第二天,李月的反擊開始了。見義勇為還是非法行醫?這是他的新聞標題,第二版頭條,半個版麵都是她的文章。
本報訊,9月28日下午5點,本市李超慈善基金創立的老人活動中心門口,發生了一起打架事件,一群黑社會分子追打無辜路人,導致路人左腿骨折,頭部多處受傷。
據老人活動中心的老人回憶,以及目擊者的描述,十多個青年在中心附近的路上,無故對路過的小夥子進行追打。到中心門口的時候圍住了,並對他拳打腳踢,事後揚長而去。被打的小夥子左腿骨折,頭破血流地倒在中心門口。
正在中心的李超趕出來的時候,打人者已經離開。看到倒在地上的小夥子,李超讓人撥打了報警電話和120急救電話,在等待救護車的時候,為傷者處理了腿部的骨折,把打斷的腿骨接上了。
救護車來了之後,把傷者送到了醫院。而李超卻在救護車來之前,就因為非法行醫被警察帶走了,帶走他的不是110巡警,而是附近派出所的民警,110巡警趕到的時候現場已經沒人了。
這件事情透著奇怪,報警電話打出去還不到五分鍾,接到報警的巡警以及救護車都還沒有感到,沒有接警的派出所民警卻先到了,不處理傷者,卻帶走了幫忙的人。
據記者了解,李超在老家的時候,跟著當地的老中醫學過接骨,事發當場為傷者節骨也處理得不錯。記者趕到醫院,拿到了傷者腿部的X光片,醫生介紹說,傷者的腿骨被人接好了,醫院隻是給傷者打上石膏固定就完事了。
李超本人確實沒有醫師資格證,剛剛通過醫師資格證考試,證件還沒有發下來。按照警察的說法,他救助傷者就是非法行醫。
記者就有些迷惑了,如果今後遇到傷者,是不是要等到有醫師資格證的醫生來了才能進行救助?社會提倡的見義勇為該如何進行?
為什麽派出所的民警在沒有接到報警的情況下,比接到報警的110巡警和醫院救護車還要早5分鍾到達現場。而且,不管躺在地上的受害人,卻隻是帶走了救助傷者的李超。
更為嚴重的是,被帶到警局的李超,一進去就受到了刑訊,根據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警察提供的錄音(她把李超錄音的行為安排到了不願意透露姓名的警察身上),記者得知,這是一起蓄意栽贓事件。
派出所副所長的表姐,蓄意報複,勾結黑社會分子,對無故路人進行追打,等李超出手救助傷者,就以非法行醫的名義抓人,把他帶到警局實施報複。
記者了解到,派出所副所長的表姐,還是衛生廳一位副廳長的夫人,她不僅買通黑社會分子打人,還勾結他的表弟,也就是那位副所長,栽贓陷害,對見義勇為的李超實施刑訊,公報私仇,知法犯法,濫用私行,歪曲事實。
如此惡劣的行為,明目張膽地踐踏國家法律,對李超見義勇為的行為加以誣陷,這種行為,今後還有誰能夠見義勇為,助人為樂?
報紙已發行,這條消息就被無數的網站轉載,網上冒出更多類似的事情,都是濫用職權,公報私仇的時間。
網友們掀起了今後是否還能夠見義勇為的討論。有激進的網友說,如果路上遇到瀕死的傷患,是不是就看著他去死呢。
網絡上就李超的行為到底算非法行醫還是見義勇為開始了大辯論。
李月的媽媽看著報紙,也是哭笑不得。這事鬧的,本來覺得就是小事一件,結果牽扯出一起知法犯法的事情來。
她拿起電話,給局長打電話,局長在外地開會,一聽說這件事情,局長火冒三丈,要求那位副所長立即停職檢查。把事情的真相弄個水落石出。
曉晨爸爸看到報紙,知道是李月的功勞,對曉晨說:“你們的師姐厲害啊,那個所長估計再也穿不了那身皮了。”曉晨高興的是,李超馬上就能出來了。
那位副廳長坐不住了,打電話把他老婆大罵一頓。在他老婆哭哭啼啼的解釋下,他皺起了眉頭,這件事情隻能一口咬定李超是非法行醫,不然不僅是他的表舅子,就連他都要受到牽連。
想到這裏,他立即開始活動起來,給李超的行為直接定性了,就是非法行醫,畢竟李超的行為確實能夠算是非法行醫。
他這邊給李超定性,可是廳長也看到了報紙,他卻不是這麽認為的,這可是影響社會輿論的大事,還牽涉到構陷、公報私仇。
如果證據確鑿,他們還堅持李超的行為時非法行醫的話,那就是打擊群眾助人為樂積極性的大事了,如果變成影響社會功德的事件,作為領導,他也有責任的。
他馬上指示他的秘書,一定要把事情的真相了解清楚,報紙上的事情是不是事實,如果是,就要馬上糾正。
秘書找到了李月,聽到了派出所裏的錄音,報社的辦公室裏雖然開了空調,他腦門上也是汗出如漿,趕忙給領導打電話,報紙所講的完全是事實。
廳長一紙命令,副廳長暫時停職,接受檢查,把副廳長給這件事情的結論文件全部收繳起來,並做了加注,這是一起錯誤的認定,是對見義勇為行為的否定。
接下來的事情就是如何收場了,廳長這邊該做的都做了,以文件的形式給李超平反,並把文件送到了警察局。剩下的就是警察局的事情了,至於李超出來以後如何給人一個交代,那就是檢察機關的事情了。
李超不出來了,管教找到他的時候,他正在和徐成切磋,看到兩人劈裏啪啦打做一團,管教還以為兩人起了衝突。
他之前的安排可不就是這樣的,可是現在卻不是他想要的,想要整李超的已經快完蛋了,
連忙找幫手,想要把他們分開,還沒等幫手來呢,李超和徐成兩人看到有人來了,自動停下了切磋。
管教對李超說:“你的事情已經弄明白了,事情被定性為見義勇為。現在你可以回家去了。”
可以走了,李超卻不幹了,憑什麽啊,把我抓進來,還給上刑,到了拘留所,居然還要找人教訓自己,要不是自己言語嚇唬住了那群人,光是在拘留所打架,他就不知道要多關多長時間。
他不想離開還有一個原因,好不容易找到一個陪練,大幅度提高自己實戰經驗的機會,他怎麽舍得離開呢。
李超耍賴,不願意離開,總不能暴力把他趕出去吧,這個時候可是風高浪急,一不小心就會被牽扯進去,看到報紙的管教和所長都不敢造次。
他們私下安排人找李超麻煩的事情還不知道有沒有走漏風聲呢。派出所裏麵發生的事情,那個記者都能夠拿到錄音,誰知道他們私下裏的勾當會不會曝光。
李超不肯走,所長請示電話打到了李月媽媽那裏,聽說李超耍賴不走-,李月媽媽哭笑不得,這小子,還訛上拘留所了,她說,“你們別管他,他想賴多久就讓他賴多久。”
所長得到指示,回頭對管教說:“領導指示,不管他了,他想待多久就讓他待多久,你把他的東西還給他,好好招待,就當是客人來了。”
管教把李超的手機、錢包、皮帶之類的都還給了他,卻不再提讓他離開的事了。隻說,“想走的時候打個招呼就行。”
本報訊,9月28日下午5點,本市李超慈善基金創立的老人活動中心門口,發生了一起打架事件,一群黑社會分子追打無辜路人,導致路人左腿骨折,頭部多處受傷。
據老人活動中心的老人回憶,以及目擊者的描述,十多個青年在中心附近的路上,無故對路過的小夥子進行追打。到中心門口的時候圍住了,並對他拳打腳踢,事後揚長而去。被打的小夥子左腿骨折,頭破血流地倒在中心門口。
正在中心的李超趕出來的時候,打人者已經離開。看到倒在地上的小夥子,李超讓人撥打了報警電話和120急救電話,在等待救護車的時候,為傷者處理了腿部的骨折,把打斷的腿骨接上了。
救護車來了之後,把傷者送到了醫院。而李超卻在救護車來之前,就因為非法行醫被警察帶走了,帶走他的不是110巡警,而是附近派出所的民警,110巡警趕到的時候現場已經沒人了。
這件事情透著奇怪,報警電話打出去還不到五分鍾,接到報警的巡警以及救護車都還沒有感到,沒有接警的派出所民警卻先到了,不處理傷者,卻帶走了幫忙的人。
據記者了解,李超在老家的時候,跟著當地的老中醫學過接骨,事發當場為傷者節骨也處理得不錯。記者趕到醫院,拿到了傷者腿部的X光片,醫生介紹說,傷者的腿骨被人接好了,醫院隻是給傷者打上石膏固定就完事了。
李超本人確實沒有醫師資格證,剛剛通過醫師資格證考試,證件還沒有發下來。按照警察的說法,他救助傷者就是非法行醫。
記者就有些迷惑了,如果今後遇到傷者,是不是要等到有醫師資格證的醫生來了才能進行救助?社會提倡的見義勇為該如何進行?
為什麽派出所的民警在沒有接到報警的情況下,比接到報警的110巡警和醫院救護車還要早5分鍾到達現場。而且,不管躺在地上的受害人,卻隻是帶走了救助傷者的李超。
更為嚴重的是,被帶到警局的李超,一進去就受到了刑訊,根據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警察提供的錄音(她把李超錄音的行為安排到了不願意透露姓名的警察身上),記者得知,這是一起蓄意栽贓事件。
派出所副所長的表姐,蓄意報複,勾結黑社會分子,對無故路人進行追打,等李超出手救助傷者,就以非法行醫的名義抓人,把他帶到警局實施報複。
記者了解到,派出所副所長的表姐,還是衛生廳一位副廳長的夫人,她不僅買通黑社會分子打人,還勾結他的表弟,也就是那位副所長,栽贓陷害,對見義勇為的李超實施刑訊,公報私仇,知法犯法,濫用私行,歪曲事實。
如此惡劣的行為,明目張膽地踐踏國家法律,對李超見義勇為的行為加以誣陷,這種行為,今後還有誰能夠見義勇為,助人為樂?
報紙已發行,這條消息就被無數的網站轉載,網上冒出更多類似的事情,都是濫用職權,公報私仇的時間。
網友們掀起了今後是否還能夠見義勇為的討論。有激進的網友說,如果路上遇到瀕死的傷患,是不是就看著他去死呢。
網絡上就李超的行為到底算非法行醫還是見義勇為開始了大辯論。
李月的媽媽看著報紙,也是哭笑不得。這事鬧的,本來覺得就是小事一件,結果牽扯出一起知法犯法的事情來。
她拿起電話,給局長打電話,局長在外地開會,一聽說這件事情,局長火冒三丈,要求那位副所長立即停職檢查。把事情的真相弄個水落石出。
曉晨爸爸看到報紙,知道是李月的功勞,對曉晨說:“你們的師姐厲害啊,那個所長估計再也穿不了那身皮了。”曉晨高興的是,李超馬上就能出來了。
那位副廳長坐不住了,打電話把他老婆大罵一頓。在他老婆哭哭啼啼的解釋下,他皺起了眉頭,這件事情隻能一口咬定李超是非法行醫,不然不僅是他的表舅子,就連他都要受到牽連。
想到這裏,他立即開始活動起來,給李超的行為直接定性了,就是非法行醫,畢竟李超的行為確實能夠算是非法行醫。
他這邊給李超定性,可是廳長也看到了報紙,他卻不是這麽認為的,這可是影響社會輿論的大事,還牽涉到構陷、公報私仇。
如果證據確鑿,他們還堅持李超的行為時非法行醫的話,那就是打擊群眾助人為樂積極性的大事了,如果變成影響社會功德的事件,作為領導,他也有責任的。
他馬上指示他的秘書,一定要把事情的真相了解清楚,報紙上的事情是不是事實,如果是,就要馬上糾正。
秘書找到了李月,聽到了派出所裏的錄音,報社的辦公室裏雖然開了空調,他腦門上也是汗出如漿,趕忙給領導打電話,報紙所講的完全是事實。
廳長一紙命令,副廳長暫時停職,接受檢查,把副廳長給這件事情的結論文件全部收繳起來,並做了加注,這是一起錯誤的認定,是對見義勇為行為的否定。
接下來的事情就是如何收場了,廳長這邊該做的都做了,以文件的形式給李超平反,並把文件送到了警察局。剩下的就是警察局的事情了,至於李超出來以後如何給人一個交代,那就是檢察機關的事情了。
李超不出來了,管教找到他的時候,他正在和徐成切磋,看到兩人劈裏啪啦打做一團,管教還以為兩人起了衝突。
他之前的安排可不就是這樣的,可是現在卻不是他想要的,想要整李超的已經快完蛋了,
連忙找幫手,想要把他們分開,還沒等幫手來呢,李超和徐成兩人看到有人來了,自動停下了切磋。
管教對李超說:“你的事情已經弄明白了,事情被定性為見義勇為。現在你可以回家去了。”
可以走了,李超卻不幹了,憑什麽啊,把我抓進來,還給上刑,到了拘留所,居然還要找人教訓自己,要不是自己言語嚇唬住了那群人,光是在拘留所打架,他就不知道要多關多長時間。
他不想離開還有一個原因,好不容易找到一個陪練,大幅度提高自己實戰經驗的機會,他怎麽舍得離開呢。
李超耍賴,不願意離開,總不能暴力把他趕出去吧,這個時候可是風高浪急,一不小心就會被牽扯進去,看到報紙的管教和所長都不敢造次。
他們私下安排人找李超麻煩的事情還不知道有沒有走漏風聲呢。派出所裏麵發生的事情,那個記者都能夠拿到錄音,誰知道他們私下裏的勾當會不會曝光。
李超不肯走,所長請示電話打到了李月媽媽那裏,聽說李超耍賴不走-,李月媽媽哭笑不得,這小子,還訛上拘留所了,她說,“你們別管他,他想賴多久就讓他賴多久。”
所長得到指示,回頭對管教說:“領導指示,不管他了,他想待多久就讓他待多久,你把他的東西還給他,好好招待,就當是客人來了。”
管教把李超的手機、錢包、皮帶之類的都還給了他,卻不再提讓他離開的事了。隻說,“想走的時候打個招呼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