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書院裏這樣的不公平實在是太多了,簡直數不勝數。自從那個澄州首富家的小兒子來到這兒後,齊山長就已經不複是過去那個不畏權貴清高自傲的大儒了。
去年他們開始學習騎射。莫鍾書身子還很矮小,夠不上書院裏養的高頭大馬,也拉不動大弓,在同窗們練習的時候,隻能呆在一旁幹看著。這樣的情況以前也不是沒有,年幼或者體弱的學子隻能等著待自己長得足夠強大了能騎上馬了再學這門課。謝一鳴看著莫鍾書坐在場邊眼巴巴地看著他,心中的痛快真是酣暢淋漓。
可是沒過幾天,騎射教習就給莫鍾書牽來一匹小馬,給他的弓箭也比別人用的小了一號,說是齊山長特批經費專門置辦的。騎射課不是必修課程,不論是上馬奔馳還是挽弓射箭,教習一般隻示範幾次就讓他們自行練習。可是到了莫鍾書這兒,光是一個上馬的動作就耐心教了半個時辰,馬跑出去後教習也騎了馬跟在後麵,不時提醒他調節韁繩等等,射箭時更是手把手地教給正確的拉弓放箭姿勢。教習如此用心,顯然是得到了什麽人的特別囑咐,至於那是什麽人就不用猜了。
莫鍾書根本就不知道謝一鳴的心結所在。書院裏的山長和夫子們給他的種種優待,他自然是心知肚明,也心安理得地享受著這些特殊待遇。
他上輩子從出生到死亡有三分之二的時間是在大學教授的眼皮底下打滾的,耳濡目染潛移默化之下,舉手投足一言一笑無不合符學術精英的要求。這些行為習慣給他帶來很多的便利。從小學時起,他就受到老師們的額外關照,即便是剛剛從外地調來的老師也一樣,而且受教育程度越高的老師對他越是喜歡,原因無他,隻是他從小培養的行為習慣符合了老師們的期望。其實這種便利,也並非他一人獨享,許多知識分子家庭的孩子在學校裏都或多或少地得到這種照顧,就如同許多官二代和富二代進入官場商場之後如魚得水一樣。
如今易世重生,雖然換了個外殼和身份,可他的修養沒變,憑那言談舉止就很容易得到夫子們的好感。而且他了解這些師長的心理,清楚他們對他的底線。雖然他常常帶著那些比他大了四五歲的公子哥兒搗蛋鬧事,但總會在觸及底線之前懸崖勒馬,所以山長和夫子們雖然經常被他氣得暴跳如雷,事情過後卻依舊對他青眼有加。一如他高中時去網吧玩遊戲,被班主任抓了個正著,可是最後也隻是無可奈何地咆哮幾句就不了了之。
這天晚上,莫鍾書去找李長義說話去了。藍天也去隔壁和另幾個書童湊到一起擲骰子玩。
藍天中途突然想起莫鍾書用過的筆墨紙硯還擺在桌上沒收拾,忙又趕了回去。
他推開門正要進去,忽然感覺到什麽,一抬頭,正好看到一個人影從窗口往外跳。
“有賊!快來人啊!”藍天扯開嗓子大叫起來。
自從六年前學子宿舍被王三和張七洗劫過後,書院就加強了安全措施,已經許多年沒出現過事故了。因而藍天那幾嗓子吸引了好些人過來。
莫鍾書回到房中,檢視一番。其實他沒什麽好擔心的,那些價值昂貴的古書孤本都已經帶回莫府的致遠軒去了,房中除了那架古琴已經沒什麽值錢的東西了,可是那琴還四平八穩地在琴案上擺放得好好的。
和他一起回來的方睿看著整潔如舊的房間,大呼奇怪:“什麽都沒少?這賊人是來參觀遊玩的?”
李長義推測道:“估計這人是剛剛進來就被藍天發現了吧?”
藍天聽了便得意地擺出個功臣的姿態。
莫鍾書心細,隻在桌上掃了幾眼,就發現有些東西不翼而飛了。(.)
他不悅地皺起了眉頭,“藍天,齊山長給的那幾份範文是不是你收起來了?”
藍天開始緊張,“沒有啊,一直放在桌上呢。”
他走過來一看,“咦,我分明記得原來就疊得整整齊齊地放在桌子左邊的呢。”
他想了想,臉色突然一白,“難道說,那個賊偷走了幾份文章?”
莫鍾書這才滿意地一笑。藍天的腦子不夠靈光,這麽明顯的事情都要提示才能想到。
偷文章的賊?倒還真是個百年才一遇的雅賊!眾人都吃了一驚,同時對那幾份文章的來曆分量更加好奇了。
莫鍾書倒不怎麽在乎,神色淡淡地道:“竊書不能算偷,想必那也是個愛讀書的人。那幾份文章算我送他了。”能把那幾份文稿看重到不惜效仿梁上君子的,應該也是個正在備考的人,而且也是個消息靈通的人,最起碼知道那是齊成章想方設法弄到的參考資料,隻不過那也是個心術不正的人。
第二天早上,謝一鳴心情很好的來到教室。
他坐下來,看見前麵的同窗正聚精會神地看著一張寫滿了字的紙,他便也伸長了脖子看了一眼,看了一眼之後,脖子伸得更長,幹脆走上去湊在旁邊就看了一會兒,越看就越是心驚。
“這是從哪裏弄來的文稿?”紙上的柳體字,棱角分明,結構嚴謹,明顯不是這位同窗的筆跡。不過這是誰的字無關緊要,重要的是字裏的內容,竟然和他費盡心思才弄到的一模一樣!
更叫他氣惱萬分的,是那同窗說的話。
“不知道,昨天早上大家就在相互傳閱了。聽說是抄了好幾份發出來的呢,不過我是昨天晚上才拿到。”
謝一鳴不可置信地看著同窗手裏的文章,差點沒吐出一口鮮血來。他昨晚都是白忙活了?
謝一鳴不知道,莫鍾書自小秉承父母“不動筆墨不讀書”的教誨,養成個邊看書邊寫自己體會的習慣。有時候一本書讀了幾次,就有幾種顏色的筆在上麵點點劃劃,有時候書本上的空白處都被寫滿了,自己插進一頁白紙接著寫,甚至同一本書要買第二本第三本回來接著邊讀邊寫。
也正是因為他父母都有這個讀書習慣,使得他在父母辭世後的十年裏,雖然他的目的隻不過是消磨時間,雖然他隻不過是隨意地斷斷續續地讀著父母留下的書籍,可他一邊看書一邊品味父母留在頁頭頁尾的筆記,所收獲的竟不比那些有導師從旁指導的研究生少。
重生之後,莫鍾書把這個讀書習慣也帶過來了。齊成章給他的文稿上,字跡細細密密,中間根本沒有多少空隙,不能再用毛筆寫字。為了方便自己寫讀後心得,他便幹脆自己抄了一遍,留出了許多空白方便自己。
抄完之後,他便又想到,班上打算明年下場的同窗很多,不如多抄幾份,送他們參考。
對於利人不損己的事情,莫鍾書從來是不用考慮的,隨心所欲想幹就幹了。反正他每天都要練字,就幹脆多抄了幾份,第二天拿到教室就隨手派發給了幾個坐在旁邊的同窗,就連莫鍾寶都得了一份。
大家聽說是齊山長給的參考資料,當然都很認真地對待,相互傳閱,也有的人自己抄寫了一份備用,一時間大家你看完了給我,我抄完了給他,教室裏很是一陣熱鬧。隻是那時候謝一鳴的整個心思都圍繞著前一天莫鍾書從齊成章房裏出來時手中拿著的東西打轉,竟然沒注意到身邊這麽大的動靜。
謝一鳴的手在袖子裏握成了拳頭又鬆開,然後又握成了拳頭,最後一錘重重地落在書桌上,發出“砰”的一聲巨響,他自己也疼得叫了起來。他忙活了那麽多那麽久,原來都是些無用功。
他忿忿地望著坐在教室前頭的那個小背影,那人是不是未卜先知所以故意用這一招來惡心自己?
莫鍾書卻根本沒留意到這邊,他正在全力忽悠幾個公子哥兒。
因為莫鍾書親手抄寫的那幾份文稿,筆意瘦挺,讓許多同窗驚歎不已,連聲讚歎:“好字。”
莫鍾書已經練了好幾年字了,雖然李夫子看著他的字還是一邊搖頭一邊說:“你是個女子還是沒錢吃飯怎麽的?寫的字都有氣無力風吹就倒的不成樣子。”可這些風吹就倒的字在同窗們看來卻已是極好,剛勁有力,算得有了幾分柳體字的風骨,讓他們羨慕得兩眼放光了。
於是莫鍾書就大大地得意了一把,開始充大蝦指點小菜鳥:“要想寫好字,不光要講究筆法與字法,要多思考勤練習,還要練習腕力。”
他看了一眼前麵的同窗,煞有介事地道:“你的腕力不夠,所以寫出來的字也不好,軟綿綿的,毫無氣勢。”
那人看看自己的大手,又看看前麵那雙小了兩號的手,“那要怎麽練呢?”
“很簡單,你去外麵撿塊磚頭或者石塊回來,抓在手上,平舉不動,最起碼要堅持一刻鍾才可以放下。每天練它十遍八遍,要天天練,持之以恒,才能有效。”
讓他天天去練舉重,就沒功夫再來煩自己再想什麽新鮮點子取樂了。莫鍾書現在得收心讀書備考了,沒時間再陪他們玩。
不過這個倒不是他胡謅,是李夫子教他的。開始練字時他實在還太小,李夫子隻讓他天天抓著硯台平舉上一刻鍾,歇一會兒,又舉上一刻鍾。也虧得他生下來就帶著一個磨礪了三十年的腦袋,不然才幾歲的小孩子有幾個能有耐心堅持下來?
去年他們開始學習騎射。莫鍾書身子還很矮小,夠不上書院裏養的高頭大馬,也拉不動大弓,在同窗們練習的時候,隻能呆在一旁幹看著。這樣的情況以前也不是沒有,年幼或者體弱的學子隻能等著待自己長得足夠強大了能騎上馬了再學這門課。謝一鳴看著莫鍾書坐在場邊眼巴巴地看著他,心中的痛快真是酣暢淋漓。
可是沒過幾天,騎射教習就給莫鍾書牽來一匹小馬,給他的弓箭也比別人用的小了一號,說是齊山長特批經費專門置辦的。騎射課不是必修課程,不論是上馬奔馳還是挽弓射箭,教習一般隻示範幾次就讓他們自行練習。可是到了莫鍾書這兒,光是一個上馬的動作就耐心教了半個時辰,馬跑出去後教習也騎了馬跟在後麵,不時提醒他調節韁繩等等,射箭時更是手把手地教給正確的拉弓放箭姿勢。教習如此用心,顯然是得到了什麽人的特別囑咐,至於那是什麽人就不用猜了。
莫鍾書根本就不知道謝一鳴的心結所在。書院裏的山長和夫子們給他的種種優待,他自然是心知肚明,也心安理得地享受著這些特殊待遇。
他上輩子從出生到死亡有三分之二的時間是在大學教授的眼皮底下打滾的,耳濡目染潛移默化之下,舉手投足一言一笑無不合符學術精英的要求。這些行為習慣給他帶來很多的便利。從小學時起,他就受到老師們的額外關照,即便是剛剛從外地調來的老師也一樣,而且受教育程度越高的老師對他越是喜歡,原因無他,隻是他從小培養的行為習慣符合了老師們的期望。其實這種便利,也並非他一人獨享,許多知識分子家庭的孩子在學校裏都或多或少地得到這種照顧,就如同許多官二代和富二代進入官場商場之後如魚得水一樣。
如今易世重生,雖然換了個外殼和身份,可他的修養沒變,憑那言談舉止就很容易得到夫子們的好感。而且他了解這些師長的心理,清楚他們對他的底線。雖然他常常帶著那些比他大了四五歲的公子哥兒搗蛋鬧事,但總會在觸及底線之前懸崖勒馬,所以山長和夫子們雖然經常被他氣得暴跳如雷,事情過後卻依舊對他青眼有加。一如他高中時去網吧玩遊戲,被班主任抓了個正著,可是最後也隻是無可奈何地咆哮幾句就不了了之。
這天晚上,莫鍾書去找李長義說話去了。藍天也去隔壁和另幾個書童湊到一起擲骰子玩。
藍天中途突然想起莫鍾書用過的筆墨紙硯還擺在桌上沒收拾,忙又趕了回去。
他推開門正要進去,忽然感覺到什麽,一抬頭,正好看到一個人影從窗口往外跳。
“有賊!快來人啊!”藍天扯開嗓子大叫起來。
自從六年前學子宿舍被王三和張七洗劫過後,書院就加強了安全措施,已經許多年沒出現過事故了。因而藍天那幾嗓子吸引了好些人過來。
莫鍾書回到房中,檢視一番。其實他沒什麽好擔心的,那些價值昂貴的古書孤本都已經帶回莫府的致遠軒去了,房中除了那架古琴已經沒什麽值錢的東西了,可是那琴還四平八穩地在琴案上擺放得好好的。
和他一起回來的方睿看著整潔如舊的房間,大呼奇怪:“什麽都沒少?這賊人是來參觀遊玩的?”
李長義推測道:“估計這人是剛剛進來就被藍天發現了吧?”
藍天聽了便得意地擺出個功臣的姿態。
莫鍾書心細,隻在桌上掃了幾眼,就發現有些東西不翼而飛了。(.)
他不悅地皺起了眉頭,“藍天,齊山長給的那幾份範文是不是你收起來了?”
藍天開始緊張,“沒有啊,一直放在桌上呢。”
他走過來一看,“咦,我分明記得原來就疊得整整齊齊地放在桌子左邊的呢。”
他想了想,臉色突然一白,“難道說,那個賊偷走了幾份文章?”
莫鍾書這才滿意地一笑。藍天的腦子不夠靈光,這麽明顯的事情都要提示才能想到。
偷文章的賊?倒還真是個百年才一遇的雅賊!眾人都吃了一驚,同時對那幾份文章的來曆分量更加好奇了。
莫鍾書倒不怎麽在乎,神色淡淡地道:“竊書不能算偷,想必那也是個愛讀書的人。那幾份文章算我送他了。”能把那幾份文稿看重到不惜效仿梁上君子的,應該也是個正在備考的人,而且也是個消息靈通的人,最起碼知道那是齊成章想方設法弄到的參考資料,隻不過那也是個心術不正的人。
第二天早上,謝一鳴心情很好的來到教室。
他坐下來,看見前麵的同窗正聚精會神地看著一張寫滿了字的紙,他便也伸長了脖子看了一眼,看了一眼之後,脖子伸得更長,幹脆走上去湊在旁邊就看了一會兒,越看就越是心驚。
“這是從哪裏弄來的文稿?”紙上的柳體字,棱角分明,結構嚴謹,明顯不是這位同窗的筆跡。不過這是誰的字無關緊要,重要的是字裏的內容,竟然和他費盡心思才弄到的一模一樣!
更叫他氣惱萬分的,是那同窗說的話。
“不知道,昨天早上大家就在相互傳閱了。聽說是抄了好幾份發出來的呢,不過我是昨天晚上才拿到。”
謝一鳴不可置信地看著同窗手裏的文章,差點沒吐出一口鮮血來。他昨晚都是白忙活了?
謝一鳴不知道,莫鍾書自小秉承父母“不動筆墨不讀書”的教誨,養成個邊看書邊寫自己體會的習慣。有時候一本書讀了幾次,就有幾種顏色的筆在上麵點點劃劃,有時候書本上的空白處都被寫滿了,自己插進一頁白紙接著寫,甚至同一本書要買第二本第三本回來接著邊讀邊寫。
也正是因為他父母都有這個讀書習慣,使得他在父母辭世後的十年裏,雖然他的目的隻不過是消磨時間,雖然他隻不過是隨意地斷斷續續地讀著父母留下的書籍,可他一邊看書一邊品味父母留在頁頭頁尾的筆記,所收獲的竟不比那些有導師從旁指導的研究生少。
重生之後,莫鍾書把這個讀書習慣也帶過來了。齊成章給他的文稿上,字跡細細密密,中間根本沒有多少空隙,不能再用毛筆寫字。為了方便自己寫讀後心得,他便幹脆自己抄了一遍,留出了許多空白方便自己。
抄完之後,他便又想到,班上打算明年下場的同窗很多,不如多抄幾份,送他們參考。
對於利人不損己的事情,莫鍾書從來是不用考慮的,隨心所欲想幹就幹了。反正他每天都要練字,就幹脆多抄了幾份,第二天拿到教室就隨手派發給了幾個坐在旁邊的同窗,就連莫鍾寶都得了一份。
大家聽說是齊山長給的參考資料,當然都很認真地對待,相互傳閱,也有的人自己抄寫了一份備用,一時間大家你看完了給我,我抄完了給他,教室裏很是一陣熱鬧。隻是那時候謝一鳴的整個心思都圍繞著前一天莫鍾書從齊成章房裏出來時手中拿著的東西打轉,竟然沒注意到身邊這麽大的動靜。
謝一鳴的手在袖子裏握成了拳頭又鬆開,然後又握成了拳頭,最後一錘重重地落在書桌上,發出“砰”的一聲巨響,他自己也疼得叫了起來。他忙活了那麽多那麽久,原來都是些無用功。
他忿忿地望著坐在教室前頭的那個小背影,那人是不是未卜先知所以故意用這一招來惡心自己?
莫鍾書卻根本沒留意到這邊,他正在全力忽悠幾個公子哥兒。
因為莫鍾書親手抄寫的那幾份文稿,筆意瘦挺,讓許多同窗驚歎不已,連聲讚歎:“好字。”
莫鍾書已經練了好幾年字了,雖然李夫子看著他的字還是一邊搖頭一邊說:“你是個女子還是沒錢吃飯怎麽的?寫的字都有氣無力風吹就倒的不成樣子。”可這些風吹就倒的字在同窗們看來卻已是極好,剛勁有力,算得有了幾分柳體字的風骨,讓他們羨慕得兩眼放光了。
於是莫鍾書就大大地得意了一把,開始充大蝦指點小菜鳥:“要想寫好字,不光要講究筆法與字法,要多思考勤練習,還要練習腕力。”
他看了一眼前麵的同窗,煞有介事地道:“你的腕力不夠,所以寫出來的字也不好,軟綿綿的,毫無氣勢。”
那人看看自己的大手,又看看前麵那雙小了兩號的手,“那要怎麽練呢?”
“很簡單,你去外麵撿塊磚頭或者石塊回來,抓在手上,平舉不動,最起碼要堅持一刻鍾才可以放下。每天練它十遍八遍,要天天練,持之以恒,才能有效。”
讓他天天去練舉重,就沒功夫再來煩自己再想什麽新鮮點子取樂了。莫鍾書現在得收心讀書備考了,沒時間再陪他們玩。
不過這個倒不是他胡謅,是李夫子教他的。開始練字時他實在還太小,李夫子隻讓他天天抓著硯台平舉上一刻鍾,歇一會兒,又舉上一刻鍾。也虧得他生下來就帶著一個磨礪了三十年的腦袋,不然才幾歲的小孩子有幾個能有耐心堅持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