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石,瓦礫,廢墟……
本來頗為宏偉的遺跡,眼下卻是已經徹底塌陷,變成了破敗不堪的廢墟,無數沉重的巨石疊起,淩亂不堪。
卻也在這時候……
嘩啦!
那廢墟最端的一塊碎石忽然滾落下來,帶起一片的沙塵,隨即一條胳膊,便緊跟著從裂縫中探了出來,用力的將岩石給撥開。
“啊,憋死胖爺我了,終於挖出來了。”
那裂縫中,一名男子扭著身體,一一的擠了出來,身材健壯,但一看臉部的輪廓,卻是像極了金元寶,或者就是金元寶,這像肉球一樣的家夥,竟然瘦了,也不知是不是餓的。
拉開衣服,拿出早已經被壓扁的煙盒,抽出根皺巴巴的卷煙上,眺望遠端的沙丘。
這時候,一頭信鷹從空中掠過,丟下一卷報紙跟通緝令。
金元寶順手拿過一看後道:“好家夥,這子就這麽莫名其妙的懸賞金過億,看來他有大麻煩了。”
金元寶一邊著,一邊揉了揉自己蓬亂的頭發,嘟囔道:“不過,他這麻煩雖然不,但我的麻煩似乎更大,怎麽會是那個老頭子呢,聯邦軍隊是回不去了,也不知道那老頭子在計劃什麽,打又奶奶的打不過,要不是胖爺聰明,知道玩詐斯,這兩百多斤肉恐怕就得交代在這裏了,不行,看來得想招兒。”
金元寶了煙也不抽,任由那卷煙燒著,直到燒到了指尖,這才回過神來,猛的將卷煙一丟。
“金,死出來。”
金元寶朝著遺跡內吼了一句,緊接著,那遺跡廢墟中便是劇烈的震蕩起來,隨即一聲龍吟直衝雲霄,那遺跡廢墟的端瞬間坍塌,金元寶慘叫一聲,便從廢墟上滾落下,而那裂開的廢墟之中,一頭體型巨大,足有二十米開外的龍鷹展翅而出,跟一般的龍鷹不同,這頭龍鷹的龍鱗竟然是金色,在陽光的照射下閃閃發光,看起來雄武非凡。
“你姥姥的想摔死我啊。”金胖子將那金鱗龍吟招呼◆◆◆◆,<div style="margin:p 0 p 0">過來,順勢翻到龍鷹的背上道:“走,我們去血界。”
……
在金胖子好不容易從廢墟中挖出條路,從廢墟中逃出來的時候,燕飛林幾人卻是正在大魚大肉。
這大魚大肉可不是形容,而是真正的“大”來著,一頭如同山似的象形魔物被剝皮切塊烤熟,魚則有兩人高,魚鱗堅硬似鋼,樣子雖然是極醜,但燉成湯後,那味道卻是鮮美異常。
這兩樣都是火紋部落的特產。
火紋部落是血河邊界上的一支部落,人口總共也不過就五六百人,在距離血河大概五裏外的地方,紮了帳篷,建起木屋。
燕飛林幾個會出現在這裏,是因為娜仁托雅信守了自己的諾言,將他們帶來這裏之後,給了他們食物跟水,不過,部落中的人都離燕飛林幾人相劇甚遠,看的出來對燕飛林幾人並不友好,隻是也沒有挑釁或是找燕飛林幾人的麻煩,畢竟是娜仁托雅將燕飛林幾人帶回來的,而來到火紋部落後,燕飛林幾人才知道娜仁托雅竟然是火紋部落的族長嫡女。
伍斯奇道:“血河的人對外來者都沒有好感,應該怎麽呢,他們認為血河外的人跟他們是不一樣的,就像是兩個世界,他們所生活的地方是一個世界,血河外又是一個世界。”
燕飛林道:“不就是所謂的少數民族麽,好比在我們的眼裏,人類就人類,無論是歐域人,亞域人,還是美陸人,即便長的不一樣,但總歸是人類,但在他們眼裏,我們就該被稱為外族人,他們不是以人類這個標準來衡量,而是以自己的部落。”
伍斯奇道:“差不多是這意思。”
燕飛林幾人看人類就是人類,最多就是好人,壞人,男人,女人這樣區分,而魔物不是人,還會攻擊人類,所以是敵人,而在血河之中,這些部落看待他們就跟看待魔物一樣,沒有多大的區別,外族人就是敵人,差別在於魔物能拿來當食物,外族人不能拿來當食物。
伍斯奇道:“所以,我覺得在血河避避風頭還是可以的,但僅限於暫時,這地方不適合我們長待,你得有個計劃。”
“暫時有個不算計劃的計劃。”燕飛林歎口氣道:“我也不知道離開血河後,自己能夠去哪裏。”
在燕飛林看來,機械師工會肯定指望不上了,雖然他還沒有去嚐試過,但他體驗了駱教授真正的恐怖,不光是實力,還有手頭的資源,在聯邦中有勢力,跟血十字也有關係,而且,手裏還有一堆奇珍異寶,隻要向機械師工會許諾比自己更有價值的東西,機械師工會肯定得把自己賣了,畢竟,機械師工會到底也就是個利益團體,燕飛林對機械師工會有價值,機械師工會就會庇護他,但如果有人給出更具價值的條件,機械師工會就會賣了他。
本來還有去歐域的一條路,但馬丁斯下落不明……
“哎!”燕飛林再次歎息一聲道:“先顧好眼前吧,我倒是有辦法在這裏暫時立足。”
伍斯奇道:“怎麽?”
燕飛林道:“我剛才偷偷放了幾隻紙鳥出去,稍微打探了一下,知道了一些事情,這火紋部落跟水紋部落本來是一支部族,信奉哈塞爾神,但因為爭奪哈塞爾泉而分裂了,變成火紋部落跟水紋部落,兩支不同的部族,如果我們能幫助火紋部落擊潰水紋部落,以居住為條件,火紋部落的族長應該會答應,有信仰的人,心中對信仰是無比尊敬跟渴求的,沒有什麽比哈塞爾神遺留在人間的遺跡對他們而言更重要。”
鄭建湊過來道:“這哈塞爾神到底是什麽玩意?”
燕飛林道:“鬼知道,三百裏血河遍布無數不同的部族,信奉的神明都不一樣,反正就是祈求風調雨順,出入平安,給自己心中帶來一絲慰籍,這哈塞爾神麽,反正我沒聽過,應該也不是什麽了不起的神明,大概也沒什麽傳留下。”
“不是哦,哈塞爾神還是蠻有名的。”辛鈴兒道:“三百裏血河在幾個世紀以前,是一片一望無垠的大草原,而哈塞爾被稱為泉水之神,很多部落都認為有哈塞爾的灌溉,大草原的土地才會如此肥美,當時,哈塞爾是草原的三大主神之一,不過,伴隨著地球資源一天一天枯竭,加之血界出現,魔物橫行,大草原徹底的荒蕪之後,便很少有人再信奉哈塞爾了。”
燕飛林頓時驚訝道:“你知道的還真多。”
辛鈴兒俏皮的吐下舌頭道:“我閑暇時有看書的啦,不過,我會知道哈塞爾,也是很偶然的情況下,在一本古老的手劄上看的,現如今,不光信奉哈塞爾的人少,連知道的人也很少了。”
燕飛林道:“就這方麵來,火紋部落會一直堅持信奉哈塞爾,更能夠看的出他們的信仰堅定,我覺得如果我們提出要求,火紋部落的族長應該是有很大可能答應的。”
伍斯奇頭,對燕飛林這法表示認同。
也就在這時候……
“不好啦,不好啦……”一名火紋部落的年輕人跌跌撞撞的跑進領地道:“鬃狼群來了,迎敵,大家趕緊迎敵。”
部落中忙碌的人們聽到那年輕人的喊聲後,立刻叫嚷著忙碌起,鑽進帳篷裏,拿出武器向著部落的圍柵跑去。
燕飛林道:“我們去看看。”
燕飛林幾人互相打了個眼色後,便一起站起,向著圍柵的方向走去,很快的,便看到了密密麻麻的狼群,遠遠望去,竟然黑壓壓的一變,看上去至少有三四百頭之多。
“不會吧。”燕飛林也是驚訝道:“狼潮?”
鬃狼是一種頗為弱的魔物,並非來自於血界,而是地球上本就有的動物,在生存環境漸漸惡劣之下,經過了變異,因為具有攻擊性,所以也被列入聯邦官方的魔物圖鑒之中,但隻有d級水準,而且屬於無進化的類型,危險程度並不高。
但是,那是指單一的鬃狼,或者是少數聚集在一起的鬃狼,如此大規模的狼潮,那就另當別論了,事實上,就算是e級魔物,數量多了以後,也會變的非常恐怖,最典型的就是七色尾蠍,許多四道基因門的強者,寧願去跟c級魔物拚殺,也不太願意遇到隻有e級評價的七色尾蠍。
燕飛林道:“但是,不合理呀,鬃狼就算是群居性的,但能有個十幾二十頭的也就天了,怎麽會有這麽龐大的數量?”
“是水紋部落,一定是水紋部落。”先前那名喊叫的年輕,聽到燕飛林的話後,立刻一臉憤慨的果斷道:“肯定是水紋部落的人,去了鬃狼的棲息地,將鬃狼撩撥之後,全都引了過來,該死的,那群家夥就是一幫不要臉的混蛋,不敢正麵決鬥,便使出如此下流的招數。”
年輕人的話明顯引起了不少人的共鳴,紛紛的拿起武器,加入到討伐水紋部落的聲討之中。
燕飛林摸著下巴想了想,然後聲道:“我想,我們得好好表現一下,最好顯的凶殘一。”
伍斯奇道:“好好表現倒是能理解,凶殘一的意思是?”
燕飛林道:“有一名健壯的孩很佩服報紙上的領袖,認為他們振臂一呼便能得到無數人的擁護,顯的非常威風,於是,孩開始模仿領袖,但無論他怎麽模仿,附近的孩都隻是嘲笑他,根本不聽他的話,然後那名孩子利用自己的健壯,將附近的孩都給揍了一頓,那些孩便再也不敢嘲笑他了,無論他什麽,那些孩都乖乖照做。”
“我知道,你的孩是大海賊霍華尼的童年。”鄭建道:“霍華尼組建了紅玫瑰海賊團後,成為馳騁魔鬼三角最大的海賊團夥後,如此的,如果想讓人聽從你的命令,那麽隻有兩種方法,第一種是讓人敬佩,第二種是讓人畏懼。”
……
本來頗為宏偉的遺跡,眼下卻是已經徹底塌陷,變成了破敗不堪的廢墟,無數沉重的巨石疊起,淩亂不堪。
卻也在這時候……
嘩啦!
那廢墟最端的一塊碎石忽然滾落下來,帶起一片的沙塵,隨即一條胳膊,便緊跟著從裂縫中探了出來,用力的將岩石給撥開。
“啊,憋死胖爺我了,終於挖出來了。”
那裂縫中,一名男子扭著身體,一一的擠了出來,身材健壯,但一看臉部的輪廓,卻是像極了金元寶,或者就是金元寶,這像肉球一樣的家夥,竟然瘦了,也不知是不是餓的。
拉開衣服,拿出早已經被壓扁的煙盒,抽出根皺巴巴的卷煙上,眺望遠端的沙丘。
這時候,一頭信鷹從空中掠過,丟下一卷報紙跟通緝令。
金元寶順手拿過一看後道:“好家夥,這子就這麽莫名其妙的懸賞金過億,看來他有大麻煩了。”
金元寶一邊著,一邊揉了揉自己蓬亂的頭發,嘟囔道:“不過,他這麻煩雖然不,但我的麻煩似乎更大,怎麽會是那個老頭子呢,聯邦軍隊是回不去了,也不知道那老頭子在計劃什麽,打又奶奶的打不過,要不是胖爺聰明,知道玩詐斯,這兩百多斤肉恐怕就得交代在這裏了,不行,看來得想招兒。”
金元寶了煙也不抽,任由那卷煙燒著,直到燒到了指尖,這才回過神來,猛的將卷煙一丟。
“金,死出來。”
金元寶朝著遺跡內吼了一句,緊接著,那遺跡廢墟中便是劇烈的震蕩起來,隨即一聲龍吟直衝雲霄,那遺跡廢墟的端瞬間坍塌,金元寶慘叫一聲,便從廢墟上滾落下,而那裂開的廢墟之中,一頭體型巨大,足有二十米開外的龍鷹展翅而出,跟一般的龍鷹不同,這頭龍鷹的龍鱗竟然是金色,在陽光的照射下閃閃發光,看起來雄武非凡。
“你姥姥的想摔死我啊。”金胖子將那金鱗龍吟招呼◆◆◆◆,<div style="margin:p 0 p 0">過來,順勢翻到龍鷹的背上道:“走,我們去血界。”
……
在金胖子好不容易從廢墟中挖出條路,從廢墟中逃出來的時候,燕飛林幾人卻是正在大魚大肉。
這大魚大肉可不是形容,而是真正的“大”來著,一頭如同山似的象形魔物被剝皮切塊烤熟,魚則有兩人高,魚鱗堅硬似鋼,樣子雖然是極醜,但燉成湯後,那味道卻是鮮美異常。
這兩樣都是火紋部落的特產。
火紋部落是血河邊界上的一支部落,人口總共也不過就五六百人,在距離血河大概五裏外的地方,紮了帳篷,建起木屋。
燕飛林幾個會出現在這裏,是因為娜仁托雅信守了自己的諾言,將他們帶來這裏之後,給了他們食物跟水,不過,部落中的人都離燕飛林幾人相劇甚遠,看的出來對燕飛林幾人並不友好,隻是也沒有挑釁或是找燕飛林幾人的麻煩,畢竟是娜仁托雅將燕飛林幾人帶回來的,而來到火紋部落後,燕飛林幾人才知道娜仁托雅竟然是火紋部落的族長嫡女。
伍斯奇道:“血河的人對外來者都沒有好感,應該怎麽呢,他們認為血河外的人跟他們是不一樣的,就像是兩個世界,他們所生活的地方是一個世界,血河外又是一個世界。”
燕飛林道:“不就是所謂的少數民族麽,好比在我們的眼裏,人類就人類,無論是歐域人,亞域人,還是美陸人,即便長的不一樣,但總歸是人類,但在他們眼裏,我們就該被稱為外族人,他們不是以人類這個標準來衡量,而是以自己的部落。”
伍斯奇道:“差不多是這意思。”
燕飛林幾人看人類就是人類,最多就是好人,壞人,男人,女人這樣區分,而魔物不是人,還會攻擊人類,所以是敵人,而在血河之中,這些部落看待他們就跟看待魔物一樣,沒有多大的區別,外族人就是敵人,差別在於魔物能拿來當食物,外族人不能拿來當食物。
伍斯奇道:“所以,我覺得在血河避避風頭還是可以的,但僅限於暫時,這地方不適合我們長待,你得有個計劃。”
“暫時有個不算計劃的計劃。”燕飛林歎口氣道:“我也不知道離開血河後,自己能夠去哪裏。”
在燕飛林看來,機械師工會肯定指望不上了,雖然他還沒有去嚐試過,但他體驗了駱教授真正的恐怖,不光是實力,還有手頭的資源,在聯邦中有勢力,跟血十字也有關係,而且,手裏還有一堆奇珍異寶,隻要向機械師工會許諾比自己更有價值的東西,機械師工會肯定得把自己賣了,畢竟,機械師工會到底也就是個利益團體,燕飛林對機械師工會有價值,機械師工會就會庇護他,但如果有人給出更具價值的條件,機械師工會就會賣了他。
本來還有去歐域的一條路,但馬丁斯下落不明……
“哎!”燕飛林再次歎息一聲道:“先顧好眼前吧,我倒是有辦法在這裏暫時立足。”
伍斯奇道:“怎麽?”
燕飛林道:“我剛才偷偷放了幾隻紙鳥出去,稍微打探了一下,知道了一些事情,這火紋部落跟水紋部落本來是一支部族,信奉哈塞爾神,但因為爭奪哈塞爾泉而分裂了,變成火紋部落跟水紋部落,兩支不同的部族,如果我們能幫助火紋部落擊潰水紋部落,以居住為條件,火紋部落的族長應該會答應,有信仰的人,心中對信仰是無比尊敬跟渴求的,沒有什麽比哈塞爾神遺留在人間的遺跡對他們而言更重要。”
鄭建湊過來道:“這哈塞爾神到底是什麽玩意?”
燕飛林道:“鬼知道,三百裏血河遍布無數不同的部族,信奉的神明都不一樣,反正就是祈求風調雨順,出入平安,給自己心中帶來一絲慰籍,這哈塞爾神麽,反正我沒聽過,應該也不是什麽了不起的神明,大概也沒什麽傳留下。”
“不是哦,哈塞爾神還是蠻有名的。”辛鈴兒道:“三百裏血河在幾個世紀以前,是一片一望無垠的大草原,而哈塞爾被稱為泉水之神,很多部落都認為有哈塞爾的灌溉,大草原的土地才會如此肥美,當時,哈塞爾是草原的三大主神之一,不過,伴隨著地球資源一天一天枯竭,加之血界出現,魔物橫行,大草原徹底的荒蕪之後,便很少有人再信奉哈塞爾了。”
燕飛林頓時驚訝道:“你知道的還真多。”
辛鈴兒俏皮的吐下舌頭道:“我閑暇時有看書的啦,不過,我會知道哈塞爾,也是很偶然的情況下,在一本古老的手劄上看的,現如今,不光信奉哈塞爾的人少,連知道的人也很少了。”
燕飛林道:“就這方麵來,火紋部落會一直堅持信奉哈塞爾,更能夠看的出他們的信仰堅定,我覺得如果我們提出要求,火紋部落的族長應該是有很大可能答應的。”
伍斯奇頭,對燕飛林這法表示認同。
也就在這時候……
“不好啦,不好啦……”一名火紋部落的年輕人跌跌撞撞的跑進領地道:“鬃狼群來了,迎敵,大家趕緊迎敵。”
部落中忙碌的人們聽到那年輕人的喊聲後,立刻叫嚷著忙碌起,鑽進帳篷裏,拿出武器向著部落的圍柵跑去。
燕飛林道:“我們去看看。”
燕飛林幾人互相打了個眼色後,便一起站起,向著圍柵的方向走去,很快的,便看到了密密麻麻的狼群,遠遠望去,竟然黑壓壓的一變,看上去至少有三四百頭之多。
“不會吧。”燕飛林也是驚訝道:“狼潮?”
鬃狼是一種頗為弱的魔物,並非來自於血界,而是地球上本就有的動物,在生存環境漸漸惡劣之下,經過了變異,因為具有攻擊性,所以也被列入聯邦官方的魔物圖鑒之中,但隻有d級水準,而且屬於無進化的類型,危險程度並不高。
但是,那是指單一的鬃狼,或者是少數聚集在一起的鬃狼,如此大規模的狼潮,那就另當別論了,事實上,就算是e級魔物,數量多了以後,也會變的非常恐怖,最典型的就是七色尾蠍,許多四道基因門的強者,寧願去跟c級魔物拚殺,也不太願意遇到隻有e級評價的七色尾蠍。
燕飛林道:“但是,不合理呀,鬃狼就算是群居性的,但能有個十幾二十頭的也就天了,怎麽會有這麽龐大的數量?”
“是水紋部落,一定是水紋部落。”先前那名喊叫的年輕,聽到燕飛林的話後,立刻一臉憤慨的果斷道:“肯定是水紋部落的人,去了鬃狼的棲息地,將鬃狼撩撥之後,全都引了過來,該死的,那群家夥就是一幫不要臉的混蛋,不敢正麵決鬥,便使出如此下流的招數。”
年輕人的話明顯引起了不少人的共鳴,紛紛的拿起武器,加入到討伐水紋部落的聲討之中。
燕飛林摸著下巴想了想,然後聲道:“我想,我們得好好表現一下,最好顯的凶殘一。”
伍斯奇道:“好好表現倒是能理解,凶殘一的意思是?”
燕飛林道:“有一名健壯的孩很佩服報紙上的領袖,認為他們振臂一呼便能得到無數人的擁護,顯的非常威風,於是,孩開始模仿領袖,但無論他怎麽模仿,附近的孩都隻是嘲笑他,根本不聽他的話,然後那名孩子利用自己的健壯,將附近的孩都給揍了一頓,那些孩便再也不敢嘲笑他了,無論他什麽,那些孩都乖乖照做。”
“我知道,你的孩是大海賊霍華尼的童年。”鄭建道:“霍華尼組建了紅玫瑰海賊團後,成為馳騁魔鬼三角最大的海賊團夥後,如此的,如果想讓人聽從你的命令,那麽隻有兩種方法,第一種是讓人敬佩,第二種是讓人畏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