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剛他們在梅縣的一個普通賓館裏住了下來。經過詢問,這群童工大部份是從貴州等地騙來的,過的日子非常悲慘,也有的得病死了的,在山坡上挖個坑就埋了,有給家屬的打發一兩萬元錢就完事了;透水、塌方死了的人,也就給家屬三四萬塊錢了難;孤兒,死了就死了。他們的工資嘛,包吃住,每天也就八至十塊錢,可每天幹活都在十四小時以上。
宋剛靜靜地聽著,眼睛已經被淚水模糊了。他想,得跟汪少華聯係一下,先得把記者穩住,打草驚蛇可就麻煩了。現在根本不是用不用童工的問題了,而是得把這群人解救出來,再說,這裏麵肯定有個非常複雜的關係網,涉嫌刑事犯罪的可能性很大,必須讓那些關鍵人物羅網。宋剛想,康健再有能耐,一時半會是不可能查清的,特別是不能隨意驚動梅縣的人,一走漏消息,事情就會半途而廢。
汪少華在電話裏告訴他,事情很難辦,那位記者態度很堅決,說的理由堂堂正正。就是他們領導勸阻他也沒效果,那記者每天*著他們領導給他一個頭版,他們的領導的工作倒是做通了,現在暫時還壓著沒發,隻怕是終究壓不住的。
宋剛想了想,對王少華說,我今晚就過來一下,你幫我約好那位記者。
汪少華說,難呢,這位記者蠻倔強的,現在想請他也很困難,隻怕約不出來。宋剛說,這樣吧,你就說我宋剛有件很機密的是要跟他商量,他絕對會感興趣的事。汪少華問,什麽機密的事呢?宋剛在電話裏哈哈一笑,說,我哪真有什麽機密的事?我騙他出來,見了他再說。
宋剛對康健說:“我馬上要去一趟北京,你趕緊組織一個精幹的班子,思想品德和偵查能力都要非常出色的,梅縣的人一個也不能要。可惜,徐高飛這次請不來,要是他來做你的幫手就好了。韓斌,你就別跟我去北京了,我大概明天晚上就會回來了,最遲也是後天。你就跟康健長長見識,這次有東西可學了。康健,這兩個童工,你在細細地問一下,他們的土話我也沒完全聽懂,隻是聽了個大概。”
宋剛來到北京已經是晚上九點多了,汪少華苦著臉說,那位記者不相信我說的話,說我騙他,以為我會強行給他錢收買他似的,生死不肯來。
宋剛問:“你告訴我他的電話吧。他沒關手機吧?”
汪少華說:“那倒沒有,隻怕他會掛機。我已經被他掛了兩次了,現在我是不敢打了。”
宋剛接通了那位記者的電話。
“哪位?”
“宋剛,一個你不想見的人。不過,你回憶一下97年7月1日香港回歸時那接機時的畫麵,我估計你會對我有興趣的。”
“我知道你宋剛是什麽人,可是,我不想見你。”
“怕我?你不想聽聽香港回歸時的內幕?作為記者,我相信你應該有這職業敏感性。”
“想和我交換?我可不想和你做這買賣。”
“包賺不虧。你有膽量闖進那些黑煤窯,就沒膽量見我一麵?告訴你,我昨晚也弄出來了兩名礦工,我搶先一步公布這消息,你的新聞價值就沒了。但是,我不會先公布,因為,我想和你商量一件很重要的事,這事,起碼比你發這條新聞有價值得多。”
那邊沉默了一會,顯然還在猶豫。
宋剛說:“你定個地點吧,我隻是告訴你個消息,幫你補充些內容。不過,你別擔心,我們絕對不是來給你辛苦費的,破壞你的名聲,至多也就是交個朋友,我相信你也會願意交我這朋友的。如果是朋友了,我也會希望你名揚新聞界的。”
那記者又想了想,說:“那好吧,你們就在賓館裏等我吧。”
那記者不久就來了,個子不高,黑黝黝的,顯得很精明。
宋剛站起來迎接,“是瞿記吧?我是宋剛。汪少華書記您認識。”
“噢,宋市長您好,久聞大名。”那位姓瞿的記者看隻有他們兩個人,放了心。“不知宋剛市長叫我來有何幹?”
宋剛笑了笑,說:“開門見山吧,我們希望您把稿子緩點時間發。理由,你這稿子應該隻是文章的序,後麵很精彩的那部分還沒開始,我希望由你來完成全文。”
那瞿記笑了笑:“維納斯去掉雙臂才美,因此,我覺得沒必要給維納斯補上雙臂。”
宋剛笑著說,很坦然,說:“你說的沒錯,我也記得有個故事。那故事是這麽說的,有個雕刻家在雕刻一個人物像,有個小孩在邊上看得入神,那雕刻家問小孩:你覺得這雕刻好看嗎?小孩說:是的,特別是那雙手,太好看了,和真人的手一樣美。那雕刻家一聽,嚓擦兩刀,把那雙手砍了下來。我想,這故事的意思與您的理解是一樣的。”
那瞿記說:“那宋市長和我的觀點是一樣的了,謝謝。所以,我覺得我的這篇文章,有了現在這部分就可以了。”
宋剛哈哈一笑,“果然是高明,這樣的話,新聞效果是最好的。古時候兩個人畫蛇,一人很快就花完了,他覺得時間還早,就又畫了四條腿,結果他輸了,這叫畫蛇添足。瞿記是聰明人,畫蛇添足的事你是不會幹的。但我覺得,瞿記不應該是畫蛇的人,加上四隻腿,為什麽不把它畫成龍呢?”
瞿記看著宋剛說:“此話怎說?”
宋剛說:“兩百多年前,有個曆史上著名的皇帝差點被一個小小的老板囚禁起來當成苦力,中國的曆史也就差點被一個小人物改寫了,要真是這樣,你不覺得很可惜嗎?”
瞿記微微吃驚,說:“你是那著名的皇帝,我是這小人物。可以這麽理解嗎?”
宋剛哈哈一笑,犀利的眼光看著這位瞿記,說:“你這樣認為?”
瞿記並沒有畏縮,反問道:“你不是這意思?”
宋剛說:“我宋剛會有這麽狂妄?”
瞿記得意地說:“哈哈,你不就是說,我這篇文章可以改變你的命運嗎?而您本來是可以改變曆史的人物。”
宋剛笑了,說:“不錯,你這篇文章可以改變我的命運,你的稿子一發表,我宋剛馬上就應該引咎辭職,這沒有懸念。可是,我還沒有認為我能夠改變曆史。但是,瞿記,我想問你,官職比這個重要嗎?”宋剛說完,把衣服掀開一點點,露出了身上的傷疤,瞿記大吃一驚,汪少華趕緊側過頭,想看看,但宋剛已經把衣服掩蓋了,他沒有看見。宋剛繼續說,“您說,哪個重要?”
瞿記神色凝重起來,說:“這就是你說的香港回歸時的內幕?我明白了,你連命也不在乎,更不會在乎官職了。可我也不想昧著良心。”
宋剛說:“不想昧著良心,這點,我很敬佩您。正因為這樣,所以我才急急忙忙趕過來。要是已經不需要我趕過來了,那我根本沒必要來見你,我會請另外的記者了。我希望您今天跟我一起到梅縣,因為,有件很重要的事,我們可以合作。《紅樓夢》的太虛幻境這一章,很精彩,但曹雪芹沒有就此結束,所以,《紅樓夢》成了不朽的巨著。”
瞿記在沉思,汪少華在糊塗,宋剛坦然自若地看著手中的茶杯,似乎杯子上的梅花是一幅唐寅的真跡。
汪少華想,他們的話中似乎句句含有玄機,不知道他們在講什麽,特別是宋剛身上有什麽東西,使得這位記者似乎有所鬆動。
瞿記此時正在思考著宋剛話中的話,並且,他很想知道宋剛身上的疤痕是怎麽回事。但他覺得現在不是詢問的時候,因為,他看見宋剛有意沒有讓汪少華看見,這說明,這疤痕是宋剛的秘密。
突然,瞿記者看著宋剛,說:“市長,您能否再說明白點?”
宋剛說:“我希望你不是寫一篇新聞,幾千、幾萬字很可惜了。你難道不可以把它寫成幾十萬字的文章嗎?”
“小說?”瞿記疑惑地問。
“紀實性的文學,既是小說,也是史實。不是一兩年、三四年的事,而是兩百多年的曆史傳紀。”宋剛說完,笑了笑。
瞿記說:“有這麽誇張嗎?”
宋剛笑了笑,說:“一個著名皇帝和一個小老板的故事。”
瞿記說:“乾隆皇帝?那隻是野史。”
“是傳說。可是,從傳說可以引出一個真實的故事,所以,我們可以把它定位為紀實性小說。”
“能不能把您也加進去?”瞿記的意思是,把宋剛在香港的故事也加進去。宋剛自然明白這一點,說:“跑龍套?好吧,我就在你的作品裏跑跑龍套吧。”
那瞿記笑了笑,說:“行,我聽你的。你準備徹底地解決曆史問題?可是,這同樣也會牽涉到許多官員的烏紗帽。”
宋剛說:“正因為如此,所以,我才從梅縣的黑煤窯裏趕過來組織你的稿子發出去。因為,你的稿子發出去後,那些真正需要丟烏紗帽的人就可能逍遙自在,而由其他人幫他們頂黑鍋。當然,也包括我和汪少華書記。”
瞿記說:“官職也很重要羅?我還以為宋市長認為官職不重要呢。”
宋剛說:“當然重要,要不,我當官幹嘛?我相信你會理解的,就如同你想發這稿子一樣,都是一個目的。”
瞿記說:“既然市長是這麽想的,那我還有什麽可說的?我跟你們走。”
宋剛說:“不過,我們得有個約定,到那裏以後,你必須完全服從我的安排。風餐露宿,你已經經曆過,我不擔心。但行動必須受到嚴格的限製,你能做到嗎?”
瞿記很興奮,說:“我已經在那裏玩過了半個多月,什麽苦沒吃過?你不知道,我在那裏吃的是什麽吧?生紅薯。那最後一天,我用煤炭把自己全身染得一身漆黑,窩在煤炭渣裏,一窩就是兩天兩夜,吃喝拉撒都在那裏,最後終於逮著了一個童工。”
宋剛笑著說:“難怪你現在都是黑黝黝的。你我們幸運,我們隻用了兩個小時就逮著了兩個。”
瞿記並不吃驚,而是現出一種自豪的神態,說:“長得黑是我本就有這麽醜。你們用了公安,那沒有什麽了不起。要是市長您也能跟我窩在那裏的話,我倒是覺得那才是件非常有趣的事。”
宋剛嗬嗬一笑,“是嗎?我也希望能這樣。”
“隻是很可惜,您是官爺,吃不了這份苦。那可是冒著生命危險的事。市長,這也是我一直想發這稿子的原因之一。”
宋剛沒有再說下去。他回想自己槍殺強仔的事,已經過了兩年多了,但那段往事依然曆曆在目:在小煤沙,……宋剛猶豫了一秒鍾,突然抬起右手,朝強仔開了一槍,巨大的響聲連宋剛也嚇了一跳,強仔瞪著驚恐的雙眼看著眼前這難以相信的一幕,他的頸部一個巨大的血洞,瀕臨死亡的他絕望地蠕動著嘴唇,什麽聲音也沒有發出來。大約停了一秒鍾,宋剛沒有再看強仔,他朝保鏢看去,驚恐的保鏢凝固了所有動作,接著,宋剛朝他的頭部也開了一槍,憑直覺沒必要再開第三槍了,但宋剛還是開了第三槍,稍為穩了穩,把子彈打在強仔的頭部。他微微退了半步,免得蹦出的血液濺在身上。這時,咖啡廳裏開始慌亂,爭著往門外跑,宋剛朝門外看了看,對驚恐的鴨嘴和瘋狗壓低聲音吼道:“走!”鴨嘴和瘋狗呆立在那裏,沒有任何的反應,他們不知宋剛在幹什麽,發生的事到底是怎麽一回事。“走啊。”宋剛又吼了一聲。終於反應過來的鴨嘴和瘋狗拔腿就跑,宋剛落後幾步,出了大門。慌亂的人群開始四散,那幾個響尾蛇的人在四處張望,老太婆手裏投出了一雙破鞋,破鞋落在那些在尋找目標的人群裏,刺眼的煙霧迅速彌漫開來。宋剛看準了時機,緊閉著呼吸,猛地往右側的小車跑去。一上車,門還沒來得及關上,車子就突然加速往小煤沙東麵開去。後麵響起了槍聲,有幾顆子彈擊破了車窗玻璃……。(未完待續)
宋剛靜靜地聽著,眼睛已經被淚水模糊了。他想,得跟汪少華聯係一下,先得把記者穩住,打草驚蛇可就麻煩了。現在根本不是用不用童工的問題了,而是得把這群人解救出來,再說,這裏麵肯定有個非常複雜的關係網,涉嫌刑事犯罪的可能性很大,必須讓那些關鍵人物羅網。宋剛想,康健再有能耐,一時半會是不可能查清的,特別是不能隨意驚動梅縣的人,一走漏消息,事情就會半途而廢。
汪少華在電話裏告訴他,事情很難辦,那位記者態度很堅決,說的理由堂堂正正。就是他們領導勸阻他也沒效果,那記者每天*著他們領導給他一個頭版,他們的領導的工作倒是做通了,現在暫時還壓著沒發,隻怕是終究壓不住的。
宋剛想了想,對王少華說,我今晚就過來一下,你幫我約好那位記者。
汪少華說,難呢,這位記者蠻倔強的,現在想請他也很困難,隻怕約不出來。宋剛說,這樣吧,你就說我宋剛有件很機密的是要跟他商量,他絕對會感興趣的事。汪少華問,什麽機密的事呢?宋剛在電話裏哈哈一笑,說,我哪真有什麽機密的事?我騙他出來,見了他再說。
宋剛對康健說:“我馬上要去一趟北京,你趕緊組織一個精幹的班子,思想品德和偵查能力都要非常出色的,梅縣的人一個也不能要。可惜,徐高飛這次請不來,要是他來做你的幫手就好了。韓斌,你就別跟我去北京了,我大概明天晚上就會回來了,最遲也是後天。你就跟康健長長見識,這次有東西可學了。康健,這兩個童工,你在細細地問一下,他們的土話我也沒完全聽懂,隻是聽了個大概。”
宋剛來到北京已經是晚上九點多了,汪少華苦著臉說,那位記者不相信我說的話,說我騙他,以為我會強行給他錢收買他似的,生死不肯來。
宋剛問:“你告訴我他的電話吧。他沒關手機吧?”
汪少華說:“那倒沒有,隻怕他會掛機。我已經被他掛了兩次了,現在我是不敢打了。”
宋剛接通了那位記者的電話。
“哪位?”
“宋剛,一個你不想見的人。不過,你回憶一下97年7月1日香港回歸時那接機時的畫麵,我估計你會對我有興趣的。”
“我知道你宋剛是什麽人,可是,我不想見你。”
“怕我?你不想聽聽香港回歸時的內幕?作為記者,我相信你應該有這職業敏感性。”
“想和我交換?我可不想和你做這買賣。”
“包賺不虧。你有膽量闖進那些黑煤窯,就沒膽量見我一麵?告訴你,我昨晚也弄出來了兩名礦工,我搶先一步公布這消息,你的新聞價值就沒了。但是,我不會先公布,因為,我想和你商量一件很重要的事,這事,起碼比你發這條新聞有價值得多。”
那邊沉默了一會,顯然還在猶豫。
宋剛說:“你定個地點吧,我隻是告訴你個消息,幫你補充些內容。不過,你別擔心,我們絕對不是來給你辛苦費的,破壞你的名聲,至多也就是交個朋友,我相信你也會願意交我這朋友的。如果是朋友了,我也會希望你名揚新聞界的。”
那記者又想了想,說:“那好吧,你們就在賓館裏等我吧。”
那記者不久就來了,個子不高,黑黝黝的,顯得很精明。
宋剛站起來迎接,“是瞿記吧?我是宋剛。汪少華書記您認識。”
“噢,宋市長您好,久聞大名。”那位姓瞿的記者看隻有他們兩個人,放了心。“不知宋剛市長叫我來有何幹?”
宋剛笑了笑,說:“開門見山吧,我們希望您把稿子緩點時間發。理由,你這稿子應該隻是文章的序,後麵很精彩的那部分還沒開始,我希望由你來完成全文。”
那瞿記笑了笑:“維納斯去掉雙臂才美,因此,我覺得沒必要給維納斯補上雙臂。”
宋剛笑著說,很坦然,說:“你說的沒錯,我也記得有個故事。那故事是這麽說的,有個雕刻家在雕刻一個人物像,有個小孩在邊上看得入神,那雕刻家問小孩:你覺得這雕刻好看嗎?小孩說:是的,特別是那雙手,太好看了,和真人的手一樣美。那雕刻家一聽,嚓擦兩刀,把那雙手砍了下來。我想,這故事的意思與您的理解是一樣的。”
那瞿記說:“那宋市長和我的觀點是一樣的了,謝謝。所以,我覺得我的這篇文章,有了現在這部分就可以了。”
宋剛哈哈一笑,“果然是高明,這樣的話,新聞效果是最好的。古時候兩個人畫蛇,一人很快就花完了,他覺得時間還早,就又畫了四條腿,結果他輸了,這叫畫蛇添足。瞿記是聰明人,畫蛇添足的事你是不會幹的。但我覺得,瞿記不應該是畫蛇的人,加上四隻腿,為什麽不把它畫成龍呢?”
瞿記看著宋剛說:“此話怎說?”
宋剛說:“兩百多年前,有個曆史上著名的皇帝差點被一個小小的老板囚禁起來當成苦力,中國的曆史也就差點被一個小人物改寫了,要真是這樣,你不覺得很可惜嗎?”
瞿記微微吃驚,說:“你是那著名的皇帝,我是這小人物。可以這麽理解嗎?”
宋剛哈哈一笑,犀利的眼光看著這位瞿記,說:“你這樣認為?”
瞿記並沒有畏縮,反問道:“你不是這意思?”
宋剛說:“我宋剛會有這麽狂妄?”
瞿記得意地說:“哈哈,你不就是說,我這篇文章可以改變你的命運嗎?而您本來是可以改變曆史的人物。”
宋剛笑了,說:“不錯,你這篇文章可以改變我的命運,你的稿子一發表,我宋剛馬上就應該引咎辭職,這沒有懸念。可是,我還沒有認為我能夠改變曆史。但是,瞿記,我想問你,官職比這個重要嗎?”宋剛說完,把衣服掀開一點點,露出了身上的傷疤,瞿記大吃一驚,汪少華趕緊側過頭,想看看,但宋剛已經把衣服掩蓋了,他沒有看見。宋剛繼續說,“您說,哪個重要?”
瞿記神色凝重起來,說:“這就是你說的香港回歸時的內幕?我明白了,你連命也不在乎,更不會在乎官職了。可我也不想昧著良心。”
宋剛說:“不想昧著良心,這點,我很敬佩您。正因為這樣,所以我才急急忙忙趕過來。要是已經不需要我趕過來了,那我根本沒必要來見你,我會請另外的記者了。我希望您今天跟我一起到梅縣,因為,有件很重要的事,我們可以合作。《紅樓夢》的太虛幻境這一章,很精彩,但曹雪芹沒有就此結束,所以,《紅樓夢》成了不朽的巨著。”
瞿記在沉思,汪少華在糊塗,宋剛坦然自若地看著手中的茶杯,似乎杯子上的梅花是一幅唐寅的真跡。
汪少華想,他們的話中似乎句句含有玄機,不知道他們在講什麽,特別是宋剛身上有什麽東西,使得這位記者似乎有所鬆動。
瞿記此時正在思考著宋剛話中的話,並且,他很想知道宋剛身上的疤痕是怎麽回事。但他覺得現在不是詢問的時候,因為,他看見宋剛有意沒有讓汪少華看見,這說明,這疤痕是宋剛的秘密。
突然,瞿記者看著宋剛,說:“市長,您能否再說明白點?”
宋剛說:“我希望你不是寫一篇新聞,幾千、幾萬字很可惜了。你難道不可以把它寫成幾十萬字的文章嗎?”
“小說?”瞿記疑惑地問。
“紀實性的文學,既是小說,也是史實。不是一兩年、三四年的事,而是兩百多年的曆史傳紀。”宋剛說完,笑了笑。
瞿記說:“有這麽誇張嗎?”
宋剛笑了笑,說:“一個著名皇帝和一個小老板的故事。”
瞿記說:“乾隆皇帝?那隻是野史。”
“是傳說。可是,從傳說可以引出一個真實的故事,所以,我們可以把它定位為紀實性小說。”
“能不能把您也加進去?”瞿記的意思是,把宋剛在香港的故事也加進去。宋剛自然明白這一點,說:“跑龍套?好吧,我就在你的作品裏跑跑龍套吧。”
那瞿記笑了笑,說:“行,我聽你的。你準備徹底地解決曆史問題?可是,這同樣也會牽涉到許多官員的烏紗帽。”
宋剛說:“正因為如此,所以,我才從梅縣的黑煤窯裏趕過來組織你的稿子發出去。因為,你的稿子發出去後,那些真正需要丟烏紗帽的人就可能逍遙自在,而由其他人幫他們頂黑鍋。當然,也包括我和汪少華書記。”
瞿記說:“官職也很重要羅?我還以為宋市長認為官職不重要呢。”
宋剛說:“當然重要,要不,我當官幹嘛?我相信你會理解的,就如同你想發這稿子一樣,都是一個目的。”
瞿記說:“既然市長是這麽想的,那我還有什麽可說的?我跟你們走。”
宋剛說:“不過,我們得有個約定,到那裏以後,你必須完全服從我的安排。風餐露宿,你已經經曆過,我不擔心。但行動必須受到嚴格的限製,你能做到嗎?”
瞿記很興奮,說:“我已經在那裏玩過了半個多月,什麽苦沒吃過?你不知道,我在那裏吃的是什麽吧?生紅薯。那最後一天,我用煤炭把自己全身染得一身漆黑,窩在煤炭渣裏,一窩就是兩天兩夜,吃喝拉撒都在那裏,最後終於逮著了一個童工。”
宋剛笑著說:“難怪你現在都是黑黝黝的。你我們幸運,我們隻用了兩個小時就逮著了兩個。”
瞿記並不吃驚,而是現出一種自豪的神態,說:“長得黑是我本就有這麽醜。你們用了公安,那沒有什麽了不起。要是市長您也能跟我窩在那裏的話,我倒是覺得那才是件非常有趣的事。”
宋剛嗬嗬一笑,“是嗎?我也希望能這樣。”
“隻是很可惜,您是官爺,吃不了這份苦。那可是冒著生命危險的事。市長,這也是我一直想發這稿子的原因之一。”
宋剛沒有再說下去。他回想自己槍殺強仔的事,已經過了兩年多了,但那段往事依然曆曆在目:在小煤沙,……宋剛猶豫了一秒鍾,突然抬起右手,朝強仔開了一槍,巨大的響聲連宋剛也嚇了一跳,強仔瞪著驚恐的雙眼看著眼前這難以相信的一幕,他的頸部一個巨大的血洞,瀕臨死亡的他絕望地蠕動著嘴唇,什麽聲音也沒有發出來。大約停了一秒鍾,宋剛沒有再看強仔,他朝保鏢看去,驚恐的保鏢凝固了所有動作,接著,宋剛朝他的頭部也開了一槍,憑直覺沒必要再開第三槍了,但宋剛還是開了第三槍,稍為穩了穩,把子彈打在強仔的頭部。他微微退了半步,免得蹦出的血液濺在身上。這時,咖啡廳裏開始慌亂,爭著往門外跑,宋剛朝門外看了看,對驚恐的鴨嘴和瘋狗壓低聲音吼道:“走!”鴨嘴和瘋狗呆立在那裏,沒有任何的反應,他們不知宋剛在幹什麽,發生的事到底是怎麽一回事。“走啊。”宋剛又吼了一聲。終於反應過來的鴨嘴和瘋狗拔腿就跑,宋剛落後幾步,出了大門。慌亂的人群開始四散,那幾個響尾蛇的人在四處張望,老太婆手裏投出了一雙破鞋,破鞋落在那些在尋找目標的人群裏,刺眼的煙霧迅速彌漫開來。宋剛看準了時機,緊閉著呼吸,猛地往右側的小車跑去。一上車,門還沒來得及關上,車子就突然加速往小煤沙東麵開去。後麵響起了槍聲,有幾顆子彈擊破了車窗玻璃……。(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