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叫我女王
夜色豪門:總裁,別太壞 作者:桃子仙仙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在那幾個人往林向晚身邊湊的時候,酒吧裏已經有人注意到了,因為這幾個人的名聲實在太臭,做事不擇手段,而且和當地的黑勢力有些關係,所以一般人不太願意趟這潭混水,於是就報著看熱鬧的心思在一邊旁觀。
當林向晚提出這個建議時,她的聲音雖不高,可酒吧裏80%的客人都開始叫好起哄。
酒保怕他們鬧起事來,忍不住偷偷按下連結酒吧主人辦公室的暗鈕。
凱恩斯的家族從上個世紀中業就掌握著北太平洋,北冰洋以及部分印度洋的漁業,礦業,海運業,是名副其實的船王。
格陵蘭地區的金礦就是由凱恩斯的家族負責開采的,凱恩斯常年駐紮美國,早已習慣了歌舞升平的日子,作為項目負責人被調到這個鳥不拉屎的地方來,凱恩斯說不出有多鬱悶。
島上人煙稀少,大多數居民性格內斂羞澀,不善言談,凱恩斯窮極無聊開了這間酒吧,原想著自娛自樂有個消遣的去處,沒想到酒吧開張之後,生意十分興隆。
平時酒吧十分太平,最多是一兩個醉漢鬧事,保安人員就會自行處理,酒保十天半個月也不會按下直接聯係凱恩斯的按鈕,所以今天聽到鈴聲響起,凱恩斯竟是覺得有些激動。
他一走進酒吧,不需要人提醒,就注意到了林向晚。
凱恩斯從小生在美國,這些年也隻在西方國家遊走做生意,從沒來過華國,他聽他的祖父說過,那是個美麗古老又富饒的國家,那裏有巍峨的大山,秀美的江河,還有美麗妖嬈的女人。
正如林向晚一般。
她不是這個酒吧裏穿著最華麗或最暴露的女士,但你就是無法控製地想要關注她。
及腰的長發被利索地係在腦後,她穿了件天鵝灰的羊絨毛衣,毛衣十分貼身,勾勒出她雖有些消瘦,但依然凹凸有致的好身材。
她站在三個大男人的包圍圈中,明明是應該是弱勢的她,麵對這幾個臉上就差寫上色鬼兩個字的男人,卻絲毫沒有慌張的痕跡。
“老板……”酒保湊過來,剛想要開口,凱恩斯打斷了他的話,“再看看。”
他饒有興趣地看著林向晚走到飛鏢盤前,站在指定位置。
“請吧。”林向晚微微聳了聳肩,“在我們國家,男士優先。”
她也有幾年沒玩過這個東西了,每副飛鏢的樣子雖然都差不多,但掂在手裏的質感卻是千差萬別,林向晚想先熟悉一下,省得待會兒出手會丟人,再說萬一那幾個草包裏有飛鏢高手,自己賭輸了的話,也得找個退路。
林向晚一邊掂著飛鏢,一邊四處張望著。
對方裏有個身材高大的高加索人站在飛鏢盤前,那人看了林向晚一眼,臉上寫滿了嘲諷,看林向晚時就像一隻狼在看一隻兔子,他長胳膊長腿,身子往前一傾,離飛鏢就近了半米。
那人做了些準備動作,一鏢丟了出去。
他們比賽沒太多的規矩,每人一共七鏢,誰正中紅心的鏢數多,誰就算贏。
高加索人的技術不錯,七隻鏢,有四隻都戳在紅心邊緣,他一臉倨傲的望著林向晚。
“願賭服輸?!”
林向晚笑了笑,沒有回答,走到飛鏢前。
她伸了伸手腳做了些準備運動,先投出第一鏢,紅尾黑身的飛鏢像是喝多了酒,搖搖晃晃地朝前飛著,一下戳在鏢盤最低分區,搖晃了兩下,掉了下去。
酒吧看熱鬧的人群發出一聲哄笑。
林向晚自己也笑了一下,不過是苦笑。
飛鏢看起來像是手部運動,但要真的玩好,要運用起全身的肌肉,她已經跑了一天,實在沒什麽力氣,這一鏢露了怯,也是在意料之中。
“就這個實力,也要和我們賭,你還不如乖乖就範,讓大家都省些麻煩。”最初騷擾要林向晚的男人走過來,輕挑地笑著。
林向晚沒有理會他,準備投出第二鏢。
她的右手受過傷,當時醫生說傷了經脈,隻怕以後都不會好,不過經過這幾年細心的調養,林向晚發現自己的手竟慢慢複原,除了不能拿太重的東西外,就算做精細活兒也不會太費勁。
她現在投飛鏢,用的就是右手。
凱恩斯坐在吧台前,點了杯杜鬆子酒,一開始他也以為林向晚是在拖延時間,等待救兵,但不久之後,他就發現這個女孩子遠比她表現出的柔弱要堅強的多。
最後一鏢投出,正中紅心,酒吧裏發出一陣歡呼聲。
林向晚的七根飛鏢,除了第一根落空之外,其它六根都戳在了紅心裏,緊緊地簇成一團,遠遠地看去像是一朵小小的紅色火焰。
而高加索人的飛鏢散落在四周,顯得異常淩亂。
輸贏立現!
三個男人的臉色立刻變得很難看,最初搭話的男人走過來,“沒想到小寶貝兒你居然有些本事,今天是我們兄弟幾個輸了,我想請你喝杯酒,算是給你賠禮,怎麽樣?”
“我們剛剛可不是這麽說的。”林向晚連眼皮都沒抬,請她喝酒?她像是沒錢買酒喝的人?要他請?!
剛剛他們說的清楚,她輸了,跟他們走,她贏了,他們滾,現在這幾個竟然想不認帳。
林向晚的手掌不由得握緊,幾根藏在手心的飛鏢咯得她掌心疼疼的,雖然疼,但卻讓她安心。
島上因為人少地廣,雖然隸屬於丹麥,但除了首府之外,基本上屬於無主之地,在這種地方就算犯了什麽事,隻怕等警察趕到,也都沒什麽用處了。
她隻能自己救自己,不得已時用非常手段!
“你這麽說,是不給我們麵子了?!”男人也怒了,臉色通紅。
他們幾個要是按賭約所說,就要脫光了衣服滾出去的!他們要是真的這麽幹了,隻怕所有的臉麵都要丟掉!讓他們以後還怎麽在酒吧裏混?!怎麽在這個島上生活?!
他向旁邊幾個人使了眼色,準備用強的,不管怎麽樣,先迫使林向晚毀了賭約再說,林向晚察覺出他們的意圖,全身的肌肉都緊繃起來。
就在這幾個人準備動手的時候,坐在一旁看了場好戲的凱恩斯懶懶地開口道,“願賭服輸,既然已經輸了,還囉嗦什麽,把他們扒光了丟出去,記住他們的臉,以後凡是洛克家的生意,都不歡迎這幾個懦夫。”
他說出洛克家,酒吧裏有聽說過這個名字的人已經變了臉色,那三個人還要掙紮,酒吧裏身材堪比重量級拳擊冠軍的保安已經衝了過去,三下兩下就把三人剝成白斬雞,扔出了酒吧大門。
外麵的溫度已經在零下四十度左右,剛下完雪,就算是一杯滾燙的開水,放在外麵不用五分鍾也能結成冰。
這幾個人一被推出門就發出慘烈的尖叫,然後叫聲越來越遠,直至聽不見了。
林向晚很平靜的回到吧台自己的座位前,慢慢地啃著已經有些冷了的漢堡。
凱恩斯坐在她旁邊,叫來了酒保,“給這位女士一杯粉紅天使。可以認識一下麽?”
凱恩斯的相貌隨他的母親,意大利男士的優雅與不羈在他身上得到了完美的融合,他的身材高大,麵容英俊得好似高等時裝周上的男模,無論走到哪裏,都吸引著女人的目光。
然而這一次,凱恩斯卻踢到了鐵板。
林向晚斜了也一眼,原來這家夥就是酒吧老板,既然發現出了事兒,為什麽剛剛不出頭,現在看夠熱鬧了出來主持正義了?!
簡值就是個大尾巴狼!
凱恩斯並不知道他在林向晚心裏已經被扣上了不是好人的帽子,還充滿魅力地微笑道,“能請你喝一杯麽,我的公主?”
林向晚衝他揮了揮手,“我不是公主,我是公主她媽。”
凱恩斯,“……”
她的左手無名指上有一道淺淺的白痕,是常年佩戴戒指留下的痕跡。
凱恩斯忽然覺得這位來自華國的女孩子比他想象中要有趣的多,他繼續道,“既然脫了戒指,那麽至少說明你是一位寂寞的女皇?”
老外酸文假醋的表達方式讓林向晚全身不舒服,她三口兩口把漢堡解決掉,喝了口冰水,“如果你叫我女王的話,我會更開心,不過我今天出門沒帶鞭子和蠟燭,下次再聊吧。”
凱恩斯,“……”
“那至少給我留個電話。”凱恩斯也不知自己為何這樣契而不舍,如果是別的女人這麽和他說話,他早就甩手走開了,可能是因為在這個該死的島上實在太寂寞了吧,他想。“我可以約你去看北極光,那是世界上最美的景觀。”
“極光我已經看完了,謝謝你的邀請,我的電話壞了,真的壞了,不是借口,是真的壞掉了。華國人喜歡講緣分,有緣自然會再見的,還有,謝謝你的酒,不過我不喜歡喝,再見。”
雖然不喜歡凱恩斯的為人,但林向晚今晚也不想再鬧事了,畢竟是在人家地盤,老實一點總是沒錯。
她很有禮貌的向凱恩斯告別,把厚重如熊皮的外套穿好,推開酒吧吱吱做響的大門,走了出去。
門外除了紛紛揚揚的大雪,空無一物,那三個人早就不知跑到什麽地方。
林向晚以為自己不會再遇到那幾個人,可讓她沒料到的是,僅僅隔了一天,她就又遇到了那三個人。
當林向晚提出這個建議時,她的聲音雖不高,可酒吧裏80%的客人都開始叫好起哄。
酒保怕他們鬧起事來,忍不住偷偷按下連結酒吧主人辦公室的暗鈕。
凱恩斯的家族從上個世紀中業就掌握著北太平洋,北冰洋以及部分印度洋的漁業,礦業,海運業,是名副其實的船王。
格陵蘭地區的金礦就是由凱恩斯的家族負責開采的,凱恩斯常年駐紮美國,早已習慣了歌舞升平的日子,作為項目負責人被調到這個鳥不拉屎的地方來,凱恩斯說不出有多鬱悶。
島上人煙稀少,大多數居民性格內斂羞澀,不善言談,凱恩斯窮極無聊開了這間酒吧,原想著自娛自樂有個消遣的去處,沒想到酒吧開張之後,生意十分興隆。
平時酒吧十分太平,最多是一兩個醉漢鬧事,保安人員就會自行處理,酒保十天半個月也不會按下直接聯係凱恩斯的按鈕,所以今天聽到鈴聲響起,凱恩斯竟是覺得有些激動。
他一走進酒吧,不需要人提醒,就注意到了林向晚。
凱恩斯從小生在美國,這些年也隻在西方國家遊走做生意,從沒來過華國,他聽他的祖父說過,那是個美麗古老又富饒的國家,那裏有巍峨的大山,秀美的江河,還有美麗妖嬈的女人。
正如林向晚一般。
她不是這個酒吧裏穿著最華麗或最暴露的女士,但你就是無法控製地想要關注她。
及腰的長發被利索地係在腦後,她穿了件天鵝灰的羊絨毛衣,毛衣十分貼身,勾勒出她雖有些消瘦,但依然凹凸有致的好身材。
她站在三個大男人的包圍圈中,明明是應該是弱勢的她,麵對這幾個臉上就差寫上色鬼兩個字的男人,卻絲毫沒有慌張的痕跡。
“老板……”酒保湊過來,剛想要開口,凱恩斯打斷了他的話,“再看看。”
他饒有興趣地看著林向晚走到飛鏢盤前,站在指定位置。
“請吧。”林向晚微微聳了聳肩,“在我們國家,男士優先。”
她也有幾年沒玩過這個東西了,每副飛鏢的樣子雖然都差不多,但掂在手裏的質感卻是千差萬別,林向晚想先熟悉一下,省得待會兒出手會丟人,再說萬一那幾個草包裏有飛鏢高手,自己賭輸了的話,也得找個退路。
林向晚一邊掂著飛鏢,一邊四處張望著。
對方裏有個身材高大的高加索人站在飛鏢盤前,那人看了林向晚一眼,臉上寫滿了嘲諷,看林向晚時就像一隻狼在看一隻兔子,他長胳膊長腿,身子往前一傾,離飛鏢就近了半米。
那人做了些準備動作,一鏢丟了出去。
他們比賽沒太多的規矩,每人一共七鏢,誰正中紅心的鏢數多,誰就算贏。
高加索人的技術不錯,七隻鏢,有四隻都戳在紅心邊緣,他一臉倨傲的望著林向晚。
“願賭服輸?!”
林向晚笑了笑,沒有回答,走到飛鏢前。
她伸了伸手腳做了些準備運動,先投出第一鏢,紅尾黑身的飛鏢像是喝多了酒,搖搖晃晃地朝前飛著,一下戳在鏢盤最低分區,搖晃了兩下,掉了下去。
酒吧看熱鬧的人群發出一聲哄笑。
林向晚自己也笑了一下,不過是苦笑。
飛鏢看起來像是手部運動,但要真的玩好,要運用起全身的肌肉,她已經跑了一天,實在沒什麽力氣,這一鏢露了怯,也是在意料之中。
“就這個實力,也要和我們賭,你還不如乖乖就範,讓大家都省些麻煩。”最初騷擾要林向晚的男人走過來,輕挑地笑著。
林向晚沒有理會他,準備投出第二鏢。
她的右手受過傷,當時醫生說傷了經脈,隻怕以後都不會好,不過經過這幾年細心的調養,林向晚發現自己的手竟慢慢複原,除了不能拿太重的東西外,就算做精細活兒也不會太費勁。
她現在投飛鏢,用的就是右手。
凱恩斯坐在吧台前,點了杯杜鬆子酒,一開始他也以為林向晚是在拖延時間,等待救兵,但不久之後,他就發現這個女孩子遠比她表現出的柔弱要堅強的多。
最後一鏢投出,正中紅心,酒吧裏發出一陣歡呼聲。
林向晚的七根飛鏢,除了第一根落空之外,其它六根都戳在了紅心裏,緊緊地簇成一團,遠遠地看去像是一朵小小的紅色火焰。
而高加索人的飛鏢散落在四周,顯得異常淩亂。
輸贏立現!
三個男人的臉色立刻變得很難看,最初搭話的男人走過來,“沒想到小寶貝兒你居然有些本事,今天是我們兄弟幾個輸了,我想請你喝杯酒,算是給你賠禮,怎麽樣?”
“我們剛剛可不是這麽說的。”林向晚連眼皮都沒抬,請她喝酒?她像是沒錢買酒喝的人?要他請?!
剛剛他們說的清楚,她輸了,跟他們走,她贏了,他們滾,現在這幾個竟然想不認帳。
林向晚的手掌不由得握緊,幾根藏在手心的飛鏢咯得她掌心疼疼的,雖然疼,但卻讓她安心。
島上因為人少地廣,雖然隸屬於丹麥,但除了首府之外,基本上屬於無主之地,在這種地方就算犯了什麽事,隻怕等警察趕到,也都沒什麽用處了。
她隻能自己救自己,不得已時用非常手段!
“你這麽說,是不給我們麵子了?!”男人也怒了,臉色通紅。
他們幾個要是按賭約所說,就要脫光了衣服滾出去的!他們要是真的這麽幹了,隻怕所有的臉麵都要丟掉!讓他們以後還怎麽在酒吧裏混?!怎麽在這個島上生活?!
他向旁邊幾個人使了眼色,準備用強的,不管怎麽樣,先迫使林向晚毀了賭約再說,林向晚察覺出他們的意圖,全身的肌肉都緊繃起來。
就在這幾個人準備動手的時候,坐在一旁看了場好戲的凱恩斯懶懶地開口道,“願賭服輸,既然已經輸了,還囉嗦什麽,把他們扒光了丟出去,記住他們的臉,以後凡是洛克家的生意,都不歡迎這幾個懦夫。”
他說出洛克家,酒吧裏有聽說過這個名字的人已經變了臉色,那三個人還要掙紮,酒吧裏身材堪比重量級拳擊冠軍的保安已經衝了過去,三下兩下就把三人剝成白斬雞,扔出了酒吧大門。
外麵的溫度已經在零下四十度左右,剛下完雪,就算是一杯滾燙的開水,放在外麵不用五分鍾也能結成冰。
這幾個人一被推出門就發出慘烈的尖叫,然後叫聲越來越遠,直至聽不見了。
林向晚很平靜的回到吧台自己的座位前,慢慢地啃著已經有些冷了的漢堡。
凱恩斯坐在她旁邊,叫來了酒保,“給這位女士一杯粉紅天使。可以認識一下麽?”
凱恩斯的相貌隨他的母親,意大利男士的優雅與不羈在他身上得到了完美的融合,他的身材高大,麵容英俊得好似高等時裝周上的男模,無論走到哪裏,都吸引著女人的目光。
然而這一次,凱恩斯卻踢到了鐵板。
林向晚斜了也一眼,原來這家夥就是酒吧老板,既然發現出了事兒,為什麽剛剛不出頭,現在看夠熱鬧了出來主持正義了?!
簡值就是個大尾巴狼!
凱恩斯並不知道他在林向晚心裏已經被扣上了不是好人的帽子,還充滿魅力地微笑道,“能請你喝一杯麽,我的公主?”
林向晚衝他揮了揮手,“我不是公主,我是公主她媽。”
凱恩斯,“……”
她的左手無名指上有一道淺淺的白痕,是常年佩戴戒指留下的痕跡。
凱恩斯忽然覺得這位來自華國的女孩子比他想象中要有趣的多,他繼續道,“既然脫了戒指,那麽至少說明你是一位寂寞的女皇?”
老外酸文假醋的表達方式讓林向晚全身不舒服,她三口兩口把漢堡解決掉,喝了口冰水,“如果你叫我女王的話,我會更開心,不過我今天出門沒帶鞭子和蠟燭,下次再聊吧。”
凱恩斯,“……”
“那至少給我留個電話。”凱恩斯也不知自己為何這樣契而不舍,如果是別的女人這麽和他說話,他早就甩手走開了,可能是因為在這個該死的島上實在太寂寞了吧,他想。“我可以約你去看北極光,那是世界上最美的景觀。”
“極光我已經看完了,謝謝你的邀請,我的電話壞了,真的壞了,不是借口,是真的壞掉了。華國人喜歡講緣分,有緣自然會再見的,還有,謝謝你的酒,不過我不喜歡喝,再見。”
雖然不喜歡凱恩斯的為人,但林向晚今晚也不想再鬧事了,畢竟是在人家地盤,老實一點總是沒錯。
她很有禮貌的向凱恩斯告別,把厚重如熊皮的外套穿好,推開酒吧吱吱做響的大門,走了出去。
門外除了紛紛揚揚的大雪,空無一物,那三個人早就不知跑到什麽地方。
林向晚以為自己不會再遇到那幾個人,可讓她沒料到的是,僅僅隔了一天,她就又遇到了那三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