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某位作家所說,平靜的時光總是短暫的…


    這句話在我們公司體現的那是淋漓盡致。


    事情是這樣的。


    由於我們公司曆年七一都有唱紅歌的活動。


    再加上昨天是建黨一百周年。


    所以這一次的活動搞的分外浩大。


    直接將地址選在了我們這裏人流量最大的露天廣場進行。


    還請了各界的領導來看。


    又因為我的外貌比較精幹(也就是帥氣)。


    所以這次合唱,我當仁不讓的成了領唱。


    聽到安排的時候,我是崩潰的。


    在七月盛夏美好的夜晚。


    別的年輕人都是吃完晚飯帶著女朋友上街溜達消暑。


    最不濟也是三五成群擼串聊天把酒言歡。


    而我就得穿個白襯衫,抹個紅嘴巴站在台上當領唱!


    一想當時被路人圍觀的情景。


    我尷尬的能用腳趾摳出三室一廳來!


    於是乎,這樣的前提之下。


    我以身體不舒服為由請假,躲過了這一次的合唱。


    但是!


    在今天上班的時候,監工突然告訴我。


    因為昨晚活動結束的太晚,他發現了一個大秘密。


    那就是,之前鬧出私奔風雲的小主管和小鮮肉。


    這倆人又他娘的在一起了!


    不僅如此,昨晚活動結束之後,兩個人一起去賓館過的夜!


    聽到監工的言語,我當是就懵逼了。


    好家夥…


    這倆人玩的是真的花!


    先是彼此相愛,雙雙私奔。


    再是相互分手,形同陌路。


    最後曆經坎坷,破鏡重圓…


    明明是見不得光的不要臉行為。


    愣是他娘的搞出一種打破世俗偏見也要在一起的愛情片的氛圍來!


    愛情片都他娘的不敢這麽寫!


    就在我震驚之餘,我突然反應過來一件事。


    這倆人去賓館的事情,監工是怎麽知道的?


    想到這裏,我就看著監工,開口道:“哥,你咋還知道人家去賓館了?”


    “你看見了?”


    一聽我這言語,監工那是一拍大腿。


    然後一本正經的告訴我他親眼看到的,昨晚那倆人就在他前麵。


    聽到這話,我的眼裏不由的閃過了一絲疑惑。


    小主管和小鮮肉倆人的事情拋開先不說…


    監工去賓館幹什麽了?


    仿佛是看除了我的疑惑。


    監工趕忙解釋說是因為昨晚唱的太晚,太勞累。


    家又離得比較遠。


    所以就近找了個地方對付了一下。


    兄弟們,什麽叫做此地無銀三百兩啊?


    這就叫此地無銀三百兩!


    這光顧著吃別人的瓜,無形之中把自己的瓜給爆出來了!


    想到這裏,我不由的暗暗感歎


    玩還是監工會玩啊…


    吃瓜看戲勾搭閨蜜,這是一樣都落不下…


    要不然人家是我領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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