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一直以來都是一個人鬼共生的城市,在這裏什麽魔幻的事都能發生。


    比如剛剛,凱以為自己耳朵出了問題。


    “所以……你們因為是因為一條狗所以才被人幹掉這麽多人?你特麽在逗我?”


    那個塔拉索夫家族小弟,以比較隱晦的方法告訴凱和弗蘭克,最近塔拉索夫家族到底經曆了什麽。


    “事實就是如此,我們被一個瘋子襲擊了,倒是你們警察,難道不應該做點什麽嗎?”小弟漲紅了臉,對凱的質疑感到分外的受辱,當然,也有可能是因為這起衝突的無厘頭而生氣,出來混的,自然是把生死置之度外,可沒誰能接受自己哪天被打死,就隻是因為一條狗!當小弟的也沒有這麽廉價。


    所以說老實話,他們這些小弟其實還是蠻想讓警察做掉那個神經病殺手的。畢竟他們真的虛啊!三十幾人對上一個人,還特麽被人殺穿了!這上哪說理去?加上之前去找那家夥滅口的人手,就這幾天塔拉索夫家族已經因為這件事損失六十幾人了!


    六十幾人,就為了條狗!!!


    “繼續說!至於怎麽做,你老大都沒辦事命令我,你算老幾?”凱現在特別想知道事情到底是怎麽回事。連一旁的弗蘭克也來了性質,他臉上雖然沒什麽表情,可身子還是不知不覺的靠了過來。


    事情從開始就很魔幻。


    整件事要從塔拉索夫家族老大維戈的獨生子伊歐塞夫說起。


    伊歐塞夫雖然是家族老大維戈的兒子,但並不具備一個龐大黑幫家族繼承人的能力和城府,他就是一個囂張的小混混,對此他老爹一直都很頭疼,不過誰叫那是自己唯一的崽兒呢?所以一方麵他也常常派自己的兒子出去做事,希望能將他曆練出來,另一方麵也讓他盡量少在紐約呆著,這是為了保護他。


    可這個小王八蛋剛剛回紐約就開始搞事。


    那一天,伊歐塞夫從大西洋城辦完事回到紐約,在路過一個加油站的時候,正好碰到了約翰·威克,當時的約翰出於退休期間,還死了老婆,就留下一條狗和一輛古董車相依為命。


    好死不死,伊歐塞夫看中了約翰的車。


    不得不說,這個敗家子眼光不錯,那是一輛1969年出品的福特野馬boss429,這款車一經推出,就如同預料中的一般成為了街道上的霸主,在各種直線加速賽上稱雄。在老爺車市場,這種原裝老爺車,已經被炒到了天價,而且有價無市。他無禮地提出要購買的要求,在遭到拒絕後,伊爾索夫惱羞成怒,帶上幾個手下,闖進約翰·威克的家中,趁其不備將他一陣毒打,並當著翰·威克的麵打死了小狗開走了福特野馬。


    讓伊爾索夫沒有想到的是,約翰·威克並不是個無名小卒,而是一位響當當的金牌殺手,曾經憑借一己之力,幫助他老爹在紐約打下大大的地盤,可以這麽說,塔拉索夫家族能夠在紐約立足,相當一部分原因是因為約翰!


    本來嘛,當時伊歐塞夫發點狠,當場幹掉約翰,也就沒後麵那麽多破事了,可惜,這小子腦子不好使,或者說冥冥中受到了不可抗力的影響,就像一個腦殘一樣,隻是打了約翰一頓,然後殺了他的狗,開了他的車走了……這不是典型的腦缺反派麽?


    約翰·威克也沒想到,自己徹底退隱了四年,一直風平浪靜。


    突然一天有個二百五就為了一輛車,衝進了自己家,搶車殺狗。


    通過監控,約翰看出了搶車殺狗的那幾人是誰。這輛車,是約翰為數不多寄托。那隻狗,是亡妻留給他的最後禮物。約翰·威克沒有任何猶豫,他要幹掉這幾個家夥。在約翰毫不猶豫拒絕塔拉索夫家族老大的和談後,無法調和的矛盾產生了。伊歐塞夫是塔拉索夫家族老大的兒子,當爹不能眼睜睜看兒子去死。


    一場血腥廝殺,就此拉開序幕。


    ……


    約翰·威克與塔拉索夫鬧得動靜如此之大,普通人或許還不太清楚,但對於那些黑暗世界的人來說,事情起因早已擴散出來,查到這些也不難。


    現在不少團夥都在等著看好戲,其中絕大部分都盼著塔拉索夫家族栽個大跟頭。紐約很大,卻也很小,大家都出來混,自然不可能講什麽江湖道義,隻等雙方兩敗俱傷,那些團夥就可以出來撿便宜了。


    凱也在頭疼,畢竟這種破事,凱插手也不好,那不成了幫俄羅斯團夥做事了?那些人死就死了,凱半點不心疼。不插手,好像也不太好。媽蛋,這兩撥人簡直跟瘋了一樣,跟不在乎時間地點,隻要碰上直接開火。


    不過思前想後,凱還是覺得,要見見那個約翰。不能讓他太肆無忌憚了。


    報仇,可以,反正凱覺得那群俄羅斯人死了活該,但大場麵,不行!


    “你還不回家?難道準備跟著我當警察啊?”凱有點嫌棄的看著一直跟著自己的弗蘭克,這貨看樣子是對約翰·威克有點興趣,死活要跟著自己一起去見見這位猛男。


    “我回家幹嘛?看著我老婆孩子的照片發呆?你不準我報仇,難道還不準我隨便逛逛?”弗蘭克也是閑的,他不想自己一個人躲在陰暗的角落什麽都不做,複仇的怒火一直在他胸中燃燒,這讓他夜不能寐,與其如此,還不如看看那個約翰·威克,他發覺這個約翰,和自己很像。


    “法克!”人家都這麽說了,凱能說什麽,送他一句國罵,然後聽之任之了。


    像約翰這種人的行蹤想要找到其實並不難,關鍵是要看,該怎麽找!


    凱來紐約這麽多天,當然不是成天坐在辦公室,對於道上的消息,凱還是有點渠道的。


    “哦,kk,我們又見麵了,想我了嗎?”


    凱將車開到了布魯克林區的一個破舊街區,然後很快就找到了自己的目標。


    kk,原名沒人知道了,估計他自己都忘了。他是一個流浪漢。至少表麵上他是一個流浪漢,可很少有人知道,這貨私底下,在瑞士銀行有超過六位數的存款,不僅如此,他還有著無數的眼睛,時時刻刻盯著整個紐約!


    看到凱的一瞬間,kk立刻扭頭就跑。


    可剛剛跑出兩步就撞到了早就堵在那的弗蘭克身上。


    “跑什麽?看到我就跑,這種態度讓我感到非常不爽!kk!我明明記得上次交流的很愉快。”凱一把薅住kk的頭發,將其拉到一個無人的巷子裏。


    kk是一個非裔,長得胖胖的,身上永遠是破破爛爛,髒兮兮,頂著一個看起來就老實的樣貌,怎麽看都覺得是個普通人。可就是這個普通人,卻是紐約城最厲害的情報商人之一。


    和很多情報商人擁有廣闊的人脈不一樣,kk是徹徹底底的做底層路線,他有的隻有自己那副天生適合情報工作的頭腦,以及無數的眼線,他的眼線也是流浪很。


    這些人雖然往往無法接觸到很高端的情報,可他們是這座情報做敏感的一群人,他們被所有人忽視,也是最容易接觸到異常的人。這些人自然無法提供很精準的情報,可他們能收集信息,而kk要做的就是從這些信息中篩選,提煉任何有用的信息,然後拚接推測出真正的情報。


    按照kk的說法,收集情報並不難,這個世界發生過的所有事情都會留下痕跡,隻要留下痕跡就會出現表征,他隻需要找到那些表征,就能洞悉情報。


    很玄學的情報收集方式,反正凱是不太明白其中的原理,但不得不說,他的消息的確很靈通。要不然凱對付黑幫的時候,為什麽每次都能那麽準確的得到情報?


    kk看到凱那張笑臉,差點忍不住一拳打上去。那叫交流愉快?


    可他不幹……


    “拜托,大佬,我是吃情報飯的,要是別人看到我和警察合作,我會死的!”kk這句話相當於放屁,這貨是典型的認錢不認人,他誰都敢合作,哪怕是恐怖分子都沒問題。隻要錢給足,他百無禁忌。


    “這種話,忽悠忽悠外人就算了,你有什麽不敢的?”凱沒和他瞎掰扯,而是直入主題:“我在找約翰,給我他的消息!”


    kk一聽約翰的名字,臉都白了。


    “不可能!這貨就是個瘋子,得罪他,那我真沒救了,他可以為了條狗,就把俄羅斯人殺的屁滾尿流,更何況泄露他的消息了,韋恩局長,放過我吧,我真的不知道啊。”


    可凱卻不這麽想,凱露出了一絲笑容:“你既然這麽怕,那我相信,你絕對知道什麽。來嘛,跟我說說說,我不說,你不說,誰知道是你賣的消息?”


    “不行!”


    “真不行?”


    “真不行!”


    “別鬧,我給錢的。”


    “得了吧,你前幾次給我的前,還不夠我的成本,虧都虧死了。不要!”


    弗蘭克捏了捏手指,然後一把抓住kk,一把將其懟在牆上,就準備動手。


    “打吧!打吧,打死我算了。反正我絕對不會說的!”說完一閉眼,一副英勇就義的樣子。


    凱沒轍,像這種老油條,絕對是不見兔子不撒鷹。威脅什麽的,他見多了。凱直接發動鈔能力!


    “那這樣呢?”


    看到一遝美元在自己麵前晃過,kk的小眼睛立刻隨著鈔票晃動,活像一個被貓棒吸引注意的老貓。


    “這次為什麽那麽多?”


    “前幾次是警局行動嘛,線人費隻批了這麽多。可這次是私人行動,自然不好走公賬。”凱無所謂的說道。


    對這些情報商人來說,黑幫其實並不可怕,因為那些白癡除了打打殺殺根本不懂什麽叫做情報,他們就算被出賣,也不會知道自己是被誰出賣,kk雖然裝作不情願,其實並不怎麽害怕,可這一次麵對的是超級殺手!


    這種人和黑幫不一樣,別人真的會找上門的!


    所以沒好處,kk絕對不會出賣情報的。


    不過,現在就不一樣了,有錢,kk連恐怖分子都敢賣,殺手?很牛嗎?


    “早說嘛!”kk以和自己身材完全不搭的速度一把搶過錢,飛快的點了一遍,然後心滿意足的收起了錢。“約翰的話,現在的落腳點在大陸酒店。那地方是個殺手窩,我建議你們不要到那去找他,會很麻煩的。我得到消息,約翰打算襲擊塔拉索夫家族地下金庫。你或許可以在那裏碰到他。”


    說完地下金庫的地址,kk就麻溜的打開巷子裏的下水道井蓋,消失在了下水道中。


    順便說一句,kk的老巢就在紐約的地下下水道。這家夥不知道怎麽做到的,摸清了整個城市的地下下水道,想找他麻煩,不是一般的難。


    “走吧,我們碰碰運氣。”


    ……


    kk給的地址,離他們現在所在的位置並不遠,車開出了一段路,繞過了布魯克林區的法庭,進入了人口比較少的地區,差不多就要到。不過,他們顯然是來晚了。


    砰砰砰砰!


    一陣槍聲在不遠處響起。


    “是教堂那裏。嗯,這家夥很猛啊。”從槍聲就可以聽出戰鬥非常激烈。


    兩人很快,從教堂的另一邊繞了過去,很快就找到了一個觀戰的絕佳地點。


    很快,他們就找到了他們要找的目標。


    很簡單,按照kk的情報,隻要從一群人中找到最帥的那個,就一定是約翰·威克了。


    “那小子就是了?”弗蘭克看到一個裝著西裝的大帥比拿著兩把槍,瘋狂追殺著一群幾個紅襯衣。看樣子那應該是塔拉索夫家族的搶手了。


    “沒錯,嘖……真的猛,一個人追著那麽多人殺,簡直了……”


    “這有什麽,我也能辦到。”弗蘭克不覺得有什麽稀奇的,他從出道開始,從來都是一個人對一群。


    “你沒人家帥啊!”凱如此說道。


    弗蘭克不說話了,因為那真的是一個大帥比!別人出來做事,都穿著高檔西裝,他呢?一個緊身t恤一條帆布褲就行了,要多糙有多糙,沒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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