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大洛佩斯是有投三分的能力的。


    這是在後世已經被證明了的。


    18-19賽季雄鹿隊異軍突起,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大洛佩斯的三分。


    中鋒出來投三分,可以給字母哥突擊籃下創造非常好的空間。


    這也是為啥雄鹿寧可放走球隊後衛線上的青年才俊布羅格登,也要留下大洛佩斯的原因。


    布羅格登年薪要高一些,但也年輕,還有上升空間。


    大洛佩斯年薪比布羅格登少了一千萬,但年齡大得多。


    為啥留下了大洛佩斯,放走了布羅格登?


    因為大洛佩斯的重要性強過布羅格登。


    市場上能夠找到低配版的布羅格登,比如喬治希爾——結果是打的非常好。


    可是市場上很難找到大洛佩斯的替代品。


    哪個中鋒能夠拉出來投三分讓對手忌憚,回過頭來防守端還能有蓋帽給球隊幫助的?


    基本上沒有。


    至少大洛佩斯這個價位是沒有的。


    總之,大洛佩斯是有三分投射這個天賦的。


    隻要稍加練習,大洛佩斯的三分就能開發出來。


    也正因為這個,鄧方才會想盡一切辦法也要交易過來大洛佩斯,同時要求大洛佩斯苦練三分。


    鄧方可不希望賽季開始後對手把box-1戰術當成常規戰術來用!


    那樣的話,即使庫裏不怕受傷,也太辛苦了!


    怎麽做才能讓對手不敢包夾球隊核心球員?


    投手!


    三分線外幾個讓人忌憚的投手!


    鄧方選的人基本上都有三分。


    普林斯三分不錯,拉加貝爾三分很準,阿祖布克的三分也不錯,貝裏內利本身就是一個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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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德馬諾維奇、托利弗、安東尼莫羅都有三分,還都很準!


    這些球員大部分都是初來乍到,對鄧方的話還是不敢違抗的。


    再怎麽說人家也是主教練!


    人家讓練三分,那就練唄!


    這不正是自己擅長的嘛!


    隻有三個人沒有三分的要求——圖裏亞夫、利文斯頓和小喬丹。


    尤其是小喬丹,更是被區別對待了。


    鄧方對小喬丹的要求是罰球。


    罰球至少達到六成命中率!


    達不到就不能上場!


    六成以上每增加一個百分點就在15分鍾的基礎上增加1分鍾上場時間!


    說白了,就是與錢掛鉤!


    NBA有好的數據就有錢拿。


    可是數據怎麽來?


    上場時間!


    足夠的上場時間是數據的保證。


    所以,主教練最大的殺手鐧就是控製球員的上場時間。


    鄧方可不想每場比賽為對手的砍喬戰術費腦筋。


    你一個二輪新秀,想上場打球就好好練罰球,不聽話就一邊待著去!


    對鄧方的要求,小喬丹雖然有些不滿,但也沒敢反抗。


    身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


    雖然小喬丹五大三粗,身高馬大,看上去不像小後衛那麽精明,但實際上人家一點也不傻。


    這個世界的基本處事法則人家還是門清的。


    初來乍到的新人該拜哪個碼頭是必須搞清楚的。


    鄧方是主教練,哪怕是暫時的,也得聽他的。


    更何況,誰知道人家能當多久呢?


    萬一這幾年都是他咋辦?


    人家讓練,那就練!


    不但要練,還要好好的練!


    練不練的出來再說,態度至少要端正。


    鄧方是穿越過來的,有些事他是知道的。


    小喬丹的巔峰期在快船,那時他的罰球命中率經常性的連50%都不到。


    而到了生涯後期,流浪在小牛、尼克斯等隊時,小喬丹的賽季罰球命中率最高能夠到77%!


    巔峰期小喬丹憑防守就可以立足聯盟,所以他不願意練罰球。


    到了後期,沒有球隊把他當成大爺了,為了錢,他就好好練罰球了。


    於是,罰球命中率就高了!


    所以說,沒有誰是不可以練出來的。


    如果有,那就是他還沒有被逼到那個份上!


    實際上所有人都一樣。


    比如內線巨獸奧尼爾,不練罰球,就憑身體也可以在內線興風作浪,為啥我要像你們一樣去練罰球呢?


    這也是奧尼爾和科比的最大差別!


    奧尼爾的身體素質可以碾壓絕大部分球員,而這個無需練,天生的!


    科比的身體素質也非常好,但要是說碾壓大部分球員,還是做不到的。


    科比更強的其實是技術。


    這也是為啥科比有淩晨四點練球的傳說,而奧尼爾總是因為懶被科比看不上。


    後衛為啥投籃都準,尤其是三分,為啥神射手幾乎都是後衛?


    哪怕有前鋒三分準的,基本上也都是身體條件不那麽好的。


    為啥?


    因為你沒別的優勢,想要在NBA立足,就隻有在投射上下苦功夫!


    像威少這樣身體素質逆天的投射都不太好。


    而羅斯到了生涯後期三分和投射都很不錯了,這和他生涯早期截然相反。


    為啥?


    被逼的!


    就這麽簡單!


    當然,即使都下苦功夫,人和人也是有差別的。


    投射也是一種天賦。


    但那隻是準和很準的差別。


    而不會是不準和很準的差別。


    大多數人努力程度之低,根本輪不到拚天賦!


    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總之,穿越過來的鄧方知道,小喬丹是能夠把罰球練好的!


    所以,鄧方給小喬丹下了這個死命令。


    圖裏亞夫和利文斯頓也是一樣。


    對利文斯頓,鄧方的要求不是三分,而是中投。


    這是因為鄧方知道利文斯頓沒有三分。


    沒這個天賦就是沒有。


    再怎麽努力也隻能投出個及格水平,何必呢?


    後世的利文斯頓一直沒有三分,哪怕在三分盛世,和水花兄弟一個隊都沒練出來。


    利文斯頓可不是那種憑天賦混吃等死的懶人。


    既然苦練了也沒有,那就是沒有了。


    讓他練也沒用。


    還不如把中投練好呢!


    圖裏亞夫也不是一個能投三分的球員。


    不過,他是有一定的中投能力的。


    巔峰時期圖裏亞夫的罰球命中率高達79%!


    隻是後來因為傷病上場時間受限,罰球命中率也隨之下滑了。


    這樣的球員如果教練有專門的要求,還是能夠練出中投的。


    小喬丹隻需要把罰球練出來就行了。


    因為曆史證明他是練得出罰球的。


    可是小喬丹的中投從未有過。


    所以鄧方對小喬丹沒有中投的要求。


    圖裏亞夫是有過中投的。


    另外一點是,如果沒有中投,以圖裏亞夫的身高,很難在進攻端有所作為。


    就連空接吃餅他和小喬丹比都差得遠。


    所以,圖裏亞夫必須把中投練出來才能在NBA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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