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2章 哈登醜陋的造犯規打法
NBA大結局之勇士王朝 作者:二四六七八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鄧方沒有開場就派出死亡五小,其中一個原因就是為了限製霍華德。
霍華德身體素質出色,這個時候的他還是聯盟中的一線球星,裁判也會給點麵子,想要限製他還是需要博古特出手的。
如果讓格林防守霍華德,身體上太吃虧,格林容易有犯規麻煩。
即使沒有犯規麻煩,防守霍華德對格林的體力要求也有些高。
火箭隊沒啥太多招數,就是哈登單打、霍華德單打,再加上哈登的擋拆。
為了照顧霍華德的情緒,火箭肯定會讓霍華德單打的,尤其是開場他在上麵的時候,所以讓博古特上來防守他是最好的選擇。
博古特對付霍華德這樣的中鋒還是很有心得的。
霍華德單打效果不好,就隻有換個招數了。
哈登和霍華德擋拆,防守約什史密斯的格林收縮防守,火箭隊的擋拆也就沒啥用了。
哈登和史密斯擋拆,克萊和格林就換防!
格林防守哈登沒啥問題,以約什史密斯的進攻技巧,克萊防守他也沒事!
擋拆沒用,就隻剩下哈登的單挑了。
哈登的單挑能力還是挺強的,尤其是他的造犯規能力。
可以這麽說,哈登是造犯規方麵的集大成者,說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也不過分。
造犯規的本事不少人都用,比如之前火箭的馬丁,杜蘭特的大回環,但是跟哈登比起來這些人都是小巫見大巫!
馬丁、杜蘭特是有機會時造犯規,沒機會偶爾也會硬造,但要看運氣,效果一般。
但哈登就不一樣了,他造犯規的能力可以說是獨門絕技,刻在骨子裏的天賦,無人能敵!
別人突破時都是把球收起來,躲著防守球員,不給他們斷球的機會,哈登則不然,他是伸直胳膊,盯準了對手的胳膊,硬往上撞!
誰會盯著別人的胳膊撞啊?這根本就是反人性的,有幾個人能夠躲的開?!
防守球員本就被動,為了幹擾對方運球或是投籃肯定要把胳膊伸起來,隻有把胳膊伸出來,出現機會才能斷球或是蓋帽,如果胳膊都不伸,放在身後,那豈不是任人宰割了?
可是對上哈登隻要你把胳膊伸出來就要遭!
因為他就盯著你的胳膊!
其它球員偶爾也會靈機一動用這招,比如韋德,經常把對手晃起來,然後撞上去投籃。
但人家至少是要做個假動作,防守球員被騙了才會用造犯規這招,哈登就不一樣了,他是一門心思的造犯規,沒有機會創造機會,創造不出機會就碰瓷!
人家是對手被晃起來就往身上撞,哈登是對手站著不動也要往對方的胳膊上撩!
對,使勁撩,從下往上撩,橫著撩,豎著撩,反正要往你的胳膊上撩!
除非你把胳膊放在身後,否則肯定要被撩到!
有人說那就真把胳膊放在身後啊,可是那樣哈登就可以輕鬆投籃了!
再怎麽說哈登也是個後衛,也是個球星,也是靠投籃吃飯的,你把手放在身後讓他隨便投籃,沒有任何幹擾,那不是送死嘛!
這個結果就是哈登想要的!
兩碗毒藥,要麽讓我造犯規,要麽讓我輕鬆投籃或是上籃!
當籃球打到這個地步,可以想象有多醜陋!
真想不通那些哈登的球迷為啥會蜜上他!
當然,話說回來,這也不能完全怪哈登,畢竟聯盟的規則在那裏,哈登也沒有違反規則,誰也說不出啥來。
就像哈登自己說的:“有本事你別犯規啊!”
就像哈登球迷說的:“能夠造犯規也是本事,那證明人家是靠腦子打球的!”
總之,哈登的單打能力確實很強,但有一半原因是他的造犯規威脅太大了!
要麽給他輕鬆得分的機會,要麽就給他造犯規的機會,總之你得選一個!
試想一下,當你防守一個人畏畏縮縮,連伸手都要猶豫的時候,對方的得分是不是很輕鬆?人家的得分是不是會比較多?
實際上造犯規還不止這個,哈登造犯規除了讓自己得分更輕鬆,得分更多外,還可以讓對手上場時間受限!
一般能夠首發的都是球隊主力,防守哈登的人肯定不是一般角色球員,比如勇士,防守哈登的就是克萊。
自己得分更容易、更多是一方麵,如果能讓克萊上場時間受限,在場上畏畏縮縮,打不出自己的水平,這也是一個很大的好處!
有時甚至比自己得分還有用!
比如逼勇士換防,單挑庫裏,造庫裏犯規!
庫裏可是勇士的核心,如果造他幾個犯規,讓他下場,那火箭的贏麵就大了!
鄧方對此是非常清楚的,他知道火箭這支球隊的核心是哈登,防守火箭的關鍵也是防住哈登的造犯規!
隻要讓哈登造犯規這招用不出來,隻要限製了哈登,火箭就沒有機會!
如果再過兩年,防守哈登確實不太容易,但這個時候的哈登還是不難防的!
這個時候的哈登造犯規本領也很強,但和兩年後的哈登相比還是遜色不少。
當然,一方麵是此時的哈登還沒進化,造犯規本領還沒到達爐火純青的地步,另一方麵則是火箭的陣容沒有給他發揮的空間。
哈登這個本領想要發揮必須有空間,全隊都圍著他轉,可是現在的火箭不行,他們場上有霍華德和史密斯兩個沒有籃子的球員,哈登想要突破並不容易。
造犯規必須突破才行,你就站在那裏投籃,想造犯規都難!
對手又不是傻子!
鄧方防守哈登的辦法很簡單,那就是協防,不讓你突進來!
克萊緊貼哈登,格林在後麵協防,庫裏、巴恩斯則是隨時準備輪轉補位。
克萊時刻注意不讓哈登出手投籃,隻要哈登進來,就把手伸直,躲開哈登的胳膊,不給他造犯規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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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不行就把手縮在後麵!
那哈登要是投籃呢?
格林過來協防!
一旦格林過來協防,克萊迅速換防到史密斯身前。
反正這兩人誰防誰都差不多。
當然,哈登的傳球功力也不差,這也是為啥防守他不容易的原因。
還好,勇士的換防補位也很好,不管是巴恩斯、格林,還是克萊、博古特,甚至是庫裏,腦子都很好使,球商都很高。
勇士的防守密不透風,霍華德沒法發威,哈登同樣被限製的死死的。
雖然貝弗利、阿裏紮找到空位投進了幾個三分,但那是勇士能夠承受的。
靠這兩人是投不死勇士的!
這兩人三分雖然不錯,但並不是得分能力多強的球員!
像克萊那樣靠一己之力、靠投籃就投死對手,這兩人是做不到的!
火箭進攻停滯,防守端也受到了不小影響,勇士隊內外開花,分差越拉越大。
首節結束,比分變成了8:1,勇士領先17分!(未完待續)
霍華德身體素質出色,這個時候的他還是聯盟中的一線球星,裁判也會給點麵子,想要限製他還是需要博古特出手的。
如果讓格林防守霍華德,身體上太吃虧,格林容易有犯規麻煩。
即使沒有犯規麻煩,防守霍華德對格林的體力要求也有些高。
火箭隊沒啥太多招數,就是哈登單打、霍華德單打,再加上哈登的擋拆。
為了照顧霍華德的情緒,火箭肯定會讓霍華德單打的,尤其是開場他在上麵的時候,所以讓博古特上來防守他是最好的選擇。
博古特對付霍華德這樣的中鋒還是很有心得的。
霍華德單打效果不好,就隻有換個招數了。
哈登和霍華德擋拆,防守約什史密斯的格林收縮防守,火箭隊的擋拆也就沒啥用了。
哈登和史密斯擋拆,克萊和格林就換防!
格林防守哈登沒啥問題,以約什史密斯的進攻技巧,克萊防守他也沒事!
擋拆沒用,就隻剩下哈登的單挑了。
哈登的單挑能力還是挺強的,尤其是他的造犯規能力。
可以這麽說,哈登是造犯規方麵的集大成者,說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也不過分。
造犯規的本事不少人都用,比如之前火箭的馬丁,杜蘭特的大回環,但是跟哈登比起來這些人都是小巫見大巫!
馬丁、杜蘭特是有機會時造犯規,沒機會偶爾也會硬造,但要看運氣,效果一般。
但哈登就不一樣了,他造犯規的能力可以說是獨門絕技,刻在骨子裏的天賦,無人能敵!
別人突破時都是把球收起來,躲著防守球員,不給他們斷球的機會,哈登則不然,他是伸直胳膊,盯準了對手的胳膊,硬往上撞!
誰會盯著別人的胳膊撞啊?這根本就是反人性的,有幾個人能夠躲的開?!
防守球員本就被動,為了幹擾對方運球或是投籃肯定要把胳膊伸起來,隻有把胳膊伸出來,出現機會才能斷球或是蓋帽,如果胳膊都不伸,放在身後,那豈不是任人宰割了?
可是對上哈登隻要你把胳膊伸出來就要遭!
因為他就盯著你的胳膊!
其它球員偶爾也會靈機一動用這招,比如韋德,經常把對手晃起來,然後撞上去投籃。
但人家至少是要做個假動作,防守球員被騙了才會用造犯規這招,哈登就不一樣了,他是一門心思的造犯規,沒有機會創造機會,創造不出機會就碰瓷!
人家是對手被晃起來就往身上撞,哈登是對手站著不動也要往對方的胳膊上撩!
對,使勁撩,從下往上撩,橫著撩,豎著撩,反正要往你的胳膊上撩!
除非你把胳膊放在身後,否則肯定要被撩到!
有人說那就真把胳膊放在身後啊,可是那樣哈登就可以輕鬆投籃了!
再怎麽說哈登也是個後衛,也是個球星,也是靠投籃吃飯的,你把手放在身後讓他隨便投籃,沒有任何幹擾,那不是送死嘛!
這個結果就是哈登想要的!
兩碗毒藥,要麽讓我造犯規,要麽讓我輕鬆投籃或是上籃!
當籃球打到這個地步,可以想象有多醜陋!
真想不通那些哈登的球迷為啥會蜜上他!
當然,話說回來,這也不能完全怪哈登,畢竟聯盟的規則在那裏,哈登也沒有違反規則,誰也說不出啥來。
就像哈登自己說的:“有本事你別犯規啊!”
就像哈登球迷說的:“能夠造犯規也是本事,那證明人家是靠腦子打球的!”
總之,哈登的單打能力確實很強,但有一半原因是他的造犯規威脅太大了!
要麽給他輕鬆得分的機會,要麽就給他造犯規的機會,總之你得選一個!
試想一下,當你防守一個人畏畏縮縮,連伸手都要猶豫的時候,對方的得分是不是很輕鬆?人家的得分是不是會比較多?
實際上造犯規還不止這個,哈登造犯規除了讓自己得分更輕鬆,得分更多外,還可以讓對手上場時間受限!
一般能夠首發的都是球隊主力,防守哈登的人肯定不是一般角色球員,比如勇士,防守哈登的就是克萊。
自己得分更容易、更多是一方麵,如果能讓克萊上場時間受限,在場上畏畏縮縮,打不出自己的水平,這也是一個很大的好處!
有時甚至比自己得分還有用!
比如逼勇士換防,單挑庫裏,造庫裏犯規!
庫裏可是勇士的核心,如果造他幾個犯規,讓他下場,那火箭的贏麵就大了!
鄧方對此是非常清楚的,他知道火箭這支球隊的核心是哈登,防守火箭的關鍵也是防住哈登的造犯規!
隻要讓哈登造犯規這招用不出來,隻要限製了哈登,火箭就沒有機會!
如果再過兩年,防守哈登確實不太容易,但這個時候的哈登還是不難防的!
這個時候的哈登造犯規本領也很強,但和兩年後的哈登相比還是遜色不少。
當然,一方麵是此時的哈登還沒進化,造犯規本領還沒到達爐火純青的地步,另一方麵則是火箭的陣容沒有給他發揮的空間。
哈登這個本領想要發揮必須有空間,全隊都圍著他轉,可是現在的火箭不行,他們場上有霍華德和史密斯兩個沒有籃子的球員,哈登想要突破並不容易。
造犯規必須突破才行,你就站在那裏投籃,想造犯規都難!
對手又不是傻子!
鄧方防守哈登的辦法很簡單,那就是協防,不讓你突進來!
克萊緊貼哈登,格林在後麵協防,庫裏、巴恩斯則是隨時準備輪轉補位。
克萊時刻注意不讓哈登出手投籃,隻要哈登進來,就把手伸直,躲開哈登的胳膊,不給他造犯規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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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不行就把手縮在後麵!
那哈登要是投籃呢?
格林過來協防!
一旦格林過來協防,克萊迅速換防到史密斯身前。
反正這兩人誰防誰都差不多。
當然,哈登的傳球功力也不差,這也是為啥防守他不容易的原因。
還好,勇士的換防補位也很好,不管是巴恩斯、格林,還是克萊、博古特,甚至是庫裏,腦子都很好使,球商都很高。
勇士的防守密不透風,霍華德沒法發威,哈登同樣被限製的死死的。
雖然貝弗利、阿裏紮找到空位投進了幾個三分,但那是勇士能夠承受的。
靠這兩人是投不死勇士的!
這兩人三分雖然不錯,但並不是得分能力多強的球員!
像克萊那樣靠一己之力、靠投籃就投死對手,這兩人是做不到的!
火箭進攻停滯,防守端也受到了不小影響,勇士隊內外開花,分差越拉越大。
首節結束,比分變成了8:1,勇士領先17分!(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