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八方地籠雖然強橫,想要短時間內對治住林微卻也不行,甚至林微還有諸多手段可以從八方地籠當中脫困而出,例如神橋之術,例如神畫師道,憑空開門之法。
但總歸八方地籠一出,就等於是製造了一片領域,在這一片領域當中,對方可以不斷的運用各種陣法,這一下,又等於是憑空多了一尊金仙一級的高手圍攻林微,換做旁人早就應接不暇露出破綻了,但林微依舊是應對自如。離蟾一看,心中暗道不妙,連八方地籠都治不住對方,莫非真要自己動用最後的底牌?
那邊萬仙盟主也是心驚不已,在他看來,這林微太強了,邪龍仙敗的不冤,不過要說就對付不了這林微,也不可能,萬仙盟主並沒有用處自己的殺手鐧,而且他相信,一旦自己動用殺手鐧,這林微也必死無疑。
這時他看了一眼離蟾,離蟾也投過來一個目光,兩人立刻明白,不能再拖了,要贏,就得出全力。
總之,今日必須得將這林微滅殺,永絕後患。
離蟾第一個發難,他比誰都知道林微的背景有多恐怖,所以他就是今天拚命,也得將林微滅殺。
就見他掐了一個法決,然後身形突然暴漲,個頭直接長到和那熊妖仙相當的程度,升高三丈,如同天神,身上道出都是仙道咒印,顯然這是一種仙體術法。
仙人一級,可以幻化身形,別說三丈身高,就是三十丈也能幻化而出,但毫無疑問,此刻離蟾的仙體並非幻化,也非仙氣形成的法身,而是真正的肉身仙體。
林微有九鼎仙的記憶,所以自然見識廣博,一眼就認出離蟾所用的,乃是全真道一門極為霸道和厲害的仙體神功,叫做“庚金雷玉體”,是當年全真仙君所創仙術,一旦施展出來,肉身會強到極致,仙體是萬法不侵,不懼水火雷電,而且不用動用術法,就可以徒手滅殺玄天金仙一級。
也稱最強搏殺仙體。
看到這裏,林微神色也是有些嚴肅,他雖然沒有修煉過和研究過這門庚金雷玉體,但當年九鼎仙曾經見過有人施展這門仙體之術,可以說麵對玄天金金仙的時候,就如同一頭猛虎跳入羊群一般,無人敢與之近身搏殺,諸多術法對這仙體也是無效,那次,居然是被對方殺了個七進七出。不過因為這庚金雷玉體極難修煉,所以就算是在全真道中,敢練和能練成的,絕對是少之又少。
沒想到,這離蟾居然有這等毅力和天資,居然就是將庚金雷玉體練成了。
林微此刻再看,立刻發現一些問題。
離蟾的庚金雷玉體和當年九鼎仙所見的庚金雷玉體還是有一些差距,體型上就有,當年那位,體型要更小,但那種壓迫力反而更大,對方甚至不用仙器法器,就可以肉身硬抗各種仙器仙劍。
所以林微斷定,離蟾雖然練成,但隻能算是小成,還不是大成之境。
下一刻,離蟾已經是瞬間攻來,也不用任何術法和兵器,隻是用肉身一拳,就威勢十足。
林微也被激起鬥誌,揮動五行神劍對攻上去,憑借神橋之術避開對方一拳,劍過,在對方身上斬出一道痕跡。
不過這一道痕跡,隻有淺淺的一道,居然連對方皮膚都沒有斬開。
“林微,你傷不到我的,我這庚金雷玉體堅不可摧,萬法不侵,乃是最強仙體,你便是術法齊出也傷不到我。”離蟾金仙狂笑,腳踏虛空,震裂天穹,又是一拳打來。
這一拳所驚動的威勢,覆蓋千丈距離,不過林微並不懼怕,以漫天劍影將對方拳勢鎖死,剛剛那一劍在對方身上斬出一道痕跡更是讓林微明白對方的庚金雷玉體,的確隻是修到小成之境。
如果是大成之境,林微除非動用天人法瞳加持法力和修為才能應對,現在卻是不需要,林微要做的是硬碰硬,他有五行神劍,更有兵鼎無堅不摧神通,就是要看看,究竟是自己劍鋒利,還是對方的仙體更堅固。
片刻之後林微凝聚劍勢,五行神劍上五彩凝聚,銳氣難擋,遠遠看去,林微手中之劍是流光溢彩,散發出巨大的光耀。
離蟾金仙也看出林微要動用大招,不過他自持有庚金雷玉體卻是渾然不懼,也是因為他對這全真道第一仙體神法有極大的信心,當年他剛剛練成這門仙體時,曾經一人對戰兩個外域玄天境金仙,對方手持威力強大的仙器對他圍攻都不曾傷他一點皮,除此之外,離蟾更在一處險地激鬥過食金銀狼獸,這種妖狼牙齒之利,足以咬碎最堅硬的玄鐵,但咬在他這庚金雷玉體身上,依舊是連毛都傷不到。
所以離蟾絲毫不懼。
“林微,有種不要躲,吃我這一拳試試。”離蟾大吼一聲,氣勢震天,一拳打出,如同驚雷九響,震天動地。
這應該是離蟾金仙運用庚金雷玉體所能施展出的最強一擊。
林微這次不躲不避,一劍刺出,人如劍,劍如虹,無堅不摧,就聽一陣巨響傳來,空中雷光湧向,彩霞漫天,再看一人臨空飛出,狠狠的摔在下麵一座山頂之上,正是之前氣勢如虹的離蟾金仙。
此刻他渾身是血,體型縮小,身上如雷玉一般的仙體此刻居然滿是裂紋。
再看林微,依舊傲然雲端,蔑視腳下的離蟾金仙,顯然剛剛一次最強對撞,是以林微獲勝而告終。
庚金雷玉體,終究是比不上林微五行神劍加持兵鼎之力,也是因為修為提升到玄天境界,否則若還是洞天境,也未必能壓過離蟾金仙。
下一刻,林微冷聲道:“離蟾,你是多行不義必自斃,之前奪八方地籠滅殺我正一道仙人在先,後又夥同施無極破陣放出天人,害的我正一道宇初大仙以身封天,如今你又來殺我,可謂罪大惡極,所以今日,我留不得你。”
說完,林微抬手一甩,五行神劍就激射刺下,那離蟾金仙剛來得及喊一聲你敢,就被五行神劍刺穿胸口,釘死在那山巔之上。(未完待續。)
但總歸八方地籠一出,就等於是製造了一片領域,在這一片領域當中,對方可以不斷的運用各種陣法,這一下,又等於是憑空多了一尊金仙一級的高手圍攻林微,換做旁人早就應接不暇露出破綻了,但林微依舊是應對自如。離蟾一看,心中暗道不妙,連八方地籠都治不住對方,莫非真要自己動用最後的底牌?
那邊萬仙盟主也是心驚不已,在他看來,這林微太強了,邪龍仙敗的不冤,不過要說就對付不了這林微,也不可能,萬仙盟主並沒有用處自己的殺手鐧,而且他相信,一旦自己動用殺手鐧,這林微也必死無疑。
這時他看了一眼離蟾,離蟾也投過來一個目光,兩人立刻明白,不能再拖了,要贏,就得出全力。
總之,今日必須得將這林微滅殺,永絕後患。
離蟾第一個發難,他比誰都知道林微的背景有多恐怖,所以他就是今天拚命,也得將林微滅殺。
就見他掐了一個法決,然後身形突然暴漲,個頭直接長到和那熊妖仙相當的程度,升高三丈,如同天神,身上道出都是仙道咒印,顯然這是一種仙體術法。
仙人一級,可以幻化身形,別說三丈身高,就是三十丈也能幻化而出,但毫無疑問,此刻離蟾的仙體並非幻化,也非仙氣形成的法身,而是真正的肉身仙體。
林微有九鼎仙的記憶,所以自然見識廣博,一眼就認出離蟾所用的,乃是全真道一門極為霸道和厲害的仙體神功,叫做“庚金雷玉體”,是當年全真仙君所創仙術,一旦施展出來,肉身會強到極致,仙體是萬法不侵,不懼水火雷電,而且不用動用術法,就可以徒手滅殺玄天金仙一級。
也稱最強搏殺仙體。
看到這裏,林微神色也是有些嚴肅,他雖然沒有修煉過和研究過這門庚金雷玉體,但當年九鼎仙曾經見過有人施展這門仙體之術,可以說麵對玄天金金仙的時候,就如同一頭猛虎跳入羊群一般,無人敢與之近身搏殺,諸多術法對這仙體也是無效,那次,居然是被對方殺了個七進七出。不過因為這庚金雷玉體極難修煉,所以就算是在全真道中,敢練和能練成的,絕對是少之又少。
沒想到,這離蟾居然有這等毅力和天資,居然就是將庚金雷玉體練成了。
林微此刻再看,立刻發現一些問題。
離蟾的庚金雷玉體和當年九鼎仙所見的庚金雷玉體還是有一些差距,體型上就有,當年那位,體型要更小,但那種壓迫力反而更大,對方甚至不用仙器法器,就可以肉身硬抗各種仙器仙劍。
所以林微斷定,離蟾雖然練成,但隻能算是小成,還不是大成之境。
下一刻,離蟾已經是瞬間攻來,也不用任何術法和兵器,隻是用肉身一拳,就威勢十足。
林微也被激起鬥誌,揮動五行神劍對攻上去,憑借神橋之術避開對方一拳,劍過,在對方身上斬出一道痕跡。
不過這一道痕跡,隻有淺淺的一道,居然連對方皮膚都沒有斬開。
“林微,你傷不到我的,我這庚金雷玉體堅不可摧,萬法不侵,乃是最強仙體,你便是術法齊出也傷不到我。”離蟾金仙狂笑,腳踏虛空,震裂天穹,又是一拳打來。
這一拳所驚動的威勢,覆蓋千丈距離,不過林微並不懼怕,以漫天劍影將對方拳勢鎖死,剛剛那一劍在對方身上斬出一道痕跡更是讓林微明白對方的庚金雷玉體,的確隻是修到小成之境。
如果是大成之境,林微除非動用天人法瞳加持法力和修為才能應對,現在卻是不需要,林微要做的是硬碰硬,他有五行神劍,更有兵鼎無堅不摧神通,就是要看看,究竟是自己劍鋒利,還是對方的仙體更堅固。
片刻之後林微凝聚劍勢,五行神劍上五彩凝聚,銳氣難擋,遠遠看去,林微手中之劍是流光溢彩,散發出巨大的光耀。
離蟾金仙也看出林微要動用大招,不過他自持有庚金雷玉體卻是渾然不懼,也是因為他對這全真道第一仙體神法有極大的信心,當年他剛剛練成這門仙體時,曾經一人對戰兩個外域玄天境金仙,對方手持威力強大的仙器對他圍攻都不曾傷他一點皮,除此之外,離蟾更在一處險地激鬥過食金銀狼獸,這種妖狼牙齒之利,足以咬碎最堅硬的玄鐵,但咬在他這庚金雷玉體身上,依舊是連毛都傷不到。
所以離蟾絲毫不懼。
“林微,有種不要躲,吃我這一拳試試。”離蟾大吼一聲,氣勢震天,一拳打出,如同驚雷九響,震天動地。
這應該是離蟾金仙運用庚金雷玉體所能施展出的最強一擊。
林微這次不躲不避,一劍刺出,人如劍,劍如虹,無堅不摧,就聽一陣巨響傳來,空中雷光湧向,彩霞漫天,再看一人臨空飛出,狠狠的摔在下麵一座山頂之上,正是之前氣勢如虹的離蟾金仙。
此刻他渾身是血,體型縮小,身上如雷玉一般的仙體此刻居然滿是裂紋。
再看林微,依舊傲然雲端,蔑視腳下的離蟾金仙,顯然剛剛一次最強對撞,是以林微獲勝而告終。
庚金雷玉體,終究是比不上林微五行神劍加持兵鼎之力,也是因為修為提升到玄天境界,否則若還是洞天境,也未必能壓過離蟾金仙。
下一刻,林微冷聲道:“離蟾,你是多行不義必自斃,之前奪八方地籠滅殺我正一道仙人在先,後又夥同施無極破陣放出天人,害的我正一道宇初大仙以身封天,如今你又來殺我,可謂罪大惡極,所以今日,我留不得你。”
說完,林微抬手一甩,五行神劍就激射刺下,那離蟾金仙剛來得及喊一聲你敢,就被五行神劍刺穿胸口,釘死在那山巔之上。(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