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弗雷指著支票:“董事會聽說你母親是英國格林德利銀行的股東,同時擔任道亨銀行澳門支行的總經理,就決定把水星唱片在香江與澳門的金融業務全部轉到道亨銀行,今後我們兩間公司的財務往來,都通過這間銀行開展。”


    這是水星唱片董事會,向丁賢展示的合作誠意。


    但是銀行業務,丁賢並不關心。


    他拿起支票看了看,“我媽媽確實是格林德利銀行的股東,但占股比例非常小,她也隻是持有部分股票,不過是普通投資人,至於她在道亨銀行,僅僅是打工而已。”


    金.弗雷早把這些情況打聽清楚,“丁先生,這是董事會向你表達友好的方式,他們希望與你再合作。”


    隨著合作的深入,丁賢的話語權正在變的越來越重,找誰合作,什麽時候合作,合作時的條約怎麽擬定,他已經有了決定性的能力。


    “《酷爸爸》僅僅上市一個月,專輯正在熱銷,你們的董事會就這麽著急給瓊.傑特樂隊製作新專輯嗎?”


    “當初你曾經講過,這張專輯是一套係列,《酷爸爸》是第一集,董事會希望與你提前簽署續集的合作協議。”


    提前簽約,主要是為了防備丁賢被其它歐美公司勾走。


    丁賢就說:“合作協議我希望重新擬定。”


    金.弗雷一口答應:“沒有問題。”


    他隨即又問:“丁先生,你大約什麽時候可以把合約擬定完成?”


    丁賢沒有給出準確日期:“金,合約並不耗費什麽時間,關鍵是續集歌曲的創作,我什麽時候創作成熟,什麽時候才能給你答複。”


    金.弗雷不再追問:“好的,我會把你的話,原原本本轉述給董事會。”


    說到這裏,金.弗雷合上公文包,扔在了一邊:“丁先生,以上的談話,是我代表水星董事會所講,接下來的話,純粹是咱們的私人交流!”


    丁賢會意一笑,他明白金.弗雷的意思。


    當初為了拿到《酷爸爸》的製作權,丁賢專門派遣謝紹良趕赴美國,找金.弗雷秘密磋商,他向金.弗雷承諾了一筆傭金,以此換取金.弗雷的援助,說服水星唱片董事會,同意瓊.傑特樂隊來香江灌錄專輯。


    在這一場荷東唱片與水星唱片的合作生意裏,荷東公司才是收益最大的一方。


    而協議之所以能夠圓滿達成,金.弗雷起到了決定作用。


    在兩間公司的談判過程裏,金.費雷代表了水星唱片,卻在秘密照顧荷東公司的利益。


    “最近有很多美國boss在接觸我,他們想挖角瓊.傑特樂隊,並提供了豐厚報酬,他們承諾支付一筆超過百萬美元的預付版稅。”


    預付版稅往往是吸引大牌時采用的手段。


    當然如果是專輯暢銷,即使出道沒多久,唱片公司也願意先給版稅。


    瓊.傑特樂隊的兩張專輯在全球累積銷量將近千萬張,這是超級紅星的象征,瓊.傑特樂隊絕對有資格享受特殊待遇。


    丁賢問道:“你準備帶著瓊.傑特跳槽嗎?”


    金.弗雷的回答很有意思:“無論我跳槽到哪一間公司,隻要我製作的專輯沒有銷量,都會遭受boss們的羞辱。”


    這是美國商界的真實寫照。


    當你能給boss們賺錢時,boss們會把你當成親爹供著,當你不能賺錢時,會被boss們當成垃圾一樣清理出門。


    丁賢搞不懂金.弗雷的意圖,“金,你到底有什麽打算?”


    金.弗雷口氣決絕:“我決定成立一間經紀公司,通過經紀公司來掌握瓊.傑特樂隊的唱片製作與演出合約,在美國,如果把經紀公司經營的好,權力可以超過唱片與電影公司。”


    他促成《酷爸爸》合作發行,本身就是一種經紀行為。


    丁賢也絲毫不懷疑他的判斷。


    前世大名鼎鼎的CAA貌似就是在今年成立,這間經紀公司幾乎壟斷了好萊塢的藝人資源。


    丁賢一時好奇,問了一句:“你準備獨資還是合夥?”


    “在美國開公司,往往都是合夥,沒有誰單打獨鬥。”


    “那你的合夥人是誰?”


    “我認識一位威廉?莫裏斯經紀公司的經紀人,他叫邁克爾·奧維茨,是一個非常聰明而且精通經紀業務的猶太,我會邀請他擔任我的合夥人。”


    邁克爾·奧維茨?這貨不正是CAA的創始人嗎。


    丁賢立刻朝金.弗雷伸出手:“金,我真誠祝賀你創業成功!如果你在創業期間,缺少資金的話,你盡管向我開口,我願意對你提供幫助!”


    咦?


    金.弗雷來前沒有想過拉投資。


    但既然丁賢開了口,他肯定要抓住這個機會。


    他直白問:“丁先生,你是和我客套,還是真心願意投資我?”


    丁賢敲了敲桌麵上的支票:“金,我的歌曲能在美國上市,都是因為你,如果當初不是你到澳門找我,瓊.傑特不會唱我的歌,就憑這一點,我也會幫你,另外我也看重你的能力,我認為你創業會取得成功,這張支票上有174萬美元,我可以拿出一部分,作為你的投資!”


    這是《暴風一族》的版稅。


    這張專輯是在1月底發行,迄今賣了三個多月,在全球賣掉618萬張黑膠,首次結算給丁賢的版稅是174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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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後的結算方式會更改,從下個月開始,隻要《暴風一族》在美國工廠裏出貨,水星公司會先把版稅支付給丁賢。


    不過今後的版稅收入應該不會太多了。


    金.弗雷深吸一口氣,他創建的經紀公司,總體資產隻有二十多萬美元,即使丁賢真願意投資給他一百多萬,他也要不起。


    考慮了一會兒,他說:“我打算把瓊.傑特樂隊的合約從水星唱片買出來,大約需要花費二三十萬美元。”


    “可以,我投給你三十萬,問題是水星唱片會賣嗎?”


    “瓊.傑特樂隊的合約是我一手簽訂,原本隻有兩年,很快就要到期,我現在出錢買,這是代表我的友好與誠意,他們為了今後的專輯考慮,肯定會客客氣氣放人。”


    金.弗雷絲毫不擔心環球,他問道:“丁先生,我的經紀公司不值錢,二三十萬美元足夠買下所有股權,但我創業是為了做boss……”


    丁賢揮手打斷他:“我明白,你最多可以給我多少股份?”


    金.弗雷伸出兩根指頭:“這需要與合夥人商量,我認為20%股份比較合理,大約價值五萬美元。”


    丁賢隻投資,不參與經營,他要的也是進入這間公司的董事會:“我拿五萬美元購買兩成股份,再給經紀公司提供二十五萬美元貸款,你看是這樣嗎?”


    金.弗雷趕緊點頭:“貸款合約應該怎麽處理呢?我願意使用股權做質押。”


    丁賢道:“剛才提到了我的媽媽,她在銀行專門負責貸款業務,可以去找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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