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一健搭了電梯上到頂層,跟著再從人工通道爬到頂層上麵的天台間,打開門,邁出腳,果然在天台上見到了預想當中的窈窕身影。


    “你真的在這裏?”


    換了衣服重新穿上白大褂的孟初夏回頭,映入眼簾的是個帥哥,濃眉大眼,正氣凜然,如果放到電視劇裏一定是那種常年演正麵角色的人物。熟悉張一健的人也會知道,他這個人的為人,也跟他的臉差不多了,正麵得讓人覺得無趣。


    “仁愛可以吸煙的地方五根手指都數得過來,我不在這裏在哪裏?”


    她沒什麽起伏地說著話,伸出手對著打火機大小的隨身煙灰盒彈了彈煙灰,跟著姿勢熟練地又吸了一口香煙。


    正在她吐出煙圈之際,被人認為很無趣的張一健更加無趣地勸導:“你好歹是個醫生,還是腫瘤科,應該不用我教你吸煙對身體危害有多大吧?最新調查顯示,79%的女性患肺癌的主要病因,就是吸煙,你是不是想生cancer(癌症)啊?”


    孟初夏看他一眼,仿佛跟他作對似的,又吸了一口。


    “你上來,就是來同我講這些廢話的?”


    張一健也知道勸不了她,認識二十多年,勸了十多年,孟初夏依舊故我,想幹嘛就幹嘛。


    他歎了口氣:“想看看你有沒有事。”


    上午那出“關公戰秦瓊”的潑水大戲,經醫生、護士、病人、家屬的口傳得沸沸揚揚,整間仁愛醫院上上下下全都知道了。


    “那你看我有沒有事?”孟初夏右邊嘴角向上十五度,似笑非笑。


    “我不知道,”張一健道:“從小到大,你開心是這幅樣子,不開心也是這幅樣子,我又不是炳燦,是你肚子裏那條蟲。”


    孟初夏的臉上多了點笑意:“炳燦,嗬。”


    這一輩子,孟初夏有三個青梅竹馬的死黨,張一健、劉炳燦、呂小益,張一健是個老夫子,劉炳燦是個花花公子,呂小益是個廢柴寵兒子。


    順帶一提,劉炳燦最討厭的就是別人叫他炳燦,他比較喜歡別人叫他benjamin,或者是……


    “叫我阿ben就行了。”


    臉上掛起微笑,劉炳燦很溫和地對新來的一批houseman(實習醫生)如此說道。


    相較於一本正經的張一健,劉炳燦深諳人際關係的相處之道,彬彬有禮、紳士優雅,全仁愛的醫生護士裏好像很難找到一個他叫不出名字或者跟他關係不好的人。英俊的外表,搭配上那雙似桃花非桃花的雙眸,很多女人都愛慘了他。


    新來的這批實習醫生裏,有一個名叫andy的實習醫生是跟著劉炳燦在骨科的。正值中午休息,劉炳燦就說要請andy吃飯,出手闊綽也是搞好人際關係的手腕之一,他還讓andy順便也叫上了其他實習醫生。


    劉炳燦除了人際關係搞得好,生活品味也非常不錯,他挑的餐廳非常好吃不說,價錢也有些令人咂舌,一群houseman(實習醫生)瞬間就對這個high trainee(專科實習醫生)充滿了好感。


    看起來風度翩翩的劉炳燦手裏按著手機發了個短信。


    【怎麽樣啊,初哥哥?聽說你今天出了大風頭哦,我現在跟新來的houseman在老地方,需不需要化悲憤為食量?】


    孟初夏讀著手機裏的短信,自從炳燦改了英文名以後,呂小益那個軟蛋早就屈服在benjamin的淫·威之下了,地球上會叫他中文名的就隻有孟初夏和張一健,於是這兩個人也多了兩個外號:初哥哥和一件頭。


    她對著張一健搖晃了一下自己的手機:“說炳燦,炳燦到。”


    張一健憑借自己五點零的視力快速瀏覽了短信內容,忍不住笑了一起來,抬起手腕看了一下時間:“你去吧,我去餐廳買個三文治就行了,等會兒還有一個病人家屬要見。”過了午休,下午還要巡房。


    他這樣一說,孟初夏想了想道:“我也不去了。”


    “為什麽?”張一健有點疑惑,孟初夏一向對吃這件事很執著。


    孟初夏隻答了一個字:“懶。”


    張一健嘴角一抽:“那你跟我一起去餐廳?”


    孟初夏又晃了晃手機:“我叫炳燦給我帶外賣。”


    張一健:“……”


    他其實真的不該上來安慰她的,多餘。


    ——


    孟初夏的科室腫瘤科在三樓,劉炳燦的科室骨科在二樓,而張一健的科室神經外科在四樓,每一層樓都有各自的休息室,裏麵有桌椅、沙發、電腦、電視、咖啡機、飲水機,共各自樓層的人員使用。


    就在距離午休時間結束還有十五分鍾左右時,劉炳燦終於出現在了三樓休息室裏:“外賣到。”


    就快躺在沙發裏的孟初夏:“如果你再不來,下午手術之後我餓死了一定第一個半夜敲你房門。”


    劉炳燦笑道:“那你應該知道今天是houseman(實習醫生)第一天報到的日子,我要拿到第一手資料的。”


    孟初夏打開飯盒,對著精美得幾乎是藝術品的飯菜毫不猶豫地狼吞虎咽:“你再這麽下去,遲早變成仁愛醫院第一交際花。”


    對於這種指控,劉炳燦毫不忌諱,事實上他偶爾也會因為過於迎合別人而感到迷茫,不過這是性格,改不了的。


    所以他也隻是“報複”似的,打開了孟初夏的私人珍藏咖啡,給自己泡了一杯戰利品,很誇張的聞了聞:“嗯……好香。”


    孟初夏翻個白眼,跟著想起了什麽似的:“對了,腫瘤科這一期有houseman嗎?”


    她是specialist(專科醫生),比張一健和劉炳燦的high trainee(專科實習醫生)更高一級,隻需要負責查房,專科治療,主刀手術等等,並不直接負責指導實習醫生。


    劉炳燦思考了一下,道:“她叫簡晶晶,戴了一副眼鏡,看著斯斯文文的,你今早應該見過。”


    孟初夏一臉茫然:“不記得了。”


    今早看她熱鬧的實習醫生那麽多,她怎麽可能都記得住?


    “算了,下次介紹你們認識,”劉炳燦直歎氣:“你今天早上……何醫生有沒有找你談話?”


    在劉炳燦,或者說,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孟初夏是個隻專注於醫術,而並不在乎旁枝末節的人。這樣的人做研究人員、學術人員還好,做公立醫院的醫生,沒辦法兼顧病人、家屬、醫院三方麵的大局,很容易吃虧,甚至,葬送醫療生涯。


    “有,不過他還沒被我氣到爆血管,所以應該還ok。”


    孟初夏很是不在乎地說道。


    劉炳燦:“……”


    他覺得每次跟孟初夏在一起,他的血管都快爆了。


    很快地解決掉外賣,孟初夏站起身:“我走了。”


    走到一半她又回頭:“把杯子給我刷了。”


    說完,這次才是頭也不回地走了。


    劉炳燦看著她這瀟灑的背影,不知該說羨慕,還是嫉妒,還是擔心,搖搖頭,他大概永遠也做不到孟初夏的“肆意妄為”。


    ——


    孟初夏這次做的是直腸癌手術,她主刀,手術時高度集中,從兩點到六點,四個小時左右的時間,從手術台上下來,就連她這種女漢子也渾身是汗。換過衣服,出來時直接麵對的就是病人家屬。


    “手術很成功,你們可以放心。”


    “唔該嗮(謝謝),醫生,真是唔該嗮(真的很感謝)。”


    “不用客氣。”


    從表情上來說,孟初夏還是那種很平淡的表情,但在病人家屬眼裏,這張曾經讓他們很有疑問的臉,此時卻是如此的可愛。


    手術結束了,下班的時間也過了,孟初夏瞥了身邊一個專科實習醫生,一個實習醫生兩眼,她剛剛才發現,跟她一起手術的就是之前跟炳燦討論過的新一批的houseman(實習醫生)簡晶晶。


    “你們兩個也下班吧,收工。”


    兩人道了謝,走到更衣室去換衣服。


    簡晶晶因為是第一次參加這樣的手術,看到孟初夏還沒有走,有點奇怪。


    “侯醫生,為什麽孟醫生不跟我們一起走?她還有首尾要跟嗎?”


    已經在腫瘤科做了一年,還差兩年轉正專科的侯醫生:“你剛剛來不清楚,就算有on call的實習醫生,孟醫生一樣會每次下班之前都查一次房。”


    事實上,孟初夏這樣,隻是以前在國外實習時的習慣而已。她也是從實習期過來的,也犯過錯,也被醫生罵過,所以她養成了這種習慣,凡是她在的科室,下班之前一定要巡一次——畢竟人命關天。


    聽了侯醫生的話,簡晶晶怔了怔,早上她剛剛經曆過“潑水節”大戲,對孟初夏的印象始終停留在那種看似冰冷,其實根本不把人放在眼裏的態度上。盡管剛剛在手術室裏孟初夏的手術完成的非常出色,但這也是一個學醫十多年的專科醫生應該做到的事,現在突然跟她說孟初夏是盡職盡責的好醫生,有點接受不能。


    看到簡晶晶的模樣,侯醫生大概也懂她的想法,早上的事情基本上沒有誰不知道的,她拍了拍簡晶晶的肩膀。


    “以後你就會明白,做醫生,不容易的。孟醫生能到仁愛來,其實我很佩服她,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放棄高薪厚祿,來公立醫院挨辛苦的。她是什麽人,時間久了你就知道了。”


    ——


    孟初夏查房的時候,正好趕上了有個病人不舒服,護士跟她說已經叫了on call的醫生,果然沒多久,一身白大褂人高腿長的張一健就趕了過來。


    “你今天on call(值班)?”孟初夏問。


    張一健點點頭:“是啊。”


    說話間,張一健腰間的尋呼機又響了起來,很明顯不是腫瘤科,而是其他病房,他詢問式地看了看孟初夏。


    孟初夏:“你去吧,這裏交給我。”


    張一健鬆了一口氣:“唔該(謝謝)。”


    聽著輕微的腳步聲,孟初夏頭都沒抬,衝著他跟哄母豬似的擺了擺手:“快點走。”


    後者微笑了一下,跟著疾步走出門口。


    過了一陣子,孟初夏這邊的病人搞定了,剛剛走了的張一健也回來了,明明有冷氣的地方,他的額頭上還有一層細密的汗水。


    孟初夏正寫著病曆牌,瞄了他一眼:“這麽忙啊?”


    張一健猶豫了一下,道:“是啊。”


    認識張一健二十多年,孟初夏可以很肯定地告訴任何人,張一健是個不會說謊話的三十多歲傻青年。


    於是她簽完了字,抬眸,挑著眉毛看傻青年。


    傻青年試圖笑一下蒙混過關,結果發現自己強顏歡笑的本事不太強,隻好說實話:“有個houseman(實習醫生),搞亂了報告和x光片。”


    看了一眼手表,孟初夏算了一下時間。


    一般來講,on call三十多小時之後第二天是正常工作天,例如周一8am開工,周二6pm收工,再次上班就是周三8am。值班醫生沒有特殊病患,還是能睡上幾個小時的,他們這些醫生就指著這幾個小時的時間休息。但是按照張一健這種情況,別說睡了,能忙得過來不出錯就算有福了。


    她仿佛很不情願似的說道:“記得請我吃豆腐花。”


    張一健說出來並不是希望她幫忙,隻是被戳穿了不得不說而已。


    “豆腐花沒問題,不過你回去吧,我這邊可以搞定的。”


    “嘀嘀嘀,嘀嘀嘀……”尋呼機的聲音又在響起。


    孟初夏斜眼看他:“搞得掂?”


    張一健有些無奈,他一向不認為自己的事情應該別人做,洋蔥現在是神經外科的houseman,他身為管理這些houseman的人,本來不應該把自己的責任推到別人身上。不過,現實好像總是不太讓人滿意。


    “請你吃兩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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