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初夏跟洛文笙見麵的次數總共加起來不會超過五根手指,這幾次見麵也不過是很膚淺的印象,但是她能感覺到洛文笙真的是個很被動的人,所以,當她接到他的電話說要請她喝酒時,有種想要把電話另一端的人揪過來看看是不是冒牌貨的衝動。
“好啊,就今天下班吧,先到先等。”孟初夏算了一下行程表,答應的很爽快。
“那我們在哪裏見麵?”洛文笙問。
孟初夏報了一個地址。
洛文笙越聽這個地址越覺得耳熟,詫異道:“如果我沒記錯的話,這裏是你家吧?在cafe不好嗎?”
孟初夏的聲音懶洋洋的:“我今天有三個手術,如果你不打給我,我也不打算出門的。”
洛文笙驚訝,道:“要不我們改天?”
“就今天,明天我放假,改天我未必有時間。”孟初夏一錘定音。
洛文笙詢問:“那,用不用我來接你?”
三個手術有多累,他是很清楚的。
“好啊。”省得她再自己開車回家,疲勞駕駛很容易出事的。
聚精會神的手術後,孟初夏整個人隻剩下“精疲力盡”四個大字,死扛著查完了房間,出門時洛文笙那輛白色轎車已經在停車場那裏等了許久了。開了車門,說了句“到了叫我”,孟初夏就進入了夢鄉。
洛文笙看她不客氣成這個樣子,無奈的笑著邊搖頭邊啟動車子。
他看孟初夏的時候常常會覺得很奇怪,比如她經曆過的那些事情,一般人都會被壓垮,就算不被壓垮,也不會這樣放縱,仿佛是個囂張跋扈的人;可是真的近距離接觸,這囂張跋扈又變成了一種保護色,疏離著所有企圖靠近她的人;然而真正了解過就會發現,她也不過是個三十多歲的女孩子,刺蝟般的外表下卻是柔軟的內心。
這是一個充滿矛盾的女人,有時冷靜得出奇,有時又任性得出奇。
他們似乎並不算是朋友,嚴格的來說大概屬於熟人,可是在這一天,這樣特殊的一個日子,洛文笙並不想在醫院裏呼吸著消毒水的味道,也不想回咖啡廳,更不想回家。醫院對他來說並不是什麽美好的地方,咖啡廳是他和表妹和開的,房子其實是慕容衛的。
天下之大,真正屬於洛文笙的地方卻寥寥無幾。
在他想找人聊聊天,喝喝酒的時候,視線很自然地就落到了上次買多了的巧克力上——數量太多,慕容衛非要讓他往辦公室裏也放一些。
早就說過,孟初夏和張一健的房子都是貪離醫院近才買的,所以幾乎沒要多久,車子就到了公寓樓下。洛文笙猶豫了一下,看著睡得如同死豬一樣還發出了微微鼾聲的女人,歎了口氣,悄悄地推門出去刷卡。
於是,當孟初夏睜開雙眼時,忽然發現天黑了。
她很鎮定地坐起身,對著後視鏡整理了一下儀容,瞥了一眼旁邊的老司機,後者正支著手肘擺著pose遠眺她家對麵的街景,不知是百無聊賴還是在發呆,畢竟那除了高樓,並沒有什麽好看的。
“不是說要喝酒嗎?”孟初夏出聲道。
洛文笙回神,文質彬彬的臉,很惡劣的語氣:“,你看看現在幾點了,別說喝酒,喝瓊漿玉液都無味了。”
孟初夏斜眼:“我的私人珍藏,便宜你了。”
洛文笙:“好過我cafe(咖啡店)的vodka(伏特加)?”
孟初夏露出了一個高冷且輕蔑的笑容:“你說呢?”
——
一頓並不豐富但是味道極好的晚餐過後,已經被征服味蕾的洛文笙放下碗筷,道:“雖然我不清楚你的私人珍藏是什麽,但是單憑這一頓晚餐,我想應該可以彌補我坐了幾個鍾頭的損失。”
孟初夏一邊刷碗一邊嘲諷:“我是不是應該多謝你?”
“那倒不用,”洛文笙眼鏡後麵的雙眼裏多了一絲笑意:“是我找你的,還勞你大駕做晚餐,是我多謝你才對。”
他說著,沿著剛剛孟初夏的動作軌跡刷了碗筷,非常自動自覺。
從酒櫃裏拿出酒倒在兩隻杯子裏,看著琥珀色的液體在燈光和玻璃杯的映襯下閃閃發光,孟初夏坐在吧台邊,問:“你來找我,有事?”
洛文笙輕輕搖晃著酒杯,喝下一口,果然如同孟初夏說的,私人珍藏,非同凡響,再張口說話時,嘴邊的笑容卻多了一絲苦澀。
“我今天,不想一個人呆著。”
孟初夏聞言,驀然抬眼,看著他。
洛文笙本來也不怎麽樣,隨著時間的流逝也就對上孟初夏的目光,那目光有點奇怪,三分戲謔,七分稀奇,仿佛在說“沒想到你是這樣的臭男人”。一轉眼,孟初夏又仿佛變了個人似的,笑得很是……邪氣。
他猛然想明白了,自己剛剛說了什麽話。
有點尷尬的笑:“……不是那個意思。”
孟初夏明知故問:“什麽意思啊?”
洛文笙笑笑,很是無奈,隻好不再說話。
孟初夏從口袋裏拿出煙,開了打火機點上,吸了一口:“其實是都無所謂的。你又不是已婚婦男,年紀又不是很老,還是顧問醫生,長得又不差,應該有大把大把的r(醫生獵人)來殺你,對吧?”
洛文笙看著她吞雲吐霧,覺得今天有點突破他的認知範圍,俗稱刷新三觀。但是看著孟初夏這幅吊兒郎當的模樣,莫名的有些生氣:“你是醫生,都算是個女仔,你現在又食煙(吸煙),又飲酒(喝酒),又講些這種話,如果換做不認識你的人真的會以為你是那種女仔的你知不知道?”
“那種女仔?”孟初夏挑挑眉:“哪種女仔?搞得你好似很了解我一樣,你以前認識我嗎?”
“我……”洛文笙怔了怔,道:“我聽過一些事,一些你以前在英國留學時的事。”
孟初夏表情慢慢的嚴肅了起來:“什麽事?”
洛文笙說起了緣由,孟初夏默默地聽著,兩個人的酒倒是一直沒有斷。說著說著,也不知是喝多了,還是突然談興大發,又或者是因為壓抑在心裏太久,洛文笙居然也說起了自己的事情。
“我家同david家是世交,兩家的關係很好,david上麵有三個哥哥,我們幾個從小一起玩到大。但是後來不好彩,他家人一個一個都因病去世,他就來了我家。我們一起上學,一起玩耍,他慢慢恢複過來,直到那一天,我們兩個在學校上課,miss(老師)突然過來,同我講……”
洛文笙的隔壁著火,也點燃了他家,等年少的他匆匆趕到家時,見到的就是火光衝天的房子。
熊熊大火,燒毀了他所有的回憶,他的童年,他父母的生命。
“他們叫我去警察局領屍首,我在那裏見到了兩塊……好似黑炭一樣的東西。阿爸阿媽,被燒得好似木乃伊,我認不出他們……”
洛文笙紅著眼眶,一邊喝酒一邊道。
“後來david的阿爺(爺爺)回來,收養了我,帶我們兩個去英國。我在那邊讀醫科的時候認識了mavis……”
讀了醫科,擁有了愛人,結了婚,生了一個玉雪可愛的女兒。洛文笙本以為他的人生會繼續這樣圓滿下去。
可惜好景不長,女兒三歲的時候,妻子心髒病發,危及生命。當時作為心胸肺外科醫生的洛文笙,成了主刀大夫。
任何一個手術都有一定的危險性,醫生隻能降低它,不能避免它。
洛文笙的妻子就是無法避免的其中一例。
“做完手術之後,我就站在手術室的門前,我知道mavis的父母和妹妹都在外麵,我應該出去,告訴他們mavis的死訊。但是我真的做不到,我望著手術室的門,就好像當年望著關阿爸阿媽的那扇門一樣,全身都沒有力氣,我甚至連那扇門都推不開。”
孟初夏一直沉默不語地聽完,用一種近乎冷漠的語氣道:“ptsd。”
“是,”洛文笙沒有否定:“創傷後應激障礙,我用了很長的時間去治療它,後來甚至轉到了病理科。”
“所以你才不敢見你妻子的家人,甚至是你的女兒?”孟初夏問。
洛文笙再一次的苦笑,清朗的麵容帶著一絲自嘲:“我病好些可以見他們的時候,他們已經不想見我了。”
所以,他隻能拜托慕容衛的朋友照看著女兒和妻子的家人。
孟初夏陰陽怪氣的:“你就沒打算找他們談談?”
洛文笙反問:“那你有沒有打算找你的家人?”
孟初夏冷嘲:“說了有用嗎?”
洛文笙熱諷:“所以不說嘍。”
每個人都必定有每個人的苦衷,有的人可以理解,有的人始終無法理解,就像洛文笙,就像孟初夏。
“今天是mavis的忌日,”洛文笙似乎真的是喝多了,說了很多從未說過的話:“她生前,我對她很冷淡。她死了之後,我又對她的家人不夠好。說起來,我真的不是一個好老公。”
孟初夏眸光閃爍,不知想到了什麽,道:“起碼她死的那一瞬間,覺得自己很幸福。”
洛文笙笑笑,沒說話。
——
第二天清早,洛文笙生物鍾很準確的提醒他醒來,頭痛欲裂地去洗手間洗漱了一番,隔壁主臥孟初夏還在房間裏呼呼大睡。
洛文笙想了想,借用孟初夏的食材做了兩份早餐,一份擺在桌台上,一份自己吃掉。
收拾了昨晚的杯盤狼藉,跟著又留了張紙條,整理好衣服出了門。
“啪嗒”兩聲,麵對麵的兩道門幾乎同時關上。
洛文笙:“……”
劉炳燦:“……”
張一健:“……”
洪美雪:“……”
清晨,空氣良好,氣氛有些僵。
“好啊,就今天下班吧,先到先等。”孟初夏算了一下行程表,答應的很爽快。
“那我們在哪裏見麵?”洛文笙問。
孟初夏報了一個地址。
洛文笙越聽這個地址越覺得耳熟,詫異道:“如果我沒記錯的話,這裏是你家吧?在cafe不好嗎?”
孟初夏的聲音懶洋洋的:“我今天有三個手術,如果你不打給我,我也不打算出門的。”
洛文笙驚訝,道:“要不我們改天?”
“就今天,明天我放假,改天我未必有時間。”孟初夏一錘定音。
洛文笙詢問:“那,用不用我來接你?”
三個手術有多累,他是很清楚的。
“好啊。”省得她再自己開車回家,疲勞駕駛很容易出事的。
聚精會神的手術後,孟初夏整個人隻剩下“精疲力盡”四個大字,死扛著查完了房間,出門時洛文笙那輛白色轎車已經在停車場那裏等了許久了。開了車門,說了句“到了叫我”,孟初夏就進入了夢鄉。
洛文笙看她不客氣成這個樣子,無奈的笑著邊搖頭邊啟動車子。
他看孟初夏的時候常常會覺得很奇怪,比如她經曆過的那些事情,一般人都會被壓垮,就算不被壓垮,也不會這樣放縱,仿佛是個囂張跋扈的人;可是真的近距離接觸,這囂張跋扈又變成了一種保護色,疏離著所有企圖靠近她的人;然而真正了解過就會發現,她也不過是個三十多歲的女孩子,刺蝟般的外表下卻是柔軟的內心。
這是一個充滿矛盾的女人,有時冷靜得出奇,有時又任性得出奇。
他們似乎並不算是朋友,嚴格的來說大概屬於熟人,可是在這一天,這樣特殊的一個日子,洛文笙並不想在醫院裏呼吸著消毒水的味道,也不想回咖啡廳,更不想回家。醫院對他來說並不是什麽美好的地方,咖啡廳是他和表妹和開的,房子其實是慕容衛的。
天下之大,真正屬於洛文笙的地方卻寥寥無幾。
在他想找人聊聊天,喝喝酒的時候,視線很自然地就落到了上次買多了的巧克力上——數量太多,慕容衛非要讓他往辦公室裏也放一些。
早就說過,孟初夏和張一健的房子都是貪離醫院近才買的,所以幾乎沒要多久,車子就到了公寓樓下。洛文笙猶豫了一下,看著睡得如同死豬一樣還發出了微微鼾聲的女人,歎了口氣,悄悄地推門出去刷卡。
於是,當孟初夏睜開雙眼時,忽然發現天黑了。
她很鎮定地坐起身,對著後視鏡整理了一下儀容,瞥了一眼旁邊的老司機,後者正支著手肘擺著pose遠眺她家對麵的街景,不知是百無聊賴還是在發呆,畢竟那除了高樓,並沒有什麽好看的。
“不是說要喝酒嗎?”孟初夏出聲道。
洛文笙回神,文質彬彬的臉,很惡劣的語氣:“,你看看現在幾點了,別說喝酒,喝瓊漿玉液都無味了。”
孟初夏斜眼:“我的私人珍藏,便宜你了。”
洛文笙:“好過我cafe(咖啡店)的vodka(伏特加)?”
孟初夏露出了一個高冷且輕蔑的笑容:“你說呢?”
——
一頓並不豐富但是味道極好的晚餐過後,已經被征服味蕾的洛文笙放下碗筷,道:“雖然我不清楚你的私人珍藏是什麽,但是單憑這一頓晚餐,我想應該可以彌補我坐了幾個鍾頭的損失。”
孟初夏一邊刷碗一邊嘲諷:“我是不是應該多謝你?”
“那倒不用,”洛文笙眼鏡後麵的雙眼裏多了一絲笑意:“是我找你的,還勞你大駕做晚餐,是我多謝你才對。”
他說著,沿著剛剛孟初夏的動作軌跡刷了碗筷,非常自動自覺。
從酒櫃裏拿出酒倒在兩隻杯子裏,看著琥珀色的液體在燈光和玻璃杯的映襯下閃閃發光,孟初夏坐在吧台邊,問:“你來找我,有事?”
洛文笙輕輕搖晃著酒杯,喝下一口,果然如同孟初夏說的,私人珍藏,非同凡響,再張口說話時,嘴邊的笑容卻多了一絲苦澀。
“我今天,不想一個人呆著。”
孟初夏聞言,驀然抬眼,看著他。
洛文笙本來也不怎麽樣,隨著時間的流逝也就對上孟初夏的目光,那目光有點奇怪,三分戲謔,七分稀奇,仿佛在說“沒想到你是這樣的臭男人”。一轉眼,孟初夏又仿佛變了個人似的,笑得很是……邪氣。
他猛然想明白了,自己剛剛說了什麽話。
有點尷尬的笑:“……不是那個意思。”
孟初夏明知故問:“什麽意思啊?”
洛文笙笑笑,很是無奈,隻好不再說話。
孟初夏從口袋裏拿出煙,開了打火機點上,吸了一口:“其實是都無所謂的。你又不是已婚婦男,年紀又不是很老,還是顧問醫生,長得又不差,應該有大把大把的r(醫生獵人)來殺你,對吧?”
洛文笙看著她吞雲吐霧,覺得今天有點突破他的認知範圍,俗稱刷新三觀。但是看著孟初夏這幅吊兒郎當的模樣,莫名的有些生氣:“你是醫生,都算是個女仔,你現在又食煙(吸煙),又飲酒(喝酒),又講些這種話,如果換做不認識你的人真的會以為你是那種女仔的你知不知道?”
“那種女仔?”孟初夏挑挑眉:“哪種女仔?搞得你好似很了解我一樣,你以前認識我嗎?”
“我……”洛文笙怔了怔,道:“我聽過一些事,一些你以前在英國留學時的事。”
孟初夏表情慢慢的嚴肅了起來:“什麽事?”
洛文笙說起了緣由,孟初夏默默地聽著,兩個人的酒倒是一直沒有斷。說著說著,也不知是喝多了,還是突然談興大發,又或者是因為壓抑在心裏太久,洛文笙居然也說起了自己的事情。
“我家同david家是世交,兩家的關係很好,david上麵有三個哥哥,我們幾個從小一起玩到大。但是後來不好彩,他家人一個一個都因病去世,他就來了我家。我們一起上學,一起玩耍,他慢慢恢複過來,直到那一天,我們兩個在學校上課,miss(老師)突然過來,同我講……”
洛文笙的隔壁著火,也點燃了他家,等年少的他匆匆趕到家時,見到的就是火光衝天的房子。
熊熊大火,燒毀了他所有的回憶,他的童年,他父母的生命。
“他們叫我去警察局領屍首,我在那裏見到了兩塊……好似黑炭一樣的東西。阿爸阿媽,被燒得好似木乃伊,我認不出他們……”
洛文笙紅著眼眶,一邊喝酒一邊道。
“後來david的阿爺(爺爺)回來,收養了我,帶我們兩個去英國。我在那邊讀醫科的時候認識了mavis……”
讀了醫科,擁有了愛人,結了婚,生了一個玉雪可愛的女兒。洛文笙本以為他的人生會繼續這樣圓滿下去。
可惜好景不長,女兒三歲的時候,妻子心髒病發,危及生命。當時作為心胸肺外科醫生的洛文笙,成了主刀大夫。
任何一個手術都有一定的危險性,醫生隻能降低它,不能避免它。
洛文笙的妻子就是無法避免的其中一例。
“做完手術之後,我就站在手術室的門前,我知道mavis的父母和妹妹都在外麵,我應該出去,告訴他們mavis的死訊。但是我真的做不到,我望著手術室的門,就好像當年望著關阿爸阿媽的那扇門一樣,全身都沒有力氣,我甚至連那扇門都推不開。”
孟初夏一直沉默不語地聽完,用一種近乎冷漠的語氣道:“ptsd。”
“是,”洛文笙沒有否定:“創傷後應激障礙,我用了很長的時間去治療它,後來甚至轉到了病理科。”
“所以你才不敢見你妻子的家人,甚至是你的女兒?”孟初夏問。
洛文笙再一次的苦笑,清朗的麵容帶著一絲自嘲:“我病好些可以見他們的時候,他們已經不想見我了。”
所以,他隻能拜托慕容衛的朋友照看著女兒和妻子的家人。
孟初夏陰陽怪氣的:“你就沒打算找他們談談?”
洛文笙反問:“那你有沒有打算找你的家人?”
孟初夏冷嘲:“說了有用嗎?”
洛文笙熱諷:“所以不說嘍。”
每個人都必定有每個人的苦衷,有的人可以理解,有的人始終無法理解,就像洛文笙,就像孟初夏。
“今天是mavis的忌日,”洛文笙似乎真的是喝多了,說了很多從未說過的話:“她生前,我對她很冷淡。她死了之後,我又對她的家人不夠好。說起來,我真的不是一個好老公。”
孟初夏眸光閃爍,不知想到了什麽,道:“起碼她死的那一瞬間,覺得自己很幸福。”
洛文笙笑笑,沒說話。
——
第二天清早,洛文笙生物鍾很準確的提醒他醒來,頭痛欲裂地去洗手間洗漱了一番,隔壁主臥孟初夏還在房間裏呼呼大睡。
洛文笙想了想,借用孟初夏的食材做了兩份早餐,一份擺在桌台上,一份自己吃掉。
收拾了昨晚的杯盤狼藉,跟著又留了張紙條,整理好衣服出了門。
“啪嗒”兩聲,麵對麵的兩道門幾乎同時關上。
洛文笙:“……”
劉炳燦:“……”
張一健:“……”
洪美雪:“……”
清晨,空氣良好,氣氛有些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