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薛勇的外號雖然被叫地主,但卻跟過去的那種地主不一樣,哪個佃農家裏有點困難都可以跟他借些錢款應急,而且不會收任何的利息。
薛勇雖然家裏有錢,但日子過得卻並不算太幸福,因為他有四房太太,卻隻有一個兒子。
本來嘛,有兒子可以繼承家業,也應該知足了。可是這個兒子偏偏從小體弱多病。說是走路扶牆根,吐痰帶血絲有些誇張,但實際也沒差到哪去,總之身體十分的不好。
讓李晨比較驚訝的是,薛勇的兒子竟然要結婚了,真不知道是誰會家的姑娘,不過想來八層是為了薛家的錢吧,不然誰會找一個體弱多病的丈夫。
杜小雅搖了搖頭,對著李晨說道:“哪呀,根本就不是快好了,我聽說這個薛富貴已經臥床好多天了,家裏請來了好多的大夫,根本就治不好,不少大夫都讓薛勇為薛富貴準備後事。”
“那還要結婚了?”李晨驚訝的看著杜小雅,都病成這樣了還要結婚,那不是害人麽,家人姑娘嫁過去守活寡啊!
杜小雅說道:“我聽說是薛勇為了給兒子衝喜才會這樣做的,順便也希望他兒子在臨死之前能給他們薛家留個種,也不至於讓他們薛家絕後。”
“原來是這樣。”杜小雅這麽一說,李晨到是能理解,這個薛勇還真的是老來得子,生薛富貴的時候都已經六十左右了,現在更是年近八旬了,不可能再有機會自己再生一個了,如果薛富貴就這麽去了,那他們薛家恐怕是真的要絕後。“那你知不知道新娘子是誰?”
李晨打開了喜帖,上麵寫明了日期,就是明天,新郎是薛勇,新娘叫王麗麗,可這個名字李晨到是第一次聽說。
“王麗麗啊,就是我們村裏王先生的女兒。”杜小雅說明,她知道李晨跟村子裏的人都不大熟,不知道王麗麗也很正常。
“原來是王先生的女兒。”李晨點了點頭,說起這個王先生他是知道的,原本他是村子裏的教書先生,可是這個年頭教書很難掙到錢,因為像他們這種農村,很少有人願意花錢讓孩子念書,除了經濟條件有限,最關鍵的是大家似乎都沒有那種讀書識字意識。
因為教書已經難以糊口,所以這個王先生早就不教了,連飯都吃不上了,還舞文弄墨個屁呀。
雖然已經不教書,但是大家稱呼他為先生已經習慣了,所以王先生這個稱呼就保留了下來。
杜小雅接著說道:“好像是這個王先生的女兒和薛勇的兒子有過指腹為婚,所以才會成就這門親事。”
“怪不得。”李晨知道,有些讀書人就是這樣。說好聽點叫做大丈夫言而有信,實際上就是冥頑不靈,守信用你也得看情況啊!
“不過小雅,這個薛家怎麽會請我和爺爺呢?”這一點李晨到是不解,由於他和爺爺的職業,村子裏麵的人雖然都很尊敬他們爺孫,但平日裏也是敬而遠之,沒有事情的話都不太願意來找他們的爺孫。白事李晨到是和爺爺去過,但是紅事嘛,到是頭一遭。
杜小雅搖了搖頭:“我也不知道,薛勇說要宴請全村的人,給他兒子辦一場最風光的婚禮,李晨哥你和爺爺雖然住在村外,但也算我們村裏的人,自然就請你們了。”
“這薛勇想的還挺周全。”李晨點了點頭,應該就是杜小雅想的這麽回事了。薛家說要宴請全村的人,如果不請他和李子木,那不就是等於把他們排除在外了麽。雖然李晨和李子木早就習慣了,也不會在意,但畢竟這麽做容易得罪人,這薛勇的心思還真是縝密。
李晨收下了請帖,杜小雅沒有久留,隻是進屋坐了一會就走了。見杜小雅走了以後李晨才暗暗舒了一口氣,夢瑤一直都在一言不發的跟著李晨,弄的李晨渾身都不舒服,盼著小雅快點走。
“李晨,明天你要去薛家嗎?”杜小雅走後,夢瑤便不在李晨的身後飄著了。
“去,當然要去,人家請我,不去就太不給麵子了。”李晨原本是打算不去的,畢竟他的職業比較特殊,去了說不定會讓人尷尬。
可是轉念一想,不去的話會不會讓人覺得不給麵子,畢竟人家可以村子裏第一次紅事也請他們的人。最重要的人家人說了,要請全村的人,若是他不去,豈不是自己說自己不是村子裏的人。若是連自己都不把自己當成是村子裏的人,那還有誰能把你當成村子裏的人。
所以李晨決定去,但是為了避免大家尷尬,李晨決定去露一麵,等成親的儀式結束後,他就回來,這樣既給了薛家的麵子,又不會在吃飯的時候讓坐在一座的人感到尷尬。
就這樣,等到第二天時間差不多的時候,李晨就去了薛家,因為他隻是去露一麵,所以就沒有帶上夢瑤。
到了薛家,還是熱鬧,全村的人都來了,喜氣洋洋。
“薛老爺,恭喜恭喜。”李晨帶著賀禮進了薛家。
別看薛勇已經年過八旬,但精神頭還不錯,見是李晨,笑嗬嗬的問道:“李公子,怎麽就你一個人過來,你祖父呢?”
李晨笑著說道:“我爺爺有活去了外地,不能來急時道喜,還請薛老爺見諒。”
薛勇笑道:“哪裏的話,太客氣了,快請進。”
李晨點了點頭,進了薛家的大院,心想這老爺子真的是很重視婚禮啊,這麽大年歲,居然還親自在在外迎接來客。
“新娘子到!”
不會一,新娘的轎子就來了。
從馬上下來一個穿紅袍的年輕男子,但卻並不是薛富貴,而是代替薛富貴迎親的。
連迎親都要代替,可想而知這個薛富貴的病有多重。
真是臥床不起。
就在新娘子下轎進家門的時候,突然刮起了一陣風,一下子將新娘的蓋頭吹走了。
按規矩,新娘子的蓋頭要等到入洞房後由新郎親自掀起,可這才剛進家門,就被一陣風給刮走了,是有多不吉利。
薛勇雖然家裏有錢,但日子過得卻並不算太幸福,因為他有四房太太,卻隻有一個兒子。
本來嘛,有兒子可以繼承家業,也應該知足了。可是這個兒子偏偏從小體弱多病。說是走路扶牆根,吐痰帶血絲有些誇張,但實際也沒差到哪去,總之身體十分的不好。
讓李晨比較驚訝的是,薛勇的兒子竟然要結婚了,真不知道是誰會家的姑娘,不過想來八層是為了薛家的錢吧,不然誰會找一個體弱多病的丈夫。
杜小雅搖了搖頭,對著李晨說道:“哪呀,根本就不是快好了,我聽說這個薛富貴已經臥床好多天了,家裏請來了好多的大夫,根本就治不好,不少大夫都讓薛勇為薛富貴準備後事。”
“那還要結婚了?”李晨驚訝的看著杜小雅,都病成這樣了還要結婚,那不是害人麽,家人姑娘嫁過去守活寡啊!
杜小雅說道:“我聽說是薛勇為了給兒子衝喜才會這樣做的,順便也希望他兒子在臨死之前能給他們薛家留個種,也不至於讓他們薛家絕後。”
“原來是這樣。”杜小雅這麽一說,李晨到是能理解,這個薛勇還真的是老來得子,生薛富貴的時候都已經六十左右了,現在更是年近八旬了,不可能再有機會自己再生一個了,如果薛富貴就這麽去了,那他們薛家恐怕是真的要絕後。“那你知不知道新娘子是誰?”
李晨打開了喜帖,上麵寫明了日期,就是明天,新郎是薛勇,新娘叫王麗麗,可這個名字李晨到是第一次聽說。
“王麗麗啊,就是我們村裏王先生的女兒。”杜小雅說明,她知道李晨跟村子裏的人都不大熟,不知道王麗麗也很正常。
“原來是王先生的女兒。”李晨點了點頭,說起這個王先生他是知道的,原本他是村子裏的教書先生,可是這個年頭教書很難掙到錢,因為像他們這種農村,很少有人願意花錢讓孩子念書,除了經濟條件有限,最關鍵的是大家似乎都沒有那種讀書識字意識。
因為教書已經難以糊口,所以這個王先生早就不教了,連飯都吃不上了,還舞文弄墨個屁呀。
雖然已經不教書,但是大家稱呼他為先生已經習慣了,所以王先生這個稱呼就保留了下來。
杜小雅接著說道:“好像是這個王先生的女兒和薛勇的兒子有過指腹為婚,所以才會成就這門親事。”
“怪不得。”李晨知道,有些讀書人就是這樣。說好聽點叫做大丈夫言而有信,實際上就是冥頑不靈,守信用你也得看情況啊!
“不過小雅,這個薛家怎麽會請我和爺爺呢?”這一點李晨到是不解,由於他和爺爺的職業,村子裏麵的人雖然都很尊敬他們爺孫,但平日裏也是敬而遠之,沒有事情的話都不太願意來找他們的爺孫。白事李晨到是和爺爺去過,但是紅事嘛,到是頭一遭。
杜小雅搖了搖頭:“我也不知道,薛勇說要宴請全村的人,給他兒子辦一場最風光的婚禮,李晨哥你和爺爺雖然住在村外,但也算我們村裏的人,自然就請你們了。”
“這薛勇想的還挺周全。”李晨點了點頭,應該就是杜小雅想的這麽回事了。薛家說要宴請全村的人,如果不請他和李子木,那不就是等於把他們排除在外了麽。雖然李晨和李子木早就習慣了,也不會在意,但畢竟這麽做容易得罪人,這薛勇的心思還真是縝密。
李晨收下了請帖,杜小雅沒有久留,隻是進屋坐了一會就走了。見杜小雅走了以後李晨才暗暗舒了一口氣,夢瑤一直都在一言不發的跟著李晨,弄的李晨渾身都不舒服,盼著小雅快點走。
“李晨,明天你要去薛家嗎?”杜小雅走後,夢瑤便不在李晨的身後飄著了。
“去,當然要去,人家請我,不去就太不給麵子了。”李晨原本是打算不去的,畢竟他的職業比較特殊,去了說不定會讓人尷尬。
可是轉念一想,不去的話會不會讓人覺得不給麵子,畢竟人家可以村子裏第一次紅事也請他們的人。最重要的人家人說了,要請全村的人,若是他不去,豈不是自己說自己不是村子裏的人。若是連自己都不把自己當成是村子裏的人,那還有誰能把你當成村子裏的人。
所以李晨決定去,但是為了避免大家尷尬,李晨決定去露一麵,等成親的儀式結束後,他就回來,這樣既給了薛家的麵子,又不會在吃飯的時候讓坐在一座的人感到尷尬。
就這樣,等到第二天時間差不多的時候,李晨就去了薛家,因為他隻是去露一麵,所以就沒有帶上夢瑤。
到了薛家,還是熱鬧,全村的人都來了,喜氣洋洋。
“薛老爺,恭喜恭喜。”李晨帶著賀禮進了薛家。
別看薛勇已經年過八旬,但精神頭還不錯,見是李晨,笑嗬嗬的問道:“李公子,怎麽就你一個人過來,你祖父呢?”
李晨笑著說道:“我爺爺有活去了外地,不能來急時道喜,還請薛老爺見諒。”
薛勇笑道:“哪裏的話,太客氣了,快請進。”
李晨點了點頭,進了薛家的大院,心想這老爺子真的是很重視婚禮啊,這麽大年歲,居然還親自在在外迎接來客。
“新娘子到!”
不會一,新娘的轎子就來了。
從馬上下來一個穿紅袍的年輕男子,但卻並不是薛富貴,而是代替薛富貴迎親的。
連迎親都要代替,可想而知這個薛富貴的病有多重。
真是臥床不起。
就在新娘子下轎進家門的時候,突然刮起了一陣風,一下子將新娘的蓋頭吹走了。
按規矩,新娘子的蓋頭要等到入洞房後由新郎親自掀起,可這才剛進家門,就被一陣風給刮走了,是有多不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