慷孫公子之慨,李興之和幾個地痞無賴在酒樓內胡吃海喝,借著酒意在那吹牛打屁,好不快哉。


    其中一個地痞就有些猶豫問道:“李哥今天咱們的肚子是有著落了,可是明天咱們吃什麽?”


    李興之抬眼看去正是這幫無賴以前的頭目楊彪,其餘的幾個地痞也是一臉諂媚地看著自己。


    在別的地方地痞無賴沒錢趁,還可以偷雞摸狗,敲詐勒索,可是李興之這十幾個手下卻是被打怕了,原因就是李興之當了老大後,是下了嚴令不許他們滋擾普通百姓和小攤小販,若有發現,就是一頓好打。


    地痞本就是欺軟怕硬,他們哪裏敢去勒索縣裏的富紳,所以是坐吃山空,李興之手裏也沒錢了,祖傳的房子賣的那點錢根本不夠這十幾號人的吃喝用度。


    李興之知道在這京畿之地,這幫無賴跟著自己在城內混混還行,若是直言要帶他們上山落草,這幫混球說不得轉頭就去官府告密了。


    如何才能堅人之心,那唯有讓人見血,也就是傳說中的投名狀,俗話說財帛動人心,能讓這幫地痞無賴動心的隻有金銀,也隻有金銀才能刺激他們去殺人。


    殺誰?這個李興之早有考量,也和王忠那個便宜師父商量過許久,就是高陽縣令雷之渤的親兄弟雷之先。


    之所以選擇雷之先動手,原因就是這雷之先仗著他哥哥是縣令,不僅大肆斂財,還橫行鄉裏,魚肉百姓在高陽弄的天怒人怨,百姓皆稱其為雷閻王。


    而且在曆史上,雷之渤在辮子兵尚未抵達高陽時,就帶著城中官員以及家小落荒而逃,高陽上萬百姓慘死,數萬老弱被建奴擄掠,淪為所謂的人畜,雷氏兄弟當負主要責任,這等敗類國賊正是人人得而誅之。


    所以李興之當下笑道:“銀子這高陽城裏多的是,你要是想弄,上萬兩白銀也是有的,隻怕你們不敢去取?”


    楊彪眼睛一亮連忙問道:“李哥,咱兄弟幾個又不怕銀子燙手,怎地不敢去取了?”其餘的幾個地痞無賴也是眼冒亮光,一個個皆是期待地看向李興之。


    “走,這裏不是說話的地兒,咱們回去再說!”李興之大笑著起身,衝著酒樓掌櫃王富貴抱了個拳,就大步而去,楊彪等人被李興之那上萬兩白銀刺激的連忙跟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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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隻留下一臉緊張的王富貴,看這些個敗類的模樣,隻怕又在打什麽壞主意了,也不知道哪家又要倒黴了。


    話說李興之帶著楊彪等人回到王忠武館後,還沒等眾人坐定,楊彪就是起身說道:“李哥,這裏都是自家兄弟,您就說罷,隻要有銀子,就是上刀山下火海,咱也幹了。”


    “就是,就是,李哥您說罷。”一眾地痞也是紛紛起哄。


    “真幹?”


    李興之猶豫地問了一句。


    “幹了!”


    楊彪等人皆是斬釘截鐵地說道。


    “咱們高陽誰最有錢?”李興之悠悠開口。


    眾人懵了,嚇得麵如土色,大哥您不會是想搶了孫閣老的府邸吧,那府上的護院家丁足足有數百個,院子裏還有幾十條大狗,莫說是家丁護院了,就光是那些大狗咱們兄弟也不是對手呀。


    李興之撇了撇嘴罵道:“看你們那熊樣,還上刀山下火海呢,這次老子想要搶了雷之先在城外的別院,據說那慫貨在別院裏養了幾個可人的女人,金銀怕不有好幾千兩,你們敢還是不敢?”


    自古刺激人心者唯金銀和美色,現在這兩者都有了,這如何不令楊彪等人心動,這會一個個臉色陰晴不定,眼神中充滿了猶豫。


    王忠也有些害怕,猶豫地說道:“興哥兒,咱們要是幹了這一票,這高陽可是再不能呆了,要是縣裏查到,咱們怕是人頭不保呀!”


    “怕啥,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這年頭兵荒馬亂的,咱們有了銀子,還怕沒地方可去?”李興之蠱惑道。


    “真幹?”楊彪等人此時心中極度掙紮,要是幹了這一票,這後半輩子就不用愁了,但是要是被官府查到,估計就沒後半輩子了。


    李興之莞爾一笑:“我查過大明律了,隻要不殺人,咱們這點事也就是個發配充軍,再說了隻要咱們首尾做的好,誰知道是咱們幹的?”


    “他娘的,充軍總比餓死強,老子幹了,你們呢?”聽到不用殺頭,楊彪等人皆是心中一喜,不迭地點頭同意。


    其實李興之哪裏看過甚麽《大明律》不過是誆騙他們而已。


    隻有王忠還有些猶豫,李興之和楊彪他們是一人吃飽,全家不餓,自己可是還有個老婆的。


    對於王忠的猶豫,李興之自然是心裏通透,隻不過不將他誆出城去,一旦建奴破城,那可真就破家滅門了,所以勸道:“王師傅,依我之見,莫如將嫂子接到城外馬棚澱,等風聲過了咱們再回來不遲。”


    “幹了?”王忠再問了一句。


    楊彪等人皆是異口同聲地說道:“幹了。”


    “好!拿刀取酒來。”李興之一錘定音,當即喝道。


    王忠心中一緊,連忙呼喊婆娘將刀和酒取來,這兩年雖然李興之在武館學藝,然而他們兩個卻是平輩論交的,而且由於他在少林寺呆了十餘年,這人情世故卻是不甚了解,全靠李興之在旁幫襯,卻是對李興之言聽計從。


    眾人喝了血酒,就是一個個看向李興之,說實話這打家劫舍也是一個技術活,楊彪等人敲詐勒索在行,哪裏懂得如何搶劫,何況是衝到人家家裏搶劫。


    李興之卻不以為意,不就是打個劫嗎?前世電視劇裏看的不要太多,而且他自從決定落草後,就是盯了雷之先的別院好久了,甚至上樹查探過院子的虛實。


    這別院說是院子,其實是個小型的塢堡,隻開了前後兩門,牆高一丈半,角樓,敵樓一應俱全,辰時開門,酉時末關門,堡內家兵大概有五十人左右,其餘皆是雷家佃戶,實際上就是雷家在城外的存糧之所,所以李興之必須要將它拿下,這年頭有糧就有人,要是取了雷家的錢糧,他立馬可以拉起個百十號人的隊伍。


    以區區二十人不到,想要劫了有五十家兵還有眾多佃戶的塢堡,那是根本不可能的,所以李興之唯一的辦法就是在雷之先出城之後將他一舉拿下,然後押著雷之先破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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