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日,就是十三號了,婚禮的前一天。(.無彈窗廣告)
按照風俗,婚禮當天在接親之前,新郎新娘是不能見麵的,否則會不吉利。
所以晚飯過後,鍾淩天便開車送梁衣薰回了娘家。萬事俱備隻欠東風,隻等明天一早他帶著人和車來接親了。
車子停在樓下,已經好幾分鍾了,鍾淩天卻還是有些舍不得放她走。
梁衣薰也是有點依依不舍的情緒,這段時間發生太多事了,他們又忙著籌備婚禮,她真的有很多時候都覺得很累,可是她何其幸運,在每次遇到困難的時候,他都會在她身邊,幫助她,安慰她,鼓勵她。
其實,這就是她想要的生活。當她說話時,他能用心聽;當她需要時,他能在身邊;當她難過時,他能給她一個擁抱。
記得之前有部電視劇,裏麵的男主角是這樣說的:“如果一個人說喜歡你,請等到他對你百般照顧時再相信,如果他答應帶你去的地方,等他訂好機票再開心,如果他說要娶你,等他買好戒指跪在你麵前再感動,感情不是說說而已,我們已經過了耳聽愛情的年紀。”
她覺得那段台詞說得很有道理,愛情不是一張嘴,而是一輩子。一見鍾情這種事,浪漫卻不一定長久。一見鍾情,鍾的不是情,而是臉。日久生情更靠譜。越緩慢地愛上一個人,就愛得越長久。愛情可以一瞬間,但真情卻需時間澆灌。因為用多長時間愛上,就需要用多長時間來遺忘。用一生來愛,才永遠忘不掉。
她想要的愛情,不是最美的生如夏花,而是在時間的長河裏,波瀾不驚。
然後,婚姻裏除了愛情這個紐帶之外,還有一個同樣重要的,不是孩子,不是金錢,而是精神的共同成長。(.)在自己最無助、最軟弱時候,在最沮喪、最落魄的時候,有他托起你的下巴,扳直你的脊梁,命令你堅強,並陪伴你左右,共同承受命運。婚姻裏除了愛,還有肝膽相照的義氣,不離不棄的默契,以及銘心刻骨的恩情。
這所有的一切,他都做到了,這些都是她內心深處最渴望的東西,他都一一給予了她。
以前媽媽告訴她,男人是有愛情的,而女人沒有,女人是誰對她好,她就跟誰走了。她現在終於明白了,原來這句話是有道理的。
愛,原本就是個挺虛的詞兒。它不隻是簡單的形而上,更是一些實實在在的嗬護。愛一個人,就得給對方一些看得見、摸得著的在乎。一萬句甜言蜜語,都不如一句“放心,有我在。”
所以,她真的很感謝他對她這樣好,她也發誓,她會用同樣的真心來回饋他。
因為婚姻是追求永恒的,兩個人步入了婚姻,就成為了彼此的守護者,盡最大努力去捍衛婚姻,成為了雙方的共同的神聖使命。
“淩天,能夠嫁給你,我覺得很榮幸,謝謝你!”梁衣薰動容地說道。
鍾淩天看著她輕輕一笑,大手溫柔地握住了她的,寵溺地說,“傻瓜!我能娶到你才是幸運。”
這麽多年,他從香港,到美國,然後又回大陸,他見識過各種各樣的女孩子,東方的、西方的、含蓄的、奔放的,可是沒有哪一個像是她這樣的,勇敢又溫柔,寬容又細心,善良又果決。
勇敢地跟他閃婚,甚至是“裸”婚;溫柔地對他說,以後願意跟她一起照顧媽媽,一起還房貸;寬容地不問他的過去;細心地照顧他和家人的感受,甚至對小哲都那麽好;善良地不去怨恨任何人,不恨孟家母女,也不恨沈軒,卻又那麽果決,該放下就放下,絕不回頭。(.好看的小說)
得妻如此,夫複何求?
“小薰,跟我去一個地方吧!”
梁衣薰眨眨眼,有些好奇地問,“去哪兒?”
“去了就知道了!”鍾淩天神秘一笑。
梁衣薰點了點頭,重新係上了安全帶。
鍾淩天將車子掉頭,開往晨曦公園的方向。
晨曦公園是京州市最大的公園,這裏是政府規劃用地,承諾一百年不會動土重建,是市民們十分信賴和喜歡的地方。
公園裏種植著上百種植物花草,景色宜人,盡管現在是冬季,但也有青鬆翠柏,綠意盎然。
鍾淩天將車子停在公園門口,然後到旁邊的便利店買了兩份鐵盒裝的巧克力,一疊信紙,還有兩個信封。
梁衣薰很是好奇,“買這些做什麽?”
鍾淩天還是淡笑不語,結了賬後才告訴她,“在國外很流行一種儀式,新人結婚的時候,給對方寫一封情書,把情書和紅酒都埋起來。直到有一天,他們吵架甚至要離婚的時候,兩個人再一起打開盒子,各自倒上一杯紅酒,去不同的角落,喝著紅酒,讀對方當時寫的情書,回想起結婚時的那份甜蜜,記起彼此之間的那份感情,不再吵架,不再離婚。”
梁衣薰覺得新奇,卻也覺得這儀式真的很有意義,“人生若隻如初見”大概就是這個感覺吧!
鍾淩天的車子裏有現成的紅酒,他取了一瓶出來,然後牽著她的手,兩人一起走進公園。
他們找了一棵最高大、最挺拔的鬆樹,然後用剛剛從車的後備箱裏取出的工具,挖了一個深深的坑。
兩人的身上都有筆,各自寫了一封信,裝進信封裏,然後再用巧克力的盒子封好。
鍾淩天蹲下來,主動說道,“我先來。”
他把自己的那個盒子放入了坑裏。
梁衣薰輕輕笑了下,也跟著他放好。
兩人又齊心協力,把土重新填回去,踩實。
這大概是他們自從認識以來,做過的最浪漫的一件事,可這樣的浪漫,卻是為了以後的生活能夠更加踏實。
他們的婚姻來得太快,他們的愛甚至還來不及感受,而人生的路卻是那麽漫長,誰也不能保證未來的日子裏,他們會不會爭吵,會不會厭倦,七年之癢的人那麽多,他們在一起連七十天都不到,可是他們願意努力,願意付出。
人們都說愛情是婚姻的前提,可卻忽略了,珍惜才是攜手鬢白的那份必須的執念。有很多時候,白頭偕老這件事到了最後,其實已經和愛情無關了,更多的是忍耐。但忍耐也是一種愛。所以,真正愛你的人,其實就是願意一直忍耐你的人。這樣的人,值得一輩子去愛、去珍惜。
可是這個世界上真的沒有什麽是永遠。一段友情,離開了就淡了。一段愛情,分離了也就散了。所以學會珍惜,是非常非常重要、一輩子也學不完的課程。
一個女人最好的嫁妝就是一顆體貼溫暖的心,一個男人最好的聘禮就是一生的包容與疼愛。最美好的愛情故事,就是在最意想不到的時候,愛上一個最意想不到的人。而最好的婚姻,無非就是白天可以有說有笑,晚上還能睡個好覺。
但他們沒有超能力,無法預知未來,也不能保證將來沒有爭吵,沒有分歧,但他們保證,隻要你堅持,我定會不離不棄。
幸福,就是當ji情退去、容顏衰老,牽你的還是那雙不怨悔的手;陪你的還是那顆不回頭的心;暖你的還是那份不冷卻的情。
希望七年後,十七年後,二十七年後……每天早上醒來,陽光在,明媚在,愛情在,你在。
鍾淩天再次送梁衣薰回娘家的時候,時間已經很晚了,夜色朦朧,天空甚至還下起了小雪。
雪不大,落在掌心裏眨眼就不見,隻留下一片晶亮。
兩人又膩歪了一會兒,鍾淩天才戀戀不舍地準備離開,“我送你上去。”
“不用啦,爸媽還沒睡,你看燈還亮著,我自己上去就可以了。”
鍾淩天抬頭看了看,客廳的窗簾沒拉,他甚至看到嶽父嶽母來回走動的身影。
“那好吧,我就不上去了。”
梁衣薰點點頭,溫柔地叮囑,“路上小心。”
鍾淩天也囑咐她,“你也早點睡,明天還要早起。”
“嗯!”梁衣薰羞澀地點頭,明天她就是他的新娘了。
之前她本來沒這麽期待婚禮,畢竟兩人早已領證,而且她也不懂浪漫,不愛搞那些儀式,但現在心情卻又有些轉變,果然每個女人都是想要穿上最美的婚紗,嫁給最心愛的人。
最心愛的人?唔……或許他現在還不是,但她相信,早晚會是的。
梁衣薰感覺自己的臉微微發燙,連忙轉身上樓,可剛一回頭,微微愣住。
沈軒從樹的暗影裏走出,臉色有些青白,嘴唇也有些發紫,好像凍了許久,頭發上和肩膀上也落滿了雪花,整個人顯得狼狽不堪。
按照風俗,婚禮當天在接親之前,新郎新娘是不能見麵的,否則會不吉利。
所以晚飯過後,鍾淩天便開車送梁衣薰回了娘家。萬事俱備隻欠東風,隻等明天一早他帶著人和車來接親了。
車子停在樓下,已經好幾分鍾了,鍾淩天卻還是有些舍不得放她走。
梁衣薰也是有點依依不舍的情緒,這段時間發生太多事了,他們又忙著籌備婚禮,她真的有很多時候都覺得很累,可是她何其幸運,在每次遇到困難的時候,他都會在她身邊,幫助她,安慰她,鼓勵她。
其實,這就是她想要的生活。當她說話時,他能用心聽;當她需要時,他能在身邊;當她難過時,他能給她一個擁抱。
記得之前有部電視劇,裏麵的男主角是這樣說的:“如果一個人說喜歡你,請等到他對你百般照顧時再相信,如果他答應帶你去的地方,等他訂好機票再開心,如果他說要娶你,等他買好戒指跪在你麵前再感動,感情不是說說而已,我們已經過了耳聽愛情的年紀。”
她覺得那段台詞說得很有道理,愛情不是一張嘴,而是一輩子。一見鍾情這種事,浪漫卻不一定長久。一見鍾情,鍾的不是情,而是臉。日久生情更靠譜。越緩慢地愛上一個人,就愛得越長久。愛情可以一瞬間,但真情卻需時間澆灌。因為用多長時間愛上,就需要用多長時間來遺忘。用一生來愛,才永遠忘不掉。
她想要的愛情,不是最美的生如夏花,而是在時間的長河裏,波瀾不驚。
然後,婚姻裏除了愛情這個紐帶之外,還有一個同樣重要的,不是孩子,不是金錢,而是精神的共同成長。(.)在自己最無助、最軟弱時候,在最沮喪、最落魄的時候,有他托起你的下巴,扳直你的脊梁,命令你堅強,並陪伴你左右,共同承受命運。婚姻裏除了愛,還有肝膽相照的義氣,不離不棄的默契,以及銘心刻骨的恩情。
這所有的一切,他都做到了,這些都是她內心深處最渴望的東西,他都一一給予了她。
以前媽媽告訴她,男人是有愛情的,而女人沒有,女人是誰對她好,她就跟誰走了。她現在終於明白了,原來這句話是有道理的。
愛,原本就是個挺虛的詞兒。它不隻是簡單的形而上,更是一些實實在在的嗬護。愛一個人,就得給對方一些看得見、摸得著的在乎。一萬句甜言蜜語,都不如一句“放心,有我在。”
所以,她真的很感謝他對她這樣好,她也發誓,她會用同樣的真心來回饋他。
因為婚姻是追求永恒的,兩個人步入了婚姻,就成為了彼此的守護者,盡最大努力去捍衛婚姻,成為了雙方的共同的神聖使命。
“淩天,能夠嫁給你,我覺得很榮幸,謝謝你!”梁衣薰動容地說道。
鍾淩天看著她輕輕一笑,大手溫柔地握住了她的,寵溺地說,“傻瓜!我能娶到你才是幸運。”
這麽多年,他從香港,到美國,然後又回大陸,他見識過各種各樣的女孩子,東方的、西方的、含蓄的、奔放的,可是沒有哪一個像是她這樣的,勇敢又溫柔,寬容又細心,善良又果決。
勇敢地跟他閃婚,甚至是“裸”婚;溫柔地對他說,以後願意跟她一起照顧媽媽,一起還房貸;寬容地不問他的過去;細心地照顧他和家人的感受,甚至對小哲都那麽好;善良地不去怨恨任何人,不恨孟家母女,也不恨沈軒,卻又那麽果決,該放下就放下,絕不回頭。(.好看的小說)
得妻如此,夫複何求?
“小薰,跟我去一個地方吧!”
梁衣薰眨眨眼,有些好奇地問,“去哪兒?”
“去了就知道了!”鍾淩天神秘一笑。
梁衣薰點了點頭,重新係上了安全帶。
鍾淩天將車子掉頭,開往晨曦公園的方向。
晨曦公園是京州市最大的公園,這裏是政府規劃用地,承諾一百年不會動土重建,是市民們十分信賴和喜歡的地方。
公園裏種植著上百種植物花草,景色宜人,盡管現在是冬季,但也有青鬆翠柏,綠意盎然。
鍾淩天將車子停在公園門口,然後到旁邊的便利店買了兩份鐵盒裝的巧克力,一疊信紙,還有兩個信封。
梁衣薰很是好奇,“買這些做什麽?”
鍾淩天還是淡笑不語,結了賬後才告訴她,“在國外很流行一種儀式,新人結婚的時候,給對方寫一封情書,把情書和紅酒都埋起來。直到有一天,他們吵架甚至要離婚的時候,兩個人再一起打開盒子,各自倒上一杯紅酒,去不同的角落,喝著紅酒,讀對方當時寫的情書,回想起結婚時的那份甜蜜,記起彼此之間的那份感情,不再吵架,不再離婚。”
梁衣薰覺得新奇,卻也覺得這儀式真的很有意義,“人生若隻如初見”大概就是這個感覺吧!
鍾淩天的車子裏有現成的紅酒,他取了一瓶出來,然後牽著她的手,兩人一起走進公園。
他們找了一棵最高大、最挺拔的鬆樹,然後用剛剛從車的後備箱裏取出的工具,挖了一個深深的坑。
兩人的身上都有筆,各自寫了一封信,裝進信封裏,然後再用巧克力的盒子封好。
鍾淩天蹲下來,主動說道,“我先來。”
他把自己的那個盒子放入了坑裏。
梁衣薰輕輕笑了下,也跟著他放好。
兩人又齊心協力,把土重新填回去,踩實。
這大概是他們自從認識以來,做過的最浪漫的一件事,可這樣的浪漫,卻是為了以後的生活能夠更加踏實。
他們的婚姻來得太快,他們的愛甚至還來不及感受,而人生的路卻是那麽漫長,誰也不能保證未來的日子裏,他們會不會爭吵,會不會厭倦,七年之癢的人那麽多,他們在一起連七十天都不到,可是他們願意努力,願意付出。
人們都說愛情是婚姻的前提,可卻忽略了,珍惜才是攜手鬢白的那份必須的執念。有很多時候,白頭偕老這件事到了最後,其實已經和愛情無關了,更多的是忍耐。但忍耐也是一種愛。所以,真正愛你的人,其實就是願意一直忍耐你的人。這樣的人,值得一輩子去愛、去珍惜。
可是這個世界上真的沒有什麽是永遠。一段友情,離開了就淡了。一段愛情,分離了也就散了。所以學會珍惜,是非常非常重要、一輩子也學不完的課程。
一個女人最好的嫁妝就是一顆體貼溫暖的心,一個男人最好的聘禮就是一生的包容與疼愛。最美好的愛情故事,就是在最意想不到的時候,愛上一個最意想不到的人。而最好的婚姻,無非就是白天可以有說有笑,晚上還能睡個好覺。
但他們沒有超能力,無法預知未來,也不能保證將來沒有爭吵,沒有分歧,但他們保證,隻要你堅持,我定會不離不棄。
幸福,就是當ji情退去、容顏衰老,牽你的還是那雙不怨悔的手;陪你的還是那顆不回頭的心;暖你的還是那份不冷卻的情。
希望七年後,十七年後,二十七年後……每天早上醒來,陽光在,明媚在,愛情在,你在。
鍾淩天再次送梁衣薰回娘家的時候,時間已經很晚了,夜色朦朧,天空甚至還下起了小雪。
雪不大,落在掌心裏眨眼就不見,隻留下一片晶亮。
兩人又膩歪了一會兒,鍾淩天才戀戀不舍地準備離開,“我送你上去。”
“不用啦,爸媽還沒睡,你看燈還亮著,我自己上去就可以了。”
鍾淩天抬頭看了看,客廳的窗簾沒拉,他甚至看到嶽父嶽母來回走動的身影。
“那好吧,我就不上去了。”
梁衣薰點點頭,溫柔地叮囑,“路上小心。”
鍾淩天也囑咐她,“你也早點睡,明天還要早起。”
“嗯!”梁衣薰羞澀地點頭,明天她就是他的新娘了。
之前她本來沒這麽期待婚禮,畢竟兩人早已領證,而且她也不懂浪漫,不愛搞那些儀式,但現在心情卻又有些轉變,果然每個女人都是想要穿上最美的婚紗,嫁給最心愛的人。
最心愛的人?唔……或許他現在還不是,但她相信,早晚會是的。
梁衣薰感覺自己的臉微微發燙,連忙轉身上樓,可剛一回頭,微微愣住。
沈軒從樹的暗影裏走出,臉色有些青白,嘴唇也有些發紫,好像凍了許久,頭發上和肩膀上也落滿了雪花,整個人顯得狼狽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