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見到陌汐漓是在他讀大二的時候。
那是接近兩校舉辦聯歡晚會的日子,當時他躲在學生會辦公室的書架後麵睡覺。靠近牆角的一個角落是他的小天地,因為有書架、沙發和磨砂玻璃的阻擋,顯得隱秘,如果不仔細觀察,根本發現不了這個地方。
一日午睡後,他發現辦公室裏多了一個人,是一個他從未見過的女生。聽說今天會有f大的負責人過來與他們討論聯歡晚會的事宜,他想,怕是這個女生了。
他悄悄地把磨砂玻璃推開,仔細地看著坐在沙發上的女生。說不上很漂亮,但眉目很是清秀,讓人有種舒心的感覺。與時下追求潮流、時尚的女生不同,她穿著一套白色的運動服,梳著簡單的馬尾,素顏,連一點粉底都沒打,腳下穿著同色的球鞋。
她這樣的打扮,用他平時挑剔而犀利的眼光,這樣的女生他是絕對不會看入眼內的,可就是這樣一個女生在他的腦海裏盤踞了多年,盡管他再也想不起她的容顏。
再次見到她是在暮洵叫他讓策劃部的徐經理帶一個名叫陌汐漓的女人到他公司簽約。他很是好奇究竟是怎樣的女人能夠讓一向公事公辦的暮洵竟然以公徇私。所以他讓秘書找到了陌汐漓的電話號碼,一大清早的就打電話給她讓她在停車場等他。
見到他,這女人完全沒有像其他人一樣對他露出諂媚之色,有的隻是好奇。他想應該是好奇他找她的原因吧。他先是平穩地開著他的法拉利,然後不斷加速,而她卻一點害怕之色也沒有。那一刻他隻覺得她與其他的女人不同,完全沒有認出她。
後來再見到她是在朱子組織的ktv上,那晚她穿著一條白色的紡紗裙,讓他有種似曾相識的感覺。後來橙子告訴他,她就是那個女生。他看著暮洵與她緊密相連的樣子,忽然覺得心裏有那麽一點點苦澀。還有,那麽一點點疼痛。
後來他假裝不經意地問暮洵為什麽要找她來簽約,暮洵笑了笑沒有說話。暮洵低著頭他沒有看到他臉上的神情,但是他能感受到他由心而發的那種幸福感。那一刻他覺得妒忌和沮喪。
明明是他先遇上的,為什麽卻被暮洵捷足先登了呢?
後來他利用手中的職權把這個笨女人給帶到身邊,帶著她到處去簽約、工作,他常常找各種各樣的理由和借口拐著她、騙著她出去玩,那是他活這麽久以來覺得最開心的日子。他想,怎麽會有這麽傻的女人,竟然一點防備之心也沒有。要是別人,早就把她給拐走了。
那天他陪她去逛夜市,看著她在一家很舊的店鋪裏轉了很久,眼睛時不時打量著一對杯子。那是一對印刷著流浪兔的杯子,情侶裝的。他問她是不是喜歡這對杯子,她點了點頭又搖了搖頭,樣子顯得沮喪,又有點可憐兮兮的樣子。
後來他趁她去買東西的時候偷偷折回頭買下了那對杯子,付完錢的那一刻他覺得自己無比地傻,但心裏卻跟吃了蜜一樣很甜。換做以前,他是絕對看不上這種地攤貨的,可是現在,他竟無比歡喜自己能夠擁有她喜歡的東西。
直到很久很久以後,他才知道,原來暮洵有一套類似的杯子。而那段日子,正是她懷疑暮洵有了別的女人不要她了的時候。
之前,他很不明白暮洵為什麽突然在b地段買下一套小房子,大費周章地從美國遙控,或者去一些夜市、舊物市場淘一些古靈精怪,但很有特色的小玩意回來裝飾。房子裏的每一處都是暮洵親手擺放的,他想幫忙都被他拒絕了。(.無彈窗廣告)如果不是他熟悉並了解遲大少爺的品味和風格,他真的會懷疑這是遲大少爺自己要住的房子。
記得當時他還打趣暮洵,是否打算在這金屋藏嬌。暮洵擺弄著沙發上海藍色的海豚抱枕,臉上露出我從未見過的寵溺和認真,語氣充滿幸福,他說,他要把這個人永遠金屋藏嬌。
他當時還笑暮洵矯情。但他想,能夠讓暮洵為她做到這種程度的女人,應該是一個很獨特的女人吧。畢竟像他們這樣的人,什麽樣的女人沒有見過呢?那時候他就產生了想要見見讓暮洵日思夜念的女人的強烈的念頭,究竟是什麽樣的女人能夠讓他念念不忘?
她住在b地段。那天,他送她回家,死皮賴臉地跟著她,要到她家坐坐。她趕不走他,隻好無可奈何地把他帶回家了。之前送她回來的時候,他就覺得這個小區很熟悉,她帶著他往這個小區的c區走去時,那種熟悉的感覺越來越強,直到上到門號為312的房子前,他完全可以肯定了,那一刻他突然有種想要逃離的感覺。
那個時候他在想,如果他沒有死皮賴臉地要去她家瞧瞧就好了,這樣他就不會知道事實的真相,不會如此灰心,如此沮喪。雖然說他也沒有想過非要和暮洵爭點什麽,但是之前他還是很不甘心,很不服氣的。他覺得自己能夠給她的比暮洵多。
可是走進她家,看著熟悉的格局,熟悉的風格,熟悉的古靈精怪的小玩意,看著她滿心喜愛地抱著那個海藍色的海豚抱枕,一切的一切,就像一把刀子,一刀一刀地淩遲著他的心。
疼,疼得他無法呼吸。就像離開水的魚,沒有任何的自救能力。
那時候他才明白,不管是誰先遇上她的,暮洵為她做的始終比他多。不管他是否真的比暮洵給她的多。但是他始終追不上暮洵的步伐了。
原來,有些事不是按順序來進行的。無所謂什麽先來後到之說。
他看著她,看著她說她有多喜歡這套房子,看著她說她有多麽眷戀這套房子裏的每一件物品。他多想告訴她,這套房子他也有幫忙裝修,落地窗的深紫色窗紗就是他選的。可是他轉頭看向落地窗時,才發現,他喜歡的深紫色窗紗早已不在,落地窗前隨風搖曳的是暮洵喜歡的天藍色的窗紗。
那一刻,他不知道該如何形容自己的心情。各種各樣的情緒湧上心頭,他強顏歡笑地向她告辭,轉身走出她家門的那一秒,眼淚終究沒有抑製住,破碎的散掉落在光滑的地板上,發出清脆的聲音。不知道有什麽就像那破碎的淚珠,再也拚湊不完整。
當年,暮洵買下來裝修的房子就在b地段,清雅小築c棟312號。
後來的後來,在她終於還是和暮洵結婚之後。他給自己放了個長假,去了很多地方旅行,在每個地方都給她寄明信片,還有一些稀奇的玩意。他記得,她喜歡這些東西。
他記得,一直都記得。
他們兒子出世的時候,他正在英國的愛城,那裏的極光看上去很絢麗,很夢幻,很美麗,可也那樣的不真實,讓人可望不可即。就像他心裏的那個人,那個他永遠都碰觸不到的人。她的寶貝一定長得很好看,一定在某處與她很相似。好想回去看看她和她剛剛出世的寶寶呢,隻是那個愛吃醋的男人一定不會讓他見她的吧?
而他也好怕,怕自己會控製不好情緒,讓那個笨女人看出點什麽來。
她那麽笨,如果知道他喜歡她,肯定會很難過,覺得很抱歉的。到時候她一定會獨自一人偷偷地流淚傷心吧。他隻想她過得開開心心、快快樂樂的。
她給他打電話,告訴他寶寶長得很可愛,口氣裏是滿滿的幸福之感,問他什麽時候會回去。他看著天邊一閃而過的極光,笑得好不真實,口氣還是那麽的輕佻,怎麽,你想我了?她說,你這個家夥,怎麽過了這麽多年,口氣還是這麽不正經?怪不得你找不到女朋友!
他笑了笑,不用想也知道此時的她肯定是整個人懶洋洋地靠在某處,然後微微皺起鼻子,神情有些嫌棄,一臉的鄙視。
是啊,又過了這麽多年了。他還是好懷念以前她在身邊,還有那些與她無厘頭地吵鬧著的日子。雖然被氣死的時候很多,但是他每次回想起來,都會覺得心裏暖暖的。
他掛了她的電話,打的趕去機場飛下一個國家。窗外的風景飛逝而過,他看的不真切,就像那些往事一點一點、一幕一幕地在不斷放映,卻又快速地飛過。那麽的虛渺,在指間穿過,握不住,抓不緊。
如果當初他能夠勇敢地告訴她,他喜歡她,那麽現在的結局會不會比較好一點?還是比現在更加悲慘?
她問,你到底還要走多久才肯回來?那個時候的她已經不在在他的公司上班了。
他垂下頭,勾起唇角露出一抹笑意,輕聲地問自己,是呀,司徒楠,你還要走多久呢,還要多久,多久?隻是他自己也不知道。也許還要很久很久,很久很久。
他走了很久很久,才終於發現自己的判斷能力還不賴。想當年他就想能讓暮洵低微到那種地步的女人一定很獨特。事實也證明,那個女人真的很獨特。
因為,他幾乎走遍了全世界,卻再也找不到第二個這樣的她。
那是接近兩校舉辦聯歡晚會的日子,當時他躲在學生會辦公室的書架後麵睡覺。靠近牆角的一個角落是他的小天地,因為有書架、沙發和磨砂玻璃的阻擋,顯得隱秘,如果不仔細觀察,根本發現不了這個地方。
一日午睡後,他發現辦公室裏多了一個人,是一個他從未見過的女生。聽說今天會有f大的負責人過來與他們討論聯歡晚會的事宜,他想,怕是這個女生了。
他悄悄地把磨砂玻璃推開,仔細地看著坐在沙發上的女生。說不上很漂亮,但眉目很是清秀,讓人有種舒心的感覺。與時下追求潮流、時尚的女生不同,她穿著一套白色的運動服,梳著簡單的馬尾,素顏,連一點粉底都沒打,腳下穿著同色的球鞋。
她這樣的打扮,用他平時挑剔而犀利的眼光,這樣的女生他是絕對不會看入眼內的,可就是這樣一個女生在他的腦海裏盤踞了多年,盡管他再也想不起她的容顏。
再次見到她是在暮洵叫他讓策劃部的徐經理帶一個名叫陌汐漓的女人到他公司簽約。他很是好奇究竟是怎樣的女人能夠讓一向公事公辦的暮洵竟然以公徇私。所以他讓秘書找到了陌汐漓的電話號碼,一大清早的就打電話給她讓她在停車場等他。
見到他,這女人完全沒有像其他人一樣對他露出諂媚之色,有的隻是好奇。他想應該是好奇他找她的原因吧。他先是平穩地開著他的法拉利,然後不斷加速,而她卻一點害怕之色也沒有。那一刻他隻覺得她與其他的女人不同,完全沒有認出她。
後來再見到她是在朱子組織的ktv上,那晚她穿著一條白色的紡紗裙,讓他有種似曾相識的感覺。後來橙子告訴他,她就是那個女生。他看著暮洵與她緊密相連的樣子,忽然覺得心裏有那麽一點點苦澀。還有,那麽一點點疼痛。
後來他假裝不經意地問暮洵為什麽要找她來簽約,暮洵笑了笑沒有說話。暮洵低著頭他沒有看到他臉上的神情,但是他能感受到他由心而發的那種幸福感。那一刻他覺得妒忌和沮喪。
明明是他先遇上的,為什麽卻被暮洵捷足先登了呢?
後來他利用手中的職權把這個笨女人給帶到身邊,帶著她到處去簽約、工作,他常常找各種各樣的理由和借口拐著她、騙著她出去玩,那是他活這麽久以來覺得最開心的日子。他想,怎麽會有這麽傻的女人,竟然一點防備之心也沒有。要是別人,早就把她給拐走了。
那天他陪她去逛夜市,看著她在一家很舊的店鋪裏轉了很久,眼睛時不時打量著一對杯子。那是一對印刷著流浪兔的杯子,情侶裝的。他問她是不是喜歡這對杯子,她點了點頭又搖了搖頭,樣子顯得沮喪,又有點可憐兮兮的樣子。
後來他趁她去買東西的時候偷偷折回頭買下了那對杯子,付完錢的那一刻他覺得自己無比地傻,但心裏卻跟吃了蜜一樣很甜。換做以前,他是絕對看不上這種地攤貨的,可是現在,他竟無比歡喜自己能夠擁有她喜歡的東西。
直到很久很久以後,他才知道,原來暮洵有一套類似的杯子。而那段日子,正是她懷疑暮洵有了別的女人不要她了的時候。
之前,他很不明白暮洵為什麽突然在b地段買下一套小房子,大費周章地從美國遙控,或者去一些夜市、舊物市場淘一些古靈精怪,但很有特色的小玩意回來裝飾。房子裏的每一處都是暮洵親手擺放的,他想幫忙都被他拒絕了。(.無彈窗廣告)如果不是他熟悉並了解遲大少爺的品味和風格,他真的會懷疑這是遲大少爺自己要住的房子。
記得當時他還打趣暮洵,是否打算在這金屋藏嬌。暮洵擺弄著沙發上海藍色的海豚抱枕,臉上露出我從未見過的寵溺和認真,語氣充滿幸福,他說,他要把這個人永遠金屋藏嬌。
他當時還笑暮洵矯情。但他想,能夠讓暮洵為她做到這種程度的女人,應該是一個很獨特的女人吧。畢竟像他們這樣的人,什麽樣的女人沒有見過呢?那時候他就產生了想要見見讓暮洵日思夜念的女人的強烈的念頭,究竟是什麽樣的女人能夠讓他念念不忘?
她住在b地段。那天,他送她回家,死皮賴臉地跟著她,要到她家坐坐。她趕不走他,隻好無可奈何地把他帶回家了。之前送她回來的時候,他就覺得這個小區很熟悉,她帶著他往這個小區的c區走去時,那種熟悉的感覺越來越強,直到上到門號為312的房子前,他完全可以肯定了,那一刻他突然有種想要逃離的感覺。
那個時候他在想,如果他沒有死皮賴臉地要去她家瞧瞧就好了,這樣他就不會知道事實的真相,不會如此灰心,如此沮喪。雖然說他也沒有想過非要和暮洵爭點什麽,但是之前他還是很不甘心,很不服氣的。他覺得自己能夠給她的比暮洵多。
可是走進她家,看著熟悉的格局,熟悉的風格,熟悉的古靈精怪的小玩意,看著她滿心喜愛地抱著那個海藍色的海豚抱枕,一切的一切,就像一把刀子,一刀一刀地淩遲著他的心。
疼,疼得他無法呼吸。就像離開水的魚,沒有任何的自救能力。
那時候他才明白,不管是誰先遇上她的,暮洵為她做的始終比他多。不管他是否真的比暮洵給她的多。但是他始終追不上暮洵的步伐了。
原來,有些事不是按順序來進行的。無所謂什麽先來後到之說。
他看著她,看著她說她有多喜歡這套房子,看著她說她有多麽眷戀這套房子裏的每一件物品。他多想告訴她,這套房子他也有幫忙裝修,落地窗的深紫色窗紗就是他選的。可是他轉頭看向落地窗時,才發現,他喜歡的深紫色窗紗早已不在,落地窗前隨風搖曳的是暮洵喜歡的天藍色的窗紗。
那一刻,他不知道該如何形容自己的心情。各種各樣的情緒湧上心頭,他強顏歡笑地向她告辭,轉身走出她家門的那一秒,眼淚終究沒有抑製住,破碎的散掉落在光滑的地板上,發出清脆的聲音。不知道有什麽就像那破碎的淚珠,再也拚湊不完整。
當年,暮洵買下來裝修的房子就在b地段,清雅小築c棟312號。
後來的後來,在她終於還是和暮洵結婚之後。他給自己放了個長假,去了很多地方旅行,在每個地方都給她寄明信片,還有一些稀奇的玩意。他記得,她喜歡這些東西。
他記得,一直都記得。
他們兒子出世的時候,他正在英國的愛城,那裏的極光看上去很絢麗,很夢幻,很美麗,可也那樣的不真實,讓人可望不可即。就像他心裏的那個人,那個他永遠都碰觸不到的人。她的寶貝一定長得很好看,一定在某處與她很相似。好想回去看看她和她剛剛出世的寶寶呢,隻是那個愛吃醋的男人一定不會讓他見她的吧?
而他也好怕,怕自己會控製不好情緒,讓那個笨女人看出點什麽來。
她那麽笨,如果知道他喜歡她,肯定會很難過,覺得很抱歉的。到時候她一定會獨自一人偷偷地流淚傷心吧。他隻想她過得開開心心、快快樂樂的。
她給他打電話,告訴他寶寶長得很可愛,口氣裏是滿滿的幸福之感,問他什麽時候會回去。他看著天邊一閃而過的極光,笑得好不真實,口氣還是那麽的輕佻,怎麽,你想我了?她說,你這個家夥,怎麽過了這麽多年,口氣還是這麽不正經?怪不得你找不到女朋友!
他笑了笑,不用想也知道此時的她肯定是整個人懶洋洋地靠在某處,然後微微皺起鼻子,神情有些嫌棄,一臉的鄙視。
是啊,又過了這麽多年了。他還是好懷念以前她在身邊,還有那些與她無厘頭地吵鬧著的日子。雖然被氣死的時候很多,但是他每次回想起來,都會覺得心裏暖暖的。
他掛了她的電話,打的趕去機場飛下一個國家。窗外的風景飛逝而過,他看的不真切,就像那些往事一點一點、一幕一幕地在不斷放映,卻又快速地飛過。那麽的虛渺,在指間穿過,握不住,抓不緊。
如果當初他能夠勇敢地告訴她,他喜歡她,那麽現在的結局會不會比較好一點?還是比現在更加悲慘?
她問,你到底還要走多久才肯回來?那個時候的她已經不在在他的公司上班了。
他垂下頭,勾起唇角露出一抹笑意,輕聲地問自己,是呀,司徒楠,你還要走多久呢,還要多久,多久?隻是他自己也不知道。也許還要很久很久,很久很久。
他走了很久很久,才終於發現自己的判斷能力還不賴。想當年他就想能讓暮洵低微到那種地步的女人一定很獨特。事實也證明,那個女人真的很獨特。
因為,他幾乎走遍了全世界,卻再也找不到第二個這樣的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