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娛樂是什麽?
泛娛樂,指的是基於互聯網與移動互聯網的多領域共y,知識產權)的粉絲經濟,其核心是ip,可以是一個故事、一個角色或者其他任何大量用戶喜愛的事物。
這一概念最早由騰訊公司副總裁程武於2011年提出。經過三年多的實踐與培育,騰訊互娛在騰訊遊戲基礎上,相繼推出騰訊動漫、騰訊文學、“騰訊電影+”共四大實體業務平台,目前已基本構建了一個打通遊戲、文學、動漫、影視、戲劇等多個種文創業務領域的互動娛樂新生態,初步打造了“同一明星ip、多種文化創意產品體驗”的創新業態。
2014年,“泛娛樂”一詞被文化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等中央部委的行業報告收錄並重點提及。
隨著小米、華誼、阿裏數娛、百度文學、藝動、通耀、360等企業紛紛將“泛娛樂”作為公司戰略大力推進,“泛娛樂”在2015年被業界公認為“互聯網發展八大趨勢之一”。
另外七大趨勢為,車聯網、在線教育、大數據、在線視頻、智能硬件、互聯網企業、互聯網金融。
那麽,林木的野心是什麽呢?
也是一個泛娛樂的概念。
比如在之前,林木看上了,或者說早就知道了ip的價值,所以提早的買下了很多的ip為自己以後鋪路。
這種操作指示一種很直白,很簡單,甚至是有點殺雞取食的概念。
一時間可以拿到一部分的利益,但是對於長期來說這種方法其實不是一個好的方法。
但是為什麽林木沒有想到占據所有的跟點呢?
原因有兩個。
第一個是沒有錢,這個是很重要的。
雖然現在林木看起來錢非常的多,有幾千萬的資產,但是對於互聯網或者金融行業的人來說,這點錢其實根本不算什麽。
第二個就是在這個世界上,除了正統的娛樂,也就是影視娛樂和音樂這個方麵之外,其他的行業是發展的非常的迅速的。
比如淘寶和騰訊,現在已然是華夏互聯網上的兩座大山,已經達到了林木重生前的位置。
ip的出現的地方,網絡文學站,現在已經是非常的火熱,已經形成了氣候,根本不是林木能夠插手進去的。
但是也就僅僅是這個樣子了,網絡文學的發展迅猛,但是他們卻之僅限於訂閱收費這個項目上麵。
完全沒有在ip這個東西上麵多做考慮,這個是林木的優勢,也就是為什麽到現在為止盛大和騰訊沒有收購網絡文學站點和沒有什麽人再做文學站的原因。
而現在網絡上麵文學這個方麵完全是起點一家獨大,已經養成了一種習慣,看小說到起點。
這種是一種潛意識的東西,就好像現在打開電腦不管是聊不聊天都會登陸qq,想買東西第一個想到的就是淘寶一樣的。
已經早腦子裏麵形成了一種意識消費,也是其他人做不起來的原因。
那麽林木想做或者說能夠做的事什麽呢。
首先,做大ip這個項目,然後和起點達成合約意向,以後如果網站所有的小說,在考慮做ip的時候必須先和林木討論。
在相同的條件下必須林木先選,這是林木的第一個考慮。
也是接下來一步該做的。
也是林木為什麽根本不急著趁著現在名氣正火的時候拍戲什麽的,或者再從自己的腦子裏麵或者手上的ip找一個出來拍成電影或者電視劇上市呢?
林木害怕自己真的這麽做了之後,那些娛樂大亨還有現在還眼饞著,或者等待著第二部ip作品出世的人忍不住動手。
到了那個地步,別說湯了,就連一點殘渣林木都吃不到。
如果林木拿到了和起點簽約的合同,那麽他相當於有了一個和這個世界上所有的影視娛樂,遊戲大亨,動漫產業等所有公司的敲門磚。
以後自己再做起了一部或者幾部ip改編的電視劇或者電影的時候自己就有了和他們談判的資本。
因為合約在自己的手裏,相當於把資本掌握在了自己的手中,這個東西別人是搶不走的。
到時候自己是賣還是合作都隨自己的心意了,或者說自己再找投資或者找演員的時候就是很簡單的事情了。
在接下來,林木可以憑借這個合約,拍出一部電視劇,相對於電影來說,電視劇才是影響最大的東西。
因為電視機誰家裏都有,而電影隻有那麽一部分13歲到40歲的人才會看,受眾是不一樣的。
雖然電影相對於來說更加的賺錢。
拍什麽電視劇林木都已經想好了,拍攝甄嬛傳。
其實林木更加想拍攝《亮劍》的,但是首先,亮劍不是網絡文學,而是正統文學作品,和林木的合約沒有多大的關係。
隨後,如果要把亮劍拍出前世的那種感覺,投資是一個問題,林木的錢應該還夠,最重要的是軍人這個東西。
據說,前世拍出亮劍的時候,拍攝的人很多都是在役的軍人,林木沒有能耐請到軍人來出演。
等到以後名氣大了就不一樣了。
甄嬛傳就不一樣了,出自網絡,是網絡文學的一種,這個是毋庸置疑的。
然後拍攝相對於亮劍來說比較簡單一點,並不需要有多大的背景,也不需要多大的掌控力和龐大的戰爭場麵。
這個電視劇簡單來說就是在皇宮裏麵一群妃子的你爭我奪,勾心鬥角的曆史劇。
但是相對於曆史來說有沒有多大的關係,隻是嫁接在曆史上而已。
而且拍攝需要的東西也隻是服裝的費用而已,場地不需要自己建設,各大影視城都有現成的,租過來就行。
這是一個方麵,剩下的就是甄嬛傳是一部老少皆宜的電視劇,在前世影響力深遠,捧紅的演員一個接著一個。
甚至在那一年被稱為甄嬛年。
這可見這部電視劇的影響之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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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娛樂,指的是基於互聯網與移動互聯網的多領域共y,知識產權)的粉絲經濟,其核心是ip,可以是一個故事、一個角色或者其他任何大量用戶喜愛的事物。
這一概念最早由騰訊公司副總裁程武於2011年提出。經過三年多的實踐與培育,騰訊互娛在騰訊遊戲基礎上,相繼推出騰訊動漫、騰訊文學、“騰訊電影+”共四大實體業務平台,目前已基本構建了一個打通遊戲、文學、動漫、影視、戲劇等多個種文創業務領域的互動娛樂新生態,初步打造了“同一明星ip、多種文化創意產品體驗”的創新業態。
2014年,“泛娛樂”一詞被文化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等中央部委的行業報告收錄並重點提及。
隨著小米、華誼、阿裏數娛、百度文學、藝動、通耀、360等企業紛紛將“泛娛樂”作為公司戰略大力推進,“泛娛樂”在2015年被業界公認為“互聯網發展八大趨勢之一”。
另外七大趨勢為,車聯網、在線教育、大數據、在線視頻、智能硬件、互聯網企業、互聯網金融。
那麽,林木的野心是什麽呢?
也是一個泛娛樂的概念。
比如在之前,林木看上了,或者說早就知道了ip的價值,所以提早的買下了很多的ip為自己以後鋪路。
這種操作指示一種很直白,很簡單,甚至是有點殺雞取食的概念。
一時間可以拿到一部分的利益,但是對於長期來說這種方法其實不是一個好的方法。
但是為什麽林木沒有想到占據所有的跟點呢?
原因有兩個。
第一個是沒有錢,這個是很重要的。
雖然現在林木看起來錢非常的多,有幾千萬的資產,但是對於互聯網或者金融行業的人來說,這點錢其實根本不算什麽。
第二個就是在這個世界上,除了正統的娛樂,也就是影視娛樂和音樂這個方麵之外,其他的行業是發展的非常的迅速的。
比如淘寶和騰訊,現在已然是華夏互聯網上的兩座大山,已經達到了林木重生前的位置。
ip的出現的地方,網絡文學站,現在已經是非常的火熱,已經形成了氣候,根本不是林木能夠插手進去的。
但是也就僅僅是這個樣子了,網絡文學的發展迅猛,但是他們卻之僅限於訂閱收費這個項目上麵。
完全沒有在ip這個東西上麵多做考慮,這個是林木的優勢,也就是為什麽到現在為止盛大和騰訊沒有收購網絡文學站點和沒有什麽人再做文學站的原因。
而現在網絡上麵文學這個方麵完全是起點一家獨大,已經養成了一種習慣,看小說到起點。
這種是一種潛意識的東西,就好像現在打開電腦不管是聊不聊天都會登陸qq,想買東西第一個想到的就是淘寶一樣的。
已經早腦子裏麵形成了一種意識消費,也是其他人做不起來的原因。
那麽林木想做或者說能夠做的事什麽呢。
首先,做大ip這個項目,然後和起點達成合約意向,以後如果網站所有的小說,在考慮做ip的時候必須先和林木討論。
在相同的條件下必須林木先選,這是林木的第一個考慮。
也是接下來一步該做的。
也是林木為什麽根本不急著趁著現在名氣正火的時候拍戲什麽的,或者再從自己的腦子裏麵或者手上的ip找一個出來拍成電影或者電視劇上市呢?
林木害怕自己真的這麽做了之後,那些娛樂大亨還有現在還眼饞著,或者等待著第二部ip作品出世的人忍不住動手。
到了那個地步,別說湯了,就連一點殘渣林木都吃不到。
如果林木拿到了和起點簽約的合同,那麽他相當於有了一個和這個世界上所有的影視娛樂,遊戲大亨,動漫產業等所有公司的敲門磚。
以後自己再做起了一部或者幾部ip改編的電視劇或者電影的時候自己就有了和他們談判的資本。
因為合約在自己的手裏,相當於把資本掌握在了自己的手中,這個東西別人是搶不走的。
到時候自己是賣還是合作都隨自己的心意了,或者說自己再找投資或者找演員的時候就是很簡單的事情了。
在接下來,林木可以憑借這個合約,拍出一部電視劇,相對於電影來說,電視劇才是影響最大的東西。
因為電視機誰家裏都有,而電影隻有那麽一部分13歲到40歲的人才會看,受眾是不一樣的。
雖然電影相對於來說更加的賺錢。
拍什麽電視劇林木都已經想好了,拍攝甄嬛傳。
其實林木更加想拍攝《亮劍》的,但是首先,亮劍不是網絡文學,而是正統文學作品,和林木的合約沒有多大的關係。
隨後,如果要把亮劍拍出前世的那種感覺,投資是一個問題,林木的錢應該還夠,最重要的是軍人這個東西。
據說,前世拍出亮劍的時候,拍攝的人很多都是在役的軍人,林木沒有能耐請到軍人來出演。
等到以後名氣大了就不一樣了。
甄嬛傳就不一樣了,出自網絡,是網絡文學的一種,這個是毋庸置疑的。
然後拍攝相對於亮劍來說比較簡單一點,並不需要有多大的背景,也不需要多大的掌控力和龐大的戰爭場麵。
這個電視劇簡單來說就是在皇宮裏麵一群妃子的你爭我奪,勾心鬥角的曆史劇。
但是相對於曆史來說有沒有多大的關係,隻是嫁接在曆史上而已。
而且拍攝需要的東西也隻是服裝的費用而已,場地不需要自己建設,各大影視城都有現成的,租過來就行。
這是一個方麵,剩下的就是甄嬛傳是一部老少皆宜的電視劇,在前世影響力深遠,捧紅的演員一個接著一個。
甚至在那一年被稱為甄嬛年。
這可見這部電視劇的影響之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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