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過來人說,找一個男人為伴,就是為了提高自己的生活質量。


    如果這句話是對的,她算找到了嗎?


    跟著他,吃香喝辣,生活逍遙無比,害得她,都不想走開。


    ……★……★……


    他一向沒什麽多餘的同情心,但是不知道為什麽,那天會被她可憐兮兮的表情,搞得同情心大奏。


    也許,一切都是緣分吧。


    “好吧,如果真的生活困難到沒錢買飯吃,隨時歡迎你來找我。”說出這句話的時候,其實,他也沒想到,自己隔天就會被她“纏”上。


    他和她,漸漸熟了起來。


    有時是中飯時間,有時晚餐約會,她總是不定時的會打電話給他。


    反正,餓了或者想吃好吃的東西時,她一定會想到他。


    “木頭,我餓了……”她總是可憐兮兮的把尾音拉的很長。


    跟“小朋友”說了多少次?不許再左一聲“木頭大哥”,右一聲“木頭大哥”。到後來,念多了,她倒真的不喊了,變成了幹脆的“木頭”兩字。


    他看起來那麽木嗎?


    她倒好,大刺刺又無辜的說,誰讓他名字裏這麽多“木”?


    “梁”字是木,“梓”字是木,“析”字也是木。


    姓名總共隻有三個,已經帶了三個“木”,還不木?


    她振振有辭,他哭笑不得。


    真是個無聊的“小朋友”!


    隻是,不知道為什麽,在那軟綿綿,好象真的餓得毫無精神的聲音下,他總是會落入圈套,習慣成自然的接口,“OK!你想吃什麽?”


    每一次,隻要一聽到他的應承,電話那頭,馬上會精神抖擻,神采奕奕的告訴他,哪裏哪裏又新開了什麽特色菜餐廳。


    他總是說,好。


    連他自己也弄不清楚了,為什麽每次“小朋友”一個電話,他就會趕過來買單。


    後來,連他也不自覺中,他和她,三天兩頭的見麵。


    甚至,發展到後來。


    有時候,她和朋友玩瘋了或者臨時工作繁忙,好幾天沒有主動來電,他反而會主動打電話給她,“在忙什麽?餓了嗎?”他會主動約她。


    而她,沒有架子,也不象普通女生一樣喜歡先假裝一下,反而很好約的樣子。


    即使聲音聽起來再累,他隻要一提及什麽她喜歡的菜式,話峰馬上會從,“好累哦……”好象不太想出去的樣子,馬上變回,“我去!我去!”即使電話裏看不到她的樣子,他腦海裏也能浮現她將頭點的如倒蒜一樣的樣子,隻差加一句,笨蛋才不去!


    他們的話題,基本沒離開過“吃”。


    隻是。


    他們這樣算約會嗎?


    應該不算吧,起碼,他隻把自己定義成她的凱子。


    老實說,他一月光餐費就花在她身上上萬,雖然,這點錢在他眼裏,隻是一個再小不過的案件委托費,但是卻好象已經是這個“小朋友”收入的六七倍。


    所以,有時候“小朋友”偶而也會不好意思,回請他。


    雖然,她回請的地方真的“青春無敵”——不是肯得基就是麥當勞。


    隻是,他和這種“青春無敵”的餐廳,好象很沒有緣分。


    學生時代,窮怕了。


    雖然,現在的他,衣冠楚楚,西服、領帶、皮鞋、手表無一不是名牌,但是按照國家規定沒有本科畢業證書、不能參加司法考試前,他隻能靠打一些零碎工來支撐龐大的學費。


    那時候的他,不僅,一切都靠自己,剩下有餘錢,也早就寄回鄉下給父母。


    哪有什麽機會去肯得基、麥當勞?這些垃圾食品,在學生時代的他眼裏,反而是奢侈品。


    才短短幾年的時間,他靠自己的專業知識,從泥濘,直接飛躍到了雲端。


    而以如今的他,出現在這些快餐店的話,卻已變成了與身份不宜。


    但是,“小朋友”約在這些地方,他一次也沒拒絕。


    反而有一次,“小朋友”拿了幾千塊的年終獎金,含著心痛的熱淚,提議由她請客,一起去上次他請過客,花錢大把大把的音樂餐廳時。


    而他,沒有抓緊機會狠“凱”回來,反而一口拒絕了。


    他不自大,也倒不是覺得那些高級餐廳非得男士買單,才夠體麵。而隻是單純的不“忍心”剝削窮人。


    他也窮過。


    他將這種“不忍”,這樣理解。


    所以,後來,他們發展的趨勢一直是,他買單,她負責吃的開開心心、渾然忘我就好。


    在這個城市裏,作為外鄉人的他,其實一直是孤單的。


    認識有交流的除了當事人,還是當事人。


    她是他第一個異性朋友。


    讓他沒覺得必須發展出什麽,卻一日不見也會想念的那種朋友。


    後來,就這樣過了半年。


    直到他又一次在母親的嘮叨聲中,後知後覺的發現,好象已經好久,都沒有人為他介紹對象了。


    現在的他,已經快29歲了,在農村裏除非家庭經濟真的很不濟或者男方身體不太“健康”,否則很少會有青年象他一樣的年紀,還沒能討得上老婆。他遲遲未婚,也讓一直不肯住進城裏的父母在鄉親們麵前抬不起頭來。


    婚姻,對他來說,就象一件不得不辦的人生大事。所以,他也曾頻繁的相親,隻是,總是和女孩子沒見幾次麵,就實在沒有話題,不是對方不了而之,就是他不想再約。


    他在心裏疑惑,是不是因為失敗次數太多,所以沒有人再願意為他介紹了?


    他,也一直是這樣認為。


    直到有一天,他和“小朋友”吃完了晚餐以後,沒散幾會兒路,“小朋友”就一直喊累,於是,他們順便拐到哈根達斯店裏。


    “小朋友”很可愛,每次去哈根達斯,都一個口味,一個口味的嚐。


    她的最愛,好象是焦糖冰淇淋。


    不知道為什麽,很輕易,他就能記住。


    “梁律師,又和女朋友約會?”剛巧,一位官司的委托人也和新任女朋友約在哈根達斯店內。


    女朋友?


    “小朋友”聽到這話,正含著小巧的勺子,嘴巴微張,眼睛都發直了。


    MyGod!


    一副驚嚇過度的樣子。


    而他,臉色也不太自然。


    他們常常約在公眾場所,遇見熟人是難免的,隻是原來,私底下,很多人都認定了他和她是一對。既然,梁律師都有女朋友了,又怎麽會有人鬥膽棒打鴛鴦,再替他介紹女人呢?


    這個誤會,大條了……


    她放下勺子,有點懊惱自己的粗線條。


    也對,如果她線條不粗,就不會來往三個月才知道他根本就不是瘸子。


    當時,比現在更糗。


    她好象占用了他太多時間哦!


    可是,怎麽辦,跟著他,每天夥食不僅免費,還吃得相當有質量。現在,她舌頭都變刁了,都開始覺得,能吃到好吃的東西,比漂亮衣服,漂亮包包,來得重要太多。


    可是,這個老男人都快29歲了,再被她霸占下去,可是歲月不饒人啊!


    是不是,她不應該耽誤他辦“正經事”?


    顰了顰眉,小臉皺成一團,她想了又想。


    突然,她兩眼發亮,“木頭!我幫你介紹對象吧!”終於想到了兩全其美辦法!


    隻要這蹲木頭,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成為了她身邊朋友的男朋友,那麽她不是可以繼續凱他?


    這個方法,真是太棒了!


    她幫他介紹對方?


    他蹙了一下眉頭,莫名的,心房有點不舒服,但是還是點了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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