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喝了個水飽。


    宋初一掏出一袋金放在幾上,微微笑道,“我在巴國不會呆太長時間,還要去四處看看,這算是我送你的新婚賀禮,雖然俗氣些,但實用。”


    姬眠也不矯情,直身拱手道,“懷瑾此恩,悟寐若有出頭之日,必當報答。”


    “你和南祈在衛相助,我豈不是也要思報?”宋初一咧嘴笑道,“原本打算糊弄過去就算了。”


    “哈!你呀!”姬眠無奈的搖搖頭。


    “天色不早,我就不做那討人嫌的討酒客了。”宋初一看見籍羽和衛江已經回來,便起身告辭。


    “何日再見?”姬眠問道。


    他話音還未落,宋初一已經走到大門處了,聽聞此話,頭也不回的擺擺手,“有緣自會相見。”


    衛江正迎上宋初一,微微躬身道,“謝先生大恩。”


    宋初一眉梢微挑,微微傾身還禮,“大恩不言謝。”


    籍羽和季渙取了馬匹,三人翻身上馬,門前二人拱手施禮,策馬飄然而去。


    才走出幾十丈,季渙道,“先生,那小畜生還跟著呢。”


    宋初一回過頭,果然看見那隻小黃狗跟在後麵。方才他們行速不慢,這瘦瘦弱弱的小狗竟然能跟著上來也不容易。宋初一翻身下馬,攜起氣喘籲籲的小狗,扯開嗓子朝姬眠喊道,“悟寐,為了省你們家口糧,這狗我勉強帶走了!”


    喊罷,也不管人答不答應,直接上了馬。


    “哈哈哈!你這個無賴,也有走眼的時候,那是一頭山中狼!”身後傳來姬眠的聲音。


    宋初一皺眉看了懷中的小東西一眼,怎麽看都覺得是狗。遂大吼道,“姬悟寐你他娘的太操蛋了,狼都被你養成了狗!”


    反正,她是不會承認自己認不出來的。


    馬匹飛奔,在黑夜漸漸籠罩的暮色中,還能隱隱聽見遠處姬眠的大笑聲。


    約莫走了兩刻,籍羽環顧四周蒼茫山野,問道,“先生,我們接下來去何處?”


    “隻能露宿一晚了。”宋初一放慢馬速。歎道。


    籍羽無語,無處可去還走的那麽瀟灑,在部落裏。即使不住姬眠那幾間草房,也至少能尋個避風處吧?


    “先生,不是說此處靠近巫城嗎?為何不去城中住?”季渙不解道。


    宋初一道,“我倒是想去,但巫城從不在夜晚收留人。那些大巫古怪的很。我可不願去招惹他們。”


    在巴國,大巫要是無視你,那是最好不過了,倘若被大巫盯上,才真是掰扯不清。而且,有些大巫的確神秘。宋初一這個還魂的人可不敢去他們眼前晃悠,萬一被當做妖孽給燒了,她找誰喊冤去。


    山風越來越大。三人便尋了個幹淨避風之處歇著。


    季渙去撿來一堆枯樹枝,順便檢查了一下周圍環境,確定沒有危險,才升起火堆。


    借著火光,宋初一將那頭小狼揪了過來。放在臉前麵仔細瞅了瞅。那小狼一動不動,連眼睛都不眨一下。就這麽呆呆的與宋初一對視,像是被嚇到,又像是淡定到懶得有絲毫反應。


    “分明還是狗。”宋初一左看右看,不禁咕噥道,“據說山狼中有一種王族,通體是金色,莫非你就是山狼王族?”


    宋初一嘿嘿笑著,把小狼翻了個身,撥了撥那處還不甚明顯的地方,“嘖,是個公子啊。”


    籍羽剛打了七八隻兔子、山雞回來,便看見宋初一如此猥瑣的動作,一時覺得腦袋發疼,遂坐在一旁默默處理獵物。


    那隻木頭似的小狼聞見濃重的血腥味,微微有了動作。


    宋初一見狀,便放下它。


    小狼試探性的慢慢靠近籍羽,在他麵前停留了一會,見對方並沒有要驅趕的意思,便再往前靠了靠,如此多次試探,終於大膽的張嘴咬了一口籍羽拋在一旁的動物內髒,一見無人阻止,立刻開始猛吞起來,那副凶狠的模樣,與吃肉幹時全然不同。(.好看的小說)


    宋初一這回真正相信它是一頭狼,並且是一頭聰明又尤為嗜血的狼。


    山中狼多詐,與雪狼很是不同。雪狼一旦認主,便終身不離不棄,但山中狼是哪裏有好處便往哪裏去,它們隻忠誠於自己族群中的狼王。那麽,狼王又會不會對誰產生忠誠?


    宋初一不禁感慨,她這輩子可真是招狼。


    籍羽將清理好的肉架到火上,不一會兒便肉香四溢。那頭小狼還在埋頭猛吃。


    待到肉烤熟,小狼肚子也已經變得圓滾滾,正在優雅的清理臉和爪子。


    “樣貌挫了點,還挺有氣質啊。”宋初一嘖道。


    籍羽遞給宋初一一隻兔腿,她接過來正要往嘴裏塞,一處樹叢忽然沙沙作響,籍羽在另外一邊,季渙丟下烤肉猛的拔劍,卻還是晚了一步,那條白影已如閃電般把宋初一撲倒在地。


    宋初一感覺的到這竄出來的玩意正用濕濕的舌頭舔她的臉,立刻喊道看,“住手!”


    季渙的劍已經落到它頸部,聞言硬生生的收回,踉蹌的退了兩步,定睛一看,爬在地上的卻是一頭巨狼,體長一丈餘。它趴在那兒竟是全然看不見宋初一。


    “白刃!”宋初一怒吼一聲,努力把手抽出來,將兔子腿塞進它嘴裏,“起開!”


    白刃似乎聽懂了般,嚼著肉,往一旁挪了挪。


    “你可真是不經念叨,昨天才提了一句,今兒就跑來了!”宋初一抹著臉,訓斥道,“你若是下次再這麽玩,保不齊那一劍便砍在你的狼脖子上!”


    白刃瞪著烏溜溜的眼睛,發出嗚嗚的委屈聲。


    “我的娘誒!”宋初一無奈,伸手揉了揉它的頭,“光長個頭,不長腦子!”


    忽然見到白刃,宋初一心裏很是高興,隻是讓她禁不住有點想知道趙倚樓此刻在何處。


    宋初一知道白刃隻吃半熟的肉。便讓籍羽烤兩隻半熟的兔子。她抱過那頭小狼,放在白刃身邊,“看,爹給你找的媳婦。”


    籍羽撥動火的手忍不住抖了一下,首先,宋初一頂多隻能稱得上“娘”,其次,這頭山狼是公的,白刃……也是公的。


    白刃扭過矜貴的腦袋,居高臨下的瞅了它一眼。算是給了宋初一麵子,然後果斷扭頭去看籍羽烤肉。


    “咳,白刃。你看它雖然長得醜了點,但架不住有氣質,是吧,娶妻娶賢,你要不喜歡。以後還可以納美人。”宋初一盤膝坐下,竟是比白刃矮了半個身子。


    如今,就連體格魁梧的季渙也比白刃矮許多。


    宋初一撕了一塊兔肉吃了起來,沒看見白刃趁她沒注意,後爪一揚,將小山狼踢開足足一丈遠。


    那小狼默默爬起來。晃悠悠的走到了宋初一另外一邊趴下來。本就灰暗的毛色更加髒亂。


    “咦,怎麽搞的。”宋初一看見小狼渾身沾土,安靜的趴在她腿側。立刻看向白刃,“你欺負媳婦了?”


    白刃扭頭,一雙烏溜溜水汪汪的大眼,一派天真無邪。


    “哈哈!這白刃有意思,把先生的性子學三四成。”季渙大笑道。他方才可是親眼看見白刃把小狼給踢飛了的。


    其實白刃也未必就是在裝無辜。它天生就長著一張天真的狼臉。


    “你抬舉它了,它可不是裝傻。是真傻呀!”宋初一歎道。她預感今後日子怕是不得安寧了。


    白刃吃了兩隻兔子,還隻是墊吧墊吧肚子,眼見沒有烤的東西了,它便主動竄進林子裏,片刻便叼著十來隻小型的動物跑了回來,全都丟在籍羽麵前,眼巴巴的看著他。


    動作做的這麽熟練,顯而易見,平時趙倚樓怕是都這麽寵著它的。


    籍羽也沒想到這頭狼如此自來熟,麵對這麽殷切的目光,他也隻好將這些獵物清理好,然後架到火上。


    對於抓什麽樣的獵物,白刃很有經驗,有一回它貪吃,去捉了一頭野牛回來,結果趙倚樓光是清理這頭牛都花了半個時辰,急的它打轉。於是以後便全都捉小的,處理的快,又容易烤熟。


    隻可憐籍羽和季渙,一個埋頭烤肉,一個得不斷的去撿柴。折騰了大半宿,宋初一醒了兩回,那項才堪堪作罷。


    白刃吃飽喝足,樂顛顛的湊到宋初一身邊,神爪把那頭小狼撥開,自己趴了過去。


    次日清晨,宋初一醒來時便不見了小狼,直到快出發時它也不曾出現。


    “渙,那頭狼呢?”宋初一記得是他守的下半夜。


    季渙看了白刃一眼,“給它叼扔了。”


    “啊?”宋初一道,“你知道扔了,為何不去找回來?”


    “我怕得罪它。”季渙一邊解開馬韁,一邊抬起下巴指了指白刃。他深深明白,小人不能得罪,小心眼的狼也不能得罪。


    “你這操蛋玩意,不會給我弄死了吧!”宋初一朝白刃咆哮。


    她琢磨著,人家本來好好呆在姬眠哪兒,結果跟來之後第二天就死於非命,這簡直是對她能力的侮辱啊!


    “快找找去。”宋初一對季渙道。


    她這廂話音剛落,便見那小狼從樹叢中鑽了出來,不緊不慢走到宋初一腳邊,然後就那麽木愣愣的站著。


    宋初一要攜小狼上馬,白刃就偏要往馬上爬,這幾匹馬性子實在溫順,又沒見過什麽世麵,見著白刃這麽個龐然大物竟連嘶鳴奔跑都忘記,白刃這一撲上來,更是腿軟趴倒在地了。


    ps:


    說道說道一本書。是66柳暗花溟的新書,《美人謀律》,哇哈哈,也有美人謀呢,不過謀的是“律”,看見這個名字,袖紙就想到律政佳人啊神馬的,是唐穿喲,律師也是個很帥的職業,哈哈,而且66金字招牌有保障,感興趣的同學快去看看吧。袖紙目前在養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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