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神肯定也是第一次聽到這麽荒唐的問話,一向鎮定自若的臉上明顯有了瞬間的龜裂,他怔了怔,幾秒之後才不太確定地反問:“你是說,同居?”
不過一句話,立馬就看出人與人之間的差距來,同樣都是驚訝和詫異,剛才某些人是下意識拔高了嗓門叫出聲,而他,雖然心中一樣震驚,但卻依然很好地控製著自己的音量,最多最多也不過是語氣顯得稍微有些疑惑而已。
而且他反應還極快,剛一問完,並不等泡泡反應,便已經擺著一張絕頂無辜的臉,再次回答:“我們每天一起吃飯,一塊兒上班,白天在同一個辦公室,晚上玩同一款遊戲,這樣不知道算不算同居……”
什麽?他狠!粉筆琴猛地拿眼睛去瞪他,她根本就沒想到,墨大神竟然會說出這樣容易讓人產生誤會的話來。偏偏不等她解釋,泡泡已經激動地徹底瘋了,也不去思考事實究竟如何,“嗷”就是一聲尖叫,接著衝上前一把抱住了她:“行啊你!大神是不是超帥的?啊?”
雙手交叉做捧心狀,泡泡一臉的期待:“肯定超帥的吧,哎,身材怎麽樣,是肌肉男不?有胸肌不,有腹肌不?嗷嗷嗷,快說話啊,肯定比顧傳青那渣男好吧?不對,你又沒跟顧傳青同居過。我就說,還好你現在單身了,否則這麽好的菜你到哪兒找去……”
叭啦叭啦叭啦叭啦,一句話說了半天都沒停。粉筆琴決定,不去回答這麽無聊的問題。更何況事實上,泡泡也並不需要她的回答,她根本就是在發泄心中飽滿激動的情緒,至於那些具體的畫麵。她自己都腦補完了,還需要什麽答案?
而褲子側漏和太子,三個人在愣了好半天之後。終於也開始加入,嘰嘰喳喳極其熱烈的討論起來。其實相對來說,太子還算稍微了解一點情況的。隻是即便如此,他也沒想到他們竟然已經到了同吃同行的地步啊!
墨染江湖一句話。愣是讓眼前這四個人徹底成了瘋子,不知道的,還以為是精神病院放假了呢!粉筆覺得,這回被八卦最大的好處就是,去往洞府仙境的一路上,都不曾有人再來煩她和大神,因為他們全忙著自己討論聯想加猜測去了。
坐在麒麟背上。她下意識回頭看了一眼坐在身後,正雙手環住她腰的某人,一臉悠閑自得。話說,他不會是故意的吧?
組著隊六人一路到了刷怪點,這裏是洞府仙境最右邊的入口,進去之後順著路往裏走,就能到達泡泡之前所說的地方。當然,這片區域通常也是85級以上玩家刷怪練級的好去處,因為仙境雄獅雖然防高攻高,但有一點好處。那就是它們全都大片大片的湊在一起,刷起來很方便。
況且還有更重要的一點,那就是它們全都是主動怪,找個防高的戰士直接往裏麵跑一圈。基本能拉到幾十隻獅子跟著,這樣幾個群放下去,能死一片。當然,對於想要刷怪的玩家來說,這裏是天堂,但對於粉筆琴這樣的小菜鳥,這基本就可以說是一種災難了。
趕緊把自己的三隻寵物全都召喚出來,她脖子一縮,躲在墨染江湖懷裏,堅決不肯出來了。開什麽玩笑?85級的雄獅,別說是這麽多蜂擁而上,就是碰上一個,她也必死無疑。
墨染江湖沒動彈,很舒服地享受著軟玉溫香在懷的感覺,倒是泡泡看到雄獅,再次興奮了,嗷一嗓子便來了一聲狼嚎,接著扔下一句:“姐拉怪,你們打。”之後,根本不等眾人反應便已經蹦躂著衝進了怪群。別看她體型豐腴,那動作的靈活程度,絕對堪比最凶殘的獵豹。
凶殘,真的是太凶殘了,真的是太勇猛了!這娃,以前也沒發現她這麽有暴力傾向啊。不過一瞬間,她已經化身成為紫衣女戰神,看看那些可憐的獅子被她給折騰的,你拉怪就拉怪吧,走一圈過來不就行了嗎?你非要大刀一下把人家砍兩半,這就有點不太像話了……
粉筆琴搖頭晃腦的,自己怕死不上前,還在肚子裏把泡泡給腹誹了老半天。
泡泡動作極快,手上揮舞著大刀,沒多一會兒,身後便跟著黑壓壓一片的怪群衝了回來。粉筆琴嚇了一跳:“媽呀~~~”起碼超過五十怪同時衝了過來。靠!她瘋了吧,還在往這邊跑,再跑萬一自己無辜受到牽連怎麽辦?趕緊一拍麒麟的腦袋,她開口就叫:“快快快,躲遠點。”
於是,被無數的獅子追殺的泡泡,就這麽眼睜睜地看著自己最好的姐妹,在生死關頭很卑鄙很無恥地先跑了。當然,她逃跑很正常,因為她本來就這樣,所以這並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泡泡差點仰天長嘯,你自己跑就跑吧,你把大神也給帶走幹嘛呀!
眼看著那兩位是指望不上了,這邊太子他們居然還在發呆,泡泡徹底神經了,邊舞著大刀邊叫道:“還看毛啊看,打啊!老娘就算是戰士血也有限,再不打就要死了!”
褲子第一個回過神來,趕緊上前就砍,下一秒,他有些疑惑:“不對啊,老子不也是戰士嗎?為毛卻是你這個女人去拉怪去了?”他的聲音才出來一半,就被泡泡的怒吼直接打斷,“廢話什麽,你再不殺怪,老娘殺了你!”
老子?老娘?難道這倆是一對?側漏呆了半天沒反應過來,他也不過就是這幾天沒留神,這兩人關係這麽好了?倒是太子,雖然膽小如鼠,但到底扔了幾個符籙出去,眼看著還算安全,便找了個石塊後麵躲著,冷不丁抓著紙片大把大把做天女散花狀。
粉筆琴躲在一棵樹後麵,眼看著危機即將解除,總算偷偷地又往前湊了幾步,倒是肉鳥和白虎兩個激動了,一鳥一貓,就這麽嗖一下竄了出去。就在那批怪轟然倒塌的一瞬,肉鳥上前搶爆出來的東西,白虎則是再次開始它的庖丁術,把獅子肉全給割了下來。
這是寵物嗎?這根本就是土匪!打架的時候沒見它們這麽積極,怪死了怎麽就衝上來了?泡泡愣了半天沒反應過來,眼睜睜看著地上的東西都快被撿光了,才猛地驚醒過來,大吼一聲:“搶啊!”然後,四人一鳥開始搶,搶得地上連毛都沒剩下一根……
泡泡苦著臉看著包裹裏多出來的五兩銀子,憋了半天終於憋出一句話來:“粉筆,你的寵物,真的跟你一樣無恥……”
“多謝誇獎。”粉筆琴樂嗬嗬的,自我感覺非常良好,因為肉鳥的關係,她的包裹裏早已經又添了好幾十金,還有幾件綠色裝備,至於高級食材,那就更多了。倒是泡泡聽到這話,翻了個白眼,跟她就沒法兒勾通,這是誇獎嗎?
把洞口的怪清了一遍,六人又排著隊繼續往裏走,可惜剛走了沒多遠,粉筆琴就發現有些不對勁起來。說實話,雖然她現在實力不濟,但這條通道她以前還是來過的,隻是沒打過最後的boss而已,如果沒有記錯,仙境血蝙蝠基本每隔5分鍾就會刷新一次。
也就是說,如果5分鍾之內沒人來,這裏的怪應該是滿的。可現在,整條通道卻空蕩蕩的,別說是蝙蝠了,就連螞蟻也不見一個。泡泡和褲子顯然也發覺出問題,本來還拿著大刀在前麵戒備,漸漸的,終於停了下來:“怎麽回事?難道有人剛剛來過?”
弄不清楚狀況,他們也隻好繼續往前走,果然沒走多久,便聽見裏麵有人說話的聲音:“帥龍,你負責那邊的怪,我和帥虎負責這邊的,好了就叫一聲。我擦,你發什麽呆啊?不是我說你,這都幾天了,你怎麽還這麽渾渾噩噩的,幹嘛呢這是?”
“就是啊龍哥,豹哥說得不錯。我就覺得奇怪了,那個泡泡究竟有什麽好的,長得胖又不好看,脾氣也一點都不溫柔,就算是城裏人又怎麽樣?她爸媽離婚了你又不是不知道,她媽雖然做生意可現在外麵還欠著債呢,這樣的女人,不要就算了唄!”
說話的,估計是那個叫帥虎的。不過好端端的突然扯到泡泡,倒讓粉筆琴覺得有些奇怪,也不知道究竟是同名還是什麽,偷偷朝泡泡看了一眼,卻見她臉色陰暗,雙手握拳,咬牙切齒的模樣更好像是恨不得現在就進去滅了那幾個人。恐怕……
事情似乎沒那麽簡單了!
帥龍沒吭聲,之前那個豹哥的聲音再次響起:“就是!你之前不是也嫌她不行的嗎?家裏又沒錢也沒房,還是個單親家庭的,有什麽好的啊?再說了,她買件衣服就得花個大幾百,誰家養的起啊?要我說,女人,要能幹活能做事能吃苦才是真的,取個敗家子回來,找虐!”
“就是就是,”帥虎跟著附和,“再說了,我們大專畢業就出來工作掙錢了,她倒好,非得花那個冤枉錢上到大學現在才開始工作,還不知道存錢將來留給自己孩子。你想想你們都二十四歲了她還不肯結婚,我二十歲的時候,我家孩子都會打醬油了!”
粉筆琴徹底被雷到了。即便她自認最近她的抗雷能力已經特別強悍,她還是被雷到了。二十歲孩子都會打醬油,他幾歲就結婚了?
==========
泡泡的前男友,要露麵了。泡泡確實是我現實中的朋友,她的男友也有原型~~~(未完待續)
不過一句話,立馬就看出人與人之間的差距來,同樣都是驚訝和詫異,剛才某些人是下意識拔高了嗓門叫出聲,而他,雖然心中一樣震驚,但卻依然很好地控製著自己的音量,最多最多也不過是語氣顯得稍微有些疑惑而已。
而且他反應還極快,剛一問完,並不等泡泡反應,便已經擺著一張絕頂無辜的臉,再次回答:“我們每天一起吃飯,一塊兒上班,白天在同一個辦公室,晚上玩同一款遊戲,這樣不知道算不算同居……”
什麽?他狠!粉筆琴猛地拿眼睛去瞪他,她根本就沒想到,墨大神竟然會說出這樣容易讓人產生誤會的話來。偏偏不等她解釋,泡泡已經激動地徹底瘋了,也不去思考事實究竟如何,“嗷”就是一聲尖叫,接著衝上前一把抱住了她:“行啊你!大神是不是超帥的?啊?”
雙手交叉做捧心狀,泡泡一臉的期待:“肯定超帥的吧,哎,身材怎麽樣,是肌肉男不?有胸肌不,有腹肌不?嗷嗷嗷,快說話啊,肯定比顧傳青那渣男好吧?不對,你又沒跟顧傳青同居過。我就說,還好你現在單身了,否則這麽好的菜你到哪兒找去……”
叭啦叭啦叭啦叭啦,一句話說了半天都沒停。粉筆琴決定,不去回答這麽無聊的問題。更何況事實上,泡泡也並不需要她的回答,她根本就是在發泄心中飽滿激動的情緒,至於那些具體的畫麵。她自己都腦補完了,還需要什麽答案?
而褲子側漏和太子,三個人在愣了好半天之後。終於也開始加入,嘰嘰喳喳極其熱烈的討論起來。其實相對來說,太子還算稍微了解一點情況的。隻是即便如此,他也沒想到他們竟然已經到了同吃同行的地步啊!
墨染江湖一句話。愣是讓眼前這四個人徹底成了瘋子,不知道的,還以為是精神病院放假了呢!粉筆覺得,這回被八卦最大的好處就是,去往洞府仙境的一路上,都不曾有人再來煩她和大神,因為他們全忙著自己討論聯想加猜測去了。
坐在麒麟背上。她下意識回頭看了一眼坐在身後,正雙手環住她腰的某人,一臉悠閑自得。話說,他不會是故意的吧?
組著隊六人一路到了刷怪點,這裏是洞府仙境最右邊的入口,進去之後順著路往裏走,就能到達泡泡之前所說的地方。當然,這片區域通常也是85級以上玩家刷怪練級的好去處,因為仙境雄獅雖然防高攻高,但有一點好處。那就是它們全都大片大片的湊在一起,刷起來很方便。
況且還有更重要的一點,那就是它們全都是主動怪,找個防高的戰士直接往裏麵跑一圈。基本能拉到幾十隻獅子跟著,這樣幾個群放下去,能死一片。當然,對於想要刷怪的玩家來說,這裏是天堂,但對於粉筆琴這樣的小菜鳥,這基本就可以說是一種災難了。
趕緊把自己的三隻寵物全都召喚出來,她脖子一縮,躲在墨染江湖懷裏,堅決不肯出來了。開什麽玩笑?85級的雄獅,別說是這麽多蜂擁而上,就是碰上一個,她也必死無疑。
墨染江湖沒動彈,很舒服地享受著軟玉溫香在懷的感覺,倒是泡泡看到雄獅,再次興奮了,嗷一嗓子便來了一聲狼嚎,接著扔下一句:“姐拉怪,你們打。”之後,根本不等眾人反應便已經蹦躂著衝進了怪群。別看她體型豐腴,那動作的靈活程度,絕對堪比最凶殘的獵豹。
凶殘,真的是太凶殘了,真的是太勇猛了!這娃,以前也沒發現她這麽有暴力傾向啊。不過一瞬間,她已經化身成為紫衣女戰神,看看那些可憐的獅子被她給折騰的,你拉怪就拉怪吧,走一圈過來不就行了嗎?你非要大刀一下把人家砍兩半,這就有點不太像話了……
粉筆琴搖頭晃腦的,自己怕死不上前,還在肚子裏把泡泡給腹誹了老半天。
泡泡動作極快,手上揮舞著大刀,沒多一會兒,身後便跟著黑壓壓一片的怪群衝了回來。粉筆琴嚇了一跳:“媽呀~~~”起碼超過五十怪同時衝了過來。靠!她瘋了吧,還在往這邊跑,再跑萬一自己無辜受到牽連怎麽辦?趕緊一拍麒麟的腦袋,她開口就叫:“快快快,躲遠點。”
於是,被無數的獅子追殺的泡泡,就這麽眼睜睜地看著自己最好的姐妹,在生死關頭很卑鄙很無恥地先跑了。當然,她逃跑很正常,因為她本來就這樣,所以這並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泡泡差點仰天長嘯,你自己跑就跑吧,你把大神也給帶走幹嘛呀!
眼看著那兩位是指望不上了,這邊太子他們居然還在發呆,泡泡徹底神經了,邊舞著大刀邊叫道:“還看毛啊看,打啊!老娘就算是戰士血也有限,再不打就要死了!”
褲子第一個回過神來,趕緊上前就砍,下一秒,他有些疑惑:“不對啊,老子不也是戰士嗎?為毛卻是你這個女人去拉怪去了?”他的聲音才出來一半,就被泡泡的怒吼直接打斷,“廢話什麽,你再不殺怪,老娘殺了你!”
老子?老娘?難道這倆是一對?側漏呆了半天沒反應過來,他也不過就是這幾天沒留神,這兩人關係這麽好了?倒是太子,雖然膽小如鼠,但到底扔了幾個符籙出去,眼看著還算安全,便找了個石塊後麵躲著,冷不丁抓著紙片大把大把做天女散花狀。
粉筆琴躲在一棵樹後麵,眼看著危機即將解除,總算偷偷地又往前湊了幾步,倒是肉鳥和白虎兩個激動了,一鳥一貓,就這麽嗖一下竄了出去。就在那批怪轟然倒塌的一瞬,肉鳥上前搶爆出來的東西,白虎則是再次開始它的庖丁術,把獅子肉全給割了下來。
這是寵物嗎?這根本就是土匪!打架的時候沒見它們這麽積極,怪死了怎麽就衝上來了?泡泡愣了半天沒反應過來,眼睜睜看著地上的東西都快被撿光了,才猛地驚醒過來,大吼一聲:“搶啊!”然後,四人一鳥開始搶,搶得地上連毛都沒剩下一根……
泡泡苦著臉看著包裹裏多出來的五兩銀子,憋了半天終於憋出一句話來:“粉筆,你的寵物,真的跟你一樣無恥……”
“多謝誇獎。”粉筆琴樂嗬嗬的,自我感覺非常良好,因為肉鳥的關係,她的包裹裏早已經又添了好幾十金,還有幾件綠色裝備,至於高級食材,那就更多了。倒是泡泡聽到這話,翻了個白眼,跟她就沒法兒勾通,這是誇獎嗎?
把洞口的怪清了一遍,六人又排著隊繼續往裏走,可惜剛走了沒多遠,粉筆琴就發現有些不對勁起來。說實話,雖然她現在實力不濟,但這條通道她以前還是來過的,隻是沒打過最後的boss而已,如果沒有記錯,仙境血蝙蝠基本每隔5分鍾就會刷新一次。
也就是說,如果5分鍾之內沒人來,這裏的怪應該是滿的。可現在,整條通道卻空蕩蕩的,別說是蝙蝠了,就連螞蟻也不見一個。泡泡和褲子顯然也發覺出問題,本來還拿著大刀在前麵戒備,漸漸的,終於停了下來:“怎麽回事?難道有人剛剛來過?”
弄不清楚狀況,他們也隻好繼續往前走,果然沒走多久,便聽見裏麵有人說話的聲音:“帥龍,你負責那邊的怪,我和帥虎負責這邊的,好了就叫一聲。我擦,你發什麽呆啊?不是我說你,這都幾天了,你怎麽還這麽渾渾噩噩的,幹嘛呢這是?”
“就是啊龍哥,豹哥說得不錯。我就覺得奇怪了,那個泡泡究竟有什麽好的,長得胖又不好看,脾氣也一點都不溫柔,就算是城裏人又怎麽樣?她爸媽離婚了你又不是不知道,她媽雖然做生意可現在外麵還欠著債呢,這樣的女人,不要就算了唄!”
說話的,估計是那個叫帥虎的。不過好端端的突然扯到泡泡,倒讓粉筆琴覺得有些奇怪,也不知道究竟是同名還是什麽,偷偷朝泡泡看了一眼,卻見她臉色陰暗,雙手握拳,咬牙切齒的模樣更好像是恨不得現在就進去滅了那幾個人。恐怕……
事情似乎沒那麽簡單了!
帥龍沒吭聲,之前那個豹哥的聲音再次響起:“就是!你之前不是也嫌她不行的嗎?家裏又沒錢也沒房,還是個單親家庭的,有什麽好的啊?再說了,她買件衣服就得花個大幾百,誰家養的起啊?要我說,女人,要能幹活能做事能吃苦才是真的,取個敗家子回來,找虐!”
“就是就是,”帥虎跟著附和,“再說了,我們大專畢業就出來工作掙錢了,她倒好,非得花那個冤枉錢上到大學現在才開始工作,還不知道存錢將來留給自己孩子。你想想你們都二十四歲了她還不肯結婚,我二十歲的時候,我家孩子都會打醬油了!”
粉筆琴徹底被雷到了。即便她自認最近她的抗雷能力已經特別強悍,她還是被雷到了。二十歲孩子都會打醬油,他幾歲就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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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的前男友,要露麵了。泡泡確實是我現實中的朋友,她的男友也有原型~~~(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