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尹峰隻是細分了政府部門職能……明確了一些權限……但是徐鴻基等人完全被他的條例弄昏了頭……尹峰雖然沒有搞什麽三權分立、議會民主……但是僅僅把政府職能發展到社會管理範圍……已經超過了徐鴻基等人的對於政府職責的理解能力……因此……在確定中央官製條例的過程中……尹峰隻能耐心反複地給他們解釋……如果說不通就強行要求確定某些條目……現在……他的地位權勢已經不同往常……也就沒那麽多耐心去說服教育屬下……尹峰開始擁有統治者的自覺……擁有權力的感覺是非常美妙的……他一聲令下……下麵的人都不得不去執行……徐鴻基、曾山等人對此條例草案最感覺震撼於不理解的……是大議事會和審計院的設立……公司組建的議事會有審議地方收取稅賦比例的權力……可中樞之中……議事會難道也能核查度支部的稅務事項嗎……這是君王的權力……怎麽可以付諸那些議事員……徐鴻基最先提出了這個問題……曾山去過歐洲……遊曆過威尼斯等商人共和國……此時忽然恍然大悟道:“大王莫非是借鑒那西洋人的做法……可這有什麽必要……自古我天朝就沒有這種慣例……”
尹峰一揮手止住他的話:“忘了我們起事事的六大誓約……最後一條:朝廷準許各布政司舉薦公認的商民代表駐京……組成議事局;一切朝廷相關賦稅……未經議事局與朝廷諸大臣會商決議……絕不許頒布執行……徐鴻基與曾山麵麵相覷……無言以對……西歐各國此時已經發展出一些明確的賦稅理論……例如國王要向國民征稅……必須首先征得國民同意……這構成了西歐中古社會的普遍現象……而要征得國民同意……須首先說明征稅目的……說明是否代表國民利益……於是……共同利益”、“共同需要”、“共同同意”等問題便在國王與國民的討論、爭辯中逐漸明朗……並形成了一定的概念和理論……所以後世一提西方中世紀賦稅基本理論……人們會馬上想起這些清晰而完整的概念……但在傳統中國……在百姓觀念中……納稅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皇帝如此……官員如此……臣民也如此……所以……不僅臣民不會質疑征稅的合理xing……質詢他們在其中應享有什麽權利等等……即使是那些抨擊“苛政猛於虎”、為臣民鳴不平、甚至為民請命的受過良好教育的高素質官員……也不會認為這裏存在什麽問題……所以……傳統中國始終沒有提出“皇帝為什麽要向小民征收賦稅”這樣的問題……自然也不會形成這樣的概念和理論……人們甚至不會想到……這種狀況深深影響甚至製約著中國經濟發展……以至於曆代史家、經濟史家或食貨論者……都不會也想不到去研究這樣的問題……更為重要的是……由於傳統學術視野狹窄……方法單一……治學理路千年一貫……代代相襲……陳陳相因……由於曆史觀察的熟視無睹……視而不見……賦稅問題也就必然成為他們的“盲點……因此……傳統中國沒有形成最高統治者與納稅人協商的傳統……也就不存在皇帝與納稅人協商的實例……尹峰知道自己這一步邁的太大……但是他還是決定要做到底……在他穿越前的時代……有著現代化外觀的中國……照樣還是沒有形成納稅人與政府協商製度……古往今來的讀書人……從經典裏學到了一些粗淺的原則……會一些詩文寫作技巧……就覺得自己懂了春秋大義……站出來管理國家……妄斷天下的是非屈直……結果把一切都管得一團糟……大明帝國是他們交的學費……另一時空的大清帝國也是他們交的學費……尹峰知道在今後的世界規模競爭中……慢吞吞缺乏戰鬥力、進取心的儒學……是無法和天主教、伊斯蘭教以叢林法則為規矩來競爭的……罐子裏養王八……養也養不大……儒學的罐子裏長不出現代國家來……尹峰一直在想:自己不一定能在死後為子孫留下什麽指導思想……但是……現在是東西方曆史的轉折點……自己可以為曆史創造出一條新的走向……這樣……即使自己死後傳統儒家重新占據主流……但是依照曆史的慣xing……至少可以讓中國在南洋和東亞海上保留一大片戰略緩衝區……獲得主動和西方文化交流的渠道……九月間……除了李麗華南下巡視……台灣島上也是有著重要事件發生……羅旭日被解除軟禁後……也宣布退出董事會……其實……羅旭日這個前海盜頭目一直對官府看不上眼……這一次涉及西洋大炮事件……實際全是他的侄兒羅璟暗中搗鬼……羅旭日的子侄輩很多在尹峰的係統中擔任職位……其中羅翼就曆任第二師營級監軍官、軍情部主管遼東的主管……後又成為顏思齊第五師監軍官……韓家與官府進行秘密交易時……羅璟實際上是擔任了沈有容聯絡員的角色……利用羅旭日的關係網來往福建、台灣兩地……這個家夥當年在朝廷禁海風bo中……於京師被官府逮捕……如果不是尹峰的努力營救……他可能就會死在天牢中……就在這次牢獄之災中……他吃不了苦……把整個京師和北方的相關中華公司聯係人全盤供出……還主動帶著錦衣衛去抓人……於是……他被救回台灣後……就被尹峰冷藏了……不再給他任何職位……羅璟就此怨恨尹峰……連帶著恨上了整個中華公司……韓家實際上是利用了他……讓心懷不滿的羅璟去做聯係人……羅旭日開始確實不知道自己侄兒在幹什麽……但是……他覺察到羅璟在幹什麽後……卻包庇了他……企圖把羅璟送上去歐洲的船隊避風頭……這一次大清洗中……羅旭日主管的閩浙海外貿易被查出貪汙……大筆公司款項被他轉入在澳門的葡萄牙商人處……這也是他被抓的原因之一……這筆款項在大清洗期間被追回……畢竟他曾經冒著風險救過尹峰……而且此次西洋大炮事件中他是被動涉及進去的……因此尹峰隻是援引公司章程……讓他因貪汙原因辭去大董事……家財股金全部返還……羅家子弟確有劣跡者都被打入監獄……羅翼擔任的第五師監軍官職位一度被停職……但九月份重新複職……還被再次委任為遼東軍情部的主管……但是……尹峰派人去告知羅旭日……他必須離開福建……離開內地……舉家流放到南洋去……鑒於羅旭日年紀已過六十餘……不適合去荒僻地方……因此尹峰讓他在馬六甲和爪哇的泗水兩地選一處……作為自己的流放地……羅旭日的過繼來的兒子羅全忠是個沒主見的人……當年在馬尼拉大屠殺時……全靠尹峰的搭救才得以逃生……他一直跟著羅旭日做生意……是羅旭日的商業代表……去過南洋各地……羅旭日問他:南洋何處可以養老度日……羅全忠想半天沒說出個所以然來……羅旭日惱火地說:“你個細仔好沒用處……讓你拿個主意……半天放不出個屁……我來問你:泗水和馬六甲兩地你都去過……哪一處唐人多……哪一處西洋人多……這個……這個馬六甲城中唐人、西洋人都很多……泗水唐人多……但西洋人少……爪哇土人多……羅旭日趕蒼蠅般揮揮手:“知道了……你下去吧……關照那些仆役快點整理好東西……他轉頭對尹峰派來的使者--軍情部海內主管曾瑞、公司財務部審計科主管黃煒(黃逞第三子)苦笑著說:“俺家小子都是不爭氣的主……羅家就是被他們害苦了……兩位多見諒……曾瑞笑了笑道:“船主大王說了……你要是想去另外地方養老……隻要在南洋範圍內……他都可以考慮的……不要勞煩大王了……就這麽決定吧……我去馬六甲……那裏西洋人多……和他們做生意我拿手……即使不能做生意了……也能讓幾個不爭氣的細仔能找到活計度日……起碼……亞齊地方的土地還沒被搶光……搞到一塊地種植甘蔗、水稻……嗬嗬……至於羅璟這反骨仔……稟告大王……就由他處置吧……今日起……我已經把他逐出羅家家門了……這時候的羅旭日……真的是在為自己的養老考慮了……
解決了羅旭日家族之後……韓家父子的事就擺上了台麵……一開始……尹峰命令新成立的大理院準備公開審判韓家父子的案件……這是個很棘手的問題……徐鴻基來覲見尹峰……把審判韓家父子的困難之處一一列出:如果是要公正合法的審理這件案子……那麽依照什麽法律來審判……大明律》嗎……那麽為大明買大炮出力出錢……犯了《大明律》上的什麽罪了嗎……難道用大明海禁法規來判案……這簡直是中華公司和尹峰在自己打自己臉了……當年……尹峰就是借著反海禁舉起造反大旗的……還是尹峰自己再編輯出一套刑法來……尹峰自己知道這也是不可能的事……尹峰思慮再三……最後還是隻能以中華公司內部章程來處理韓氏父子……因為……中華王尹峰的統治區內……還沒有完整的司法體係……也沒有完整的法律體係……除了新的商法和土地法……大多數治安刑事案件……還是依照《大明律》在審理……各殖民地、移民區內……巡回法官製度依照的法律體係……基本上還是《大明律……尹峰心中打造法治社會的理想主義火花……被嚴酷的現實撲滅了……q!。
尹峰一揮手止住他的話:“忘了我們起事事的六大誓約……最後一條:朝廷準許各布政司舉薦公認的商民代表駐京……組成議事局;一切朝廷相關賦稅……未經議事局與朝廷諸大臣會商決議……絕不許頒布執行……徐鴻基與曾山麵麵相覷……無言以對……西歐各國此時已經發展出一些明確的賦稅理論……例如國王要向國民征稅……必須首先征得國民同意……這構成了西歐中古社會的普遍現象……而要征得國民同意……須首先說明征稅目的……說明是否代表國民利益……於是……共同利益”、“共同需要”、“共同同意”等問題便在國王與國民的討論、爭辯中逐漸明朗……並形成了一定的概念和理論……所以後世一提西方中世紀賦稅基本理論……人們會馬上想起這些清晰而完整的概念……但在傳統中國……在百姓觀念中……納稅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皇帝如此……官員如此……臣民也如此……所以……不僅臣民不會質疑征稅的合理xing……質詢他們在其中應享有什麽權利等等……即使是那些抨擊“苛政猛於虎”、為臣民鳴不平、甚至為民請命的受過良好教育的高素質官員……也不會認為這裏存在什麽問題……所以……傳統中國始終沒有提出“皇帝為什麽要向小民征收賦稅”這樣的問題……自然也不會形成這樣的概念和理論……人們甚至不會想到……這種狀況深深影響甚至製約著中國經濟發展……以至於曆代史家、經濟史家或食貨論者……都不會也想不到去研究這樣的問題……更為重要的是……由於傳統學術視野狹窄……方法單一……治學理路千年一貫……代代相襲……陳陳相因……由於曆史觀察的熟視無睹……視而不見……賦稅問題也就必然成為他們的“盲點……因此……傳統中國沒有形成最高統治者與納稅人協商的傳統……也就不存在皇帝與納稅人協商的實例……尹峰知道自己這一步邁的太大……但是他還是決定要做到底……在他穿越前的時代……有著現代化外觀的中國……照樣還是沒有形成納稅人與政府協商製度……古往今來的讀書人……從經典裏學到了一些粗淺的原則……會一些詩文寫作技巧……就覺得自己懂了春秋大義……站出來管理國家……妄斷天下的是非屈直……結果把一切都管得一團糟……大明帝國是他們交的學費……另一時空的大清帝國也是他們交的學費……尹峰知道在今後的世界規模競爭中……慢吞吞缺乏戰鬥力、進取心的儒學……是無法和天主教、伊斯蘭教以叢林法則為規矩來競爭的……罐子裏養王八……養也養不大……儒學的罐子裏長不出現代國家來……尹峰一直在想:自己不一定能在死後為子孫留下什麽指導思想……但是……現在是東西方曆史的轉折點……自己可以為曆史創造出一條新的走向……這樣……即使自己死後傳統儒家重新占據主流……但是依照曆史的慣xing……至少可以讓中國在南洋和東亞海上保留一大片戰略緩衝區……獲得主動和西方文化交流的渠道……九月間……除了李麗華南下巡視……台灣島上也是有著重要事件發生……羅旭日被解除軟禁後……也宣布退出董事會……其實……羅旭日這個前海盜頭目一直對官府看不上眼……這一次涉及西洋大炮事件……實際全是他的侄兒羅璟暗中搗鬼……羅旭日的子侄輩很多在尹峰的係統中擔任職位……其中羅翼就曆任第二師營級監軍官、軍情部主管遼東的主管……後又成為顏思齊第五師監軍官……韓家與官府進行秘密交易時……羅璟實際上是擔任了沈有容聯絡員的角色……利用羅旭日的關係網來往福建、台灣兩地……這個家夥當年在朝廷禁海風bo中……於京師被官府逮捕……如果不是尹峰的努力營救……他可能就會死在天牢中……就在這次牢獄之災中……他吃不了苦……把整個京師和北方的相關中華公司聯係人全盤供出……還主動帶著錦衣衛去抓人……於是……他被救回台灣後……就被尹峰冷藏了……不再給他任何職位……羅璟就此怨恨尹峰……連帶著恨上了整個中華公司……韓家實際上是利用了他……讓心懷不滿的羅璟去做聯係人……羅旭日開始確實不知道自己侄兒在幹什麽……但是……他覺察到羅璟在幹什麽後……卻包庇了他……企圖把羅璟送上去歐洲的船隊避風頭……這一次大清洗中……羅旭日主管的閩浙海外貿易被查出貪汙……大筆公司款項被他轉入在澳門的葡萄牙商人處……這也是他被抓的原因之一……這筆款項在大清洗期間被追回……畢竟他曾經冒著風險救過尹峰……而且此次西洋大炮事件中他是被動涉及進去的……因此尹峰隻是援引公司章程……讓他因貪汙原因辭去大董事……家財股金全部返還……羅家子弟確有劣跡者都被打入監獄……羅翼擔任的第五師監軍官職位一度被停職……但九月份重新複職……還被再次委任為遼東軍情部的主管……但是……尹峰派人去告知羅旭日……他必須離開福建……離開內地……舉家流放到南洋去……鑒於羅旭日年紀已過六十餘……不適合去荒僻地方……因此尹峰讓他在馬六甲和爪哇的泗水兩地選一處……作為自己的流放地……羅旭日的過繼來的兒子羅全忠是個沒主見的人……當年在馬尼拉大屠殺時……全靠尹峰的搭救才得以逃生……他一直跟著羅旭日做生意……是羅旭日的商業代表……去過南洋各地……羅旭日問他:南洋何處可以養老度日……羅全忠想半天沒說出個所以然來……羅旭日惱火地說:“你個細仔好沒用處……讓你拿個主意……半天放不出個屁……我來問你:泗水和馬六甲兩地你都去過……哪一處唐人多……哪一處西洋人多……這個……這個馬六甲城中唐人、西洋人都很多……泗水唐人多……但西洋人少……爪哇土人多……羅旭日趕蒼蠅般揮揮手:“知道了……你下去吧……關照那些仆役快點整理好東西……他轉頭對尹峰派來的使者--軍情部海內主管曾瑞、公司財務部審計科主管黃煒(黃逞第三子)苦笑著說:“俺家小子都是不爭氣的主……羅家就是被他們害苦了……兩位多見諒……曾瑞笑了笑道:“船主大王說了……你要是想去另外地方養老……隻要在南洋範圍內……他都可以考慮的……不要勞煩大王了……就這麽決定吧……我去馬六甲……那裏西洋人多……和他們做生意我拿手……即使不能做生意了……也能讓幾個不爭氣的細仔能找到活計度日……起碼……亞齊地方的土地還沒被搶光……搞到一塊地種植甘蔗、水稻……嗬嗬……至於羅璟這反骨仔……稟告大王……就由他處置吧……今日起……我已經把他逐出羅家家門了……這時候的羅旭日……真的是在為自己的養老考慮了……
解決了羅旭日家族之後……韓家父子的事就擺上了台麵……一開始……尹峰命令新成立的大理院準備公開審判韓家父子的案件……這是個很棘手的問題……徐鴻基來覲見尹峰……把審判韓家父子的困難之處一一列出:如果是要公正合法的審理這件案子……那麽依照什麽法律來審判……大明律》嗎……那麽為大明買大炮出力出錢……犯了《大明律》上的什麽罪了嗎……難道用大明海禁法規來判案……這簡直是中華公司和尹峰在自己打自己臉了……當年……尹峰就是借著反海禁舉起造反大旗的……還是尹峰自己再編輯出一套刑法來……尹峰自己知道這也是不可能的事……尹峰思慮再三……最後還是隻能以中華公司內部章程來處理韓氏父子……因為……中華王尹峰的統治區內……還沒有完整的司法體係……也沒有完整的法律體係……除了新的商法和土地法……大多數治安刑事案件……還是依照《大明律》在審理……各殖民地、移民區內……巡回法官製度依照的法律體係……基本上還是《大明律……尹峰心中打造法治社會的理想主義火花……被嚴酷的現實撲滅了……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