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猜我這個人這輩子做得最勇敢無畏的一件事,就是十七歲那年天不怕地不怕,在網上發表了自己的第一部青春愛情小說,名為《蜜糖和小辣椒》。


    現在想想,那時的我正是“初生牛犢不怕虎”――明明是連一次正式戀愛經曆都沒有,卻在故事裏和超有魅力的帥哥們風風火火地談情說愛,妙筆連珠,俏皮話、葷段子一個接一個,我媽隻翻了三頁就看不下去了。


    “你說你一個小姑娘家,高中都還沒畢業,成天不好好學習,窩在網上寫的這是些什麽玩意兒!好歹你爸也是教授呀,這張老臉都快被你這個女兒給丟光了!從明天起,不許你再寫這些亂七八糟的了,老老實實上學!聽到沒有?”


    我媽這輩子最大的遺憾就是生了我這個女兒,因為她最大的夢想是生個我爸的年輕版。


    “我懷你的時候就愛吃酸的,老人也都說看上去懷的肯定是小子,怎麽生出來就變成丫頭了呢?”


    要不是她自己就在醫院工作,查來查去也沒查出什麽問題,她還真懷疑她的寶貝兒子被護士抱錯了,換成了不知誰家的“野丫頭”。


    我爸倒是很快接受現實,說:“生男生女還不都一樣?”作為一名高級知識分子,某非著名大學物理係教授,他身上可沒有我媽那種重男輕女的封建思想殘餘。真是可喜可賀!


    本來,爸媽早已給我起好了名字,“羅捷”――可是一看兒子變成了閨女,媽媽就說:“要不給她改個名字吧,改成女字旁的‘婕’……”


    聽我老爸說,當時還是嬰兒的我一聽此話,竟然大哭不止,似乎想要對此表示抗議。於是他就做主替我保留了這個名字。


    不知是不是因為這個原因,我從小就愛和男生混在一起瘋瘋打打,不留長發,不穿裙子,常常弄得灰頭土臉才回家。上學以後也不務正業,愛看閑書、愛踢球,好在腦袋聰明,學習成績還可以,我媽也拿我沒辦法。


    “你看看你,整天瘋瘋癲癲,和一群男生一起到處亂跑,哪有一點女孩的樣兒!”從小到大,我媽不知罵了多少回。對於她的批評,我一般都會嬉皮笑臉地插科打諢過去。


    可是這一回卻不同,因為她捎帶上我爸“那張老臉”,無疑觸動了我內心深處的某根神經――在我眼裏,我爸可是世界上最英俊最有型的男人,豈可用一個“老”字來玷汙?!


    我從椅子上跳起來,鬥誌昂揚地指著電腦屏幕反駁道:“您說誰丟臉了?看看我這小說的點擊率,很快就破三百萬了吧?底下的讀者留言也有二萬多條了!我爸是出了三本書,可是他的博客點擊率還沒有我的零頭多呢,我哪裏給他丟臉了?”


    坐在沙發上喝茶看報的老爸聽到我的話,不知自己該開心還是傷心,笑著說:“嘿,話可不能這麽說……”


    “爸,不是說好了嗎?隻要不影響學習,你們就不反對我在網上寫小說,現在媽又說不準我繼續寫,太不講信用啦!挖了坑又不填,我會被追文的讀者的唾沫給淹死的!”


    我誇張地揮舞著胳膊,差點打翻了茶幾上的花瓶。


    從小爸爸就最疼我,什麽事都依著我。他皺了皺眉頭,拿出教授講課時的風度和派頭,慢條斯理地對媽媽說:“羅捷的事情你不要管,她自己會處理好的。作者嘛,當然要對讀者負責,隻要她寫的小說有人看,你就沒有權利禁止她繼續寫下去。”


    “哎喲,你竟然又向著她說話!你也不看看她都在小說裏寫了些什麽,小小年紀……懂狗屁戀愛呀?我這把年紀了,都不好意思看!”媽媽嘴上還在嘮叨,氣勢卻已經明顯減弱了。


    “時代不同,社會風氣不同了嘛,你也不要老拿自己的標準去套現在的年輕人,何必自找不快呢?”還是我爸深明大義,“少年不識愁滋味,不用看我也知道她寫的是什麽,無非談談情說說愛……編故事唄,你總不能都當成真的。[]”


    “瞅瞅,這叫什麽?多麽開明的態度!多麽開放的胸懷!多麽接地氣兒的教授……”我忙不迭地拍馬屁。


    我媽這輩子最大的遺憾就是念書少,所以我爸說的每一句話在她那兒都有一言九鼎的效果。


    “得了,你們爺倆就在這兒一唱一和吧。要是以後真出了什麽事,哼!可別怪我事先沒提醒你們。”


    媽媽轉身進了廚房,還不忘狠狠瞪我一眼。


    爸爸轉過頭悄悄問我:“羅捷,問你個問題,你要如實回答。”


    “說吧!樂意為您效勞。”


    “‘挖坑不填’是什麽意思?你給我解釋解釋。”


    嘿,這就是我爸,有什麽不懂的事情他一般不直說,就愛繞著圈子問。我言簡意賅地給他解釋了一遍,看著他點頭說“有點意思”,心裏一陣得意,差點就想伸手拍著他的肩膀說:大學教授也要努力才能跟上時代的腳步啊!


    其實有一點我爸沒說對,藝術來源於生活――我編這個故事的起因是,我戀愛了。對方是一個與我交情甚好的男生,當我覺得自己喜歡他時,便毫不猶豫地向他告白了。


    原以為他會和我一樣張開雙臂迎接這個天大的喜訊,他卻茫然無措地眨了眨眼睛,慢慢說:“羅捷,我覺得……我們還是做哥們兒比較好!”


    憤怒,失望,沮喪,傷心。所有這些急於宣泄的不良情緒,便成了我寫這個故事的最初動力。


    花花是我的故事的第一位讀者。我從上高中的第一天就注意到她了,因為她真是引人注目的漂亮。後來聽她說,她當時也注意到我了,因為我總是和男生們在一起玩――拜不分性別的中學校服所賜,她還以為我也是暗戀她的小帥哥之一。


    看著花花一會兒笑得像個瘋子,一會兒又難過地掉眼淚,我內心充滿了一種特別的成就感。


    “羅捷,你寫得太好看了!我……”她欲言又止。


    我拍拍她的肩膀,說:“什麽也別說了,我可以貼到網上去嗎?作為我們青春的紀念。”


    花花點點頭。


    一晃就過去了七年,現在想來還恍如一夢。


    不出媽媽所料,我的第一本小說後來真的惹出了“大事”――不到三個月上千萬的點擊率,超過十萬條評論引起網絡熱議,出版商很快就找上了我,開出了讓人無法拒絕的稿酬。


    現在我終於相信那句老話“失戀會給人生帶來財富”,最起碼我自己是看到了真金白銀,所有失戀的苦悶都一掃而空――那感覺豈是一個爽字了得!


    不過,直到那筆錢打到家庭賬戶上為止,媽媽都對此事半信半疑:“不會是騙子吧?就你寫的那些亂七八糟的東西也能出書?”


    在她眼裏,隻有我爸那樣的學者才應該出書,其他人要出書都是瞎扯淡。


    我一把奪過她手裏的存折,得意地在她麵前扇了扇:“看到這上麵的數字了嗎?騙子?騙子要是能給你真金白銀,那就讓他騙好啦,切!”


    “丫頭,小心別太得意忘形!”媽媽嗔怒地奪過存折。


    作為一個未成年人,一夜之間突然賺到這麽多稿費,我自然春風得意,想到應當盡盡孝心,便問爸爸:“爸,你想要什麽?我給你買!”


    “你自己掙的錢,自己留著吧,我什麽也不需要。”


    爸爸說話時滿麵含笑。我感覺到他心裏對女兒的期待遠不止此,不禁心頭一熱,撲在他身上狠狠親了他的臉頰。


    “這是我獻給您的無價之寶!”我咯咯地笑道。


    說起來,我這人一向都是愛憎分明,不喜掩飾,無論男女,想親就親――在我看來,親吻可以隻是一種表示友好的禮節,並不真的代表什麽。或許就是這麽大大咧咧、滿不在乎的性格,才讓我難以和喜歡的人共譜戀曲。畢竟,在男生心裏,誰不喜歡像花花那樣矜持又小鳥依人的女孩呢?所以我一點都不怪我初戀的男生和花花交往。


    也不知那年我到底走了什麽狗屎運,《蜜糖和小辣椒》登上全國暢銷書排行榜後不久,就被一個圈內小有名氣的電影導演看中並搬上了大銀幕,最後結果出乎所有人預料,取得了將近六千萬的票房――無疑讓評論者大跌眼鏡。要知道,那部電影的成本總共還不到八百萬,那時人民幣貶值的也沒現在厲害,這個成績已經是很了不起!


    不過,我必須在此澄清一下:最後的高票房和我沒有半毛錢的關係,因為我當時隻是把小說的影視版權賣了出去,並沒有票房分成,而導演也另找了專業編劇來撰寫劇本。當然,這個影視版權費的數字對於一個初出茅廬的作者而言,也已經是相當可觀了。


    我到現在還記得自己參加首映禮那天的感覺。坐在一片漆黑的電影院裏,眼前隻有閃爍的畫麵和動聽的音樂,我看著自己筆下虛構的人物和故事活了,那感覺既熟悉又陌生,既真實又虛幻。


    到影片結束、照明燈亮起時,我突然覺得心裏空蕩蕩的,好像被挖走了一塊:明明是我寫的小說,而這個故事現在已經不完全屬於我。


    就在那一刻,臨近高考的我在心裏鄭重地做了個決定:報考影視編劇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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