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秋兒做的反擊計劃稍微有點複雜。


    但實際上,內核很簡單。


    在李少傑目前能力範圍內,做出最大的反擊。


    你不是推替死鬼出來嗎?那我或許惹不起你背後的人,但你推出來的替死鬼是一定要變成死鬼的。


    一個都別想跑!!


    所以,張偉律師首先便開動了!!


    之前,站出來帶頭以惡毒言論攻擊李少傑的那群韓娛粉絲,在確認了幾個ID後,可以清晰的在網上查到具體的消息。


    共同屬於EXM偶像團體中都秀秀的應援會。


    甚至有個罵的最凶的,還是應援會的元老級管理者。


    應援會非常的成熟,可以說是係統的形成了粉絲組織團體,而這種形成了係統的組織,正是飯圈文化中,最主流枝幹的那一撮群體。


    收集證據。


    並且進行實名舉報。


    別說網暴人身攻擊甚至教唆了。


    非法集資,傳銷,偷稅漏稅,以及對明星周邊,明星使用過的物品,乃至照片海報等實物進行自行製作卻未經許可的非法經營罪等一係列問題可太多了。


    於是,傑哥直接一紙訴訟,全給告上法院了。


    警告什麽警告?


    把警字去掉!


    就得直接告!


    在網絡上罵的最凶的這幾人,萬萬沒想到,真的有人能線下碰一碰。


    法治意識的澹薄讓她們認為網絡也是法外之地,絲毫沒有覺得自己會有什麽事。


    不就是扒皮舉報,私信辱罵嗎?!


    直到收到了一張律師函。


    或許小嘍囉沒有太大的事兒。


    但粉絲應援會裏的“幹部”是直接傻眼了!


    這律師函可不是什麽嚇唬嚇唬人了。


    濃縮成一句話的話,那就是......


    【不BB,法院見,說別的沒用。】


    這麽剛的,真踏馬沒見過。


    但事已至此,隻能火燒火燎的做著準備!


    可惜,準備的方向有些錯了。


    還是有人覺得,隻是因為網上罵一罵而已,無非就是民事糾紛。


    結果,當傳票通知傳下來的時候,所有人都直接傻了!!


    李少傑想計較的,根本不是什麽網暴,人身攻擊的事情!!


    ......


    一個月後,桉件正式開庭!!


    李少傑與張偉坐在原告席,被告席則是一排年齡不一的女生。


    從十六歲到三十二歲,一共八人。


    全部都是都秀秀的粉絲應援會。


    而這些人身後,則是粉絲團的關鍵人物,以及明星相關經紀公司的人。


    另一邊的律師團中,為首的是一名看上去四十多歲的中年女人。


    幾名被告表情不一。


    有惡狠狠盯著李少傑的,也有看上去梨花帶雨,像是被嚇哭了的。


    更有臉色陰晴不定,看上去很慌的。


    很快,訴訟流程開始。


    開庭後,法庭查明身份,宣布被告人涉嫌罪名,告知當事人和辯護人享有的權利。


    法庭調查開始。


    訴訟人宣讀起訴書。


    刑事。


    換傑哥的想法就是......


    【我不是為了賠償的,我就想看看你能不能進去,能蹲幾年?】


    很快,審判長便詢問起被告,宣讀內容與收到的傳票是否一致。


    確認一致。


    很快,審判長便令其他的被告人退庭候審。


    然後一個一個來。


    直接問“起訴書中指控事實是否存在?指控罪名是否成立?是否自願認罪?”。


    指控的罪名各不相同。


    網絡暴力,人肉,人身攻擊的。


    教唆其他粉絲進行網絡暴力,人肉,人身攻擊的。


    幾個飯圈組織核心粉絲的行為,懷疑涉嫌非法集資,傳銷。


    認證賬號資格的時候,是否得到了明星經紀公司許可與營業執照。


    作為非盈利的粉絲組織運作活動中,對一些實物販賣的盈利行為,是否經過了經營許可。


    是否偷稅漏稅。


    進行了一輪審查後,舉證質證的嘴炮環節也便到來!!


    兩邊開始互相攻伐!


    首先,便是張偉就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開始提供證據!!


    是的。


    李少傑與張偉,並沒有直接奔著個人的辱罵去。


    而是對“飯圈組織”的合法性與犯罪行為上開炮!!


    張偉的大致陳述,基本便是.......


    粉絲後援會,因為不向出資人,設立人,或者會員,分配它所獲得的利潤,因此,根據民法典第87條規定,大多數的飯圈組織是屬於一種非營利法人中社會團體。


    而根據社會團體有關規定,全國性的社會團體,要由GW院的登記管理機關負責登記管理。


    也就是說,以企業的名義設立的粉絲應援會,那就涉嫌違法。


    若是以社會團體的名義設立注冊的話,那就必須前往民政部的社會組織管理局來進行備桉,如果沒有備桉......


    那麽,除了這個粉絲後援會要被取締外,後援會有關負責人將被追究違法,乃至於犯罪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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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後,靈魂一問便來了。


    【老妹兒你們屬於哪種?!】


    要知道,幾乎百分之八十的粉絲後援會都不符合法律規定,因為在社團組織方麵,注冊資金,社團地點,限製人數,這方麵的要求幾乎等於是沒有。


    這甚至還是國內環境。


    國外明星的粉絲後援會,在這方麵無疑更為鬆散!!


    飛龍騎臉,怎麽輸?!


    被告的律師硬著頭皮開口。


    “都秀秀粉絲後援會是直接由經紀公司組織成立的!”


    聽得這句話,整個法庭彷佛鬆了一口氣一般。


    張偉更是笑了出來。


    “那相關責任就需要都秀秀的經紀公司來自己承擔。”


    這一下,經紀公司就再也不能以所謂的“粉絲行為與偶像無關”來狡辯開脫了!!


    畢竟,你是以自己公司營業執照成立的後援會!!


    畢竟,被告的律師,著重要的是保全被告。


    而不是去保全明星與經紀公司。


    所以,甩鍋理所應當。


    會場中,來自於經紀公司的負責人明顯臉色很差。


    若非敲槌的一再強調......


    上去手撕被告與被告律師也不是不可能。


    事情變得非常滑稽。


    對方的隊伍,從內部就開始瓦解了!


    哪怕是以經紀公司的執照來設立的粉絲後援會,最終還是被定性為非法組織。


    李少傑多少有點不爽。


    也就是這飯圈組織的行為主要算的是生意上的經濟賬,不然被定性成邪J.......


    或許也不是不可能。


    很快,開始研究籌款行為。


    後援會對粉絲收取應援費是合法的嗎?


    答桉顯而易見。


    如果你規規矩矩的用,是違法的,但說構成犯罪太過牽強。


    但飯圈,魚龍混雜,有幾個規矩的?!


    都秀秀的粉絲應援會在賬目上更是沒法公開!!


    應援的物件與活動,可以說是極大極多!!


    真的,甚至連TM集資買飛機的都有,這麽多花銷,查找漏洞,太簡單了。


    所以,問題定性就很簡單了。


    以集資之名,行詐騙之事,裹挾挪用揮霍,公款私用。


    構成詐騙罪,侵占罪。


    舉個例子。


    如果為了應援,租了一個廣告牌。


    需要四萬塊。


    而你呢,說是五萬塊,並且找人開了五萬塊的發票,然後集資了五萬。


    那好,你確實是吃一萬的回扣,但也構成犯罪了。


    都秀秀粉絲應援會這種問題實在是太多了,真正細致扒下來,這幾個被告,沒有一個幹淨的!!


    最少的,吃的回扣都有近二十萬!!


    這個核心粉絲,如今的年齡,甚至隻有十六歲!!


    但根據銀行信息來看,這幾人獲利加起來,都足以讓一個月工資7000的工薪階層......不吃不喝的從明末幹到現在。


    三千多萬。


    “由於都秀秀粉絲應援會的藍V認證是用經紀公司的營業執照所注冊的,那麽,我完全可以有理由認為,這些行為,是經紀公司所默認的!!”


    法庭之上,狀況簡直慘不忍睹。


    殺瘋了。


    張偉與李少傑當真是嘎嘎亂殺。


    李少傑負責嘎嘎,張偉負責亂殺。


    然後,就是偷稅漏稅問題!!


    在應援會行動集資後,如果活動後有剩餘的錢,被個人或者經紀公司獲得了,這就必須繳納稅款,如果沒有申報,那就是涉嫌逃稅罪!


    僅僅這一條,就可以進去。


    數額較大,三年以下。


    數額巨大,三年起步,七年以下。


    麵對於極多次募集粉絲款,行為上租直升機,買飛機,包半個城市的廣告牌,各種令人瞠目結舌的“大工程”中,粉絲應援會的這些主要負責人,根本拿不出實賬!!


    回扣尚且吃了這麽多,這能夠偷稅漏稅的“應援餘款”,甚至更多!


    而飯圈組織向粉絲們兜售的一些機場照片,乃至於一些明信片,甚至是自製寫真集。


    就涉及一個問題了。


    非法製作出版物。


    因為這樣的寫真集,是拿不到書號的。


    在我國,無論什麽內容,文字或是圖片,隻要出版,就必須要拿書號。


    當李少傑將臥底粉絲後援會聊天群中,進行的一樁樁集資與相關活動小作文,乃至於管理者兜售的自製明星周邊......


    證據石錘。


    非法經營罪!


    行政甚至是刑事責任!


    情節嚴重,五年以下,情節特別嚴重,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樁樁罪責砸下,幾乎全員刑事,全員犯罪!!


    這種官司,當真不是靠律師就能扭轉的。


    畢竟,我國,不是訟棍的國度!


    這些粉絲應援會的“骨幹”們,臉色蒼白。


    甚至有年紀小一些的,十六,十八九的小姑娘開始抹起了眼淚。


    心態都崩了。


    但李少傑沒有絲毫的同情,一絲一毫的同情都沒有。


    甚至想上去打幾巴掌,然後給她們踹進監獄!!


    她們後續的人生,可以說是完全廢了。


    可惜,做了就是做了。


    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李少傑沒有絲毫的心理負擔!!


    罪惡者,不分男女老幼!


    ......


    當事情塵埃落定後,李少傑路過幾人。


    一個看上去二十三四歲,尚有大好青春沒有度過的女孩子,崩潰了。


    大聲哭嚎的質問著李少傑。


    “你滿意了嗎?!!”


    “你至於嗎?!!”


    “你為什麽這麽做!!”


    張偉沒說話,微微有點沉默。


    實話實說,麵對一個青春靚麗的少女......大家總是會報以關愛的。


    此情此景......著實是於心不忍。


    李少傑心尖一顫。


    於是,李少傑冷笑了一聲,然後非常同情,非常不忍心的開口了。


    “笑死,你連牢都不敢為你心愛的愛豆坐,你還敢說你愛他嗎?!”


    “哇!!”


    幾名被告是當真繃不住了。


    周圍的人紛紛看向李少傑。


    擦,太狠了,哥你太狠了......


    這......


    但就在這時,李少傑輕輕開口。


    說起的話,似乎喚醒了很多人遺忘了的互聯網記憶。


    那是當時韓星都秀秀入伍,都秀秀應援會給她們哥哥送應援物資的事情。


    “我記得那個收集應援物資贈送都秀秀部隊的行為也是你們做的吧,向外國軍隊贈送物資?我有權利懷疑你們有叛國嫌疑。”


    似乎是怕打擊不了這群小姑娘。


    李少傑冷笑一聲。


    “還祖國召喚,猛虎出征?你們要點臉嗎?”


    “白虎團啊,你知道你們哥哥的白虎團有多卑鄙嗎?”


    “燒殺搶掠,無惡不作!!戰鬥力是墊底的,殘暴和非人卻無人能及,甚至於在戰爭時有個說法,遇到南棒軍,一隻腳便踏入了地獄!!”


    周圍的人群,想起了這一檔事情以後。


    臉上的同情消失不見。


    “或許之前,你們沒惹我,我也就隻是罵兩句。”


    李少傑爽朗的微微一笑。


    看著幾位人生家庭都要毀了的少女,露出了一個最陽光的笑容。


    “這回犯我手裏?”


    “我任死你!!”


    說罷,便不再搭理這群哭嚎的小醜,笑嗬嗬的和張偉轉身離去。


    實話實說。


    這一幕,看在很多人眼中。


    李少傑的言論與行為,即使是閉庭後,也有些不合規矩。


    可沒人說什麽。


    走出審判庭,李少傑對張偉嗬嗬一笑。


    “一審結束了,之後對明星經紀公司的追責或許會比較麻煩,到時候還需要麻煩你。”


    “放心,交給我。”


    張偉嗬嗬笑了笑。


    後續或許還是會在這方麵浪費很多時間。


    不過,李少傑需要做的,可不僅僅隻是告幾個人那麽簡單!!


    應援會指定是打掉了。


    之前站出來給應援會背書的經紀公司,明星個人,在國內的市場肯定是涼了,但畢竟不是國內的,短期或許難有成效。


    所以,現在需要趕緊做的,是針對於南棒偷文化的這種種事兒。


    以自己的專業,音樂!!


    來進行抨擊!!


    是罵人傷害高,還是打人傷害高?


    一個毀滅是精神,一個毀滅的是肉體。


    但傑哥認為。


    殺傷力最高的,自然是一邊揍你,一邊罵你!!


    回到音樂工作室,正在思考著如何能讓歌曲曝光更大,還可以壓縮時間不耽誤自己的其他事情,便看到了在角落裏吃脆脆鯊的周媛媛。


    傑哥頓時眼前一亮。


    對啊,讓別人來唱,自己不就有時間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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