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灰接著蠱惑道:“你還是不相信我能搞成嗎?
要不要跟我打個賭?”
黃靜:“不了,雖然現在還是覺得難以置信。
但我寧願相信你能搞定這個新聞摘要軟件。
編曲那麽麻煩你都能設法搞定。
涉及到自然語言處理雖然很麻煩,你應該也能趟出一條路來。”
林灰:……
呃,為什麽能從音樂類比到編程。
果然女人的腦回路都比較奇怪!
林灰以前在某雜誌上看到過類似的解釋:
在“感/性/領/域”表現出讓女性驚歎的行為之後
女性往往對異性理性領域的評分也會加上幾分。
雜誌誠不我欺也。
黃靜接著道:“對了,這次打電話找你是有事情要和你商量的。”
林灰:“什麽事?”
黃靜:“我們這邊看您先前上線的幾款遊戲在其他平台上並沒有上線。
看得出來相較於其他平台您對蘋果平台還是情有獨鍾的。
不知道您有沒有考慮過蘋果獨占呢?
如果您有興趣的話,可以考慮一下簽署蘋果平台獨占協議。
這樣我們可以給您提供一份額外的收益補償。”
什麽叫對蘋果平台情有獨鍾?
這是迫不得已好不好。
其他平台太拉跨。
給其他平台機會它們也不中用啊。
林灰先前上線的幾款小遊戲,現在在這些平台上還是盜版滿天飛。
不但不整治,還給盜版推薦位。
就很離譜。
這樣的平台怎麽能合作。
不尊重開發者還指望開發者給你產生價值。
那不如去做夢,夢裏啥都有。
對於這類無良平台林灰隻想表示嗬嗬!
所謂的蘋果獨占協議也不是什麽新名詞。
簽署了該協議後,在協議規定的時限內。
林灰開發的遊戲隻能在蘋果平台內上線。
卻不能上線諸如Android這類平台。
很多遊戲都曾經有過一段為時不短的蘋果獨占期。
當然了付出從來不是單向的。
AppStore與開發者簽訂獨占協議的話。
也要給開發者一筆預付資金,以此來換取平台的限時獨占。
另外對於簽訂獨占協議的應用。
蘋果方麵應該拿出更有力度的宣傳策略。
同時不得無故下架簽訂獨占協議的應用……
這樣的協議對別的開發者可能會有影響。
但對林灰來說非但沒有什麽影響。
反而(目前來看)百利而無一害。
畢竟林灰短時間內根本就沒有上線安卓的想法。
不是說安卓平台不能賺錢。
隻是跪著賺錢真的沒啥意思。
雖然在蘋果平台上林灰也不能躺著賺錢。
但起碼能坐著收錢。
總而言之,林灰並不介意果子的這種獨占協議。
不過他也沒直接了當的答應。
林灰好奇問道:“正常來說獨占協議不一般都是應用上線之前簽署嗎?
怎麽上線三款遊戲了才想起找我簽什麽獨占協議?”
黃靜也沒有隱瞞:“當然是因為你在《FLAPPY BIRD》這款遊戲的DLC中表現出的難以複製的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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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灰知道他在《FLAPPY BIRD》DLC中表現出的“音樂創作”能力讓蘋果方麵眼前一亮。
對此林灰也心知肚明。
雖然無論是遊戲製作還是音樂創作能力。
他都不是頂尖水平。
但同時具備這兩種能力的開發者卻不多。
林灰甚至可以大言不慚地吹噓:
在這個時空裏懂除了他以外其他的獨立開發者沒人能像他一樣輕鬆地“搞定”音樂。
而音樂創造者又沒有人比他更懂遊戲。
既然清楚自己獨一無二的價值。
那麽談判就很容易把握主動權。
林灰接著道:“行,那你把協議先發過來給我看看吧!”
黃靜:“呃(⊙﹏⊙),大佬你也太抬舉我了。
我就是個小卒子。
我是來問下你有沒有意向的。
協議的話應該是法務部門負責擬定的。
具體討論協議內容也應該是級別更高的人跟你洽談……”
林灰:……
確實如此,大公司一貫如此。
屁大點事走一通流程也很麻煩。
林灰:“呃,那好吧,等什麽時候有下文聯係我就好。”
……
……
黃靜:“對了,關於Z.我打聽到一些相關消息。”
林灰:“什麽消息?你知道那天的熱搜是什麽情況了嗎?”
黃靜:“熱搜是什麽情況我也沒弄清楚。
不過你購買天價域名這事確實在各大互聯網公司裏引起很大的關注。
不少公司內部的市場部甚至還專門開會討論了這件事……”
聽說並沒有搞清楚那天熱搜啥情況。
林灰不由得有些納罕。
莫非自己真的自帶熱搜體質?
對於黃靜認真去幫他打聽消息。
林灰還是很感謝的。
林灰道:“這種情況可以理解,國內的很多公司一貫是聽風就是雨。”
黃靜:“這回你可錯了,對於Z.域名成交反應最大的是家歪果公司。”
歪果公司?
林灰不由得想,會不會是RB的GMO公司。
畢竟前世Z.這個域名就是這家公司買去的。
不過想想不應該啊!
一個域名被買走了換一個不就得了。
舍得花近七百萬美元買域名的公司還會缺域名用?
至於跳腳嗎?
看林灰猜不出來。
黃靜得意洋洋:“就知道你猜不出來,事實上我一開始聽到這個消息也有點意外。”
林灰:“到底是什麽消息啊?”
黃靜:“我聽我在亞馬遜的一個學姐講。
亞馬遜似乎想高價收購Z.這個域名?”
亞馬遜是老牌互聯網企業。
其資曆甚至比穀歌還老。
在今天亞馬遜也是互聯網行業的巨頭之一。
盡管如此,亞馬遜在中國的日子並不怎麽好過。
在Tmall和JD的圍剿之下,亞馬遜在中國市場的表現日漸式微。
此時亞馬遜在中國電商市場所占份額僅有2.1%。
然而現在還不算其在中國最糟的時候。
作為一個重生者,林灰知道。
再有不到五年時間,亞馬遜在中國就要黯然離場了。
不過話說,亞馬遜現在是怎麽想的
突然要收購Z.?
林灰表示很不理解。
林灰:“關亞馬遜什麽事?
雖然Z.是優質域名。
但亞馬遜這類巨型企業又不缺域名用。
他們為什麽要收購Z.這樣一個域名呢?
如果他們對這樣一個域名感興趣。
為什麽不提前競拍呢?”
黃靜道:“猜不透吧?
你稍微想一下。
亞馬遜中國的域名可是Z.。
可以說你購買的域名跟亞馬遜現在在中國使用的域名是高度同質化的。
現在你還不懂為什麽嗎?”
黃靜接著道:“至於說他們為什麽不提前競拍。
據說他們也參加了競拍。
可惜準備不夠充分導致了花落你手。
事實上,即使這個域名跑到歪果人手裏他們也絲毫不會擔心。
但他們萬萬沒想到這樣一個域名會落在中國人手裏。”
經過黃靜的提示林灰恍然大悟!!!
臥槽,居然忘了這茬。
亞馬遜中國在中國地區的域名是Z.。
而林灰買的域名卻是Z.
這樣亞馬遜中國在中國境內投入的巨資宣傳。
極有可能給林灰做嫁衣。
畢竟這個時空裏,在中國除以.GOV為結尾的zf網站會被強勢置頂之外。
其餘時候,在二級域名相同的情況下。
網站一般按照. . .這個順序向用戶呈現。
雖然.和.都是頂級域名。
但頂級域名也是有區分的。
前者是國際頂級域名;
後者是國家頂級域名。
而在用戶的搜索結果中通常都是采用國際頂級域名的網站更靠上。
通俗地講,如果林灰購買的Z.這個網站在中國投入使用的話。
那麽用戶在輸入Z的時候排在第1位的。
極有可能就是林灰購買的這個Z.。
而不是亞馬遜中國的Z.
這也是亞馬遜中國不擔心歪果用戶購買Z.這個網站的原因。
畢竟如果歪果人購買了這個網站。
那麽這個網站大概率因為某些懂得都懂的原因被攔在外麵。
這樣亞馬遜根本不用擔心Z.會幹涉到Z.的情況。
但現在情形卻完全不同了。
而且Z.在國內用戶搜索列表裏麵排名第一還不是最糟糕的局麵。
最壞的局麵是林灰不光將Z.在中國投入使用。
而且還和亞馬遜中國進行同質化經營。
那場麵一定是互聯網曆史上的出現的超級碰瓷。
事實上,這類碰瓷是很罕見的。
即便真的出現這種碰瓷。
大概率也是碰個稀碎。
碰瓷不但沒什麽好處,還很容易招致法律手段的還擊。
在域名曆史上其實很少出現這種碰瓷。
以我國來說,按照相關法律。
哪怕出現域名糾紛也會照顧有商標的一方。
這就決定了現在國內一多半企業林灰沒法去碰瓷。
比如說林灰即便是弄了一個Q.也沒辦法去碰瓷企鵝。
畢竟企鵝對於Q擁有相關的商號以及商標權益。
如果林灰真的去碰瓷,大概率會白給。
但對於亞馬遜情況有些不同。
即便林灰弄了一個Z.去碰瓷。
亞馬遜也很難訴諸於法律手段。
畢竟亞馬遜商標是Amαzon。
對“Z”並不擁有相關的商號以及商標權益。
林灰似乎能理解為什麽亞馬遜會考慮花巨額的資金收購Z.了。
把林灰換到亞馬遜中國立場上似乎最方便直接的解決途徑也是花錢擺平。
要不要跟我打個賭?”
黃靜:“不了,雖然現在還是覺得難以置信。
但我寧願相信你能搞定這個新聞摘要軟件。
編曲那麽麻煩你都能設法搞定。
涉及到自然語言處理雖然很麻煩,你應該也能趟出一條路來。”
林灰:……
呃,為什麽能從音樂類比到編程。
果然女人的腦回路都比較奇怪!
林灰以前在某雜誌上看到過類似的解釋:
在“感/性/領/域”表現出讓女性驚歎的行為之後
女性往往對異性理性領域的評分也會加上幾分。
雜誌誠不我欺也。
黃靜接著道:“對了,這次打電話找你是有事情要和你商量的。”
林灰:“什麽事?”
黃靜:“我們這邊看您先前上線的幾款遊戲在其他平台上並沒有上線。
看得出來相較於其他平台您對蘋果平台還是情有獨鍾的。
不知道您有沒有考慮過蘋果獨占呢?
如果您有興趣的話,可以考慮一下簽署蘋果平台獨占協議。
這樣我們可以給您提供一份額外的收益補償。”
什麽叫對蘋果平台情有獨鍾?
這是迫不得已好不好。
其他平台太拉跨。
給其他平台機會它們也不中用啊。
林灰先前上線的幾款小遊戲,現在在這些平台上還是盜版滿天飛。
不但不整治,還給盜版推薦位。
就很離譜。
這樣的平台怎麽能合作。
不尊重開發者還指望開發者給你產生價值。
那不如去做夢,夢裏啥都有。
對於這類無良平台林灰隻想表示嗬嗬!
所謂的蘋果獨占協議也不是什麽新名詞。
簽署了該協議後,在協議規定的時限內。
林灰開發的遊戲隻能在蘋果平台內上線。
卻不能上線諸如Android這類平台。
很多遊戲都曾經有過一段為時不短的蘋果獨占期。
當然了付出從來不是單向的。
AppStore與開發者簽訂獨占協議的話。
也要給開發者一筆預付資金,以此來換取平台的限時獨占。
另外對於簽訂獨占協議的應用。
蘋果方麵應該拿出更有力度的宣傳策略。
同時不得無故下架簽訂獨占協議的應用……
這樣的協議對別的開發者可能會有影響。
但對林灰來說非但沒有什麽影響。
反而(目前來看)百利而無一害。
畢竟林灰短時間內根本就沒有上線安卓的想法。
不是說安卓平台不能賺錢。
隻是跪著賺錢真的沒啥意思。
雖然在蘋果平台上林灰也不能躺著賺錢。
但起碼能坐著收錢。
總而言之,林灰並不介意果子的這種獨占協議。
不過他也沒直接了當的答應。
林灰好奇問道:“正常來說獨占協議不一般都是應用上線之前簽署嗎?
怎麽上線三款遊戲了才想起找我簽什麽獨占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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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林灰也心知肚明。
雖然無論是遊戲製作還是音樂創作能力。
他都不是頂尖水平。
但同時具備這兩種能力的開發者卻不多。
林灰甚至可以大言不慚地吹噓:
在這個時空裏懂除了他以外其他的獨立開發者沒人能像他一樣輕鬆地“搞定”音樂。
而音樂創造者又沒有人比他更懂遊戲。
既然清楚自己獨一無二的價值。
那麽談判就很容易把握主動權。
林灰接著道:“行,那你把協議先發過來給我看看吧!”
黃靜:“呃(⊙﹏⊙),大佬你也太抬舉我了。
我就是個小卒子。
我是來問下你有沒有意向的。
協議的話應該是法務部門負責擬定的。
具體討論協議內容也應該是級別更高的人跟你洽談……”
林灰:……
確實如此,大公司一貫如此。
屁大點事走一通流程也很麻煩。
林灰:“呃,那好吧,等什麽時候有下文聯係我就好。”
……
……
黃靜:“對了,關於Z.我打聽到一些相關消息。”
林灰:“什麽消息?你知道那天的熱搜是什麽情況了嗎?”
黃靜:“熱搜是什麽情況我也沒弄清楚。
不過你購買天價域名這事確實在各大互聯網公司裏引起很大的關注。
不少公司內部的市場部甚至還專門開會討論了這件事……”
聽說並沒有搞清楚那天熱搜啥情況。
林灰不由得有些納罕。
莫非自己真的自帶熱搜體質?
對於黃靜認真去幫他打聽消息。
林灰還是很感謝的。
林灰道:“這種情況可以理解,國內的很多公司一貫是聽風就是雨。”
黃靜:“這回你可錯了,對於Z.域名成交反應最大的是家歪果公司。”
歪果公司?
林灰不由得想,會不會是RB的GMO公司。
畢竟前世Z.這個域名就是這家公司買去的。
不過想想不應該啊!
一個域名被買走了換一個不就得了。
舍得花近七百萬美元買域名的公司還會缺域名用?
至於跳腳嗎?
看林灰猜不出來。
黃靜得意洋洋:“就知道你猜不出來,事實上我一開始聽到這個消息也有點意外。”
林灰:“到底是什麽消息啊?”
黃靜:“我聽我在亞馬遜的一個學姐講。
亞馬遜似乎想高價收購Z.這個域名?”
亞馬遜是老牌互聯網企業。
其資曆甚至比穀歌還老。
在今天亞馬遜也是互聯網行業的巨頭之一。
盡管如此,亞馬遜在中國的日子並不怎麽好過。
在Tmall和JD的圍剿之下,亞馬遜在中國市場的表現日漸式微。
此時亞馬遜在中國電商市場所占份額僅有2.1%。
然而現在還不算其在中國最糟的時候。
作為一個重生者,林灰知道。
再有不到五年時間,亞馬遜在中國就要黯然離場了。
不過話說,亞馬遜現在是怎麽想的
突然要收購Z.?
林灰表示很不理解。
林灰:“關亞馬遜什麽事?
雖然Z.是優質域名。
但亞馬遜這類巨型企業又不缺域名用。
他們為什麽要收購Z.這樣一個域名呢?
如果他們對這樣一個域名感興趣。
為什麽不提前競拍呢?”
黃靜道:“猜不透吧?
你稍微想一下。
亞馬遜中國的域名可是Z.。
可以說你購買的域名跟亞馬遜現在在中國使用的域名是高度同質化的。
現在你還不懂為什麽嗎?”
黃靜接著道:“至於說他們為什麽不提前競拍。
據說他們也參加了競拍。
可惜準備不夠充分導致了花落你手。
事實上,即使這個域名跑到歪果人手裏他們也絲毫不會擔心。
但他們萬萬沒想到這樣一個域名會落在中國人手裏。”
經過黃靜的提示林灰恍然大悟!!!
臥槽,居然忘了這茬。
亞馬遜中國在中國地區的域名是Z.。
而林灰買的域名卻是Z.
這樣亞馬遜中國在中國境內投入的巨資宣傳。
極有可能給林灰做嫁衣。
畢竟這個時空裏,在中國除以.GOV為結尾的zf網站會被強勢置頂之外。
其餘時候,在二級域名相同的情況下。
網站一般按照. . .這個順序向用戶呈現。
雖然.和.都是頂級域名。
但頂級域名也是有區分的。
前者是國際頂級域名;
後者是國家頂級域名。
而在用戶的搜索結果中通常都是采用國際頂級域名的網站更靠上。
通俗地講,如果林灰購買的Z.這個網站在中國投入使用的話。
那麽用戶在輸入Z的時候排在第1位的。
極有可能就是林灰購買的這個Z.。
而不是亞馬遜中國的Z.
這也是亞馬遜中國不擔心歪果用戶購買Z.這個網站的原因。
畢竟如果歪果人購買了這個網站。
那麽這個網站大概率因為某些懂得都懂的原因被攔在外麵。
這樣亞馬遜根本不用擔心Z.會幹涉到Z.的情況。
但現在情形卻完全不同了。
而且Z.在國內用戶搜索列表裏麵排名第一還不是最糟糕的局麵。
最壞的局麵是林灰不光將Z.在中國投入使用。
而且還和亞馬遜中國進行同質化經營。
那場麵一定是互聯網曆史上的出現的超級碰瓷。
事實上,這類碰瓷是很罕見的。
即便真的出現這種碰瓷。
大概率也是碰個稀碎。
碰瓷不但沒什麽好處,還很容易招致法律手段的還擊。
在域名曆史上其實很少出現這種碰瓷。
以我國來說,按照相關法律。
哪怕出現域名糾紛也會照顧有商標的一方。
這就決定了現在國內一多半企業林灰沒法去碰瓷。
比如說林灰即便是弄了一個Q.也沒辦法去碰瓷企鵝。
畢竟企鵝對於Q擁有相關的商號以及商標權益。
如果林灰真的去碰瓷,大概率會白給。
但對於亞馬遜情況有些不同。
即便林灰弄了一個Z.去碰瓷。
亞馬遜也很難訴諸於法律手段。
畢竟亞馬遜商標是Amαzon。
對“Z”並不擁有相關的商號以及商標權益。
林灰似乎能理解為什麽亞馬遜會考慮花巨額的資金收購Z.了。
把林灰換到亞馬遜中國立場上似乎最方便直接的解決途徑也是花錢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