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選擇了“特別加急專利申報”
林灰在國內進行的專利申請早就獲得了通過。
這之後,他一直在等待在生成式文本摘要算法的美國專利申請獲得通過。
好在林灰並沒有等多久。
在20號下午三點左右林灰就收到了算法專利申請在美國獲得通過的消息。
說實話,能這麽容易就搞定生成式文本摘要算法的在美國的專利申報林灰也有點意外。
按說這是不符合規則的,林灰印象裏在美國申請專利的話慢的時候拖個一兩年也是有可能的。
至於能這麽快搞定也可以理解,再標榜皿/煮也沒啥用,規則之外依舊有其它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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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之所以能享受到規則之外的規則並且一切能夠如此順利應該是邁克爾·科恩律師事務所的功勞。
林灰先前就聽說邁克爾·科恩手眼通天,交情遍布美國z/商兩界。
現在看來果然名不虛傳。
不過即便這樣的人能量很大,林灰短時間內也沒有刻意結交的打算。
像邁克爾·科恩這樣的人是一把雙刃劍,在沒有足夠能量之前肆意揮動很容易傷人又傷己。
搞定了這個生成式文本摘要算法專利在美國的申報之後。
接下來事情就容易很多了。
再之後林灰幾乎沒怎麽費力就搞定了生成式摘要算法專利在海外所有國家的申報。
雖然專利全球申報的過程又花了林灰十萬美元,不過這完全沒什麽。
花掉十萬美元,林灰0010的卡上餘額依舊有3105萬美元。
而且在專利上的花費不能簡簡單單說成是開銷。
更確切地說這是投資——知識產權方麵的投資。
至於在海外範圍內專利的申報為什麽能夠如此順利。
林灰能猜得出來各個國家內心深處的打的什麽主意。
申請專利多多少少都會涉及到技術路線的公開。
雖然林灰沒有公布全部的細節,但按照規定一樣需要把技術路線進行合理說明。
而能夠公布技術路線就是這些國家對林灰的算法/軟件專利申請一路綠燈的原因。
或許他們認為林灰公布了技術路線之後。
他們各個國家的頂尖團隊可以通過林灰專利裏公開的技術路線獲得思維啟發
從而達到讓別的相似技術彎道超車的目的。
這種想法完全是在想peach。
林灰覺得這些愚蠢的歪果人可能不懂一句話叫做:
——學我者生,似我者死。
除非是按部就班逐步複現林灰的專利裏的步驟,不然就算改動一步也會走到歧路。
算法這東西走了歧路雖然不至於導致類似於練功走火入魔的那般後果。
但也會造成算法效率急劇下降或者算法可靠性急劇下降之類的諸多問題。
最坑的地方在於後來者即便是走了歧路,問題也不會馬上爆發出來。
這樣不僅會讓這些跟風者徒勞無功,還會浪費這些跟風者大量的時間。
不過對此林灰也沒必要去善意提醒。
有些人不吃些苦頭永遠不知道什麽叫做敬畏(知識產權)。
當然了即便是這些團隊按部就班的順著林灰的思路走。
也不是那麽容易就能偷師成功的。
現在這個時空裏哪怕是最頂級的科研團隊連帶注意力機製的 Sequeo-Sequence 模型都沒玩明白呢。
指望著這些人在短時間內偷師成功基本是做夢。
而且即便偷師成功又有什麽用呢?
他們無非是按照林灰公布的方式再造了一個“輪子”而已。
而這個“輪子”還是受到全球所有國家的專利保護的。
林灰似乎也體會到了高/通的快樂。
雖然很賤,但真的很快樂。
至於海外各個研究團隊,林灰甚至有點想向他們發一封公開信。
別浪費時間做無用功了。
乖乖來爸爸這裏尋求專利授權/專利轉讓吧。
不過話說回來。
是將專利授權呢?還是將專利轉讓?
這是個問題。
林灰在國內進行的專利申請早就獲得了通過。
這之後,他一直在等待在生成式文本摘要算法的美國專利申請獲得通過。
好在林灰並沒有等多久。
在20號下午三點左右林灰就收到了算法專利申請在美國獲得通過的消息。
說實話,能這麽容易就搞定生成式文本摘要算法的在美國的專利申報林灰也有點意外。
按說這是不符合規則的,林灰印象裏在美國申請專利的話慢的時候拖個一兩年也是有可能的。
至於能這麽快搞定也可以理解,再標榜皿/煮也沒啥用,規則之外依舊有其它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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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之所以能享受到規則之外的規則並且一切能夠如此順利應該是邁克爾·科恩律師事務所的功勞。
林灰先前就聽說邁克爾·科恩手眼通天,交情遍布美國z/商兩界。
現在看來果然名不虛傳。
不過即便這樣的人能量很大,林灰短時間內也沒有刻意結交的打算。
像邁克爾·科恩這樣的人是一把雙刃劍,在沒有足夠能量之前肆意揮動很容易傷人又傷己。
搞定了這個生成式文本摘要算法專利在美國的申報之後。
接下來事情就容易很多了。
再之後林灰幾乎沒怎麽費力就搞定了生成式摘要算法專利在海外所有國家的申報。
雖然專利全球申報的過程又花了林灰十萬美元,不過這完全沒什麽。
花掉十萬美元,林灰0010的卡上餘額依舊有3105萬美元。
而且在專利上的花費不能簡簡單單說成是開銷。
更確切地說這是投資——知識產權方麵的投資。
至於在海外範圍內專利的申報為什麽能夠如此順利。
林灰能猜得出來各個國家內心深處的打的什麽主意。
申請專利多多少少都會涉及到技術路線的公開。
雖然林灰沒有公布全部的細節,但按照規定一樣需要把技術路線進行合理說明。
而能夠公布技術路線就是這些國家對林灰的算法/軟件專利申請一路綠燈的原因。
或許他們認為林灰公布了技術路線之後。
他們各個國家的頂尖團隊可以通過林灰專利裏公開的技術路線獲得思維啟發
從而達到讓別的相似技術彎道超車的目的。
這種想法完全是在想peach。
林灰覺得這些愚蠢的歪果人可能不懂一句話叫做:
——學我者生,似我者死。
除非是按部就班逐步複現林灰的專利裏的步驟,不然就算改動一步也會走到歧路。
算法這東西走了歧路雖然不至於導致類似於練功走火入魔的那般後果。
但也會造成算法效率急劇下降或者算法可靠性急劇下降之類的諸多問題。
最坑的地方在於後來者即便是走了歧路,問題也不會馬上爆發出來。
這樣不僅會讓這些跟風者徒勞無功,還會浪費這些跟風者大量的時間。
不過對此林灰也沒必要去善意提醒。
有些人不吃些苦頭永遠不知道什麽叫做敬畏(知識產權)。
當然了即便是這些團隊按部就班的順著林灰的思路走。
也不是那麽容易就能偷師成功的。
現在這個時空裏哪怕是最頂級的科研團隊連帶注意力機製的 Sequeo-Sequence 模型都沒玩明白呢。
指望著這些人在短時間內偷師成功基本是做夢。
而且即便偷師成功又有什麽用呢?
他們無非是按照林灰公布的方式再造了一個“輪子”而已。
而這個“輪子”還是受到全球所有國家的專利保護的。
林灰似乎也體會到了高/通的快樂。
雖然很賤,但真的很快樂。
至於海外各個研究團隊,林灰甚至有點想向他們發一封公開信。
別浪費時間做無用功了。
乖乖來爸爸這裏尋求專利授權/專利轉讓吧。
不過話說回來。
是將專利授權呢?還是將專利轉讓?
這是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