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一個選擇。”


    敦環視眾人。


    “我們可以選擇從詠歌森林邊上,沿著洛基山脈前進,再取道詠歌森林北的卡羅鎮。那樣的話,能節省十幾天的行程,隻是,這角獸就不能要了。”


    “我們倒無所謂,可星風他們……”


    “沒關係,我們正好想見識一下詠歌森林,雖說不能進去,在外麵看一下也挺不錯。”


    笑得燦爛的星風,沒哪個時候比現在看敦更順眼的了。


    大家都是爽快的人,既然決定了,說走就走,更何況,也不由得他們不走了,據說瘟疫蔓延,連皮筒鎮也快被禁止入內了。


    幾人出了小鎮,趁著沒人注意,轉過山崖踏上去詠歌森林的小路。


    這路怕是多少年都沒人走了,灌木叢生,蛇蟻橫行。幸好有皮厚肉粗的蠻開路,幾斧下去,算是勉強能過人。


    布洛迪還是要死不活的樣子,瘦瘦小小的身子被星雲背在背上,一雙大眼毫無神采,給吃就吃,給喝就喝,卻一句話也不說。


    星雲和星風很有耐性的時不時找他聊會兒,也不指望他會回答,隻是想讓他明白,還有人陪著他。


    灌木叢裏地路。真不是人走地。鐵刺般地荊棘沒多會兒。就將眾人裸露地肌膚劃出道道血痕。電幾人無所謂地樣子。對於星風兄弟來說。則有些吃不消了。


    崎嶇地山路。火熱地太陽。汗水跟小溪似地止不住往下流。在灌木叢中行走時。才深刻地感覺到什麽叫蒸籠。


    翻過一座山坳。電指著前邊遙遠處地鬱鬱蒼蒼。


    “那就是詠歌森林了。看樣子。明天晚上能趕到邊界。”


    稍稍修整了一下。繼續接著趕路。很久沒用腳這麽走過了。星風拄著拐棍。感覺這腿跟灌了鉛似地。可憐他。自打恢複行走能力。還沒這麽勞累過。


    “星風。你地腿……”


    星雲自是知道星風的腿才恢複了一兩年,這期間,也沒見他怎麽鍛煉過,平時走走路,耍耍劍還可以,這樣高強度的行走,是第一次。


    “沒事兒,習慣就好了。”


    這也是他自己的疏忽,以往出門都有代步工具,就算在森林,用腿趕路的時候也少之又少,結果忘記自己的腿還是不太適應高強度的行走,現在算是吃到苦頭了。不過,他也不打算認輸,堅持就是勝利,走習慣了,也就對了。


    到了下午,敦還是發現了星風的吃力,猶豫了一下,拉著電說了幾句,然後就找地方紮營休息了。


    “現在紮營早了點吧。”


    星風不願因為自己而耽擱大家的行程。


    “不早,這幾天本來就很累,加上明天過後就進入詠歌森林的範圍了,雖說是在外圍,但誰也不知道危險有多大,保持體力和精力,才是最主要的。”


    一席話,說得有理有據,就算星風想反對,也無話可說。


    布洛迪在小鎮上,就被洗得幹幹淨淨了,柔軟的淡金色絨毛覆蓋在體表,小小的爪子鋥亮鋥亮的,打結的毛發被小心翼翼的修剪整齊,這個一漂漂亮亮的小狼孩。(.無彈窗廣告)隻是毫無生氣的眼睛,實在讓人看了心疼。這幾天,不管白天黑夜的,星風和星雲都輪流抱著他,絕不放他一個人單獨待著。


    北大陸夜晚的天空,暗藍深邃,空氣中沒有南大陸的濕潤,更顯得幹燥。星風突然就這樣想起瑾來了,去年的夏天,他常和瑾一起在小湖畔躺著看星空。瑾會靜靜的聽他說話,不管他說什麽亂七八糟的東西,瑾都會帶著隱匿的溫柔和寵溺看著他,聽他亂侃。


    一年了,分開整整一年了,不知道瑾現在怎樣了,吸收了世界樹果實力量的他,應該離衝破聖級不遠了吧,真想他啊!


    思念這東西,就像一種毒,不經意間,不容拒絕的就侵襲進生命的每一處,想著,痛著,念著,愛著。


    星雲抱著布洛迪,靠在岩壁上,也愣愣的望著天,從沒有離開過家的他,這一年來跟著星風東奔西跑,往日的高貴傲氣被磨得連渣都沒了,換在以前,他根本無法想象自己會抱著一個小狼孩,就連人族,在他眼底也是有些不屑的。現在想來,他自己其實也很迷惘,處在精靈族和人族之間,連自己的定位,都快迷失了。


    低下頭的星雲,不經意的,瞥見電直直看向自己的目光,很奇怪的感覺,讓他有種不自在,好似被什麽給盯上似的。再一瞥,電已經看向他處。電堅毅的臉龐,強健的身軀,是和自己截然不同的男性味道。星雲很羨慕,他一直不喜歡精靈族的纖細身材,為了獲得強健的體魄,從小開始,他就有意識的鍛煉自己,可先天的條件讓他的鍛煉事倍功半,在精靈族裏算得上強壯了,可和人族的武士一比,總有種柔韌的感覺,他不喜歡,甚至稱得上討厭這種柔韌,他想像父親一樣,讓人一看就覺得可信賴可依靠。


    “星雲,怎麽?想家了?”


    低沉的男聲在身邊響起,錯愕抬頭,看見電不知什麽時候坐到了自己身邊不遠處。茶色的眸子裏,有著和自己相同的情緒。


    “嗯,有點。”


    和弟弟星風不同,他從小跟在父母身邊長大,又是原原本本的這個世界的人,想家,對他來說,是絕對存在的情緒。


    “我也想家了。”


    淡淡而低沉的笑聲,帶著思鄉的味道。


    “我家在草原上,一望無際的草原,角獸和扭角羊一群群的奔跑著。我們小時候最喜歡做的,就是去嚇那些膽子奇小的扭角羊,看著它們驚惶的奔跑,那種開心,現在怎麽也找不回來了。”


    “嗬嗬,我記得有次,蠻惹著了角獸群的首領,結果一群角獸追他,那個淒慘,現在想起都好玩。”


    敦的話讓蠻不好意思的低下頭,連諳都忍不住笑出聲。


    “草原啊?我還從來沒見過呢。”


    幾個人不由自主的聚到一起,談論起小時候的糗事,開心的笑聲飄蕩在夜色中。


    “星雲,你和星風呢?你們小時候怎麽玩的?”


    “我們?……”


    兄弟倆對視一眼,小時候嗎?為什麽沒有一件值得開心的事呢?獲得獎賞算不算?晉級算不算?為什麽說起來,竟沒有一件事值得回憶?


    對星雲來說,小時候除了修行就是參加各種宴會,驕傲而虛偽的顯擺著自己的天賦,可實際上……。對於星風,小時候除了寂寞還是寂寞,陪伴自己的,隻有塞得滿滿的書籍而已。


    “星雲?”


    “啊?喔,我們小時候啊……很無聊啊,除了修行還是修行……”


    聲音越來越低,最後,不可聞。


    “你們好可憐!”


    蠻一臉的同情,他真不敢想象,那樣的日子也叫童年嗎?他們也修行來著,可大部分時間都是放敞著鬧騰,責任是在成年後才肩負起的,因為長輩們說了,成年後的日子,是艱苦而漫長的,唯一能帶給他們快樂的,隻有童年了,所以,在沒成年之前,所有的孩子都是被嗬護著的。


    “不說那麽沉悶的話了。電,你給我們講下草原的風光好不好?”


    扭轉話題,星風依著哥哥,笑看電幾人。


    夜色在電的講述和敦插科打諢中深濃,在異地他鄉,思念成為一種共同的情感,踏上歸途,是每個遊子心深處最熱切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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