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鬼市,還有很多民間傳說。[.超多好看小說]各種傳說中,最為有趣的是,相傳慈禧太後過六十大壽,非得讓手下小太監們準備狐裘。那時正逢國難當頭,上哪裏弄狐狸皮去?眼見著時限將至,腦袋不保,小太監無奈之下,燒香拜佛,還真有了回應。趁著夜色,在鬼市上買來了極品狐狸皮,而賣家竟一個轉身,化作一縷青煙而去。再摸狐狸皮竟還是熱的,小太監這才醒悟,那賣家是狐仙化身,脫下皮來救他一命。”宋濤繼續道。
“你又在編故事騙姐姐,咱們快走吧!聽你說了這麽多,我早就忍不住想去淘寶撿漏了,萬一真的撿到什麽元青花,讓咱們後半輩子就不用愁了。”蘇姐滿眼小星星的憧憬道。
他們兩個懷著無限興奮的心情,衝向夢中的淘寶聖地潘家園。等真正到那裏,才知道什麽叫做人山人海。這才七點多鍾,可潘家園裏已是人聲鼎沸了,各式各樣的人,在商戶和地攤中來回走去著,挑選自己心儀的寶貝。
蘇姐是第一次見到如此盛大的場麵,激動地拉著宋濤到處走,見了什麽都要拿起來看看。當她急衝衝地剛要走進一家店鋪時,被宋濤拉住,小聲道:“別急,你現在這樣,肯定要被宰。逛店鋪也有大學問,鋪內架子上的寶貝五顏六色,真贗混雜。老的幾千歲,小的尚未滿月。店主大多身手不凡,他們在這行裏頭,摸爬滾打了幾十年。有的經營古玩業,已曆三代。那渾身上下的功力,那可不是吹出來的。以後無論你是逛那一家店,可要牢記,那琳琅滿目的古玩,隻有其中的萬分之一,可能是真品。你若是沒練過幾招絕活,可千萬得小心行事。”
蘇姐知道宋濤的意思,撒嬌道:“我不是第一次來嘛,女人天生就喜歡逛,喜歡淘東西,人之常情!大不了我隻看不買,這就可以了吧。”
“我簡單給你說點進店看東西的規矩吧,有些古玩和你熟悉的玉石不一樣。玉石質地堅硬,就算失手掉落在地,也沒什麽大事。可瓷器那種東西萬一損壞了,誰也說不清。所以,一般買家都是先看,不輕易上手。更不能直接從店主手裏接東西,萬一摔壞,麻煩就大了。以前,就有奸商利用這點,敲詐外地買家,很不地道。要是真想上手,讓店家把古玩放在桌子上以後,自己在伸手去拿,這樣就避免了意外糾紛的發生。”
說著,他們走進了那間店鋪。這是間瓷器店鋪,店裏的人不多,隻見三、四個人在打量一個瓷罐。好一會兒,四個人輪流進去和老板論價,老板擇價而售。十幾分鍾時間,一筆生意成了,二人皆大歡喜。
宋濤對蘇姐說道:“在古玩市場,有約定俗成的行規。再好的上品,一人持在手,四周人隻能靜觀,不得喊價,抬價。等一人放下,第二個才能持物再議。因此,常出現一人方付錢購得,另一人馬上以高出許多的價錢,從第一買主手中購去。有些行內人,就靠自己的眼力淘寶後,再高價轉賣,賺取其中的差價。這就是水平和眼力的最直接體現。”
就這樣,宋濤他們一邊逛,一邊交流著各自知道的門道技巧。最後宋濤道:“玩古玩的人,最少要具備四種條件才可以:一是有錢,沒有一定的經濟基礎,那什麽也是白說;二是有閑,閑是說大量的空閑時間。因為古玩這東西,是靠緣分才能遇到。所以,要經常到市場去轉轉,隻有腿勤的人才有收獲;三是有眼,就是有鑒別真假的能力,否則有多少錢也不夠折騰;四是有心,這點我認為是最重要,注意平時的文化積累,多去博物館參觀真品,多上手,少出手。用心到一定時候,就可以收集到真正的珍品。”
他們見店鋪轉的差不多了,就向地攤區走去。到這裏來經營的商戶,正可謂是來自東南西北中:賣明清以上的高古瓷器及其仿品,西是江西人,主要販賣明清瓷器及其仿品;北是河南人,主要販賣新仿唐三彩及其青銅器和仿古玉器;中是廣州人,主要販賣瓷器、玉器及雜件。還有些商家各種貨色齊備,反倒更易應對不同的胃口。
還有一路人馬不可小瞧,那就是“古董遊擊隊”。他們無處可尋,卻又無處不在,不知啥時就會從你身邊冒出來,壓低嗓子問您一聲:“老板,古玩要不要?”要是您心髒不好,可真要被嚇個半死。但他們的東西,一般都是來路不正,有的還是靠盜墓而來。購買這種貨色有極大的風險。
蘇姐到了這裏。真是如魚得水般自在。她一頭直接紮進玉石區。不斷地挑選著看上眼地玉器。然後。還利用砍價神功和賣家周旋。宋濤更是大展身手。利用自己地感知力尋找著玉石。就這樣幾小時後。他們都用自己地專長。買到不少好地玉石。宋濤又找到塊。含有少量玉髓地玉器。為以後突破。積累著能量。
一轉眼就到了中午。二人隨便在附近小店裏吃了頓飯。又趕緊回來淘寶。畢竟機會難得。古玩小店生意也不錯。多準備點貨源總是好地。宋濤見玉器上有蘇姐在。用不上自己。就準備去核桃和其他雜項上看看。這才是他北上地真正目地。
宋濤在這裏。有幾個玩核桃地朋友。平時都是網上聯係。每年有時間就聚一聚。在一起交流下玩核桃地心得經驗。他現在就去其中一家店鋪。看看老熟人在不在。還沒等他走到時。就看見牆角處。有不少人圍在一起。宋濤好奇地上前一看。原來是在鬥蟲。
說起玩蟲。可是有曆史背景地東西。蟲分為兩種:一是鳴蟲;二是鬥蟲。我國對鳴蟲地認識遠早。在新石器時代。甲骨文中地“夏”字形似蟬。“秋”字則形似蟋蟀。“蟬聲噪噪”。指夏天地來到;“蟋蟀聲聲”。表明秋天已至。
唐朝時期地宮中妃妾。不惜用“小金籠”蓄養蟋蟀。置於枕邊。夜聽其聲。到了明代。品種不斷增加。擴大到金種、螽斯、蛉蟲等。清代康熙皇帝。十分喜歡鳴蟲。在宮中設有專門負責培養繁殖鳴蟲地工匠。
不隻是鳴蟲。就連盛放它們地葫蘆。都成了古玩雜項地一種。葫蘆作為蓄養鳴蟲之具。已經有幾百年地曆史。葫蘆也叫匏器。就製作方法來說。可分為本長、勒脖、範製、火繪、砑花等多種。
把鳴蟲放進合適的葫蘆裏,不但不會影響其聲音的傳播,還能隨身攜帶,時時跟同好者欣賞比對。葫蘆經過人手長期盤玩後,顏色會變得紫紅瑩潤,花紋更加栩栩如生,可以算的上極好的藝術品。
特別是“本長”葫蘆,那真是所有玩家追逐的精品。它指天然長成,不加人工雕琢的葫蘆蟲具。本長葫蘆雖係自然天成,造型有限,更沒有範製葫蘆的鏤花雕彩之美,卻極受玩家的高看。所謂“天然去雕飾”,高層次的玩家,反對人工雕鑿。
因為蓄養鳴蟲,本為聆聽天籟之音,乃追求自然之雅事。如將其裝在一個人工痕跡過濃的葫蘆裏,便成了雅中有俗,失卻了天然之致。而且,本長葫蘆中,符合蓄蟲要求者,少之又少,極難覓得。“物以稀為貴”,能在千百葫蘆中,得一上品,自然要受到玩家的珍視。
宋濤這次來,就是想帶點鳴蟲和葫蘆回去,看能不能在自己的店裏銷售。這種玩意價格便宜,容易隨身攜帶,還堅固耐用,很適合作為老人們休閑娛樂之用。在逛公園,溜河邊是帶著鳴蟲葫蘆,邊走邊聽,也是件令人心曠神怡的趣事。
至於眼前的鬥蟲,也是大有來曆。鬥蟲主要是鬥蟋蟀,始於唐代,盛行於宋代。清代時蟋蟀要求無“四病”:仰頭、卷須、練牙、踢腿。外觀顏色也有尊卑之分,“白不如黑,黑不如赤、赤不如黃”。
蟋蟀相鬥,要挑重量與大小差不多的,用蒸熟後特製的日菣草或馬尾鬃引鬥,讓他們互吹較量,幾經交鋒,敗的退卻,勝的張翅長鳴。這項活動自興起之後,經曆了宋、元、明、清四個朝代,又從民國至今,前後**百年的漫長歲月,長興不衰,呈現逐年興盛的趨勢。
鬥蟋蟀也有很多的規矩講究,蟋蟀的主人參賭前,把蟋蟀送到選定的棚戶,蟋蟀必須先用蘿卜熬的水洗澡,再在棚戶裏公養5天。因為,有些蟋蟀是服了興奮劑進來的,這樣能有效預防。由賭場的工作人員代替飼養,養戶不得動手操作。5天後,蟋蟀就能“合法”參與打鬥了。
鬥蟋蟀前,蟲主先把自己選好的準備打鬥的蟋蟀,由工作人員拿到指定的桌上,開始給蟋蟀稱重量。在蟋蟀配對打鬥前,必須先稱重。然後,翻牌看由大到小還是由小到大來配對,以示公平。然後,把蟋蟀放進鬥柵。
場**有3人,裁判與2個蟋蟀的主人,行話就叫作“3草2別頭”。裁判讓打鬥雙方,用由棚戶提供的草,撩撥蟋蟀的打鬥性,待2蟲起叫後,起閘開鬥。在打鬥過程中,雙方不得用草。
打鬥中2蟲分開,雙方開叫則平,繼續比賽;如一方開叫,贏半局。失局的一方,可用草撩蟲的鬥性,如有鬥性則繼續。如無鬥性,則輸一局。再繼續用草撩蟲,到時能鬥,起閘繼續;不再有鬥性,則輸全局。
宋濤現在看的鬥蟋蟀,是賣蟲商戶們中午閑著無聊,自己舉行的遊戲。所以,沒有這麽多規矩。這樣既可以打發時間,又可以顯示自己蟲的實力,吸引客人購買。
隻見蟲主們把蟋蟀放在手指上,推著在4個手指上向前爬行。到它爬到第4個手指上時,又用另一隻手的4個手指接上去讓它爬,這就好象人們在要進行激烈運動之前,要做做預備動作一樣,這種動作,被稱作“遊蟋蟀”。
在旁邊圍觀人的起哄下,戰鬥開始。兩隻蟋蟀拉開架勢,張開大鉗互相較勁嘶咬。雙方忽進忽退,鬥得多次翻翻滾滾,但爬起來後又繼續打鬥,都不肯認輸罷手。直戰至十來個回合,雙方都緊咬著側身翻滾起來,直到都有多處受傷不能繼續支持時,弱方才因咬鉗受傷,而敗退下來,勝方則耀武揚威的豎起雙翅,傲然長鳴,很是精彩。
宋濤仔細看著蟋蟀打鬥中的一舉一動,心裏有所感悟,他在觀察蟋蟀打鬥中,又悟到些拳法上的精妙之處。對自己改進身法,也提供了新的思路。他呆呆的站在原地思考著,直到蘇姐選完玉石來找他後,才清醒過來。
“你又在編故事騙姐姐,咱們快走吧!聽你說了這麽多,我早就忍不住想去淘寶撿漏了,萬一真的撿到什麽元青花,讓咱們後半輩子就不用愁了。”蘇姐滿眼小星星的憧憬道。
他們兩個懷著無限興奮的心情,衝向夢中的淘寶聖地潘家園。等真正到那裏,才知道什麽叫做人山人海。這才七點多鍾,可潘家園裏已是人聲鼎沸了,各式各樣的人,在商戶和地攤中來回走去著,挑選自己心儀的寶貝。
蘇姐是第一次見到如此盛大的場麵,激動地拉著宋濤到處走,見了什麽都要拿起來看看。當她急衝衝地剛要走進一家店鋪時,被宋濤拉住,小聲道:“別急,你現在這樣,肯定要被宰。逛店鋪也有大學問,鋪內架子上的寶貝五顏六色,真贗混雜。老的幾千歲,小的尚未滿月。店主大多身手不凡,他們在這行裏頭,摸爬滾打了幾十年。有的經營古玩業,已曆三代。那渾身上下的功力,那可不是吹出來的。以後無論你是逛那一家店,可要牢記,那琳琅滿目的古玩,隻有其中的萬分之一,可能是真品。你若是沒練過幾招絕活,可千萬得小心行事。”
蘇姐知道宋濤的意思,撒嬌道:“我不是第一次來嘛,女人天生就喜歡逛,喜歡淘東西,人之常情!大不了我隻看不買,這就可以了吧。”
“我簡單給你說點進店看東西的規矩吧,有些古玩和你熟悉的玉石不一樣。玉石質地堅硬,就算失手掉落在地,也沒什麽大事。可瓷器那種東西萬一損壞了,誰也說不清。所以,一般買家都是先看,不輕易上手。更不能直接從店主手裏接東西,萬一摔壞,麻煩就大了。以前,就有奸商利用這點,敲詐外地買家,很不地道。要是真想上手,讓店家把古玩放在桌子上以後,自己在伸手去拿,這樣就避免了意外糾紛的發生。”
說著,他們走進了那間店鋪。這是間瓷器店鋪,店裏的人不多,隻見三、四個人在打量一個瓷罐。好一會兒,四個人輪流進去和老板論價,老板擇價而售。十幾分鍾時間,一筆生意成了,二人皆大歡喜。
宋濤對蘇姐說道:“在古玩市場,有約定俗成的行規。再好的上品,一人持在手,四周人隻能靜觀,不得喊價,抬價。等一人放下,第二個才能持物再議。因此,常出現一人方付錢購得,另一人馬上以高出許多的價錢,從第一買主手中購去。有些行內人,就靠自己的眼力淘寶後,再高價轉賣,賺取其中的差價。這就是水平和眼力的最直接體現。”
就這樣,宋濤他們一邊逛,一邊交流著各自知道的門道技巧。最後宋濤道:“玩古玩的人,最少要具備四種條件才可以:一是有錢,沒有一定的經濟基礎,那什麽也是白說;二是有閑,閑是說大量的空閑時間。因為古玩這東西,是靠緣分才能遇到。所以,要經常到市場去轉轉,隻有腿勤的人才有收獲;三是有眼,就是有鑒別真假的能力,否則有多少錢也不夠折騰;四是有心,這點我認為是最重要,注意平時的文化積累,多去博物館參觀真品,多上手,少出手。用心到一定時候,就可以收集到真正的珍品。”
他們見店鋪轉的差不多了,就向地攤區走去。到這裏來經營的商戶,正可謂是來自東南西北中:賣明清以上的高古瓷器及其仿品,西是江西人,主要販賣明清瓷器及其仿品;北是河南人,主要販賣新仿唐三彩及其青銅器和仿古玉器;中是廣州人,主要販賣瓷器、玉器及雜件。還有些商家各種貨色齊備,反倒更易應對不同的胃口。
還有一路人馬不可小瞧,那就是“古董遊擊隊”。他們無處可尋,卻又無處不在,不知啥時就會從你身邊冒出來,壓低嗓子問您一聲:“老板,古玩要不要?”要是您心髒不好,可真要被嚇個半死。但他們的東西,一般都是來路不正,有的還是靠盜墓而來。購買這種貨色有極大的風險。
蘇姐到了這裏。真是如魚得水般自在。她一頭直接紮進玉石區。不斷地挑選著看上眼地玉器。然後。還利用砍價神功和賣家周旋。宋濤更是大展身手。利用自己地感知力尋找著玉石。就這樣幾小時後。他們都用自己地專長。買到不少好地玉石。宋濤又找到塊。含有少量玉髓地玉器。為以後突破。積累著能量。
一轉眼就到了中午。二人隨便在附近小店裏吃了頓飯。又趕緊回來淘寶。畢竟機會難得。古玩小店生意也不錯。多準備點貨源總是好地。宋濤見玉器上有蘇姐在。用不上自己。就準備去核桃和其他雜項上看看。這才是他北上地真正目地。
宋濤在這裏。有幾個玩核桃地朋友。平時都是網上聯係。每年有時間就聚一聚。在一起交流下玩核桃地心得經驗。他現在就去其中一家店鋪。看看老熟人在不在。還沒等他走到時。就看見牆角處。有不少人圍在一起。宋濤好奇地上前一看。原來是在鬥蟲。
說起玩蟲。可是有曆史背景地東西。蟲分為兩種:一是鳴蟲;二是鬥蟲。我國對鳴蟲地認識遠早。在新石器時代。甲骨文中地“夏”字形似蟬。“秋”字則形似蟋蟀。“蟬聲噪噪”。指夏天地來到;“蟋蟀聲聲”。表明秋天已至。
唐朝時期地宮中妃妾。不惜用“小金籠”蓄養蟋蟀。置於枕邊。夜聽其聲。到了明代。品種不斷增加。擴大到金種、螽斯、蛉蟲等。清代康熙皇帝。十分喜歡鳴蟲。在宮中設有專門負責培養繁殖鳴蟲地工匠。
不隻是鳴蟲。就連盛放它們地葫蘆。都成了古玩雜項地一種。葫蘆作為蓄養鳴蟲之具。已經有幾百年地曆史。葫蘆也叫匏器。就製作方法來說。可分為本長、勒脖、範製、火繪、砑花等多種。
把鳴蟲放進合適的葫蘆裏,不但不會影響其聲音的傳播,還能隨身攜帶,時時跟同好者欣賞比對。葫蘆經過人手長期盤玩後,顏色會變得紫紅瑩潤,花紋更加栩栩如生,可以算的上極好的藝術品。
特別是“本長”葫蘆,那真是所有玩家追逐的精品。它指天然長成,不加人工雕琢的葫蘆蟲具。本長葫蘆雖係自然天成,造型有限,更沒有範製葫蘆的鏤花雕彩之美,卻極受玩家的高看。所謂“天然去雕飾”,高層次的玩家,反對人工雕鑿。
因為蓄養鳴蟲,本為聆聽天籟之音,乃追求自然之雅事。如將其裝在一個人工痕跡過濃的葫蘆裏,便成了雅中有俗,失卻了天然之致。而且,本長葫蘆中,符合蓄蟲要求者,少之又少,極難覓得。“物以稀為貴”,能在千百葫蘆中,得一上品,自然要受到玩家的珍視。
宋濤這次來,就是想帶點鳴蟲和葫蘆回去,看能不能在自己的店裏銷售。這種玩意價格便宜,容易隨身攜帶,還堅固耐用,很適合作為老人們休閑娛樂之用。在逛公園,溜河邊是帶著鳴蟲葫蘆,邊走邊聽,也是件令人心曠神怡的趣事。
至於眼前的鬥蟲,也是大有來曆。鬥蟲主要是鬥蟋蟀,始於唐代,盛行於宋代。清代時蟋蟀要求無“四病”:仰頭、卷須、練牙、踢腿。外觀顏色也有尊卑之分,“白不如黑,黑不如赤、赤不如黃”。
蟋蟀相鬥,要挑重量與大小差不多的,用蒸熟後特製的日菣草或馬尾鬃引鬥,讓他們互吹較量,幾經交鋒,敗的退卻,勝的張翅長鳴。這項活動自興起之後,經曆了宋、元、明、清四個朝代,又從民國至今,前後**百年的漫長歲月,長興不衰,呈現逐年興盛的趨勢。
鬥蟋蟀也有很多的規矩講究,蟋蟀的主人參賭前,把蟋蟀送到選定的棚戶,蟋蟀必須先用蘿卜熬的水洗澡,再在棚戶裏公養5天。因為,有些蟋蟀是服了興奮劑進來的,這樣能有效預防。由賭場的工作人員代替飼養,養戶不得動手操作。5天後,蟋蟀就能“合法”參與打鬥了。
鬥蟋蟀前,蟲主先把自己選好的準備打鬥的蟋蟀,由工作人員拿到指定的桌上,開始給蟋蟀稱重量。在蟋蟀配對打鬥前,必須先稱重。然後,翻牌看由大到小還是由小到大來配對,以示公平。然後,把蟋蟀放進鬥柵。
場**有3人,裁判與2個蟋蟀的主人,行話就叫作“3草2別頭”。裁判讓打鬥雙方,用由棚戶提供的草,撩撥蟋蟀的打鬥性,待2蟲起叫後,起閘開鬥。在打鬥過程中,雙方不得用草。
打鬥中2蟲分開,雙方開叫則平,繼續比賽;如一方開叫,贏半局。失局的一方,可用草撩蟲的鬥性,如有鬥性則繼續。如無鬥性,則輸一局。再繼續用草撩蟲,到時能鬥,起閘繼續;不再有鬥性,則輸全局。
宋濤現在看的鬥蟋蟀,是賣蟲商戶們中午閑著無聊,自己舉行的遊戲。所以,沒有這麽多規矩。這樣既可以打發時間,又可以顯示自己蟲的實力,吸引客人購買。
隻見蟲主們把蟋蟀放在手指上,推著在4個手指上向前爬行。到它爬到第4個手指上時,又用另一隻手的4個手指接上去讓它爬,這就好象人們在要進行激烈運動之前,要做做預備動作一樣,這種動作,被稱作“遊蟋蟀”。
在旁邊圍觀人的起哄下,戰鬥開始。兩隻蟋蟀拉開架勢,張開大鉗互相較勁嘶咬。雙方忽進忽退,鬥得多次翻翻滾滾,但爬起來後又繼續打鬥,都不肯認輸罷手。直戰至十來個回合,雙方都緊咬著側身翻滾起來,直到都有多處受傷不能繼續支持時,弱方才因咬鉗受傷,而敗退下來,勝方則耀武揚威的豎起雙翅,傲然長鳴,很是精彩。
宋濤仔細看著蟋蟀打鬥中的一舉一動,心裏有所感悟,他在觀察蟋蟀打鬥中,又悟到些拳法上的精妙之處。對自己改進身法,也提供了新的思路。他呆呆的站在原地思考著,直到蘇姐選完玉石來找他後,才清醒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