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浩緩慢的開著車,“鬼臉”的刀自始至終都沒有離開他脖子,他緊張的看著前方,不時催促郎浩快一點。
郎浩斜著眼看看他,語調很平靜:“我不是一個人住。”
“鬼臉”有一瞬間好像想把刀收回來,但不知道想到什麽了,讓刀刃更貼向郎浩:“兄弟,我不想傷你,我在你家住一晚上,明天一早我就走。”
他的聲音裏多了一絲哀求:“我兩天沒睡覺了。”
這是個被逼到窮途末路上的男人。
郎浩想問他到底發生了什麽事,可是也知道他不會回答,於是想了想:“我有兩個同屋,他們都是老實人……”
這句話說的他自己都想笑,他從來沒想過有一天會用老實兩個字來形容老鼠和愛美麗。
“鬼臉”點頭,布滿血絲的眼睛滿意地閉了一下:“你放心吧,我不會傷了他們——我隻想找個地方睡一覺。”
他把刀收了起來,強調:“明天我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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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郎浩掏出鑰匙開了門,他故意先咳嗽兩聲,推開門的瞬間,他淡定地對著鬼臉說:“這就是我的家。”
艾梅黎和周一一個在客廳看電視,一個在小桌上敲電腦,聽到聲音都站了起來。
他們愕然的發現,從郎浩身邊站出來一個身材高大的男人,帶著個詭異的鬼臉的麵具,衣著狼狽,看到他們,鬼臉男人隻淡然一瞥,便把目光集中在朗浩的臉上——他看著朗浩,有點緊張,又有點賭一把的熱切期望。(.)
“這是我的兩個同屋。”郎浩沒有讓鬼臉失望,他向他介紹著,又指著“鬼臉”對那兩個目瞪口呆的人說:“這個……是我朋友,他今天晚上要在這兒住,不方便的地方還請你們多擔待。”
周一和艾梅黎交換了個眼神,馬上走過來說:“沒事,沒事,你看你還這麽客氣,我們雖說認識時間不長,可一個房簷下住著,遠親不如近鄰麽,你的朋友就是我們的朋友!”
他和郎浩認識十幾年,往往憑借一句話就能猜出對方心裏在想什麽。
郎浩點頭:“那我們先去休息了,晚安。”
艾梅黎自始至終都沒說話,等郎浩帶著“鬼臉”回了自己的房間,才驚慌失措的拉著周一低聲喊:“朗浩從來不會帶任何人回我們的地盤!那到底是什麽人啊?警察?!”
周一很肯定,“不是警察,警察不會這麽裝扮,當然,如果是警察的話,郎浩也決不會帶他回來。”
艾梅黎抓抓亂蓬蓬的頭發,在客廳裏走來走去:“是出事了麽?郎浩是被逼的——這人一定知道了什麽!”
她陡然拔高聲音,“他還帶著麵具,你說會不會是認識的人,想……敲詐咱們?”
“敲詐狼?也活得太不耐煩了!”周一嗤笑:“你放心了,朗浩從來不做沒有把握的事,他從小練散打,那身肌肉難道是騙人的麽?不會那麽容易被威脅到的,他一定自有道理……”
周一停頓了一下,也有些迷茫,他知道郎浩的規矩,絕不會把狼窩暴露給任何人,難道,他想搬家嗎?
周一不禁歎了口氣:他對這房子感情深厚,三個人已經住了整整二年多,如果不出所料,或許他們明天就要搬家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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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浩進了臥室,拿出換洗衣服遞給鬼臉,“我的衣服你應該可以穿。”
鬼臉接過來,低聲道:“謝了,兄弟。”
他轉身進了浴室,不放心地:“你可以報警,讓警察來抓我,在這之前,先讓我洗個澡,如果你再好心一點,讓我眯一會兒。”
朗浩淡淡一笑:“我要報警,這一路上至少有十八個機會。”
鬼臉眼睛灼然地看著朗浩,轉身進了浴室。
――――――――――――――
郎浩一邊聽著浴室的水流聲,一邊給周一發短信:你是電腦工程師,艾梅黎是行政主管,你們倆明天八點出門上班。
周一回複:有肥羊?這是我們的新角色?
“羊肉吃多了,換個豹子嚐嚐新鮮。”朗浩忽然想給周一開個玩笑。
老大開玩笑,一般沒有什麽好事!
周一又是一條短信,幹脆地問:他到底是誰?
朗浩嘴角上揚,回複道:不知道,這正是我想要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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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艾梅黎急得瞪大眼睛:“老大說什麽?他要幹嘛?”
周一歎氣:“不知道,他估計遊戲打煩了,發掘到了一個新樂趣。”
“新樂趣?那個鬼臉男人?”
周一聳聳肩:“老大的怪趣味,真是受不了他!”
每次有大額錢款落賬,朗浩總會事後做一兩件怪異的事情,不知是在衝抵罪惡感,還是在發泄他的緊張情緒。
周一對艾梅黎說:“你還記得嗎,去年有一次他還去菜市場賣過兩天白菜?”
艾梅黎也笑起來:“是了,他弄了個白毛巾搭頭上,穿了一件舊棉襖,學菜農跟人砍價錢,結果,他的白菜賣多貴都有人買,買的人都是些寂寞風騷的家庭主婦……”
“哈哈!還有人提出要包養這個又帥又酷的小菜農呢!”周一大笑。
“算了吧,由著他玩去吧,誰讓他是老大呢?!”艾梅黎打了個打哈欠:“我得去睡覺了,老大要我們明天早起呢!”
周一也伸個懶腰:“我是電腦工程師,明天一早,提個電腦包一走就是了。”
艾梅黎抱怨:“我最討厭扮白領,感覺特裝……”
―――――――――――
―――――――――――
朗浩坐在自己房間的沙發上,看著浴室的門,自嘲地一笑。
自己什麽時候也樂於扮演濟貧解困的大俠形象了,施救對象還是個入室搶劫的歹徒?
可是,這個鬼臉有讓他深入發掘的好奇:他的身上有一股很濃重的江湖味道,身材高大,肌肉結識,看樣子長期從事體力勞動,卻沒有底層懵懂青年的裝模作樣,神清智明,進退有致,說話條理,也很容易相信人,以信任為賭注,把一切交給一個陌生人。
朗浩想,這樣的一個男人,該是感性和血性的結合體,一定有很多故事……他為什麽戴著麵具呢?
他是在躲避仇家?他戴個這麽招搖的麵具躲人,實在是太愚蠢了吧?!
郎浩的房間很大,是個套間,他在外間的長沙發上鋪了個床單。
一個晚上,對郎浩並沒有什麽影響,最壞也不過是搬家換個住處。
但是對窮途末路的鬼臉來說,最少可以有一夜安寧。
郎浩斜著眼看看他,語調很平靜:“我不是一個人住。”
“鬼臉”有一瞬間好像想把刀收回來,但不知道想到什麽了,讓刀刃更貼向郎浩:“兄弟,我不想傷你,我在你家住一晚上,明天一早我就走。”
他的聲音裏多了一絲哀求:“我兩天沒睡覺了。”
這是個被逼到窮途末路上的男人。
郎浩想問他到底發生了什麽事,可是也知道他不會回答,於是想了想:“我有兩個同屋,他們都是老實人……”
這句話說的他自己都想笑,他從來沒想過有一天會用老實兩個字來形容老鼠和愛美麗。
“鬼臉”點頭,布滿血絲的眼睛滿意地閉了一下:“你放心吧,我不會傷了他們——我隻想找個地方睡一覺。”
他把刀收了起來,強調:“明天我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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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浩掏出鑰匙開了門,他故意先咳嗽兩聲,推開門的瞬間,他淡定地對著鬼臉說:“這就是我的家。”
艾梅黎和周一一個在客廳看電視,一個在小桌上敲電腦,聽到聲音都站了起來。
他們愕然的發現,從郎浩身邊站出來一個身材高大的男人,帶著個詭異的鬼臉的麵具,衣著狼狽,看到他們,鬼臉男人隻淡然一瞥,便把目光集中在朗浩的臉上——他看著朗浩,有點緊張,又有點賭一把的熱切期望。(.)
“這是我的兩個同屋。”郎浩沒有讓鬼臉失望,他向他介紹著,又指著“鬼臉”對那兩個目瞪口呆的人說:“這個……是我朋友,他今天晚上要在這兒住,不方便的地方還請你們多擔待。”
周一和艾梅黎交換了個眼神,馬上走過來說:“沒事,沒事,你看你還這麽客氣,我們雖說認識時間不長,可一個房簷下住著,遠親不如近鄰麽,你的朋友就是我們的朋友!”
他和郎浩認識十幾年,往往憑借一句話就能猜出對方心裏在想什麽。
郎浩點頭:“那我們先去休息了,晚安。”
艾梅黎自始至終都沒說話,等郎浩帶著“鬼臉”回了自己的房間,才驚慌失措的拉著周一低聲喊:“朗浩從來不會帶任何人回我們的地盤!那到底是什麽人啊?警察?!”
周一很肯定,“不是警察,警察不會這麽裝扮,當然,如果是警察的話,郎浩也決不會帶他回來。”
艾梅黎抓抓亂蓬蓬的頭發,在客廳裏走來走去:“是出事了麽?郎浩是被逼的——這人一定知道了什麽!”
她陡然拔高聲音,“他還帶著麵具,你說會不會是認識的人,想……敲詐咱們?”
“敲詐狼?也活得太不耐煩了!”周一嗤笑:“你放心了,朗浩從來不做沒有把握的事,他從小練散打,那身肌肉難道是騙人的麽?不會那麽容易被威脅到的,他一定自有道理……”
周一停頓了一下,也有些迷茫,他知道郎浩的規矩,絕不會把狼窩暴露給任何人,難道,他想搬家嗎?
周一不禁歎了口氣:他對這房子感情深厚,三個人已經住了整整二年多,如果不出所料,或許他們明天就要搬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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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浩進了臥室,拿出換洗衣服遞給鬼臉,“我的衣服你應該可以穿。”
鬼臉接過來,低聲道:“謝了,兄弟。”
他轉身進了浴室,不放心地:“你可以報警,讓警察來抓我,在這之前,先讓我洗個澡,如果你再好心一點,讓我眯一會兒。”
朗浩淡淡一笑:“我要報警,這一路上至少有十八個機會。”
鬼臉眼睛灼然地看著朗浩,轉身進了浴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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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浩一邊聽著浴室的水流聲,一邊給周一發短信:你是電腦工程師,艾梅黎是行政主管,你們倆明天八點出門上班。
周一回複:有肥羊?這是我們的新角色?
“羊肉吃多了,換個豹子嚐嚐新鮮。”朗浩忽然想給周一開個玩笑。
老大開玩笑,一般沒有什麽好事!
周一又是一條短信,幹脆地問:他到底是誰?
朗浩嘴角上揚,回複道:不知道,這正是我想要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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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艾梅黎急得瞪大眼睛:“老大說什麽?他要幹嘛?”
周一歎氣:“不知道,他估計遊戲打煩了,發掘到了一個新樂趣。”
“新樂趣?那個鬼臉男人?”
周一聳聳肩:“老大的怪趣味,真是受不了他!”
每次有大額錢款落賬,朗浩總會事後做一兩件怪異的事情,不知是在衝抵罪惡感,還是在發泄他的緊張情緒。
周一對艾梅黎說:“你還記得嗎,去年有一次他還去菜市場賣過兩天白菜?”
艾梅黎也笑起來:“是了,他弄了個白毛巾搭頭上,穿了一件舊棉襖,學菜農跟人砍價錢,結果,他的白菜賣多貴都有人買,買的人都是些寂寞風騷的家庭主婦……”
“哈哈!還有人提出要包養這個又帥又酷的小菜農呢!”周一大笑。
“算了吧,由著他玩去吧,誰讓他是老大呢?!”艾梅黎打了個打哈欠:“我得去睡覺了,老大要我們明天早起呢!”
周一也伸個懶腰:“我是電腦工程師,明天一早,提個電腦包一走就是了。”
艾梅黎抱怨:“我最討厭扮白領,感覺特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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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浩坐在自己房間的沙發上,看著浴室的門,自嘲地一笑。
自己什麽時候也樂於扮演濟貧解困的大俠形象了,施救對象還是個入室搶劫的歹徒?
可是,這個鬼臉有讓他深入發掘的好奇:他的身上有一股很濃重的江湖味道,身材高大,肌肉結識,看樣子長期從事體力勞動,卻沒有底層懵懂青年的裝模作樣,神清智明,進退有致,說話條理,也很容易相信人,以信任為賭注,把一切交給一個陌生人。
朗浩想,這樣的一個男人,該是感性和血性的結合體,一定有很多故事……他為什麽戴著麵具呢?
他是在躲避仇家?他戴個這麽招搖的麵具躲人,實在是太愚蠢了吧?!
郎浩的房間很大,是個套間,他在外間的長沙發上鋪了個床單。
一個晚上,對郎浩並沒有什麽影響,最壞也不過是搬家換個住處。
但是對窮途末路的鬼臉來說,最少可以有一夜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