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早,手機鈴聲把朗浩的晨夢敲碎,他有點惱怒地~看到了羊羊的電話號碼,惱怒頓時煙消雲散,化作展顏一笑:她前幾天的冷戰,讓他深刻了解到了,被她需要的感覺,對他來說,是多麽重要!


    “羊羊,早啊。”他自己都覺得自己興高采烈地有點不像話。


    羊羊的聲音聽上去很緊張:“朗浩,唐茜死了!”


    朗浩跳了起來,他一時有點糊塗:“誰?你說誰死了?”


    “唐茜,豆撈店的老板娘!”


    朗浩:“她?!怎麽死的?”


    “我正在趕來你家的路上,你在你樓下等我,我們一起去現場看看。”


    羊羊因為趕得急,就穿了一件白色卡通圖案的t恤衫和一條紫色彈性五分褲,頭簡單地梳了一個麻花辮,清純如水,那雙黑大的瞳仁流光溢彩。


    朗浩心裏一個急跳,羊羊的這個模樣,讓他想起自己高中時候暗戀過的一個大眼睛女孩子,喜歡紮麻花辮穿碎花裙……美豔的羊羊固然奪人眼球,可清純隨意的裝扮,更讓她的魅力直擊人心,哎,如果每天清晨都能看到這樣一個鮮靈靈的俏麗麵孔……


    朗浩有些心思恍惚了。


    羊羊急得按車喇叭:“快點啦。警方地現場取證剛結束。我們得趁著現場地一切還原封不動快點去!”


    朗浩忙開了車門坐進去。羊羊白他一眼:“反應這麽慢。一定是昨晚打遊戲打通宵了?”


    朗浩分辨:“昨天我沒有打遊戲。”


    羊羊不睬他。還是徑自訓斥:“就算是一個人住。也應該保持適當地自律。不為別地。也為自己地身體著想。”


    朗浩覺得羊羊地訓斥很窩心:“你很關心我?”


    羊羊瞪眼:“你是我地合作夥伴好不好?你生病了對我可沒什麽好處!”


    朗浩覺得自己越來越骨頭輕了,就算是羊羊對他這麽怒氣衝衝,連諷帶刺,他都能保持良好心境,還高興得幾乎忍不住笑出聲……


    清晨,原本要打烊閉門的芭芭拉酒吧大門還開了一條縫,幾個清潔人員和服務生正在裏麵一邊做清理工作,一邊竊竊私語。


    羊羊和朗浩一進去,有個領班模樣地人就迎上來:“這裏已經關門了。”


    朗浩把律師證拿出來:“我們是死生前的律師,聽說我們的委托人被害身亡,我們跟警察聯係了,來看一下現場。”


    在大多數人眼裏,律師差不多跟警察是一個概念,更別提這家酒吧的人本來對唐茜死在自己店裏心懷忐忑,生怕家人來找麻煩。


    領班馬上搓著手:“哦,哦,這邊請,女洗手間在後麵。”


    朗浩和羊羊跟著領班走了進去。


    芭拉酒吧在這一帶很有名,它的名氣在與其英俊服務生的風流柔媚,倜儻俊美,還在於其女客地一擲千金,豪放慷慨。


    這是一個以女客為主的夜店,從服務生到酒保,都是清一色的英俊青年。


    他們地顧客,正是唐茜這種有錢有閑沒老公的女人。


    朗浩一邊走,一邊問領班:“你以前見過我們委托人嗎?就是死。”


    領班:“好像有點麵熟,不太敢肯定,我們這裏的人太多了,每天都鬧哄哄的――不過,如果是常客地話,肯定有熟悉的服務生,今天警察來問過了,沒有人特別記得她。”


    “也就是說她不常來?那你怎麽會麵熟的?”


    領班:“呃,我們這裏也有些顧客沒有特別指定的服務生,喜歡隨機的。”


    “昨天晚上沒有人注意她?”


    “是哦,不固定的服務生每個人要服務好幾個包廂,很難會記住某個特定地人。”


    女洗手間門上畫了個鮮紅欲滴的紅唇,標誌著妖嬈地性別,對麵男洗手間門上貼的是個大煙鬥,其形狀非常曖昧,特征明顯,羊羊馬上別開了眼睛。


    領班推開洗手間地門,讓朗浩和牛牛進去,朗浩一邊問:“你們這裏男顧客多嗎?”


    “也不少,有很多是跟著女朋友來瞧熱鬧的,我們這裏每天午夜後都有一場肚皮舞秀,全是男孩子跳地,非常好看,很多人來,就是為了看這個的。”


    男人跳肚皮舞?朗浩想想都覺得肉麻。


    羊羊卻眼睛一亮:“你們這裏表揚肚皮舞的地方在哪裏?”


    “就在前麵大廳裏。”


    “距離洗手間距離可真不近。”


    朗浩也想到了,唐茜的遇害時間是午夜十二點之後,是不是正好是表演肚皮舞的時候?


    那個時候肯定所有人都集中在大廳上,音樂喧囂,人聲鼎沸,如果這時在後麵洗手間有點什麽動靜,被人察覺的可能性會很小!


    領班指給他們看那個衛生間:“喏,你們看,就是那個。”


    他怕怕地,不敢走近了。


    朗浩拉開了小門,仔細打量這個小隔間――芭芭拉名氣大,洗手間也做得豪華,馬桶都是漂亮妖媚的緋紅色,每個隔間空間也蠻大,牆壁上掛了裝飾畫,地板上還點了印度熏香――唐茜出事的這間,四壁上已經被警方用黃線圍了起來,隔間門板上還花了一個人形,唐茜的屍體當時就是被凶手斜靠抵在了門板上。


    朗浩一邊看了,一邊跟羊羊說:“現場幾乎沒有留下血跡。”


    “死亡原因是顱骨破裂,顱內出血,皮肉上的傷口不大,外麵的血當然就很少了。”羊羊說,“而且指紋都被擦去了,血跡當然也不會留下。”


    朗浩摸摸下巴:“隔間麵積不小,不過,凶手要在裏麵揮動手臂的話,空間也有限――這個人一定有很強的臂力。


    “你的意思是,凶手是個男人?”


    朗浩:“不一定吧,現在很多喜歡做運動的女人,比男人的臂力還厲害,外表上看上去還柔柔弱弱。”


    “喜歡做運動?”


    不知怎麽的,羊羊想起了洪思嘉,她記得她說過她跟丈夫鍾亮都是健身俱樂部vip會員,兩個人最喜歡的運動是遊泳和打壁球。


    “什麽運動可以使得臂力增強?遊泳和打壁球會不會?”


    “應該吧,遊泳需要臂力,打壁球也是――怎麽,你想到誰了嗎?”


    羊羊想說什麽,閃了一眼朗浩,又咽住了――她跟朗浩的矛盾多因洪思嘉而起,她現在不想再跟朗浩吵架――他肯定會罵她神經病……知性而優雅的洪思嘉會突然狂敲破前情敵的腦袋嗎?


    當然,也許的確是她想多了……不過,她會查證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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