莉莉·伊萬斯也是一位非常優秀的巫師,頭腦聰明、心地善良、正義勇敢,擅長魔咒學、魔藥學等等,深受魔藥學教授斯拉戈霍恩的賞識。
因此雖然她出身麻瓜賈廷,但依舊被斯拉戈霍恩招入了鼻涕蟲俱樂部,並被認為是最有天賦的學生之一。
她跟斯內普很小就認識,一起進入霍格沃茨學習。在分院儀式上,斯內普被分到了斯萊特林,莉莉·伊萬斯被分入格蘭芬多。
當時正是一九七一年,也是伏地魔勢力崛起,禍亂巫師世界的時候。那時,伏地魔提倡“純血至上”觀念,歧視並打壓麻瓜出身的巫師。
這一理念受到許多純血、混血巫師的推崇,尤其斯萊特林學院的學生,更是對其推崇備至,甚至成立了小團體擁護伏地魔。
斯內普也正是其中一員,他癡迷於黑魔法,偶爾還會霸淩麻瓜出身的同學。
而莉莉·伊萬斯同樣出身麻瓜,而且心地善良,非常看不慣他的所作所為,因此與他漸行漸遠,因此分道揚鑣。
之後斯內普更是間接害死莉莉·伊萬斯,鑄下了永遠無法彌補的大錯,他的後半生也因此陷入痛苦與悔恨中。
項南看過《哈利波特》原著,知道斯內普與莉莉的過往,因此願意幫他完成這項任務。而且,他對《哈利波特》中描寫的瑰麗奇幻的魔法世界,也早已充滿向往。
那神秘莫測的魔法咒語、千奇百怪的魔法生物、不可思議的魔法道具……每一種都令人心馳神往。
……
而項南也盤算過,《哈利波特》魔法世界雖然危險幢幢,比如受之即死的阿瓦達索命、詭異莫測的血脈詛咒、吞噬一切的厲火咒、恐怖如斯的攝魂怪,以及冷血殘暴,碾壓一切的伏地魔等等,但是危險還在可控的範圍內。
因為巫師的實力是被過度高估的。項南看過《哈利波特》係列原著,知道巫師在中世紀就被麻瓜(不會魔法的普通人)不斷打壓。
他們在教廷的支持下開展獵巫運動,將每個懷疑是巫師的人付諸火刑,或者是直接砍頭示眾。格蘭芬多的幽靈差點沒頭的尼克,就是死於十五世紀的獵巫運動。
麻瓜與巫師的對抗,一直持續到十七世紀。由於巫師難以與麻瓜抗衡,因此不得不簽訂《國際保密法》,徹底轉入隱蔽狀態。
由此可見,巫師世界總體戰力偏弱,跟麻瓜軍隊都無法抗衡。否則不可能主動引退,轉入地下活動。
而曆史上直到十七世紀中期,歐洲各國都沒有一隻超過五萬人規模的軍隊。相比起來,以項南的實力,麵對上萬精兵,都可以開啟無雙割草模式。
所以他一人的戰力,幾乎堪比巫師世界的總體戰力。
當然,這也是因為大多數巫師的戰力實在拉胯。
《哈利波特與混血王子》一書中提及,即便是魔法部工作的巫師,都可能放不出一個像樣的鐵甲咒。
而且,巫師世界人口是有限的。jk·羅琳曾在《哈利波特》官網透露,整個英格蘭的巫師不過三千人。
而十七世紀中葉,英國總人口超過七百萬。戰爭打得是資源,打得是潛力,而人口恰恰是最重要的資源。
就算一個巫師再能打,一人換一千人的性命,三千人也就殺三百萬人,英國還剩四百萬人口。
另外,獵巫運動期間,麻瓜一方也有巫師助陣。
那些麻瓜出身的巫師,在巫師世界與麻瓜世界出現對抗時,通常站在麻瓜世界一邊,選擇與巫師世界相抗衡。
就像出身麻瓜家庭的赫敏·格蘭傑,一旦巫師世界與麻瓜世界開戰,她自然是會與麻瓜父母站在一起。
所以項南知道,自己的戰力不宜被高估,但也不宜被過分低估。總體來說,隻要足夠小心,應該不會出大問題。
……
項南隨後將《哈利波特》係列、電影、遊戲、補充設定等全部搜羅來,仔仔細細的看了一遍,盡量做到心中有數。
隨後他正式接下了斯內普的任務。
一道光門憑空出現,項南邁步走入其中,“我叫西弗勒斯·斯內普,我的媽媽是艾琳·普林斯,她是一名女巫;我的爸爸是托比亞·斯內普,他是一名麻瓜。
我從小就展現出傑出的魔法天賦,媽媽告訴我等我十一歲時,我就會收到霍格沃茨的錄取通知書,到時候我就能夠進入霍格沃茨魔法學院學習,我巴不得這一天能夠早日到來……”
項南微微一怔,聞到一股朽木的味道。他睜開眼睛一看,就見自己正藏在一個樹洞裏。
原來斯內普的父母關係很差,經常動不動就吵個不停。
斯內普的媽媽艾琳·普林斯性情乖戾,其貌不揚。爸爸托比亞·斯內普是位麻瓜,在紡織廠工作。
他們剛剛認識的時候,托比亞·斯內普還是位不錯的男人,有擔當、有勇氣、有責任感,因此吸引了艾琳·普林斯。
但是進到六零年代中期,英格蘭的紡織業逐步被新興世界取代,托比亞也因為工廠減產裁員,事業不順,因此脾氣越來越差,變得憤世嫉俗,整日酗酒、吵架、家暴妻子和兒子。
因此年幼的斯內普不願待在家,可他又沒有別的地方可去。
因為他媽媽艾琳·普林斯不讓他讀麻瓜小學,而是選擇自己在家教兒子學習魔法,所以斯內普很難交到同齡人的朋友。
而且他們住在蜘蛛尾巷,那算是鎮上的貧民窟,被視為“下三濫的地方”。跟美國的黒人聚居區、歐洲的吉普賽聚居區相似。
所以也沒有哪個孩子,願意跟斯內普做朋友。因此他離開家後,沒有別的去處,隻能自己一個人躲在河邊橡樹下的樹洞裏。
了解到這一點,項南都不禁歎了口氣。
他算是知道,為何斯內普整日擺著一張撲克臉,陰鬱、冷僻、孤介,而且對麻瓜有那麽大的恨意。畢竟任誰攤上這樣的父親,都不可能開朗的起來。
童年的創傷要用一生去治愈,斯內普無疑就是最好的例子。
因此雖然她出身麻瓜賈廷,但依舊被斯拉戈霍恩招入了鼻涕蟲俱樂部,並被認為是最有天賦的學生之一。
她跟斯內普很小就認識,一起進入霍格沃茨學習。在分院儀式上,斯內普被分到了斯萊特林,莉莉·伊萬斯被分入格蘭芬多。
當時正是一九七一年,也是伏地魔勢力崛起,禍亂巫師世界的時候。那時,伏地魔提倡“純血至上”觀念,歧視並打壓麻瓜出身的巫師。
這一理念受到許多純血、混血巫師的推崇,尤其斯萊特林學院的學生,更是對其推崇備至,甚至成立了小團體擁護伏地魔。
斯內普也正是其中一員,他癡迷於黑魔法,偶爾還會霸淩麻瓜出身的同學。
而莉莉·伊萬斯同樣出身麻瓜,而且心地善良,非常看不慣他的所作所為,因此與他漸行漸遠,因此分道揚鑣。
之後斯內普更是間接害死莉莉·伊萬斯,鑄下了永遠無法彌補的大錯,他的後半生也因此陷入痛苦與悔恨中。
項南看過《哈利波特》原著,知道斯內普與莉莉的過往,因此願意幫他完成這項任務。而且,他對《哈利波特》中描寫的瑰麗奇幻的魔法世界,也早已充滿向往。
那神秘莫測的魔法咒語、千奇百怪的魔法生物、不可思議的魔法道具……每一種都令人心馳神往。
……
而項南也盤算過,《哈利波特》魔法世界雖然危險幢幢,比如受之即死的阿瓦達索命、詭異莫測的血脈詛咒、吞噬一切的厲火咒、恐怖如斯的攝魂怪,以及冷血殘暴,碾壓一切的伏地魔等等,但是危險還在可控的範圍內。
因為巫師的實力是被過度高估的。項南看過《哈利波特》係列原著,知道巫師在中世紀就被麻瓜(不會魔法的普通人)不斷打壓。
他們在教廷的支持下開展獵巫運動,將每個懷疑是巫師的人付諸火刑,或者是直接砍頭示眾。格蘭芬多的幽靈差點沒頭的尼克,就是死於十五世紀的獵巫運動。
麻瓜與巫師的對抗,一直持續到十七世紀。由於巫師難以與麻瓜抗衡,因此不得不簽訂《國際保密法》,徹底轉入隱蔽狀態。
由此可見,巫師世界總體戰力偏弱,跟麻瓜軍隊都無法抗衡。否則不可能主動引退,轉入地下活動。
而曆史上直到十七世紀中期,歐洲各國都沒有一隻超過五萬人規模的軍隊。相比起來,以項南的實力,麵對上萬精兵,都可以開啟無雙割草模式。
所以他一人的戰力,幾乎堪比巫師世界的總體戰力。
當然,這也是因為大多數巫師的戰力實在拉胯。
《哈利波特與混血王子》一書中提及,即便是魔法部工作的巫師,都可能放不出一個像樣的鐵甲咒。
而且,巫師世界人口是有限的。jk·羅琳曾在《哈利波特》官網透露,整個英格蘭的巫師不過三千人。
而十七世紀中葉,英國總人口超過七百萬。戰爭打得是資源,打得是潛力,而人口恰恰是最重要的資源。
就算一個巫師再能打,一人換一千人的性命,三千人也就殺三百萬人,英國還剩四百萬人口。
另外,獵巫運動期間,麻瓜一方也有巫師助陣。
那些麻瓜出身的巫師,在巫師世界與麻瓜世界出現對抗時,通常站在麻瓜世界一邊,選擇與巫師世界相抗衡。
就像出身麻瓜家庭的赫敏·格蘭傑,一旦巫師世界與麻瓜世界開戰,她自然是會與麻瓜父母站在一起。
所以項南知道,自己的戰力不宜被高估,但也不宜被過分低估。總體來說,隻要足夠小心,應該不會出大問題。
……
項南隨後將《哈利波特》係列、電影、遊戲、補充設定等全部搜羅來,仔仔細細的看了一遍,盡量做到心中有數。
隨後他正式接下了斯內普的任務。
一道光門憑空出現,項南邁步走入其中,“我叫西弗勒斯·斯內普,我的媽媽是艾琳·普林斯,她是一名女巫;我的爸爸是托比亞·斯內普,他是一名麻瓜。
我從小就展現出傑出的魔法天賦,媽媽告訴我等我十一歲時,我就會收到霍格沃茨的錄取通知書,到時候我就能夠進入霍格沃茨魔法學院學習,我巴不得這一天能夠早日到來……”
項南微微一怔,聞到一股朽木的味道。他睜開眼睛一看,就見自己正藏在一個樹洞裏。
原來斯內普的父母關係很差,經常動不動就吵個不停。
斯內普的媽媽艾琳·普林斯性情乖戾,其貌不揚。爸爸托比亞·斯內普是位麻瓜,在紡織廠工作。
他們剛剛認識的時候,托比亞·斯內普還是位不錯的男人,有擔當、有勇氣、有責任感,因此吸引了艾琳·普林斯。
但是進到六零年代中期,英格蘭的紡織業逐步被新興世界取代,托比亞也因為工廠減產裁員,事業不順,因此脾氣越來越差,變得憤世嫉俗,整日酗酒、吵架、家暴妻子和兒子。
因此年幼的斯內普不願待在家,可他又沒有別的地方可去。
因為他媽媽艾琳·普林斯不讓他讀麻瓜小學,而是選擇自己在家教兒子學習魔法,所以斯內普很難交到同齡人的朋友。
而且他們住在蜘蛛尾巷,那算是鎮上的貧民窟,被視為“下三濫的地方”。跟美國的黒人聚居區、歐洲的吉普賽聚居區相似。
所以也沒有哪個孩子,願意跟斯內普做朋友。因此他離開家後,沒有別的去處,隻能自己一個人躲在河邊橡樹下的樹洞裏。
了解到這一點,項南都不禁歎了口氣。
他算是知道,為何斯內普整日擺著一張撲克臉,陰鬱、冷僻、孤介,而且對麻瓜有那麽大的恨意。畢竟任誰攤上這樣的父親,都不可能開朗的起來。
童年的創傷要用一生去治愈,斯內普無疑就是最好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