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你來找我吧,我還要再忙一陣。”項南想了想,向霍華德道。
他的論文要點還沒記完,不想半途而廢。否則萬一忘了,他真是哭都來不及。
“那好吧。”霍華德猶豫片刻,隨後點了點頭。
掛掉電話之後,項南繼續謄寫。
過了約半小時,他聽到了敲門聲。
項南藏好筆記,過去將門打開,就見霍華德笑吟吟的站在門外。
“嗨,請進。”項南微笑道,“不好意思,我是真忘了我們的約會了。”
“沒關係,你已經道過歉了。”霍華德擺擺手笑道,隨後快步走進屋中,“快把你的新發現跟我說說。”
“那是一顆行星,距我們大約一百光年,位於麥哲倫星係的劍魚座,圍繞著一顆紅矮星旋轉。”項南笑道,“我大膽猜測,它很可能是一顆類地行星。”
“類地行星?!哇哦,那真是要恭喜你了!”霍華德聽罷,由衷的笑道。
類地行星,顧名思義,就是和地球相似的行星,也是天文學家最熱衷尋找的天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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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麵,類地行星與地球相似。所謂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研究它們,就可以知道地球和生命的起源。
一方麵,類地行星有可能孕育生命,對尋找地外文明有著積極意義。而且,它還有可能成為未來星際殖民地。
而從古至今,人類發現的類地行星也還不到五千顆,跟地球大小的宜居星球不過五十餘顆。
因此若發現一顆類地行星,而且又是宜居星球的話,對天文學家而言真是莫大的榮耀,對科學界而言也是重大突破。
“謝謝。”項南笑了笑,“我還要多謝你呢。沒有你幫我設計的望遠鏡支架,我也不可能那麽順利的發現它。如果將來我有幸接受采訪,我一定會大力稱讚你的。”
劇中,拉傑因為發現小行星(2008-nq sub-17),而入選《人物》雜誌“全球三十歲以下最值得關注的三十人”之列時,一臉的小人得誌,相當的自大無禮,為此惹得朋友們很不高興。
項南自然不會這麽低情商。
聽他這麽說,霍華德果然很高興。
他用力的抱了一下項南,“謝謝你了,好兄弟。”
“不用客氣,這是你應得的。”項南笑道。
……
“嗯,我們該去找萊納德了,讓他也替你高興高興。”霍華德提議道,“哇哦,如果謝爾頓知道你有這麽大發現,一定會嫉妒死你的。”
項南笑著點點頭。
謝爾頓的確不喜歡被人超越,無論那個人是他的朋友,還是他的競爭對手。
“好吧,不過先等我換好衣服。”他又擺擺手笑道。
穿越過來之後,他就忙於工作,還沒來及換衣服。現在他穿得,還是拉傑最喜歡的三件套,襯衫、毛衣、夾克,一副第三世界勞苦大眾的裝扮。
這樣土氣的穿搭,可吸引不了女生。
“OK!”霍華德爽快的答應道。
項南隨即走進臥室,開始換起衣服來。
其實,拉傑的好衣服還是不少的。畢竟是富二代出身,衣櫃裏有很多名牌。
項南脫去三件套,換上了襯衫、領帶、西裝,並登上了一雙皮鞋。
跟著他照了照鏡子,就見整個人都精神許多。
以拉傑的樣貌、身材、氣質,雅痞風的穿搭很適合他。
項南穿越之前,特地查過拉傑的扮演者昆瑙·內亞的照片。
發現他的日常裝扮就是雅痞風,非常帥氣、非常紳士。再搭配上他特有的深色皮膚,實在很有魅力。
就連謝爾頓的扮演者吉姆·帕森斯都稱讚“他是自己見過的最英俊的男人”。
……
換好衣服之後,項南走了出來。
“哇哦,幹嘛穿得這麽隆重?你的毛衣呢,你的外套呢?”霍華德一見,頓時驚訝道。
隻有在出席重要場合時,他才見拉傑這麽打扮。今天隻是去萊納德家做客,按理說不會穿這麽隆重的。
“我不想再那麽穿了。”項南擺擺手笑道。
“為什麽,你想通了?”霍華德驚訝的問道。
拉傑對自己的審美蜜汁自信,他之前就勸說過無數次,讓拉傑不要再穿毛衣,不要再穿舊式外套,但他沒有一次肯聽得。
想不到今天,他居然改了。
“是呀,我那麽打扮都二十多年了,從來都沒有女生喜歡我,我早應該想到這一點的。”項南有理有據道。
霍華德聽罷,都點了點頭。
“其實,霍華德,你也應該改變一下了。”項南又笑著建議道。
“我?!我的裝扮很酷呀,為什麽要改?。”霍華德一聽,不解的問道。
項南笑了笑。
霍華德常年穿著緊身褲、鮮豔的襯衫、高假領毛衣,領子上常別著外星人胸章,再搭配一條造型誇張的皮帶。令他人顯得既幼稚又浮誇,就像是個長不大的孩子。
事實上,他之所以這麽打扮,正是因為他母親安排的。
“哥們兒,你跟我一樣,也是常年泡不到妞的,你就不想想這是為什麽嘛。”項南笑道,“如果你的打扮真的很酷,為什麽沒有女生追你?”
“……”霍華德被項南這麽一問,不禁愣住了。
他這麽打扮也二十多年了,在此期間,沒有一個女生追求過他。相反,他還因此惹來不少嘲笑。
他一直以為是她們不懂欣賞,但現在聽項南這麽一說,他的信念頓時有些動搖。
“我們都是科學家,我們懂得證偽的。當一項理論被證實錯誤時,我們應該有勇氣放棄它。”項南拍了拍霍華德的肩膀道。
“……”見項南說出這麽有見解的話,霍華德一時間竟無言以對。
“好了,我們走吧。”項南又笑道,“我明天要去買新衣服,如果你決心改變的話,就請跟我一起去吧。”
“嗯。”霍華德心情複雜的點了點頭,隨後同項南一起走出房間。
……
來到樓下,項南找到拉傑的愛車。
這是一款銀色的寶馬車,是拉傑的父親贈送的,非常漂亮,非常的新。
隨後,他載著霍華德向萊納德家中駛去。
他的論文要點還沒記完,不想半途而廢。否則萬一忘了,他真是哭都來不及。
“那好吧。”霍華德猶豫片刻,隨後點了點頭。
掛掉電話之後,項南繼續謄寫。
過了約半小時,他聽到了敲門聲。
項南藏好筆記,過去將門打開,就見霍華德笑吟吟的站在門外。
“嗨,請進。”項南微笑道,“不好意思,我是真忘了我們的約會了。”
“沒關係,你已經道過歉了。”霍華德擺擺手笑道,隨後快步走進屋中,“快把你的新發現跟我說說。”
“那是一顆行星,距我們大約一百光年,位於麥哲倫星係的劍魚座,圍繞著一顆紅矮星旋轉。”項南笑道,“我大膽猜測,它很可能是一顆類地行星。”
“類地行星?!哇哦,那真是要恭喜你了!”霍華德聽罷,由衷的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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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麵,類地行星有可能孕育生命,對尋找地外文明有著積極意義。而且,它還有可能成為未來星際殖民地。
而從古至今,人類發現的類地行星也還不到五千顆,跟地球大小的宜居星球不過五十餘顆。
因此若發現一顆類地行星,而且又是宜居星球的話,對天文學家而言真是莫大的榮耀,對科學界而言也是重大突破。
“謝謝。”項南笑了笑,“我還要多謝你呢。沒有你幫我設計的望遠鏡支架,我也不可能那麽順利的發現它。如果將來我有幸接受采訪,我一定會大力稱讚你的。”
劇中,拉傑因為發現小行星(2008-nq sub-17),而入選《人物》雜誌“全球三十歲以下最值得關注的三十人”之列時,一臉的小人得誌,相當的自大無禮,為此惹得朋友們很不高興。
項南自然不會這麽低情商。
聽他這麽說,霍華德果然很高興。
他用力的抱了一下項南,“謝謝你了,好兄弟。”
“不用客氣,這是你應得的。”項南笑道。
……
“嗯,我們該去找萊納德了,讓他也替你高興高興。”霍華德提議道,“哇哦,如果謝爾頓知道你有這麽大發現,一定會嫉妒死你的。”
項南笑著點點頭。
謝爾頓的確不喜歡被人超越,無論那個人是他的朋友,還是他的競爭對手。
“好吧,不過先等我換好衣服。”他又擺擺手笑道。
穿越過來之後,他就忙於工作,還沒來及換衣服。現在他穿得,還是拉傑最喜歡的三件套,襯衫、毛衣、夾克,一副第三世界勞苦大眾的裝扮。
這樣土氣的穿搭,可吸引不了女生。
“OK!”霍華德爽快的答應道。
項南隨即走進臥室,開始換起衣服來。
其實,拉傑的好衣服還是不少的。畢竟是富二代出身,衣櫃裏有很多名牌。
項南脫去三件套,換上了襯衫、領帶、西裝,並登上了一雙皮鞋。
跟著他照了照鏡子,就見整個人都精神許多。
以拉傑的樣貌、身材、氣質,雅痞風的穿搭很適合他。
項南穿越之前,特地查過拉傑的扮演者昆瑙·內亞的照片。
發現他的日常裝扮就是雅痞風,非常帥氣、非常紳士。再搭配上他特有的深色皮膚,實在很有魅力。
就連謝爾頓的扮演者吉姆·帕森斯都稱讚“他是自己見過的最英俊的男人”。
……
換好衣服之後,項南走了出來。
“哇哦,幹嘛穿得這麽隆重?你的毛衣呢,你的外套呢?”霍華德一見,頓時驚訝道。
隻有在出席重要場合時,他才見拉傑這麽打扮。今天隻是去萊納德家做客,按理說不會穿這麽隆重的。
“我不想再那麽穿了。”項南擺擺手笑道。
“為什麽,你想通了?”霍華德驚訝的問道。
拉傑對自己的審美蜜汁自信,他之前就勸說過無數次,讓拉傑不要再穿毛衣,不要再穿舊式外套,但他沒有一次肯聽得。
想不到今天,他居然改了。
“是呀,我那麽打扮都二十多年了,從來都沒有女生喜歡我,我早應該想到這一點的。”項南有理有據道。
霍華德聽罷,都點了點頭。
“其實,霍華德,你也應該改變一下了。”項南又笑著建議道。
“我?!我的裝扮很酷呀,為什麽要改?。”霍華德一聽,不解的問道。
項南笑了笑。
霍華德常年穿著緊身褲、鮮豔的襯衫、高假領毛衣,領子上常別著外星人胸章,再搭配一條造型誇張的皮帶。令他人顯得既幼稚又浮誇,就像是個長不大的孩子。
事實上,他之所以這麽打扮,正是因為他母親安排的。
“哥們兒,你跟我一樣,也是常年泡不到妞的,你就不想想這是為什麽嘛。”項南笑道,“如果你的打扮真的很酷,為什麽沒有女生追你?”
“……”霍華德被項南這麽一問,不禁愣住了。
他這麽打扮也二十多年了,在此期間,沒有一個女生追求過他。相反,他還因此惹來不少嘲笑。
他一直以為是她們不懂欣賞,但現在聽項南這麽一說,他的信念頓時有些動搖。
“我們都是科學家,我們懂得證偽的。當一項理論被證實錯誤時,我們應該有勇氣放棄它。”項南拍了拍霍華德的肩膀道。
“……”見項南說出這麽有見解的話,霍華德一時間竟無言以對。
“好了,我們走吧。”項南又笑道,“我明天要去買新衣服,如果你決心改變的話,就請跟我一起去吧。”
“嗯。”霍華德心情複雜的點了點頭,隨後同項南一起走出房間。
……
來到樓下,項南找到拉傑的愛車。
這是一款銀色的寶馬車,是拉傑的父親贈送的,非常漂亮,非常的新。
隨後,他載著霍華德向萊納德家中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