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很快完成。
羅德·斯塔特願意繼續留任唱片公司經理之位,畢竟項南給他的太多了。
年薪十五萬英鎊,外加百分之二的收益分成。
而同時期,倫敦人均年收入才三萬英鎊。
羅德·斯塔特自是知道好歹,因此欣然答應下來。
其實,他之所以要賣掉delos唱片,主要就是因為這家公司不賺錢。
他怕再不賣掉,最後連老本都蝕掉了。
而現在既然有錢賺,他幹嘛不留下來呢。
……
完成交易的當天,律師安東尼·雷納便將項南引薦給了羅德·斯塔特。
項南也是第一次見到羅德·斯塔特本人。
不得不說,長相很符合一般中產白人男子的樣貌。
尤其是一雙眼睛,明亮而銳利,很有味道。
“這位是我的朋友,他對音樂很感興趣,我希望你能幫幫他。”安東尼向羅德說道。
“老板,我要提醒你,做生意還是要考慮利益至上,我不建議你感情用事。”羅德一聽,卻向安東尼道。
他不希望公司業務牽扯太多個人感情,因為這很容易導致意氣用事,最終賠得傾家蕩產。
他自己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當年看在朋友的份兒上,費勁巴列的捧紅他的孩子。結果他剛紅就想跳槽,害他損失了一大筆錢。
有這樣的前車之鑒,他自然不希望安東尼感情用事,重蹈他的覆轍。
“沒關係,試試嘛。”安東尼堅持道。
畢竟他不是老板,他隻是代持的律師而已。而他的老板項南堅持要做歌手,他又有什麽辦法。
羅德·斯塔特也隻好點頭同意,隨後看向項南道,“既然你說對音樂感興趣,那我問你,你會彈奏樂器麽,你會填詞作曲麽,你上過音樂學校麽,你有相關表演經驗麽……”
做歌手其實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為這一行的競爭實在是太激烈了。
在歐美國家,聲樂是學校的必修課。在美國,孩子要想中學畢業,必須掌握兩門樂器。因此會彈吉他,會拉小提琴,算不上什麽稀罕。
而且,在歐美國家,孩子如果喜歡搞文藝的話,那麽從小就會有很多的機會。
比如參加教堂的唱詩班,參加學校的合唱隊,在社區的各種活動上表演……隻要肯表現,多得是學習和表現的機會。
不像內地,孩子還以學習成績為主,越長大,就越缺少課外活動。哪怕小時候再喜愛文藝,最後還是得為成績讓步。
因此在歐美國家,多得是多才多藝,又有豐富演出經驗的人。如此一來,想要脫穎而出,自然就更難了。
所以羅德·斯塔特對項南並不太看好。
……
項南見他瞧不上自己,卻並沒有生氣。
換做是自己的話,也討厭被人塞關係戶。
因此為了贏得羅德的青睞,他連忙拿出了自己寫得幾首歌,分別有《weareyoung》、《sugar》、《youarebeautiful》等。
“斯塔特先生,這是我自己創作的幾首歌,請你過目。”項南說道。
羅德·斯塔特見項南真的拿出了作品,卻並沒有感到多吃驚。
因為歌也分好和壞,並不是寫出來的就是好歌。那些音樂學院的學生,誰抽屜裏沒有一摞歌,但能用的沒有幾首。
寫歌沒有那麽容易的,首先就是要悅耳動聽,沒人會為一首噪音花錢的。
其次就是要有開創性,要帶給聽眾新鮮感。否則就算是頂級歌星,總是重複自己的套路,也會很快被市場拋棄。
另外,還要兼具藝術性。一首口水歌就算火一時,也很難火得長久,過了這陣風之後,就無以為繼了。
因此如果可以的話,最好還是出點有深度的歌曲。
好像披頭士的《yesterday》、平克·弗洛伊德的《wishyouwerehere》、鮑勃·迪倫的《knockonheaven''sdoor》,幾十年過去了,依舊傳唱不休。
而羅德·斯塔特並不認為,項南能有這種實力。
不過看在安東尼的麵子上,他還是看了一下。
……
看了第一首《idugupadiamond》之後,羅德·斯塔特就有點意識到,自己似乎是有些誤判了,這首歌分明是首好歌嘛。
他隨後繼續看下去,從《sugar》一直看到《rollinginthedeep》。羅德·斯塔特的眼睛,幾乎沒有離開過曲譜。
項南見狀,就知道自己這把穩了。
這也難怪,他拿出的可都是頂級的好歌,全都是在格萊美拿過大獎的歌曲。
隻要羅德·斯塔特識貨,就不可能看不出這些歌曲的價值。
當然,如果他真的不識貨,項南就要考慮,要不要再換個經理了。
畢竟他可不想跟沒審美水平的瞎子合作。
過了約半個小時,羅德·斯塔特終於將項南的歌曲看完,隨後他驚訝的上下打量著項南,“這些歌曲,真的是你創作的?”
“怎麽,你還從別處看到過這些歌?”項南問道。
“沒有。”羅德搖了搖頭。
這些歌質量真的太高了,就像埋在沙子下的金子,是根本藏不住的。
要是他真的看到過這些歌,他早就給買下來推出了。
“那就是了,就是我寫的。”項南點點頭道。
“不可思議。”羅德看著項南,忍不住搖頭道。
項南寫得這些歌真的不錯,可他之前卻從未聽說過他。
項南就好像從天而降一般,真的讓他難以置信。
“這些歌可用麽,你肯不肯簽他?”安東尼不懂音樂創作,見羅德這麽說,忍不住開口詢問道。
“當然,除非我傻了。”羅德立刻說道,隨後又驚訝道,“真沒想到,以你這麽好的才華,這麽多年居然籍籍無名。”
像項南能寫出這麽好的歌曲,按理說,早應該被唱片公司發掘才對。怎麽會一直蹉跎到現在,還要靠走後門才行。
“之前我的興趣不是這個。”項南擺擺手道。
羅德點點頭,便也不再多問,“這些歌都非常好,那好,那我就把你簽下了。”
“謝謝你,非常感謝。”項南笑道。
“丹,恭喜你~”安東尼也鬆了一口氣,祝賀項南道,隨後又握著羅德的手,“謝謝你,幫了我的忙。好好地栽培他,他不會令你失望的。”
“放心,我會的。”羅德點了點頭。
(本章完)
羅德·斯塔特願意繼續留任唱片公司經理之位,畢竟項南給他的太多了。
年薪十五萬英鎊,外加百分之二的收益分成。
而同時期,倫敦人均年收入才三萬英鎊。
羅德·斯塔特自是知道好歹,因此欣然答應下來。
其實,他之所以要賣掉delos唱片,主要就是因為這家公司不賺錢。
他怕再不賣掉,最後連老本都蝕掉了。
而現在既然有錢賺,他幹嘛不留下來呢。
……
完成交易的當天,律師安東尼·雷納便將項南引薦給了羅德·斯塔特。
項南也是第一次見到羅德·斯塔特本人。
不得不說,長相很符合一般中產白人男子的樣貌。
尤其是一雙眼睛,明亮而銳利,很有味道。
“這位是我的朋友,他對音樂很感興趣,我希望你能幫幫他。”安東尼向羅德說道。
“老板,我要提醒你,做生意還是要考慮利益至上,我不建議你感情用事。”羅德一聽,卻向安東尼道。
他不希望公司業務牽扯太多個人感情,因為這很容易導致意氣用事,最終賠得傾家蕩產。
他自己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當年看在朋友的份兒上,費勁巴列的捧紅他的孩子。結果他剛紅就想跳槽,害他損失了一大筆錢。
有這樣的前車之鑒,他自然不希望安東尼感情用事,重蹈他的覆轍。
“沒關係,試試嘛。”安東尼堅持道。
畢竟他不是老板,他隻是代持的律師而已。而他的老板項南堅持要做歌手,他又有什麽辦法。
羅德·斯塔特也隻好點頭同意,隨後看向項南道,“既然你說對音樂感興趣,那我問你,你會彈奏樂器麽,你會填詞作曲麽,你上過音樂學校麽,你有相關表演經驗麽……”
做歌手其實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為這一行的競爭實在是太激烈了。
在歐美國家,聲樂是學校的必修課。在美國,孩子要想中學畢業,必須掌握兩門樂器。因此會彈吉他,會拉小提琴,算不上什麽稀罕。
而且,在歐美國家,孩子如果喜歡搞文藝的話,那麽從小就會有很多的機會。
比如參加教堂的唱詩班,參加學校的合唱隊,在社區的各種活動上表演……隻要肯表現,多得是學習和表現的機會。
不像內地,孩子還以學習成績為主,越長大,就越缺少課外活動。哪怕小時候再喜愛文藝,最後還是得為成績讓步。
因此在歐美國家,多得是多才多藝,又有豐富演出經驗的人。如此一來,想要脫穎而出,自然就更難了。
所以羅德·斯塔特對項南並不太看好。
……
項南見他瞧不上自己,卻並沒有生氣。
換做是自己的話,也討厭被人塞關係戶。
因此為了贏得羅德的青睞,他連忙拿出了自己寫得幾首歌,分別有《weareyoung》、《sugar》、《youarebeautiful》等。
“斯塔特先生,這是我自己創作的幾首歌,請你過目。”項南說道。
羅德·斯塔特見項南真的拿出了作品,卻並沒有感到多吃驚。
因為歌也分好和壞,並不是寫出來的就是好歌。那些音樂學院的學生,誰抽屜裏沒有一摞歌,但能用的沒有幾首。
寫歌沒有那麽容易的,首先就是要悅耳動聽,沒人會為一首噪音花錢的。
其次就是要有開創性,要帶給聽眾新鮮感。否則就算是頂級歌星,總是重複自己的套路,也會很快被市場拋棄。
另外,還要兼具藝術性。一首口水歌就算火一時,也很難火得長久,過了這陣風之後,就無以為繼了。
因此如果可以的話,最好還是出點有深度的歌曲。
好像披頭士的《yesterday》、平克·弗洛伊德的《wishyouwerehere》、鮑勃·迪倫的《knockonheaven''sdoor》,幾十年過去了,依舊傳唱不休。
而羅德·斯塔特並不認為,項南能有這種實力。
不過看在安東尼的麵子上,他還是看了一下。
……
看了第一首《idugupadiamond》之後,羅德·斯塔特就有點意識到,自己似乎是有些誤判了,這首歌分明是首好歌嘛。
他隨後繼續看下去,從《sugar》一直看到《rollinginthedeep》。羅德·斯塔特的眼睛,幾乎沒有離開過曲譜。
項南見狀,就知道自己這把穩了。
這也難怪,他拿出的可都是頂級的好歌,全都是在格萊美拿過大獎的歌曲。
隻要羅德·斯塔特識貨,就不可能看不出這些歌曲的價值。
當然,如果他真的不識貨,項南就要考慮,要不要再換個經理了。
畢竟他可不想跟沒審美水平的瞎子合作。
過了約半個小時,羅德·斯塔特終於將項南的歌曲看完,隨後他驚訝的上下打量著項南,“這些歌曲,真的是你創作的?”
“怎麽,你還從別處看到過這些歌?”項南問道。
“沒有。”羅德搖了搖頭。
這些歌質量真的太高了,就像埋在沙子下的金子,是根本藏不住的。
要是他真的看到過這些歌,他早就給買下來推出了。
“那就是了,就是我寫的。”項南點點頭道。
“不可思議。”羅德看著項南,忍不住搖頭道。
項南寫得這些歌真的不錯,可他之前卻從未聽說過他。
項南就好像從天而降一般,真的讓他難以置信。
“這些歌可用麽,你肯不肯簽他?”安東尼不懂音樂創作,見羅德這麽說,忍不住開口詢問道。
“當然,除非我傻了。”羅德立刻說道,隨後又驚訝道,“真沒想到,以你這麽好的才華,這麽多年居然籍籍無名。”
像項南能寫出這麽好的歌曲,按理說,早應該被唱片公司發掘才對。怎麽會一直蹉跎到現在,還要靠走後門才行。
“之前我的興趣不是這個。”項南擺擺手道。
羅德點點頭,便也不再多問,“這些歌都非常好,那好,那我就把你簽下了。”
“謝謝你,非常感謝。”項南笑道。
“丹,恭喜你~”安東尼也鬆了一口氣,祝賀項南道,隨後又握著羅德的手,“謝謝你,幫了我的忙。好好地栽培他,他不會令你失望的。”
“放心,我會的。”羅德點了點頭。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