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對私通的仇視在賭之上,因為賭似乎要比私通好戒,票子輸了可以再掙,也可以去盜去搶,而自己的女人讓別人摟去,卻是讓你盜來搶來卻摟不回來的。(.好看的小說)因為這私通必是兩廂情願,單純怪罪男人是不公道的,這也是人不能理直氣壯的緣故。如果自己檢點,同別人的婦人有了關係,更是對自己的女人私通別人之後有苦難言。如果真是這樣,心理也能平衡:女人本來不是自己的。
但這天下還有這樣一類人,自己沒有能力去搶別人的女人,卻無法防備別人搶自己的女人,或者隻允許自己搶別人而不許別人搶自己,這是非恩怨就來了。奪妻之恨與殺父之仇並列,可見國人對此重視已及骨髓。恨和仇的區別就是前者動心頭難抑不平,綿綿不絕如縷,非睡了別人就能打個平手得以釋懷的;後者卻是發泄於外,隻要有孝道心就可以橫刀立馬,把別人殺一個夠本,殺兩個賺一個,並可以告慰在天之靈和洋洋得意的。前者波及人倫;後者關乎天理,都不是君子所為。
人倫也罷,天理也罷,遇見了時下的世態變遷,表達的方式便有了新意義。譬如,睡了別人的婆娘,十有###可以用錢來了結,人已經讓別人睡了,還不如來點實惠,隻要這錢不是用來給那賊婆娘買行頭的,就算公道。隻可憐那賊婆娘,自己賠了身體,好處卻讓別人得了去,估計這日子終究不是公平的,如下次再讓別人睡,就一定要當麵錢物點清,做自己的私房家底。又如讓別人殺了自己的親人,也可以用錢來了結,反正人已經去了,錢可以讓自己溫飽暖和一些。假如這親人又是窮得叮叮當當,讓一個富有的仇人殺了,那真是表麵熱鬧,私下竊喜呢。多幾個這樣的窮親戚讓人殺,自己就可以發財了,所謂的私了就是取得實惠的主要方式。如果上了公堂,把富人關了斃了,自己才真叫冤枉呢。
國人把私了當做日常生活的處理手段處處可以運用,因為有麵子尚存,荷包又可得到好處,豈不是兩全其美。你看那病人如讓醫院治死了,病人的家屬會突然忘記病人在醫院時曾經餓過肚子,便一齊來討一公道。什麽叫公道?消財免災,反正死人是沒有感覺的,光天化日之下,曬他十天半月也沒意見,隻要能換幾個小錢就足以雇人把死者抬了去,自己跟在後頭,手指醮著口水點起票子來,就那麽幾張,還要反複地數,這等於人讓醫院嫖得沒了性,換了些好處,也算公平。(.好看的小說)可害了那些死者的鬼魂,自己十二分不情願丟了性命不說,還成了活人賺錢的活計,怎麽能不在陰間等著活人來還自己一個公道。
人之性侵略,是偽劣人性的顯露,是男性的專用。男人對女人動了心機,須得到女人甘願接受的回報。否則,這私通的性質就成了強暴之類的含義。私通之行為的界限非常模糊。男人因對某女人頓生愛意,就想占為己有,這種男人不是嫖客。嫖客的心理大概屬於那種隻有占有欲而沒有霸占欲的,把女人當獨立的人來看,明知她不可能是自己的物件可以長期占有,還不如不生那份霸占別人的念頭灑脫。而不是嫖客的男人,也多半是隻想霸占女人的人,而女人既是人,又有婦女保護去監視,女人做了自己的主人,想讓誰嫖就可以有這門心思,哪是男人管得了的?更何況法律讓婦女同兒童一樣均是全社會保護的對象,便更加助長了女人的嬌寵。讓不是嫖客的男人左右難為,隻有嫖客可大行其道了。
女性裏麵畢竟包括有我們的母親和姐妹,看到母親一生忍辱負重卻在姐妹身上再也看不到母親的辛勞甘苦的痕跡。從慈母手中線,遊子身上衣,到“大地啊,母親”,母親備受人間的尊崇,歌唱母親的曲子已使我們忘記了還有另一個父親成了幕後英雄。
社會似乎讓男人得到了實利,而讓女人謀取了虛名。而從今兒個開始,女人已經不再滿足於前輩的虛名榮耀,而謀取男人的實利了。既利用了法律也利用了男人去獲取自己需要的東西,比如說獨霸世界的權利,因為當代女性已不屑於“半邊天”之偏安地位,需要坐正位子。作為男人,要麽承認這種事實,要麽把自己當成女人看,要麽維護自己的領地。無論做什麽,男人都會越來越困惑和越具有難言之隱了。承認這種事實,作為自己早已習慣多少代的角色,一時難以找到別的位置,把自己當成女人讓女人看,又讓女人看不起,稱之為沒有陽剛之氣;要維護自己的領域,又會被法律和女權難容,有歧視婦女之嫌,這男人做得也真累。以往的男人累了,有女人做後盾安慰;如今的男人不但沒有了這種後盾,還要去安慰女人。因為社會普遍認為:男人的苦累同女人的委屈比起來,實在不值得一提。
男人的苦累之極隻有死而後已,而女人受的委屈多了,就可能被男人利用。比如這委屈是因為自己當天看了別的女人衣服比自己光鮮,別的男人比自己的那個男人有型,或者別的男人比自己男人更會甜言蜜語之類的,這本來都是男人認為小事的委屈釀成了妻離子散的大禍。其實男人快累死時,隻希望看看女人的一臉淺笑就可以死而瞑目了,這是男人的悲劇。男人的成功很大一部分是想獲得女人對己不變的芳心,這是多麽的徒勞無益。社會不需要責任,應該是男人的怏樂,因為嫖客就不需要責任,嫖了別人的女人不用擔心女人懷孕,而女人想追求歡愉,難免不時地生出一些與別人**的幻想。男人須有當心之念,冷不防哪一天你就會讓女人擄了去,肯定不會有男性保護法之類的為你伸冤。再論拐賣婦女兒童者並不一定全是男人所為,大多有婦女從中穿針引線。國人的婦女保護法如保護大熊貓一樣,有了盼盼還需要有歡歡。不妨動一動為男性立法的念頭。這是國人學洋人的舉措,卻忘了法有先後,等國人都能受到教育時,再告訴他們分辨什麽是法律。無論在什麽地方響起,你就得在什麽地方接受。是否音樂**了耳朵,這隻有當事人知道。
但這天下還有這樣一類人,自己沒有能力去搶別人的女人,卻無法防備別人搶自己的女人,或者隻允許自己搶別人而不許別人搶自己,這是非恩怨就來了。奪妻之恨與殺父之仇並列,可見國人對此重視已及骨髓。恨和仇的區別就是前者動心頭難抑不平,綿綿不絕如縷,非睡了別人就能打個平手得以釋懷的;後者卻是發泄於外,隻要有孝道心就可以橫刀立馬,把別人殺一個夠本,殺兩個賺一個,並可以告慰在天之靈和洋洋得意的。前者波及人倫;後者關乎天理,都不是君子所為。
人倫也罷,天理也罷,遇見了時下的世態變遷,表達的方式便有了新意義。譬如,睡了別人的婆娘,十有###可以用錢來了結,人已經讓別人睡了,還不如來點實惠,隻要這錢不是用來給那賊婆娘買行頭的,就算公道。隻可憐那賊婆娘,自己賠了身體,好處卻讓別人得了去,估計這日子終究不是公平的,如下次再讓別人睡,就一定要當麵錢物點清,做自己的私房家底。又如讓別人殺了自己的親人,也可以用錢來了結,反正人已經去了,錢可以讓自己溫飽暖和一些。假如這親人又是窮得叮叮當當,讓一個富有的仇人殺了,那真是表麵熱鬧,私下竊喜呢。多幾個這樣的窮親戚讓人殺,自己就可以發財了,所謂的私了就是取得實惠的主要方式。如果上了公堂,把富人關了斃了,自己才真叫冤枉呢。
國人把私了當做日常生活的處理手段處處可以運用,因為有麵子尚存,荷包又可得到好處,豈不是兩全其美。你看那病人如讓醫院治死了,病人的家屬會突然忘記病人在醫院時曾經餓過肚子,便一齊來討一公道。什麽叫公道?消財免災,反正死人是沒有感覺的,光天化日之下,曬他十天半月也沒意見,隻要能換幾個小錢就足以雇人把死者抬了去,自己跟在後頭,手指醮著口水點起票子來,就那麽幾張,還要反複地數,這等於人讓醫院嫖得沒了性,換了些好處,也算公平。(.好看的小說)可害了那些死者的鬼魂,自己十二分不情願丟了性命不說,還成了活人賺錢的活計,怎麽能不在陰間等著活人來還自己一個公道。
人之性侵略,是偽劣人性的顯露,是男性的專用。男人對女人動了心機,須得到女人甘願接受的回報。否則,這私通的性質就成了強暴之類的含義。私通之行為的界限非常模糊。男人因對某女人頓生愛意,就想占為己有,這種男人不是嫖客。嫖客的心理大概屬於那種隻有占有欲而沒有霸占欲的,把女人當獨立的人來看,明知她不可能是自己的物件可以長期占有,還不如不生那份霸占別人的念頭灑脫。而不是嫖客的男人,也多半是隻想霸占女人的人,而女人既是人,又有婦女保護去監視,女人做了自己的主人,想讓誰嫖就可以有這門心思,哪是男人管得了的?更何況法律讓婦女同兒童一樣均是全社會保護的對象,便更加助長了女人的嬌寵。讓不是嫖客的男人左右難為,隻有嫖客可大行其道了。
女性裏麵畢竟包括有我們的母親和姐妹,看到母親一生忍辱負重卻在姐妹身上再也看不到母親的辛勞甘苦的痕跡。從慈母手中線,遊子身上衣,到“大地啊,母親”,母親備受人間的尊崇,歌唱母親的曲子已使我們忘記了還有另一個父親成了幕後英雄。
社會似乎讓男人得到了實利,而讓女人謀取了虛名。而從今兒個開始,女人已經不再滿足於前輩的虛名榮耀,而謀取男人的實利了。既利用了法律也利用了男人去獲取自己需要的東西,比如說獨霸世界的權利,因為當代女性已不屑於“半邊天”之偏安地位,需要坐正位子。作為男人,要麽承認這種事實,要麽把自己當成女人看,要麽維護自己的領地。無論做什麽,男人都會越來越困惑和越具有難言之隱了。承認這種事實,作為自己早已習慣多少代的角色,一時難以找到別的位置,把自己當成女人讓女人看,又讓女人看不起,稱之為沒有陽剛之氣;要維護自己的領域,又會被法律和女權難容,有歧視婦女之嫌,這男人做得也真累。以往的男人累了,有女人做後盾安慰;如今的男人不但沒有了這種後盾,還要去安慰女人。因為社會普遍認為:男人的苦累同女人的委屈比起來,實在不值得一提。
男人的苦累之極隻有死而後已,而女人受的委屈多了,就可能被男人利用。比如這委屈是因為自己當天看了別的女人衣服比自己光鮮,別的男人比自己的那個男人有型,或者別的男人比自己男人更會甜言蜜語之類的,這本來都是男人認為小事的委屈釀成了妻離子散的大禍。其實男人快累死時,隻希望看看女人的一臉淺笑就可以死而瞑目了,這是男人的悲劇。男人的成功很大一部分是想獲得女人對己不變的芳心,這是多麽的徒勞無益。社會不需要責任,應該是男人的怏樂,因為嫖客就不需要責任,嫖了別人的女人不用擔心女人懷孕,而女人想追求歡愉,難免不時地生出一些與別人**的幻想。男人須有當心之念,冷不防哪一天你就會讓女人擄了去,肯定不會有男性保護法之類的為你伸冤。再論拐賣婦女兒童者並不一定全是男人所為,大多有婦女從中穿針引線。國人的婦女保護法如保護大熊貓一樣,有了盼盼還需要有歡歡。不妨動一動為男性立法的念頭。這是國人學洋人的舉措,卻忘了法有先後,等國人都能受到教育時,再告訴他們分辨什麽是法律。無論在什麽地方響起,你就得在什麽地方接受。是否音樂**了耳朵,這隻有當事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