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莽子死後,205押室沒有了召集,因為吳偉偉不是隨便哪個人的帳都要賣的,所以警官從前排押室調了奶弟來當召集。


    奶弟當然是綽號,真實姓名我當然曉得,但不方便寫出來;因為奶弟刑釋回來了,住的地方離我又近,我怕他不高興。奶弟這一綽號,本市35歲以上的人應該都聽說過,當年可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人物。


    我在見到奶弟之前,早就聽說過他的威名,想像中把他跟港片中的黑社會老大對上了號,等真的認識了,感覺卻不是那麽一回事。


    奶弟來205押室之前,我跟他其實是見過麵的,隻不過當時我不曉得他就是奶弟。那天是潘醫生帶我到醫務室治療眼睛,我剛哭過,還沒完全止住悲傷。哭的原因不太清楚,應該是屬於悔恨的淚吧!奶弟當時也在醫務室,他並沒嘲笑我,而是善意地用開玩笑的口氣說:“嗨!小夥子,堅強點,沒什麽好哭的,哭也坐牢,不哭也坐牢,不如高興點兒。”


    我當時沉浸在自己的傷悲裏,沒理會奶弟,但他給我留下的印象卻相當深刻――穿的是“華倫天奴”,黑色的;留的是平頭,很精神;濃眉大眼,身體結實,笑容灑脫,帶一點點玩世不恭的味道。我絲毫沒看出奶弟也是看守所的押犯。我以為他是看守所的工作人員或者來辦事的。


    奶弟一走進205押室,我就認出來了,心中莫名其妙湧起敬意。吳偉偉則是早就從“夥賊”處得知,奶弟要來當召集,早上起床就喊“小四輪”用濕毛巾,把劉莽子睡過的地方擦洗了好多遍。奶弟一進門,吳偉偉就殷勤地接過奶弟的被褥,幫忙鋪好。“小四輪”要幫忙,吳偉偉都沒要。吳偉偉的師傅王老君,跟奶弟是表兄弟加結拜兄弟。吳偉偉叫奶弟――“師伯”。


    從吳偉偉跟奶弟的談話中,我了解到,他們果然是有組織的團夥。組織結構類似舊社會的江湖門派,是以師徒、師兄弟關係為紐帶,聚集在一起的相對穩定的團夥,既做正當生意,也幹違法勾當。


    奶弟他們一夥人在看守所關押快三年了,據說起訴書都是二十多頁。已經判過一次,但他們覺得重,所以各自請了律師,不停地上訴,所以才拖這麽久都沒判下來。


    吳偉偉跟奶弟他們不是一起被抓的。(.)吳偉偉後來犯的案子,比奶弟他們要嚴重得多,所以另案處理,估計無論如何都是死刑。


    奶弟對上訴充滿信心,相信隨便咋個都要裁點下來,不然也不會拖這麽久了。最後的結果果然如奶弟所料――奶弟判了九年,比起原判的十五年,少了六年,高高興興去服刑。


    奶弟教我最重要的東西是――作為一個男人一定要堅強。奶弟幾乎一有機會就鼓勵我要堅強。


    對於關押日子的難熬,奶弟認為跟心境有關,他說,如果一個人生下來就在這種環境,那麽也就不會覺得日子難熬,我們之所以覺得日子難熬,是因為下意識地在跟外麵的生活進行比較。追求幸福生活的人,究竟是見過世麵好,還是沒見過世麵好,還真不好說。正如老子所說――“不見所欲,使民不爭。”


    奶弟沒什麽文化,好多字都不認識,他的智慧全來自生活閱曆。奶弟是壞人,也是聰明人。他有自己的生存法則。


    奶弟愛跟我聊天,有一次開玩笑似的收我當了徒弟。對於他們這個已經被擊斃的組織而言,收徒弟已經沒多大意義了,但對我而言,卻有在看守所不會再被欺負的好處。我文人一個,在這種環境是很受氣的,每天都小心謹慎,生怕得罪人。但有了奶弟這個名義上的師傅,就不一樣了,在這個看守所,不可能再有人欺負我,誰敢不給奶弟的麵子啊!


    奶弟在205押室,隻當了一個月召集就調走了,原因是前排一個押室完不成生產任務,警官要調他去抓生產。奶弟走後又調來一個召集,叫周三娃。周三娃跟吳偉偉都是王老君的徒弟,一來就跟吳偉偉在生活間私聊了一個多小時。


    周三娃矮墩墩的,眼睛小,鼻梁高,平時老成穩重,但一旦爆發起來,衝動得嚇人。我看周三娃打過一次人,根本沒料到他會出手。那人是個老鬼,見周三娃年輕,有點不服讓他當召集,故意挑釁。周三娃一直笑吟吟地看,聽……那人放肆到囂張,他都在忍。我在旁邊都覺得,周三娃太沒脾氣了。忽然,周三娃跳起來,像豹子一樣衝上去,幾拳就把那人打倒在地,狠狠踩了幾腳,然後如無其事地轉一旁,吸煙喝茶去了。[]


    周三娃想方設法到205來當召集,目的就是為了陪吳偉偉,這兩師兄弟感情之好,讓我們羨慕。


    吳偉偉雖然清楚自己肯定是死刑,但沒判下來之前,潛意識裏始終存在著僥幸,等判下來了,雖然表麵上嘻嘻哈哈,但腳鐐手銬戴了不到兩天,就開始煩躁了,天天坐在放風間找隔壁女押室的董波兒說話。這在看守所是大忌,我當時並不曉得。吳偉偉不但自己說,還喊我也跟著渾說。


    董波兒跟吳偉偉以前就認識,聽他們的談話感覺關係錯綜複雜――董波兒跟吳偉偉好像有一腿,但董波兒實際喜歡的是吳偉偉的師傅王老君;王老君的情人老雍又跟吳偉偉關係曖昧。


    吳偉偉跟周三娃聊得最多的就是老雍。老雍在我心中匯聚起來的形象是――神秘、風****、性格潑辣、愛憎分明的女性。


    吳偉偉有事沒事就跟女押室對話,引起警官的強烈不滿,但又不好拿他怎麽樣,於是殺雞儆猴,遷怒於我。


    先是警官告訴我妻子,說我天天找女犯聊天,這是看守所明令禁止的行為。於是我妻子寫信來教訓我,說對我很失望,沒想到我都落到這個田地了,還死性不改,如此好色。我不知道怎麽解釋,幹脆不回信。沒隔幾天,我跟隔壁的女犯喊話,又被警官逮到,吃了夜飯後,就把我調到203押室。


    203押室的主管警官姓李,是個認錢不認人的家夥,調我去的目的是為了“夾”我。“夾”的意思有點類似“穿小鞋”,但比“穿小鞋”要嚴重得多。


    雖然調我之前,李警官就跟203押室的召集指示了要狠狠“夾”我,但實際上我一點都沒挨“夾”,反而待遇比在205押室還好。原因是我調過去後,不到一分鍾,奶弟就喊“夥賊”帶信給召集,喊關照。然後又隔了幾分鍾,吳偉偉和周三娃又一個押室一個押室地傳話過來,請他們的師傅王老君照顧我。203押室的召集姓唐,入監前不過是個開妓院的,如何惹得起奶弟王老君之流;他當召集不過是因為跟李警官有點關係,在203押室真正說得起話的不是他,而是馮書記和王老君。


    馮書記是某鄉鎮的黨委書記,跟呂大爺是同案,在小地方自然是屬於有錢有勢的人,即便坐牢了,朋友也多,關係也大部分還在,在看守所受點特殊照顧,也很正常。馮書記跟我相處得一直都比較愉快。我後來到監獄服刑後,馮書記還托朋友夏全到監區來探望我,夏全跟我們監區的教導員關係相當不錯,馮書記喊他來有關照我的意思。我想馮書記之所以這樣做,主要原因是他生日的時候,我很單純地送了個日記本給他,祝福他生日快樂。要是在社會上,堂堂馮書記那會看得上我這些小玩意兒,但是在看守所,我這個很單純的舉動,卻讓他感動。他也許會想起以往生日的門庭如市,而今卻隻有這個萍水相逢的人的祝福。


    王老君就不說了,雖然斷了右腿,靠一條左腿跳來跳去,真要打架,恐怕哪個都打不贏?但畢竟曾經是黑社會老大,威名在這兒,一般的小混混看見他,巴結都來不及,哪兒還敢惹?更何況王老君的師兄弟、徒弟都關在看守所,真要有人跟他過不去,肯定挨群暴。


    有王老君的關照,我當晚就睡水泥台上的第四個鋪位,也就是押室的第四號人物。這對一個文人而言,頗有點受寵若驚。我在205押室混那麽久,還有吳偉偉照顧,都才睡第六個鋪位。每個押室的水泥台上最多睡十個人,其餘的人睡地上,人再多都不管,硬擠,實在擠不下了就輪流睡。地上因為有個“金魚缸”(就是馬桶),所以比水泥台的麵積小,但睡的人往往是水泥台上的兩倍。


    睡第五個鋪位的是王龍福,是個戴了兩年腳鐐手銬的死刑犯。之所以戴這麽久的腳鐐手銬還沒槍斃,是因為王龍福一直在檢舉他人的違法犯罪,想爭取立功受獎,好保命。隻可惜王龍福檢舉了一個又一個案子,但一次都沒能查證,弄得公安機關都有點不耐煩他了。而押室的犯人們則猜測――王龍福根本就是在打胡亂說,目的是為了多活幾天。


    王龍福是整個看守所最沒威力的死刑犯,一方麵是因為他想活命,另一方麵是因為他關得骨瘦如柴、萎靡頹廢。精神就是力量,一具行屍走肉哪個怕?何況關押在這裏的,都不是什麽良善之輩。死刑犯之所以讓人害怕,就是因為他遲早要死,你要是惹毛了死刑犯,他弄死你也最多不過再判個死刑。


    王龍福入監前不是社會上混的,而是個普普通通的生意人。王龍福跟外省的一個朋友做生意。生意沒談成,王龍福就邀請人家到家裏去喝酒。朋友身上帶了十萬塊錢,王龍福灌醉朋友後,把錢拿了,把人砍成一塊一塊的,裝進壇子裏,埋在床下。


    由於死者的家人報案是失蹤,而這個人是常年在外漂泊的,曾經有過失蹤一年的先例,所以案子隻是作為單純的失蹤案處理,不管當地的派出所還是家人都不是跟熱心。一年後,死者的妻子來王龍福家詢問。王龍福謊稱當初在省城分手,至今沒有消息。死者的妻子也就信以為真了。又隔了半年,有刑警來找王龍福了解情況。王龍福雖然緊張,但還是按照騙死者妻子的話說了一遍。刑警走後,王龍福就開始疑神疑鬼,幾乎每晚上都要做噩夢。後來刑警又來找王龍福,王龍福還沒等刑警開口,就一股腦兒地招認了。其實刑警來找王龍福,隻是因為上次來忘了留電話號碼,這次是專程來告知電話號碼,想讓王龍福萬一有死者的消息好及時聯係,根本沒想到如此輕鬆地就破了案。


    睡第六個鋪位的是剛剛戴上腳鐐手銬的死刑犯,綽號王駝背,跟潘駝背是同案,背駝得比潘駝背還凶。這兩個駝背犯的是殺人案,犯案的原因和過程有點喜劇――


    王駝背、潘駝背、和死者是在同一個勞改農場服過刑的,刑釋後,三人經常一起盜竊,應該算是同案加朋友。有一天,三人在王駝背家喝酒,夜裏擠一張床睡。睡了一會兒,王駝背和潘駝背嫌擠,就喊那人到外麵去睡。那人不肯,王駝背和潘駝背就生氣了,兩個駝背一湊耳朵,就商商量量地把那人殺了,扔到田頭,然後回來繼續睡。兩個駝背睡一張床雖然不擠了,但還沒起床就被警察抓了。


    王駝背倒還罷了,五十多歲的人了,再等個兩年也就偷不動了。江湖一把傘,隻準吃不準攢;老境的淒涼可想而知,死了說不定還是好事,免得活受罪。


    但潘駝背就傷心了,才三十多歲,老婆都還沒找過,不想死啊!所以死刑一判下來,潘駝背就懵了;腳鐐手銬一戴,就哭了。哭完了,潘駝背認真研究判決書,發現一個問題――他是用尖刀殺的人,但判決書上寫的卻是用的片刀。所以潘駝背馬上找人幫忙寫上訴,理由嘛!一言以遮之――是尖刀不是片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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