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長說的“有人”,就是他打電話要求縣裏派工作組的那位紀檢副書記。本來,希望他帶隊來邊陲鎮的,他卻說,紀檢書記安排程副書記帶隊。他還告訴鎮長,紀檢書記是高書記的老領導,兩人交情不一般。
言下之意就是叫他不要冒進。
鎮長不冒進。
他要有理有節,讓大家把高書記的問題一點點抖落出來,事實擺在麵前,紀檢書記還敢包庇高書記?
“還有那兩張批文,你也抖落出去。賺的錢不是都放在總公司的帳上嗎?不是都被他一點點上調走了嗎?還有,你從省城賺的那一筆。”
張建中的心又抖了一下,想不會涉及到自己吧?上個星期才從汪燕那把另十萬轉到自己名下,如果,也調查你張建中,你也跟著一起完蛋。
回到宿舍,他把那個存折藏在衛生間的天花板上,想了想,覺得還是不妥,又取了下來,最後,把它燒了。
反正可以用身份證去銀行掛失。
看著那點火慢慢褪暗,他想,還是不要卷進去為好,鎮長在紀檢有人,高書記不可能沒有人,再者說了,他是書記,從穩定大局的角度考慮,組織上也會更偏向於他。這隻是他與自己人的事,隻是鎮長與他的爭鬥,你張建中還是別湊這熱鬧。
上調款的事要說,批文的事要說,省城賺的那筆款也要說,如果工作組問到的問題都一一說清楚,但是,你隻說事實,不要帶任何個人猜測。
因此,工作組找張建中談話時,他隻是擺事實,他說,本來,搞總公司就有提高幹部福利的意思,現在許多單位開公司都是這個目的。他說,自己負責總公司那陣,除了業務必要的開支外,福利待遇這方麵的開支都是由高書記支付的。每一筆收入都是由總公司的出納親自交給高書記的。
當初,張建中就為自己想了這麽一個證明清白的做法。
工作組找外甥女談話,也證明了這一點,然而,自己人負責總公司後,每筆上調款都是他從外甥女那提現後,交給高書記的。外甥女說:“我不知道,他提的款是不是每一筆都交給高書記了?”
工作組跟自己人找這個問題時,他就說不清了,而且,他也承認提了幾筆款投進了新房的裝修。高書記那邊的解釋是,事先,自己人並沒跟我說過,那天,他突然說,花了多少多少錢裝修,問我是自己墊付,還是就這麽平了總公司的帳,我一時火起,就把他臭罵了一頓。一定要他也掏腰包墊付。他倒好,竟倒把一耙,說我上調的那些款也進了自己的腰包。
為了證明那些上調的款,高書記開了一張長長的名單,鎮班子成員,中層幹部,甚至普遍幹部都在名單上。當然也包括張建中。
張建中承認,曾經拿過高書記給予他獎勵,有三兩次吧!
其他人卻記不清了。
鎮長就回想了好一會,考慮自己是一次次回憶出來呢?還是籠統說個次數?
“有七八次吧?確實記不清了。”他卻知道,不止這麽少,這一年多來,似乎每個月都有吧?
副書記很幹脆,說:“每個月都有吧!有時候,一個月兩次。”
程副書記問:“可不可以這麽說,高書記從總公司拿的上調款都發給了大家。”
“可以這麽說。”
其實,心裏都明白,也有可能自留了一部分,隻是沒有證據。
高書記又解釋,當時也沒想到那麽多,覺得自己問心無愧,便沒叫大家簽名。再說了,每一個人給獎勵的金額都不一樣,鎮長副書記多一點,黨委副鎮長少一點……簽名的時候他們看了影響也不好。老實說,就算當時有簽名,到現在也早撕了。
他笑了笑,說:“留著那東西也不是什麽好事,也不想出個什麽事被查出來,又要大家如數退回。”
高書記的解釋也說得過去,程副書記向紀檢書記匯報,他也說,現在就是這樣,哪都不規範。這種狀況紀檢部門也存在,他也這麽鼓勵手下,或許,這種形式,高書記還是從他任鎮委書記的時候學來的。
調查的焦點立即轉到自己人身上,每次提取的上調款都哪裏去了?高書記承認了五筆,其餘幾筆呢?自己人回憶還有幾筆用於裝修了,但兩者相抵,還有兩筆去向不明,而且,他說的那幾筆用於裝修款也與實際裝修的支付款不符,收大於支。
自己人一點脾氣也沒有了,痛哭流涕,說自己太相信高書記了,說沒想到他會把自己拿的上調款硬往他身上推,硬要他吃死貓。
工作組的一位同誌說:“這隻能怨你自己。張副鎮長每一筆上調款就給得清清楚楚。”
鎮長並不知道調查的進展情況,曾向程副書記打聽,他卻滴水不漏,再向那位紀檢副書記了解,他竟說,不清楚。這事不是他負責,程副書記直接向書記匯報。
“你覺得呢?高書記不可能一點關係也沒有吧?自己人揭發他,張副鎮長也揭發他,就算定不了他貪汙,這種作法也不對啊!私發獎金,而且,還那麽不透明。”
那位副書記說:“按你這麽說,問題是非常嚴重的,但是,也有一種可能,會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這也能化了?”
那位副書記就不說話了。
“我是不是應該去一趟縣城,親自跟紀檢書記匯報?”
鎮長有點擔心程副書記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他要讓紀檢書記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意識到如果他想幫高書記,邊陲鎮領導班子一班人也不會答應。
那位副書記搖頭說:“先別急。”
現在不急,還要等到什麽時候才急?到底結了案才去急?
“這種事結了案也能重新再查。”
有些案子就算結了案幾年,有人反映上來,一樣會翻出來再查。
鎮長可不想等個三幾年。
“不會,你不會等三幾年,我也不會等三幾年。結了案,你再匯報,向縣長或者縣委書記匯報。”
鎮長心跳了一下,感覺問題似乎沒自己想得那麽簡單了,想那位副書記是不是也隱瞞著什麽陰謀?
如果,結了案再查,問題會牽扯到紀檢,你們怎麽那麽潦潦草草就結案呢?紀檢書記與高書記不是很有交情嗎?會不會他包庇才出現這樣的結果?高書記才能平安過關呢?
那位副書記盼著早點結案,盼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太有這種可能了,他不可能不想去副坐正。
鎮長內心一陣暗喜,有意思,太有意思了。開始,還想著要那位副書記幫自己呢!原來出於各人的目的,他們在並肩作戰。
“你主動跟工作組再談一次,觀點要更鮮明。”鎮長對張建中說。
張建中與工作組談完話後,他曾問他都說了些什麽?張建中當然不能實話實說,但鎮長還是認為他的觀點不夠鮮明。
“你還怕他什麽?他就要完蛋了!”
張建中想,高書記完蛋,與我觀點鮮明不鮮明有多大關係?你鎮長觀點鮮明,或許,還能起點作用,你怎麽不去強烈要求處理高書記?別以為,我張建中是傻瓜,你擔心工作組把你的話轉告高書記,同樣的,我張建中更要防這一手。
但他還是應承了鎮長,你不可能不應承他!
晚上,張建中去工作組的宿舍坐了一會,讓鎮長以為他再次去闡述自己的觀點,其實,他隻是去找工作組那位熟人閑聊天。
言下之意就是叫他不要冒進。
鎮長不冒進。
他要有理有節,讓大家把高書記的問題一點點抖落出來,事實擺在麵前,紀檢書記還敢包庇高書記?
“還有那兩張批文,你也抖落出去。賺的錢不是都放在總公司的帳上嗎?不是都被他一點點上調走了嗎?還有,你從省城賺的那一筆。”
張建中的心又抖了一下,想不會涉及到自己吧?上個星期才從汪燕那把另十萬轉到自己名下,如果,也調查你張建中,你也跟著一起完蛋。
回到宿舍,他把那個存折藏在衛生間的天花板上,想了想,覺得還是不妥,又取了下來,最後,把它燒了。
反正可以用身份證去銀行掛失。
看著那點火慢慢褪暗,他想,還是不要卷進去為好,鎮長在紀檢有人,高書記不可能沒有人,再者說了,他是書記,從穩定大局的角度考慮,組織上也會更偏向於他。這隻是他與自己人的事,隻是鎮長與他的爭鬥,你張建中還是別湊這熱鬧。
上調款的事要說,批文的事要說,省城賺的那筆款也要說,如果工作組問到的問題都一一說清楚,但是,你隻說事實,不要帶任何個人猜測。
因此,工作組找張建中談話時,他隻是擺事實,他說,本來,搞總公司就有提高幹部福利的意思,現在許多單位開公司都是這個目的。他說,自己負責總公司那陣,除了業務必要的開支外,福利待遇這方麵的開支都是由高書記支付的。每一筆收入都是由總公司的出納親自交給高書記的。
當初,張建中就為自己想了這麽一個證明清白的做法。
工作組找外甥女談話,也證明了這一點,然而,自己人負責總公司後,每筆上調款都是他從外甥女那提現後,交給高書記的。外甥女說:“我不知道,他提的款是不是每一筆都交給高書記了?”
工作組跟自己人找這個問題時,他就說不清了,而且,他也承認提了幾筆款投進了新房的裝修。高書記那邊的解釋是,事先,自己人並沒跟我說過,那天,他突然說,花了多少多少錢裝修,問我是自己墊付,還是就這麽平了總公司的帳,我一時火起,就把他臭罵了一頓。一定要他也掏腰包墊付。他倒好,竟倒把一耙,說我上調的那些款也進了自己的腰包。
為了證明那些上調的款,高書記開了一張長長的名單,鎮班子成員,中層幹部,甚至普遍幹部都在名單上。當然也包括張建中。
張建中承認,曾經拿過高書記給予他獎勵,有三兩次吧!
其他人卻記不清了。
鎮長就回想了好一會,考慮自己是一次次回憶出來呢?還是籠統說個次數?
“有七八次吧?確實記不清了。”他卻知道,不止這麽少,這一年多來,似乎每個月都有吧?
副書記很幹脆,說:“每個月都有吧!有時候,一個月兩次。”
程副書記問:“可不可以這麽說,高書記從總公司拿的上調款都發給了大家。”
“可以這麽說。”
其實,心裏都明白,也有可能自留了一部分,隻是沒有證據。
高書記又解釋,當時也沒想到那麽多,覺得自己問心無愧,便沒叫大家簽名。再說了,每一個人給獎勵的金額都不一樣,鎮長副書記多一點,黨委副鎮長少一點……簽名的時候他們看了影響也不好。老實說,就算當時有簽名,到現在也早撕了。
他笑了笑,說:“留著那東西也不是什麽好事,也不想出個什麽事被查出來,又要大家如數退回。”
高書記的解釋也說得過去,程副書記向紀檢書記匯報,他也說,現在就是這樣,哪都不規範。這種狀況紀檢部門也存在,他也這麽鼓勵手下,或許,這種形式,高書記還是從他任鎮委書記的時候學來的。
調查的焦點立即轉到自己人身上,每次提取的上調款都哪裏去了?高書記承認了五筆,其餘幾筆呢?自己人回憶還有幾筆用於裝修了,但兩者相抵,還有兩筆去向不明,而且,他說的那幾筆用於裝修款也與實際裝修的支付款不符,收大於支。
自己人一點脾氣也沒有了,痛哭流涕,說自己太相信高書記了,說沒想到他會把自己拿的上調款硬往他身上推,硬要他吃死貓。
工作組的一位同誌說:“這隻能怨你自己。張副鎮長每一筆上調款就給得清清楚楚。”
鎮長並不知道調查的進展情況,曾向程副書記打聽,他卻滴水不漏,再向那位紀檢副書記了解,他竟說,不清楚。這事不是他負責,程副書記直接向書記匯報。
“你覺得呢?高書記不可能一點關係也沒有吧?自己人揭發他,張副鎮長也揭發他,就算定不了他貪汙,這種作法也不對啊!私發獎金,而且,還那麽不透明。”
那位副書記說:“按你這麽說,問題是非常嚴重的,但是,也有一種可能,會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這也能化了?”
那位副書記就不說話了。
“我是不是應該去一趟縣城,親自跟紀檢書記匯報?”
鎮長有點擔心程副書記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他要讓紀檢書記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意識到如果他想幫高書記,邊陲鎮領導班子一班人也不會答應。
那位副書記搖頭說:“先別急。”
現在不急,還要等到什麽時候才急?到底結了案才去急?
“這種事結了案也能重新再查。”
有些案子就算結了案幾年,有人反映上來,一樣會翻出來再查。
鎮長可不想等個三幾年。
“不會,你不會等三幾年,我也不會等三幾年。結了案,你再匯報,向縣長或者縣委書記匯報。”
鎮長心跳了一下,感覺問題似乎沒自己想得那麽簡單了,想那位副書記是不是也隱瞞著什麽陰謀?
如果,結了案再查,問題會牽扯到紀檢,你們怎麽那麽潦潦草草就結案呢?紀檢書記與高書記不是很有交情嗎?會不會他包庇才出現這樣的結果?高書記才能平安過關呢?
那位副書記盼著早點結案,盼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太有這種可能了,他不可能不想去副坐正。
鎮長內心一陣暗喜,有意思,太有意思了。開始,還想著要那位副書記幫自己呢!原來出於各人的目的,他們在並肩作戰。
“你主動跟工作組再談一次,觀點要更鮮明。”鎮長對張建中說。
張建中與工作組談完話後,他曾問他都說了些什麽?張建中當然不能實話實說,但鎮長還是認為他的觀點不夠鮮明。
“你還怕他什麽?他就要完蛋了!”
張建中想,高書記完蛋,與我觀點鮮明不鮮明有多大關係?你鎮長觀點鮮明,或許,還能起點作用,你怎麽不去強烈要求處理高書記?別以為,我張建中是傻瓜,你擔心工作組把你的話轉告高書記,同樣的,我張建中更要防這一手。
但他還是應承了鎮長,你不可能不應承他!
晚上,張建中去工作組的宿舍坐了一會,讓鎮長以為他再次去闡述自己的觀點,其實,他隻是去找工作組那位熟人閑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