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先去忙吧,我去看下東西。”


    黃煜穿著便裝,笑得痞痞的,拍著身邊戰友的肩膀大聲地笑著。


    他們現在每個月都可以出來放風一次。


    基本上都是幾個人一群,然後大吃大喝一頓,然後再四處逛逛,用此來彌補和普通人過著完全不同日子的自己。


    二十七八歲的小夥子,身材高大,雙腿修長,就算是走路的時候,腰杆也是挺得筆直,昂首挺胸的。這樣子一群男人出現,走在大街上,吸引到的注意力可不是一星半點。


    多少年輕的小姑娘,還有剛剛做媽媽的少婦,又或者是三四十歲的大媽們,都是忍不住回頭探頭探腦地打量著這樣一群人。


    他們身上,有現在男人越發缺少的男人味。那種雄性的霸氣,在他們身上展現得淋漓盡致。


    哪怕是在大街上,他們笑著的時候也是大笑的,露出雪白的牙齒,卻不會讓人覺得粗魯,反倒是比現在那些笑不露齒的人看著好看多了。


    黃煜自然是注意到了這些打量的目光,隻是他早就習慣了這樣的注視。


    跟一般性格木訥嚴肅的軍人不一樣,他的思路比較活,一直都很清楚自己的魅力在哪。在進部隊之前,從小學的時候開始,他就開始和漂亮的小同桌傳傳小紙條了。等上了初中,就開始拉拉小手。到高中的時候更了不得了,竟然搭上了學校裏最漂亮的女孩,一直躲在學校旁的樹林裏親親小嘴什麽的。然而,還不等他進一步展開自己的計劃,就被家人找關係扔到部隊來了。


    誰知道,這一待,就是十年。


    本來剛開始的時候還想著兩年的服役期過了後,就轉業回家隨便找個什麽工作混日子的。反正他家又不窮,兄弟幾個,他最小也最淘,所以才會被扔到部隊去。父母也早就不對他有所指望,隻要他不在外麵闖禍惹事就要燒香高叫阿彌陀佛了。


    那時候他正和校花小女朋友戀得熱火朝天的,兩個人好得跟一個人似的,天天膩在一起。那個小女朋友更是體貼地每天給他買早點,打球的時候在旁邊幫他送水抱球衣。更是不止一次地說以後要嫁給他,他們兩個要一直在一起,要生孩子好好過日子的。


    他雖然記事得早,也很早就知道了談戀愛那件事。


    隻是他其實一直都是懵懵懂懂的,他並不懂戀愛的真正滋味,隻是覺得好玩。


    就連那個小女朋友,他也都是一直抱著這樣的心態。想著,這樣也挺好的。如果一輩子過下去的話,也沒什麽不行。


    誰知道,後來他就進了部隊。


    剛開始的時候,小女朋友還是每個月一封信,每次信裏還夾帶著她最新的照片。有時候是單人的藝術照,有時候則是時下很流行的大頭照。共同點就是裏麵的人都長得很漂亮。


    那時候,住一個宿舍的戰友不知道有多羨慕他,羨慕他有一個既漂亮又貼心的女朋友。


    做為一個男孩,在這樣的情況下,要是沒點虛榮心那是絕對不可能的。


    慢慢的,他開始想著,這個女孩其實挺好的。


    如果自己兩年之後回去,一定要和她好好過日子。


    然而,那時候的他還不懂,距離和時間,是年少的愛情中最殘忍的劊子手。


    一年後,他收到的信就越來越少了。


    甚至連他利用僅有的幾次打電話就會給她打過去的電話,都是說了一兩句被急急掛斷了。


    那時候,他就知道,這次的事情,又要完了。


    那一次,他傷心了一個星期。


    隻是一個星期後,他就調整過來了。


    後來發生的事情,則是完全在意料之外了。


    兩年後,他留隊轉了士官,又簽了三年。


    緊接著,就這麽一直慢慢下去了。


    一直到進了戰神,然後,又到現在,成為戰神的小隊長。


    一轉眼,*年的時間,就這麽過了。


    從那個小女朋友以後,他就再也沒有想過男女的事情。


    也許真的是因為那些經驗讓他覺得,談戀愛也沒什麽好的,還不如一個人自由自在的好。所以,他才能更瀟灑地過著。


    這種情況,一直到看到一直冷冰冰的大隊長高翰結婚。


    說起來,他當年能夠進戰神,還多虧了這個私下被他叫做老大的男人。


    如果不是他的話,隻怕他早就離開這個紀律嚴格的地方,回到家鄉,做一個普普通通的執法者了。


    正是因為這個男人,他才有了全新的生活。


    他是很了解這位隊長的,從認識那天開始,基本上一天不會超過五句話,其中四句都是正事,最後一句大概就是個“哦”。


    然而,不管這個男人的性格怎樣沉悶無趣,他的個人能力是所有人都有目共睹的。


    而且,他還是名牌大學畢業生。是在大學畢業之後入伍的,甚至在入伍之後考上了軍校的研究生,拿到了碩士學位證書。


    如果說這個人隻是有理論知識的話那也就算了,事實上成績聰明這種東西在當兵的人眼中看來都是紙上談兵,是不實用的。


    問題就出在這,這個男人,他的個人能力很強。他在新兵的時候就是出了名的搏鬥王,而當年更是以新兵身份戰勝戰神老隊員才成為一名特種兵隊員的。


    總的來說,這是一個理論和實際都很強大的男人。


    男人的強大,並不表現在他是否巧舌如簧,也是否會巴結討好上。


    在這個地方,誰的拳頭硬,誰就是王。


    正是因為知道這位對別人嚴厲對自己更是嚴苛到極致的隊長的性子,所以在聽到他居然很緊張地讓自己帶著幾個兵去救人時,他才真的吃驚了。


    事實上,讓他吃驚的事情並不僅僅是這樣而已。


    很多年後,他依舊記得,第一次見到那位比他小,他卻真心實意地叫著“嫂子”的女人的場景。


    推開房間的門,裏麵的情況很混亂。


    最惹眼的,就是那個衣衫淩亂臉上手上帶著血卻是眼神比誰都要冷的女人和她麵前地上躺著的那個動憚不得的男人。


    那時候他還在讚歎,這個女孩的膽子真大。


    而等到他知道這個人就是他家隊長的媳婦時,驚得差點沒直接一口把生雞蛋連殼給吞了。


    之後,他就發現,隊長正在慢慢改變著。


    以往總是冷漠不苟言笑的隊長,在有些時候會偷偷走神,而且那時候的眼神是很柔和的。雖然每次走神的時間都很短暫,就一兩秒的時候,眼神的柔和也不是很明顯,但瞞得住別人,卻瞞不住本身偵查力就很敏銳的他。


    那時候他還在想,為什麽隊長會突然變了呢?


    等到後來見到那個人,他終於了解了為什麽。


    原來,這一切,都是因為愛情。


    隻是因為遇到了那個人,所以自己也就跟著改變了。


    他一直很不理解,一個人為了另外一個人而改變自己這種事情。


    他覺得人是獨立的,人是要為自己負責,為自己而活的。


    要說女人為了男人怎麽樣那也就算了,但是要是男人為了女人而改變自己,那就有點憋屈了,是孬種了。這樣的男人,是沒用的,耳根子軟。


    然而,他的大隊長,卻絕對不是這種人。


    他是頂天立地的男子漢,是備受推崇和尊敬的兵王,是隊中無數人心目中強大的偶像。


    然而,就是這樣一個人,現在卻變了。


    他覺得很不可思議。


    他開始好奇那個女人到底有什麽特別的,能夠讓隊長心甘情願地改變那麽多。


    等聽多了她的事情,他也就開始理解隊長的改變了。


    像他們這種身份的人,要是能夠找到一個能理解自己職業並且甘願做出犧牲的老婆,那是天大的喜事,絕對是祖墳冒青煙了。


    慢慢的,他開始羨慕老大,想著要是什麽時候自己也能遇到一個喜歡的人,能夠和她那樣過著像老大和嫂子一樣的日子,該有多好。


    這樣的念頭,開始在他心目中發酵著。


    也許老天真的是厚愛他的,他這邊這樣想著,那邊事情也就跟著真的發生了。


    那一天,他終於看到了那個讓他的心髒劇烈跳動的人。


    他以前是絕對不相信一見鍾情的,更是不相信這種事情會發生在自己身上。然而那一刻,他卻真的有種被電擊中的感覺。


    特別是看到那雙剪剪水眸裏掩飾不住的孤寂和憂傷時,更是有種衝動想要衝上去擋在她身前,將所有讓她煩心的事情全都擋下來。


    那時候,他失態了。


    平日在戰友麵前完全葷素不忌,葷色笑話都是心口拈來的他,竟然在看到那個人身上僅僅穿著一件吊帶裙時,臉紅了,而且連說話的時候,都變得結巴起來。


    這樣的事情,實在是太不可思議了。


    要知道,以他們的身份,隨時隨地都要做各種偽裝,要化身完全不同的人,要扮演各種各樣身份的角色。這樣子的職業,要求他們必須在時時刻刻都保持著最好的狀態,不能有任何一點失態的狀況出現。


    因為任何一點失誤,帶來的,都是他們無法承擔的嚴重後果。


    然而那一刻,他,失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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