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控攝像拍下來的鏡頭雖然模糊,不過以當今刑偵科技水平並不難解決,通過計算機圖像還原擬真技術,警方將模糊的圖像變為清晰,再通過對比,確認新興賓館出現的人百分之九十以上和黃有誌相似。(.無彈窗廣告)


    隨後,警方調取賓館停車場附近的監控錄像,找到那段時間前後半小時間車輛進出記錄,很快便找到一輛可疑汽車,將車牌號碼輸入北京市交通大隊的查詢係統,結果很快便顯示出來――車子的主人正是黃有誌本人!


    有了具體的調查方向,警方馬上將調查重點集中在黃有誌身上。


    常言道,若要人不知,除非已莫為。


    黃有誌自認為已經把所有相關證據銷毀,警方再怎麽能幹,也不會查到自已身上,但人算不如天算,再怎麽精明的人,也不可能真的做到天衣無縫。


    何雲濤盡管擺出一付徐庶進曹營――一言不發的架式,但他不開口,並不等於就不能從他身上查到線索。


    在何雲濤的身上,警方搜到了一個錢包,在錢包的夾層裏,又找到了一張銀行卡。到銀行查詢賬戶記錄,發現就在黃有誌去新興賓館的第二天,有一筆十萬元的轉賬記錄非常可疑,順藤摸瓜,再查到當時進行這筆交易的銀行,調取這筆委托發生時的櫃台錄像,得知委托人是一位三十多歲的年輕少婦。


    現在銀行開戶都是實名製,必須出示本人身份證銀行才能辦理,所以,根據辦卡時留下的客戶資料,警方很快找到了這位少婦,跟蹤暗訪,不費吹灰之力便查出這個女人正是黃有誌的私人秘書。


    原來,黃有誌擔心萬一事發後警方會根據銀行記錄找到自已,所以特意不自已出麵,而讓自已的秘書兼情人去銀行打款。雖然覺得有些奇怪,不過這個秘書情人知道黃有誌是一個城府很深的人,他做什麽事情,如果不想讓自已知道,最好自已就別多嘴,否則隻會是自討沒趣,反被黃有誌嗬斥,所以也沒敢多問,便按照黃有誌的指示把錢給匯了。


    黃有誌處心積慮,自以為做事謹慎,沒有留下半點破綻,奈何機關算盡,卻終究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最終還是露出了馬腳。


    國內的調查在進行,國外的調查也沒有停下,聯係英國的吳定邦警官,通過他的關係調查去年黃春明車禍案發生前後的出入境記錄,結果有了重要發現――在出事前的一個星期,黃有誌恰好去過倫敦,並在倫敦待了兩天。


    集團核心高層領導離開總部,其目的、行程都會有詳細記錄。而在中天集團的記錄中,黃有誌那一次出國目的地是德國,為的是談一筆外貿合作生意,時間總共是五天。


    欲蓋彌彰,如果不是心中有鬼,為什麽故意隱瞞自已的行程?在倫敦的兩天時間裏,他都做了些什麽,見過了哪些人?


    黃春明車禍案時,由於缺少明確的目標,調查一直陷於僵局,隻能奇希望於抓住當時行凶的凶手,從而找到線索,隻不過那是一位職業殺手,想要抓到談何容易,所以這已經被歸於無頭死案,放在檔案櫃中,等著出現轉機。


    而現在,新的轉機來了!


    知道了具體的嫌疑對象,吳定邦重開舊案,再起調查,雖然事情過去了有一年多,但兵皇天不負苦心人,在吳定邦的細心調查下,終於找到黃有誌那時在倫敦入住的飯店,並從飯店的監視記錄中發現其和那位殺手曾經出現在一起錄像。


    所有的證據都指向了黃有誌。


    沒有不透風的籬笆牆。


    雖然所有的調查都是在密秘進行中,但黃有誌並不是一個蠢笨的人,否則的話他也不可能坐在今天的位子上。


    也許是做賊心虛,也許是天性的多疑,他直覺感到,四周圍似乎有一張無形的網正在向他圍來,一寸寸,一分分,雖然非常緩慢,但卻是一點點的收緊。


    難道是自已所做的事敗漏了?


    黃有誌是坐臥不定,寢食不安,他總感覺背後有一雙眼睛盯著自已,監視著自已的行動。自已的所作所為完全都在別人的注視下。


    特別是今天,自已的秘書跟自已說,董事長前幾天向辦公室要了去年四五月份間集團高層領導的出國記錄,而且中也包括自已的!


    “為什麽?為什麽他要查那段時間的出差記錄?”黃海濤是中天集團的最高領導者,他要查員工的工作情況是他的權力,沒有誰能阻攔,但為什麽早不查晚不查,偏偏在陳辛娜地下車庫遇襲愛傷後才查?而且查的還是他去歐洲那段時期的記錄?


    跟隨黃海濤多年,他知道這絕對不是一個心血來潮,想起什麽就是什麽的人,他這麽做,一定是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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