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詳見楊寬:《戰國史》第三章。
《孟子·滕文公上》說“有賤大夫焉,必求壟斷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罔(網)市利。”就是說,在曠野的集市上,有個商人站到高地上,即“壟斷”上,東張西望,想把市利都弄到自己手裏。孟子對於“壟斷”的解釋,正確反映了商業貿易史的發展進程,特別是春秋戰國間這個商業貿易史上的一個轉變過程。這些自由商人的出現,最初多是由一些小商販發展起來的,他們的地位低賤,所以孟子說“有賤大夫焉”。
到春秋末戰國初,由於商業貿易的進一步發展,一些原來身居顯位的卿相,如曾經幫助越王勾踐雪過會稽之恥的範蠡,後來離越入齊,又從齊到當時屬於交通中心的商業城市陶邑,從事商業,號稱陶朱公。他采用計然的貿易理論,“候時轉物,逐什一之利”(《史記·越世家》),“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其後子孫繼續經營,達到了富“至巨萬”。(《史記·貨殖列傳》)。又如孔子弟子端木賜即子貢,善於辭令,曾遊說於齊、吳之間,促使吳救魯伐齊。他曾經商於曹、魯之間,“與時轉貨資”,大發橫財,“家累千金”(《史記·仲尼弟子列傳》),成了孔門七十子中最富有的一個。他“連駟緒騎”,帶著禮品聘問各國,“國君無不分庭與之抗禮”(《史記·貨殖列傳》)。
戰國時期一些卿大夫也有一麵當官,一麵從事商業活動的。魏惠王的大臣白圭,就是一個以“樂觀時變”,“人棄我取,人取我與”(《史記·貨殖列傳》)的辦法從事倒賣穀物活動的。他在豐年拋出絲漆,收進穀物,待到荒年欠收又售出穀物,收進手工業產品,從中牟取巨額利潤。當時商人采用這種囤積居奇,掌握時機的經商方法,已較普遍。《戰國策·趙策三》載希寫對建信君說:“夫良商不與人爭買賣之價,而謹司時。時賤而買,雖貴已賤矣;時貴而賣,雖賤已貴矣。”這樣講究時機和囤積居奇,隻有在商品經濟比較發達,商人握有大本錢時,才有可能做到這一點。戰國時期,這樣的大商富賈,不斷出現,他們不惜一切地網羅大利,正如《墨子·貴義》所說:“商人之四方,市賈信徙,雖有關梁之難,盜賊之危,必為之。”
到了戰國晚期,投機商人更為活躍,呂不韋就是一個突出的事例。他原是個“家累千金”的“陽翟(今河南禹縣)大賈”,後把商業上的投機方法運用到政治上,認為做珠寶生意盈利隻有“百倍”而“立國家之主”可以盈利“無數”(《戰國策·秦策五》)。後來,呂不韋的政治投機居然成功,出任秦之相國,封為文信侯,並取得了“仲父”尊號,一度掌握秦國大權。金屬鑄幣的發展及其形式金屬鑄幣的產生,總是同商品生產的出現和發展相平行的,它的出現又起了促進商品經濟發展的作用,同時,在生產資料私有製出現的情況下,統治階級又利用貨幣通過不等價交換來剝削勞動人民。因此,戰國時期金屬鑄幣流通量的逐漸增大,標誌著商品貨幣關係的發展,又意味著農民、手工業者又受到一種新的剝削,即富商大賈通過商業交換的剝削和統治者通過發行鑄幣而進行的剝削。一種商品的價值,隻存通過另一種商品才能表現出來。在多數地方,後來這種一般等價物是固定在一些金屬上,這是因為金屬不易消損,容易保持。再進一步,便用金屬製成貨幣,最初的金屬貨幣是依靠本身的價值來交換其他商品的,但後來主要是起著價值符號作用,它本身的價值越來越不重要。因此,早期的金屬鑄幣通常出現逐漸減重的過程。我國最早的金屬鑄幣,具有實物用品的形狀,正說明它是脫胎於一般等價物。戰國時期的多數貨幣,還保留著這種特點。在整個戰國時代,由於各國之間的不統一,所以各國貨幣的形製、重量、單位也各不相同。這時所鑄造的貨幣,計有四種不同的形式:布幣——形狀象農具中的鑄,鎛、布音近,故鏟形幣又叫“布幣”。這種形式的銅幣,當是從鎛這種農具在商品交換的發展中轉化而來的。主要流行地區在三晉即魏、趙、韓三國。布幣又可分為不同形製,有尖足的、方足的、圓足的,基本形式還是鏟形。
近三十年來,先後在山西省的原平、祁縣、永濟、侯馬和內蒙的包頭等地發現過大量布幣和鑄造這種幣的模具。這種貨幣一般都有銘文,主要是當時的地名,目前發現已有幾十個地名出現在布幣上。除山西、內蒙外,在河北、河南,以至遼寧等一些地方都有出土。在南方楚國,今天的江蘇丹陽、浙江杭州等地也曾發現過,不過其與三晉的鏟形不同。這不僅表明三晉的布幣流通較廣,而且又可看出當時的商業貿易的發展盛況,貨幣已越出了國界。刀幣——也是從工具的刀轉化而來,主要是東方齊國的貨幣。齊國的刀幣形製較大,都是尖頭。目前發現的已有早至春秋中期的,但以戰國時代的“齊法化”刀幣最為常見。“法”有製造際準的意思,“化”即貨字簡體;“法化”即“法貨”,也就是標準貨幣。齊國刀幣從目前考古發現來看,其地不止一處,但這些不同地方鑄造的貨幣,卻都有統一的“齊法化”銘文。刀幣雖然主要是齊國的流通貨幣,但其影響不小。解放前後,曾多次在燕下都發現過成捆的刀幣。河北承德地區,也在一處地方發現過成捆刀幣放在甕內,計有四千五百多枚。但是燕國的刀幣形製較小,都是方頭和圓頭,而且銘文部有“明刀”1字樣,沒有齊國的那樣精致規整。另外,在原趙國故地也曾發現過刀幣,比較粗糙,形製較小,也都是方頭或圓頭。
圓錢——早期的都是圓形圓孔,後來的多作圓形方孔。圓錢可能是仿生產工具的紡輪或玉環和玉壁形,主要流行於秦、東周、西周地區,東周與西周的一般都鑄有“東周”、“西周”字樣。早期秦國的圓錢銘文多作“重一兩”、“十二銖”、“十三銖”、“十四銖”等字樣;晚期的多有“半兩”,“兩留”字樣,這種圓錢可能是秦惠文王二年“初行錢”以後,由各地官府鑄造的。隨著秦國的強盛,這種貨幣也影響到秦國勢力所及地區。例如四川巴縣就曾發現過這一使用過的圓錢。1960年在濟南市區出土的一甕古代貨幣中,除刀幣外,還有六百多枚鑄有銘文“賹”的圓錢,便是其證。
銅貝和塊形金板——楚國主要的兩種流行貨幣。銅貝又稱“蟻鼻錢”或“鬼臉錢”,這是從它的腹部平麵形狀而得名。其實,它是一種仿海貝形狀的銅鑄貨幣,是沿襲古代用貝作貨幣的習慣而來的,主要流行在楚國。1963年,在湖北孝感一處地方出土有四千多枚銅貝,重達二十一公斤多。塊形的金板,又稱“板金”,它由若幹小塊連在一起,每一小塊上都鈴印有方形或圓形印記。由於方印文多作“郢愛”,所以又稱“郢愛”。這種貨幣具有稱量貨幣的特點,使用時大概根據需要切下若幹,再用天平稱量支付。1979年在安徽壽縣發現一大塊最多的有二十二方。鈴印文字以“郢愛”為多,“陳1楊寬:《戰國史》第111頁說:“‘明刀’的‘明’字,原作‘od’或‘■’,當即‘匽’字之省,前人誤識為‘明’。燕國銅器銘之都自稱‘匽’或‘郾’,而不作‘燕’。燕國後來也行圓錢,方孔無郭的有‘匽四’、‘匽化’兩種;方孔有郭的有‘一化’一種,時代更晚”,說頗可取。愛”次之,“郢愛”少見,“覃金”僅一見。“郢”、“陳”都是地名,“爰”可能是一種重量單位。就是過去金文中的“郢”。“陳爰”是楚頃襄王所徙國都(今河南淮陽)所造:“■愛”可能是楚國占有今之山東郯城東北舊■國地所造;“覃金”可能是楚國所占之今山東郯城西南舊郯國地所造。這種方形金塊,大體重為當時一斤,合今二百五十克左右1。
貨幣的流通與高利貸的產主戰國時代的銅幣,已在民間廣泛流行。據《漢書·食貨誌上》李悝說,當時的粟價:一石三十錢,最低二十錢,最高達到九十錢。據《秦律》看來,禾價每石三十錢,菽、麥的價格要比禾賤。戰國初年農民的每年衣服費用是三百錢(《漢書·食貨誌上》);而《秦律》規定官府對官奴發放衣服費用,冬衣每一成年人一百十錢,夏衣五十五錢,計一百六十五錢,較農民低。至於比較富裕者的衣服當然費得多,據雲夢睡虎地四號墓出土木牘載,秦國的一個士兵曾向他母親索取五六百錢以備添置衣服。由於貨幣是當時主要的流通手段,所以當時就有了“長袖善舞,多錢善賈”(《韓非子·五蠹》)的俗諺。
當時的錢幣也已用作法律上的獎金、罰款或贖罪金,《秦律》把罰款叫做“貨布”,把贖“耐”、“黥”、“遷”等罪的錢叫做“贖耐”、“贖黥”、“贖遷”。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從戰國時起又開始以黃金作為一般等價物,當時使用的黃金,每斤以斤、鎰等重量來計算,也有以金為單位的。
與鑄造貨幣出現的同時,高利貸資本也活躍起來,開始侵蝕農村。當時的商人,一方麵對農民進行不等價的交換,盤剝農民,使農民“解凍而耕。暴(曝)背而耨,無積粟之實”,而商人“無把銚推耨之勞,而有積粟之實”(《戰國策·秦策四》)。另一方麵又趁農民窮困,兼放高利貸,盤剝農民。當時的放債的商人也有象孟嚐君田文那樣的貴族,他在封邑薛地大放高利貸,一次就收到“息錢十萬”(《史記·孟嚐君列傳》)。孟子分析當時的農民遇到荒年時,不僅連父母都養活不起,“又稱貸而益之”(《孟子·滕文公上》),迫使一家老小拋屍露骨幹山壑之中,說明當時有些農民甚至要靠告貸維持生活。高利貸的橫行,不但嚴重剝削貧困農民,而且造成了農民的大量流亡,即所謂“息愈多,急即以逃亡”(《史記·孟嚐君列傳》)。“質”“劑”的出現與“券”的應用《周禮·質人》說:“大市以質,小市以劑。”質,是一種較大的買賣用的較長的券:劑,是一種較小的買賣用的較短的券。質、劑本是買賣發生爭執或糾紛時,官府據以判斷的憑證,即所謂券“聽買賣以質劑”(《周禮·小宰》)。這時的高利貸放債,也普遍應用這種券。無論買賣用的質、劑或放債用的債券,一般都是用竹木製成,他們先把買賣的合同或借據寫在上麵,然後剖分為二,由買主或債權人執右券,賣主或債務人執左券。買主或債權人便可操右券來責成賣主或債務人履行義務,即所謂“操右券以責”(《史記·平原君列傳》)。債權人在討債和索取利息時便可命債務人前來“合券”1詳見安誌敏:《金板與■金(楚漢金幣及其相關問題)》;載《考古學報》1973年第2期。(同上)。這種債券或稱為傅別(符別)。傅,就是指合券;別,就是指個別的右券或左券。《管子·問篇》:“問邑之貧人債而食者幾何家?”“問人之貸粟米有別券者幾何家?”所謂別券,就是指左券而言,如果因債務問題發生爭執,當時官府就要根據傅別來判斷,這就是所謂“聽稱責(債)以傅別”(《周禮·大宰》)。券的普遍應用,也是商品貨幣關係發展與貨幣廣泛流通而產生的現象。
第五節先秦時代的手工業技術以上各節分別論述了秦以前各曆史時期手工業商業及貨幣的發展。現專就先秦時期手工業在技術方麵的成就,進行比較係統的論述。因為要說得係統些,難免有與上各節重複的地方。
紡織我國早期紡織物,主要是麻布和絲綢。從新石器時代起,已普遍剝取野生麻類纖維,用手搓或陶、石紡輪加撚,續接成線。原始的織造技術是從編席、結網發展而來,采用腰機編織成布,如陝縣廟底溝、華縣泉護村出土布痕每平方厘米有經線、緯線各十根左右。屬於浪清文化的浙江吳興錢山漾遺址中,發現用芒麻織成平紋的細麻布,比疏朗的粗麻布質量要好。周代麻的栽培與紡織已達相當水平。《左傳》成公九年引佚詩說:“雖有絲麻,無棄管蒯”,表明使用了多種紡織原料。陝西涇陽高家堡周初墓所出麻布有較緊密的組織。戰國時,封建生產關係建立,農民的個體經濟具有農業與家庭手工業相結合的特點,開始形成男耕女織的分工,紡織技術更加普及,所謂“一夫不耕,或受之饑,一女不織,或受之寒”。民間所生產和服用的主要是麻類織物,貴族和商人才穿著絲綢。
養蠶、繅絲和織絲以我國為最早,並且在相當長的時間內是唯一掌握這種技術的國家。在距今約五千年的餞山漾遺址中,發現了絹片和絲帶,經鑒定,蠶絲為家蠶所產,絹片經緯密度為每厘米48根。由於蠶絲堅韌,富有彈性,且是長纖維,利用這一特點,可使經線密而緯線疏。平紋織物用經線顯示畦紋,斜紋織物用作表麵浮線,提花織物用來顯花。殷代甲骨文有“係”、“絲”等象形字,不少青銅器包有絲織物殘片,經鑒定有用較高技術織成的菱形花紋的暗花綢即“締”或“文綺”。暗花綢的花紋是三上一下的斜紋組織,由經線顯花,需用十幾個不同的棱口和十餘片綜。因此,當時必定已有簡單的提花裝置。又,商代已有刺繡,寶雞西周前期■伯墓織物中的刺繡是采用辮子股繡的針法。《禹貢》、《詩經》、《左傳》多處提到蠶桑和絲,養蠶有蠶室和蠶架,絲織物有羅、紈、綺、縠、錦、繡多種。西周重器毛公鼎銘文有“■”字,郭沫若以為即“經”的初文,象《詩經·小雅·大東》“杼柚其空”,是指織機上卷經線和織物的這類機構。《考工記》記載染色分煮、凍、暴、染四道工序,“■人”專司“湅絲”,“湅帛”。“湅帛”是“以欄為灰,渥淳其帛,實諸澤器,**之以蜃”,即除漂白外,還要除去絲表麵所附絲膠,使更富光澤和柔軟(“欄”是楝木,“蜃”是蠣灰)。染料有礦物質和植物質兩種,加用殊砂染紅色、空青染綠色,靛藍染藍色,茜草染絳色等。染色方法有浸染和畫繢兩種。《豳風·七月》:“愛求柔桑”,說明周代陝西寶雞、岐山一帶氣候較今溫暖濕潤,適於種桑、飼蠶,絲織業較為發達。長沙出土的戰國絲織物有絹和錦,經線密度為每厘米80根,緯線密度每厘米44根,有朱條暗花、對龍、對鳳等複雜紋樣。
化工早在原始社會時期,人們已逐步積累了一些化學知識,掌握了某些化工技術。
火是人們最早利用的天然能源。自然界的可燃物通過化學變化釋放出熱能,給人以溫暖和光明,使原始人獲得熟食和免受野獸侵襲。距今約170萬年的元謀人已知用火,這是世界上迄今所知最早的用火遺跡之一。周口店北京猿人已知保存火種,在猿人居住的洞穴中有厚達6米的灰燼堆積。
從使用天然火到人工取火是人類的一大發明。摩擦生火是最早的取火方法,例如用木料互相摩擦或用燧石互擊並由易燃物引燃。這些人工取火的技術,是由木器、石器加工過程中摩擦生熱獲得啟示而產生的。《莊子·外物》:“木與木相摩則然”,《韓非子·五蠹》及其他古籍中也有“鑽燧取火”的記載。這類取火技術在近代仍為一些少數民族所使用,如黎族的鑽木法,苦聰族的鋸竹法等。人工取火使人們第一次支配了一種自然力,實現了機械能向熱能的轉化,從而大大增加了開發自然的能力。由於火的發明才使得許多重要發明如製陶、冶金的出現成為可能。
陶器的發明是人類第一次改變天然物的本來性質。它的發明是製作技術的一個重大突破。陶器既可用作生產工具(紡輪、陶刀、陶銼等),又可廣泛用作生活器具(儲存穀物的陶缸、陶罐、以及日常使用的鼎、■、豆等炊事用器、食具等)。《周書》說:“神農耕而作陶”,正表明陶器的發明和人們農業定居生活的需要以及從耕作、營造等活動中認識粘土的性能有著密切的關係。
最早的陶器可能是在編製容器上塗沫粘土,經晾幹,烘烤後而成,其後,逐步掌握了粘土成型及燒製等技術。早在仰韶時期,人們已能燒製灰陶和紅陶,又用礦物質繪製圖案,焙燒後成為彩陶(見圖1)。陶土經選取、曬幹、破碎、漚泡、揉製、存性等工序,成為具有良好塑性的泥料。所得陶器有“泥質陶”、“細泥陶”等類,質地遠較原始的粗陶為優。為加強泥料抗裂抗變形性能,在陶土中摻入砂粒,稱為“夾砂陶”。早期製坯用手工捏塑或用泥條盤築,仰韶時期已使用慢輪修整。燒製技術也從原始的堆燒發展到豎穴窯(火室直接位於窯室之下),或更先進的橫穴窯(火室與窯室分開),如西安半坡遺址所出這兩種窯都由火口、火室、火道、窯箄、窯室構成。龍山時期的製陶業有很大發展,廣泛采用快輪製坯,陶窯結構更為完善,據出土陶片測定,燒製溫度可達1000c。當焙燒後期,於高溫時將窯室頂部密封並使水份由項部滲入窯室,使窯內氧氣不足,成為還原性氣氛,則陶土中的氧化鐵還原為氧化亞鐵(feo),從而得到著名的黑陶。山東、河南等地所出厚僅1毫米的薄胎黑陶(蛋殼陶),標誌著該時期製陶業的高度技術水平。在龍山文化晚期還出現了以瓷土(高嶺土)為原料的自陶以及著釉技術。在此基礎上,商代中期已有原始瓷器,如鄭州二裏岡商代遺址所出這類器物,經用現代科學手段檢測,證實它們已具備瓷器的基本特征即用瓷土作胎,表麵著釉。但原料純度、燒結溫度均偏低,故稱作原始青瓷。近年來在甘肅靈台,陝西西安,河南安陽、洛陽,安徽屯溪,江蘇丹徒、吳縣等地的商、西周遺址中,都發現了這類原始瓷,燒成溫度高達1100—1200c,器表均施有石灰釉。春秋戰國時期的原始青甕續有發展,如浙江紹興戰國墓所出大批青釉器,質地致密,器形規整,多仿照青銅器的形製製作。它們是早期青瓷的先聲,對於瓷器在中國的獨特發展有著重大的意義。
釀酒是澱粉質發酵糖化酒化的過程,這一化工技術最初是由糧食儲存中的發酵現象得到啟示而產生的。用穀物釀酒有可能始於新石器時代晚期,到商代已較普及。商人飲酒之風甚盛,青銅和陶質的酒器種類繁多。《尚書·說命》記商王武丁和傅說的對話,其中提到:“若作酒醴,爾惟鞠蘖”,“蘖”即是製酒用的酵母。《禮記·月令》說:“仲冬乃命大酋,秫稻必齊,曲蘖必時,湛熾必浩,水泉必香,陶器必良,火齊必得,兼用六物,大酋兼之,無有差貨。”這段文字生動地敘述了釀酒過程的六個要素。曲蘖中的酵母菌是很**的微生物,如水中有雜質將影響菌類的作用,製酒時所用容器和溫度控製也很重要,所以說“水泉必香”,“陶器必良”,“火齊必得”。曲能使糖化和酒化結合起來同時進行,用曲釀酒是我國特有的釀酒技術,歐洲到十九世紀九十年代才從中國的酒曲中分離出毛黴,建立由澱粉發酵的酒精製作技術。
漆的使用也以我國為最早,漆是漆科木本植物漆樹的分泌物。漆汁中含有水份,稱為生漆,經日曬脫水後成為熟漆。漆液經化學變化能在器物表麵形成薄膜,具育保護和美化器物的作用。《韓非子·十過》說:“堯禪天下,虞舜受之,作為食器流漆墨其上。”近年來,遼寧、山西、江蘇等地都出上有新石器時代晚期的木胎漆器或在陶器上有漆繪,證明以上傳說是有根據的。莊子曾任漆園吏的官職。春秋戰國時期,漆器製作和漆繪技術有較大提高,湖北江陵、河南信陽等地戰國墓葬中所出大批精美的彩繪漆器即其代表作。秦漢以後,日常用具逐步由漆器代替了青銅器。
在生產實踐和日常生活中,人們逐步積累了各種物質的性能及其變化的知識,從而概括為對事物本原的某種樸素認識。《尚書·洪範》提出水、火、木、金、土為五行,《國語·齊語》:“以土與金木水火雜,以成百物”,說明戰國時期興起的五行學說,在初是由耕作、製陶、冶金、釀酒等物質交互作用與變化得到的樸素唯物主義觀點,如郭沫若所說:“稼稿作甘,是由酒釀得來金屬能給人以辛味”1。五行學說所反映的各種自然現象的相互對立與聯係,也具有樸素的辯證性質,如火能爍金,斧斤可以伐木,等等。這些對後世哲學思想、科學技術觀念以及醫學、煉丹術的發展,都有著深遠的影響。從這一意義上,可以認為,五行學說是我國古代物質理論的肇端,在化學發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建築遠古祖先曾“構木為巢”或在天然洞穴中居住。新石器時代在黃土高原已普遍建造半地穴式房屋,頂蓋用樹枝構築,屋內設火塘,沼澤地帶則有幹欄式建築。木結構的廣泛應用和框架式結構的高度發展是我國古代建築技術最突出的特點。殷代甲骨文已有“■”(高)、“■”(京)、“■”(亨),屋頂均為人字形,下有牆、柱,屋蓋可能用茅草鋪成(所謂“茅茨土階”)。《考工記》說商人“四阿重屋”,說明殷商已有四坡二層的複雜建築形式。河南偃師二裏頭早商遺址發現大型宮殿遺跡,鄭州商城宮殿夯土台基長80米,進深14.5米,柱礎用石料或銅質,建築物本身由木梁、柱、門窗和夯土牆構成,用立柱、橫梁組成骨架,全部重量由柱子承接,傳到地西,牆體不承重而隻起隔斷的作用。自商周到清代三千多年間,我國建築技術基本是朝著這個方向發展的。無論哪種木結構,構件主要用榫卯接合。這種榫卯結1郭沫若:《中國古代社會研究》,第143頁,科學出版讓,1960年。構,早在浙江河姆渡遺址的幹欄式建築中已經采用有方形、圓形的榫,長方形、圓形的卯,有的構件上既有凹榫,又有卯眼。長沙戰國墓葬中,棺槨方木榫卯有插榫、銀錠、齒形三種形式,說明這種建築結構乃是我們先人的獨立創造。
古代建築的宏大規模和技術進步,突出表現於城市的建築和規劃。傳說鯀已築城,近年河南登封王城崗和山西夏縣東下馮都發現了年代相當於夏朝的城堡遺跡,均由夯土築成。鄭州商城夯土牆現存高度有四米,最高達9米,基底寬6米,夯層厚8—10公分。據勘探,整個城牆長七公裏,略成方形,均版築而成。洛陽周代都邑呈不規則方形,南北長3300米,北牆長近3000米,主要建築物在中部偏南,和《考工記》“方九裏”,“王宮居中”的記述相符。戰國城邑方圓千丈,戶以萬計,如齊國臨淄有七萬戶,分內、外城;燕國的燕下都也分內、外城,東西長8300米,南北長4000米,主要建築物安排在城的中軸線上,成為主次分明,左右對稱的完整建築群,城內還有陵墓區、手工業作坊區等。
1978年,河北平山中山王墓出土金銀錯兆城圖銅版,長94厘米,寬48厘米,為中山王、後陵墓群的總體設計規劃平麵圖,約按三百分之一的比例繪製。
建築材料的發展對建築工程有重要的意義。西周已用瓦,如召陳村遺址的三座房屋周圍都有瓦片堆積,有板瓦、筒瓦等,西安客省莊遺址還出土有屋脊用的人字瓦。春秋以後,瓦的使用更為普遍。秦國還有青銅鑄造的“全杠”,作為梁柱結點和裝飾之用。
水利原始社會末期,我國已出現防洪工程。傳說共工氏“壅防百川,墮高堙庳”,1“鯀障洪水”2,就是把高處的泥土、石塊搬下,在離河一定距離的低處,修築土石堤埂,擋住洪水的漫延。後來大禹發現這種辦法在許多地區行不通,於是他“因水以為師”,3把治水方法由“壅”改為“疏”。他“決江疏河,通之四瀆,致之於海,大小相受,百川順流,各歸其所。然後人民得去高險,處平土”。1這種疏導辦法,比共工氏和鯀采用的壅防法前進了一步,由消極防洪改為積極治河,經過疏浚的河道,排水能力增加,防洪的效果也好多了。2龍山文化時期已出現了城市防洪、排澇工程。1980年,在河南淮陽縣城東南四公裏的平糧台發現了一處古城遺址。城牆南門道下發掘出三條陶製排水管道,成倒置品字形鋪設。陶管分粗、細兩端,細端扣入粗端,粗端直徑0.27—0.32米,細端直徑0.23—0.26米,每節長0.35—0.45米不等。這座古城從防洪的城廓到排澇的地下管道,組成了一套完善的水利工程體係。
1《國語·周語下》。
2《國語·魯語上》。
3《淮南子·原道訓》。
1陸賈:《新語·道基》。
2《中國水利史槁》編寫組:《中國水利史稿》上冊,第41頁,水利電力出版社1979年版。河南省登封縣告城鎮1980年發掘出一處戰國時期的古城,距今約有二千三百多年。當時為了解決城市供水問題,從山的北邊引來河水,通過埋設在地下的陶製輸水管道輸入城市。輸水管道過山的一段,埋設在鑿成的岩石壕溝內。陶管每節長0.59—0.61米,兩端粗細不一,大口套小口,節節相扣,粗端直徑0.17—0.18米,細端直徑0.13—0.14米。管道中間每隔一段有一個三通管,支管口伸出地麵,上邊用特製的帶孔的蓋罩住,也有用卵石壓住的,以調節水壓。還有一處為四通管,一個支管口內有木板插式閘門槽,可以用木板閘門止水。口下有一大陶缸,水直接流入缸內。兩條管道的聯接處設有閥門坑。整個工程形成了一套完善的自來水設備,其設計是非常巧妙的。3在殷墟卜辭中,有用於灌溉的水利工程“畎”、“澮”等字;有引水灌田和築堤防水以工商都的記錄。如:“丁己卜,殼貞:黍田年魯?貞:z保黍年?z弗保黍年?”(《乙》七七八一)。此辭的“年魯”即年成嘉善之義。“z”即後世之“<”字,即“畎”、“甽”,田畝中之溝洫也。又如:“戊午卜,爭貞:水其福■(茲)邑?七月。”(《乙》三一六二)。此辭卜“水”而日“福茲邑”,可見不會是洪水泛濫之“水”,而應是可以造福於人之“水”,在當時的曆史條件下,隻能解釋為灌溉農田以保證年成豐收之“水’。殷人不僅“作洠1暗間保引水灌溉,而且還築堤作圩以防水患,保護居邑與農田2反怯小胺繳獺敝辭:“曰卯貞:今日令方商?”(《碎》二三○)。“辛卯貞:於今月令方商,”(《人》二三六三),“丁已卜,貞:“王令7繳蹋俊保ā都住菲叨七)。“方商”,就是築堤防水以衛商都。①水利事業經過商和西周的17梗到春秋戰國時期出現了一個規模空前的17埂u飧鍪逼諦私u乃利工程大致可分為灌溉16撕印5譚勒餿類4笮凸喔裙こ痰男藿ㄊ加詿嗬錟,到戰國最為興3主要工程有芍陂17乃十二渠6冀堰189渠等、黚r />
芍陂是古代的大型蓄水灌溉工程(今稱水庫),位於安徽省壽縣安豐城南,又叫安豐塘,是公元前六世紀末由楚國令尹孫叔敖主持修築的。芍陂的設計很巧妙。它恰當地利用當地東、南、西三麵較高而北麵低窪的地形特點修築,“陂有五門,吐納川流”。2陂周約百裏,灌田近萬頃,民得其利。漳水十二渠是大型農田灌溉渠道,由魏國郵令西門豹主持修建。各渠設有調節水量的水門,酈道元說是“一源分為十二流,皆懸水門”1。
都江堰是舉世聞名的大型灌溉工程,在四川省灌縣。是秦昭王(公元前306一前251年)時蜀守李冰主持修建的。整個工程由分水魚嘴、寶瓶口、飛沙堰三個部分組成,有灌溉、防洪的作用。都江堰修成後,使成都平原大約三百萬畝良田得到灌溉,成了“水旱從人”,“沃野千裏”2的天府之國。兩千多年來,經曆代勞動人民的精心維護,至今仍發揮著重要作用。
鄭國渠是公元前246年由韓國的水工鄭國為秦國設計開鑿的。他“鑿涇3賀維周:《從考古發掘探索遠古水利工程》,載《中國水利》,1981年第十期。1溫少峰、袁庭棟著:《殷墟卜辭研究——科學技術篇》第206頁,四川省社會科學出版讓1983年版。2《水經·肥水注》。
1《水經·濁章水注》。
2《華陽國誌·蜀誌》。
水自中山西邸瓠口為渠,並北由山東注洛三百餘裏溉澤鹵之地四萬餘頃,收皆畝一鍾”。渠成,“關中為沃野,無凶年”。3春秋戰國時期,魏在黃河以南的滎陽,楚在漢水、雲夢,吳在江、淮、太湖,齊在山東淄,濟等地都開挖了運河。其中以邗溝和鴻溝規模較大。公元前486年,吳國為了北上爭霸,便在邗地(今江蘇揚州東南)築城,並向北開運河,經射陽湖至末口(今江蘇灌南縣北)與淮河相通,成為邗溝。魏惠王(公元前369—前318年在位)為稱霸中原,加強與宋(國都在今河南商丘市)、鄭(國都在今河南新鄭)、陳(國都在今河南淮陽)、蔡(國都在今安徽鳳台)等的聯係,從河南滎陽開運河引黃河水向東南流,與淮河水係溝通,形成鴻溝。
堤防至遲西周已出現。《國語·周語上》說:“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川壅而潰,傷人必多。”可見西周堤防已有一定規模。春秋戰國時期,堤防已很普遍,甚至造成“壅防百川,各以自利”的局麵1。秦統一六國以後,才“決通川防,夷去險阻”2,結束了這種混亂局麵。
在水利工程理論方麵,《管子·度地》論述了堤防設計、施工、保護等技術問題,提出防的橫斷麵形狀要“大其下,小其上”,成梯形。這樣不致於產生滑坡。堤防施工的季節要在“春三月,天地幹燥山川涸落故事已,新事未起”的時候,農閑時節,天氣幹燥,土地含水量比較適宜,此時施工質量好,枯水季節,可取河灘上築堤,可以起到疏浚河床的作用。堤防修成後,還要“樹以荊棘,以固其地,雜之以柏楊,以備決水”。對水流的各種特性也有所認識,認為“水之性,以高走下則疾,至於漂石;而下向高,即流而不行”。對指出渠首工程位置要選擇在上遊水位高的地方,這樣才能“高其上,領瓴之”。為了保證渠水暢通無阻,必須保證渠道有合適的坡降,即“尺有十分之,三裏滿四十九者,水可走也”。這個坡降相當於千分之一。
關於有壓管流的水性,《管子·度地》也有論述:“水之性,行至曲必留退,滿則後推前。地下則平行,地高即控。”又描述了渠道水流行進中的兩種破壞性水力現象:“杜曲則搗毀。杜曲激則躍,躍則倚,倚則環,環則中,中則涵,涵則塞,塞則移,移則控,控則水妄行。”
采礦我國的采礦業始自舊石器時代,由最初無意識拾取石頭逐漸發展到選取和挖掘石料。新石器時代中期,在華北和華南都出現了采石場。山西省懷仁縣鵝毛口采石遺址年有許多三迭紀侵入的煌斑岩牆、岩床和凝灰岩層,這些岩石質地堅韌,經開采、加工製作成各種石器1。廣東南海縣西樵山采石場有堅硬致密的霏細岩,在脈岩穀坡上留下了從原生地層中開采石料後形成的七個洞穴,反映了比較熟練的開采技術。在未使用金屬工具的條件下,石器製作者利用岩石熱脹冷縮的特性,點燃柴草,將脈岩表麵烘烤至灼熱,然後3《史記·河渠書》。
1《漢書·溝洫誌》。
2《史記·秦始皇本紀》。
1賈蘭坡、龍玉柱:《山西懷仁鵝毛口石器製造場遺址》,載《考古學報》1973年第二期。潑水使之驟冷以加劇崩裂,再用工具沿裂縫撬下石塊。長期開采的結果,造成了這些洞穴。現在洞穴裏還保存有大量的灰燼、炭屑、脈岩鱗片、燒石以及洞壁上的火燒、剝離痕跡。從地層裏開采原料是人類製作工具史上一大進步。2距今四千多年的甘肅齊家文化和有些地區的龍山文化中,發現多件紅銅製成的小件器物。3河南偃師二裏頭早商遺址,出土了我國較早的青銅文物。比二裏頭稍晚的二裏崗中商遺址,出土了比二裏頭更多更大的青銅器,說明商代的早、中期,銅、錫、鉛礦的開采已有一定規模。
在殷商卜辭中有“丹”字,甲骨文作■。《說文》雲:“丹,巴越之赤石也,■象采丹井,·象丹形”。可見丹字正是掘礦井采礦石的象形表意字,應是礦字之初文。另一卜辭有:“壬子卜,斫氐,■啟(■),隻(獲)?”氐與底通,《釋名》“地,底也”。“斫氐”即斫地。■為古疾字異體,其義為亟速,謂斫地速啟,則有所收獲也。此辭乃記開礦之事。“斫氐”又可解釋為在山岩之下開礦。因此,這條卜辭的大意是:在這裏的岩下斫掘,可以很快打開坑道,取得礦物嗎?1西周已有管理采礦業的政府機構。《周禮·地官》載:“■(古礦字)
人掌金玉錫石之地而為之厲禁以守之,若以時取之,則物其地圖而授之。”西周的礦業種類大致有陶土、金屬礦產、玉石及其他石料。《禮記·曲禮下》說:“天子之六工,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獸工、草工,典製六材。”六工之中,前麵三種跟礦業緊密相連。
西周的坑采技術,以湖北大冶銅綠山大岩陰山七號礦體發掘的古礦井遺址最為典型。這裏發掘出來的群井,一個采區就有22個。這些群井大體上都是方井,淨斷麵為45x45平方厘米或60x60平方厘米。支護形式為間隔支護,距離為40—60厚米,井框木為帶榫的套接方式,榫口一律鑿成方形。井框外,四壁先背一層竹席,竹席內間格敷有直徑4—5厘米的木枝條。盲井與豎井的支護方式相同。群井的井深一般為20—30米左右。平巷的斷麵形狀、尺寸及支架結構形式與豎井相同,統屬脈內沿脈巷道,隨礦體的走向而變化,常常與數個豎井相連通。總之,這個時期的井巷開鑿還屬於初級階段,井小、巷短,井多、巷少。豎井與平巷規格劃一,支架均為樣接,間隔式支護。巷道斷麵狹小,人在裏麵工作隻能爬行或蹲坐。這樣,勞動效率自然不高,生產能力和開采規模都小,井巷服務時間短。主要挖掘工具是銅锛,其他工具則是木製的。除了大冶銅綠山外,內蒙古昭盟林西縣大井古銅礦遺址,也是西周時期的。這裏井深隻有七八米至十七八米,不如銅綠山的井深,這是才從露采轉向坑采的反映,屬於坑采的初級階段。
到春秋戰國時期,坑采技術有了很大的發展。銅綠山古礦井在春秋時期已成功地使用了豎井、斜井、平巷聯合開拓,初步形成了地下開采係統。斜井的出現,在坑采技術上是一大進步。因為斜井的掘進施工和支護技術都是難度較大的。當時斜井的傾角由25°至70°不等,因地而異。斜井的作用不僅可以沿礦體傾斜延深采挖富礦,節省工程,而且還有探礦的作用。平巷2黃慰文等四人:《廣東海南縣西樵山遺址的複查》,載《考古》1979年第四期。3甘肅博物館,《甘肅武威皇娘娘台遺址發掘報告》,載《考古學報》1960年第二期。1溫少峰、袁庭棟著:《殷墟卜辭研究——科學技術篇》第353—354頁,四川省社會科學出版社1983年版。
的支護方式比西周時期有了明顯的進步,不再采用有底梁的框架,使平巷支護區別於豎井。平巷的淨斷麵由西周的45x45平方厘米擴大到80xl00平方厘米,淨斷麵幾乎增大了三倍。豎井斷麵出現了矩形,這比正方形斷商的並筒進步。矩形井筒的有效斷麵利用率高,能抵抗較大的側向壓力。豎井雖然仍以群井的方式布設,但最大井深已達到64米,比西周時增長了一倍,延深到潛水麵以下8—10米。典型的開采工具是大銅斧,每個重3.5公斤。其餘的工具則是木槌、木鍬、木鏟、船形木鬥、木瓢、竹簍、竹籃等。船形木鬥近似元寶形,全長35.2厘米,寬14厘米、高7厘米,它是淘洗礦石的工具,類似今天的淘金鬥。這時已運用了重力選礦法,以此來鑒定礦石品位的高低,確定井巷的開掘方向。照明用於竹篾片燃點。
戰國時期普遍使用鐵工具,采掘和支護技術都較春秋時期有進步,基本上擺脫了亂采亂挖的局麵。以銅綠山仙人座一號礦體第24勘探線的古礦井為例,它的開采係統已相當完整,開挖豎井到一定深度,便向兩邊掘進中段平巷,在中斷巷道的中部或一端,下掘盲井直達采礦場。豎井斷麵雖多為方形,但支護很講究,采用經過精細加工的方木(或圓木)密集式垛盤支護,框木以方木(斷麵為10x20平方厘米)為主,接頭為單平麵親口接■,架設起來穩固持久,可以同現代的木結構井架相媲美。井筒深度一般為50—60米,井底掘出有3米深的水窩,類似現代的井底水倉。有幾個比較大的豎井延深到潛水麵以下28—30米。由原始地貌推算,井深足有80—98米。豎井斷麵比春秋時期的大。豎井是交通孔道,把礦石和地下水提出地麵,把井巷支護送到井下,都要經過豎井。提運工具是轆轤、大繩和木鉤。深的豎井,又分成幾段,即掘一段豎井,挖一段平巷。每個平巷都裝有轆轤,這樣逐級提升運送,接力完成。豎井與巷道連通的地方,修築“馬頭門”,四角的立柱很粗大,三方用木板(或細木棍)封閉,一方與巷道連通。
此時的斜井(斜巷)別具一格,呈階梯式向下延伸,就象是由“淺井”
和“短巷”銜接而成。這種斜井,適用於次生富集帶的探礦和采礦,還可以作為中段平巷的聯絡道,斜井支護采用鴨嘴與親口混合結構建築。巷道底部敷設地梁,地梁兩端砍出台階狀的榫口,榫上立兩根上端帶杈的立柱,樹權上以鴨嘴結構架設橫梁。在緊貼橫梁之下的兩杈之間,以親口結構嵌入內撐木。這樣,就由五大件組成一節鴨嘴與親口混合結構的方框支架(完全棚子)。這種方框支架,兩節或三節為一級,沿礦層傾斜向下延伸。在橫梁上麵,有排列整齊的細木根或圓木,上麵再鋪一層大小不一、排列雜亂的木板,這樣就構成了頂棚。斜巷兩側立柱外,以細木棍或木板作背板,背板外麵還堵有一層藤條編織的席,封閉嚴實。這樣能使空氣自然對流。坑內濁氣、熱氣沿著斜巷頂部外溢;冷的比較新鮮的空氣從斜巷底部流入,直到工作麵。在古代沒有抽風設備的情況下,斜巷的設計是很適用的。采礦使用的工具有鐵斧、四棱鐵鑽、鐵錘、鐵耙、六角形鐵鋤、凹字形鐵口鋤、木槌等。鐵礦的開采與銅礦大致相同,河北省興隆縣曾發現戰國的古鐵礦坑。1冶金1楊文衡:《我國古代采礦技術史(坑采)》,載《中國古代史論叢》,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二輯。
金屬的冶煉、加工和金屬工具的使用,是人類從蒙昧到文明的轉折點。
後來組成華夏族的炎黃、東夷和苗蠻等族都有關於冶金的遠古傳說,甘肅東鄉出土有距約今四千七百年的青銅刀。迄今所知資料表明,中國的冶金技術是中華民族的獨立創造,而不是從西方、北方傳入的。
冶銅術的興起是在新石器時代晚期的龍山文化時期。古代文獻有不少關於禹鑄九鼎的傳說,從近年來考古發掘看,夏代已能熔鑄青銅。居住在今河南濮陽的昆吾族,就是以製陶、鑄銅著稱的一個部落。把鑄銅和製陶聯係在一起,表明冶銅術確是在製陶技術發展的基礎上興起的。陶窯的修築、使用、燃料(木炭)的製備,燃燒技術的改進以及對陶土性能的認識,都為銅的冶煉和鑄造作了準備。河南登封、山西夏縣等處出上銅容器殘片和銅鏃,表明夏代已進入青銅時代。
河南偃師二裏頭出土的早商青銅器有銅鏃、銅鑿、銅鈴等小件工具與器物,並且有銅爵數件,說明當時青銅冶鑄技術已具一定水平。
商代中期,青銅鑄造技術進一步發展,以鄭州二裏崗為代表,已有爵、斝、鼎、盉等成組禮器。1974年鄭州張寨出土的方鼎兩件,一重62.25公斤,另一重84.25公斤,已是相當大型的銅鑄件,經檢驗為鉛青銅鑄成,含鉛17%,錫3.6%,熔銅設備是用內外塗抹草拌泥的大口陶尊和陶缸。
盤庚遷殷後,以安陽殷墟為中心,鑄銅技術臻於鼎盛。瑰麗壯偉的司母戊大鼎是典型代表。它重達87.5公斤,是上古最重的青銅鑄件,投入銅料在千斤以上。能夠成功地熔鑄這樣的大型器物,說明殷代手工業生產具有較大規模。
出土和傳世的殷商青銅器數以萬計,主要是禮、樂、兵、車四大類。這些精巧的青銅製品,具有根高的曆史的、學術的、藝術的價值,在國際上享有盛譽。古代希臘多用失蠟法製作藝術鑄件。經過認真細致的考察,在現已鑒定的商和西周銅器中,並未發現使用失蠟法的確證,就是湖南寧鄉出土的著名的四羊尊也是用陶範鑄造的。從單範到雙麵範又發展到用多件範、芯組合成複合鑄範,進而采用分鑄法,這是陶範鑄造從低級到高級的發展序列。有些商周青銅器之所以能獲得複雜的形狀,關鍵在使用了分鑄法,或先鑄器身再在器上合範鑄出附件(如器把、獸頭等),或先鑄好附件,再鑲嵌在陶範內與器身一起鑄作成器,工藝構思十分巧妙。
冶鑄業是商代最重要的手工業部門,近年來遼寧喀左、江西清江等地都發現了商代青銅器。在這個基礎上。西周青銅鑄造又有所發展,王室、各諸侯國以至貴族都擁有鑄造作坊,出土銅器的地點比商代更加廣泛,如甘肅淩源、江蘇丹徒、安徽屯溪等處均有發現,數量上也遠超過前代。
西周前期銅器形製多直接繼承殷商風格,其後有較明顯的改變,花紋趨於簡易、流暢,器壁漸成輕巧,具有質樸、實用的特點。到了春秋時期,特別是春秋中葉以後,由於生產力的進一步發展,封建製開始取代奴隸製,表現於青銅冶鑄技術也有重大的變化,即從原先較為單一的範鑄技術轉變為綜合運用渾鑄、鑄接、失蠟法、鑄焊(錫焊、銅焊),紅銅鑲嵌、錯金銀等多種金屬技術的新工藝係統,代表性產品有曾侯乙大型編鍾群和青銅尊、盤等。就製作方式來說,先鑄附件後鑄器身的分鑄形式有很大發展,成為主流。這種方法利於分工合作,因而有較高的生產率,器件的結合也較為牢固,是適合於社會生產的要求的。同時,在器形、紋飾方麵有不少新的變化,突破了殷商西周的傳統格局,如新鄭彝器就突出地表現了這種特點,到戰國時期更發展了印模、疊鑄等批量生產技術,不少器物壁薄輕巧,質樸無華,更為實用。隨著生產發展和經驗積累,這一時期有關青銅冶鑄的文獻紀述明顯增多。《考工記》除記載“攻金之工”六種及其具體分工以外,又詳述編鍾部位名稱、尺度比例、熔鑄銅器時的火色變化和“六齊”合金配比。後者被譽為世界最早見於文字記載的合金配製法則,實物檢驗表明,這一法則是具有科學性和客觀實在性的。又如《荀子·強國篇》以“刑範正、金錫美、工冶巧、火齊得”為獲得優質鑄件的四大工藝要素;《呂氏春秋·別類篇》提出“金柔錫柔,合二柔以為剛”的觀點,都是人們通過長期實踐對青銅冶鑄技術具有規律性認識的反映。
在冶銅術高度發達的基礎上,冶鐵術逐步在冶銅業內部產生了。河北槁城商代中期鐵刃銅鉞的出土,是近年來考古發掘和冶金史的重大發現。經有關單位反複鑒定,證實鐵刃是用含鎳較多的天然的隕鐵經加熱鍛打成形後,嵌在陶範內,和銅鉞本體在澆注時鑄接在一起的。它說明,我國至遲在公元前十三四世紀就已發現和使用了天然鐵。詩《秦風》:“駟■孔阜”,《逸周書·王會解》:“玄鉞”,郭沫若曾釋為“鐵”和鐵質(鐵刃)武器。將這些文獻記載和實物相印證,對探索冶鐵術在我國的發生、發展有重要的意義。
從目前考古發掘所得實物資料看,最早的鐵器出自甘肅、湖南、江蘇等地,年代為春秋晚期。湖南長沙出有鋼劍。江蘇程橋春秋晚期墓葬出土的鐵條和鐵塊,經檢驗,鐵條由塊煉鐵鍛打成形,鐵塊是白口鐵鑄成的。這說明熟鐵和生鐵在我國大體上出現於同一曆史時期。歐洲在公元十四世紀才使用生鐵,在這以前,冶鐵業主要地以塊煉鐵為原料,鋼是由塊煉鐵滲碳獲得的。而我國冶鐵技術則從一開始就有著自己的發展特點。生鐵的早期出現與廣泛應用,是我國冶鐵術的重大成就,影響極為深遠。
春秋晚期的鐵器多是小件的刀、錐、臿、削等工具、農具。到了戰同時期,隨著生產關係的變革,冶鐵業迅速發展起來。《管子·地數篇》載出銅之山四百六十七、出鐵之山三千六百零九,可見人們對鐵礦資源的重視和了解程度。管仲相齊時“官山海”,已對鐵的開采、生產實行管理,臨淄東周冶鐵遺址麵積達十數萬平方米。戰國中期以後,鐵器的使用已遍及當時的七國疆域,農具有犁、鋤、臿、鏟、鐮,手工工具有斧、鑿、錐、削等。鐵器取代銅、石、木、蚌器成為主要的生產工具,標誌著社會生產力有了劃時代的發展,也是戰國經濟繁榮、出現百家爭鳴的興盛局麵的物質基礎。
戰國已嫻熟地使用鑄鐵柔化技術,將脆硬的白口鑄鐵坯件,經高溫退火成為黑心韌性鑄鐵,例如洛陽鐵鏟、長沙鐵臿等,經檢驗是以鐵素體和珠光體為基體,石墨作團絮狀析出,質量比白口鐵和灰口鐵都要好。石家莊兩件戰國鐵斧都經過脫碳處理,表層成為鋼的組織,內部仍為萊氏體,保留著生鐵的組織。歐洲十八世紀才有韌性鑄鐵,黑心韌性鑄鐵在十九世紀於美國試製成功。我國韌性鑄鐵的生產比歐美要早二千多年,這是鑄鐵生產工具能在戰國廣泛使用的一個關鍵,對社會的貢獻是十分巨大的。
隨著生產規模的擴大和對鐵器需要量的增長,戰國已用鐵範大批鑄作農具、手工工具和車具。1953年河北興隆出土的燕國鐵範八十七件,其中有斧、鑿、鐮、鋤等類,有一範可同時鑄兩件的,還使用了即在現代也不能輕易得到成功的金屬型芯鐵芯,技術水平之高實為驚人。此外,戰國已用銅範鑄造布幣,開後代用銅範、鐵範鑄幣之先聲。
戰國時期頻繁的軍事行動,促進了煉鋼技術的發展。塊煉鐵滲碳製鋼是這一時期鋼鐵技術的另一項重大成就。對河北易縣燕下都遺址所出鐵兵器進行的檢驗,證實戟、劍等武器是用塊煉鐵經滲碳後鍛打而成,有的還在高溫下淬火,得到很硬的馬氏體,是目前所知我國最早的淬火鋼劍。過去,一般都認為戰國煉鐵技術以楚國和吳越地區為最先進(如蘇秦所說“楚之鐵劍利”1以及傳統中的幹將莫邪等),燕下都鋼劍、鋼戟的發現,證明煉鋼術在北方地區,也有較高水平。
鐵工具的廣泛使用也使戰國青銅器出現新的麵貌,輝縣趙固墓等處出土的水陸攻戰銅鑒等器物,花紋刻劃極為精細,不是鋼鐵工具很難辦到。這個時期的錯金銀器鎏金器件也比春秋時期大為增多。另一方麵,很多戰國銅器壁薄、素麵,表現了鑄銅技術的提高,並進一步向商品生產方向發展,產品有銅鏡等。
除中原地區外,各邊遠地區和少數民族居住區域,受商周青銅文化影響,冶銅術也有不同程度的發展,並且具有各自的地方特點。例如雲南劍川海門口氏族部落的冶銅業已較為發達,銅器有斧、刀、鑿、魚鉤、鈉和裝飾品。四川地區在殷周時期,冶銅術也有一定水平,如新繁水觀音以及忠縣出土的銅器所示,其後發展成有高度成就的巴蜀青銅文化。北方草原地區所用青銅器如方銎斧、有翼鏃和矛等,均與殷周銅器有類似之處,這些地區常出土石製鑄範。在殷周奴隸製發達期間,江蘇、安徽的湖熟文化正處於原始社會末期,但在中原文化帶動下,已能鑄造和中原相同類型的銅刀、銅鏃、魚鉤等。這些都證明中華民族青銅文化的統一性也促成了統一的鐵器文化的早期形成。
交通、運輸工具古代陸上交通用的主要工具是車,創始於原始社會時期。《淮南子》載:黃帝時代人們因“見飛蓬轉而知為車”1。這種說法似乎不大符合技術發明的規律。車的發明過程較可能是由徒手搬運重物發展至用圓木棍墊在下麵拖拉重物,從而導致車輪和車的發明。最初的車輪是由一塊整木製成,稱為“輇”,以後逐漸發展成有輻條的輪子。從河南安陽孝民屯、大司空村等處發掘的車馬坑看,有輻條的輪子至遲在商代就已發明(見圖一)。車馬同坑,說明已用馬力挽車。車的形製為雙輪、獨轅,上有車輿(車箱),並配有銅■、軛和當盧、鈴等馬具。周代的車製與商代相類似,但又進了一步。尤其是戰車發展很快。據《史記》所載,在公元前十一世紀牧野之戰中,周武王的大軍就有“戎車三百乘,虎賁三千人,甲士四萬五千人”2。《考工記》記載了周代兵車、田車、乘卒等多種車製,並對各種車輛的車輪、車轅、車輿製造材料、尺寸大小及製造工藝做了詳細記述,例如車輛如何裝配才能結實,車輪直徑應當多大,才能使馬拉省力等等都有詳細介紹。其中特別強調車輪要造得盡可能地圓,以使輪子與地麵的接觸盡可能地小(“微重”),1《史記·範睢蔡澤列傳》。
1《淮南子·說山訓》。
2《史記·周本紀》。
從而使車子走得快(“戚速”)。3原始的水上交通工具是桴和舟。桴即竹筏或木筏,是由幾根粗竹或樹幹捆紮而成;舟即獨木舟,是用火和石斧把大圓本挖成凹形而造成。所謂“刳木為舟,剡木為楫”,即是指此而言。獨木舟在浙、閩、江、蜀等省曾多次出上,有尖頭尖尾的,有方頭方尾或敞尾的。雖然所出上的最早年代為春秋時期,但陶製的船型物在新石器時代的遺址中則多有發現。浙江河姆渡、錢山漾等處新石器時代的遺址中均發現有木槳,說明早在五至七千年前就已有舟楫的發明。商代甲骨文中已有舟字,寫作“■”,形狀象一隻由多塊木板聯接而成的木板船。由獨木舟發展成木板船,是造船技術的一大進步。西周以後船舶技術發展很快,開始出現“並舟”。通常是兩舟相並,稱為“舫”,亦稱“方舟”。《爾雅》說:“天子造舟,諸侯維舟,大夫方舟,士特舟,庶人乘泭。”1這裏說的是周代製度。“造舟”是由多條船並聯而成,猶如水上浮橋,較為安穩,僅由天子乘坐:“維舟”是由四條船相並而成,由諸侯乘坐:“特舟”是單舟:“泭”同桴,即筏。至春秋戰國時期,船舶已用於水戰。吳、越、楚、齊四國都有強大的水師,擁有各種類型的戰船。據《越絕書》載,吳國的戰船有大翼、小翼、突冒、樓船、橋舡等數種,“大翼者當陵軍(陸軍)之重車,小翼者當陵軍之輕車,突冒者當陵軍之衝車,樓船者當陵軍之行樓車,橋舡者當陵軍之輕足驃騎也”2。吳國還有大型的戰艦——艅艎,是王侯指揮水戰時乘坐的。河南汲縣出土的戰國銅鑒上,繪有一組水陸攻戰圖。其中xx層者為樓船,下層眾多水手奮力劃槳,上層立有戰士多人,或彎弓射箭,或持盾揮戈,生動逼真。
機械尖劈、杠杆、輪軸是古代的幾種簡單機械。這些機械的特點是能以小力做大功,可以提高勞動效率,因而用途十分廣泛。
尖劈的發明最早。石器時代的人們就知道,越尖的石塊越鋒刊,石刃的夾角越小,割刮食物時就越省力。進入商周時期以後,更用青銅或鐵製成各種尖劈狀的工具和兵器,如鋤、鏟、鐮、斧、鏃、劍、刀、矛等等,這些工具和兵器的創製,增強了人類改造自然的能力,促進了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杠杆的出現也十分早。當原始人用木棍撬起或抬起重物時,杠杆知識就開始積累了。傳說神農氏“斫木為耜,揉木為耒”,耒耜的使用,即是杠杆知識的應用。更為普遍亦更為典型的杠杆機械是桔槔和衡器。
桔槔是一種提挈重物或向深井打水的機械。《莊子》中記有顏淵的話:“子獨不見桔槔者乎?引之則俯,舍之則仰”1。又載子貢的話:“有械於此,一日浸百畦,用力甚寡而見功多鑿木為機,後重前輕,挈水若抽,數如泆湯,其名為槔”2。桔槔的形製是在井旁或渠邊的高柱上,橫支一根長木,長木前端用長繩懸一空小桶,後端捆紮一重物(如石塊)。將前端繩3《考工記·輪人》。
1《爾雅·釋水》。
2《越絕書》逸文。
1《莊子·天運》。
2《莊子·天地》。
索往下一拉,水桶就可打水;然後把手放鬆,由於後重前輕,水桶便被提上來了。這種機械要比完全靠人力提水,輕易得多,因而得到廣泛的應用。近代農村中,仍有采用桔槔打水的,墨家還用桔槔來高舉烽火,所謂“其事急者,引而上下之”。
衡器是稱量物體重量的器具,發明較早。傳說帝舜時代就有了。《尚書·舜典》載:“協時月正日,同律度量衡。”衡器有等臂秤(天平)和不等臂秤兩種。1954年長沙左家公山出土的戰國木衡是等臂秤1,而傳為安徽壽縣出土的戰國時期的“王”銅衡,則可能是不等臂秤2。衡器所據的原理是兩邊力矩相等而達平衡的杠杆原理。對於等臂秤(天平),權(法碼)的重量與物的重量相等;對於不等臂秤,重物與重臂(重物至支點的距離)之乘積等於權(秤鉈)與力臂(權至支點的距離)之乘積。墨家學派曾闡述了不等臂秤的工作原理,墨家把重臂叫做“本”,把力臂叫做“標”,權的重量比物的重量輕,對此,墨家指出,若要這種秤“相衡”的話,必須“本短標長”3,可見墨家已知杠杆原理:重x本=權x標。這比古希臘阿基米德於公元前三世紀發現杠杆原理要早一個多世紀。
此外,有關滑輪、輪軸等杠杆機械的利用,先秦古籍中亦有所記載。據說公輸般曾建議季康子造轉動機關安葬其母,這轉動機關可能就是轆轤;《墨子》“備高臨”也提到當時有一種連弩之車,曾用轆轤引弦張弩。《墨經》中還記載了以斜麵配合滑輪或輪軸來起重的實驗情形。在大冶銅綠山古礦冶遺址中,也發現用轆轤提升礦石的遺跡。
1戰國等臂木衡,見《全國基建工程中出土文物圖錄》。
2戰國不等臂秤“王”銅衡。見《文物》1979年第4期第74頁,劉樂瑞文。3《墨子·經說下》。
第三章交通、道路、都會第一節由新石器時期的遺址分布推測交通的起源和當時道路的雛形交通起源於生產和交換我國交通的形成和發展,遠古之時已肇其端倪。追溯其淵源所在,當始於原始社會。石器時期文化遺址的分布及其間相互的聯係,就可以作為說明。我國原始社會文化遺址,近年迭有發現。其分布的地區極為廣泛,東起黑水白山之間,西迄塔裏木河上源,北自陰山之北,南至海南島的南端,莫不有其蹤跡,而黃河流域和東海之濱,更顯得稠密。其間新石器時期的文化遺址又遠較舊石器時期為繁多,顯示出人口的增加和社會的發展。
當前,原始社會文化遺址的探索工作正在方興未艾之際,新的發現仍時有所聞。不過就現有的基礎,尚可略事論述。舊石器時期的人以采集為主,隨遇而安,也可能有一定的居處,卻難以說就不再在外彷徨遊蕩。新石器時期的人顯然有所進步。雖不免還有賴於采集,實際上已經能夠從事生產。既能從事生產,就可能形成定居生涯。這就對於居住地址有所選擇。從現在已經發現的其時遺址分布情況看來,顯示出當時的人對於地理環境的適應和善於利用的情況。人的生活是離不開水的。當時尚未知掘井,故居住地址就多近於水邊澤畔。除了近水之外,尚有其他必備的條件和注意的事項。正是由於能夠充分利用地理環境,故其居住地址的使用時期也比較長久。
新石器時期的人不僅能從事生產,而且也有了交換。甘肅洮河流域一些新石器時期遺址和墓葬中曾經發現過玉片和玉瑗1。洮河流域並非產玉的地方,這些玉片和玉瑗顯然是從他處運來的。不論其來自何方,殆都是經過長途跋涉、輾轉負販才能運來。可見當時不僅有了交通,而且路程也許相當懸遠。一些遺址的所在地就已經顯示出當時的人對於交通的條件也有所注意。當時的人選擇居住地址,如前所說,是離不開水的。這除了生活飲用之外,便利的交通也應是其中不能不加以考慮的因素。一葦之航遠較翻山越嶺為容易,河流沿岸遺址較為繁多,就是具體的說明。這裏不妨先以渭水流域為證。渭水流經隴山東西,隴山以東,沿流平原廣袤,尚無若何阻遏;隴山以西,由於地處高原,間雜有山嶽,艱於往來,故遺址的分布多沿渭水。渭水發源於渭源縣,渭源以東為隴西和武山兩縣2,丹東為甘穀和天水兩縣1,其間遺址絡繹不絕。天水以東,即為隴山,越隴山而下,由寶雞市直至渭水入黃河處,遺址陸續相望,未稍減色2。無庸多所解釋,遠在新石器時期,沿渭水上下的東西交通大道,已經初步形成。
正是由於了解到交通的重要性,新石器時期的人對於居住地址也往往遷就於交通的條件。如前所說,那時的人多喜居住於河流附近,就是這樣的道1安特生:《甘肅考古記》。
2甘肅省文物管理委員會:《甘肅渭河上遊渭源隴西武山三縣考古調查》,刊《考古通訊》1958年第7期。
1甘肅省文物管理委員會:《渭河上遊天水、甘穀兩縣考古調查簡報》,刊《考古通訊》1958年第5期。2石興邦:《陝西渭水流域新石器時期的仰韶文化》所附《陝西渭水流域仰韶文化遺址分布圖》,刊《人文雜誌》1957年第2期。
理。還更有甚者,乃是居住於兩條河流交會的地方。甘肅永靖縣蓮花台新石器時期的遺址,正在大夏河和黃河交會之處3,而河南南召縣新石器時期的遺址也在黃鴨河和白河交會之處4。就是到現在,兩河交會的地方仍然是交通便利的所在。這其間的規律遠在新石器時期已為人們所發現了。
然而,河穀水澤之畔,可資作為居住地址還是有一定的限度的。人口逐漸繁殖增多,河穀水澤之畔就容納不下。河南浚縣大賚店、枋頭村等瀕於淇水沿岸的地方,現在共有十五個村落,卻已發現了十一處新石器時期遺址5,其稠密的程度幾與現代柏埒。而河南安陽洹河側畔一個十五裏長的地段裏,竟已發現了十九處新石器時期遺址6。遺址與遺址之間的距離尚不足一裏,就是在現在也不是所有的地方都能如此。那時已經有了農業,卻還不知道施肥,無由克服地力漸減的自然規律,因而也難於在一地長期居住下去,必須選擇新地另行遷居。因而,雖非河穀水澤之畔也就有了更多的居住地區。現在已經發現的新石器時期的遺址,遍布於全國各處,不僅平原地區遺址相當繁多,就是丘陵山地也不乏其蹤跡,就是由於這樣的緣故。
沿渭水伸延的長西古道路居住地區既已擴大,交換的範圍就相應廣泛,交通道路也就難免隨之延長,而且逐漸趨於形成較為主要的交通道路。黃河流域以仰韶文化和龍山文化分布的地區最為廣大。主要交通道路也較為明顯可見。前麵曾經說過,渭水沿流由於新石器時期遺址的絡繹不絕,顯示出其地交通的發達,這裏所說的遺址主要就是仰韶文化的遺址。後來龍山文化向西發展,由渭水入黃河處直至隴山之下,皆有分布,幾乎原來仰韶文化的舊地都成了龍山文化的新居。這就說明了這條東西大道並不因居人文化的不同而有所興廢。還應該指出,就在這段道路上,東部和西部卻不相同。東段在渭水之南,西段在渭水之北。這顯示出東段和西段地形的差異。直到現在隴海鐵路也還因著這樣的成規。可見遠在新石器時期,人們已經掌握這裏的自然演變的規律。
這條沿渭水的道路,並不僅以渭水為限。渭水入於黃河,黃河東流,這條道路也因之而向東發展,經過現在的洛陽而至於鄭州附近。現在鄭州以東,遺址少有發現。這不能說當時這裏沒有居人,而是後來黃河不斷的泛濫,地麵堆積日厚,遺址波埋愈深,尚未為人所發現。鄭州以東本為濟水流經的地區,濟水是一條古水道,新石器時期當和黃河、渭水同時存在。濟水下遊直至東海之濱乃是龍山文化最為發達的地區,由今東阿、平陰等處,經濟南、淄博各地,而至於東海之濱,可以顯示出是曾經有過一條主要的交通道路的1。也可以說,由東海之濱可以西至渭水源頭。渭水發源於鳥鼠山,這條道路卻並非就止於鳥鼠山。鳥鼠山西為洮河流域,再西為湟水流域。這裏是齊家文化和馬家窯文化發達的地區。馬家窯文化和齊家文化不僅向西發展,就3見1956年《文物參考資料》第10期《文物工作報導·甘肅省臨夏永靖文物普查情況》條。4見1955年《文物參考資料》第3期《文物工作報導·河南南台縣史莊鄉發現古代遺址》條。5周到:《河南浚縣的新石器時期遺址》,刊《考古通訊》1957年第1期。6梁思永:《龍山文化——中國文明的史前期之一》(刊《考古學報》1954年第7期)。1這條道路所經過的各地遺址,皆據有關的考古刊物和文獻,由於篇幅有限,恕不一一注明出處。下文有關的遺址亦同。
是渭水上遊也時有其蹤跡,特別是齊家文化更東至秦安天水等處。因而這樣一條東西大道是會由渭水沿流向西通到湟水流域的。
黃河中下遊的三條南北古道路根據這樣的道理,在黃河中下遊,還可能有三條主要的交通道路。而這三條道路既富有仰韶文化遺址,龍山文化遺址也非少數。遺址絡繹不絕,宛然如線,不能謂非道路所經過。太行山東,今京廣鐵路沿線各地,如石家莊、邢台、邯鄲、安陽、新鄉諸市及永年、磁縣、湯陰、淇縣,就兼有仰韶和龍山文化遺址,而其北的曲陽亦有仰韶文化遺址,其南的汲縣又有龍山文化遺址。若與今北京市西南其他古文化遺址相聯係,謂非一條南北交通道路,恐難說得下去。
太行山西的汾水流域亦是如此。今太原市為山西省會,乃一方交通樞紐。其地就曾發現過仰韶文化和龍山文化的遺址。沿汾水而下,臨汾市和洪洞、襄汾諸縣也皆有發現。論其稠密程度似不如太行山東邢台、邯鄲諸市間,然汾水並非細流,較之太行山東平原曠野,當更易利用從事交通運輸。所可異者,汾水下遊之南為涑水流域,涑水沿流的遺址似較汾水中下遊為更多。以現在交通來說,這都是同蒲鐵路南段經過的地方。若非當時也是一條主要交通道路,如何能這樣古今巧合?
經過現在陝西延安、黃陵等縣市,可能在當時也是一條南北通行的大道。因為在宜君、洛川、富縣、甘泉,以及延安之北的安塞、子長、延川、清澗、綏德、米脂以至於榆林、府穀等縣皆有遺址的發現。這和現在的道路也是吻合的。黃陵、宜君以南,山嶺重疊,使由西安至延安的鐵路也不得改道由其東繞行,然銅川和耀縣新石器時期遺址的發現,卻可以證明當時的道路是曾經越過這樣的山地的。
淮水以南的古交通這樣的情況也見於長江和淮水,而淮水沿流較之長江更為明顯。也許長江過於浩淼,不如淮水的較易於利用。就在黃河和長江之間,也並非沒有交通可言。長江的支流以漢水為最大。漢水也和其他河流一樣,新石器時期的人也不是不設法利用的。漢水支流的白河和黃河支流的伊水,相距最近,而這兩條支流側畔的遺址也都有相當的數目,隻要越過其間的山地,兩方麵的交通也還是有可能的。
值得注意的乃是長江流域和珠江流域的交通。珠江雖不如長江的浩淼,卻也源遠流長。其西江遠來的雲貴高原,那裏的山巒起伏,迄今猶感交通困難,何況數千年前的新石器時期?不過在南嶺的兩側,尚可依稀略見其間的關係。長江支流的湘江和贛江皆自南嶺流下,而西江支流的漓水和北江的一些支流也皆發源於南嶺山下。這些河流的近旁都有相當數目的新石器時期的遺址。其上源有的相距並不很遠,舍舟越嶺還是有一定的條件的。
這裏所說的隻是由現在已發現的新石器時期的遺址推測當時的交通道路。主要的依據是其間絡繹不絕的遺址。既然絡繹不絕就易於擴大交換的關係,因而形成了交通道路。可能當時的交通道路不隻就是這幾條,隻是都不是有相當遠的距離,就不必一一論述了。
第二節夏、商、周三代的都邑及其間的交通道路古文獻所反映的傳說時代的交通在有關遠古的文獻中,也有若幹交通道路的記載。《史記·五帝本紀》說黃帝,“披山通道,未常寧居。東至於海,登丸山,及岱宗。西至於空桐,登雞頭。南至於江,登熊、湘。北至葷粥,合符釜山,而邑於涿鹿之阿”。據三家注的解釋,則丸山當在今山東昌樂縣西南。岱宗即泰山,在今山東泰安縣北。空桐山,一說當在今甘肅肅州市東南,一說即雞頭山,當在今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縣西。熊山當在今陝西商縣西。湘山當在今湖南益陽市。釜山當在今河北懷來縣。涿鹿當在今河北涿鹿縣。根據這樣的解釋,黃帝的行蹤殆將遍於全國。惟所至之地相距皆甚懸遠,不審果遵何途而後能夠到達。其後虞舜也曾遠巡,據說“南巡狩,崩於蒼梧之野,葬於江南九疑,是為零陵”。漢時於今廣東、廣西兩省間置蒼梧郡,於今湖南、廣西兩省間置零陵郡,而九疑山即在零陵郡的東南。郡雖置於漢時,郡名當有所承受,當與虞舜所至之地有關。如果虞舜果曾出巡,而且到過這些地方,則其渡江之後,當出於湘水一途。這和傳說中所說的湘山上娥皇、女英二妃故事相符合,或不至有若何參差。然取何道南渡長江?自來史家皆無所說,恐終難得其真象。後來到了夏禹,據《史記·夏本紀》所載,禹居外治水,十三年過家門不敢入,遂得“開九州,通九道,陂九澤,度九山”。其所取得的成就應該說是相當巨大的。所通的九道何在?《夏本紀》於此下輯錄了《尚書·禹貢篇》的全文,可見九道就在其中。《禹貢》一篇誠備載各州的貢道,其詳密程度,超邁前世。然這一篇文字實出於戰國人士之手,隻是托名夏禹,其實並無若何關係。這種見解已為現代多數學者所公認,無煩在此多事贅述。然禹之治水確是得到世人稱道,並非史家妄說。由於治水,禹也確實到過許多地方。《詩·大雅·文王有聲》篇說:“豐水東注,維禹之績”,是禹之治水曾經到過豐水流域。《尚書》言禹娶塗山1,《左傳》言禹會諸侯於塗山2,《夏本紀》言禹東巡狩至於會稽,皆可以說是一代盛事。但禹果由何途而至於這些地方,仍是難解之謎。舊說塗山在今安徽壽縣,會稽在今浙江紹興布,皆距中原絕遠。近人或有對塗山和會稽所在,不以舊說為是1,其間的道路更是難說了。交通道路也可由曆來的戰爭過程中得知若幹梗概。曆史上曾經發生過無數次的戰爭,爭戰雙方進軍退軍都需要有一定的道路,才不至於貽誤戰機。古史質樸,往往未能備載。即今有所記載,其確地亦難於實指。黃帝曾與炎帝戰於阪泉之野,也與蚩尤戰於涿鹿之野。黃帝曾邑於涿鹿,而阪泉乃在涿鹿的附近。是炎帝、蚩尤皆遠來尋釁,致起幹戈。據《帝王世紀》所說,則炎帝初都於陳,後徙魯”。《皇覽》多記先代塚墓;據其所說,則蚩尤塚當在今山東東平縣。古人塚墓多近於所居之地。如所言果確,則蚩尤亦當和炎帝相仿佛,其所居地皆距涿鹿、阪泉遠甚,行軍道路出自何途,似尚難於確定。
在遠古許多戰爭中,湯之放巢應為一次大戰。商湯與夏桀戰於鳴條之野,1《尚書·皋陶謨》。
2《左傳》哀公七年。
1錢穆:《西周地理考》,刊《燕京學報》第10期。
夏師敗績,湯遂從之,又戰於三■,而後放之於南巢。這是見於《尚書·湯誓》和《仲虺之誥》的記載。在鳴條戰前,湯軍升自陑。據《偽孔傳》的解釋,陑在河曲之南,而桀都於安邑,是湯軍渡河北征。鳴條在安邑之西,桀既都於安邑,故其戰地得在安邑附近。三■在今山東定陶。南巢,《偽孔傳》僅說是地名,而未有確處。後人以春秋地名解釋,謂在今安徽巢縣。如所說果確,則這次戰爭實為奇跡。湯時居毫。毫地所在說者不一,要以在今山東曹縣南者為是。即令此說尚有未審,總是在大河之南,自安邑視之,更當在其東南。湯伐桀是由毫西北行,渡過黃河,戰於安邑的鳴條。桀軍既敗,反向東逃,逃至距毫不遠的三■,由三■再至南巢,又須經過毫的附近,這樣的爭戰過程,殆有戾於常理。當時太行尚非通途,不審夏桀何能越此東逃?或謂鳴條在今河南長垣縣西南。其地距毫與三■皆非甚遠,似較安邑之說為長,然由三■至南巢的道路,卻還有待於稽考。
三代遷都與交通道路的關係夏、商、周三代皆曾頻繁遷都。遷都大計自非輕而易舉,往來道路當在審議之中。這樣的道路似較帝王遊幸巡狩和戰爭進步易於探尋。這裏就從夏都說起。夏的建立始於禹。據說,禹受禪,都平陽,或都安邑,或都晉陽1。也有說在陽城2和陽翟的3。平陽在今山西臨汾市西。安邑在今山西夏縣西北。晉陽可能就在今山西舊解虞縣西北4;或以在今山西太原市西,那是不可能的。因為直到春秋時,晉國才驅逐所謂戎狄等遊牧部族,取得汾水中遊的土地,夏禹之時如何能以其地為都?其後,啟居於黃台之丘,在現在河南鄭州市和密縣之間5。此事見於《穆天子傳》。《穆天子傳》雖近於小說家言,然亦不能謂其毫無故實。春秋時人謂夏啟有鈞台之享。鈞台在陽翟,陽翟本為禹都,亦黃台之丘的近郊,不能以出自《穆天子傳》而見絀也。太康和最後的桀居於斟尋6,在今河南鞏縣西南。或謂桀曾都於安邑7,然西周時人謂“伊、洛竭而夏亡”1,安邑固與伊、洛二水無涉。戰國時,吳起對魏武侯論夏桀之居,謂“羊腸在其北”2。羊腸在今山西晉城縣,若桀居在安邑,就不能用羊腸說夏都。其後相居帝丘3,又居斟灌4。帝丘在今河南濮陽縣西南5。又其後,帝杼居原,又遷居於老丘6。源在今河南濟源縣西1《詩·唐風·鄭譜疏》。
2《漢書·地理誌·注》,臣瓚引《世本》及《汲郡故》。
3《漢書·地理誌》:“穎川郡,陽翟,夏禹國”。
4《史記》卷四十四《魏世家·正義》引《括地誌》:“晉陽故城今名晉城,在蒲州虞鄉縣西三十五裏。”5丁山:《由三代都邑論其民族文化》,刊《曆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五本第一分冊。6《水經·巨洋水注》及《漢書·地理誌》,注引《竹書紀年》。
7《尚書·湯誓·偽孔傳》。
1《國語·周語》伯陽父所說。
2《史記》卷六五,《吳起傳》。
3《左傳》僖公三十一年。
4《水經·巨洋水注》引《竹書紀年》。
5《漢書·地理誌》。
6《太平禦覽》卷八二《皇王部》引《紀年》。
北,老丘則在今河南舊陳留縣。再後,胤甲則居於西河。當在今山西省西南部黃河側畔。據說,崤山有帝皋的陵墓7。古人陵墓與居處相距不遠,崤山正近於山西省西南部的黃河。胤甲後兩傳為帝皋。帝皋及其父孔甲未見遷都事,當因胤甲之舊,以西河為都。或以西河在今河南濮陽縣西。古代黃河曾流經今濮陽縣西,春秋戰國時東土之人多稱那裏的黃河為西河。然戰國時亦有人稱今山西西南部的黃河為西河8。夏人以西河相稱,僅見於胤甲的都城。如上所說,帝相居帝丘,帝丘即在今濮陽縣。如帝相時說西河,當指當地的西河而言。胤甲遷都是在帝杼居原後君丘之後,這已遠離今濮陽縣西的西河,如何還能稱那裏的黃河為西河?夏人累次遷都,除帝相而外,皆在帝丘之西。以帝相一時的都城,即肯定夏代前後皆以相當今濮陽縣西的黃河為西河,那是難以與當時的實際相符合的。
商代也曾頻繁遷都。從商的先王契至湯就已經遷徙過八次。所遷的都城有蕃、砥石、商、商丘、相土的東都和邶,而湯的都城則在毫1。蕃在今山東滕縣境。砥石據說在今河北寧晉、隆堯兩縣間2。商與商丘當是一地,前後不隻一次遷此,故名稱亦少有差異。其地當在今河南商丘縣。相土的東都據說是在泰山之下,邶則在今河南湯陰縣南。泰山之下相當廣闊,相土的東都究在何處,殊不易確定。以砥石置於寧晉、隆堯之間,亦隻是根據文獻考證的結果,因而有人就不以為然。古史渺茫,也隻能暫作懸案。
自湯之後,至於盤庚的遷殷,其間尚有五次遷徙。所遷之地為囂、相、耿、庇、奄3。囂或作隞,在今河南滎陽縣東北。相在今河南內黃縣南。庇在今山東舊魚台縣。奄則在今山東曲阜縣。這四處所在今地,學者間尚無若何爭論。耿之所在似略有歧義。舊說耿在漢時河東皮氏縣耿鄉,皮氏縣為今山西河津縣。此說不實,已成定論4。耿或作邢,因而別有兩說:其一謂在晉廣平郡襄國縣,也就是現在河北邢台市。這是據《左傳》僖公二十四年的邢、茅、昨、祭為說。其一謂在晉河內平皋縣,也就是現在河南溫縣東北。這是據《左傳》宜公六年的邢丘為說。邢丘距當時黃河甚近,故有“圮於耿”之說。至於邢國,則距黃河較遠,黃河雖泛濫成災,實不易使邢國的城池圮毀。祖乙所都當不能遠在其地。
周人也曾一再遷都。周人的曆史可以遠溯到後稷。這也和商的遠祖為契一樣,是相當悠久的。後稷居於邰1。邰在今陝西武功縣。其後周人輾轉於所謂戎狄之間。至公劉始居於豳2。豳的故地約有數處,在今陝西旬邑和彬7《左傳》僖公三十二年。
8《太平禦覽》卷八二《皇王部》引《紀年》。
1王國維:《觀堂集林》卷十二《說自契至於成湯八遷》。
2丁山:《由三代都邑論其民族文化》。
3《尚書·盤庚篇》:“不常厥邑,於今五邦。”《釋文》引馬融說:“五邦,謂商丘、毫、囂、相、耿也。”疏引鄭玄說:“湯自商徒毫,數商、毫、囂、相、耿為五。”案:盤庚所遷,不當計入。《太平禦覽》卷八三《皇王部》引《紀年》:“仲丁自毫遷於囂。河亶甲自囂遷於相,帝開甲居庇,南庚更自庇遷於奄。”其於祖乙,僅引《紀年》說:“祖乙勝即位,是為中宗”,而未及其遷都事。按:《書序傳》,“祖乙圮於耿”。是祖乙亦曾遷都。合計為五。其說較諸家為勝。
4《觀堂集林》卷十二《說耿》。
1《史記》卷四《周本紀》。
2《詩·大雅·公劉》毛《傳》。
縣。這顯示其居地仍在動蕩不安之中。接著又相繼遷於周原3、程4和豐、鎬。再後,又曾一度遷於犬丘5。幽王於驪山覆敗之後,平王更東遷於雒邑,是為東周。周原在今陝西扶風、歧山兩縣間。程在今陝西鹹陽市東北。豐在今陝西戶縣東。鎬在今西安市西南。犬丘在今陝西興平縣東南。雒邑則在今河南洛陽市。
夏、商的交通關於夏、商、周三代都城的所在地,學者間尚有不同的意見。這裏所提到的也隻是一般的說法。就是這樣一般的說法,也可以說明這一時期交通的輪廓。可以說,各王朝的都城之間都應有交通道路以相聯係,不然所謂遷都也將是不可能的。
夏人在今山西西南部的都城,有平陽、晉陽和安邑三地。這是由涑水流域北至汾水中遊的一條道路。前文論彩陶文化時就曾經提到過這條道路,可見它是有由來的。胤甲居西河,其後帝皋亦因故居,未曾遷徙。此西河如前所說,當在今山西西南部,晉、陝兩省間。再北為龍門山地,夏人都城不會舍平原而趨於丘陵之間。夏後皋之墓在崤山,則西河與崤山是有道路可以相通的。這樣的道路不是由晉、陝兩省間渡過黃河,並沿河東下,就是越中條山南行。尤其是越中條山一道,夏初當早已形成。如前所說,太康與桀皆曾都於斟尋,而斟尋就在洛水下遊。周人亦稱自洛汭延於伊汭,為有夏之居1。周人且稱唐叔所封地2和虞仲所封地皆為夏虛3。唐叔所封在汾水下遊,虞仲所封在今山西平陸縣4。這幾處夏人故虛迄至周初尚為人所稱道,可知其當年的盛況。其間有交通道路是不容置疑的。
夏人的建國固以這幾處夏虛為基礎,然夏人卻是向東發展的。帝相的東遷帝丘和斟灌,正是具體的表現。在此以前,帝啟就曾居於黃台之丘。由伊洛二水間東行,經黃台之丘而達於帝丘和斟灌,正顯示出當時黃河以南交通大道的所在。後來東進受挫,帝杼遷都於原,猶不忘情於東土。其再遷於老丘,而老丘正在由黃台之丘東去帝丘的途中。當時的形勢是顯而易見的。商人的建都不離黃河下遊,或在河南,或在河北。其間交通道路也是相當具體和清晰的。湯居於亳,亳在今山東曹縣南,這是無可非議的。相土之東都在泰山之下,這是商人都城東遷最遠之地。其實在相上以前,契就曾經遷都到蕃5。蕃在今山東滕縣境,乃在泰山之南。由亳至泰山之下,如要經過蕃,是不免稍稍繞道的。然繼其先王已創的基業總比新修道路為容易。湯3《詩·大雅·緜》篇。
4《周書·大匡解》。
5《漢書》卷二八《地理誌》。
1《史記》卷四《周本紀》。
2《左傳》定公四年。
3《史記》卷三一《吳太伯世家》。
4《漢書》卷二八《地理誌》。
5《水經·渭水注》:“渭水又東逕巒都城北。故蕃邑,殷契之所居。《世本》曰:‘契居蕃’。闞駰曰:‘蕃在鄭西’。然則今巒城是矣。”按:商人建都無在崤山以西者,鄭西之巒城,必非契都,王國維《說契自至於成湯八遷》以《漢誌》魯國蕃縣當之,誠是。
以後,商人又在庇、奄兩地相繼建都,而這兩地又皆在由亳經過蕃而至於泰山之下的大道上。可知這條道路不僅已經形成,而且沿用了相當長久的時期。亳在濟水之南,湯時夏人雖已不再東進,然在東土卻仍有相當基礎。所謂韋、顧、昆吾,就都是夏人的與國。《詩·商頌·長發》:“韋、顧既伐,昆吾、夏桀”,即指此而言。韋在今滑縣東南,顧在今山東鄄城東北。昆吾也就是原來的帝丘。韋就在夏時由伊洛之間至帝丘的道路上。顧於斟灌偏於東南,蓋由昆吾直東可以至顧。由毫至顧,越過濟水即可達到。雖相距並非很遠,卻可使黃河以南的東西道和濟水以南的東西道路相聯係。
契之後,昭明曾遷於砥石1。如前所說,砥石在今河北寧晉、隆堯間。
如所說果確,則其地應在大陸澤之北。昭明是由蕃遷往砥石的。蕃與砥石之間應有一條道路。道路何在?已難實指。然砥石之南,溯黃河而上,交通也不是不可能的。就在湯始居亳之前,相土曾於邶。盤庚遷殷之前,河亶甲又居於相。邶、相兩地分峙於黃河的兩側,距河濱又皆甚近,對於水上交通的利用並非不可能的。祖乙圮於耿,為商代的巨變。河患的劇烈使商人不能不為之遷都。可是商人的遷都卻還未能遠離黃河,黃河水上的交通應是其中的一個誘因。史稱商紂之時,“厚賦斂以實鹿台之錢,而盈巨橋之粟,益收狗馬奇物,充仞宮室。益廣沙丘苑台,多取野獸飛鳥置其中”2。又說:“紂時稍大其邑,南距朝歌,北據邯鄲及沙丘,皆為離宮別館”1。鹿台在朝歌。朝歌在今河南淇縣東北。沙丘在今河北平鄉縣東北。邯鄲當即今河北邯鄲市。這些地方都是黃河流經的地區。巨橋為倉名,在钜鹿水上,距沙丘當不甚遠。據說當地有漕粟2。漕運是怎麽來的?這無疑是要假道黃河了。
西周交通的發展和道路的修整周人的興起及其向東發展,使當時的交通呈現係統化和網絡化。周人始建都於歧下,和殷人爭衡,實施翦商大業。其都城也步步東進,由周原東至程,更至於豐鎬。豐鎬雖建為都城,周人並未忘情於周原。周原與豐鎬間的大道,實為周人本土的主要道路。周武王東征,由盟津渡過黃河,直抵朝歌,與殷紂戰於牧野。盟津即孟津,在今河南洛陽市北。武王滅殷歸來,營周居於雒邑,縱馬於華山之陽,放牛於桃林之虛3。雒邑即今洛陽市,華山在今陝西華陰縣南,桃林在今河南靈寶縣。這條道路從那時起,直到現在還繼續沿用,其間也不免有若幹變化,總的趨向仍然沒有根本的改變。
作為周人統治地區的東西交通幹線,由周原經豐鎬至於雒邑的道隻是其間的一段。由雒邑往東,還繼續伸延。周公於殷人既滅之後,東向殘奄。奄為殷人與國,為周人東方次於殷人的大敵,不能不用兵征討。奄既被殘,周人因以其地建立魯國。與魯國並建的為齊國。齊、魯兩國拱衛東土,使殷人餘孽不能再事反抗。當時的東西交通幹線,最東就通到齊、魯兩國。這條道路和商人以亳為中心的東向交通路線不盡相同。春秋初年,周王使凡伯聘於1《書·正義》引《世本》。
2《史記》卷三《殷本紀》。
1《史記》卷三《殷本紀·正義》引《竹書紀年》。
2《史記》卷三《殷本紀·集解》引許慎說。
3《史記》卷四《周本紀》。
魯,戎伐凡怕於楚丘1。楚丘在今山東城武縣西南。凡伯聘魯,力戎所伐,正顯示這條道路是要經過楚丘的。楚丘近湯所居之毫,是周時的道路仍有個別段落是因殷人之舊的。
由雒邑經盟津至朝歌是武王滅紂的舊路。紂滅之後,其故土為衛國的封地。衛國之北,尚有邢國。邢國和凡、蔣等國皆為周公之胤2,也是一個重要的封國。邢國故地在今河北邢台市。邢國在朝歌至邯鄲這一地區之北,似已出寧殷紂的京畿之外。如以砥石在今寧晉、隆堯之間,則邢國所封還未出於商人遷都的地區之外。何況殷紂的沙丘又在邢國故他的東北。這條道路似仍因殷人之舊。邢國以北未聞有所建置,這條道路可能暫止於邢國。
對於夏人的故土,尤其是唐叔所封的夏虛也未少有疏忽。唐叔所封在汾水下遊,汾、涑之間。與唐叔同封尚有其他封國,其最北的封國當為霍國。霍國與管、蔡、魯、衛等國同為文王之子所封3。其地在今山西霍縣,亦即在霍太山之南。周初循汾、涑北行的道路可能即止於此。或謂唐叔所封乃在今太原市。唐叔所封實不能遠至今太原市,其證甚多,無須在此一一縷述。唐叔既封於夏虛,夏虛何能亦遠在今太原市?這條道路的南端,如前所說,一由河曲渡河,東至於崤山;一越中條山,渡河南行。然自周人建製,則由豐鎬東行,渡河之處已移至渭水入黃河處之北。春秋時,秦、晉兩國曾經頻繁戰爭,其渡河的地方就在這裏。晉侯使呂相絕秦,所說的“入我河曲,伐我涑川,俘我王官,翦我羈馬,我是以有河曲之戰,東道之不通,則是康公絕我好也”1,就指這條道路而言。王官在今山西臨猗縣南,羈馬在今山西永濟縣南,涑川即涑水,固皆在這條道路上。
殷商之時,曾經對於“居國南鄉”的荊楚進行過征討。《詩·商頌·殷武》所說的“撻彼殷武,奮伐荊楚,罙入其阻,衷荊之旅”,即指此而言。鄭玄釋殷人南征,乃是逾方城之阨。方城之阨在今河南方城縣,曾長期為南北交通大道經行之地。殷人南征為高宗時事。其時殷人已久居於相當於今河南安陽之殷,由其都城南征可能要經過方城,惟不見史冊記載,殆近於想當然之辭。周人克殷之後,對於各方皆大加經營。雒邑的營建為一時少有的重大設施,對於南方各地也具有一定的控製作用。不過這在文獻記載上似尚未能見到具體的證明。直至東周初年才略顯出一些端倪。驪山之役,幽王為犬戎所誅殺,諸侯乃即申侯而共立故幽王太子宜臼,是為平王2。申侯應即宣王時受封的申伯。申伯所封在謝,並因謝人為之建城修廟。其地在今河南南陽。《詩·大雅·崧高》一篇,就是專詠申伯受封之詩。詩中一則說:“亹亹申伯,王纉之事,於邑於謝,南國是式”;再則說:“往近王舅,南土是保”;而且還說:“申怕番番,既入於謝,徒禦嘽嘽。周邦鹹喜,戎有良翰”。這顯然是要申伯擔負控製南國的任務,所謂“南國是式”,“南土是保”,就是這樣的意思。申國地位既是如此重要,當然就具有一定的國力,它可以為平王立國的交柱。申國位於雒邑的南方,相距又不很遠,其間往來無須假借他途。隻是途中崇山峻嶺,互相隔絕,僅方城一途可以通過。這就可以證1《左傳》隱公七年。
23《左傳》僖公二十四年。
1《左傳》成公十三年。
2《史記》卷四《周本紀》。
明這是當時由雒邑通往南服的道路。
其實遠在申伯封謝以前,周人對江漢之間就已有所經營。《詩·國風》以周召二南開篇。《詩序》解釋南的意義,謂“言化自北而南”。鄭箋說:“從北而南,謂其化從歧周被江漢之域”。按之《漢廣》篇所說:“漢之廣矣,不可詠思,江之永也,不可方思”;《汝墳》篇所說:“遵彼汝憤,伐其條枚”,不僅提到江漢,而且涉及汝水。《江又汜》篇更說到江之有汜、有渚、有沱,就顯示出對於江漢的情況有更多的了解,其間的交往也較為頻繁。周人滅商之後,漢陽諸姬的受封,更是具體的設施。周人對於江漢地區也曾使用過兵力。昭王南征不複,直至春秋之時,齊桓公還以之作為對楚國問罪之辭1。宣王也曾喪南國之師2。昭王為何不複?楚人的答辭是“君其問諸水濱”!杜預解釋說:“昭王時,漢非楚境,故不受罪”。楚人雖不承擔此事責任,昭王曾經達到過漢水之濱,卻是可以肯定的。宣王時的南國,韋昭以“江漢之間”作解釋,並引《詩》所說的“滔滔江漢,南國之紀”作證。這都是無可非議的。這裏的問題乃是昭王和宣王究竟是取哪條道路南征的。周初封國,楚國也是其中之一。楚國封於丹陽。丹陽所在說者不一,然以在丹水之陽最具勝義。丹水發源於漢時上雒縣3。上雒縣即今陝西商縣。越過秦嶺就距豐鎬不遠。這應是周初由半鎬通往東南的道路所經過的地方。在西周一伐,楚人並未離丹陽南遷。楚人答齊桓公的責難,諉昭土的喪亡非其力之能及,其實楚人徙都十郢,遲至楚文王元年,其時為魯莊公五年,周莊王八年1。杜預欲為之擺脫,是不可能的。周昭王宣王時,楚都既尚在丹陽,則丹水一途還應是暢通的。前麵曾舉出《崧高》之詩,詩中說到申伯受封赴國的過程:“申伯信邁,王餞於郿”。郿在今陝西眉縣,距周原不遠。當是其時宣王方有事於周原,放得在其附近為申伯餞行。申國固然與雒邑相近,然申伯赴國當不會舍丹水之途而繞道於雒邑方城也。以申國所在地而論,實可控製丹水和方城兩條道路,有一定的重要意義,故申伯赴國之後,“周邦鹹喜”。
就在西周初年,由於平定所謂淮夷,東南的交通也有所開發。淮夷居地當在淮水下遊,因淮水上遊周初已有若幹諸侯封國,淮夷不能遠至其地。周人之所以征討淮夷,是由於淮夷助管、蔡、武庚反周。戰事結束後,周人封康叔於衛,封微子於宋。微子封於宋,是為了奉殷祀2。衛本殷人故土,若為了奉殷祀,是無過於衛了。揆諸當時情勢,周人是不會以衛歸諸殷人的。宋在商丘。商丘固為商人舊都,然商人舊都甚多,又非湯所居邑,何以微子必封於此?可能除奉殷祀外,還以之控製東方。微子將徵於武庚的覆滅,自必唯周人之命是從,不敢再有所反側。而周人欲通往東南,宋國也是必經之地。淮夷雖經用兵征討,對於周人卻不是就此恭順下去。宣王時,還曾再次出師。《詩·大雅》的《江漢》和《常武》兩篇都是歌誦宣王在這方麵的武功。《江漢》篇中固然明確指出:“既出我車,既設我,匪安匪舒,淮夷來鋪”。可是以江漢名篇,篇中又屢提到江漢,似與淮夷的具體所在無關。1《左傳》僖公四年。
2《國語·周語上》。
3《漢書》卷二八《地理誌》。
1《史記》卷一四《十二諸侯年表》。
2《史記》卷三三《魯周公世家》。
《常武》篇中則顯得更為明確。它一則說:“率彼淮浦,省此徐土”;再則說:“翟征徐國”,而後又說:“王猶允塞,徐方既來”。這裏所說的淮夷,實際就是徐國。徐為東方之國。後來戰國時人托名大禹所撰的《...
《孟子·滕文公上》說“有賤大夫焉,必求壟斷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罔(網)市利。”就是說,在曠野的集市上,有個商人站到高地上,即“壟斷”上,東張西望,想把市利都弄到自己手裏。孟子對於“壟斷”的解釋,正確反映了商業貿易史的發展進程,特別是春秋戰國間這個商業貿易史上的一個轉變過程。這些自由商人的出現,最初多是由一些小商販發展起來的,他們的地位低賤,所以孟子說“有賤大夫焉”。
到春秋末戰國初,由於商業貿易的進一步發展,一些原來身居顯位的卿相,如曾經幫助越王勾踐雪過會稽之恥的範蠡,後來離越入齊,又從齊到當時屬於交通中心的商業城市陶邑,從事商業,號稱陶朱公。他采用計然的貿易理論,“候時轉物,逐什一之利”(《史記·越世家》),“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其後子孫繼續經營,達到了富“至巨萬”。(《史記·貨殖列傳》)。又如孔子弟子端木賜即子貢,善於辭令,曾遊說於齊、吳之間,促使吳救魯伐齊。他曾經商於曹、魯之間,“與時轉貨資”,大發橫財,“家累千金”(《史記·仲尼弟子列傳》),成了孔門七十子中最富有的一個。他“連駟緒騎”,帶著禮品聘問各國,“國君無不分庭與之抗禮”(《史記·貨殖列傳》)。
戰國時期一些卿大夫也有一麵當官,一麵從事商業活動的。魏惠王的大臣白圭,就是一個以“樂觀時變”,“人棄我取,人取我與”(《史記·貨殖列傳》)的辦法從事倒賣穀物活動的。他在豐年拋出絲漆,收進穀物,待到荒年欠收又售出穀物,收進手工業產品,從中牟取巨額利潤。當時商人采用這種囤積居奇,掌握時機的經商方法,已較普遍。《戰國策·趙策三》載希寫對建信君說:“夫良商不與人爭買賣之價,而謹司時。時賤而買,雖貴已賤矣;時貴而賣,雖賤已貴矣。”這樣講究時機和囤積居奇,隻有在商品經濟比較發達,商人握有大本錢時,才有可能做到這一點。戰國時期,這樣的大商富賈,不斷出現,他們不惜一切地網羅大利,正如《墨子·貴義》所說:“商人之四方,市賈信徙,雖有關梁之難,盜賊之危,必為之。”
到了戰國晚期,投機商人更為活躍,呂不韋就是一個突出的事例。他原是個“家累千金”的“陽翟(今河南禹縣)大賈”,後把商業上的投機方法運用到政治上,認為做珠寶生意盈利隻有“百倍”而“立國家之主”可以盈利“無數”(《戰國策·秦策五》)。後來,呂不韋的政治投機居然成功,出任秦之相國,封為文信侯,並取得了“仲父”尊號,一度掌握秦國大權。金屬鑄幣的發展及其形式金屬鑄幣的產生,總是同商品生產的出現和發展相平行的,它的出現又起了促進商品經濟發展的作用,同時,在生產資料私有製出現的情況下,統治階級又利用貨幣通過不等價交換來剝削勞動人民。因此,戰國時期金屬鑄幣流通量的逐漸增大,標誌著商品貨幣關係的發展,又意味著農民、手工業者又受到一種新的剝削,即富商大賈通過商業交換的剝削和統治者通過發行鑄幣而進行的剝削。一種商品的價值,隻存通過另一種商品才能表現出來。在多數地方,後來這種一般等價物是固定在一些金屬上,這是因為金屬不易消損,容易保持。再進一步,便用金屬製成貨幣,最初的金屬貨幣是依靠本身的價值來交換其他商品的,但後來主要是起著價值符號作用,它本身的價值越來越不重要。因此,早期的金屬鑄幣通常出現逐漸減重的過程。我國最早的金屬鑄幣,具有實物用品的形狀,正說明它是脫胎於一般等價物。戰國時期的多數貨幣,還保留著這種特點。在整個戰國時代,由於各國之間的不統一,所以各國貨幣的形製、重量、單位也各不相同。這時所鑄造的貨幣,計有四種不同的形式:布幣——形狀象農具中的鑄,鎛、布音近,故鏟形幣又叫“布幣”。這種形式的銅幣,當是從鎛這種農具在商品交換的發展中轉化而來的。主要流行地區在三晉即魏、趙、韓三國。布幣又可分為不同形製,有尖足的、方足的、圓足的,基本形式還是鏟形。
近三十年來,先後在山西省的原平、祁縣、永濟、侯馬和內蒙的包頭等地發現過大量布幣和鑄造這種幣的模具。這種貨幣一般都有銘文,主要是當時的地名,目前發現已有幾十個地名出現在布幣上。除山西、內蒙外,在河北、河南,以至遼寧等一些地方都有出土。在南方楚國,今天的江蘇丹陽、浙江杭州等地也曾發現過,不過其與三晉的鏟形不同。這不僅表明三晉的布幣流通較廣,而且又可看出當時的商業貿易的發展盛況,貨幣已越出了國界。刀幣——也是從工具的刀轉化而來,主要是東方齊國的貨幣。齊國的刀幣形製較大,都是尖頭。目前發現的已有早至春秋中期的,但以戰國時代的“齊法化”刀幣最為常見。“法”有製造際準的意思,“化”即貨字簡體;“法化”即“法貨”,也就是標準貨幣。齊國刀幣從目前考古發現來看,其地不止一處,但這些不同地方鑄造的貨幣,卻都有統一的“齊法化”銘文。刀幣雖然主要是齊國的流通貨幣,但其影響不小。解放前後,曾多次在燕下都發現過成捆的刀幣。河北承德地區,也在一處地方發現過成捆刀幣放在甕內,計有四千五百多枚。但是燕國的刀幣形製較小,都是方頭和圓頭,而且銘文部有“明刀”1字樣,沒有齊國的那樣精致規整。另外,在原趙國故地也曾發現過刀幣,比較粗糙,形製較小,也都是方頭或圓頭。
圓錢——早期的都是圓形圓孔,後來的多作圓形方孔。圓錢可能是仿生產工具的紡輪或玉環和玉壁形,主要流行於秦、東周、西周地區,東周與西周的一般都鑄有“東周”、“西周”字樣。早期秦國的圓錢銘文多作“重一兩”、“十二銖”、“十三銖”、“十四銖”等字樣;晚期的多有“半兩”,“兩留”字樣,這種圓錢可能是秦惠文王二年“初行錢”以後,由各地官府鑄造的。隨著秦國的強盛,這種貨幣也影響到秦國勢力所及地區。例如四川巴縣就曾發現過這一使用過的圓錢。1960年在濟南市區出土的一甕古代貨幣中,除刀幣外,還有六百多枚鑄有銘文“賹”的圓錢,便是其證。
銅貝和塊形金板——楚國主要的兩種流行貨幣。銅貝又稱“蟻鼻錢”或“鬼臉錢”,這是從它的腹部平麵形狀而得名。其實,它是一種仿海貝形狀的銅鑄貨幣,是沿襲古代用貝作貨幣的習慣而來的,主要流行在楚國。1963年,在湖北孝感一處地方出土有四千多枚銅貝,重達二十一公斤多。塊形的金板,又稱“板金”,它由若幹小塊連在一起,每一小塊上都鈴印有方形或圓形印記。由於方印文多作“郢愛”,所以又稱“郢愛”。這種貨幣具有稱量貨幣的特點,使用時大概根據需要切下若幹,再用天平稱量支付。1979年在安徽壽縣發現一大塊最多的有二十二方。鈴印文字以“郢愛”為多,“陳1楊寬:《戰國史》第111頁說:“‘明刀’的‘明’字,原作‘od’或‘■’,當即‘匽’字之省,前人誤識為‘明’。燕國銅器銘之都自稱‘匽’或‘郾’,而不作‘燕’。燕國後來也行圓錢,方孔無郭的有‘匽四’、‘匽化’兩種;方孔有郭的有‘一化’一種,時代更晚”,說頗可取。愛”次之,“郢愛”少見,“覃金”僅一見。“郢”、“陳”都是地名,“爰”可能是一種重量單位。就是過去金文中的“郢”。“陳爰”是楚頃襄王所徙國都(今河南淮陽)所造:“■愛”可能是楚國占有今之山東郯城東北舊■國地所造;“覃金”可能是楚國所占之今山東郯城西南舊郯國地所造。這種方形金塊,大體重為當時一斤,合今二百五十克左右1。
貨幣的流通與高利貸的產主戰國時代的銅幣,已在民間廣泛流行。據《漢書·食貨誌上》李悝說,當時的粟價:一石三十錢,最低二十錢,最高達到九十錢。據《秦律》看來,禾價每石三十錢,菽、麥的價格要比禾賤。戰國初年農民的每年衣服費用是三百錢(《漢書·食貨誌上》);而《秦律》規定官府對官奴發放衣服費用,冬衣每一成年人一百十錢,夏衣五十五錢,計一百六十五錢,較農民低。至於比較富裕者的衣服當然費得多,據雲夢睡虎地四號墓出土木牘載,秦國的一個士兵曾向他母親索取五六百錢以備添置衣服。由於貨幣是當時主要的流通手段,所以當時就有了“長袖善舞,多錢善賈”(《韓非子·五蠹》)的俗諺。
當時的錢幣也已用作法律上的獎金、罰款或贖罪金,《秦律》把罰款叫做“貨布”,把贖“耐”、“黥”、“遷”等罪的錢叫做“贖耐”、“贖黥”、“贖遷”。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從戰國時起又開始以黃金作為一般等價物,當時使用的黃金,每斤以斤、鎰等重量來計算,也有以金為單位的。
與鑄造貨幣出現的同時,高利貸資本也活躍起來,開始侵蝕農村。當時的商人,一方麵對農民進行不等價的交換,盤剝農民,使農民“解凍而耕。暴(曝)背而耨,無積粟之實”,而商人“無把銚推耨之勞,而有積粟之實”(《戰國策·秦策四》)。另一方麵又趁農民窮困,兼放高利貸,盤剝農民。當時的放債的商人也有象孟嚐君田文那樣的貴族,他在封邑薛地大放高利貸,一次就收到“息錢十萬”(《史記·孟嚐君列傳》)。孟子分析當時的農民遇到荒年時,不僅連父母都養活不起,“又稱貸而益之”(《孟子·滕文公上》),迫使一家老小拋屍露骨幹山壑之中,說明當時有些農民甚至要靠告貸維持生活。高利貸的橫行,不但嚴重剝削貧困農民,而且造成了農民的大量流亡,即所謂“息愈多,急即以逃亡”(《史記·孟嚐君列傳》)。“質”“劑”的出現與“券”的應用《周禮·質人》說:“大市以質,小市以劑。”質,是一種較大的買賣用的較長的券:劑,是一種較小的買賣用的較短的券。質、劑本是買賣發生爭執或糾紛時,官府據以判斷的憑證,即所謂券“聽買賣以質劑”(《周禮·小宰》)。這時的高利貸放債,也普遍應用這種券。無論買賣用的質、劑或放債用的債券,一般都是用竹木製成,他們先把買賣的合同或借據寫在上麵,然後剖分為二,由買主或債權人執右券,賣主或債務人執左券。買主或債權人便可操右券來責成賣主或債務人履行義務,即所謂“操右券以責”(《史記·平原君列傳》)。債權人在討債和索取利息時便可命債務人前來“合券”1詳見安誌敏:《金板與■金(楚漢金幣及其相關問題)》;載《考古學報》1973年第2期。(同上)。這種債券或稱為傅別(符別)。傅,就是指合券;別,就是指個別的右券或左券。《管子·問篇》:“問邑之貧人債而食者幾何家?”“問人之貸粟米有別券者幾何家?”所謂別券,就是指左券而言,如果因債務問題發生爭執,當時官府就要根據傅別來判斷,這就是所謂“聽稱責(債)以傅別”(《周禮·大宰》)。券的普遍應用,也是商品貨幣關係發展與貨幣廣泛流通而產生的現象。
第五節先秦時代的手工業技術以上各節分別論述了秦以前各曆史時期手工業商業及貨幣的發展。現專就先秦時期手工業在技術方麵的成就,進行比較係統的論述。因為要說得係統些,難免有與上各節重複的地方。
紡織我國早期紡織物,主要是麻布和絲綢。從新石器時代起,已普遍剝取野生麻類纖維,用手搓或陶、石紡輪加撚,續接成線。原始的織造技術是從編席、結網發展而來,采用腰機編織成布,如陝縣廟底溝、華縣泉護村出土布痕每平方厘米有經線、緯線各十根左右。屬於浪清文化的浙江吳興錢山漾遺址中,發現用芒麻織成平紋的細麻布,比疏朗的粗麻布質量要好。周代麻的栽培與紡織已達相當水平。《左傳》成公九年引佚詩說:“雖有絲麻,無棄管蒯”,表明使用了多種紡織原料。陝西涇陽高家堡周初墓所出麻布有較緊密的組織。戰國時,封建生產關係建立,農民的個體經濟具有農業與家庭手工業相結合的特點,開始形成男耕女織的分工,紡織技術更加普及,所謂“一夫不耕,或受之饑,一女不織,或受之寒”。民間所生產和服用的主要是麻類織物,貴族和商人才穿著絲綢。
養蠶、繅絲和織絲以我國為最早,並且在相當長的時間內是唯一掌握這種技術的國家。在距今約五千年的餞山漾遺址中,發現了絹片和絲帶,經鑒定,蠶絲為家蠶所產,絹片經緯密度為每厘米48根。由於蠶絲堅韌,富有彈性,且是長纖維,利用這一特點,可使經線密而緯線疏。平紋織物用經線顯示畦紋,斜紋織物用作表麵浮線,提花織物用來顯花。殷代甲骨文有“係”、“絲”等象形字,不少青銅器包有絲織物殘片,經鑒定有用較高技術織成的菱形花紋的暗花綢即“締”或“文綺”。暗花綢的花紋是三上一下的斜紋組織,由經線顯花,需用十幾個不同的棱口和十餘片綜。因此,當時必定已有簡單的提花裝置。又,商代已有刺繡,寶雞西周前期■伯墓織物中的刺繡是采用辮子股繡的針法。《禹貢》、《詩經》、《左傳》多處提到蠶桑和絲,養蠶有蠶室和蠶架,絲織物有羅、紈、綺、縠、錦、繡多種。西周重器毛公鼎銘文有“■”字,郭沫若以為即“經”的初文,象《詩經·小雅·大東》“杼柚其空”,是指織機上卷經線和織物的這類機構。《考工記》記載染色分煮、凍、暴、染四道工序,“■人”專司“湅絲”,“湅帛”。“湅帛”是“以欄為灰,渥淳其帛,實諸澤器,**之以蜃”,即除漂白外,還要除去絲表麵所附絲膠,使更富光澤和柔軟(“欄”是楝木,“蜃”是蠣灰)。染料有礦物質和植物質兩種,加用殊砂染紅色、空青染綠色,靛藍染藍色,茜草染絳色等。染色方法有浸染和畫繢兩種。《豳風·七月》:“愛求柔桑”,說明周代陝西寶雞、岐山一帶氣候較今溫暖濕潤,適於種桑、飼蠶,絲織業較為發達。長沙出土的戰國絲織物有絹和錦,經線密度為每厘米80根,緯線密度每厘米44根,有朱條暗花、對龍、對鳳等複雜紋樣。
化工早在原始社會時期,人們已逐步積累了一些化學知識,掌握了某些化工技術。
火是人們最早利用的天然能源。自然界的可燃物通過化學變化釋放出熱能,給人以溫暖和光明,使原始人獲得熟食和免受野獸侵襲。距今約170萬年的元謀人已知用火,這是世界上迄今所知最早的用火遺跡之一。周口店北京猿人已知保存火種,在猿人居住的洞穴中有厚達6米的灰燼堆積。
從使用天然火到人工取火是人類的一大發明。摩擦生火是最早的取火方法,例如用木料互相摩擦或用燧石互擊並由易燃物引燃。這些人工取火的技術,是由木器、石器加工過程中摩擦生熱獲得啟示而產生的。《莊子·外物》:“木與木相摩則然”,《韓非子·五蠹》及其他古籍中也有“鑽燧取火”的記載。這類取火技術在近代仍為一些少數民族所使用,如黎族的鑽木法,苦聰族的鋸竹法等。人工取火使人們第一次支配了一種自然力,實現了機械能向熱能的轉化,從而大大增加了開發自然的能力。由於火的發明才使得許多重要發明如製陶、冶金的出現成為可能。
陶器的發明是人類第一次改變天然物的本來性質。它的發明是製作技術的一個重大突破。陶器既可用作生產工具(紡輪、陶刀、陶銼等),又可廣泛用作生活器具(儲存穀物的陶缸、陶罐、以及日常使用的鼎、■、豆等炊事用器、食具等)。《周書》說:“神農耕而作陶”,正表明陶器的發明和人們農業定居生活的需要以及從耕作、營造等活動中認識粘土的性能有著密切的關係。
最早的陶器可能是在編製容器上塗沫粘土,經晾幹,烘烤後而成,其後,逐步掌握了粘土成型及燒製等技術。早在仰韶時期,人們已能燒製灰陶和紅陶,又用礦物質繪製圖案,焙燒後成為彩陶(見圖1)。陶土經選取、曬幹、破碎、漚泡、揉製、存性等工序,成為具有良好塑性的泥料。所得陶器有“泥質陶”、“細泥陶”等類,質地遠較原始的粗陶為優。為加強泥料抗裂抗變形性能,在陶土中摻入砂粒,稱為“夾砂陶”。早期製坯用手工捏塑或用泥條盤築,仰韶時期已使用慢輪修整。燒製技術也從原始的堆燒發展到豎穴窯(火室直接位於窯室之下),或更先進的橫穴窯(火室與窯室分開),如西安半坡遺址所出這兩種窯都由火口、火室、火道、窯箄、窯室構成。龍山時期的製陶業有很大發展,廣泛采用快輪製坯,陶窯結構更為完善,據出土陶片測定,燒製溫度可達1000c。當焙燒後期,於高溫時將窯室頂部密封並使水份由項部滲入窯室,使窯內氧氣不足,成為還原性氣氛,則陶土中的氧化鐵還原為氧化亞鐵(feo),從而得到著名的黑陶。山東、河南等地所出厚僅1毫米的薄胎黑陶(蛋殼陶),標誌著該時期製陶業的高度技術水平。在龍山文化晚期還出現了以瓷土(高嶺土)為原料的自陶以及著釉技術。在此基礎上,商代中期已有原始瓷器,如鄭州二裏岡商代遺址所出這類器物,經用現代科學手段檢測,證實它們已具備瓷器的基本特征即用瓷土作胎,表麵著釉。但原料純度、燒結溫度均偏低,故稱作原始青瓷。近年來在甘肅靈台,陝西西安,河南安陽、洛陽,安徽屯溪,江蘇丹徒、吳縣等地的商、西周遺址中,都發現了這類原始瓷,燒成溫度高達1100—1200c,器表均施有石灰釉。春秋戰國時期的原始青甕續有發展,如浙江紹興戰國墓所出大批青釉器,質地致密,器形規整,多仿照青銅器的形製製作。它們是早期青瓷的先聲,對於瓷器在中國的獨特發展有著重大的意義。
釀酒是澱粉質發酵糖化酒化的過程,這一化工技術最初是由糧食儲存中的發酵現象得到啟示而產生的。用穀物釀酒有可能始於新石器時代晚期,到商代已較普及。商人飲酒之風甚盛,青銅和陶質的酒器種類繁多。《尚書·說命》記商王武丁和傅說的對話,其中提到:“若作酒醴,爾惟鞠蘖”,“蘖”即是製酒用的酵母。《禮記·月令》說:“仲冬乃命大酋,秫稻必齊,曲蘖必時,湛熾必浩,水泉必香,陶器必良,火齊必得,兼用六物,大酋兼之,無有差貨。”這段文字生動地敘述了釀酒過程的六個要素。曲蘖中的酵母菌是很**的微生物,如水中有雜質將影響菌類的作用,製酒時所用容器和溫度控製也很重要,所以說“水泉必香”,“陶器必良”,“火齊必得”。曲能使糖化和酒化結合起來同時進行,用曲釀酒是我國特有的釀酒技術,歐洲到十九世紀九十年代才從中國的酒曲中分離出毛黴,建立由澱粉發酵的酒精製作技術。
漆的使用也以我國為最早,漆是漆科木本植物漆樹的分泌物。漆汁中含有水份,稱為生漆,經日曬脫水後成為熟漆。漆液經化學變化能在器物表麵形成薄膜,具育保護和美化器物的作用。《韓非子·十過》說:“堯禪天下,虞舜受之,作為食器流漆墨其上。”近年來,遼寧、山西、江蘇等地都出上有新石器時代晚期的木胎漆器或在陶器上有漆繪,證明以上傳說是有根據的。莊子曾任漆園吏的官職。春秋戰國時期,漆器製作和漆繪技術有較大提高,湖北江陵、河南信陽等地戰國墓葬中所出大批精美的彩繪漆器即其代表作。秦漢以後,日常用具逐步由漆器代替了青銅器。
在生產實踐和日常生活中,人們逐步積累了各種物質的性能及其變化的知識,從而概括為對事物本原的某種樸素認識。《尚書·洪範》提出水、火、木、金、土為五行,《國語·齊語》:“以土與金木水火雜,以成百物”,說明戰國時期興起的五行學說,在初是由耕作、製陶、冶金、釀酒等物質交互作用與變化得到的樸素唯物主義觀點,如郭沫若所說:“稼稿作甘,是由酒釀得來金屬能給人以辛味”1。五行學說所反映的各種自然現象的相互對立與聯係,也具有樸素的辯證性質,如火能爍金,斧斤可以伐木,等等。這些對後世哲學思想、科學技術觀念以及醫學、煉丹術的發展,都有著深遠的影響。從這一意義上,可以認為,五行學說是我國古代物質理論的肇端,在化學發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建築遠古祖先曾“構木為巢”或在天然洞穴中居住。新石器時代在黃土高原已普遍建造半地穴式房屋,頂蓋用樹枝構築,屋內設火塘,沼澤地帶則有幹欄式建築。木結構的廣泛應用和框架式結構的高度發展是我國古代建築技術最突出的特點。殷代甲骨文已有“■”(高)、“■”(京)、“■”(亨),屋頂均為人字形,下有牆、柱,屋蓋可能用茅草鋪成(所謂“茅茨土階”)。《考工記》說商人“四阿重屋”,說明殷商已有四坡二層的複雜建築形式。河南偃師二裏頭早商遺址發現大型宮殿遺跡,鄭州商城宮殿夯土台基長80米,進深14.5米,柱礎用石料或銅質,建築物本身由木梁、柱、門窗和夯土牆構成,用立柱、橫梁組成骨架,全部重量由柱子承接,傳到地西,牆體不承重而隻起隔斷的作用。自商周到清代三千多年間,我國建築技術基本是朝著這個方向發展的。無論哪種木結構,構件主要用榫卯接合。這種榫卯結1郭沫若:《中國古代社會研究》,第143頁,科學出版讓,1960年。構,早在浙江河姆渡遺址的幹欄式建築中已經采用有方形、圓形的榫,長方形、圓形的卯,有的構件上既有凹榫,又有卯眼。長沙戰國墓葬中,棺槨方木榫卯有插榫、銀錠、齒形三種形式,說明這種建築結構乃是我們先人的獨立創造。
古代建築的宏大規模和技術進步,突出表現於城市的建築和規劃。傳說鯀已築城,近年河南登封王城崗和山西夏縣東下馮都發現了年代相當於夏朝的城堡遺跡,均由夯土築成。鄭州商城夯土牆現存高度有四米,最高達9米,基底寬6米,夯層厚8—10公分。據勘探,整個城牆長七公裏,略成方形,均版築而成。洛陽周代都邑呈不規則方形,南北長3300米,北牆長近3000米,主要建築物在中部偏南,和《考工記》“方九裏”,“王宮居中”的記述相符。戰國城邑方圓千丈,戶以萬計,如齊國臨淄有七萬戶,分內、外城;燕國的燕下都也分內、外城,東西長8300米,南北長4000米,主要建築物安排在城的中軸線上,成為主次分明,左右對稱的完整建築群,城內還有陵墓區、手工業作坊區等。
1978年,河北平山中山王墓出土金銀錯兆城圖銅版,長94厘米,寬48厘米,為中山王、後陵墓群的總體設計規劃平麵圖,約按三百分之一的比例繪製。
建築材料的發展對建築工程有重要的意義。西周已用瓦,如召陳村遺址的三座房屋周圍都有瓦片堆積,有板瓦、筒瓦等,西安客省莊遺址還出土有屋脊用的人字瓦。春秋以後,瓦的使用更為普遍。秦國還有青銅鑄造的“全杠”,作為梁柱結點和裝飾之用。
水利原始社會末期,我國已出現防洪工程。傳說共工氏“壅防百川,墮高堙庳”,1“鯀障洪水”2,就是把高處的泥土、石塊搬下,在離河一定距離的低處,修築土石堤埂,擋住洪水的漫延。後來大禹發現這種辦法在許多地區行不通,於是他“因水以為師”,3把治水方法由“壅”改為“疏”。他“決江疏河,通之四瀆,致之於海,大小相受,百川順流,各歸其所。然後人民得去高險,處平土”。1這種疏導辦法,比共工氏和鯀采用的壅防法前進了一步,由消極防洪改為積極治河,經過疏浚的河道,排水能力增加,防洪的效果也好多了。2龍山文化時期已出現了城市防洪、排澇工程。1980年,在河南淮陽縣城東南四公裏的平糧台發現了一處古城遺址。城牆南門道下發掘出三條陶製排水管道,成倒置品字形鋪設。陶管分粗、細兩端,細端扣入粗端,粗端直徑0.27—0.32米,細端直徑0.23—0.26米,每節長0.35—0.45米不等。這座古城從防洪的城廓到排澇的地下管道,組成了一套完善的水利工程體係。
1《國語·周語下》。
2《國語·魯語上》。
3《淮南子·原道訓》。
1陸賈:《新語·道基》。
2《中國水利史槁》編寫組:《中國水利史稿》上冊,第41頁,水利電力出版社1979年版。河南省登封縣告城鎮1980年發掘出一處戰國時期的古城,距今約有二千三百多年。當時為了解決城市供水問題,從山的北邊引來河水,通過埋設在地下的陶製輸水管道輸入城市。輸水管道過山的一段,埋設在鑿成的岩石壕溝內。陶管每節長0.59—0.61米,兩端粗細不一,大口套小口,節節相扣,粗端直徑0.17—0.18米,細端直徑0.13—0.14米。管道中間每隔一段有一個三通管,支管口伸出地麵,上邊用特製的帶孔的蓋罩住,也有用卵石壓住的,以調節水壓。還有一處為四通管,一個支管口內有木板插式閘門槽,可以用木板閘門止水。口下有一大陶缸,水直接流入缸內。兩條管道的聯接處設有閥門坑。整個工程形成了一套完善的自來水設備,其設計是非常巧妙的。3在殷墟卜辭中,有用於灌溉的水利工程“畎”、“澮”等字;有引水灌田和築堤防水以工商都的記錄。如:“丁己卜,殼貞:黍田年魯?貞:z保黍年?z弗保黍年?”(《乙》七七八一)。此辭的“年魯”即年成嘉善之義。“z”即後世之“<”字,即“畎”、“甽”,田畝中之溝洫也。又如:“戊午卜,爭貞:水其福■(茲)邑?七月。”(《乙》三一六二)。此辭卜“水”而日“福茲邑”,可見不會是洪水泛濫之“水”,而應是可以造福於人之“水”,在當時的曆史條件下,隻能解釋為灌溉農田以保證年成豐收之“水’。殷人不僅“作洠1暗間保引水灌溉,而且還築堤作圩以防水患,保護居邑與農田2反怯小胺繳獺敝辭:“曰卯貞:今日令方商?”(《碎》二三○)。“辛卯貞:於今月令方商,”(《人》二三六三),“丁已卜,貞:“王令7繳蹋俊保ā都住菲叨七)。“方商”,就是築堤防水以衛商都。①水利事業經過商和西周的17梗到春秋戰國時期出現了一個規模空前的17埂u飧鍪逼諦私u乃利工程大致可分為灌溉16撕印5譚勒餿類4笮凸喔裙こ痰男藿ㄊ加詿嗬錟,到戰國最為興3主要工程有芍陂17乃十二渠6冀堰189渠等、黚r />
芍陂是古代的大型蓄水灌溉工程(今稱水庫),位於安徽省壽縣安豐城南,又叫安豐塘,是公元前六世紀末由楚國令尹孫叔敖主持修築的。芍陂的設計很巧妙。它恰當地利用當地東、南、西三麵較高而北麵低窪的地形特點修築,“陂有五門,吐納川流”。2陂周約百裏,灌田近萬頃,民得其利。漳水十二渠是大型農田灌溉渠道,由魏國郵令西門豹主持修建。各渠設有調節水量的水門,酈道元說是“一源分為十二流,皆懸水門”1。
都江堰是舉世聞名的大型灌溉工程,在四川省灌縣。是秦昭王(公元前306一前251年)時蜀守李冰主持修建的。整個工程由分水魚嘴、寶瓶口、飛沙堰三個部分組成,有灌溉、防洪的作用。都江堰修成後,使成都平原大約三百萬畝良田得到灌溉,成了“水旱從人”,“沃野千裏”2的天府之國。兩千多年來,經曆代勞動人民的精心維護,至今仍發揮著重要作用。
鄭國渠是公元前246年由韓國的水工鄭國為秦國設計開鑿的。他“鑿涇3賀維周:《從考古發掘探索遠古水利工程》,載《中國水利》,1981年第十期。1溫少峰、袁庭棟著:《殷墟卜辭研究——科學技術篇》第206頁,四川省社會科學出版讓1983年版。2《水經·肥水注》。
1《水經·濁章水注》。
2《華陽國誌·蜀誌》。
水自中山西邸瓠口為渠,並北由山東注洛三百餘裏溉澤鹵之地四萬餘頃,收皆畝一鍾”。渠成,“關中為沃野,無凶年”。3春秋戰國時期,魏在黃河以南的滎陽,楚在漢水、雲夢,吳在江、淮、太湖,齊在山東淄,濟等地都開挖了運河。其中以邗溝和鴻溝規模較大。公元前486年,吳國為了北上爭霸,便在邗地(今江蘇揚州東南)築城,並向北開運河,經射陽湖至末口(今江蘇灌南縣北)與淮河相通,成為邗溝。魏惠王(公元前369—前318年在位)為稱霸中原,加強與宋(國都在今河南商丘市)、鄭(國都在今河南新鄭)、陳(國都在今河南淮陽)、蔡(國都在今安徽鳳台)等的聯係,從河南滎陽開運河引黃河水向東南流,與淮河水係溝通,形成鴻溝。
堤防至遲西周已出現。《國語·周語上》說:“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川壅而潰,傷人必多。”可見西周堤防已有一定規模。春秋戰國時期,堤防已很普遍,甚至造成“壅防百川,各以自利”的局麵1。秦統一六國以後,才“決通川防,夷去險阻”2,結束了這種混亂局麵。
在水利工程理論方麵,《管子·度地》論述了堤防設計、施工、保護等技術問題,提出防的橫斷麵形狀要“大其下,小其上”,成梯形。這樣不致於產生滑坡。堤防施工的季節要在“春三月,天地幹燥山川涸落故事已,新事未起”的時候,農閑時節,天氣幹燥,土地含水量比較適宜,此時施工質量好,枯水季節,可取河灘上築堤,可以起到疏浚河床的作用。堤防修成後,還要“樹以荊棘,以固其地,雜之以柏楊,以備決水”。對水流的各種特性也有所認識,認為“水之性,以高走下則疾,至於漂石;而下向高,即流而不行”。對指出渠首工程位置要選擇在上遊水位高的地方,這樣才能“高其上,領瓴之”。為了保證渠水暢通無阻,必須保證渠道有合適的坡降,即“尺有十分之,三裏滿四十九者,水可走也”。這個坡降相當於千分之一。
關於有壓管流的水性,《管子·度地》也有論述:“水之性,行至曲必留退,滿則後推前。地下則平行,地高即控。”又描述了渠道水流行進中的兩種破壞性水力現象:“杜曲則搗毀。杜曲激則躍,躍則倚,倚則環,環則中,中則涵,涵則塞,塞則移,移則控,控則水妄行。”
采礦我國的采礦業始自舊石器時代,由最初無意識拾取石頭逐漸發展到選取和挖掘石料。新石器時代中期,在華北和華南都出現了采石場。山西省懷仁縣鵝毛口采石遺址年有許多三迭紀侵入的煌斑岩牆、岩床和凝灰岩層,這些岩石質地堅韌,經開采、加工製作成各種石器1。廣東南海縣西樵山采石場有堅硬致密的霏細岩,在脈岩穀坡上留下了從原生地層中開采石料後形成的七個洞穴,反映了比較熟練的開采技術。在未使用金屬工具的條件下,石器製作者利用岩石熱脹冷縮的特性,點燃柴草,將脈岩表麵烘烤至灼熱,然後3《史記·河渠書》。
1《漢書·溝洫誌》。
2《史記·秦始皇本紀》。
1賈蘭坡、龍玉柱:《山西懷仁鵝毛口石器製造場遺址》,載《考古學報》1973年第二期。潑水使之驟冷以加劇崩裂,再用工具沿裂縫撬下石塊。長期開采的結果,造成了這些洞穴。現在洞穴裏還保存有大量的灰燼、炭屑、脈岩鱗片、燒石以及洞壁上的火燒、剝離痕跡。從地層裏開采原料是人類製作工具史上一大進步。2距今四千多年的甘肅齊家文化和有些地區的龍山文化中,發現多件紅銅製成的小件器物。3河南偃師二裏頭早商遺址,出土了我國較早的青銅文物。比二裏頭稍晚的二裏崗中商遺址,出土了比二裏頭更多更大的青銅器,說明商代的早、中期,銅、錫、鉛礦的開采已有一定規模。
在殷商卜辭中有“丹”字,甲骨文作■。《說文》雲:“丹,巴越之赤石也,■象采丹井,·象丹形”。可見丹字正是掘礦井采礦石的象形表意字,應是礦字之初文。另一卜辭有:“壬子卜,斫氐,■啟(■),隻(獲)?”氐與底通,《釋名》“地,底也”。“斫氐”即斫地。■為古疾字異體,其義為亟速,謂斫地速啟,則有所收獲也。此辭乃記開礦之事。“斫氐”又可解釋為在山岩之下開礦。因此,這條卜辭的大意是:在這裏的岩下斫掘,可以很快打開坑道,取得礦物嗎?1西周已有管理采礦業的政府機構。《周禮·地官》載:“■(古礦字)
人掌金玉錫石之地而為之厲禁以守之,若以時取之,則物其地圖而授之。”西周的礦業種類大致有陶土、金屬礦產、玉石及其他石料。《禮記·曲禮下》說:“天子之六工,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獸工、草工,典製六材。”六工之中,前麵三種跟礦業緊密相連。
西周的坑采技術,以湖北大冶銅綠山大岩陰山七號礦體發掘的古礦井遺址最為典型。這裏發掘出來的群井,一個采區就有22個。這些群井大體上都是方井,淨斷麵為45x45平方厘米或60x60平方厘米。支護形式為間隔支護,距離為40—60厚米,井框木為帶榫的套接方式,榫口一律鑿成方形。井框外,四壁先背一層竹席,竹席內間格敷有直徑4—5厘米的木枝條。盲井與豎井的支護方式相同。群井的井深一般為20—30米左右。平巷的斷麵形狀、尺寸及支架結構形式與豎井相同,統屬脈內沿脈巷道,隨礦體的走向而變化,常常與數個豎井相連通。總之,這個時期的井巷開鑿還屬於初級階段,井小、巷短,井多、巷少。豎井與平巷規格劃一,支架均為樣接,間隔式支護。巷道斷麵狹小,人在裏麵工作隻能爬行或蹲坐。這樣,勞動效率自然不高,生產能力和開采規模都小,井巷服務時間短。主要挖掘工具是銅锛,其他工具則是木製的。除了大冶銅綠山外,內蒙古昭盟林西縣大井古銅礦遺址,也是西周時期的。這裏井深隻有七八米至十七八米,不如銅綠山的井深,這是才從露采轉向坑采的反映,屬於坑采的初級階段。
到春秋戰國時期,坑采技術有了很大的發展。銅綠山古礦井在春秋時期已成功地使用了豎井、斜井、平巷聯合開拓,初步形成了地下開采係統。斜井的出現,在坑采技術上是一大進步。因為斜井的掘進施工和支護技術都是難度較大的。當時斜井的傾角由25°至70°不等,因地而異。斜井的作用不僅可以沿礦體傾斜延深采挖富礦,節省工程,而且還有探礦的作用。平巷2黃慰文等四人:《廣東海南縣西樵山遺址的複查》,載《考古》1979年第四期。3甘肅博物館,《甘肅武威皇娘娘台遺址發掘報告》,載《考古學報》1960年第二期。1溫少峰、袁庭棟著:《殷墟卜辭研究——科學技術篇》第353—354頁,四川省社會科學出版社1983年版。
的支護方式比西周時期有了明顯的進步,不再采用有底梁的框架,使平巷支護區別於豎井。平巷的淨斷麵由西周的45x45平方厘米擴大到80xl00平方厘米,淨斷麵幾乎增大了三倍。豎井斷麵出現了矩形,這比正方形斷商的並筒進步。矩形井筒的有效斷麵利用率高,能抵抗較大的側向壓力。豎井雖然仍以群井的方式布設,但最大井深已達到64米,比西周時增長了一倍,延深到潛水麵以下8—10米。典型的開采工具是大銅斧,每個重3.5公斤。其餘的工具則是木槌、木鍬、木鏟、船形木鬥、木瓢、竹簍、竹籃等。船形木鬥近似元寶形,全長35.2厘米,寬14厘米、高7厘米,它是淘洗礦石的工具,類似今天的淘金鬥。這時已運用了重力選礦法,以此來鑒定礦石品位的高低,確定井巷的開掘方向。照明用於竹篾片燃點。
戰國時期普遍使用鐵工具,采掘和支護技術都較春秋時期有進步,基本上擺脫了亂采亂挖的局麵。以銅綠山仙人座一號礦體第24勘探線的古礦井為例,它的開采係統已相當完整,開挖豎井到一定深度,便向兩邊掘進中段平巷,在中斷巷道的中部或一端,下掘盲井直達采礦場。豎井斷麵雖多為方形,但支護很講究,采用經過精細加工的方木(或圓木)密集式垛盤支護,框木以方木(斷麵為10x20平方厘米)為主,接頭為單平麵親口接■,架設起來穩固持久,可以同現代的木結構井架相媲美。井筒深度一般為50—60米,井底掘出有3米深的水窩,類似現代的井底水倉。有幾個比較大的豎井延深到潛水麵以下28—30米。由原始地貌推算,井深足有80—98米。豎井斷麵比春秋時期的大。豎井是交通孔道,把礦石和地下水提出地麵,把井巷支護送到井下,都要經過豎井。提運工具是轆轤、大繩和木鉤。深的豎井,又分成幾段,即掘一段豎井,挖一段平巷。每個平巷都裝有轆轤,這樣逐級提升運送,接力完成。豎井與巷道連通的地方,修築“馬頭門”,四角的立柱很粗大,三方用木板(或細木棍)封閉,一方與巷道連通。
此時的斜井(斜巷)別具一格,呈階梯式向下延伸,就象是由“淺井”
和“短巷”銜接而成。這種斜井,適用於次生富集帶的探礦和采礦,還可以作為中段平巷的聯絡道,斜井支護采用鴨嘴與親口混合結構建築。巷道底部敷設地梁,地梁兩端砍出台階狀的榫口,榫上立兩根上端帶杈的立柱,樹權上以鴨嘴結構架設橫梁。在緊貼橫梁之下的兩杈之間,以親口結構嵌入內撐木。這樣,就由五大件組成一節鴨嘴與親口混合結構的方框支架(完全棚子)。這種方框支架,兩節或三節為一級,沿礦層傾斜向下延伸。在橫梁上麵,有排列整齊的細木根或圓木,上麵再鋪一層大小不一、排列雜亂的木板,這樣就構成了頂棚。斜巷兩側立柱外,以細木棍或木板作背板,背板外麵還堵有一層藤條編織的席,封閉嚴實。這樣能使空氣自然對流。坑內濁氣、熱氣沿著斜巷頂部外溢;冷的比較新鮮的空氣從斜巷底部流入,直到工作麵。在古代沒有抽風設備的情況下,斜巷的設計是很適用的。采礦使用的工具有鐵斧、四棱鐵鑽、鐵錘、鐵耙、六角形鐵鋤、凹字形鐵口鋤、木槌等。鐵礦的開采與銅礦大致相同,河北省興隆縣曾發現戰國的古鐵礦坑。1冶金1楊文衡:《我國古代采礦技術史(坑采)》,載《中國古代史論叢》,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二輯。
金屬的冶煉、加工和金屬工具的使用,是人類從蒙昧到文明的轉折點。
後來組成華夏族的炎黃、東夷和苗蠻等族都有關於冶金的遠古傳說,甘肅東鄉出土有距約今四千七百年的青銅刀。迄今所知資料表明,中國的冶金技術是中華民族的獨立創造,而不是從西方、北方傳入的。
冶銅術的興起是在新石器時代晚期的龍山文化時期。古代文獻有不少關於禹鑄九鼎的傳說,從近年來考古發掘看,夏代已能熔鑄青銅。居住在今河南濮陽的昆吾族,就是以製陶、鑄銅著稱的一個部落。把鑄銅和製陶聯係在一起,表明冶銅術確是在製陶技術發展的基礎上興起的。陶窯的修築、使用、燃料(木炭)的製備,燃燒技術的改進以及對陶土性能的認識,都為銅的冶煉和鑄造作了準備。河南登封、山西夏縣等處出上銅容器殘片和銅鏃,表明夏代已進入青銅時代。
河南偃師二裏頭出土的早商青銅器有銅鏃、銅鑿、銅鈴等小件工具與器物,並且有銅爵數件,說明當時青銅冶鑄技術已具一定水平。
商代中期,青銅鑄造技術進一步發展,以鄭州二裏崗為代表,已有爵、斝、鼎、盉等成組禮器。1974年鄭州張寨出土的方鼎兩件,一重62.25公斤,另一重84.25公斤,已是相當大型的銅鑄件,經檢驗為鉛青銅鑄成,含鉛17%,錫3.6%,熔銅設備是用內外塗抹草拌泥的大口陶尊和陶缸。
盤庚遷殷後,以安陽殷墟為中心,鑄銅技術臻於鼎盛。瑰麗壯偉的司母戊大鼎是典型代表。它重達87.5公斤,是上古最重的青銅鑄件,投入銅料在千斤以上。能夠成功地熔鑄這樣的大型器物,說明殷代手工業生產具有較大規模。
出土和傳世的殷商青銅器數以萬計,主要是禮、樂、兵、車四大類。這些精巧的青銅製品,具有根高的曆史的、學術的、藝術的價值,在國際上享有盛譽。古代希臘多用失蠟法製作藝術鑄件。經過認真細致的考察,在現已鑒定的商和西周銅器中,並未發現使用失蠟法的確證,就是湖南寧鄉出土的著名的四羊尊也是用陶範鑄造的。從單範到雙麵範又發展到用多件範、芯組合成複合鑄範,進而采用分鑄法,這是陶範鑄造從低級到高級的發展序列。有些商周青銅器之所以能獲得複雜的形狀,關鍵在使用了分鑄法,或先鑄器身再在器上合範鑄出附件(如器把、獸頭等),或先鑄好附件,再鑲嵌在陶範內與器身一起鑄作成器,工藝構思十分巧妙。
冶鑄業是商代最重要的手工業部門,近年來遼寧喀左、江西清江等地都發現了商代青銅器。在這個基礎上。西周青銅鑄造又有所發展,王室、各諸侯國以至貴族都擁有鑄造作坊,出土銅器的地點比商代更加廣泛,如甘肅淩源、江蘇丹徒、安徽屯溪等處均有發現,數量上也遠超過前代。
西周前期銅器形製多直接繼承殷商風格,其後有較明顯的改變,花紋趨於簡易、流暢,器壁漸成輕巧,具有質樸、實用的特點。到了春秋時期,特別是春秋中葉以後,由於生產力的進一步發展,封建製開始取代奴隸製,表現於青銅冶鑄技術也有重大的變化,即從原先較為單一的範鑄技術轉變為綜合運用渾鑄、鑄接、失蠟法、鑄焊(錫焊、銅焊),紅銅鑲嵌、錯金銀等多種金屬技術的新工藝係統,代表性產品有曾侯乙大型編鍾群和青銅尊、盤等。就製作方式來說,先鑄附件後鑄器身的分鑄形式有很大發展,成為主流。這種方法利於分工合作,因而有較高的生產率,器件的結合也較為牢固,是適合於社會生產的要求的。同時,在器形、紋飾方麵有不少新的變化,突破了殷商西周的傳統格局,如新鄭彝器就突出地表現了這種特點,到戰國時期更發展了印模、疊鑄等批量生產技術,不少器物壁薄輕巧,質樸無華,更為實用。隨著生產發展和經驗積累,這一時期有關青銅冶鑄的文獻紀述明顯增多。《考工記》除記載“攻金之工”六種及其具體分工以外,又詳述編鍾部位名稱、尺度比例、熔鑄銅器時的火色變化和“六齊”合金配比。後者被譽為世界最早見於文字記載的合金配製法則,實物檢驗表明,這一法則是具有科學性和客觀實在性的。又如《荀子·強國篇》以“刑範正、金錫美、工冶巧、火齊得”為獲得優質鑄件的四大工藝要素;《呂氏春秋·別類篇》提出“金柔錫柔,合二柔以為剛”的觀點,都是人們通過長期實踐對青銅冶鑄技術具有規律性認識的反映。
在冶銅術高度發達的基礎上,冶鐵術逐步在冶銅業內部產生了。河北槁城商代中期鐵刃銅鉞的出土,是近年來考古發掘和冶金史的重大發現。經有關單位反複鑒定,證實鐵刃是用含鎳較多的天然的隕鐵經加熱鍛打成形後,嵌在陶範內,和銅鉞本體在澆注時鑄接在一起的。它說明,我國至遲在公元前十三四世紀就已發現和使用了天然鐵。詩《秦風》:“駟■孔阜”,《逸周書·王會解》:“玄鉞”,郭沫若曾釋為“鐵”和鐵質(鐵刃)武器。將這些文獻記載和實物相印證,對探索冶鐵術在我國的發生、發展有重要的意義。
從目前考古發掘所得實物資料看,最早的鐵器出自甘肅、湖南、江蘇等地,年代為春秋晚期。湖南長沙出有鋼劍。江蘇程橋春秋晚期墓葬出土的鐵條和鐵塊,經檢驗,鐵條由塊煉鐵鍛打成形,鐵塊是白口鐵鑄成的。這說明熟鐵和生鐵在我國大體上出現於同一曆史時期。歐洲在公元十四世紀才使用生鐵,在這以前,冶鐵業主要地以塊煉鐵為原料,鋼是由塊煉鐵滲碳獲得的。而我國冶鐵技術則從一開始就有著自己的發展特點。生鐵的早期出現與廣泛應用,是我國冶鐵術的重大成就,影響極為深遠。
春秋晚期的鐵器多是小件的刀、錐、臿、削等工具、農具。到了戰同時期,隨著生產關係的變革,冶鐵業迅速發展起來。《管子·地數篇》載出銅之山四百六十七、出鐵之山三千六百零九,可見人們對鐵礦資源的重視和了解程度。管仲相齊時“官山海”,已對鐵的開采、生產實行管理,臨淄東周冶鐵遺址麵積達十數萬平方米。戰國中期以後,鐵器的使用已遍及當時的七國疆域,農具有犁、鋤、臿、鏟、鐮,手工工具有斧、鑿、錐、削等。鐵器取代銅、石、木、蚌器成為主要的生產工具,標誌著社會生產力有了劃時代的發展,也是戰國經濟繁榮、出現百家爭鳴的興盛局麵的物質基礎。
戰國已嫻熟地使用鑄鐵柔化技術,將脆硬的白口鑄鐵坯件,經高溫退火成為黑心韌性鑄鐵,例如洛陽鐵鏟、長沙鐵臿等,經檢驗是以鐵素體和珠光體為基體,石墨作團絮狀析出,質量比白口鐵和灰口鐵都要好。石家莊兩件戰國鐵斧都經過脫碳處理,表層成為鋼的組織,內部仍為萊氏體,保留著生鐵的組織。歐洲十八世紀才有韌性鑄鐵,黑心韌性鑄鐵在十九世紀於美國試製成功。我國韌性鑄鐵的生產比歐美要早二千多年,這是鑄鐵生產工具能在戰國廣泛使用的一個關鍵,對社會的貢獻是十分巨大的。
隨著生產規模的擴大和對鐵器需要量的增長,戰國已用鐵範大批鑄作農具、手工工具和車具。1953年河北興隆出土的燕國鐵範八十七件,其中有斧、鑿、鐮、鋤等類,有一範可同時鑄兩件的,還使用了即在現代也不能輕易得到成功的金屬型芯鐵芯,技術水平之高實為驚人。此外,戰國已用銅範鑄造布幣,開後代用銅範、鐵範鑄幣之先聲。
戰國時期頻繁的軍事行動,促進了煉鋼技術的發展。塊煉鐵滲碳製鋼是這一時期鋼鐵技術的另一項重大成就。對河北易縣燕下都遺址所出鐵兵器進行的檢驗,證實戟、劍等武器是用塊煉鐵經滲碳後鍛打而成,有的還在高溫下淬火,得到很硬的馬氏體,是目前所知我國最早的淬火鋼劍。過去,一般都認為戰國煉鐵技術以楚國和吳越地區為最先進(如蘇秦所說“楚之鐵劍利”1以及傳統中的幹將莫邪等),燕下都鋼劍、鋼戟的發現,證明煉鋼術在北方地區,也有較高水平。
鐵工具的廣泛使用也使戰國青銅器出現新的麵貌,輝縣趙固墓等處出土的水陸攻戰銅鑒等器物,花紋刻劃極為精細,不是鋼鐵工具很難辦到。這個時期的錯金銀器鎏金器件也比春秋時期大為增多。另一方麵,很多戰國銅器壁薄、素麵,表現了鑄銅技術的提高,並進一步向商品生產方向發展,產品有銅鏡等。
除中原地區外,各邊遠地區和少數民族居住區域,受商周青銅文化影響,冶銅術也有不同程度的發展,並且具有各自的地方特點。例如雲南劍川海門口氏族部落的冶銅業已較為發達,銅器有斧、刀、鑿、魚鉤、鈉和裝飾品。四川地區在殷周時期,冶銅術也有一定水平,如新繁水觀音以及忠縣出土的銅器所示,其後發展成有高度成就的巴蜀青銅文化。北方草原地區所用青銅器如方銎斧、有翼鏃和矛等,均與殷周銅器有類似之處,這些地區常出土石製鑄範。在殷周奴隸製發達期間,江蘇、安徽的湖熟文化正處於原始社會末期,但在中原文化帶動下,已能鑄造和中原相同類型的銅刀、銅鏃、魚鉤等。這些都證明中華民族青銅文化的統一性也促成了統一的鐵器文化的早期形成。
交通、運輸工具古代陸上交通用的主要工具是車,創始於原始社會時期。《淮南子》載:黃帝時代人們因“見飛蓬轉而知為車”1。這種說法似乎不大符合技術發明的規律。車的發明過程較可能是由徒手搬運重物發展至用圓木棍墊在下麵拖拉重物,從而導致車輪和車的發明。最初的車輪是由一塊整木製成,稱為“輇”,以後逐漸發展成有輻條的輪子。從河南安陽孝民屯、大司空村等處發掘的車馬坑看,有輻條的輪子至遲在商代就已發明(見圖一)。車馬同坑,說明已用馬力挽車。車的形製為雙輪、獨轅,上有車輿(車箱),並配有銅■、軛和當盧、鈴等馬具。周代的車製與商代相類似,但又進了一步。尤其是戰車發展很快。據《史記》所載,在公元前十一世紀牧野之戰中,周武王的大軍就有“戎車三百乘,虎賁三千人,甲士四萬五千人”2。《考工記》記載了周代兵車、田車、乘卒等多種車製,並對各種車輛的車輪、車轅、車輿製造材料、尺寸大小及製造工藝做了詳細記述,例如車輛如何裝配才能結實,車輪直徑應當多大,才能使馬拉省力等等都有詳細介紹。其中特別強調車輪要造得盡可能地圓,以使輪子與地麵的接觸盡可能地小(“微重”),1《史記·範睢蔡澤列傳》。
1《淮南子·說山訓》。
2《史記·周本紀》。
從而使車子走得快(“戚速”)。3原始的水上交通工具是桴和舟。桴即竹筏或木筏,是由幾根粗竹或樹幹捆紮而成;舟即獨木舟,是用火和石斧把大圓本挖成凹形而造成。所謂“刳木為舟,剡木為楫”,即是指此而言。獨木舟在浙、閩、江、蜀等省曾多次出上,有尖頭尖尾的,有方頭方尾或敞尾的。雖然所出上的最早年代為春秋時期,但陶製的船型物在新石器時代的遺址中則多有發現。浙江河姆渡、錢山漾等處新石器時代的遺址中均發現有木槳,說明早在五至七千年前就已有舟楫的發明。商代甲骨文中已有舟字,寫作“■”,形狀象一隻由多塊木板聯接而成的木板船。由獨木舟發展成木板船,是造船技術的一大進步。西周以後船舶技術發展很快,開始出現“並舟”。通常是兩舟相並,稱為“舫”,亦稱“方舟”。《爾雅》說:“天子造舟,諸侯維舟,大夫方舟,士特舟,庶人乘泭。”1這裏說的是周代製度。“造舟”是由多條船並聯而成,猶如水上浮橋,較為安穩,僅由天子乘坐:“維舟”是由四條船相並而成,由諸侯乘坐:“特舟”是單舟:“泭”同桴,即筏。至春秋戰國時期,船舶已用於水戰。吳、越、楚、齊四國都有強大的水師,擁有各種類型的戰船。據《越絕書》載,吳國的戰船有大翼、小翼、突冒、樓船、橋舡等數種,“大翼者當陵軍(陸軍)之重車,小翼者當陵軍之輕車,突冒者當陵軍之衝車,樓船者當陵軍之行樓車,橋舡者當陵軍之輕足驃騎也”2。吳國還有大型的戰艦——艅艎,是王侯指揮水戰時乘坐的。河南汲縣出土的戰國銅鑒上,繪有一組水陸攻戰圖。其中xx層者為樓船,下層眾多水手奮力劃槳,上層立有戰士多人,或彎弓射箭,或持盾揮戈,生動逼真。
機械尖劈、杠杆、輪軸是古代的幾種簡單機械。這些機械的特點是能以小力做大功,可以提高勞動效率,因而用途十分廣泛。
尖劈的發明最早。石器時代的人們就知道,越尖的石塊越鋒刊,石刃的夾角越小,割刮食物時就越省力。進入商周時期以後,更用青銅或鐵製成各種尖劈狀的工具和兵器,如鋤、鏟、鐮、斧、鏃、劍、刀、矛等等,這些工具和兵器的創製,增強了人類改造自然的能力,促進了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杠杆的出現也十分早。當原始人用木棍撬起或抬起重物時,杠杆知識就開始積累了。傳說神農氏“斫木為耜,揉木為耒”,耒耜的使用,即是杠杆知識的應用。更為普遍亦更為典型的杠杆機械是桔槔和衡器。
桔槔是一種提挈重物或向深井打水的機械。《莊子》中記有顏淵的話:“子獨不見桔槔者乎?引之則俯,舍之則仰”1。又載子貢的話:“有械於此,一日浸百畦,用力甚寡而見功多鑿木為機,後重前輕,挈水若抽,數如泆湯,其名為槔”2。桔槔的形製是在井旁或渠邊的高柱上,橫支一根長木,長木前端用長繩懸一空小桶,後端捆紮一重物(如石塊)。將前端繩3《考工記·輪人》。
1《爾雅·釋水》。
2《越絕書》逸文。
1《莊子·天運》。
2《莊子·天地》。
索往下一拉,水桶就可打水;然後把手放鬆,由於後重前輕,水桶便被提上來了。這種機械要比完全靠人力提水,輕易得多,因而得到廣泛的應用。近代農村中,仍有采用桔槔打水的,墨家還用桔槔來高舉烽火,所謂“其事急者,引而上下之”。
衡器是稱量物體重量的器具,發明較早。傳說帝舜時代就有了。《尚書·舜典》載:“協時月正日,同律度量衡。”衡器有等臂秤(天平)和不等臂秤兩種。1954年長沙左家公山出土的戰國木衡是等臂秤1,而傳為安徽壽縣出土的戰國時期的“王”銅衡,則可能是不等臂秤2。衡器所據的原理是兩邊力矩相等而達平衡的杠杆原理。對於等臂秤(天平),權(法碼)的重量與物的重量相等;對於不等臂秤,重物與重臂(重物至支點的距離)之乘積等於權(秤鉈)與力臂(權至支點的距離)之乘積。墨家學派曾闡述了不等臂秤的工作原理,墨家把重臂叫做“本”,把力臂叫做“標”,權的重量比物的重量輕,對此,墨家指出,若要這種秤“相衡”的話,必須“本短標長”3,可見墨家已知杠杆原理:重x本=權x標。這比古希臘阿基米德於公元前三世紀發現杠杆原理要早一個多世紀。
此外,有關滑輪、輪軸等杠杆機械的利用,先秦古籍中亦有所記載。據說公輸般曾建議季康子造轉動機關安葬其母,這轉動機關可能就是轆轤;《墨子》“備高臨”也提到當時有一種連弩之車,曾用轆轤引弦張弩。《墨經》中還記載了以斜麵配合滑輪或輪軸來起重的實驗情形。在大冶銅綠山古礦冶遺址中,也發現用轆轤提升礦石的遺跡。
1戰國等臂木衡,見《全國基建工程中出土文物圖錄》。
2戰國不等臂秤“王”銅衡。見《文物》1979年第4期第74頁,劉樂瑞文。3《墨子·經說下》。
第三章交通、道路、都會第一節由新石器時期的遺址分布推測交通的起源和當時道路的雛形交通起源於生產和交換我國交通的形成和發展,遠古之時已肇其端倪。追溯其淵源所在,當始於原始社會。石器時期文化遺址的分布及其間相互的聯係,就可以作為說明。我國原始社會文化遺址,近年迭有發現。其分布的地區極為廣泛,東起黑水白山之間,西迄塔裏木河上源,北自陰山之北,南至海南島的南端,莫不有其蹤跡,而黃河流域和東海之濱,更顯得稠密。其間新石器時期的文化遺址又遠較舊石器時期為繁多,顯示出人口的增加和社會的發展。
當前,原始社會文化遺址的探索工作正在方興未艾之際,新的發現仍時有所聞。不過就現有的基礎,尚可略事論述。舊石器時期的人以采集為主,隨遇而安,也可能有一定的居處,卻難以說就不再在外彷徨遊蕩。新石器時期的人顯然有所進步。雖不免還有賴於采集,實際上已經能夠從事生產。既能從事生產,就可能形成定居生涯。這就對於居住地址有所選擇。從現在已經發現的其時遺址分布情況看來,顯示出當時的人對於地理環境的適應和善於利用的情況。人的生活是離不開水的。當時尚未知掘井,故居住地址就多近於水邊澤畔。除了近水之外,尚有其他必備的條件和注意的事項。正是由於能夠充分利用地理環境,故其居住地址的使用時期也比較長久。
新石器時期的人不僅能從事生產,而且也有了交換。甘肅洮河流域一些新石器時期遺址和墓葬中曾經發現過玉片和玉瑗1。洮河流域並非產玉的地方,這些玉片和玉瑗顯然是從他處運來的。不論其來自何方,殆都是經過長途跋涉、輾轉負販才能運來。可見當時不僅有了交通,而且路程也許相當懸遠。一些遺址的所在地就已經顯示出當時的人對於交通的條件也有所注意。當時的人選擇居住地址,如前所說,是離不開水的。這除了生活飲用之外,便利的交通也應是其中不能不加以考慮的因素。一葦之航遠較翻山越嶺為容易,河流沿岸遺址較為繁多,就是具體的說明。這裏不妨先以渭水流域為證。渭水流經隴山東西,隴山以東,沿流平原廣袤,尚無若何阻遏;隴山以西,由於地處高原,間雜有山嶽,艱於往來,故遺址的分布多沿渭水。渭水發源於渭源縣,渭源以東為隴西和武山兩縣2,丹東為甘穀和天水兩縣1,其間遺址絡繹不絕。天水以東,即為隴山,越隴山而下,由寶雞市直至渭水入黃河處,遺址陸續相望,未稍減色2。無庸多所解釋,遠在新石器時期,沿渭水上下的東西交通大道,已經初步形成。
正是由於了解到交通的重要性,新石器時期的人對於居住地址也往往遷就於交通的條件。如前所說,那時的人多喜居住於河流附近,就是這樣的道1安特生:《甘肅考古記》。
2甘肅省文物管理委員會:《甘肅渭河上遊渭源隴西武山三縣考古調查》,刊《考古通訊》1958年第7期。
1甘肅省文物管理委員會:《渭河上遊天水、甘穀兩縣考古調查簡報》,刊《考古通訊》1958年第5期。2石興邦:《陝西渭水流域新石器時期的仰韶文化》所附《陝西渭水流域仰韶文化遺址分布圖》,刊《人文雜誌》1957年第2期。
理。還更有甚者,乃是居住於兩條河流交會的地方。甘肅永靖縣蓮花台新石器時期的遺址,正在大夏河和黃河交會之處3,而河南南召縣新石器時期的遺址也在黃鴨河和白河交會之處4。就是到現在,兩河交會的地方仍然是交通便利的所在。這其間的規律遠在新石器時期已為人們所發現了。
然而,河穀水澤之畔,可資作為居住地址還是有一定的限度的。人口逐漸繁殖增多,河穀水澤之畔就容納不下。河南浚縣大賚店、枋頭村等瀕於淇水沿岸的地方,現在共有十五個村落,卻已發現了十一處新石器時期遺址5,其稠密的程度幾與現代柏埒。而河南安陽洹河側畔一個十五裏長的地段裏,竟已發現了十九處新石器時期遺址6。遺址與遺址之間的距離尚不足一裏,就是在現在也不是所有的地方都能如此。那時已經有了農業,卻還不知道施肥,無由克服地力漸減的自然規律,因而也難於在一地長期居住下去,必須選擇新地另行遷居。因而,雖非河穀水澤之畔也就有了更多的居住地區。現在已經發現的新石器時期的遺址,遍布於全國各處,不僅平原地區遺址相當繁多,就是丘陵山地也不乏其蹤跡,就是由於這樣的緣故。
沿渭水伸延的長西古道路居住地區既已擴大,交換的範圍就相應廣泛,交通道路也就難免隨之延長,而且逐漸趨於形成較為主要的交通道路。黃河流域以仰韶文化和龍山文化分布的地區最為廣大。主要交通道路也較為明顯可見。前麵曾經說過,渭水沿流由於新石器時期遺址的絡繹不絕,顯示出其地交通的發達,這裏所說的遺址主要就是仰韶文化的遺址。後來龍山文化向西發展,由渭水入黃河處直至隴山之下,皆有分布,幾乎原來仰韶文化的舊地都成了龍山文化的新居。這就說明了這條東西大道並不因居人文化的不同而有所興廢。還應該指出,就在這段道路上,東部和西部卻不相同。東段在渭水之南,西段在渭水之北。這顯示出東段和西段地形的差異。直到現在隴海鐵路也還因著這樣的成規。可見遠在新石器時期,人們已經掌握這裏的自然演變的規律。
這條沿渭水的道路,並不僅以渭水為限。渭水入於黃河,黃河東流,這條道路也因之而向東發展,經過現在的洛陽而至於鄭州附近。現在鄭州以東,遺址少有發現。這不能說當時這裏沒有居人,而是後來黃河不斷的泛濫,地麵堆積日厚,遺址波埋愈深,尚未為人所發現。鄭州以東本為濟水流經的地區,濟水是一條古水道,新石器時期當和黃河、渭水同時存在。濟水下遊直至東海之濱乃是龍山文化最為發達的地區,由今東阿、平陰等處,經濟南、淄博各地,而至於東海之濱,可以顯示出是曾經有過一條主要的交通道路的1。也可以說,由東海之濱可以西至渭水源頭。渭水發源於鳥鼠山,這條道路卻並非就止於鳥鼠山。鳥鼠山西為洮河流域,再西為湟水流域。這裏是齊家文化和馬家窯文化發達的地區。馬家窯文化和齊家文化不僅向西發展,就3見1956年《文物參考資料》第10期《文物工作報導·甘肅省臨夏永靖文物普查情況》條。4見1955年《文物參考資料》第3期《文物工作報導·河南南台縣史莊鄉發現古代遺址》條。5周到:《河南浚縣的新石器時期遺址》,刊《考古通訊》1957年第1期。6梁思永:《龍山文化——中國文明的史前期之一》(刊《考古學報》1954年第7期)。1這條道路所經過的各地遺址,皆據有關的考古刊物和文獻,由於篇幅有限,恕不一一注明出處。下文有關的遺址亦同。
是渭水上遊也時有其蹤跡,特別是齊家文化更東至秦安天水等處。因而這樣一條東西大道是會由渭水沿流向西通到湟水流域的。
黃河中下遊的三條南北古道路根據這樣的道理,在黃河中下遊,還可能有三條主要的交通道路。而這三條道路既富有仰韶文化遺址,龍山文化遺址也非少數。遺址絡繹不絕,宛然如線,不能謂非道路所經過。太行山東,今京廣鐵路沿線各地,如石家莊、邢台、邯鄲、安陽、新鄉諸市及永年、磁縣、湯陰、淇縣,就兼有仰韶和龍山文化遺址,而其北的曲陽亦有仰韶文化遺址,其南的汲縣又有龍山文化遺址。若與今北京市西南其他古文化遺址相聯係,謂非一條南北交通道路,恐難說得下去。
太行山西的汾水流域亦是如此。今太原市為山西省會,乃一方交通樞紐。其地就曾發現過仰韶文化和龍山文化的遺址。沿汾水而下,臨汾市和洪洞、襄汾諸縣也皆有發現。論其稠密程度似不如太行山東邢台、邯鄲諸市間,然汾水並非細流,較之太行山東平原曠野,當更易利用從事交通運輸。所可異者,汾水下遊之南為涑水流域,涑水沿流的遺址似較汾水中下遊為更多。以現在交通來說,這都是同蒲鐵路南段經過的地方。若非當時也是一條主要交通道路,如何能這樣古今巧合?
經過現在陝西延安、黃陵等縣市,可能在當時也是一條南北通行的大道。因為在宜君、洛川、富縣、甘泉,以及延安之北的安塞、子長、延川、清澗、綏德、米脂以至於榆林、府穀等縣皆有遺址的發現。這和現在的道路也是吻合的。黃陵、宜君以南,山嶺重疊,使由西安至延安的鐵路也不得改道由其東繞行,然銅川和耀縣新石器時期遺址的發現,卻可以證明當時的道路是曾經越過這樣的山地的。
淮水以南的古交通這樣的情況也見於長江和淮水,而淮水沿流較之長江更為明顯。也許長江過於浩淼,不如淮水的較易於利用。就在黃河和長江之間,也並非沒有交通可言。長江的支流以漢水為最大。漢水也和其他河流一樣,新石器時期的人也不是不設法利用的。漢水支流的白河和黃河支流的伊水,相距最近,而這兩條支流側畔的遺址也都有相當的數目,隻要越過其間的山地,兩方麵的交通也還是有可能的。
值得注意的乃是長江流域和珠江流域的交通。珠江雖不如長江的浩淼,卻也源遠流長。其西江遠來的雲貴高原,那裏的山巒起伏,迄今猶感交通困難,何況數千年前的新石器時期?不過在南嶺的兩側,尚可依稀略見其間的關係。長江支流的湘江和贛江皆自南嶺流下,而西江支流的漓水和北江的一些支流也皆發源於南嶺山下。這些河流的近旁都有相當數目的新石器時期的遺址。其上源有的相距並不很遠,舍舟越嶺還是有一定的條件的。
這裏所說的隻是由現在已發現的新石器時期的遺址推測當時的交通道路。主要的依據是其間絡繹不絕的遺址。既然絡繹不絕就易於擴大交換的關係,因而形成了交通道路。可能當時的交通道路不隻就是這幾條,隻是都不是有相當遠的距離,就不必一一論述了。
第二節夏、商、周三代的都邑及其間的交通道路古文獻所反映的傳說時代的交通在有關遠古的文獻中,也有若幹交通道路的記載。《史記·五帝本紀》說黃帝,“披山通道,未常寧居。東至於海,登丸山,及岱宗。西至於空桐,登雞頭。南至於江,登熊、湘。北至葷粥,合符釜山,而邑於涿鹿之阿”。據三家注的解釋,則丸山當在今山東昌樂縣西南。岱宗即泰山,在今山東泰安縣北。空桐山,一說當在今甘肅肅州市東南,一說即雞頭山,當在今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縣西。熊山當在今陝西商縣西。湘山當在今湖南益陽市。釜山當在今河北懷來縣。涿鹿當在今河北涿鹿縣。根據這樣的解釋,黃帝的行蹤殆將遍於全國。惟所至之地相距皆甚懸遠,不審果遵何途而後能夠到達。其後虞舜也曾遠巡,據說“南巡狩,崩於蒼梧之野,葬於江南九疑,是為零陵”。漢時於今廣東、廣西兩省間置蒼梧郡,於今湖南、廣西兩省間置零陵郡,而九疑山即在零陵郡的東南。郡雖置於漢時,郡名當有所承受,當與虞舜所至之地有關。如果虞舜果曾出巡,而且到過這些地方,則其渡江之後,當出於湘水一途。這和傳說中所說的湘山上娥皇、女英二妃故事相符合,或不至有若何參差。然取何道南渡長江?自來史家皆無所說,恐終難得其真象。後來到了夏禹,據《史記·夏本紀》所載,禹居外治水,十三年過家門不敢入,遂得“開九州,通九道,陂九澤,度九山”。其所取得的成就應該說是相當巨大的。所通的九道何在?《夏本紀》於此下輯錄了《尚書·禹貢篇》的全文,可見九道就在其中。《禹貢》一篇誠備載各州的貢道,其詳密程度,超邁前世。然這一篇文字實出於戰國人士之手,隻是托名夏禹,其實並無若何關係。這種見解已為現代多數學者所公認,無煩在此多事贅述。然禹之治水確是得到世人稱道,並非史家妄說。由於治水,禹也確實到過許多地方。《詩·大雅·文王有聲》篇說:“豐水東注,維禹之績”,是禹之治水曾經到過豐水流域。《尚書》言禹娶塗山1,《左傳》言禹會諸侯於塗山2,《夏本紀》言禹東巡狩至於會稽,皆可以說是一代盛事。但禹果由何途而至於這些地方,仍是難解之謎。舊說塗山在今安徽壽縣,會稽在今浙江紹興布,皆距中原絕遠。近人或有對塗山和會稽所在,不以舊說為是1,其間的道路更是難說了。交通道路也可由曆來的戰爭過程中得知若幹梗概。曆史上曾經發生過無數次的戰爭,爭戰雙方進軍退軍都需要有一定的道路,才不至於貽誤戰機。古史質樸,往往未能備載。即今有所記載,其確地亦難於實指。黃帝曾與炎帝戰於阪泉之野,也與蚩尤戰於涿鹿之野。黃帝曾邑於涿鹿,而阪泉乃在涿鹿的附近。是炎帝、蚩尤皆遠來尋釁,致起幹戈。據《帝王世紀》所說,則炎帝初都於陳,後徙魯”。《皇覽》多記先代塚墓;據其所說,則蚩尤塚當在今山東東平縣。古人塚墓多近於所居之地。如所言果確,則蚩尤亦當和炎帝相仿佛,其所居地皆距涿鹿、阪泉遠甚,行軍道路出自何途,似尚難於確定。
在遠古許多戰爭中,湯之放巢應為一次大戰。商湯與夏桀戰於鳴條之野,1《尚書·皋陶謨》。
2《左傳》哀公七年。
1錢穆:《西周地理考》,刊《燕京學報》第10期。
夏師敗績,湯遂從之,又戰於三■,而後放之於南巢。這是見於《尚書·湯誓》和《仲虺之誥》的記載。在鳴條戰前,湯軍升自陑。據《偽孔傳》的解釋,陑在河曲之南,而桀都於安邑,是湯軍渡河北征。鳴條在安邑之西,桀既都於安邑,故其戰地得在安邑附近。三■在今山東定陶。南巢,《偽孔傳》僅說是地名,而未有確處。後人以春秋地名解釋,謂在今安徽巢縣。如所說果確,則這次戰爭實為奇跡。湯時居毫。毫地所在說者不一,要以在今山東曹縣南者為是。即令此說尚有未審,總是在大河之南,自安邑視之,更當在其東南。湯伐桀是由毫西北行,渡過黃河,戰於安邑的鳴條。桀軍既敗,反向東逃,逃至距毫不遠的三■,由三■再至南巢,又須經過毫的附近,這樣的爭戰過程,殆有戾於常理。當時太行尚非通途,不審夏桀何能越此東逃?或謂鳴條在今河南長垣縣西南。其地距毫與三■皆非甚遠,似較安邑之說為長,然由三■至南巢的道路,卻還有待於稽考。
三代遷都與交通道路的關係夏、商、周三代皆曾頻繁遷都。遷都大計自非輕而易舉,往來道路當在審議之中。這樣的道路似較帝王遊幸巡狩和戰爭進步易於探尋。這裏就從夏都說起。夏的建立始於禹。據說,禹受禪,都平陽,或都安邑,或都晉陽1。也有說在陽城2和陽翟的3。平陽在今山西臨汾市西。安邑在今山西夏縣西北。晉陽可能就在今山西舊解虞縣西北4;或以在今山西太原市西,那是不可能的。因為直到春秋時,晉國才驅逐所謂戎狄等遊牧部族,取得汾水中遊的土地,夏禹之時如何能以其地為都?其後,啟居於黃台之丘,在現在河南鄭州市和密縣之間5。此事見於《穆天子傳》。《穆天子傳》雖近於小說家言,然亦不能謂其毫無故實。春秋時人謂夏啟有鈞台之享。鈞台在陽翟,陽翟本為禹都,亦黃台之丘的近郊,不能以出自《穆天子傳》而見絀也。太康和最後的桀居於斟尋6,在今河南鞏縣西南。或謂桀曾都於安邑7,然西周時人謂“伊、洛竭而夏亡”1,安邑固與伊、洛二水無涉。戰國時,吳起對魏武侯論夏桀之居,謂“羊腸在其北”2。羊腸在今山西晉城縣,若桀居在安邑,就不能用羊腸說夏都。其後相居帝丘3,又居斟灌4。帝丘在今河南濮陽縣西南5。又其後,帝杼居原,又遷居於老丘6。源在今河南濟源縣西1《詩·唐風·鄭譜疏》。
2《漢書·地理誌·注》,臣瓚引《世本》及《汲郡故》。
3《漢書·地理誌》:“穎川郡,陽翟,夏禹國”。
4《史記》卷四十四《魏世家·正義》引《括地誌》:“晉陽故城今名晉城,在蒲州虞鄉縣西三十五裏。”5丁山:《由三代都邑論其民族文化》,刊《曆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五本第一分冊。6《水經·巨洋水注》及《漢書·地理誌》,注引《竹書紀年》。
7《尚書·湯誓·偽孔傳》。
1《國語·周語》伯陽父所說。
2《史記》卷六五,《吳起傳》。
3《左傳》僖公三十一年。
4《水經·巨洋水注》引《竹書紀年》。
5《漢書·地理誌》。
6《太平禦覽》卷八二《皇王部》引《紀年》。
北,老丘則在今河南舊陳留縣。再後,胤甲則居於西河。當在今山西省西南部黃河側畔。據說,崤山有帝皋的陵墓7。古人陵墓與居處相距不遠,崤山正近於山西省西南部的黃河。胤甲後兩傳為帝皋。帝皋及其父孔甲未見遷都事,當因胤甲之舊,以西河為都。或以西河在今河南濮陽縣西。古代黃河曾流經今濮陽縣西,春秋戰國時東土之人多稱那裏的黃河為西河。然戰國時亦有人稱今山西西南部的黃河為西河8。夏人以西河相稱,僅見於胤甲的都城。如上所說,帝相居帝丘,帝丘即在今濮陽縣。如帝相時說西河,當指當地的西河而言。胤甲遷都是在帝杼居原後君丘之後,這已遠離今濮陽縣西的西河,如何還能稱那裏的黃河為西河?夏人累次遷都,除帝相而外,皆在帝丘之西。以帝相一時的都城,即肯定夏代前後皆以相當今濮陽縣西的黃河為西河,那是難以與當時的實際相符合的。
商代也曾頻繁遷都。從商的先王契至湯就已經遷徙過八次。所遷的都城有蕃、砥石、商、商丘、相土的東都和邶,而湯的都城則在毫1。蕃在今山東滕縣境。砥石據說在今河北寧晉、隆堯兩縣間2。商與商丘當是一地,前後不隻一次遷此,故名稱亦少有差異。其地當在今河南商丘縣。相土的東都據說是在泰山之下,邶則在今河南湯陰縣南。泰山之下相當廣闊,相土的東都究在何處,殊不易確定。以砥石置於寧晉、隆堯之間,亦隻是根據文獻考證的結果,因而有人就不以為然。古史渺茫,也隻能暫作懸案。
自湯之後,至於盤庚的遷殷,其間尚有五次遷徙。所遷之地為囂、相、耿、庇、奄3。囂或作隞,在今河南滎陽縣東北。相在今河南內黃縣南。庇在今山東舊魚台縣。奄則在今山東曲阜縣。這四處所在今地,學者間尚無若何爭論。耿之所在似略有歧義。舊說耿在漢時河東皮氏縣耿鄉,皮氏縣為今山西河津縣。此說不實,已成定論4。耿或作邢,因而別有兩說:其一謂在晉廣平郡襄國縣,也就是現在河北邢台市。這是據《左傳》僖公二十四年的邢、茅、昨、祭為說。其一謂在晉河內平皋縣,也就是現在河南溫縣東北。這是據《左傳》宜公六年的邢丘為說。邢丘距當時黃河甚近,故有“圮於耿”之說。至於邢國,則距黃河較遠,黃河雖泛濫成災,實不易使邢國的城池圮毀。祖乙所都當不能遠在其地。
周人也曾一再遷都。周人的曆史可以遠溯到後稷。這也和商的遠祖為契一樣,是相當悠久的。後稷居於邰1。邰在今陝西武功縣。其後周人輾轉於所謂戎狄之間。至公劉始居於豳2。豳的故地約有數處,在今陝西旬邑和彬7《左傳》僖公三十二年。
8《太平禦覽》卷八二《皇王部》引《紀年》。
1王國維:《觀堂集林》卷十二《說自契至於成湯八遷》。
2丁山:《由三代都邑論其民族文化》。
3《尚書·盤庚篇》:“不常厥邑,於今五邦。”《釋文》引馬融說:“五邦,謂商丘、毫、囂、相、耿也。”疏引鄭玄說:“湯自商徒毫,數商、毫、囂、相、耿為五。”案:盤庚所遷,不當計入。《太平禦覽》卷八三《皇王部》引《紀年》:“仲丁自毫遷於囂。河亶甲自囂遷於相,帝開甲居庇,南庚更自庇遷於奄。”其於祖乙,僅引《紀年》說:“祖乙勝即位,是為中宗”,而未及其遷都事。按:《書序傳》,“祖乙圮於耿”。是祖乙亦曾遷都。合計為五。其說較諸家為勝。
4《觀堂集林》卷十二《說耿》。
1《史記》卷四《周本紀》。
2《詩·大雅·公劉》毛《傳》。
縣。這顯示其居地仍在動蕩不安之中。接著又相繼遷於周原3、程4和豐、鎬。再後,又曾一度遷於犬丘5。幽王於驪山覆敗之後,平王更東遷於雒邑,是為東周。周原在今陝西扶風、歧山兩縣間。程在今陝西鹹陽市東北。豐在今陝西戶縣東。鎬在今西安市西南。犬丘在今陝西興平縣東南。雒邑則在今河南洛陽市。
夏、商的交通關於夏、商、周三代都城的所在地,學者間尚有不同的意見。這裏所提到的也隻是一般的說法。就是這樣一般的說法,也可以說明這一時期交通的輪廓。可以說,各王朝的都城之間都應有交通道路以相聯係,不然所謂遷都也將是不可能的。
夏人在今山西西南部的都城,有平陽、晉陽和安邑三地。這是由涑水流域北至汾水中遊的一條道路。前文論彩陶文化時就曾經提到過這條道路,可見它是有由來的。胤甲居西河,其後帝皋亦因故居,未曾遷徙。此西河如前所說,當在今山西西南部,晉、陝兩省間。再北為龍門山地,夏人都城不會舍平原而趨於丘陵之間。夏後皋之墓在崤山,則西河與崤山是有道路可以相通的。這樣的道路不是由晉、陝兩省間渡過黃河,並沿河東下,就是越中條山南行。尤其是越中條山一道,夏初當早已形成。如前所說,太康與桀皆曾都於斟尋,而斟尋就在洛水下遊。周人亦稱自洛汭延於伊汭,為有夏之居1。周人且稱唐叔所封地2和虞仲所封地皆為夏虛3。唐叔所封在汾水下遊,虞仲所封在今山西平陸縣4。這幾處夏人故虛迄至周初尚為人所稱道,可知其當年的盛況。其間有交通道路是不容置疑的。
夏人的建國固以這幾處夏虛為基礎,然夏人卻是向東發展的。帝相的東遷帝丘和斟灌,正是具體的表現。在此以前,帝啟就曾居於黃台之丘。由伊洛二水間東行,經黃台之丘而達於帝丘和斟灌,正顯示出當時黃河以南交通大道的所在。後來東進受挫,帝杼遷都於原,猶不忘情於東土。其再遷於老丘,而老丘正在由黃台之丘東去帝丘的途中。當時的形勢是顯而易見的。商人的建都不離黃河下遊,或在河南,或在河北。其間交通道路也是相當具體和清晰的。湯居於亳,亳在今山東曹縣南,這是無可非議的。相土之東都在泰山之下,這是商人都城東遷最遠之地。其實在相上以前,契就曾經遷都到蕃5。蕃在今山東滕縣境,乃在泰山之南。由亳至泰山之下,如要經過蕃,是不免稍稍繞道的。然繼其先王已創的基業總比新修道路為容易。湯3《詩·大雅·緜》篇。
4《周書·大匡解》。
5《漢書》卷二八《地理誌》。
1《史記》卷四《周本紀》。
2《左傳》定公四年。
3《史記》卷三一《吳太伯世家》。
4《漢書》卷二八《地理誌》。
5《水經·渭水注》:“渭水又東逕巒都城北。故蕃邑,殷契之所居。《世本》曰:‘契居蕃’。闞駰曰:‘蕃在鄭西’。然則今巒城是矣。”按:商人建都無在崤山以西者,鄭西之巒城,必非契都,王國維《說契自至於成湯八遷》以《漢誌》魯國蕃縣當之,誠是。
以後,商人又在庇、奄兩地相繼建都,而這兩地又皆在由亳經過蕃而至於泰山之下的大道上。可知這條道路不僅已經形成,而且沿用了相當長久的時期。亳在濟水之南,湯時夏人雖已不再東進,然在東土卻仍有相當基礎。所謂韋、顧、昆吾,就都是夏人的與國。《詩·商頌·長發》:“韋、顧既伐,昆吾、夏桀”,即指此而言。韋在今滑縣東南,顧在今山東鄄城東北。昆吾也就是原來的帝丘。韋就在夏時由伊洛之間至帝丘的道路上。顧於斟灌偏於東南,蓋由昆吾直東可以至顧。由毫至顧,越過濟水即可達到。雖相距並非很遠,卻可使黃河以南的東西道和濟水以南的東西道路相聯係。
契之後,昭明曾遷於砥石1。如前所說,砥石在今河北寧晉、隆堯間。
如所說果確,則其地應在大陸澤之北。昭明是由蕃遷往砥石的。蕃與砥石之間應有一條道路。道路何在?已難實指。然砥石之南,溯黃河而上,交通也不是不可能的。就在湯始居亳之前,相土曾於邶。盤庚遷殷之前,河亶甲又居於相。邶、相兩地分峙於黃河的兩側,距河濱又皆甚近,對於水上交通的利用並非不可能的。祖乙圮於耿,為商代的巨變。河患的劇烈使商人不能不為之遷都。可是商人的遷都卻還未能遠離黃河,黃河水上的交通應是其中的一個誘因。史稱商紂之時,“厚賦斂以實鹿台之錢,而盈巨橋之粟,益收狗馬奇物,充仞宮室。益廣沙丘苑台,多取野獸飛鳥置其中”2。又說:“紂時稍大其邑,南距朝歌,北據邯鄲及沙丘,皆為離宮別館”1。鹿台在朝歌。朝歌在今河南淇縣東北。沙丘在今河北平鄉縣東北。邯鄲當即今河北邯鄲市。這些地方都是黃河流經的地區。巨橋為倉名,在钜鹿水上,距沙丘當不甚遠。據說當地有漕粟2。漕運是怎麽來的?這無疑是要假道黃河了。
西周交通的發展和道路的修整周人的興起及其向東發展,使當時的交通呈現係統化和網絡化。周人始建都於歧下,和殷人爭衡,實施翦商大業。其都城也步步東進,由周原東至程,更至於豐鎬。豐鎬雖建為都城,周人並未忘情於周原。周原與豐鎬間的大道,實為周人本土的主要道路。周武王東征,由盟津渡過黃河,直抵朝歌,與殷紂戰於牧野。盟津即孟津,在今河南洛陽市北。武王滅殷歸來,營周居於雒邑,縱馬於華山之陽,放牛於桃林之虛3。雒邑即今洛陽市,華山在今陝西華陰縣南,桃林在今河南靈寶縣。這條道路從那時起,直到現在還繼續沿用,其間也不免有若幹變化,總的趨向仍然沒有根本的改變。
作為周人統治地區的東西交通幹線,由周原經豐鎬至於雒邑的道隻是其間的一段。由雒邑往東,還繼續伸延。周公於殷人既滅之後,東向殘奄。奄為殷人與國,為周人東方次於殷人的大敵,不能不用兵征討。奄既被殘,周人因以其地建立魯國。與魯國並建的為齊國。齊、魯兩國拱衛東土,使殷人餘孽不能再事反抗。當時的東西交通幹線,最東就通到齊、魯兩國。這條道路和商人以亳為中心的東向交通路線不盡相同。春秋初年,周王使凡伯聘於1《書·正義》引《世本》。
2《史記》卷三《殷本紀》。
1《史記》卷三《殷本紀·正義》引《竹書紀年》。
2《史記》卷三《殷本紀·集解》引許慎說。
3《史記》卷四《周本紀》。
魯,戎伐凡怕於楚丘1。楚丘在今山東城武縣西南。凡伯聘魯,力戎所伐,正顯示這條道路是要經過楚丘的。楚丘近湯所居之毫,是周時的道路仍有個別段落是因殷人之舊的。
由雒邑經盟津至朝歌是武王滅紂的舊路。紂滅之後,其故土為衛國的封地。衛國之北,尚有邢國。邢國和凡、蔣等國皆為周公之胤2,也是一個重要的封國。邢國故地在今河北邢台市。邢國在朝歌至邯鄲這一地區之北,似已出寧殷紂的京畿之外。如以砥石在今寧晉、隆堯之間,則邢國所封還未出於商人遷都的地區之外。何況殷紂的沙丘又在邢國故他的東北。這條道路似仍因殷人之舊。邢國以北未聞有所建置,這條道路可能暫止於邢國。
對於夏人的故土,尤其是唐叔所封的夏虛也未少有疏忽。唐叔所封在汾水下遊,汾、涑之間。與唐叔同封尚有其他封國,其最北的封國當為霍國。霍國與管、蔡、魯、衛等國同為文王之子所封3。其地在今山西霍縣,亦即在霍太山之南。周初循汾、涑北行的道路可能即止於此。或謂唐叔所封乃在今太原市。唐叔所封實不能遠至今太原市,其證甚多,無須在此一一縷述。唐叔既封於夏虛,夏虛何能亦遠在今太原市?這條道路的南端,如前所說,一由河曲渡河,東至於崤山;一越中條山,渡河南行。然自周人建製,則由豐鎬東行,渡河之處已移至渭水入黃河處之北。春秋時,秦、晉兩國曾經頻繁戰爭,其渡河的地方就在這裏。晉侯使呂相絕秦,所說的“入我河曲,伐我涑川,俘我王官,翦我羈馬,我是以有河曲之戰,東道之不通,則是康公絕我好也”1,就指這條道路而言。王官在今山西臨猗縣南,羈馬在今山西永濟縣南,涑川即涑水,固皆在這條道路上。
殷商之時,曾經對於“居國南鄉”的荊楚進行過征討。《詩·商頌·殷武》所說的“撻彼殷武,奮伐荊楚,罙入其阻,衷荊之旅”,即指此而言。鄭玄釋殷人南征,乃是逾方城之阨。方城之阨在今河南方城縣,曾長期為南北交通大道經行之地。殷人南征為高宗時事。其時殷人已久居於相當於今河南安陽之殷,由其都城南征可能要經過方城,惟不見史冊記載,殆近於想當然之辭。周人克殷之後,對於各方皆大加經營。雒邑的營建為一時少有的重大設施,對於南方各地也具有一定的控製作用。不過這在文獻記載上似尚未能見到具體的證明。直至東周初年才略顯出一些端倪。驪山之役,幽王為犬戎所誅殺,諸侯乃即申侯而共立故幽王太子宜臼,是為平王2。申侯應即宣王時受封的申伯。申伯所封在謝,並因謝人為之建城修廟。其地在今河南南陽。《詩·大雅·崧高》一篇,就是專詠申伯受封之詩。詩中一則說:“亹亹申伯,王纉之事,於邑於謝,南國是式”;再則說:“往近王舅,南土是保”;而且還說:“申怕番番,既入於謝,徒禦嘽嘽。周邦鹹喜,戎有良翰”。這顯然是要申伯擔負控製南國的任務,所謂“南國是式”,“南土是保”,就是這樣的意思。申國地位既是如此重要,當然就具有一定的國力,它可以為平王立國的交柱。申國位於雒邑的南方,相距又不很遠,其間往來無須假借他途。隻是途中崇山峻嶺,互相隔絕,僅方城一途可以通過。這就可以證1《左傳》隱公七年。
23《左傳》僖公二十四年。
1《左傳》成公十三年。
2《史記》卷四《周本紀》。
明這是當時由雒邑通往南服的道路。
其實遠在申伯封謝以前,周人對江漢之間就已有所經營。《詩·國風》以周召二南開篇。《詩序》解釋南的意義,謂“言化自北而南”。鄭箋說:“從北而南,謂其化從歧周被江漢之域”。按之《漢廣》篇所說:“漢之廣矣,不可詠思,江之永也,不可方思”;《汝墳》篇所說:“遵彼汝憤,伐其條枚”,不僅提到江漢,而且涉及汝水。《江又汜》篇更說到江之有汜、有渚、有沱,就顯示出對於江漢的情況有更多的了解,其間的交往也較為頻繁。周人滅商之後,漢陽諸姬的受封,更是具體的設施。周人對於江漢地區也曾使用過兵力。昭王南征不複,直至春秋之時,齊桓公還以之作為對楚國問罪之辭1。宣王也曾喪南國之師2。昭王為何不複?楚人的答辭是“君其問諸水濱”!杜預解釋說:“昭王時,漢非楚境,故不受罪”。楚人雖不承擔此事責任,昭王曾經達到過漢水之濱,卻是可以肯定的。宣王時的南國,韋昭以“江漢之間”作解釋,並引《詩》所說的“滔滔江漢,南國之紀”作證。這都是無可非議的。這裏的問題乃是昭王和宣王究竟是取哪條道路南征的。周初封國,楚國也是其中之一。楚國封於丹陽。丹陽所在說者不一,然以在丹水之陽最具勝義。丹水發源於漢時上雒縣3。上雒縣即今陝西商縣。越過秦嶺就距豐鎬不遠。這應是周初由半鎬通往東南的道路所經過的地方。在西周一伐,楚人並未離丹陽南遷。楚人答齊桓公的責難,諉昭土的喪亡非其力之能及,其實楚人徙都十郢,遲至楚文王元年,其時為魯莊公五年,周莊王八年1。杜預欲為之擺脫,是不可能的。周昭王宣王時,楚都既尚在丹陽,則丹水一途還應是暢通的。前麵曾舉出《崧高》之詩,詩中說到申伯受封赴國的過程:“申伯信邁,王餞於郿”。郿在今陝西眉縣,距周原不遠。當是其時宣王方有事於周原,放得在其附近為申伯餞行。申國固然與雒邑相近,然申伯赴國當不會舍丹水之途而繞道於雒邑方城也。以申國所在地而論,實可控製丹水和方城兩條道路,有一定的重要意義,故申伯赴國之後,“周邦鹹喜”。
就在西周初年,由於平定所謂淮夷,東南的交通也有所開發。淮夷居地當在淮水下遊,因淮水上遊周初已有若幹諸侯封國,淮夷不能遠至其地。周人之所以征討淮夷,是由於淮夷助管、蔡、武庚反周。戰事結束後,周人封康叔於衛,封微子於宋。微子封於宋,是為了奉殷祀2。衛本殷人故土,若為了奉殷祀,是無過於衛了。揆諸當時情勢,周人是不會以衛歸諸殷人的。宋在商丘。商丘固為商人舊都,然商人舊都甚多,又非湯所居邑,何以微子必封於此?可能除奉殷祀外,還以之控製東方。微子將徵於武庚的覆滅,自必唯周人之命是從,不敢再有所反側。而周人欲通往東南,宋國也是必經之地。淮夷雖經用兵征討,對於周人卻不是就此恭順下去。宣王時,還曾再次出師。《詩·大雅》的《江漢》和《常武》兩篇都是歌誦宣王在這方麵的武功。《江漢》篇中固然明確指出:“既出我車,既設我,匪安匪舒,淮夷來鋪”。可是以江漢名篇,篇中又屢提到江漢,似與淮夷的具體所在無關。1《左傳》僖公四年。
2《國語·周語上》。
3《漢書》卷二八《地理誌》。
1《史記》卷一四《十二諸侯年表》。
2《史記》卷三三《魯周公世家》。
《常武》篇中則顯得更為明確。它一則說:“率彼淮浦,省此徐土”;再則說:“翟征徐國”,而後又說:“王猶允塞,徐方既來”。這裏所說的淮夷,實際就是徐國。徐為東方之國。後來戰國時人托名大禹所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