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節兵器火藥與火器遼宋夏金時期,火藥隨著製法和性能逐步為人們所熟識,也被廣泛應用於軍事工業,創製出各種類型的火器,從而引起了武器裝備和戰爭形式的重大變革。從此,我國兵器的發展,進入了一個冷兵器和火器並用的新時代。北宋前期主要是利用火藥的燃燒性能,製成燃燒性火器,以作火攻器械。如《宋史·兵誌》載,宋太祖開寶三年(970),“兵部令史馮繼升等進火箭法,命試驗”3。開寶八年,宋軍用火箭、火炮與南唐作戰。真宗鹹平三年(000),神衛水軍隊長唐福獻所製火箭、火球、火蒺藜。鹹平五年,冀州團練史石普又製成火球、火箭,並應宋真宗之召,當眾作了表演。此外還有許多記載,說明宋代火攻器械的研製和發展是很快的。宋仁宗時,曾公亮、丁度等編著《武經總要》。曾公亮(999—078),泉州晉江(今福建泉州)人,天聖進士,曾任會稽知縣、開封知府、翰林學士、參知政事(副相)、樞密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宰相)等官職,封魯國公。他在康定元年(040)與翰林學士丁度等開始編著的《武經總要》,是我國第一部官修綜合性兵書。《武經總要》分前後兩集,共40卷,其內容不僅記述了各種軍事製度和史事占候,而且相當全麵和係統地介紹了當時在陸戰和水戰中所使用的攻守器械,並繪製了相應的圖形,展現了宋代軍事技術的重要成就。在火器方麵,《武經總要》較詳細地記載了毒藥煙球、蒺藜火球、火球等三個火藥配方。如火球火藥方硫磺4兩、窩黃7兩、焰消(硝)40兩、鬆脂4兩以及砒黃、定粉、黃丹、幹漆、竹茹、麻茹、黃蠟、桐油、濃油、清油等。由此可知,宋代火藥配方中硝的含量增加了。同時宋代火藥中還根據需要加進各種少量輔助性配料,以期達到易燃、易爆、放毒和製造煙幕等效果。《武經總要》記載的火藥武器有弓弩火藥箭、火藥鞭箭、火球、蒺藜火球、霹靂火球、煙球、毒藥煙球、竹火鷂、鐵嘴火鷂等十餘種,並簡要介紹了這些火器的形製、製作和使用方法。如火球是一種特大的火藥包;毒藥煙球是一種內裝砒霜、巴豆、草烏頭等有毒藥物的毒氣彈,火藥引燃後,由拋石機拋射出去,可焚燒敵方攻城器械,而散發的毒煙則可使敵方兵馬中毒,喪失戰鬥力;蒺藜火球內裝鐵蒺藜,火藥燃爆後,有刺的鐵蒺藜飛散於敵軍通道上,用以阻滯敵軍兵馬前進。


    北宋的火器中雖以燃燒性火器為主,但在實戰中,對火藥的爆炸性已有了進一步的了解,並逐漸重視和開始利用火藥的爆炸性能。如霹靂火球是火藥拌和瓷片裝入長二三節的幹竹節,然後用紙殼裹製成的,在燃放的同時能產生出霹靂般聲響。北宋後期又製成威力更大的霹靂炮。據《宋史》記載,宋與金戰爭中就曾多次使用過這種炮。靖康元年(2)抗金名將李綱在開封(今屬河南)就曾用霹靂炮擊退金兵的進攻。北宋滅亡後,金人占領了開封等當時製造火藥、火器的中心和澤州(今山西晉城)、大名等產硝地區,並大量仿製和研製各種火器,發明了更具威力的鐵殼火球震天雷和單兵使用3參見陳萬裏《中國青瓷史略》,上海人民出版社95年版。


    中國矽酸鹽學會編《中國陶瓷史》,文物出版社982年版,第234頁。的飛火槍等,為火器技術的發展作出了新的重要貢獻。如震天雷是金人約在3世紀初發明的一種鐵製外殼內裝火藥的爆炸性火器(宋人稱之為鐵火炮)。《金史》描述說“鐵罐盛藥,以火點之,炮起大發,其聲如雷,聞百裏外,所爇圍半畝之上,火點著甲鐵皆透。大兵(蒙古兵)又為牛皮洞,直至城下,掘城為龕,間可容人,則城上不可奈何矣。人有獻策者,以鐵繩懸震天雷者,順城而下,至掘處火發,人與牛皮皆碎迸無跡”。由此可見,震天雷確有令人生畏的巨大殺傷力。


    在火器發展史上另一件具有重要意義的事情是,在這一時期,出現了可從根本上提高火器發射能力和準確程度的管形火器。南宋紹興二年(32),陳規守德安(今湖北安陸)時,用“火炮藥造下長竹杆槍二十餘條”2。陳規發明的這種長竹杆火槍,用竹做槍筒,內裝火藥,臨陣點放,可噴出火焰,燒毀目標。這是至今已知關於我國發明管形火器的最早記載。長竹杆火槍槍身較粗長笨重,須三人使用,一人持槍,一人點放,一人輔助。金末創製的飛火槍則有了較大改進。據記載,其形製構造為,“以敕黃紙十六重為筒,長二尺許,實以柳炭、鐵滓、磁末、硫黃、砒霜之屬,以繩係槍端。軍士各懸小鐵罐藏火,臨陣燒之,焰出槍前丈餘,藥盡而筒不損”。這是一種攜帶和使用較輕便的單兵火槍。此外,南宋還曾製造過大量突火筒,可能也是類似的火器。開慶元年(259),壽春府(今安徽壽縣)人又創造了一種叫做突火槍的管形火器,“以巨竹為筒,內安‘子窠’,如燒放,焰絕然後‘子窠’發出,如炮聲,遠聞百五十餘步”2。《宋史》沒有具體說明“子窠”的質料和形狀,但以火藥點燃後將“子窠”射出的情形不難推知,“子窠”就是一種原始的彈丸。而突火槍則是一種原始的管形射擊火器,它已具備了管形射擊火器的三個基本要素管身、火藥和彈丸。這一時期出現的管形火器,是近代槍炮的始祖。


    普通兵器的發展遼宋夏金時期的火器製造技術有不少創新和重要進展,火器在戰爭中起了很大的作用。但在實際作戰時,官兵所大量使用的仍然是各種冷兵器。當時的冷兵器種類繁多,樣式複雜。如長兵器有長槍、長柄大刀等,短兵器以刀、劍為主,還有蒺藜、蒜頭、鐧、鞭、棒、椎等雜式兵器。但有些長槍的槍頭附近縛上裝有火藥的紙筒或竹筒,作戰時先燒後刺,增強了長槍的攻擊力量。許多兵器,工藝精湛,質量很好。如西夏製作的劍非常著名,太平老人《袖中錦》稱讚道契丹鞍、夏國劍等,“皆為天下第一,他處雖效之,終不及”。又如西夏人經冷鍛而製成的鎧甲“瘊子甲”,堅滑光瑩,強度性能好,“強弩射之不能入”2,是很好的防衛武器。


    這一時期的弓弩和拋石機,也有很大的發展。如宋代製造的安在床架上《宋史》卷97《兵誌》。


    2《續資治通鑒長編》卷52。


    《金史》卷3《赤盞合喜傳》。


    2陳規《守城錄》卷4。


    《金史》卷《蒲察官奴傳》。


    2《宋史》卷97《兵誌》。


    發射的床子弩(二弓床弩、三弓床弩、■子弩等),最遠可射一千步,少者也能射二百步。又如神臂弓、克敵弓等,射程可達三百餘步,“能洞重劄,最為利器”3。拋石機(時稱砲,今作炮),也是當時戰爭中的重要武器,不僅用來發射巨石,而且在燃燒性和爆炸性火器出現後,又用來發射體積和重量較大的火器。如《武經總要》列舉的拋石機就有十多種,其中最大的可拋射一百斤重的石彈或火器,射程達五十步以外。據記載,金軍所用的拋石機也有很多種,如九梢、七梢、五梢、兩梢、獨梢、旋風炮、撒星炮、虎蹲炮等,虎蹲炮所發石彈,其大如七八鬥栲栳,撒星炮可並發數石,都具有很大的威力。金軍的攻城器械也很先進有效,如陳規說“城有敵樓而金人用火炮摧擊,城外有壕而金人用洞子填壘,城高數丈金人用天橋鵝車對樓慢道雲梯等攻具登城。據其城池之製,可以自謂堅固前古所未有,奈何敵人攻械雄傑亦前古所未有。”以上這些都從不同方麵反映了遼宋夏金時期兵器製造技術的進步。


    3太平老人《袖中錦》。一些史書稱宋或北宋太平老人,但從此書書名及內容看,似為明人所著。沈括《夢溪筆談》卷9。


    第十二節煤炭我國古代對煤的認識及煤炭開采的文字記載,最早見於秦漢時期。而先秦時期的地理著作《山海經》,則最早記述了煤的地理分布。當時稱煤為“石涅”2,該書記載石涅有三處。最早記載煤窯洞穴的是司馬遷,見於《史記·外戚世家》,其大意是說西漢竇太後的弟弟竇廣國,年四五歲時為人所掠賣,至宜陽,為其主人入山作炭,夜寒,煤窯工人臥於煤洞內休息,發生了煤洞坍塌事故,一百多人被壓死,唯竇廣國不死。3由這一記述中可以想見當時的煤炭開采規模已經不小,一個煤洞可容一百餘人睡覺,其開采延伸長度當不少於幾十米。我國用煤煉鐵也很早。如河南鞏縣鐵生溝漢代冶鐵遺址曾出土煤炭,可能當時已試用煤作為煉鐵用的燃料。


    煤在古代,還稱為“石墨”、“石炭”等,大約在南北朝時,“石炭”


    這個名稱已經通行,但直到明代陸深《燕閑錄》才明確指出“石炭”即煤。據陸雲《陸士龍集》載,西晉陸雲在寫給其兄陸機的一封信中提到“一日上三台(指銅雀、金鳳、冰井三台),見曹公(指曹操)藏石墨數十萬斤,雲燒此,消冷可用,然煙中人,不知兄見也不?今送二螺。”從中可見煤產量已相當可觀。南北朝時雷次宗《豫章記》、酈道元《水經注》等,則已有關於用煤煉鐵和取暖炊飯的文字記載。唐代的日本僧人圓仁在《入唐求法尋禮行記》中提到,太原西門外晉山產石炭,附近的縣都去購買,有可能煤在唐代傳入日本,日本至今仍稱煤為“碳”。


    隨著社會經濟發展,用煤量日增,煤炭開采規模日益擴大,開采技術不斷進步。到宋代,煤炭開采與加工利用技術發展到一個。


    據文獻記載,遼宋夏金時期下述各省區的煤炭已進行開發北京西山地區,江西今高安、萍鄉、豐城、玉山,陝西韓城、銅川、旬邑,遼寧撫順,河北曲陽、觀台,河南鶴壁、魯山、寶豐、澠池、新安、懷州,安徽安慶、淮北,山西太原、洪趙等。


    宋代采煤技術相當發達。北宋時代的河南鶴壁古煤礦遺址的發掘,為此提供了證明。959年鶴壁中新煤礦在掘進中遇到了古煤井巷,並發現許多古瓷器。經河南省文化局考古工作隊深入考察,進而發現了宋元時期的古煤礦遺址一處。盡管古煤礦遺址已殘破不全,但從中可大致看出宋元時期的開采技術水平2開拓方式為圓形豎井,井深4米,井徑2.5米。井筒位置選擇得合理、準確,說明當時的煤田地層知識比較豐富,手工鑿井技術也比較成熟。(2巷道布置已有主巷和輔巷之分。主要巷道由井底向南北兩端開鑿,用於連接南北采區。這條殘存的主巷,南段長4米,北段長米,頂高2.米,巷寬2米。采區輔助巷道共發現4條,全長約500米,自井口向東、西、南2沈括《夢溪筆談》卷9。


    3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卷39引陳規《朝野僉言後序》。


    章鴻釗《石雅》推斷“石涅”為煤的古稱,這是很有可能的。但據本草書記載,“石涅”也指石墨。2《史記》原文有“臥岸下百餘人,岸崩,盡壓殺臥者”句,“岸”字費解,故有人認為此處並非指煤窯,有人則據《論衡》等認為“岸”字為“炭”字之誤。關於竇廣國臥煤窯洞的考證,見《中國古代煤炭開發史》,煤炭工業出版社98年版,第2—25頁。


    三麵伸延,通向八個采區。采區巷道一般高米多,上寬米,下寬.4米。可能由於這裏的岩層和煤層都比較緊實,頂板壓力不大,所以均無頂柱承托。這種情況,在近代山西的土法采煤中還常見到3。


    (3回采工作麵共0個,分布在井筒的四周,距井口最近者0米左右,最遠者00米。各工作麵之間保持一定距離,並保留一定的煤柱,以減少工作麵的頂板壓力。回采方式采用房柱法,回采順序為“跳格式”,先內後外,逐步後退。回采工作麵的形狀以狹長的橢圓形及瓢、瓶形為多,很不規則。采空區麵積大小不一,最大者長50米,寬30米;最小者長7米井下照明采用固定式點燈的方法,在巷道兩壁開鑿了許多放置油燈的扁圓形和近似長方形的燈龕,高0—7厘米,長3—28厘米,深0—2厘米。燈為瓷碗和瓷盤。巷道中放有貯油的瓷瓶、瓷罐,可以隨時為燈添油。(5鶴壁古煤井下有許多條筐,還有扁擔和一個轆轤,說明回采工作麵采下的煤先用肩挑至井底附近,再用轆轤提升到地麵。遺址中還有一口排水井,位於井筒東南20餘米處,近似圓形,直徑米,深5米,井中尚有2米深的積水。說明當時的排水方法是先將礦井內的水引入低窪處的積水井中,然後用轆轤將盛有水的水具提至地麵排出。


    在鶴壁古煤井中還發現一塊長方形石硯和水碗等用具,似是管理者在井下記帳管理的用品。


    這一時期采煤業比較發達,是古代煤炭技術長期發展和當時經濟一度繁榮發展的結果。據文獻記載和考古發現,宋代已開始出現煤磚(古稱炭■)、香煤餅和焦炭。金代張子和《儒門事親》一書記載,有的地區出現了“家家打炭■砲”的情景。文學家歐陽修關於發香煤餅的故事,曾在文人學士中傳為佳話。歐陽修《歸田錄》卷2載“有人遺餘以清泉香餅一篋者。君謨聞之,歎曰香餅來遲,使我潤筆獨無此一種佳物清泉,地名;香餅,石炭也。用以焚香,一餅之火,可以終日不滅。”


    考古發掘表明,至遲到宋代已經懂得加工利用焦炭。957年—958年,河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隊,在河北峰峰礦區的觀台鎮發現了三座宋元時代的煉焦爐遺址。觀台即著名的六河溝煤礦所在地,盛產焦煤,當地居民自古以來以煤為業,傳統土法煉焦延續至今。978年—979年,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在稷山縣馬村發掘了一批金代磚墓,墓中屍體不用棺槨,直接置於磚床或木**。兩座墓的兩床下堆滿了煤炭和焦炭,各約五百市斤,“這些焦炭與今之煉焦無異,似當為人工所煉”。在墓中放置煤焦,似是為了防潮。一座墓中尚且放置這樣多的焦炭,由此推測當時社會經濟生活中利用焦炭的範圍一定相當廣泛。


    這一時期,煤炭除了用於炊爨烤火、冶鐵、燒瓷、殉葬之外,還用來製藥。宋張銳的《雞峰普濟方》中記載了用於治療血髒虛冷、崩中漏下疾患的“補真丹”藥方“禹餘糧、烏金石各肆兩”2。烏金石即煤炭。金代名醫張子和《儒門事親》一書,曾談到“烏金散”的配製,其主要藥物是“烏金石”,3原文“冷”字為“複”,據趙承澤先生之意校改。“螺”可能為“籯”(竹筐)。河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隊《河南鶴壁市古煤礦遺址調查簡報》,《考古》90年第3期。許誌群《山西之煤炭》,《礦業雜誌》卷期,97年。


    張子和《儒門事親》卷2。


    2河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隊《觀台窯址發掘報告》,《文物》959年第期。書中特別注明“烏金石,鐵炭是也。”3鐵炭是宋代對煤的另一稱呼,這也反映了當時廣泛用煤冶鐵的事實。


    3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山西稷山金墓發掘簡報》,《文物》983年第期。第十三節石油天然氣五代遼宋夏金時期,雖然處於分裂狀態,但由於民族融合和科技交流的進一步加強,也為我國古代科技事業的發展打下了更雄厚的基礎。這一時期,我國古代石油、天然氣開發利用技術也逐步趨於成熟。這主要表現在新型鑿井技術的產生,石油地質學的萌芽,以及石油粗加工技術的提高和石油、天然氣應用範圍的擴大等方麵。


    在地質鑿井技術上,這一時期出現了新式的鑿井方法——卓筒井技術。


    卓筒井是指井徑僅有“碗口大小”的小口井。這種鑿井技術是在隋唐時期大口井技術高度發達的基礎上產生的。據蘇軾記載,卓筒井始於慶曆年間(04—048)4,它是根據當地少數民族“鑿地植竹”的方法,並在長期以來開鑿鹽井經驗的基礎上創造出來的。這種鑿井技術實際上就是衝擊式頓鑽鑿井法,“圜刀”即是近代機械鑽井的鑽頭。為了進一步完善這種新型鑿井技術,人們還發明井下套管隔水法。它既能防止地層中淡水侵入,又起到固井作用。這在當時世界上實屬首創。因為卓筒井“井口絕小”,所以如何將深井內鑿碎的岩屑提出,是非常困難的工作。而當時發明的單向閥裝置,則成功地解決了這個難題,從而使卓筒井技術更趨於完善。用這種方法開鑿的井,深度已達數十丈。卓筒井技術起初用於鹽業開采,後來傳到西方,發展到近代,成為石油開發初期的重要鑽井方法。


    在石油地質學方麵,這一時期也有重要成就。石油地質學是一門邊緣學科,它的發展與地質學、沉積學和古生物學的發展是分不開的。北宋時的沈括是一位學識淵博的科學家。他對許多學科均有很深造詣,其重要貢獻之一就是在一定意義上開了石油地質學的先河。例如,我們現在所用的“石油”這一名稱,就是沈括最早提出來的,也是較為科學的。他根據石油“生於水際沙石”之中的特點,為便於與其他油類相區別,所以稱之為“石油”。而且他還進一步指出了石油“與泉水相雜”的油水共生性,迄今人們發現的各種類型的油藏都證實了沈括的推斷。關於石油的儲量,沈括作了大膽的論述。他認為“石油至多,生於地中無窮”,地下石油的蘊藏量非常豐富。這種見解,在當時技術水平下,也是極為難能可貴的。沈括還曾用石油作炭黑製墨,並預言“此物後必大行於世。”2這一預言用之於石油更為確切。900餘年後,石油得到了廣泛應用,成為現代工業的血液。以上這些都表明沈括對石油的認識已達到較高水平。


    這一時期,人們已掌握石油煉製的初步技術。北宋時期,我國出現“猛火油作”3,這可說是世界上最早的煉油工廠。所謂“猛火油”是石油經過粗加工的產品。猛火油作是宋朝廷軍器監的個作坊之一。由於猛火油是火攻的重要原料,廣泛地用於軍事上,因此它的煉製技術是密而不傳的。隨著人們對石油性質認識的深入,其用途也愈加廣泛。如陝北地區的石4張銳《雞峰普濟方》卷5。


    張子和《儒門事親》卷2。


    2《東坡誌林》卷4。


    3文同《丹淵集·奏為乞差京朝官知井研縣事》。


    《夢溪筆談》卷24。


    油含蠟量高,人們用它製成“石燭”,“其堅如石,照席極明,亦有淚如蠟,而煙濃”。對於石油燃燒而產生的“石煙”,北宋時也加以利用。沈括在任鄜延路經略使時,親自用它試製成墨,名之為“延川石液”,“黑光如漆,鬆墨不及也”2。此外,石油還被用來配製成藥,用以治療疥癬等疾病。寇宗奭所著《本草衍義》中,記載有用石油製砒霜伏的配方。這是石油加工後入藥的最早記錄。


    五代遼宋夏金時期戰事頻繁,石油作為火攻武器發揮了很大的作用。開寶八年(975),宋太祖派曹彬攻打南唐,後主李煜命朱令贇從湖口發兵禦敵,到達皖口時與宋軍相遇。朱令贇“先創巨舟,實葭葦,灌膏油,欲順風縱火,謂之火油機。至此勢蹙,乃以火油機前拒,而反風回煽,大筏,水陸諸軍不戰而潰,令贇投火死”。這是繼酒泉保衛戰後,又一次用石油進行火攻的著名戰例。此後,據《武經總要》記載,人們又發明使用石油的武器“猛火油拒”、“筒櫃”等,並用於攻城和水戰。


    五代遼宋夏金時期是我國古代石油開發利用技術發展最快的階段,天然氣的開發利用,相應地也有很大發展。僅以四川而論,以後,又在重慶、陵州、瀘州等地相繼發現了天然氣。2由於天然氣的廣泛發現,人們對天然氣的認識水平也有較大提高。如天然氣的主要成分是甲烷(h4),此外還混有硫化氫(h2s)等有毒氣體,有可能熏人致死。宋仁宗時陵州推官楊佐為修複鹽井發明了“雨盤”。這種雨盤是“以木盤貯水,穴竅灑之,如雨滴然”3。這樣可使有毒氣體溶於水滴之中,以避免對人的危害。“雨盤”利用了有些氣體可溶於水的性質,對於開采低壓天然氣及在各種場合解決有毒氣體問題,都不失為一種簡便有效的輔助工具。


    2王得臣《麈史》。


    王得臣《麈史》。


    2沈括《夢溪筆談》卷24。


    3馬令《南唐書》卷7。


    第四章商業與貨幣第一節五代十國的商業與貨幣商業五代十國時期,尤其是五代直接統治的華北地區,戰亂頻繁,社會經濟受到極大的破壞,但通商貿易因適應各方麵的需要,故商業在城鄉經濟中仍占有重要份額;戰亂較少的南方諸國,保境息民,發展生產,在農業、手工業有所發展的基礎上,同時為了滿足各個小朝廷帝王和權貴們的奢侈,交通不暢形成地區差價帶來的高額利潤,以及各割據政權為了增加商稅而采取鼓勵貿易的政策,都促使商業的發展。由於鹽、鐵、銅、酒等利潤豐厚,五代十國時常實行“禁榷”製,即由官府實行專賣以壟斷商利。


    自五代時都城開封、河南府,到各割據政權的都城、首府,大多進行了複建或擴建,這既是政治的需要,也為商業發展提供了場所。而唐代的城市坊市製度的破壞,沿街開店情況的普遍,以及鄉村草市、鎮市的發展,更促進了城鄉商業的發展。後唐長興二年(93),在複建河南府城的規劃中,一再提到“臨街堪蓋店處”;後周顯德二年(955),增建開封外城時,原因之一即是“東京華夷輻輳,水陸會通,時向隆平,日增繁盛”,“加以坊市之中邸店有限,工商外至,絡繹無窮”4。錢鏐在唐末統治杭州後不久,即於唐乾寧二年(895)擴建杭州城,子城“北倚郭邑,通商旅之寶貨,苟或侮劫之不意”,成為擴建七十裏羅城的原因之一,不久即成為吳越首府。此外,閩國王審知於唐末、後梁初先後建福州羅城、夾城;荊南高季興擴建江陵城,吳再建金陵城等,無不是擴大城內的商業區或將城郊的商業區圍在新城內,為這些城市的商業發展提供了有利條件。


    吳越、閩、南漢等沿海諸國,開拓海外貿易,吳越明州(今浙江寧波),閩福州、泉州(今皆屬福建),南漢廣州(今屬廣東)等,都是五代時重要的外貿港口城市,海外貿易促進了這些城市商業的發展。


    各地政權的皇親國戚、達官顯宦,也有不少人依靠特權經商,以獲取豐厚的利潤。後唐莊宗皇後劉氏“好聚斂,分遣人為商賈,至於市肆之間,薪芻果茹,皆稱中宮所賣”。前蜀徐太後、徐太妃在“通都大邑起邸店,以奪民利”,後唐、後晉節度使趙“在禮曆十餘鎮,善治生殖貨,積財钜萬,兩京及所蒞藩鎮皆邸店羅列”,等等。


    商業,尤其是過境貿易,對於小國荊南來說更是至關重要。後漢天福十二年(947)八月,荊南與後漢絕交以後,不到一年,“即因北方商旅不至,境內貧乏”,被迫於乾祐元年(948)六月“遣使上表謝罪”,臣屬於後漢2,以重開南北商旅之途,發展荊南城的商業。


    4李昊《築成都羊馬城記》;樂史《太平寰宇記》;馬端臨《文獻通考》;王象之《輿地紀勝》。《宋史》卷333《楊佐傳》。


    《五代會要》卷2《街巷》、《城郭》。


    2《十國春秋》卷77《吳越世家》一引《杭州羅城記》。


    貨幣唐末由於現錢缺乏,規定現錢每八十五文作一百文,每貫一千文折成現錢八百五十文,稱“省陌”,或單稱“省”、“陌”。唐末天祐二年(905)時,雖詔“並須以八十五文為陌,不得更有改移”,但已是“坊市之中,多以八十為陌”。


    五代十國,流通的主要是唐代的銅錢。後唐天成時,已是“市肆買賣所使見(現)錢,舊有條流,每陌八十文”,由於銅器價貴,銷熔銅錢以鑄銅器出售,屢禁而不止;以及周邊少數民族地區及遼朝又都使用五代的銅錢,屢禁輸出也無效,更促使銅錢缺乏。後唐天成二年(927),各地“街坊市肆人戶不顧條章(指每陌八十文),皆將短錢(指每陌少於八十文)轉換長錢(折算一百文)”,詔令“並須使八十陌錢”(以八十文折算一百文)。由於現錢缺乏,後漢乾祐中,“官庫出納緡錢,皆以八十為陌,至是民輸者如舊,官給者以七十七為陌,遂為常式”3。然而現錢缺乏導致現錢增值的情況,直至宋朝,“國初因(後)漢製,其輸官亦用八十或八十五,然諸州私用猶各隨俗,至有以四十八錢為百者”,這裏所說的顯然是指後漢、後周及“十國”後期的情況。


    銅錢缺乏,鑄錢以供應需求,五代十國大都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後唐長興元年郭在徽曾建議“鑄造新錢,或一當十,或一當三十,或一當五十”,但被認為“以一當十,真謂將虛作實”而否定2。


    錢荒問題日益嚴重,後晉天福三年十一月,采取“無問公私,應有銅者並許鑄錢,仍以天福元寶為文”,並規定“十錢重一兩”;並允許私人開礦冶煉銅,不收賦稅,以供鑄錢。次月,又改為不定重量,“一任取便酌量輕重鑄造”,仍“不得入鉛並鐵”,但商人謀利,民間私造銅錢“以鉛錫相參,缺薄小弱”,不得不於次年七月即禁止私鑄銅錢,隻許官鑄錢。這次鑄銅錢以緩解錢荒的措施,實際上以失敗告終。


    後周世宗於顯德二年采取非常措施,“采銅興冶,立監鑄錢”,“除朝廷法物、軍器官物及鏡,並寺觀內鍾、磬、鈸、相輪、火珠、鈴、鐸外,其餘銅器一切禁斷”,其他各種銅製品,包括廢寺的佛像,全都用來熔鑄銅錢3,銅鏡等由政府製造出賣,這是五代時規模最大的鑄錢活動。


    “十國”大都也鑄錢,據《文獻通考》稱“諸國割據者,江南(南唐)曰唐國通寶,又別鑄如唐製而篆文,其後鑄鐵錢”;“兩浙(吳越)、河東(北漢)自鑄銅錢,亦如唐製;西川(前、後蜀)、湖南(楚)、福建(閩)皆用鐵錢與銅錢兼行,湖南文曰乾封泉寶”,“福建如唐製”。“十國”所造大多為鉛錢、鐵錢,屬於地方性貨幣,通常隻於境內流通,“湖南地多鉛鐵,(楚王馬)殷用軍都判官高鬱策,鑄鉛鐵為錢,商旅出境,無所用之,皆易他貨而去,故能以境內之物易天下百貨,國以富饒”,地方性貨幣在某種境況下起到了促進商業的作用。


    3《新五代史》卷4《皇後劉氏傳》,卷3《前蜀世家·王衍》;《舊五代史》卷90《趙在禮傳》。《資治通鑒》卷288,後漢乾祐元年六月乙酉。


    2《冊府元龜·邦計部·錢幣》三;《舊五代史》卷07《王章傳》。


    3《續資治通鑒長編》卷8,太平興國二年九月乙未。


    《冊府元龜·邦計部·錢幣》三。


    第二節宋代的商業宋朝的建立與統一,消除了晚唐、五代分裂割據的局麵,社會經濟得以正常發展。農業、手工業的高度發展,為商業的興盛提供了堅實的物質基礎,水陸交通的便捷,統一的貨幣製度,鑄錢量的增加及紙幣(交子、會子)的創設與發行,坊市製度破壞後帶來的沿街開店,營業時間的不受限製,統一的商稅製度,以及與遼、金、夏的“榷場”貿易和興盛的海外貿易,都為宋代城鄉的商業提供了十分有利的發展條件,促使宋代大小城市及鄉村鎮市的商業空前繁榮。鹽、鐵、銅、酒、醋等,繼承五代“禁榷”製,禁榷製又擴大到茶、鉛等,由官府專賣以壟斷商利。


    北宋都城東京開封的商業古代的城市主要是作為政治中心,因而也成為經濟、文化中心,政治中心的轉移,常常導致城市的盛衰,北宋都城東京開封,自五代後梁建都以後日益繁華興盛,到北宋時已發展為當時世界上百萬人口的特大城市,商業也空前繁榮,城內形成幾個繁華的商業街區,宮城正南門宣德門前的南北向大街稱為禦街、天街,自州橋“出朱雀門(內城正南門)直至龍津橋”,是主要的飲食業中心之一,尤以夜市著名,營業“直至三更”。城內著名的“酒樓”,有馬行街東貨行巷的豐樂樓(原名白礬樓),“三層相高,五樓相向”;此外,“州(指內城)東宋門外仁和店、薑店,州西宜城樓、藥張四店、班樓”,等等,“在京正店七十二戶”,“其餘皆謂之腳店”,“大抵諸酒肆瓦市,不以風雨寒暑,白晝通夜”營業。為了供應需要,“民間所宰豬,須從此(外城正南門南薰門)入京(城),每日至晚每群萬數”。內城的“潘樓街,街南曰鷹店,隻下販鷹鶻客,餘皆真珠、匹帛、香藥鋪席。南通一巷謂之界身,並是金錢彩帛交易之所,屋宇雄壯,門麵廣闊,望之森然,每一交易,動至千萬,駭人聞見。以東街北曰潘樓酒店,其下每日自五更市合,買賣衣物、書畫、珍玩、犀玉”。“相國寺每月五次開放萬姓交易”,各種貨物皆有。東京城內的商業繁華情況,南宋初的孟元老在《東京夢華錄》中還有很翔實的記載。北宋末畫家張擇端所繪《清明上河圖》,更是形象地描繪了北宋東京開封商業的熱鬧場麵。


    南宋都城行在所臨安城的商業宋朝重建後南遷,定都(稱“行在所”,意為行都)臨安府,成為南宋的政治中心,全盛時人口達百萬,取代北宋的開封成為當時世界上最大的都市。城內主要的商業街道,“自大內(宮城)和寧門(北門)外,新路南北,早間珠玉、珍異及花果、時新海鮮、野味、奇器,天下所無者悉集於此。以至朝天門、清河坊、中瓦前、灞頭、官巷口、棚心、眾安橋,食物店鋪,人煙浩穰”。而“夜市除大內前外,諸處亦然,唯中瓦前尤盛,撲賣奇巧器皿百色物件,與日間無異。其餘坊巷市井,買賣關撲,酒樓歌館,直至四鼓方靜,而五鼓朝馬將動,其有趁賣早市者,複起開張,無論四時皆然”。灌圃耐得翁在南宋端平二年(235)所著《都城紀勝》中的上述概括性記載,描繪了臨安府城的商業盛況。臨安城所需米“賴蘇、湖、常、秀、淮、廣等處客米到來”,“杭城常願米船紛紛而來”。“嚴、婺、衢、徽等船,多嚐通津買賣往來,如杭城柴炭、木植、柑桔、幹濕果子等物,多產於此數州耳”。這些是吳自牧《夢粱錄》所記臨安城所需部分商品的產地及經水運到達的情況。臨安城的商業盛況,在《夢粱錄》及周密《武林舊事》中有詳細的記載。


    其他城市與鎮市的商業開封、臨安是北宋和南宋的都城,是全國的政治中心,成為全國最大的城市和最繁華的商業市場。其他城市則各路(相當後代的省)的首府(主要指轉運使司所在地,相當於後代的省會)所在地的府、州城,既是該路的政治中心,大體上也成為路內最繁榮的商業市場。各府、州、縣城及鎮市的“商稅額”數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這些府、州、縣城及鎮市的商業繁華程度。


    史載北宋熙寧十年(077)各路府州縣及鎮市的商稅額2,二十三路首府的商稅額相差較大,以兩浙路首府杭州(今屬浙江)最多多貫,而最少的廣南西路首府桂州(今廣西桂林)隻有00多貫,還不及杭州的十分之一,大多數路的首府商稅額都在3萬貫以上。


    從各路所屬州、府城市(都是指州府城內,不包括屬縣或鎮市)及鎮市“商稅額”的情況來看,長江流域的商業最發達,其次為黃河流域,珠江流域最不發達。長江流域中最發達的是太湖流域,除杭州外,兩浙路所屬的蘇州為5.萬多貫,湖州為3.9萬多貫,秀州2.7萬多貫,常州2.萬多貫,潤州(今江蘇鎮江多貫,以及江南東路首府江寧府4.5萬多貫,各縣城及鎮市的商稅額也相當高,尤其是杭州近郊的鎮市,如杭州城東南錢塘江邊的“浙江場”商稅額高達.萬多貫,嘉會門(南門)外十裏的龍山場2900多貫,餘杭門(北城西門)外六裏的江漲橋鎮2800多貫,杭州城外近郊三鎮市就達2萬多貫。秀州青龍鎮(今上海青浦北)遠離府州縣城,稅額也高達.5萬多貫,其東方的上海(今上海南市老城廂),雖無商稅額,卻已設官府專賣酒和曲(造酒用的酒藥)及征收酒稅的“酒務”。


    另一個發達的地區是以成都為中心的川西平原,成都府城.7萬多貫的商稅額,在二十三路首府中居第二位,附近的漢州(今廣漢多貫、綿州(今綿陽多貫、彭州(今彭縣)超過3萬貫,而且這些府州屬縣包括少數鎮中有不少超過萬貫,成都西南不遠的廣都縣更達到2.2萬多貫,這些情況和太湖流域近似,不僅反映了川西平原經濟的發達,更直接反映了城鎮商業的興盛。


    水陸交通條件在府、州、縣城市商業發展上起著重要作用,廣南西路首府桂州的商稅額隻有000多貫,路內有著海上交通便利條件的雷州(今廣東海康)的商稅額為7000多貫,而海上貿易較發達的瓊州(今海南海口)達到.9萬多貫,成為廣南西路唯一在萬貫以上的城市。這種情況在淮南東、淮南西、荊湖北、夔州等路反映得更為明顯。


    淮南東路首府揚州,在唐代曾是最繁華的都市,有“揚一益二”之譽,除了水陸及海上交通便利的條件外,隋代平毀東晉南朝首都、揚州首府建康2《五代會要》卷27《泉貨》。


    城,唐初又改江都為揚州,以之取代建康,成為長江下遊的政治中心,起了決定性的作用。但自五代時吳重建金陵城並成為南唐都城後,揚州的地位下降。北宋時,雖是淮南路(後為淮南東路)的首府,商稅額也有4.l萬多貫,而本路地處運河入淮河處,也是南北航運交匯處的楚州(今淮安),商稅額高達.78萬多貫,僅次於杭州,甚至略多於成都府城,但其商稅中“過稅”(過境稅)所占的比重應較大,其商業的興盛當與揚州相近。當時最繁華的地方城市,除杭州外,其次應是成都、江寧、蘇州等城市。


    壽州是熙寧五年新劃出的淮南西路的首府,商稅額隻有.7萬多貫,遠比不上路內廬州的5萬多貫;荊湖北路首府江陵府城商稅額隻有8000多貫,而路內交通發達的鄂州城為.4萬多貫,嶽州城更達2.5萬多貫;夔州路首府夔州為2.萬多貫,而路內長江上遊航運中心的渝州(恭州,今重慶)達3.萬多貫。


    南宋時,隨著農業、手工業以及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城鎮商業也更為繁榮。南宋著名詩人陸遊,在乾道六年(70)入川路過鄂州時,稱“市邑雄富,列肆繁錯,城外南市亦數裏,雖錢唐、建康不能過,隱然一大都會也”。鄂州已發展為長江中下遊三大都會之一,長江中遊最大的商業城市,而且早已在紹興二年(32)取代江陵,成為荊湖北路的首府。商業發達的廬州亦已取代壽州成為淮南西路的首府;川東商業中心城市重慶府到南宋淳祐二年(242)後,才成川東地區及夔州路的首府。


    榷場貿易榷場是宋代官辦邊境貿易場所,以通遼、夏、金的互市貿易。


    一、宋遼榷場貿易宋初對與遼的互市貿易並未設官署管理,太平興國二年(977)三月,於鎮(今河北正定)、易(今易縣)、雄(今雄縣)、霸(今屬河北)、滄(今滄州東南)五州設“榷務”,“輦香藥、犀(犀牛角)、象(象牙)及茶與相貿易”。宋初與遼的關係是時戰時停,榷場也時開時停。淳化二年(99),再設於雄州、霸州、靜戎軍(今徐水,易州已為遼占領)、代州雁門寨(今山西代縣西北),“置榷署如舊製,所鬻物增蘇木,尋亦罷”。鹹平五年(002),又在雄州置榷場,但次年又罷。景德元年(004)十二月,宋遼訂立“澶淵之盟”,次年即在雄州、霸州和安肅軍(原靜戎軍)三地設榷場,又於廣信軍(今徐水西)設榷場,被稱為“河北四榷場”。


    宋方貿易的貨物,“增繒帛、漆器、粳糯,所入者有銀、錢、布、羊、馬、橐駝,歲獲四十餘萬”。北宋末年,“議者謂祖宗雖徇契丹,歲輸五十萬之數,然複置榷場與之為市,以我不急易彼所珍,歲相乘除,所失無幾”。宋方在宋遼榷場貿易中獲利是很大的,北宋與西夏、南宋與金的榷場貿易中的情況也大體如此。


    二、宋夏榷場貿易宋景德三年八月,宋真宗在關於放行西夏青鹽問題時說“今榷場既不為買,當先以文告諭之,若異時(趙)德明複有懇請,則當令榷場量定分數收市。”可見此前已置榷場,可能即是次年十月真宗所說《文獻通考》卷9《錢幣考》二;《資治通鑒》卷274,後唐同光三年末。《宋會要輯稿》食貨5、、7的商稅稅額。


    《渭南文集》卷4《入蜀記第四》。


    “延州(今陝西延安)已置”的榷場;這年七月,又於保安軍(今誌丹)置榷場,“以繒帛、羅綺易駝、馬、牛、羊、玉、氈毯、甘草,以香藥、瓷漆器、薑桂等物易蜜蠟、麝臍、羱羚角、■砂、柴胡、蓯蓉、紅花、翎毛,非官市者聽與民交易”。


    直至“天聖中,陝西(路)榷場二”,天聖四年(02),於河東路設“置西界(西夏)和市場”。“自與通好,略無猜情,門市不譏,商販如織,縱其來往”2,反映了宋夏邊境貿易的盛況。寶元元年(038)宋夏戰起,榷場和市貿易全部停止。慶曆五年(045)議和,次年即複設榷場。


    三、宋金榷場貿易始於“紹興和議”後的紹興十二年(42),首先建榷場於盱眙軍(今江蘇盱眙),以後又置於光州(今河南潢川)、棗陽軍(今湖北棗陽)、安豐軍(今安徽壽縣)西北的花靨鎮,規定貨物價值在一百貫以下的稱為小客,每十人為一保,留一半貨物在宋方榷場,帶一半貨物到金朝榷場交易,並購買金方貨物回宋寄留在榷場後,再將另一半貨物運往金朝榷場貿易,然後統一計算往返貨物的總錢數,按十分之二抽息錢歸官府。而所帶貨物價值在一百貫以上的商人稱為大客,客商與貨物都隻能留在宋方榷場,等候金方客商前來貿易,宋方貨物主要是糧食、茶葉、各種手工業品、書籍及外貿而來的藥材、手工業品等。


    紹興二十九年(金正隆四年,59)正月,金朝為準備侵宋,隻保留泗州(盱眙西北)榷場,南宋於同年二月也隻保留盱眙榷場,關閉了其他榷場。官辦榷場貿易受到限製,但走私貿易卻更發展,“如楚州(今江蘇淮安)之北神鎮、楊家寨,淮陰縣(今淮陰西南)之磨盤,安豐軍之水寨,霍丘縣(今屬安徽)之封家渡,信陽軍(今河南信陽)之齊冒鎮,及花靨、棗陽舊有榷場去處,不可勝數”。


    “隆興和議”後,南宋於乾道元年(5)複設盱眙、花靨鎮榷場,將原棗陽榷場移至襄陽府(今湖北襄樊市襄陽區)西北的鄧城鎮,光州的榷場設於所屬光山縣(今屬河南)北的中渡市,重開宋金榷場貿易。


    海外貿易與市舶司宋代海外貿易自開寶四年(97)二月滅南漢後才有了南方的海港,六月,設置了第一個海外貿易的一級管理機構廣州(今屬廣東)“市舶司”。太平興國三年(978),漳、泉(今皆屬福建)“納土”,吳越“歸地”後,宋朝統治東南沿海地區。後於杭州設兩浙市舶司,淳化三年(992)移杭州市舶司於明州(今寧波)定海縣(今鎮海),鹹平二年(999)九月,又“令杭州、明州各置市舶司,聽蕃從便”。


    北宋中期以前,隻有廣州、杭州、明州三地設置“市舶司”,船舶到達其他沿海港口,都要“押赴隨近市舶司勘驗施行”,顯然不能適應海外貿易日益發展的需要。在戶部尚書李常的建請下,元祐二年(087)十月,首先於福建路泉州增設市舶司;北方的密州(今山東諸城)板橋鎮(今膠州),也因“本鎮自來廣南、福建、淮、浙商旅乘海船販到香藥諸雜稅物,乃至京《續資治通鑒長編》卷8;《宋史》卷8《食貨誌》下八。


    2《三朝北盟會編》卷4,宣和二年二月一日引《茆齋自敘》。


    《續資治通鑒長編》卷3,景德三年八月己醜;卷7,景德四年十月乙未。東、河北、河東等路商客般(搬)運見(現)錢、絲綿綾絹,往來交易買賣,極為繁盛”,是一個內外貿易都興旺的鎮市,元祐三年三月,設置北方唯一的市舶司,並升為膠西縣。北宋末政和三年(3),於秀州的華亭縣(今上海鬆江)設置二級機構“市舶務”,後因航道淤塞而暫停,疏浚後於宣和元年(9)複設。此外,鎮江、平江府雖未設市舶機構,但自政和七年起,“如有蕃商願將舶貨投賣入官,即令稅務監官依市舶法博買”2。


    南宋紹興元年(3),將兩浙路市舶司移至秀州華亭縣,說明今天的上海地區在南宋時,已成為華東地區海外貿易的中心。除本處外,還在臨安府、明州、溫州等設市舶務,後又於江陰軍(今江蘇江陰)設市舶務。廣州、泉州兩處市舶司,雖都未在他處另設市舶務,但外貿交易規模大,是南宋的主要外貿海港。南宋紹興末年的外貿收入達200多萬貫,超過北宋最高年份的一倍以上。宋室“南渡,三路舶司歲入固不少,然金、銀、銅錢,海舶飛運,所失良多,而銅錢之泄尤甚”,加重了宋代的錢荒。


    廣州、泉州港主要是通往東南亞、南亞、西亞、東北非,秀州、明州、杭州、板橋港主要是通向東北亞的日本和朝鮮半島等地。宋朝的海外貿易,主要是“以金銀、緡線、鉛、錫、雜色帛、瓷器,市香藥、犀(角)象(牙)、珊瑚、琥珀、珠琲、镔鐵”,等等。


    行會與免行法宋代從城市到鄉村鎮市的商業、手工業以及其服務性行業,大體上商業稱“行”,手工業稱“作”,都有同行組織,稱為行會,類似近代的同業公會。宋代稱為“團行”,南宋吳自牧解釋說“市肆謂之團行者,蓋因官府回買而立此名,不以物之大小,皆置為團行,雖醫卜工役,亦有差使,則與當行同也”,說明行會首先是適應官府的需求而產生的。


    官府將商鋪、手工業及其他服務性行業,均按行業登記在冊,有關人員必須加入各行會,否則不能從事該行業的經營,各行業都有自己的服飾,“如香鋪裏香人即頂帽披背,質庫掌事即著皂衫角帶不頂帽之類”。官府需要的物品及工役都向各行會索取,成為商人和手工業戶的沉重負擔。各行都有行頭或行首、行老,負責安排行戶向官府提供;並負責製定貨物價格,如南宋臨安府“城內外諸鋪戶,每戶專憑行頭於米市做價,徑發米到各鋪出糶”,等等。行會也是官府對工商業各業管理的組織,南宋葉適稱“其權柄足以動搖守相者,今之所謂都錄、行首、主事之類是也。”“行首”既有官府管理行會的“吏胥”性質,也是行會與官府交涉的代表。


    熙寧六年(073),東京開封城的肉行徐中正等首先提出,“乞出免行役錢,更不以肉供諸處”的請求,官府成立“詳定行戶利害條貫所”,同年七月,實行“免行法”,各行按月或按季交納“免行錢”,“與免行戶祗應”2《宋史·食貨誌》下八。《續資治通鑒長編》卷,景德四年七月己巳;卷02,天聖四年二月庚午;卷24,寶元二年九月。


    《宋會要輯稿》食貨38之38;南宋榷場貿易情況見食貨38之3會要輯稿》職官44之、3、、0;《續資治通鑒長編》卷409,元祐二年三月乙醜。《宋史·食貨誌》下八。


    或“官為雇人代役”2。這是以賦稅形式代替行戶提供物品或服役,是消除徭役製殘餘的進步政策,有利於工商業的發展。但在元祐時被廢,後經反複,“宣和間,市戶乞依熙寧舊法納免行錢,罷行戶供應,民實便之,至靖康間罷設”。南宋初,“近來州、軍、縣、鎮遇有拋買,依前下行戶供應”。紹興十一年,仍“並免供應,量納免行錢,革去科擾之弊”。二十五年,又廢免行錢時並下“令官司不得下行買物”。但大多仍照舊向行戶取索,然而畢竟有了禁約,遇到清明官吏還能依法製裁,如真德秀在嘉定八年(25)時,可以將向行戶“買物不償價錢”


    的黃池鎮(今安徽蕪湖東)監鎮官,“押送鄰郡根究”,此監鎮官後又依法受到懲辦2。


    2《東京夢華錄》卷5《民俗》;《夢粱錄》卷《米鋪》。


    葉適《水心先生文集》卷34《吏胥》。


    2《續資治通鑒長編》卷244,熙寧六年四月庚辰;卷24,八月丙申;卷308,元豐三年九月甲子。第三節宋代的貨幣銅錢、鐵錢宋代的金屬貨幣主要是銅錢,部分地區使用鐵錢或銅、鐵錢兼用。北宋時,川蜀地區產生並使用世界上最早的紙幣“交子”,與鐵錢、銅錢兼行;南宋時,東南廣大地區則是紙幣“會子”與銅錢、鐵錢兼行。


    銅錢作為宋代最主要的貨幣,每一百文“因(後)漢製,其輸官亦用八十或八十五,然諸州私用猶各隨俗,至有以四十八錢為百者”。太平興國二年(977年)九月“丁酉,詔所在悉用七十七為百”,通常稱為“省陌”或“省”,而一百文仍需實數一百錢的稱為“足陌”或“足”。但是“悉用七十七為百”,至少到北宋後期隻是“官用”的標準。北宋末年東京開封的情況“都市錢陌,官用七十七,街市通用七十五,魚、肉、菜七十二陌,金銀七十四,珠珍、雇婢妮、買蟲蟻六十八,文字五十六陌,行市各有長短使用”;到南宋末年,已是“元都市錢陌用七十七陌,近來民間減作五十陌行市通使”3,大體上反映了宋代銅錢流通區內的普遍情況,鐵錢的情況也大體相同。


    宋平諸國,通常仍聽用舊錢,蜀地原是銅、鐵錢兼用,後蜀所鑄鐵錢精好,每一千鐵錢相當於銅錢四百,但自宋滅後蜀,大量銅錢作為“上供”被運往首都開封,而“增鑄鐵錢易民銅錢”,並禁止銅錢入蜀,後雖不禁止銅錢入蜀,而鐵錢隻許在蜀地使用,又“令民輸租及榷利,每鐵錢十納銅錢一”,商人爭相運銅錢入蜀,銅錢一可得鐵錢十四。宋朝廷曾采取多種措施在蜀推行銅錢,提高鐵錢幣值,但由於銅錢缺乏而無效,遂定以銅錢一當小鐵錢十使用。


    南唐亦鑄鐵錢,銅、鐵錢兼用。宋自太平興國二年起采取“於昇(今江蘇南京)、鄂(今湖北武漢武昌)、饒(今江西波陽)等州產銅之地大鑄銅錢”,及禁止銅錢渡江,待江南地區銅錢日多而“鐵錢自當不用,悉熔鑄為農器什物”4,江南不久即不再使用鐵錢。太平興國八年又曾一度令福建鑄大鐵錢,與銅錢並行,每一千鐵錢當銅錢七百七十。不久即停鑄鐵錢,官私所鑄鐵錢0萬貫,限於本地區使用。


    康定元年(040)宋夏戰起,宋朝從興元府(今陝西漢中)運送西蜀小鐵錢至陝西作軍費,原隻使用銅錢的陝西路開始兼用鐵錢。慶曆元年(04)在河東路產鐵州、軍鑄大鐵錢,晉州(今山西臨汾)積鐵鑄小鐵錢;次年又於晉州、澤州(今晉城)鑄大鐵錢;差不多同時,在江南的江州(今江西九江)、池州(今安徽貴池)、饒州鑄造小鐵錢,全部運往陝西。陝西的儀州(今甘肅華亭)、虢州(今河南靈寶)也鑄造小鐵錢。都以大鐵錢一當小鐵錢十。慶曆五年,河東路的晉州、澤州、石州(今山西離石)、威勝軍(今沁縣)鑄造小鐵錢,則使用於本路。次年以小鐵錢二當小銅錢一,後改為小鐵錢三或五當小銅錢一;以後陝西、河東統一為小鐵錢三當小銅錢一。


    銅錢、鐵錢都是大錢一當小錢十,民間盜熔小錢改鑄大錢以取暴利,大3《宋會要輯稿》食貨4之、9。


    4《真文忠公文集》卷7《申禦史台並戶部照會罷黃鎮行鋪狀》及注。


    錢貶值,改以大錢一當小錢三,盜鑄猶能獲利,嘉祐四年(052)又改以大錢一當小錢二,稱為當二錢、折二錢,小錢也稱小平錢。


    由於折二大錢鼓鑄精巧,民間盜鑄無利可獲,幣製才穩定,“鐵錢、銅錢,市價無二”。呂惠卿在熙寧十年(077)至元豐三年(080)任職陝西時,“親見本路銅、鐵錢相兼使用,不聞有輕重之異”。由於鐵錢重,“唯有行路,欲將鐵錢換銅錢以便齎擎,有每貫(此指一千文足錢)不過加錢二十至五十文”,以後逐漸加多至一千文銅錢換一千四百文鐵錢,“至(元祐)八年,始罷銅錢,方加至一貫五百”文,“每欲過銅錢地分者,至用二貫五、六百文方換得銅錢一貫”。陝西隨後即停止使用銅錢,次年十一月又改為銅錢、鐵錢兼行。崇寧四年(05)又詔兩廣鑄小鐵錢限兩廣使用,也成為銅鐵錢兼行地區;而陝西於政和起隻準使用鐵錢。


    南宋時,四川地區仍使用鐵錢。乾道元年(5)開始,又在與金朝相鄰的兩淮、京西、湖北諸路逐漸改為使用鐵錢,禁用銅錢,“其銅錢輸行在及建康、鎮江府”。


    宋代除上述地區外都屬銅錢使用區,自嘉祐二年改為大銅錢一當小銅錢二稱為折二錢,除京都開封府外都流通折二錢,是僅次於小平錢(小銅錢)的主要的流通銅錢。此外,還有折二、折三、折五銅錢、鐵錢。北宋末昏君宋徽宗、奸相蔡京當政,自崇寧二年(03)開始鑄造當五(折五)及當十(折十)大銅錢,民間盜鑄日多,又命折十錢在荊湖、江南、兩浙諸路作折五錢使用。而且同一類錢在不同地區價值不同,如不久後“荊湖、江南、兩浙、淮南,(崇寧)重寶錢(原當十大錢)作當三(即折三);在京、京畿、京東西、河東、河北、陝西、熙作當五”。此後,上述諸路“當十錢仍舊(當十),兩浙作當三,江南、淮南、荊湖作當五”,以後又行“當十”大錢,蔡京更多次主持鑄造推行夾錫銅錢,更增加了錢幣製度的混亂。政和元年()才下詔“其官私見在當十錢,可並作當三(折三),以為定製”,混亂局麵才稍有改善。南宋除鑄小平錢外,也鑄折二、折三、折五、當十的銅、鐵錢,南宋末甚至鑄當百大錢。


    宋初,沿後漢製度鑄“宋元通寶”錢。太平興國時,鑄“太平通寶”錢,開始了宋代以年號作錢文。淳化元年(990)五月,“又改鑄‘淳化元寶’錢,上(太宗)親書其文,作真、行、草三體。自後,每改元必更鑄,以年號元寶為文”,形成係列年號錢。仁宗改元寶元(038),次年三月鑄新年號錢,“文當曰寶元元寶”,因錢文重複,改為“皇宋通寶”,以後改元又恢複“冠以年號如舊”。年號帶寶字而錢文不用年號的,還有南宋寶慶時鑄“大宋元寶”、寶祐時鑄“皇宋元寶”。北宋末建中靖國時,則因建中為唐代年號而鑄“聖宋元寶”。


    慶曆時所鑄當十大錢(後改為折二)錢文為“慶曆重寶”,“重寶”通常隻作為大錢的錢文,如崇寧時所鑄當十大錢(後改為折三)錢文為“崇寧重寶”,南宋的當三大錢“嘉熙重寶寶”、“元寶”,原作為小平錢的錢文。北宋中期以後,銅錢、鐵錢的大小錢都使用,而南宋嘉定時的鐵錢,錢文四字中第三字更有永、興、安、全等字樣。


    《續資治通鑒長編》卷8;《東京夢華錄》卷3《都市錢陌》;《夢粱錄》卷3《都市錢會》。《宋史》卷80《食貨誌·錢幣》。


    《續資治通鑒長編》卷52,元符二年七月癸卯。


    自宋太宗時“淳化元寶”以真、行、草三體字分別鑄造小平錢後,宋代年號錢大多以篆、楷、行、草體中的兩種字體,如行、隸或楷、篆等分別鑄造完全相同的一種銅錢或鐵錢,俗稱“對子錢”。南宋中期以後,隻用一種字體(後世稱為“宋體字”),而且錢背麵加鑄年數二、十一等,如“淳熙元寶”背文為“十一”,即係淳熙十一年所鑄;“紹熙元寶”背文為“二”,即紹熙二年,此錢背文還有“漢”字,是標明為“漢陽監”所鑄,不但紀年還紀鑄造地。


    五代以來的“錢荒”問題。宋代雖然鑄錢監不斷增多,由初期的7監(銅錢監4監、鐵錢監3監)到宋神宗時發展到2監(銅錢監7監,鐵錢監9監)。每年所鑄銅錢也自太祖時7萬貫,逐漸增多,太宗至道時為80萬貫,真宗景德末為83萬貫,仁宗慶曆時為300萬貫,到神宗熙寧以後,每年鑄銅錢共00餘萬貫,達到最高峰。但銅錢的錢“荒”問題仍然嚴重,直至南宋滅亡,始終沒能解決,這是由於遼、西夏及後來的金朝,大量以宋朝銅錢作為貨幣,自鑄的數量很少,加上大量銅錢流向海外,主要是流向日本、東南亞,有的還運往西亞、東北非。


    最早的紙幣北宋的交子及錢引一、交子交子的起始,史載“先是,益(今四川成妖孽同居sodu都)、邛(今邛崍)、嘉(今樂山)、眉(今眉山)等州,歲鑄錢(鐵錢)五十餘萬貫,自李順作亂(淳化四年,993),遂罷鑄,民間錢益少,私以交子為市。”這是一種具有紙幣某些特性而以鐵錢為本位的代幣券,其開始發行的時間,應是李順起義完全被平定後的二三年間,即鹹平元年(998)前後。但到景德二年(005)時,已是“奸弊百出,獄訟滋多”。益州知州張詠采取在嘉州、邛州增鑄大鐵錢,以增加貨幣的流通量,與銅錢、小鐵錢“相兼行用,民甚便之”。這次因鐵錢缺少而由私人發行的交子,可能即因此而暫時告一段落。可是,到大中“祥符之辛亥(四年)”,“蜀民以鐵錢重,私為券,謂之交子,以便貿易,富民十六戶主之”。這次則是因鐵錢重流通不便,而由私人聯合發行的交子,有了具體的記載,是“諸豪以時聚首,同用一色紙印造,印文用屋木人物,鋪戶押字,各自隱密題號,朱墨間錯,以為私記,書填貫,不限多少。收入人戶見(現)錢便給交子,無遠近行用,動及百萬。街市交易,如將交子要取見錢,每貫割落三十文為利”。但其後不幾年,即發生“富民資稍衰,不能償所負,爭訟不息”。在官府的幹預下,每一貫(一千錢)交子,多的也隻得到七八百錢。這種初期交子票麵的數額不定,而且是臨時寫上的,可以向接受交子的人兌取現錢,最終還可以向發行人兌取現錢。這種鐵錢代幣券的情況,具有近代“金本位製”時期紙幣的一些特性,但更近似於現代歐美各國的“不記名可流通支票”,還不具備紙幣的性質。


    大中祥符末,轉運使薛田請官置交子務,發行官交子而未成。天禧四年(020)十一月,寇瑊任益州知州後,立即采取令交子戶“收閉交子鋪”,並且不準再設私人交子鋪。天聖元年(023),薛田接任益州知州後,已是“今街市並無交子行用”,“市肆經營買賣寥索”,直接影響到商業的繁榮。薛田等人認為“廢交子不複用,則貿易非便,但請官為置(交子)務,禁《宋史·食貨誌·錢幣》。


    民私造。”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戊午,024年月2日),世界曆史上第一個發行紙幣的官辦“益州交子務”設立。


    這次發行的官交子,“一依自來百姓出給者闊狹大小,仍使本州銅印印記”,票麵可能也是印刷有“屋木人物”的圖案,“仍起置簿曆”,票麵的錢數也是寫上的,與以前私人交子是臨時“書填”,還是“貫(數)不限多少”所不同的,官交子是預先在“逐道交子上書出錢數”,而且是隻有“自一貫至十貫文”固定的票麵,再“合用印過上簿封押”,交子製造完成;發行交子還要“備本錢”,即是要有“發行準備金”,已與近代“金本位製”時期紙幣的發行情況類似。世界曆史上首次可稱之為“鐵錢本位製”紙幣的“交子”,印製(票麵書寫貫數)開始的時間,為天聖“二年二月二十日(024年3月9日)起首書”2。


    交子印製完成後,“逐旋納監官處收掌”,等待人戶以大、小鐵錢來兌換,監官“依例準折”,而且按“每小鐵錢一貫文依例克下三十文入官”,將鐵錢收儲,“據合同字號給付人戶,取便行使”,交子即成為市場流通的紙幣,交子已無實物傳世,當與傳世的“錢引”相近。


    印製交子的紙是用楮樹皮製造的,所以也稱為“楮幣”、“楮券”(包括南宋的“會子”)。紙質雖較好,但仍不適於長時間使用,以及可能為抑製假幣,交子是分“界”(分期)發行與使用的,前期是每二年為一界(跨三個年頭,因而也常稱為三年一界),都在二月開始發行新交子,並收回舊交子,以後每界改為七月發行。熙寧五年(072)又定為仍是每二年發行一界,每界發行額也仍為25萬多貫,但新舊兩界交子同時行使,每界行使四年,實際流通量增加了一倍,基本上仍在社會需求的數量之內,有時由於朝廷的措施失當,造成交子的貶值。元祐元年(08),蘇轍說“蜀中舊使交子,唯有茶山交易最為浩瀚,今官自買茶,交子因此價賤”。“舊日蜀人利交子之輕便,一頭(一貫)有賣一頭一百者”,由於“官自買茶”,“近歲(一貫交子)止賣九百以上”。


    交子票麵的麵額,自寶元二年(039)起,固定為五貫和十貫兩種,五貫者占總發行量的十分之二,十貫占十分之八。但這兩種交子麵額的數額過大,實際上大量數額較小的商業貿易,不得不仍使用沉重的鐵錢。熙寧元年,將交子的麵額改為一貫和五百文(半貫)兩種,一貫的占總發行量十分之六,五百文的占十分之四,適應了商業貿易的需要。


    熙寧二年,曾設交子務於潞州(今山西長治)推行交子於河東路,因恐“有害入中糧草”及“礬、鹽不售”,於次年七月即罷。熙寧四年正月時,交子法已行於陝西,但同年四月亦罷。熙寧七年,又行交子於陝西的永興軍、秦鳳兩路;到九年時,又因“交子給多而錢不足”而再次罷行。元祐末,四川交子可能又已行用於陝西,以致紹聖元年(094)時,“商人以交子通行於陝西而本路(成都府路)乏用,請更印製”。哲宗“詔一界增造十五萬緡2《續資治通鑒長編》卷3,淳化元年五月乙未;卷23,寶元二年三月丁巳。《宋史·食貨誌·錢幣》。李攸《宋朝事實》卷5《財用》;章如愚《山堂考索·後集》卷《財用門·楮幣類》;《續資治通鑒長編》卷59,景德二年二月庚辰及卷0,天聖元年十一月戊午;《宋史》卷8《食貨誌·會子》。但《山堂考索》、《宋史·食貨誌》記此次私人發行交子,是真宗時“張詠鎮蜀”期間所為,似誤,因張詠自景德四年六月至大中祥符五年八月任昇州知州。


    歲通舊額書放百四十萬”多緡。元符元年(098)又增印48萬道(貫),增為每界印製88萬貫。到北宋末宋徽宗時,因“陝西用兵”,自崇寧元年(02)至大觀元年(07)數年間增印交子,少則200萬,多至00萬,共增印2400多萬緡,四川交子大量行用於陝西地區。崇寧三年,置京西北路“專切管幹通行交子務”,以推行交子於京西地區。


    二、錢引崇寧“四年,今諸路更用‘錢引’,準新樣印製,四川如舊法”,“錢引”推行於除福建、兩浙、江南、荊湖、廣南以外的江北、華北廣大地區。隻有四川仍稱交子,並按原式樣印製。但“錢引”“諸路行之不通”,次年即不再印製,而已在“民間者,許貿易”流通,逐漸收回。


    “大觀元年(07),改四川交子為錢引”,交子務也改稱錢引務。此後史亦稱舊交子為錢引,而新錢引有時亦稱為交子。由於大量印製紙幣,引起嚴重貶值,貶值至票麵的十分之一,甚至麵值一千錢的隻值十幾錢。大觀三年,隻得從第四十四界起,將發行量限為天聖時的25萬多貫,流通地區也限在使用鐵錢的四川、陝西、河東地區,同時又對第四十一界至四十三界數以千萬計的錢引,不再換給新錢引。次年,又以500萬貫錢作為成都錢引務發行錢引的“本錢”(發行準備金)。當政和元年()發行四十五界錢引時,為減少紙幣流通量,決定停止發行四十五界新錢引,如發生流通量不足,則增印一部分四十四界錢引。經過十多年的整頓,至“宣和中,(張)商英錄奏當時所行,以為自舊法之用(指限量發行),至今(錢)引價複平”。數年後,北宋即被金所滅。


    南宋時,成都錢引務仍按每二年發行一界錢引,行用於川陝地區,錢引票麵麵額仍固定為一千和五百錢兩種,雖仍以天聖時的發行量為額,但從一開始就增加發行量,少的0多萬,多時以千、百萬計,大大超過流通量的實際需要,因而不斷貶值。慶元時,“每引錢一千,民間直(值)錢七百以上”。嘉定初,“止直鐵錢四百以下”。換界之際,有時“僅售百錢”。嘉定元年(208)、三年,兩次收兌九十、九十一界錢引,共2500多萬貫(緡),錢“引直(值)遂複如故”。四川錢引通常是二界、三界通使,常是快到界滿時才下令延期使用,引起舊錢引價值的波動。淳祐九年(249),改為每界錢引使用0年。


    寶祐四年(25)南宋朝廷決定四川改行會子,稱“四川會子”,鹹淳五年(29)“印造畢功”,“歲以五百萬額”,使用新紙幣“會子”。南宋的紙幣“會子”、“關子”


    一、關子、公據南宋初,除川陝繼續使用紙幣“錢引”外,並無其他紙幣。紹興元年(3)因婺州(今浙江金華)屯兵,需要經費,“乃造(見錢)關子付婺州,召商人入中”,商人將現錢在婺州換取“見(現)錢關子”後,到設在首都臨安的“榷貨務”取銅錢或換取鹽引、茶引等,性質類似現代的匯票,“見錢關子”不久即擴大至浙西地區。紹興六年一月,張澄任都《宋朝事實·財用》;《續資治通鑒長編》卷0,天聖元年十一月戊午。又學者多以鹹平元年前後或大中祥符四年為紙幣創始時間,撰者以為票麵數額固定是紙幣的重要標誌,天聖二年才是紙幣的創始時間。《欒城集》卷3《論蜀茶五害狀》。


    《宋史·食貨誌·會子》;《文獻通考·錢幣考》二。


    督行府“專一措置財用”,請依四川交子法造交子與銅錢並行,同年二月,設“行在交子務”印造30萬貫,行用於江淮地區,接著又欲造50萬貫作為“和糴本錢”,準備行用於兩浙、江東、江西等路廣大地區,而大臣們以為沒有“本錢”(發行準備金),必然導致物價暴漲等,於是將交子改為關子,這次由朝廷發行紙幣“交子”的措施因而失敗。紹興二十九年,麵臨金軍可能南侵,作為軍費的一部分,又發行關子、公據,兩者性質相同,淮西、湖廣稱關子,各80萬貫,行使三年;淮東稱公據,為40萬貫,行使二年。票麵自十貫至一百貫分為五種,性質都與紹興元年的關子或北宋早期的交子相同或相近。


    至於南宋末景定五年(24)所發行的“金銀見錢關子”,則其性質與“會子”相同,屬於紙幣。


    二、會子隨著經濟的發展及商業的興盛,紙幣已成為時代的需要。紹興二十九年(59)發行關子、公據時,首都臨安城的富豪已私自發行“便錢會子”。紹興三十年九月初,權戶部侍郎錢端禮兼權臨安知府,“始奪其利歸於官”,臨安府印造紙幣“會子”,“許於(臨安府)城內外與銅錢並行”,同年十二月初開始行用“會子”。


    次年正月,錢端禮專任權戶部侍郎,發行會子遂改由“戶部為之”。二月丙辰(年3月日)設“行在會子務”,是由朝廷設置的紙幣發行機構。在錢端禮主持下,以0萬貫錢為發行準備金發行“會子”,是銅錢本位製紙幣,習稱“銅錢會子”、“官會”,是由朝廷發行的紙幣(此前的交子、錢引、會子都是地方官府發行的)。會子用銅版印製,票麵分為一貫(千)、二貫(千)、三貫(千)三種,隆興元年(3)又增五百文、三百文、二百文三種。同年還決定在會子上用“隆興尚書戶部官印會子之印”2。會子使用徽州製造的紙幣專用紙“會子紙”,後改為成都製造,乾道四年(8)又在首都臨安設會子局製造。“會子紙”是以楮樹皮為原料製造的,稱為楮紙,會子因而也稱為楮幣、楮券或單稱楮。


    會子的發行,最初未定發行數額,也不設“界”,“自紹興三十一年至乾道二年()共印過二千八百餘萬道(貫),止乾道二年十一月十四日以前,共支取過一千五百六十餘萬道,除在官司椿管循環外,其在民間者有九百八十萬道”,由於“州縣不許民戶輸納會子”,以致不少商人在外地以低價收買會子,然後到首都支取銅錢,因擠兌而引起喧鬧。宋孝宗立即采取“盡出內藏及南庫銀以易會子,官司並以錢、銀支遣,民間從便”的措施。至次年正月初的不到兩個月內,已收回會子00多萬貫,到六月時,還有490萬貫會子未收回,即存留民間流通。


    乾道五年正月,詔令會子定界發行,每三年發行一界,每界000萬貫,兩界相遝而行,從第二界開始的實際流通量為2000萬貫,以後的發行量雖有增加但仍有所節製,且備有較充足的發行準備金,以及遇會子稍有貶值即行“秤提”,以金銀及銅錢等回收會子以提高會子的幣值。史稱孝宗時,“楮(會子)未至於滯也,而已慮其滯,隆興元年廣行堆垛本錢(發行準備金)《宋史·食貨誌·會子》;《山堂考索·後集·財用門·楮幣類》。又,學者對發行錢引的時間有崇寧四年說與大觀元年說,今采崇寧四年說,大觀元年為四川交子改錢引時間。2李心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卷《四川錢引》、《錢引兌監界》;《宋史·食貨誌·會子》。《宋史·食貨誌·會子》;《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卷《東南會子·見前(應作錢)關子》。以給之;楮未至於輕(貶值)也,而已慮其輕,淳熙二年多出金銀以收之;楮(發行量)未至於多也,而已慮其多,淳熙三年更不增見(現)在(發行量)之數”。淳熙七年時,“會子與見錢等(值)”,“民間尤以會子為便,卻重於見錢也”。但自“光(宗)、寧(宗)以來,造(會子)愈多而敝(貶值)愈甚”。李心傳在寧宗嘉泰二年(202)前不久稱“自會子創造至今四十年,遂與見緡並行。”“今江浙會子一千,率得銅錢七百五十”。開禧時,籌措攻金的軍費,不僅改為三界會子並行,總流通量近7000萬貫(第七界起每界發行量為2300多萬貫),第十三界發行量更增為4700多萬貫,引起會子大貶值。嘉定二年(209)在采取多種措施“秤提”後,會子幣值才有所回升,“行在(臨安府)會子每千為(銅)錢七百,諸路州縣才得其半”。但此後史彌遠獨相二十多年,會子愈印愈多,至紹定五年(232)“兩界會子已及二億二千九百餘萬”貫,達會子初行時的十倍以上,直至史彌遠死,端平元年(234)理宗親政,才不得不於會子換界之際用大量金銀、銅錢收換舊會子,經過數年收減會子,至淳元年(24),“楮價粗定,不至折閱”。淳祐七年,又“以十八界與十七界會子更不立限,永遠行用”,以後也不再發行新一界會子以控製流通量,但到景定四年(23)十月後,“複日增印(十八界)會子一十五萬貫”,本已貶值的會子更加貶值。


    三、銅錢關子景定五年初,決定發行新紙幣“銅錢關子”,也稱金銀見(現)錢關子、見錢關子、金銀關子,這是一種新的銅錢本位製紙幣,其稱為金銀見錢關子、金銀關子,意味著關子的貴重,不同於已經貶值的“銅錢會子”。同年十月,先停用十七界會子,限一月內換易十八界會子;隨後即詔行用新紙幣銅錢關子,“每百作七十七文足,以一準十八界會子三”,第三天理宗死,度宗即位後於同年十二月詔令重申此旨。但紙幣關子的發行,更促使物價暴漲,史稱“關子行,物價頓踴”2,關子發行後隻十餘年,南宋即為元所滅。


    此外,南宋還在與金接界的淮南發行鐵錢會子,乾道二年開始發行時稱交子,每貫準鐵錢七百七十,票麵分為二百、三百、五百、一貫四種,後亦稱兩淮會子。隆興元年在西北的興元府(今陝西漢中)、金州(今安康)、洋州(今洋縣),發行票麵為一百、二百、三百的三種鐵錢會子。隆興元年還在湖北發行“直便會子”,票麵分一貫、五百兩種,也稱湖北會子。


    南宋“銀會子”


    南宋初,還發行了曆史上最早的銀本位製紙幣“銀會子”,這是南宋名將吳玠(時任四川宣撫副使)於紹興七年二月十四日(37年3月7日)開始發行於駐地河池(今甘肅徽縣南),票麵分為一錢、半錢兩種,每一券稱為一紙,“一錢紙”四張或“半錢紙”八張,折合四川“錢引”一貫,一錢紙發行4萬紙、半錢紙發行0萬紙(折合一錢紙5萬紙),當時可能稱為“銀紙”,銀會子應是後來的名稱或是“銀紙”後來的別稱,流通於階(今《宋史·食貨誌·會子》。《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東南會子》。《建炎以來係年要錄》卷87,紹興三十年十二月乙巳;卷88,紹興三十一年二月丙辰。


    《宋史》卷33《孝宗紀》;《文獻通考·錢幣考》二。


    2《皇宋中興兩朝聖政》卷4,乾道三年正月引《大事記》;卷58,淳熙七年九月。甘肅武都)、成(今成縣)、岷(今岷縣)、秦(今天水)、鳳(今陝西鳳縣東)、興(今略陽)等州,都在劍門關(今四川劍閣北)外,因而也稱為“關外銀會子”,銀會子是由吳玠統率的右護軍發行的,直到紹興十年吳玠去世後,才歸四川的地方官府發行。銀會子每年更易,紹興十七年七月,改在大安軍(今陝西勉縣西南)印製發行時,改為“再歲一易”。乾道四年又增印一錢銀券3萬紙,並擴大行用於文州(今甘肅文縣)。到寧宗初年,“每二年印給六十一萬餘紙,共折川錢引十五萬緡”。銀會子的發行,反映了宋代白銀貨幣性能的增強,白銀在宋代作為皇帝的賞賜及官員、兵士俸祿的一部分,商業流通中有時也使用白銀,但主要還是和黃金、珠寶等一樣作為貴金屬,並沒有真正進入貨幣行列,銀會子流通區域始終隻限於關外地區,也反映了白銀的貨幣性能不強。銀會子雖是以銀為本位,可能是虛的本位製,一錢、半錢隻作為銀會子的幣值的符號,也許並不兌付相應的白銀。


    《文獻通考·錢幣考》二;《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東南會子》;佚名《兩朝綱目備要》卷2,嘉定二年五月甲寅;《宋史·食貨誌·會子》。


    第四節遼代的商業與貨幣商業牧業經濟從來都離不開農業、手工業和商業,為了滿足商業貿易的需要,遼太祖三年(後梁開平三年,909),耶律阿保機“建羊城(今河北沽源西南)於炭山之北,以通市易”2。隨著版圖的擴大,經濟成分的增加,境內外商業貿易又有了進一步的發展。五京相繼建成後,都成了遼朝的重要商業城市。上京(今內蒙古巴林左旗南)“南城謂之漢城,南當橫街,各有樓對峙,下列井肆”。據後晉亡後被俘入遼的胡嶠所見,上京“西樓,有邑屋市肆,交易無錢而用布。有綾錦諸工作,宦者、斡林、伎術、教坊、角觝、秀才、僧尼、道士等,皆中國人,而並(今山西太原西南)、汾(今汾陽)、幽(今北京)、薊(今天津薊縣)之人為多”。可見,上京的修建,除政治需要外,也是中原農業、手工業者和儒、釋、道等各色人士流入的結果。他們帶來了各種技藝,也有了更多的需求,促進了城市的發展和商業的繁榮。漢城中的回鶻營,為安置回鶻商販所設,看來上京的商貿活動相當繁盛。


    南京(今北京)的繁華富庶為五京之首,“城北有市,陸海百貨,聚於其中;僧居佛寺,冠於北方”2。


    東京(今遼寧遼陽)“外城謂之漢城,分南北市,中為看樓;晨集南市,夕集北市”3,是東京道商業貿易的中心。


    中京(今內蒙古寧城西)建成後,為遼朝的政治中心,同時也是重要的商業城市。“自朱夏門入,街道闊百餘步,東西有廊舍約三百間,居民列廛肆廡下”,這當是中京的商業區。“在這些壯麗的商業城市中,商旅輻湊,邸店駢列,貿易相當活躍”2。遼在上京、南京、西京(今山西大同),置都商稅院,設點檢、都監、判官等主持征收商稅和市場管理;西京、東京設轉運使,分別管理通商、貿易等事。五京屬下州縣根據不同情況設有錢帛司、鹽鐵司、商曲院和征商榷酒等諸務。在重要關隘、路口,遼朝也設有征商機構。稅收數目,有記錄可考者,重熙中“燕京(今北京)出錢三百餘萬”3;道宗時,貪吏日索東京鞠院官錢2000,其征榷歲入當不少於70萬4。


    五京之外,東京道的乾(今遼寧北鎮南)、遼西(今錦縣北)等州,西京道的朔(今屬山西)、蔚(今河北蔚縣)諸州,中京道的興中府(今遼寧2佚名《宋季三朝政要》卷3,景定五年正月;《宋史》卷45《理宗紀》五、卷4《度宗紀》,《宋史·食貨誌·會子》。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卷《關外銀會子》;《建炎以來係年要錄》卷09,紹興七年二月乙巳。又,“銀紙”係撰者推測之說。


    《遼史·太祖紀》上。


    2《遼史·地理誌》一。


    3《契丹國誌》卷25《胡嶠陷北記》。


    《契丹國誌》卷22《四京本末》。


    2《遼史·地理誌》二。


    3江少虞《宋朝事實類苑》卷77引路振《乘軺錄》。


    4參見張正明《契丹史略》第三章第二節四“商業”。


    朝陽)、錦(今屬遼寧)、宜(今義縣)、澤(今河北平泉西南)、鬆山(今內蒙古赤峰西南)諸州,南京道的順(今北京順義)、營(今河北昌黎)、薊(今天津薊縣)等州及潞縣(今北京通縣)、範陽(今河北涿州)等地,還有西京道的儒州(今北京延慶),上京道的慶州(今內蒙古巴林右旗北索博日嘎)、祖州(今巴林左旗西南哈達英格)等,同樣也都是商業貿易的重要場所,如南京薊州的新倉鎮(今天津寶坻),“枕榷酤之劇務,麵交易之通衢,雲屯四境之行商,霧集百城之常貨”5。西京朔州(今屬山西)榷場,也是寶貨山積,功作迭興。


    與遊牧業經濟相適應,上京道的交易除固定的場所外,行宮所在,皆有市場,並設行宮市場巡檢使管理商業貿易諸事項。


    與五代的貿易遼對外聯係相當廣泛。建國後,隨著社會的發展,對經濟往來、物資交流的要求更加強烈,迫切需要同境外開展貿易交往,互通有無。建國初,同五代的梁、唐、晉、漢和十國中的吳越、南唐都有經濟往來。後來與北宋、高麗、高昌回鶻和女真等在建立政治聯係的同時,更積極開展了商業活動。遼與周邊各政權、各民族的經濟往來,多以朝貢和互市的方式進行。後晉時,遼除每年得到30萬匹絹帛貢獻外,雙方的商業貿易活動也十分活躍,規模不斷擴大。遼以趙延壽部下喬榮為回圖使,往來販易於遼、晉間,並置邸大梁(今河南開封),存貯貨物,停居商販。這時,不少契丹人到後晉境內經商。為了滿足日益增長的需求,遼朝甚至借道後晉遠至南唐進行交易。會同元年(938)、二年,遼太宗及其弟東丹王安端曾分別遣使入南唐,除使節所帶禮品外,又另帶羊、馬販賣,以換取“羅紈茶藥”。使者雖以結好相約,實則更重視經濟交往。


    遼、宋貿易宋初,曾許緣邊商民與遼市易,但未設官司管理,太平興國二年(977),開設鎮(今河北正定)、易(今易縣)、雄(今雄縣)、霸(今霸州)、滄(今滄州東南)、靜戎軍(今徐水)和代州雁門砦(今山西代縣西北)等處榷場,以常參官和內侍同管榷務,向遼提供香藥、犀、象及茶等。但雙方政治關係不穩定,時有軍事衝突,嚴重地影響了經濟往來,榷場時開時禁。直至澶淵之盟後,宋於雄、霸兩州及安肅軍(靜戎軍改)、廣信軍(今河北徐水西)等處置場,設官“平互市物價,稍優其值予之”。雙方貿易往來日漸正常,交易規模不斷擴大。遼以銀、錢、布、羊、馬、駝、皮毛換取宋的茶、瓷、犀(角)象(牙)、香藥、繒帛、漆器和《九經》等書籍。遼每年僅於河北就向宋販易羊數萬隻。同時,雙方也各有禁令,限製某些商品出入。如宋方嚴禁銅、鐵、礬、米、私茶和《九經》以外的印本書籍出境,禁止遼鹽私自販入河北;遼也嚴禁馬匹、牝羊和糧食入宋。但除榷場貿易外,雙方民間私自交易也難以禁絕,遼朝私鹽的湧入,衝擊著宋朝的河北食鹽專賣製度;5《全遼文》卷8《張績墓誌銘》。


    《全遼文》卷9《賈師訓墓誌銘》。


    而宋朝的印本書籍和文人詩賦也不斷流入遼境。對宋的邊界貿易是遼境外貿易的主要市場,它滿足了遼朝境內對某些消費品的需求,宋朝在榷場貿易中每年也可有40餘萬的收入。以致每年交納遼朝的歲幣,可以從榷場交易中收回。


    遼與西夏及其他周邊國家、部族的貿易與宋朝榷場貿易之外,遼還在振武軍(今內蒙古和林格爾境)、寧江州(今吉林扶餘東)等邊界地區開互市,與西夏、女真、回鶻、高麗等交易。“女直以金、帛、布、蜜、蠟諸藥材及鐵離、靺鞨、於厥等諸部以蛤珠、青鼠、貂鼠、膠魚之皮、牛羊駝馬、毳罽等物,來易於遼者,道路繦屬”。鷹鶻、鹿、細白布也是東北部女真輸入遼境的重要商品。夏向遼輸入沙狐、鶻、兔、馬、駝、毛織品和藥材、礦物■石等。在與西夏阻卜等屬部交易中,遼朝嚴禁銅、鐵等出境。


    除互市貿易外,使者往來所攜禮物和遼朝所賜禮品也是一種互相交流的手段。高麗所進有紙、墨、米、銅、人參、粗布;西夏、回鶻所進有珠、玉、犀、、琥珀、镔鐵器、馬、駝和毛織品。遼朝回謝禮物則有鞍馬、弓箭、皮毛、絲織品。遼朝除以本地所產與周邊各屬國貿易外,還以互市所得轉貿於他地,從中漁利。如宋徽宗時,宮室所需北珠,皆由契丹得之於女真又轉貿於宋。遼朝賜與宋使的徐呂皮(又稱斜喝裏皮,即回鶻野馬皮)、紅虎皮(回鶻獐皮)等皆得自回鶻,至為珍貴,深受契丹人喜愛,因而作為禮物轉贈給宋人。也因其寶貴,甚至有以熟皮染色冒充者。宋使者在遼朝寺院所見的供具,有些則是宋朝饋贈高麗者。顯係由高麗再轉而至遼的。通過各族、各政權、各國間的貢賜和互市貿易,出自回鶻、女真、夏、宋、契丹和高麗的各種物品,得以在上述地區直接或間接地循環交易。


    遼朝的貨幣商業貿易的繁榮促進了貨幣經濟的發展。據文獻記載,耶律阿保機之父撒剌的時,已開始鑄造貨幣。而從考古發掘所得和保留至今的遼錢考察,最遲在遼太祖時遼朝已經有了自鑄的金屬貨幣。遼朝實行年號錢製,皇帝即位或改元時便鑄造貨幣。遼朝九帝,使用22個年號,多數年號錢已被發現。貨幣鑄造由朝廷統一管理,嚴禁私鑄和外流。太宗置五冶太師,掌四方錢鐵。景宗時置鑄錢院,歲鑄錢。此後,長春州(今吉林乾安北)、平州(今河北盧龍)、遼西、蔚州等地都設有錢帛司,以都監或提點掌管司事。


    遼朝自鑄幣種類頗多而數量較少,長期以來,布帛、羊馬曾與金屬貨幣一樣作為商品交換中的比價物,故遼世宗時胡嶠在上京看到的是“交易無錢而用布”,自遼聖宗至道宗前期,朝廷屢申布帛短狹不中尺度者入市之禁。直至遼道宗大康七年(08)才廢除“絹帛尺度短狹之令”,布帛作為貨幣的職能正式廢除。前期,與羊、布作為流通比價的同時,遼貴族也曾使用秤量貨幣,穆宗就曾“以銀百兩市酒”。除遼朝自鑄貨幣外,流通中大量使用漢、唐、五代和宋朝錢幣。太宗時,後晉石敬瑭曾獻沿邊積錢,助遼軍實。《全遼文》卷《廣濟寺佛殿記》。


    聖宗時,鑿大安山(今北京房山境),取劉仁恭所藏錢,與遼錢共同流通。澶淵之盟後,遼宋開展榷場貿易,宋錢不斷流入遼境。蘇轍說“北界別無錢幣,公私交易並使本朝銅錢,沿邊禁錢條法雖極深重,而利之所在,勢無由止。”近年發掘的幾處遼朝窖藏錢幣,出土的漢、唐至宋所鑄錢幣數量遠遠超過遼朝自鑄貨幣,當可反映遼朝貨幣流通情況。


    《宋史》卷8《食貨誌》下八。


    第五節西夏的商業與貨幣商業西夏的商業比較發達,在社會經濟中占有重要地位。都城興慶府(今寧夏銀川)和河西走廊地區的甘(今甘肅張掖)、涼(今武威)、瓜(今安西東南)、沙(今敦煌西)等州城,都已成了聯結內外商業貿易的中心城鎮。如建於夏天祐民安五年(095)的涼州《重修護國寺感應塔碑銘》記載,涼州“當四衝地,車轍馬跡,輻湊交會,日有千數”,描繪了西夏城鎮商業貿易的繁盛景象。黑水城(今內蒙古額濟納旗東南)出土的西夏文書中,有描繪市鎮開設的肉店殺雞宰鴨、出售羊肉情景的《肉商圖》,十分生動。出土的西夏文卜辭殘卷,有占卜經商的辭語,如“辰日買賣吉,午日求財順,未日惡遠行,戌日有倍利”。西夏文文書中,記錄瓜州商人“有鑄銀近萬,乃持裂用,諸處為販”。漢文的史書中也有關於西夏國內市場商品物價的零星記載。如夏景宗時,由於宋朝斷絕對西夏的“歲賜”和“和市”,西夏國內一時物價飛漲,“尺布可直數百”2,“一絹之直為錢二千五百”,仁宗時,國內因饑荒,“民間升米百錢”2。


    與宋、遼、金等國及其他民族的貿易西夏與宋、遼、金、回鶻、吐蕃等鄰國與民族都有頻繁的商業貿易往來關係,西夏在與宋、遼、金的邊境地帶設有共同使用的榷場進行和市,如宋、夏邊境的保安軍(今陝西誌丹)、鎮戎軍(今寧夏固原)、吳堡(今陝西吳堡北)、銀星;遼、夏邊境的天德(今內蒙古烏拉特前旗東北)、雲內(今呼和浩特西南)等處榷場。在榷市中,有固定的貿易場地和牙人評定貨色等級,由雙方官府派遣的監督、稽查人員共同管理市場,征收稅務。


    西夏對外貿易的種類宋朝“以繒帛、羅綺,易駝、馬、牛、羊、玉、氈毯、甘草;以香藥、瓷漆器、薑桂等物,易蜜蠟、麝臍、毛褐、羱羚角、■砂、柴胡、蓯蓉、紅花、翎毛”3,西夏還向宋朝輸出池鹽、枸杞、大黃等藥材,輸入糧食、茶葉、絲帛、百貨與金、銀、銅、錫等金屬及其製品。西夏和宋朝的貿易額很大,僅青鹽一項,西夏每年向宋朝賣出0萬石,成為西夏的重要財政收入。又如宋仁宗曾下詔保安軍、鎮戎軍榷場,每年向西夏“各市馬二千匹,博買羊一萬口”4。所以宋朝一旦斷絕和市,對西夏的影響極大,宋人所謂“夏人仰吾和市,如嬰兒之望乳”5。


    《遼史·食貨誌》下。


    《欒城集·北使還論北邊事劄子五道》。


    2參見陳炳應《西夏文物研究》,寧夏人民出版社985年版。


    參見陳炳應《西夏商業初探》,載《中國民族史研究》(二),中央民族學院出版社989年版。2《續資治通鑒長編》卷34。


    3《續資治通鑒長編》卷38。


    4《西夏書事》卷35。


    5《宋史·食貨誌》下八《互市舶法》。


    除官設的榷市貿易外,西夏和宋、遼、金民間也通過“私市”進行交易。私市交易的商品則無所不包,民間買賣金屬等違禁品主要通過私市進行,宋朝曾多次下令“禁止邊民不得與夏國私相交易”,但是“邊民與西人交易者,日夕公行”2。此外,西夏出使宋、遼、金等國的使臣,也多兼營商業。西夏使臣入宋朝,自由出人於民間市肆,“縱其為市”,或在館舍內進行貿易。西夏使節到遼、金時,允許於“館內貿易”三日,或“許貿易於市二日”3。西夏的貨幣西夏建國後,為了適應國內商業貿易迅速發展的需要,自己也開始鑄造貨幣。據史書記載,西夏於仁宗天盛十年(58)正式設立通濟監鑄錢。但根據已發現的西夏錢幣,以夏景宗時所鑄漢文天授通寶錢為最早,以神宗時漢文光定元寶為最晚,西夏除獻宗、末主兩朝外,其他各朝都有鑄錢實例。西夏錢幣有西夏文和漢文兩種。以幣材分則有銅、鐵兩種。西夏錢幣鑄造數量不多,但多鑄造精美,輪廓規整,書法秀麗,如天盛、皇建、光定、乾祐諸品俱佳。新出土的錢幣中發現有光定元寶篆、真對品錢,尤為珍品。傳世的西夏錢幣以天盛年號錢居多,反映了當時貨幣經濟比較發達。根據考古發現的西夏窖藏錢幣品種與數量分析,都以宋代錢幣為主,說明西夏境內主要流通宋朝錢幣,後期也使用金朝錢幣,西夏鑄天盛錢後,仁宗曾下令與金正隆元寶錢並用,說明西夏自鑄錢幣作為國內流通手段是不足的,所以經常使用鄰國貨幣。也使用金、銀,或在以物易物的交易中,以錢幣作為相互交換的等價尺度。


    《續資治通鑒長編》卷59。


    2《西夏書事》卷20。


    3《續資治通鑒長編》卷34。


    第六節金代的商業與貨幣商業隨著農業、手工業的發展,商業也迅速發展起來。當時出現一些新的城市,北宋時比較發達的商業城市也得到恢複,分布在各城間的鄉鎮也陸續恢複和發展起來。“商旅所集”,“於時居人市易,井肆連絡”,呈現一種繁榮的景象。


    金朝為“掌平物價,察度量權衡之違式,百貨之估直”4,在中都(今北京)、東京(今遼寧遼陽)、南京(今河南開封)、太原(今屬山西)等地置“市令司”,加強對市場的管理。當時城鎮有油、麵、布、銀等行,參加同一行的商人為“行人”,同業商行頭人為行頭、引領,往往由大商人兼任,以壟斷本行商業和控製小商人。一般行人除受行頭和引領壓榨外,還受皇室貴族和官僚的盤剝。金朝宮廷所需貨物,往往“強市”於商行。金朝接待宋使臣的接伴使副,都把宋朝私贈禮品在南京出賣,物有定價,責付行人,盡取現錢。各地權貴也經常縱使家奴侵漁商鋪,名為和市,其實脅取。金在中都設都商稅務司,負責征收商稅及巡察漏稅等。大定初年,各地商稅院務經常苛留商人及行旅,披剔行旅,甚於剽掠。大定二年(2)八月,罷諸路關稅。二十年正月,又“定商稅法,金銀百分取一,諸物百分取三”5。大定間,中都稅務司每年收稅額達4440餘貫。


    金與宋、夏及其他民族的貿易金朝很重視通過互市加強與周圍民族和政權的經濟來往和貿易。金初,在西北招討司的燕子城、北羊城之間置榷場(今河北沽源西南),以易北方牲畜。皇統元年(4)又應西夏之請置榷場。熙宗與南宋議和後,皇統二年五月,金朝同意宋的請求,雙方各在沿邊地區置榷場。金置於壽(今安徽鳳台)、蔡(今河南汝南)、泗(今江蘇盱眙西北)、唐(今河南唐河縣)、鄧(今屬河南)、秦(今甘肅天水)、鞏(今隴西)、洮(今臨潭)、鳳翔(今屬陝西);宋置於光州(今河南潢川)、棗陽(今屬湖北)、安豐軍花靨鎮(今安徽壽縣西北)、盱眙軍(今江蘇盱眙)。海陵時,由於對宋戰爭,正隆四年(59)除泗州一場外,餘皆停罷,宋也隻留盱眙一場。世宗與宋南北修好,榷場貿易又重新恢複起來。南宋向金輸出的物品有茶、象牙、犀角、、生薑、陳皮、絲織品、木棉、錢、牛、米等;金向宋輸出的物品有北珠、貂革、人參、鬆子、甘草、北綾、北絹、蕃羅等。金榷場之法,大約仿宋之製,金對前來北方交易的商人,除征收一般稅錢外,尚課入場稅。世宗大定間,泗州榷場每歲收入5347貫;秦州西子城榷場每歲收入335貫。到章宗承安元年(9),泗州榷場的稅收又增加一倍,而秦州西子城榷場稅收增加了四倍,大有助於金朝廷的經濟收入。在金宋榷場貿易的過程中,因常有私人參加,所以禁私與走私的鬥爭也很激烈。當時商人除按規定4《續資治通鑒長編》卷35。


    5《金史》《章宗紀》一、《禮誌》十一、《夏天驥傳》。


    正常貿易外,還私相交易違禁品。


    金代的貨幣(銅錢)


    商品的發展也促進貨幣經濟的發展,金初無錢,占領遼及北宋的地區後,始用遼、宋舊錢。海陵王遷都,把統治的中心南移到中都,為滿足商業的發展需要,貞元二年(54)戶部尚書蔡鬆年複鈔引法,製交鈔與錢並用。正隆三年(58)始鑄金朝自己的銅錢“正隆通寶”,大定十八年(78)鑄“大定通寶”。章宗泰和四年(204)鑄大錢,以一當十,而與鈔參行,宣宗貞祐三年(25),因鈔價低落,遂禁止銅錢使用。


    金朝鑄錢一直受銅來源不足的限製,章宗明昌三年(92),在官銅數可支十年之用,但到五年已苦銅不足,乃仿唐元和限錢法,定出“官民存留見錢法”。限錢法的規定與當對官豪之家多積銅錢有關,而多積銅錢又與濫發紙幣和銅製品缺乏有關。在北京順義、陝西耀縣、黑龍江省泰來塔子城、張家口下花園等地,都發現金代窖藏銅錢。北京順義窖藏約5萬多枚,耀縣窖藏銅錢達3000餘斤,最少的下花園也有300餘斤。由於金代銅缺乏,加之後來朝廷維持鈔價,禁止使用銅錢,銅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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