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經營鹽業和典當業,號稱汪百萬,同時藏書甚富,聞名浙西,四庫進呈本中,有不少即為汪氏振綺堂所獻4。程晉芳、江鶴亭、馬曰璐等等,也一麵經商,一麵附庸風雅,廣泛結交文壇名流。工於算計的商人,“一縷一絲,一粒一粟,弗敢輕費。其有以緩急告,雖義不可已,亦忍而弗之割。其居貨也,讎過其值,猶不以為慊也。其道務求贏餘,而俯拾仰取,低昂盈縮,皆有術數,而忠信之說用之於貨殖,則以為立窮”5。這才是商人形象的真實寫照。可惜這樣的材料比較稀少,也許它正好表明,日益壯大但仍舊處在過渡階段(即資本主義萌芽時期)的清代商人階層還沒有找到一種“純粹的形式”把自己充分地表現出來。


    國內市場的發展國內市場包括農村市場和城市市場兩大類型。農村市場是以集鎮為活動場所的基層市場。至於城市市場,康熙時,劉獻廷指出“天下有四聚,北則京師,南則佛山,東則蘇州,西則漢口。然東海之濱,蘇州而外,更有蕪湖、揚州、江寧、杭州以分其勢,西則唯漢口耳。”大城市是區域市場的中心。中小城市的水平參差不齊,有的接近大城市,有的和集鎮相去不遠,但它們作為地方市場的中心,介於農村基層市場和城市區域市場之間,是雙方不可缺少的紐帶。因此,從城鄉差別方麵看,清代的國內市場包括兩大類型,而從市場的結構方麵看,又可區分為三個不同的層次。


    第一,以農村集鎮為活動中心的基層市場。集鎮有固定市期,為了給購銷雙方提供更多的接觸機會,鄰近集鎮的市期又彼此錯開。在這裏,分散的農村集鎮由於市場功能的一致而互相聯絡,就好像一個分布均勻的流通網絡。


    集鎮作為農村市場的實體,它的交易內容必然要受到所在地區農業商品化程度的製約,因而農民根據各自的經營狀況投入市場的商品也必然表現為幾種不同的類別。


    首先是小農經濟的剩餘產品。它主要指農民全部生產品中自給有餘的部分。即“日用常物”,“粟米酒脯菜炭而已”2。


    其次是農村多種經營直接向市場提供的農、副業產品。清代的商品性農業廣泛采用多種經營,它主要指農民因地製宜,發展經濟作物和家庭副業。這種方式改變了農業生產的單一性,在不同程度上帶有商品生產的性質。川、陝、楚毗連各縣的山區農村,“有田地數十畝之家,必栽煙草數畝,田4據《汪穰卿先生傳記》卷。


    5《戴名世集》卷9《鄭允惠墓誌銘》。


    劉獻廷《廣陽雜記》卷4。


    2乾隆《富平縣誌》卷2。


    則栽薑或藥材數畝。煙草畝摘三四百斤,賣青蚨十千以外,薑、藥材畝收百斤,賣青蚨二三十千,以為納錢糧,市鹽布,慶吊人情之用”。另一方麵,城市產品也源源不斷地輸入農村。四川境內的大竹河,“商賈聚集,為太平(今萬源縣)通水程之所。自東而西,可行船,山內所產藥材、茶葉,由此順流而下,至陝西紫陽任河口,計程三百六十裏,合漢江,直達襄樊。襄樊花布等貨,溯流至此起旱,運發各地”。城鄉互為市場,形成了固定的商品轉運路線,分布在線路上的集鎮就擔負著裝卸和集散商品的任務。最後還有農村經營專業化產品。一個地區,有較多的農戶,專門(或主要)經營某一項農副業產品的生產,並把產品的全部(或大部分)投入市場,是商品性農業向高層次發展的結果。這種經營方式和集鎮的關係非常密切,形成了一批以集散本地大宗商品(如茶葉、煙草、水果、藥材、魚苗、豬、牛、絲、麻、花、布、糧食等等)為主要任務的專業性集鎮。江西分宜盛產苧麻,“苧商雲集各墟市,桑林一墟尤甚”2。宜黃棠陰,“人煙稠密,買賣亦繁,該處向出夏布,閩省貿易之人每於春夏之交,紛紛往來”3。上述集鎮自身特點是和當地農村生產結構的特點相一致的。但還有另外一種專業性集鎮,它們主要是在商品轉運過程中形成的。例如河北地區棉花與棉布業發展迅速,大宗產品遠銷山西境內,而山西“高縣鎮,鎮為曲沃縣所轄,直隸省灤城、荻鹿所出棉花布匹,販運者皆集於此,商旅甚多”4。這一類集鎮和所在地區的生產結構不發生直接關聯,但是大宗產品的外銷必須依靠流通路線的延長,所以從整體上看,兩種專業性集鎮又是相互配合,並行不悖的。


    在清代前期,江、浙兩省商品經濟的發展速度仍然居於全國的領先地位,農村多種經營和專業化水平很高。粗略言之,蘇州、鬆江兩府是棉花、棉布的集中產地,太倉、嘉定、上海三縣,“俱三分宜稻,七分宜木棉。凡植木棉者,俱稱花以別於稻,有花田、花租之名”。杭、嘉、湖三府是蠶繭絲綢的集中產地,而“吳興桑田之多,與稻相半”2。上述地區,由於生產結構的大幅度調整,不僅加快了農業商品化的進程,而且出現了一批專業性很強的手工業生產基地,集鎮的市場功能和專業分工的特點顯示得非常突出。華亭、嘉定兩縣,四鄉農民恃花布為生計,著名的棉布業市鎮有朱涇、楓涇、南翔、羅店、安亭、婁塘等處。上海所產,據當地人記載“有小布、稀布。小布以十九尺為率,稀布亦不過廿三尺。布之精者為尖,有龍華尖、嚴如煜《三省邊防備覽》卷8。


    2道光《分宜縣誌·物產》。


    3錢寶琛《存素堂集續編》卷4《複奏查明江西地方尚無煙販折》。


    4祁韻士《萬裏行程記》。


    張大純《姑熟采風類記》。


    2阮元《揅經室四集》卷3《秋桑詩序》。


    七寶尖名目。龍華、七寶皆吾邑鎮名。”3南潯是湖絲重要集散地,所以“南潯一村當一縣,財貨雲屯商賈便”4。在秀水,“綢之類佳者曰濮院”,“布之類佳者曰陡門”5。而濮院於乾隆時號稱日產萬綢,“練絲熟淨,組織亦工,是以濮院一鎮之內,坐賈持衡,行商麇至,終歲貿易,不下數十萬金”。它的商業水平顯然已經超過了某些州縣城市。


    綜上所述,農村市場是在農業商品化的進程中出現的,商品的不同類別,反映了農村商品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個體小農的剩餘產品隻能滿足初級市場的需要,多種經營則為多數商業集鎮創造了繁榮的條件,江浙地區的情況更充分表明,生產專業化的程度愈高,集鎮的市場規模就愈大。


    第二,以中小城市為活動中心的地方市場。


    中小城市介於農村集鎮和大城市之間,但一般講來,它和集鎮的關係更緊密。山西介休,嘉慶時,共有集鎮七處西關,每月四、八日為集期,每年二月初六至十五日,七月十六至二十五日為會期;張蘭鎮,每月單日為集期,每年三月一日至十日,九月二十一日至三十日為會期;另外五個集鎮有會期而無市期,但會期均彼此錯開。其中,張蘭鎮“城堞完整,商賈叢集”,是“山右第一富庶之區”。縣境之內,“北鄉蘆葦,西南煤炭,辛武鹽場,義棠鐵器,洪山磁器,一邑之利溥焉”2。從這裏可以看出,地方市場的流通網絡是由中小城市和農村集鎮兩個部分結合而成的。


    此外,中小城市和大城市的距離遠近不等,當地生產水平有高有低,所以商業狀況很不一律。無錫、蕪湖、濟寧各地,手工業發達,交通便利,商品集散功能顯著,在國內市場占有重要位置。另一些中小城市,因其分布在商品轉運路線上,成為長途販運不可缺少的橋梁和紐帶。例如湖北雲夢“城中寬閑屋宇,多賃山西布商作寓。聞之故老雲,凡西客來楚販布,必經雲城捆載出疆,曆運布不變色,若不由雲城改捆,一至河南,渡黃河,布多倏黑。故西商於雲店號十數處,本地貿易布店亦借以有無相通。”3還有一些中小城市,主要依靠輸出本地產品進入區域市場。這種情形,在東南沿海一帶相當普遍。在北方,河北涿州盛產桃、梨,獻縣廣植棗樹,產品皆運銷北京。在西南,四川綦江的枳殼和桐油,首先集中於重慶,然後沿江而下,銷售於3張春華《滬城歲事衢歌》。


    4方文《嵞山續集》卷2《南潯歎》。


    5項映薇《古禾雜識》卷2。


    雍正《浙江通誌》卷02。


    祁韻士《萬裏行程記》。


    2嘉慶《介休縣誌》卷4。


    3道光《雲夢縣誌略》卷。


    程恩澤《程侍郎遺集初編》卷5《桃屯》;紀昀《槐西雜記》卷3。漢口2。乾隆初,山東蠶種傳入遵義,發展甚快,“遵綢之名竟與吳綾蜀錦爭價於中州”3。另如河南鞏縣,地處黃河與洛水之間,可種棉花,“鞏民資生之策,強半以棉花為主,多則貿易他鄉,少則自行紡織。”土產柿餅,亦“販鬻通江淮”4。湖南寧遠,“縣在山鄉,土宜粟米苧麻之外,惟產茶桐鬆杉,日用百需,皆資外來,境雖褊小,商賈頗多”5。它們和區域市場的中心城市距離較遠,但是為了滿足自身的需要,仍然在有限的範圍內同其他地區保持著一定的交往。


    第三,以大城市為活動中心的區域市場。


    在北方,北京是清朝的首都,達官貴戚叢集,人文薈萃,商旅絡繹,市肆繁麗,從衣食諸物到古玩書畫,“凡人生日用所需,精粗畢備”。巨大的和多層次的消費需求,使北京商業形成獨特風貌,並長期保持著茂盛的局麵。天津乃畿南重鎮,“水陸交會,又東鄰大海,饒魚鹽之利,四方商賈往往占籍而居”7。“百貨懋遷通薊北,萬家粒食仰關東”8,京津兩大城市,不僅與河北各州縣,而且還通過海上和陸路,與山東以及東北各省建立了廣泛的市場聯係。


    廣州和佛山位於富饒的珠江三角洲,是南方最大的工商業城市。佛山在明景泰時,有“戶萬餘家”,康熙二十三年,便“楹逾十萬”。冶鐵工業,技藝精湛,規模巨大,質量優良,鐵鍋、鐵線等鐵器產品,暢銷中外,記載稱其“冠履川楚”,“貨貝華夷”2,“四方之賈,走赴如鶩”3。廣州還是著名對外貿易商埠,國內的茶葉、絲綢、土布,國外的香料、毛織品,皆由此進出。這個地區商品生產的內容十分豐富,不僅“廣貨”馳名遐邇,而且“廣州望縣,人多務賈與時逐,以香、糖、果、箱、鐵器、藤、蠟、番椒、蘇木、蒲葵諸貨,北走豫章、吳、浙,西北走長沙、漢口,其黠者南走澳門,至於紅毛、日本、琉球、暹羅斛、呂宋,帆踔二洋,倏忽數千萬裏。”與此同時,外省豪商大賈也來到廣州,“各以其土所宜相貿,得利不資”。42道光《綦江縣誌》卷0。


    3鄭珍《樗繭譜》。


    4乾隆《鞏縣誌》卷7。


    5汪輝祖《病榻夢痕錄》卷下。


    潘榮陛《帝京歲時紀勝》。


    7陳宏謀《天津府誌序》,見乾隆《天津縣誌》卷2。


    8崔旭《津門》,見同治《續天津縣誌》卷9。


    《祖廟靈應祠碑記》,又《修靈應祠記》,均見道光《佛山忠義鄉誌沂《佛山賦》。


    3陳宗炎《佛山鎮論》。


    4屈大均《廣東新語》卷4、5。


    江浙地區,商業大城市更加密集。江寧“機業之興,百貨萃焉”5,綢緞花色齊全,遠銷北京、遼沈、閩粵以及川黔各省。蘇州“郡城之戶,十萬煙火”。“山海所產之珍奇,外國所通之貨貝,四方往來千萬裏之商賈,駢肩輻輳”。城中“洋貨、皮貨、綢緞、衣飾、金玉、珠寶、參藥諸鋪,遊船、酒肆、茶店,如山如林”7。杭州南連閩粵,北接江淮,絲綢貿易的盛況,與江寧、蘇州不相上下。揚州既是漕運咽喉,又是淮鹽供應中心,這兩個因素極大地刺激了商業的繁榮。上海的興起更值得注意。陳文述《嘉慶上海縣誌序》稱“閩廣遼沈之貨,鱗萃羽集,遠及西洋暹羅之舟,歲亦間至。”“誠江海之通津,東南之都會也。”


    在長江中、下遊,漢口是最大的商品集散市場。康熙二十三年(84),徐炯路過此地,稱其“萬艘雲集,帆檣蔽江,市廛鱗次櫛比約三十餘裏。風景繁庶,民不事田產,惟趨貿易,百貨會集,商賈輻輳”。乾隆時期,鹽、當、米、木、花布、藥材發展成為六個最大的行業,各行皆有商總,各省客民皆有客長,“經理各行各省之事”2。這裏集散的米、鹽、木材,都是長途販運的大宗商品。例如糧食,貨源多半來自四川、湖南,川米經重慶、宜昌、荊州,湘米經長沙、嶽州,匯總以後,再向江蘇、浙江運送,所以漢口地區“糧食之行,不舍晝夜”3,“米往下載,無日無之”4。而且,除川、湘兩省外,雲南、貴州、廣西、陝西、河南、江西等處貨物,也“皆於此焉轉輸”5。


    總的說來,區域市場是國內市場的主體,它有如下兩個基本特征第一,大宗商品的貿易跨越了省區界限;第二,形成了多層次和多渠道的供求聯係。後者主要指城鄉市場的結合。因為,在中國,如果沒有農村市場,傳統的郡縣城市很難單獨發展持久而穩定的商品經濟,所以農村市場的出現顯示了非常特殊的意義。簡單地講,農村市場是城市市場最堅實的物質基礎,而國內市場則是在城鄉互為市場的過程中確立和完善起來的。


    市場交換市場的交換功能必須通過商人的活動才能實現,所以商人的經營方式也5甘熙《白下瑣言》卷2。


    沈寓《治蘇》,見《皇朝經世文編》卷33。


    7顧公燮《消夏閑記摘抄》卷上。


    徐炯《使滇日記》。


    2晏斯盛《請設商社疏》,見《皇朝經世文編》卷40。


    3晏斯盛《請設商社疏》,見《皇朝經世文編》卷40。


    4裕謙《裕忠節公遺書》卷4《會議籌借本銀循環糴糶詳》。


    5劉獻廷《廣陽雜記》卷4。


    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市場規模的大小和商業水平的高低。


    農村集鎮因受集期的限製,鋪戶商人的數量不會很多,在這裏,最活躍的是流動商人。一片地區內若幹集鎮的集期相互錯開,給流動商人提供了廣闊的回旋餘地。道光年間,四川有一首竹枝詞“流流場趕一肩挑,上灝下府過毛橋”,自注“日日趕場曰流流場,言如川流不息也。”趕場,北方叫作趕集,嶺南謂之趁墟,因地異名,但地不分南北,流動商人都可以根據錯開的集期預先安排日程,在集鎮組成的市場網絡中川流不息地周轉循環。


    流動商人沒有固定的門麵。四川另一首竹枝詞曾描述過他們的經營方式“趕場百貨壓街簷,北集南墟名號添。”2具體言之“凡城市臨街支棚擺攤賣雜貨生理者,晚則收歸,早則鋪設。”3方式靈活簡單,易於循環奔走,日用雜貨的品種還可以隨著季節的變換而調整,非常切合農村的實際需要。


    廟會(或香會)是集鎮貿易的傳統方式,相沿成俗,而各地習慣又並不完全相同。山西介休的西關和張蘭鎮,每年各有兩次廟會,每次會期長達十天之久,它的特點是圍繞一個既定的交易場所,吸引外地流動商人參加,因此會期持續的時間較長。另如四川“遂寧縣二月香會,商賈輻輳,百貨具集。將散,沿途挨趕。三月初五日入(中江)縣境,趕廣福場福壽會,初八日趕大磉墩,初九日趕石筍場,初十日趕興隆場,十二日趕半邊山,十三日趕縣城內,十四日趕回水鋪,十五日出縣境,趕三台縣之觀音場。會日,遠近購器用者肩摩踵接”。特點是會期緊湊,並按一定的路線巡回,交易活動接連跨越了好幾個縣區。


    一般地講,農村市場的流動商人,雖然以集鎮為依托,但四處奔波,不可能長期滯留在某一個集鎮上。城市市場的流動商人,行止較有規則,生活相對安定,一旦打開局麵,站穩腳跟,其中某些人就可能改變經營方式,轉化成為定居的鋪戶。正因為如此,所以清代許多商業城市中客籍商人的數量都大大超過了土著商人。


    鋪戶屬於坐商,有自己的門麵,如果獨資經營,一家一戶就是一個獨立的核算單位,自行料理,自負盈虧,如果規模稍大,而又感到資金短缺,便常常采用集資經營的方式。道光十六年(83),劉星雲以一萬三千元資本與劉仿玉等人合股於贛州,坐肆招牌曰祥泰,水販分號曰光裕,仿玉資本約占十分之一。此後劉星雲又與謝啟鏞等合股於吉安,字號曰群泰,並借給仿萬清涪《南廣竹枝》,見民國《南溪縣誌》附《南溪文征》卷2。


    2翁霈霖《南廣雜詠》,見民國《南溪縣誌》附《南溪文征》卷4。


    3黃六鴻《福惠全書》卷8。


    道光《中江縣新誌》卷。


    玉四百千文入股。兩處店務皆由仿玉負責。2另據記載,山西介休富民吳龍圖等十六人各出股銀數萬兩,交侯生芸領本貿易,“自奉天以至浙江,皆有字號,每三年算帳一次,將利解交,曆有年所”,道光十八年(838),因“生意蕭條,不能多所贏餘,各東疑侯生芸從中侵蝕,侯以各東得利多年,小有虧折,遂起閑言,彼此互爭結訟”。上例說明一家字號可以由多家股東共同投資,而很多股東聯合成為實力雄厚的集團資本,也可以同時經營多家字號。在合股形式下,投資者(股東)並不直接插手具體業務,字號的管理工作皆另委專人負責。清初,歸莊指出“凡商賈之家貧者,受富者之金而助之經營,謂之夥計。”2按此原則,劉仿玉、侯生芸的身份就應當劃入夥計的範圍了。但夥計還有高低之分。下層夥計如同鋪戶主人的幫工,無權幹預店務,小本生意,也無須專人代勞。掌握了經營權的上層夥計,一種即歸莊所說“受富者之金而助之經營”一類人物,他們服務的對象是單個的富商大賈;另一種是與商業資本的股份製結合在一起的,例如侯生芸,他實際上已經成為受雇於某一集團資本並控製著多家字號的“總經理”。有些夥計,例如劉仿玉,在股東的讚助下還可以進行少量投資。夥計基本上是職業商人。股東的職業狀況比較複雜,不過他們投入的資金屬於商業資本的性質,則是肯定無疑的。


    清代的販運貿易在繼續發展的同時又出現了一些新變化。一方麵,商人把貨物從產地運往銷區,但銷售市場還有不少中間環節,運商的貨物大都要經過坐商和其他零售商人的轉手之後,才能最終進入消費。另一方麵,販運貿易是從商品的收購開始的,在收購市場上,販運商人和生產者之間的聯係比他們在銷售市場上和消費者之間的聯係要密切得多,這就為商人直接幹預生產準備了條件。惟其如此,所以商業資本對生產領域的滲透也是從商品的收購開始的。


    農村市場分散,農民習慣於零星交易,使商人很難在短期內完成大宗商品的收購任務,延長時間,又勢必增加流通費用,提高商業成本。為了解決這些矛盾,販運商人經常采取的方法就是向農民實行預買。出賣青苗,雖則早已有之,但清代更加普遍。山西糧商甚至深入陝、甘兩省邊遠地區,預放資本,於是農民“借本布種”,新穀方熟,便“悉聽晉商搬運”。有的商品不宜長期貯存,或加工的季節性很強,如水果、甘蔗之類,采用預買的方法,不僅保證了貨源,而且降低了損耗。經濟作物也是商人預買的重點對象。湖南湘潭,“土人種煙,預給值山主,謂之佃山;客商販賣,預給值佃山之2沈衍慶《槐卿遺稿》卷2《泰和判牘》。


    張集馨《道鹹宦海見聞錄》第43頁。


    2《歸莊集》卷7《洞庭三烈婦傳》。


    史貽直《籌禁燒鍋疏》,見《皇清奏議》卷3;李殿圖《裕倉儲以紓民力》,見《牧令書》卷2。戶,謂之定山”2。江西“贛州各邑皆業苧。閩賈於二月時放苧錢,夏秋收苧,歸而造布”3。農民缺乏生產墊支能力,於是商人乘虛而入,其間難免要夾雜一些高利貨色彩,但商人追逐的顯然不是利息,而是生產者的產品,從這個角度看,預買實際上已成為一種事前約定事後履行的商業行為。一經約定,農民便承擔了按期交貨的義務。為了履行義務而生產,農民的產品就不再是被當作商品來交換,而是從它開始生產的時候就具備了商品生產的性質。這是商業資本向小農經濟直接滲透的表現之一。


    在清代,很多商品的交易活動仍需經過牙行的居間介紹。例如,乾隆時,褚華記載上海地區的農民出售棉花,“另有行戶,辰掛一秤於門,俟買賣者交集戶外,乃為之別其美惡而貿易焉。少者以笠盛之,多者以蒲包”。行戶“衡其輕重,別優劣以定價而於其中取百一之利,名花主人家”2。又如棉布,銷地商人來到產地,也必須首先投行,並由牙行經紀人代辦收購業務。明末,褚華的從六世祖就是一位專營棉布的行戶商人,“秦晉布商,皆主於家,門下客常數十人,為之設肆收買,俟其將戒行李時,姑估銀與布,捆載而去”。行戶亦稱主人,以別於客商,所設之肆,名曰布行,或花布行。不過乾隆以後,情況有了變化,“商人乃自募會計之徒出銀采擇”3,即客商自行組織,雇用能夠檢驗商品級別和熟悉市場行情的人員,直接從事收購。所以,道光時張春華指出“關陝及山左諸省設局於邑廣收之,為坐莊”,而“布肆列在城市,售取每不便,於郭外靜處覓屋半間,天未明,遣人於此收售,為出莊”4。它的特點,一是逐漸擺脫了牙行的束縛,二是銷地商人在產地設局,遂由行商變成了坐賈。無錫之布,“坐賈收之,捆載而貿於淮、揚、高、寶等處”,而“坐賈之開花布行者,不數年即可致富”5。花布行突破了牙行的壟斷,既大量收購產品,又進行“以花易紗”或“以花易布”的活動,力圖在控製產品市場的同時進一步控製原料市場,促使小生產者更加依附於商業資本。蘇州之布,名重四方,“各處客販及閶門字號店皆坐莊買收,漂染俱精”。字號店商人把采購、加工、發賣合為一體,不僅自行設莊,而且還雇傭工匠,兼營漂染作坊,故“自漂布、染布及看布、行布,一字號常數十家賴以舉火”。盡管字號店和花布行都沒有直接支配棉布生產者,但兩種經營方式的區別仍然十分顯著花布行商人繼續停滯在流通領域2嘉慶《湘潭縣誌》卷29。


    3吳其浚《植物名實圖考》卷4。


    褚華《木棉譜》。


    2張春華《滬城歲事衢歌》。


    3褚華《木棉譜》。


    4張春華《滬城歲事衢歌》。


    5黃卬《錫金識小錄》卷。


    民國《吳縣誌》卷52,引乾隆《元和縣誌》。


    之內;而字號店商人卻通過掌握加工環節進入了生產領域,他們和踹匠染工之間雇傭關係的確立,就標誌著這一部分商業資本已經實現了向產業資本的轉化。


    江浙地區絲綢交易同樣經曆了一個逐漸擺脫牙行控製的曲折過程。以秀水濮院為例,開初,收絲有鄉絲行,收綢有綢行。綢行又分京行、建行、濟寧行、湖廣行、周村行名目,“各以其地所宜之貨售於客”。後來外地商人也陸續在產地設莊,自行采辦。兩者的區別是“蓋昔時京省客幫到鎮買貨,綢行係代客買賣,今之綢莊則坐慶收貨,而銷售於他省,性質不同也”2。不過,綢行的衰落,隻改變了商品收購的傳統格局,但在個體生產和分散經營的情況下,如果商人僅僅依靠零敲碎打的方式,那就很難保證大宗商品的迅速運轉。因此,在組織貨源的問題上,他們還必須另外尋求一條切實可行的門路。於是,從紡織業自身的特點出發,由商人直接向生產者提供原料,換回成品,就成為一個最佳的選擇。所以濮院之“業綢者雖不業絲,亦必購買新絲以貸於機戶,而收其綢,謂之折絲”3。花布行以花易布,多是生產者織成以後,持以易花,雙方聯係比較鬆弛;但絲綢生產工藝比棉布精細,專業化的程度更高,因而上述這種交換形式在絲綢行業中推行得更徹底。民國《吳縣誌》據采訪冊的資料記載,當地專營紗緞業的賬房,其“開設年期有遠至二百餘年者”。“各賬房除自行設機督織外,大都以經緯交與織工,各就織工居處雇匠織造,謂之機戶”。機戶直接向賬房領織,謂之代料,它和上文的折絲,名異實同。這些機戶的大多數仍屬於分散的個體生產,但他們和賬房的聯係是固定的,他們既不購買原料,又不出售產品,而是通過某種交換形式直接向同一個賬房主人提供自己的勞動成果。所以賬房和字號同樣體現了商業資本向產業資本的轉化,隻是兩者所采用的方法稍有差異罷了。


    總之,清代的商業已經發展到一個重要的轉折時期。一方麵,商業資本向生產領域的滲透(主要指商人利用收購商品,侵入生產過程,不包括商人直接向某些生產部門的投資),導致商人支配生產,這是中國封建社會內部孕育資本主義萌芽的途徑之一。但另一方麵,如前所述,商業以市場為依托,市場以城市為中心,可是商人土生土長,和城市沒有先天的血緣關係。民間俗諺“無徽不成鎮”;然而就在徽州這個地方,其民“世治則出而貿易,世亂則歸家。家各有田,多者數十畝,少亦數畝”2。商人一邊從農村遊離出去,一邊又把自己的“根”紮在農村的土地上,這種亦農亦商,農商相雜金淮《濮川所聞記》卷3。


    2民國《濮院誌》卷4。


    3同上。


    民國《吳縣誌》卷5。


    2汪士鐸《乙丙日記》卷。


    的雙重格局正好反映了轉折時期商人階層的矛盾處境,所以他們隻能審時度勢,徘徊於城鄉之間。由此看來,直到清代中葉為止,商人支配生產的事例還僅僅發生在少數地區的個別行業中,就不是什麽偶然的現象了。


    第二節天下四大鎮四大鎮的發展和繁榮明末清初之際,廣東的佛山鎮,以冶鐵業發跡;江西的景德鎮,以陶瓷業揚名;湖北的漢口鎮,以“船碼頭”著稱;河南的朱仙鎮,以集商賈繁興。這種建立在工商業基礎上的專業城鎮,展示了中國封建城市發展的新途徑,在中國封建城市經濟發展史上具有重大的意義。


    四大鎮的興旺,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麵一、手工業生產的蓬勃發展。


    佛山此時作為廣東冶鐵業中心的地位已經形成,四遠商人挾資來投建爐房者逐年增多。乾隆年間,佛山計有“炒鐵之爐數十,鑄鐵之爐百餘”。乾隆十五年(750),估計炒鐵行業工人約有一二萬人,整個冶鐵行業工人不下二三萬人。佛山還不斷為虎門、廣州、崖門等處炮台承造大炮。當時製造的八千斤大炮,在鴉片戰爭中曾發揮了重要作用。康、雍、乾年間,估計佛山整個冶鐵業的生鐵消耗量約為五千萬斤,產值超過一百萬兩。石灣陶瓷業入清以來發展更快,共“有缸瓦窯四十餘處”2,所製產品發展為日用、美術、建築、手工業、喪葬五大類,產品在千種以上3。佛山絲織業在清初發展為十八行,即八絲緞行、什色緞行、元青緞行、花局緞行、寧綢行、蟒服行、牛郎紗行、綢綾行、帽綾行、花綾行、金彩行、扁金行、對邊行、欄杆行、機紗行、鬥紗行、洋綾行等。四遠商賈此時來佛投建“機房”的不乏其人。佛山金屬加工業,在乾隆以後有製箔行、打銅行、打銀行、金花行、一字銅行、銅器行等十餘個行業。成藥業僅參藥行就有二十七家堂店。民間手工藝也有陶塑、塑紮、剪紙、門畫、爆竹、雕刻等行業。此外還有與之相適應發展起來的手工行業,如染紙業、食品製造業、造船業、泥水建築業、磚瓦灰爐業、印染曬茛業、成衣業、骨角皮毛筋器業、塗染料業、漆器業、迷信用品業等。據鄉誌記載,佛山衰落之時的光緒年間,手工業行業還有一百七十八行。2雍正乾隆之際,景德鎮“商販畢集,民窯二、三百區,終歲煙火相望,工匠人夫不下數十餘萬3。嘉慶時,“鎮廣袤數十裏,業陶數千戶”4。當時參見《明至清前期佛山冶鐵業初探》,《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983年第4期。2《嘉慶二十二年藩憲嚴禁挖沙印磚碑示》。


    3據乾隆六年《花盆行曆例工價列》記載的產品有33種,花盆行僅是石灣二十餘行之一,所以估計整個石灣陶瓷產品至少在千種以上。


    佛山市檔案館編《佛山史料匯編》二,頁234。


    2民國《佛山忠義鄉誌》卷《實業》。


    3乾隆《浮梁縣誌》卷5《物產·陶政》。


    景德鎮的生產窯約有燒柴窯、燒槎窯、包青窯、大器窯、小器窯等;窯戶有五種類型計有燒窯戶、搭坯窯戶、燒圇窯戶、柴窯戶、槎窯戶;各窯內又根據工序分為二十三個工種;各戶間又根據所作之器分為十八作;此外附屬各專業戶如柴戶、槎戶、匣戶、白土戶、青料戶等又共有十六個戶種。可見分工之細密。正所謂“共計一坯之力,過手七十二,方克成器”5。當時全鎮官民窯每年總產值約在六百一十萬兩以上,其中民窯年產總值約在六百萬兩以上,可見民窯產值之巨。


    漢口在清初方興,手工業基礎不如佛山、景德。但嘉慶三年據包世臣言漢口“有鐵行十三家,鐵匠五千餘名”。可見漢口製鐵業的規模也不小。朱仙的製曲業、釀酒業、年畫業、染紙業素稱發達。創始於明代,著聞於清代的“西雙泰”竹竿青酒,色味俱佳,盛銷於河南各州縣及安徽等地。清代朱仙全鎮有年畫店三百餘家,年產年畫三百餘萬張,行銷各省。榨油業在清前期共有七十餘家。此外,朱仙的“玉堂號”豆腐幹,也是遠近聞名的佐膳佳品。


    二、商業的繁榮。


    手工業的發展,帶來了商業貿易的繁榮。清代佛山鐵鍋“販於吳、越、荊、楚”,鐵線則“無處不需”。“四方賈客各輦運而轉鬻之,鄉民仰食於二業者甚眾”2。康熙二十四年開放海禁後,佛山鐵鍋也大量銷往外洋。雍正年間,外國船隻購買佛山鐵鍋,每船少者二千至四千斤,多者達二萬斤3。石灣陶器則“通行二廣”4,甚至遠銷東南亞和阿拉伯等地5。絲織品也大量出口海外,為“東西二洋所貴”。康熙年間,佛山已成為外省商賈必至的貿易中心,市麵之繁盛甚至超過廣州。“四方商賈之至粵者,率以是為歸”。從進口方麵來說,佛山則是一個巨大的發銷中心。乾隆年間,佛山已是“商車洋客,百貨交馳”。道光初年,佛山市麵上的珍奇洋貨充斥,有“瑪瑙、玻璃、珊瑚、翡翠、火齊、木難、方諸、陽燧、鶴頂、龜筒、犀角、象鼻”等等。同時,佛山還是廣東最大的米糧貿易中心。佛山的米價也成為全省的標準價,即所謂“廣東各以佛山鎮報價為準”2。由此觀之,從清初至鴉4藍浦《景德鎮陶錄》卷首,劉序。


    5宋應星《天工開物》卷中,“陶埏”。


    包世臣《安吳四種》卷34;《齊民四術·籌楚對》。


    2乾隆《佛山忠義鄉誌》卷《鄉俗》。


    3《雍正東華錄》卷9《雍正九年十月二十三日廣東布政使楊永斌奏折》。4範端昂《粵中見聞》卷7物部《瓦缸》。


    5據美施麗姬《石灣陶器研究》記載現有石灣陶器實物可考的有印尼、新加坡、馬來西亞檳城、泰國曼穀、阿拉伯半島等地。


    道光《佛山忠義鄉誌》卷2《金石上》,郎廷樞《修靈應祠記》。


    2道光《佛山忠義鄉誌》卷《藝文》下,《佛山賦》。


    片戰爭前,佛山鎮的商務(不包括外貿),是執全省之牛耳的。


    乾、嘉、道年間,“佛山一鎮,紳衿商賈,林林總總”3。外省商人雲集佛山,在此建立了山陝會館、蓮峰會館(福建紙商)、江西會館、楚北會館、楚南會館等。佛山籍人會館原是比比相望。據統計,道光以前佛山共有商業會館二十五所,手工業會館二十六所。全鎮的工商店號在三千家以上4,鋪戶貿易和轉運貿易成為主要的貿易形式。


    景德的瓷品在明代已有廣闊的市場,清代進一步擴大。在國內,“景德鎮陶器行於九域”5,在國外,“江西瓷器、福建漆器果品,皆夷所好”。甚至法國、俄國的皇室也曾在景德鎮訂製瓷器7。景德鎮也就成為商人雲集之所。康熙年間,“豪商大賈鹹聚於斯,事陶之人動以萬計”8。清代前期,景德鎮有都昌、撫州、饒州、徽州、蘇湖等會館二十餘個。


    漢口“地當天下之中”,因此商業貿易也極其繁盛。乾隆《漢陽府誌》載“漢鎮一鎮耳,而九洲之貨備至焉。行戶數千家,典鋪數十座,船泊數千萬,九洲諸大名鎮皆有讓焉,非鎮之有能也,勢則使然耳。”清人劉獻廷也言“漢口不特為楚省咽喉,而雲貴、四川、湖南、廣西、陝西、河南、江西之貨,皆於此焉轉輸,雖欲不雄天下,不可得也。”2漢口的商業,以淮鹽、糧食、布匹、木材為大宗,故稱“該鎮鹽、當、穀、木、花布、藥材六行最大”3。清代的漢口,是中南地區淮鹽最大的集散地。清代的漢口,也是米糧貿易的一大中心。當時從漢口出發的糧道有兩條,一條從漢水運陝西。例如,雍正十一年有糧船一千五百隻經陝西,每船載重三百至五百石,共約六十萬石4。另一條順長江把四川、湖南的米轉運江浙。雍正年間,“湖廣”之米運江蘇年約一千萬石5。漢口還是布匹的一大銷場,布是湖北省的特產。“其名有扣布、線布、椿布、邊布、大布、小布、梭布、條布諸種。其售貨有山莊、水莊、京莊、門莊之異。其精者皆遠行滇、黔、秦、蜀、晉、3《佛鎮義倉總錄》卷2《勸七市米戶照實報穀價啟》。


    4根據道光《佛山忠義鄉誌》、民國《佛山忠義鄉誌》、各碑刻、族譜等互參輯補,按建館年代錄取,如無確切年代則以是否佛山傳統工商業擇取。


    5乾隆《浮梁縣誌》卷首,舊序《沈嘉征序》。


    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卷9。


    7參閱《景德鎮陶瓷史稿》第254頁。


    8乾隆《浮梁縣誌》卷首,舊序《沈嘉征序》。


    乾隆《漢陽府誌》卷2地輿,《漢鎮形勢說》。


    2劉獻廷《廣陽雜記》卷4,頁5(上海進步書局印行)。


    3《皇朝經世文編》卷40,頁0上《戶政·倉儲下》·晏斯盛《請設商社疏》。metihia,99年,第48頁,轉引自吳承明《論清代前期我國國內市場》,《曆史研究》983年第期。


    5全漢升《中國經濟史論叢》第二冊,972年版第573頁,轉引自吳承明文。豫諸省。府布佳者東南吳皖之民亦珍焉。蓋全省利源之所在,此為最巨。”當時不少產區的布匹通過農村市集轉販漢口,再運銷全國各地。乾隆年間,漢口布匹貿易甚旺,“四方來貿者,輒盈千累百,捆載以去”7。此外,漢口還是一個木材的集散地。清初姚鼐《漢口竹枝詞》稱道漢口盛況雲“揚州錦繡越州醅,巨木如山寫蜀材。”8可見木材貿易的興旺。清中葉時,漢口鎮的年貿易額達到一億兩左右,堪稱當時中國各大工商城市之首。


    清前期,漢口有”賈戶數千家,鹽商典庫鹹數十處”。會館公所,四處林立。據民國《夏口縣誌》卷五建置誌記載道光以前建立的會館公所有三十九座,建館年代不詳的有五十六座。各省商人在漢口活動的街巷,至今仍保留著反映其地域的名稱,諸如新安街、新安巷、徽州巷、安徽街、寶慶街、金庭巷、元寧巷、江蘇巷、廣東巷等2。由此可見,漢口的商業在中南數省中占著首屈一指的地位。


    朱仙在康熙、雍正、乾隆年間商業有很大發展。乾隆年間,朱仙鎮已成為“水陸舟車會集之所”3。南門外賈魯河沿岸,碼頭林立,長達五裏。朱仙鎮輸出貨物以西北山貨、本省牲口與土特產為大宗。輸入貨物以木材、瓷器、茶、鹽、糖、紙、布匹、糧食、京廣雜貨為大宗。入多於出,是其貿易的特點。當時聚集在朱仙鎮的外籍商人有山西、陝西、甘肅、安徽、福建諸省人。以山西幫商人勢力最大,山西票號獨攬全鎮金融權,設有山西會館。陝甘幫多經營山貨皮毛,安徽幫多經營典當茶業,福建幫多經營米糖業,本省商人則多經營酒館飯店及一般工商業。此外,朱仙鎮還有回族小商販和手工業,鎮中建有清真寺兩所。4清代前期,朱仙鎮不僅是河南,而且亦是華北最大的水陸交通聯運碼頭。


    三、街區鎮貌的發展變化。


    隨著生產和貿易的發展,天下四大鎮的街區和鎮貌也在迅速變化。康、乾年間,佛山的手工業區域和商業區域已基本形成。冶鐵業主要集中在鎮西南部地區,陶瓷業主要集中在石灣一帶,紡織業主要集中在東部和東南部的樂安裏、舒步街、經堂古寺、仙湧街一帶。商業鬧市區則集中在北部、中部地區。乾隆至道光年間,佛山鋪區從二十五增加到二十七個;街巷從二百三十三條擴展到五百九十六條;墟市從三墟六市發展為四墟十一市;碼頭津渡宣統《湖北通誌》卷2《輿地誌·物產三》。


    7乾隆《漢陽府誌》卷28,《食貨·物產》。


    8《漢口叢談》卷2。


    《漢口叢談》卷3。


    2轉引自範植清《鴉片戰爭前漢口鎮商業資本的發展》,《中南民族學院學報》982年第隆《大清一統誌》卷49《開封府》。


    4參閱李長傳《朱仙鎮曆史地理》,《史學月刊》94年2期。


    從十一個發展為二十八個;編戶人口則從二十萬發展為二十七萬,若加上旦民和外地流入佛山的謀生者,實際人口不會少於三十萬2。至此,佛山發展成為“周遭三十四裏”的繁華大鎮。


    景德鎮的街區在清初也有很大發展,時稱“列肆受廛延袤十數裏,煙火近十萬家。”3到嘉慶年間,景德鎮街市的範圍“自觀音閣江南雄鎮坊至小港咀,前後街計十三裏”4。景德鎮從此成為天下注目的泱泱巨鎮。這個規模,一直保持到解放前夕。


    漢口的街區隨著入清以後商業貿易的繁興而不斷修建擴大。乾隆四年,增建接駕嘴、三善巷、艾家嘴等街道5。到嘉慶年間神仙卷全文閱讀,接駕嘴已是“上下數裏,商賈雲集,五方雜居,尤為漢口市盛之區”。漢口的堤外,是淤塞的襄河故道。昔時“荒沙一片”,此時也“居民叢聚,漸成街市”。“民居鱗比,十倍於前,但名堤街,幾不知為湖堤矣”。到道光初年,漢口已發展為“東西三十裏有奇”的江畔雄鎮2。


    朱仙最盛時,市區範圍,北至今離鎮四裏的小王店,南至八裏的腰鋪,東至三裏的宋寨,西至二裏的豆腐店,麵積約五十方裏。賈魯河貫穿鎮中,把全鎮一分為二。河東為東鎮,河西為西鎮。鎮內街道店鋪林立,呈專業性聚集。東鎮的主要街道有經營南北雜貨的雜貨街,經營爆竹作坊的炮房街,米麥商鋪集中的曲米街,油業行店集中的油簍街,普通商鋪較多的仙人橋街,其中以雜貨街最為繁盛。西鎮的主要街道有普通商鋪相接成排的西大街和順河街,經營京廣蘇杭時貨的京貨街,經營估衣典當的估衣街,經營銅器作坊的銅貨街,其中又以西大街為最繁盛。全鎮街道布局整齊,南北行的街道寬約四米,東西行的街道寬約三米。房屋多平房式,牆堅基固,院整式宏。朱仙鎮人口有多少?尚未有確切材料證明。不過有人估計朱仙鎮全盛時有戶四萬,人口二十餘萬。3五十方裏的鎮區範圍,二十餘萬的城鎮人口,儼然是北方一大巨鎮。


    應該指出,朱仙鎮興盛的時間不長。乾隆以後,因“河身逼仄”、“鎮河不治”,“商賈有所畏忌,而貨聚於周家口,不以鎮為賈區”4。


    參看乾隆道光《佛山忠義鄉誌》卷《鄉城誌》;《光緒十年佛山清湧碑記》。2參閱羅一星《論明清時期佛山城市經濟的發展》,《中國史研究》,985年第隆《浮梁縣誌》卷《疆域上·風俗》。


    4《景德鎮陶錄》卷《圖》。


    5宣統《湖北通誌》卷33《建置誌·鄉鎮一》。


    《漢口叢談》卷2。


    《漢口叢談》卷。


    2《漢口叢談》卷。


    3參閱《朱仙鎮曆史地理》,《史學月刊》94年第2期。


    4乾隆《祥符縣誌》卷3《河渠誌·附議》。


    天下四大鎮的特點發達的手工業生產和繁盛的商業貿易是天下四大鎮城市經濟的主要基礎。在其發展過程中,呈現出與“郡縣城市”迥然不同的若幹特點。


    我國郡縣城市中的絕大部分居民是官僚、地主、駐軍和遊民等消費人口,工商業者是絕對的少數。天下四大鎮卻與之大不相同。佛山從明代開始,冶鐵、陶瓷這兩大行業的工人就是佛山市民的主要成員。乾隆年間,“四方商賈萃於斯,四方之貧民亦萃於斯。挾資以賈者什一,徒手而求食者則什九也”。景德從明代始亦已是製陶工人成為合鎮居民的主體。清初時景德人戶近十萬家,其中“窯戶與鋪戶當十之七,土著十之二三。”2漢口,“居斯地者,半多商賈”3。居民也是經商者居多。朱仙是商賈輻輳之區,行商坐賈,手藝工人和船戶,也占了其鎮民的絕大多數。由上可見,一定數量的工商業戶的定居經營,是天下四大鎮產生發展的共同前提,工商業發展造成的社會分工和城鄉差異,則是它們產生的共同途徑。


    我國封建城市都是縣治以上各級政權的所在地。整個明代,佛山實際上並無常設的官府機構。清承明製,從順治到雍正近百年時間,佛山也是不置一官。直到雍正十一年以後,佛山才陸續設置了海防分府同知、巡檢司等分治機構。但至辛亥革命前,佛山一直不是縣治所在。佛山所設的文武機構,“皆僦民舍以居,無定所”。景德與佛山很相似。明隆慶前,“該鎮巡捕事務原屬附近桃樹鎮巡檢”2。桃墅離景德一百餘裏,實難管轄。清代,景德鎮仍設禦窯廠,移饒州府同知駐紮景德鎮廠署,分防景德,並將桃墅巡檢司改移駐鎮,兼管窯務。這個建置,不如一個縣治。清代漢口鎮分屬於仁義、禮智兩巡檢司,乾隆三年,因漢口已成水陸通衢,調武昌水師一營改駐漢口鎮。但有清一代,漢口鎮皆隸屬於漢陽縣3。朱仙鎮隸屬祥符縣,一向無設巡檢。乾隆十一年始移清軍同知署駐此4。直到光緒年間朱仙鎮衰落,清廷也沒有在此設縣。


    四大鎮政治統治比較薄弱的原因,是我國封建政權的各級權力機構,一般都隻具有政治功能,諸如斷案、平叛、賑災之類事情的處理能力。至於扶植手工業、疏通商業貿易等經濟功能則極其微弱。對於四大鎮這樣的純屬經乾隆《佛山忠義鄉誌》卷《鄉俗》。


    2乾隆《浮梁縣誌》卷《疆域·風俗》。


    3《漢口叢談》卷2。


    乾隆《佛山忠義鄉誌》卷2《官典》。


    2同治《饒州府誌》卷3《輿地》。


    3《漢口叢談》卷,乾隆《漢陽府誌》卷9《兵防誌》。


    4乾隆《續河南通誌》卷2《輿地誌·公署》。


    濟發展而勃興的工商巨鎮,還未有相適應的機構設置。這種政治統治的相對薄弱,客觀上有利於四大鎮的經濟發展,致使四大鎮避免了大量的官吏、駐軍、遊民等消費人口的增加,從而也相對減少了超經濟的剝削和掠奪。這對四大鎮工商業的發展和資本主義萌芽的出現,不啻是一個良好的條件。


    手工業是封建城市的主要生產部門。就城市手工業生產結構而言,有官營手工業作坊、民營手工業作坊和個體手工業者三種形式,它們成為封建城市經濟結構的基本內容。在中國封建社會的大多數時期裏,官府手工業是城市經濟中最主要的組成部分,占著主導的地位。清代天下四大鎮如何呢?佛山的城市手工業,完全是私營手工業。以最重要的冶鐵業而言,其中有三種經營方式家庭小作坊、家族大作坊和商人經營的大作坊。佛山冶鐵業最普遍的經營方式是家庭小作坊,這是私營手工業的低級形態,實行產銷結合的經營形式,前門開店經銷出售,後麵從事加工生產。家族大作坊經營方式常常出自佛山的大姓望族,主要是在明代存在發展。清代以後,隨著宗法勢力在佛山經濟中的減退而衰落。商人經營的大作坊多由外地商人挾資遷來佛山後開辦。清初時麥念居“性好貨殖而蕃財長子宗泰,是以創立爐冶之藝”。康熙時,鶴山人馮紹裘的先世“遷佛山,占籍南海,治鐵冶,有鍋爐數座”2。同時的順德人梁俊偉“來佛創立機房,名梁偉號,因家焉。誠實著聞,商業遂振”3。其機房百年不衰,曆康、雍、乾、嘉四朝,道光九年仍由其後人繼承開業4。商人沒有手藝,作為作坊主,他必須完全依靠雇工生產,這是私營手工業結構中的最高形態,資本主義萌芽常常在這類作坊中產生。


    景德的城市經濟結構不像佛山那麽單純。其手工業生產結構由官營手工業作坊、私營手工業作坊和個體手工業者三部分組成。官營手工業作坊就是禦器廠,私營手工業作坊是民窯,個體手工業者指的是大量的家庭製瓷手工業者,從窯座數量和工人人數看,明中葉禦廠最盛時也隻有五十八座窯,“大小工匠約有五百,奔走力役之人不下千計”。隨著明後期“官搭民燒”製度的施行,禦廠內部的窯座陸續減少。清乾隆末年,實行“盡搭民燒”製度,此後,禦廠內部設置的窯座已不複存在。而早在明萬曆時,民窯傭工已“每日不下數萬人”2。比禦廠人數多幾十倍。清乾隆時,景德有“民窯二、三百區”3。從產值數量看。清代前期估計民窯年產總值約在六百萬兩以上。麥祝時《麥氏族譜》2民國《佛山忠義鄉誌》卷4《人物·馮紹裘》。


    3民國《佛山忠義鄉誌》卷4《人物·梁俊偉》。


    4《道光九年鼎建帽綾行會館喜助工金碑記》有“梁偉號”等202家(人)機戶記載。雍正《江西通誌》卷27《土產》。


    2光緒《江西通誌》卷49《輿地略·物產》;肖近高《參內監疏》。


    3乾隆《浮梁縣誌》卷5《物產·陶政》。


    而清代前期每年禦器燒造費用一般都在八千兩至萬兩之間,若將此數擴大十倍,折算為禦器年產總值,則為八萬兩至十萬兩。即民營瓷業的年產總值高於禦器年產總值約七十幾倍4。由此看來,明清景德鎮瓷業中乃是民窯生產居主導地位。


    漢口和朱仙以商業貿易為主,手工業不占重要地位。但其手工業皆是民營手工業這一點是毫無疑問的。嘉慶年間,漢口鐵行分為十三家,共有鐵匠五千餘名5。其他如製木、製襪、碾米等手工行業也均係私人開辦,各建有會館和公所。清代朱仙鎮的製曲業,也是由“西商攜其厚資”來鎮“開坊踩曲”7。朱仙鎮其他手工行業,諸如年畫,釀酒,食品加工等,也為本地手工業者和商人經營。


    由上可見,佛山和景德的民營手工業在城市經濟結構中確實占著主導地位,而漢口和朱仙的手工業也皆屬民營性質。這說明,在中國封建社會後期的清代,城市經濟中民營手工業地位已經上升。而民營手工業地位的上升,意味著中國封建經濟結構在清代發生了重大變化。這一曆史變化,給天下四大鎮向近代類型的工商城市發展,鋪下了坦途。


    天下四大鎮在全國城市經濟發展中的地位和意義天下四大鎮以其發達的工商業,在全國城市經濟發展中占著重要的地位。以國內貿易而言,佛山鎮、漢口鎮的工商業均超過省會的廣州和武昌,成為各省貨物交流的一大樞紐。史稱“佛山居省上遊,為廣南一大都會,其地運之興衰,東南半壁均所攸關”。可見清代佛山鎮的工商業的興廢進退,對東南數省的經濟具有極大的影響力。漢口鎮亦然,湖北通省“蓋十府一州商賈所需於外部之物,與外部所需於湖北者,無不取給於此,繁盛極矣”2。還有中南數省之鹽,東南數省之米,也莫不取給於此。漢口的地位,動關長江流域經濟的發展,影響所係,範圍更大。以後漢口的發展證明了這一點。景德鎮的陶瓷生產在全國同行業中巋然居首,而陶瓷又是清代對外貿易的主要商品,景德在外貿中的地位可想而知。朱仙鎮是華北最大的水陸交通聯運碼頭,它的存在,對河南與河北、陝西、山西的經濟貿易,對河南與江淮的經濟貿易,以及西北與東南的經濟交往,都起了極大的促進作用。它的過早衰落,對於黃河流域經濟後來拉大了與長江流域經濟的差距,也不無關係。4參閱王鈺欣《清代前期景德鎮陶瓷業中官窯地位的考察》,《中國史研究》980年第世臣《安吳四種》卷34《齊民四術·籌楚邊對》。


    民國《夏口縣誌》卷5《建置誌·各會館公所》;《補遺》。


    7《明清資本主義萌芽研究論文集》第頁。


    道光《佛山忠義鄉誌》卷2《金石下》,乾隆五十三年葉汝蘭《重修佛山經堂碑記》。2宣統《湖北通誌》卷2《輿地誌·風俗》,引《舊誌》檢存稿。


    天下四大鎮城市經濟的發展,不僅吸收了大量的農業勞動人口,而且促使許多原事農耕的鄉民成為半工半農者。例如佛山的鐵釘業,景德的白土業,大量的產品就是由附近的農民利用閑時製成。這樣,就逐步分解了農業的自然經濟結構,改變了農民的習慣職業。在天下四大鎮周圍的輻射圈內,出現了許多以商品生產為主的鄉村經濟,它們以城市經濟為其依存條件。這樣,就把許多千年不變的鄉村納入城市經濟的發展軌道。


    天下四大鎮還是四所巨大的工商業學院。清代前期,天下四大鎮繁盛的工商業吸引了許多有誌於工商業的人士。不少有眼光的富戶也紛紛“遣子弟學工藝、佐懋遷”於此。由此培養出一批又一批的作坊主、工場主和商人。鴉片戰爭以後,在他們中間,又產生出新一代的資本家和實業家,在四大鎮,在津、滬以及西南各埠,在港、澳、東南亞以及美洲大陸,處處發揮著增殖和流通社會財富的巨大作用。家居佛山附近的簡村,創辦中國民族資產階級第一家企業“繼昌隆”繅絲廠的陳啟源;佛山籍出身,創辦“南洋兄弟煙草公司”,成為近代中國首屈一指的實業家的簡照南、簡玉階兄弟2,就是他們中間的佼佼者。


    尤其具有重大時代意義的是,天下四大鎮的出現發展,打破了我國傳統的“先政治,後經濟”的郡縣城市的發展模式。它們沒有轉化為郡縣城市,而是受著商品生產的同一律支配,依據著商品經濟發展的軌跡向更高階段演進。這體現了中國封建社會後期商品經濟迅速發展的潮流和趨向,也開辟了一條中國封建城市發展的新道路。同時它也說明,明清時期尤其是清代,不同於秦漢時期,也有別於唐宋時期,它是一個曆史發展的新階段,是社會經濟發生了某些質的變化的新階段,舊有的模式,將逐漸被新質和新模式所替代。人們不難看到,天下四大鎮的發展麵貌,呈現出如下的一致性這就是經濟意義大於政治意義,生產意義大於消費意義,其中的佛山和景德,更是商品生產的水平超過了商業的繁榮。因此,可以稱它們為“工商城市”,以別於“郡縣城市”的概念。其實,比之於西歐中世紀的自治城市,四大鎮在城市人口、城區規模以及工商水平來說都毫不遜色。它們以其突出的經濟功能對周圍地區的經濟起到了明顯的刺激作用。因此,天下四大鎮在中國封建城市發展史上所具有的特殊意義,是值得充分肯定的。


    光緒《四會縣誌》編《風俗》。


    2民國《佛山忠義鄉誌》卷4《人物·簡照南》。


    第三節粵海關粵海關的組織機構康熙二十三年(84),清廷宣布解除禁海政策,準許開海通商,康熙二十四年,又在東南沿海地區設立江、浙、閩、粵四個海關,作為管理對外貿易,征收關稅的機構。史稱“台灣平後,海禁解嚴,閩粵洎吳越皆設沿海榷司,江南駐鬆江,浙江駐寧波,福建駐泉州,廣東駐廣州”。粵海關是四個海關中最為重要的。


    曆史上廣東沿海的對外貿易較為發達,廣州是個重要的外貿據點,清代設關通商之後,到粵海關收泊貿易的外國商船年增一年,大量的外國商品源源不斷地運進廣州,中國的大宗物品茶、絲、瓷器和南京布等,也從國內各產地薈萃廣州,遠銷重洋。事實上,在清廷限製一口通商之前,粵海關已成為外國商船收泊貿易的最重要口岸。乾隆二十二年(757)上諭中稱“向來洋船俱由廣東收口,經粵海關稽查征稅,其浙省之寧波不過偶然一至”。乾隆二十年至二十二年間發生了英國東印度公司代理人洪任輝(jamesflit)率武裝商船北上,要求到浙江寧波等地貿易一案後,清廷於乾隆二十二年規定,當年到寧波的洋船仍準貿易,“而明歲赴浙之船必當嚴行禁絕將來止許在廣東收泊交易,不得再赴寧波,如或再來,必令原船返棹至廣,不準入浙江海口”2。這個禁令原是針對歐美國家的所謂“西洋”船隻的,而後來東南亞地區的所謂“東洋”船也逐步集中收泊於粵海關進行貿易。這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一口通商”。這一規定,更大大提高了廣州在中外通商中的地位,使它成為中外貿易中的樞紐。而粵海關的地位也日益重要,它壟斷了當時最為重要的中國與西方貿易的管理與征稅權,是清廷管理對外貿易的最重要的機構。這種局麵維持了將近百年,直到道光二十二年(842),作為第一次鴉片戰爭的結果,《南京條約》的簽訂,清政府被迫開放五口通商,才打破了廣州一口獨占的局麵,粵海關在管理中外貿易中的壟斷地位也隨之喪失,並逐步由一個封建的主權海關變成一個為帝國主義侵略服務的半殖民地海關。特別是鹹豐九年(859)總稅務司李泰國在粵海關推行稅務司製度後,由清廷派遣的海關監督雖然仍然保留,但實質形同虛設,海關在管理對外貿易、征收關稅等方麵的重要職權,均歸諸由總稅務司委派的洋人稅務司,粵海關大門的這把鑰匙終於落入外國侵略者的口袋。


    清代粵海關在行政係統上是戶部所屬的一個征稅機構。它不僅負責廣州王上正《北歸誌》,《小方壺齋輿地叢抄》第9軼。


    《清高宗實錄》卷533,頁2。


    2王之春《國朝柔遠記》卷5,頁9。


    一口對外貿易的管理,而且負責廣東全省沿海水道貿易的管理。不僅征收對外貿易的關稅,而且征收國內貿易的商稅。粵海關除了設在廣州市內的省城大關之外,還在全省沿海各地轄有許多關口。按其職能的不同,這些關口可分為三種類型,即負責報關登記,填寫稅單和收納稅課的正稅口與掛號口,以及負責檢驗進出口船隻與貨物,而不收納稅課的稽查口。掛號口和正稅口一般歸就近的正稅口統轄。據《粵海關誌》所載“正稅之口三十有一,在瓊州者十,在潮州者九,在惠州者四,在廣州、雷州者各二,在肇慶、高州者各一;稽查之口二十有二,在雷州者八,在廣州、高州者各五,在惠州者三,在廉州者一;掛號之口亦二十有二,在潮州者十,在廣州者九,在惠州者三”。以上共為七十五口。這是道光年間的關口數。而在不同時期,關口數並不盡相同。乾隆八年(743)策楞在上奏中說,“查通關口岸大小共四十三處”2。這些關口中有七個總口,即省城大關,澳門總口,潮州菴埠總口,惠州烏坎總口,高州梅錄總口,雷州海安總口和瓊州海口總口。其餘的關口分別隸屬於七個總口之下。無論是總口或隸屬總口之下的小口都由粵海關監督會同地方派員管理。整個粵海關的各種管理人員大概如下監督人,總口委員7人,總口書吏8人(其中大關2人,各總口人),大關案書人,庫書2人,庫大使人,大關平櫃人,各總口櫃書0人,各口清幫書47人,家人24人,巡役3人,守庫武弁2人,大關庫丁8人,各口水手227人,水火夫人,火夫22人,大關雜役30人,以上共計45人,此外尚有大關各房膳寫書,人數不定。


    在這些人員中,粵海關監督是最重要的。他是粵海關的把持者,全銜是“欽命督理廣東沿海等處貿易稅務戶部分司”,由皇帝親自簡點派充,每屆任期為一年,“管理關務,例應一年屆滿之前,預行奏請欽點差員更換”2。如再被簡點,則可連任。而粵海關監督這個肥缺通常由內務府人員所壟斷。《澳門紀略》中說“國朝康熙二十四年設粵海關監督,以內務府員外、郎中出領其事”3。從乾隆十五年到道光二十年間出任粵海關監督的三十三人,就全都是內務府人4。


    粵海關監督的品級一般都在督撫之下,在地方行政上沒有任何指揮權,在中外通商中,如有涉及民事、刑事的情況,也交由地方行政處理。“海關梁廷楠《粵海關誌》卷5。


    2中國第一曆史檔案館藏檔案,軍機處錄付奏折,關稅類(以下略作軍機檔,錄付關稅),乾隆八年,策楞折。


    《粵海關誌》卷7。


    2軍機檔,錄付關稅,乾隆二十年,李永標折。


    3任光印《澳門紀略》卷上,頁48。


    4參看《粵海關誌》卷7。


    監督則專以課稅為事”5,朝廷還往往命廣東的督撫兼管關務,特別是對稅收的稽查。但實際上,粵海關監督在稅收問題上是大權獨攬的。粵海關是戶部的一個直屬機構,不受地方行政管轄,監督直接向戶部負責。由於監督由皇帝從內務府中簡點,因而又向皇帝和內務府負責。他直接聽命於皇帝,而皇帝給予他極大的權力,規定“監督征收稅課及其應行事宜,不必聽督撫節製”。督撫以外的其他官吏更無權幹預關務。粵海關監督直接向皇帝和戶部奏報每年的貿易和關稅收支情況,向戶部和內務府報解稅餉。監督有權選派親信及家人到各關口負責征稅。外國船隻的進出口及開艙貿易,均須監督許可,外國大班從澳門來廣州處理商務,及貿易事竣後從廣州回澳門過冬,皆向監督請牌,行商的充當及退行都須監督的批準,甚至連買辦、通事的充任也得監督的肯首。可見其權限之廣大。


    監督作為粵海關的總負責人,其下轄有七個總口委員,作為七個總口的主要負責人。在廣州的省城大關及澳門總口的委員,一直由廣州將軍衙門選派的旗員擔任。而惠、潮、高、雷、瓊五總口的委員,在乾隆五十一年(78)以前,是“每年由藩司於現任及試用佐雜人員內詳請督臣委派,前往稽查約束”2。但由於所委的佐雜人員品級較低,又不是本地官員,對在各口稽查征稅的書役、家人毫無約束之力,致使家人、書役在各關口胡作非為。因而,乾隆五十一年兩廣總督孫士毅和粵海關監督穆騰額奏請停委佐雜,而就近交由地方管理。其後,惠州府同知,潮州府海防同知,雷州府同知、瓊州府同知、高州府通判便分別成了惠、潮、雷、瓊、高五個總口的委員。


    實際上,在各關口把持稅收大權的,不是各總口委員,而是粵海關監督的家人及各口的書吏、巡役。清代外任官員允許攜帶家人親信赴任,各官吏上任後自然盡力安插其親信、家人於要害部門。粵海關“於大關、澳門兩總口,又分附省十小口,向由監督及奉旨兼管關務之督撫分派家人帶同書役管理。此外惠州、潮州、高州、瓊州及雷州五總口,並分隸五總口之各小口四十餘處,監督亦分派家丁帶同書役分路查察”。經粵海關監督穆騰額的奏請,自乾隆五十一年(78)後,惠、潮、高、雷、瓊五總口,及所屬各小口停遣家人,但地位最為重要的省城大關、澳門總口,及所屬各小口,仍由監督派家人前往管理。這些家人“向由監督自行簽派”2,並隨監督而去留。而書吏、巡役則是從地方招募的,雖然也“由監督將各稅口掣簽輪派”,但並不完全依附監督,他們往往長期盤踞關口,“世代相承,視同置產”3。5《清朝經世文編初續》,郭嵩燾《查粵海關稅收積弊疏》。


    《光緒會典事例》卷239,頁3。


    2《粵海關誌》卷7。


    《粵海關誌》卷7。


    2《粵海關誌》卷7。


    3軍機檔,錄付關稅,光緒三十一年,張人駿折。


    這些把持著各關口的家人、書吏及巡役,經常利用手中的權利,進行鑽營肥私,勒索商旅,這是清代關政極端的一個重要原因。


    從康熙二十四年粵海關設關,到道光二十二年《南京條約》的簽訂止,廣東行商是把持中外貿易的壟斷商人,又是在中國官方與外國商人之間起著溝通作用的中介人,並在很大程度上是清政府的外交代理人,中外貿易中的事情經常由行商處理,外國商人的要求要通過行商轉達中國官方,而中國官方對外商的政策及態度等也通過行商轉告外商,行商還要對在廣州的外國商人的行為負責。當然,行商最重要的責任是向粵海關負責征收對外貿易的關稅。粵海關“每年征收稅項,多藉外洋夷船,其進出輸納各項稅數,並非該夷商親身自行完繳,向來俱於進口之日,先投省行住歇,並將貨物起貯行內,由行商報驗,核明稅額,填單登簿,俟貨物逐漸銷售,照例陸續交庫”。總之,行商雖然不是粵海關行政體係內的員役,但卻起著行政上的某些作用。


    粵海關的關稅作為一個封建海關,其首要的職責是征收關稅。鴉片戰爭前,粵海關的稅收名目繁多,但按監督在奏報關稅時的奏折,則可分為正稅和雜稅兩大類。


    粵海關的正稅包括“貨稅”和“船料”兩項。《雍正大清會典》上說“國家設關榷稅,則例不一,有征商稅者,有征船料者,有商稅船料並征者。”2粵海關是商稅、船料並征的。


    商稅即貨稅,是對進出口的貨物所征的從量稅。“凡商船出洋進口各貨,按斤科稅者為多,有按丈、匹、個、件者,各因其物,分別貴賤征收。”3粵海關的稅則中,將進出口貨物分為“衣物”、“食物”、“用物”和“雜貨”四大類。前三類中的各種物品,稅則中都有具體稅額的規定,如“番布衣每百斤稅五錢”(衣物),“芝麻每百斤稅二錢”(食物),“天鵝絨每匹稅四兩”(用物)等等。至於“雜貨”類的物品,除了某些特作規定稅額的以外,一般是“每百斤稅二錢”4。


    粵海關對貨物的征稅率,並沒有進口與出口的嚴格區分,也不區別國外貿易或國內貿易,這是一種封建的財政關稅,並沒有保護或促進本國生產的含義。並且“許多課物照件數課稅,不管它的長短、寬窄、單幅或雙幅,所軍機檔,錄付關稅,乾隆四十六年,和珅等折。


    2雍正《大清會典》卷52。


    3乾隆《大清會典則例》卷47。


    4嘉慶《欽定戶部則例》卷87。


    課相同”,可見其不合理性。


    船料又叫船鈔或梁頭稅。是根據船隻的等級與大小而對每隻商船所課征的稅項,原稅則中對東南亞一帶來華的“東洋船”的課稅標準如下2等級麵積(平方丈)稅額(兩)


    康熙二十四年經題準,減二成征收,實征八成。初時,歐美來華的“西洋船”,其船鈔額比“東洋船”的要高得多。一等船為3500兩,二等3000兩,三等2500兩。康熙三十七年(98)以後,“西洋船”的船鈔均照“東洋船”例征收。據馬士的記敘,西洋船隻分為三等,其一、二等船的大小與東洋船的一、二等者略同,其餘的均作三等船。納稅的辦法和標準是先將各船的長闊尺數相乘,除以十,得出“單位”數,然後按一等船每“單位兩,二等船課7.42兩,三等船課5兩,求得標準鈔額,再扣除20%的特免,即為實繳船鈔之額3。例如一艘長尺,闊尺的船,其船鈔額是0′′′-=.20兩。


    以上是對外國船隻的征鈔標準。


    粵海關對本國出洋貿易及沿海貿易的船隻也征收船鈔,出洋船隻的征鈔標準如下等級麵積(平方丈)每平方丈鈔額(兩)船鈔額(兩)


    本國出洋船隻的船鈔額僅占同等外國船隻的大約20%,至於其他沿海貿易的船隻,其鈔額更低。


    上述貨稅及船鈔兩項,便是粵海關的正稅。


    與正稅相對而言的便是雜稅。雜稅主要是由原為各口管關人員私索的各johphippspratialtreat見姚賢鎬編《中國近代貿易史資料》第一冊。


    2乾隆《欽定大清會典則例》卷47。


    stidiaompaytradigofhia,35—834,vol.i,99。嘉慶《欽定戶部則例》卷87,頁。


    種陋規報出歸公而來的。雍正以前,關稅的奏銷中隻有正稅,沒有雜稅,雍正年間,清政府整頓財政,將原來各級官吏在征稅中的種種私索報出歸公,使之合法化。並在此基礎上實行養廉銀製度,使官吏於正俸之外又獲得一筆為數更大的合法收入。粵海關是在雍正四年至七年間(72—729)廣東巡撫楊文乾管關時,將各種私索報出歸公,作為關稅收入中的“雜稅”向朝廷報解的。雜稅的條目繁多,而分頭、擔頭、規禮、耗羨等項是其中最主要的條目,現將這幾個條目的情形略述於下分頭銀兩又叫“估值”銀,是對出口貨物加征的稅項。“其粵海關估值一項,係將該商出口貨物,估計價值,按貨本一兩征收銀四分九厘,名為分頭”。對貨物的估值一般比較穩定,不是隨市價波動的,隻有在估價與市價十分懸殊的情況下,才稍事調整,並且要報經皇帝批準。如乾隆二十五年(70),由於當時對出口茶葉的估價遠低於市價,粵海關監督尤拔世奏請,“將武夷茶每百斤原估價八兩,酌改每百斤十三兩,鬆蘿茶每百斤原估價七兩,酌改每百斤估價十二兩”,經皇帝欽準後才施行2。分頭銀是隻對西洋船隻的出口貨物征收的,“至呂宋係近處洋船,與本港船一例,向來不征分頭”3。


    擔頭銀簡稱擔銀,是各關口對往來貿易物品所課征的稅項,不論是國內貿易或是國外貿易,不論是進口或出口,一律按擔抽稅。至於稅率則各口不一。“查各口征收擔規銀色,高低不同”4,即使是同一關口,對不同的貨物,或往來不同地方的船隻的物品,其征收的稅率也是不同的。通常是每擔征銀三分上下,但有的不足一分,有的則超過四分5。


    規禮銀是對進出口商船所征的銀兩。自設關開征以來,收泊粵海關貿易的外國商船就遭到各種管關人員的多方勒索,一艘洋船進出口時要給書役、家人等繳送的陋規名目多達六十八條。楊文乾將之報出歸公,作為關稅收入中的一項,稱歸公規禮銀,每艘船不分大小,一律繳送,950兩,唯法國船加00兩,蘇祿船減00兩。本國貿易船隻也要繳納規禮銀,但數額不多,“進口歸公銀十七兩五錢九分,出口歸公銀七十三兩九錢九分二厘。內江南沙船加收二兩”。


    耗羨銀兩。賦稅加征耗銀是宋朝以後中國封建稅收中的通例,粵海關也不例外。粵海關的對外貿易稅,從征收到熔成銀錠,到上繳關庫均由行商負責。而國內貿易的商稅則由監督派人收取,海關要將收繳的零碎銀兩熔成銀《清朝文獻通考》卷27。


    2軍機檔,錄付關稅,乾隆二十五年,尤拔世折。


    3軍機檔,錄付關稅,乾隆四年,郝玉麟,隆升折。


    4軍機檔,錄付關稅,乾隆九年,策楞折。


    5《粵海關誌》卷。


    尤拔世《粵海關改正歸公規例冊》,頁—8。


    錠,在熔銷中會有一定的損耗。而實際加征的耗銀遠多於損耗之銀,這個差額叫耗羨。雍正初年以前,粵海關的火耗是加二征收的,雍正後期即按加一征收了2。粵海關的火耗主要是按貨稅額加征的,而“粵海關船料向不加耗”3。這是對洋船而言,對本國船隻,船料是仍要加一征稅的4。


    上述幾項是粵海關雜稅中的主要項目,此外尚有各口書役、家人在稽查往來船隻時向各船索取的“飯食舟車銀”,“掛號銀”等名目。雜稅在整個稅收中所占的比例很大,幾乎與正稅相當。


    粵海關自設關開征以來,其關稅額幾乎是直線上升的,這和對外貿易的發展密切相關。省城大關征收的對外貿易稅通常占粵海關稅總額的70—80%,特別是乾隆中葉以後,隨著對外貿易的迅速增長,這種比例便大為提高。乾隆中葉,“粵海關每年收稅五十餘萬兩”,而大關以外各關所征,僅共得“十二、三萬”,“惟大關稅銀四十餘萬全藉洋般出入,按則征收”5。因而管關人員經常向朝廷奏報“粵(海)關每年征收稅數,向視洋船多寡以定盈絀”。乾隆末年以後,粵海關的年度稅收總額經常超過一百萬兩,而大關以外各口的稅收仍僅十餘萬兩。以道光十一年(83)和道光十二年為例,即可窺知其大體。道光十一年,粵海關各口共征稅銀480兩,其中省城大關以外各口所征為35000餘兩,占總數的9+%,而大關一口所征稅銀達餘兩,占總數的9+%2;道光十二年,各關共征稅銀兩,其中大關以外各關共征稅銀僅為34000兩,占總數的9+%,而大關所征對外貿易稅達餘兩,占總數的9+%3。這表明了對外貿易稅的征收在粵海關稅收中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而粵海關稅額的不斷增長,反過來又說明了清代前期對外貿易的發展。從《粵海關誌》和一史館關稅奏折,可以看出洋船進口數與關稅征收額的密切關係。


    粵海關為清廷提供了巨額的財政收入。以嘉慶十六、十七年(8—82)為例,即可見粵海關稅收在全國關稅中所占的比例。清代戶部所屬共二十四關,嘉慶十六年,粵海關的稅收額是523.兩,是其餘二十三關稅收總額的嘉慶十七年,粵海關的稅收總額為是其餘二十三關稅收總額的的再與廣東省的地丁、鹽課銀比較,嘉慶十七年,廣東全省實征地丁銀為較同年粵海關稅銀少29322.兩,而該年廣東的鹽課銀為機檔,錄付關稅,乾隆元年,張廷玉等折。


    3台北故宮博物院編《宮中檔·雍正朝奏折》,第5輯,頁0。


    4尤拔世《粵海關改正歸公規例冊》,頁2。


    5軍機檔,錄付關稅,乾隆四十六年,和坤等折。


    軍機檔,錄付關稅,乾隆二十五年,李侍堯折。


    2軍機檔,錄付關稅,道光十一、十二年,中祥折。


    3軍機檔,錄付關稅,道光十一、十二年,中祥折。


    兩,僅及粵海關稅銀的52.2%4。足見粵海關稅收在清代財政收入中的重要地位。


    粵海關稅的去向主要有三個方麵海關管理費用;供給內務府銀兩;由戶部支配的稅銀。


    粵海關的管理費用,在關稅奏銷中常稱為“通關經費”,是粵海關一年中為自身的運轉而消耗的銀兩。所包含的開支項目頗多,如官員的養廉銀,書吏、巡役等人的火足及工食銀兩,稅館及巡船的修理費,辦公用的紙張,各關口的神誕、戲供等費用。每年約需經費4萬兩,在雜稅項下開支。管理費用僅占粵海關稅收的極小一部分,乾隆中葉以前約占稅收總額的0%,其後則僅占3%上下。


    粵海關每年都要將部分關稅送給內務府,以供皇室之用。關稅中支付內務府的銀兩主要有備貢銀和公用銀。清代地方官向皇帝進貢物品是常見的,但一般是私人的呈供。而粵海關除了監督的私人進貢之外,關稅收入中也用一部分來為皇室采辦貢品之用。按常例,粵海關每年要進貢四次,即於新年呈進年貢,元宵節呈進燈貢,端午節呈進端貢,皇帝生日呈進萬壽貢2。此外還不時有“傳辦方物”的任務。粵海關在雜稅收入中開銷備貢銀兩,始於乾隆三年(738),初時並無固定數額,而是根據貢品的實際費用開支。乾隆七年(742),監督伊拉齊等才奏請定製,每年的備貢銀定為五萬五千兩,其中以二萬五千兩按年解京,交內務府造辦處,留三萬兩於粵海關,以備辦貢品之用,年終結算時,三萬兩中如仍有餘存,則亦需將餘存部分銀兩解交內務府造辦處,如三萬兩不足辦貢品,則另從雜稅中補支3。乾隆五十年,朝廷命停辦貢品,而每年將五萬五千兩備貢銀全數解京,交內務府造辦處。道光十年,粵海關又奉旨,從該年始,每年於雜稅收入中,“撥內(務)府廣儲司公用銀三十萬兩”2。解交內務府的稅銀在粵海關稅收中,仍隻占很小一部分,在道光十年開始撥解公用銀三十萬兩之前,僅占總數的5%左右,其後則約占20%。這些解交內務府的銀兩,對於供養清皇室起著重要的作用,這些銀兩,是“供應內廷差務要款。即如坤寧宮、奉先殿、禦茶膳房供用,自鳴鍾討領諸大端,較之外省軍需尤為緊要,此外複有紫禁城內值班八旗,內務府三旗官兵,每日口分,萬難一日延緩”3。


    粵海關稅收的絕大部分是由戶部支配的。除了“通關經費”和解交內務4《史料旬刊》,第2—30期,“匯核嘉慶十七年各省錢糧出入清單”。參看軍機檔,曆年關稅錄付奏折。


    2軍機檔,錄付關稅,乾隆四十六年,李質穎折。


    3軍機檔,錄付關稅,乾隆七年,慶複、伊拉齊折、乾隆四十八年,李質穎折。軍機檔,錄付關稅,乾隆五十三年,孫士毅、佛寧折。


    2軍機檔,錄付關稅,道光十一年,中祥折。


    3中國第一曆史檔案館編《清代檔案史料叢編》,第輯,頁5—52。府的銀兩外,其餘稅餉全歸戶部支配。據曆年的關稅奏銷統計,乾隆中葉以前,屬戶部支配的部分約占關稅總額的70—80%,乾隆後期則波動於80—90%之間,乾隆末至道光十年以前,則在90%以上,道光十年後,由於撥解內務府公用銀三十萬兩,戶部所占的比例才降到75%左右。屬戶部支配的稅餉,一般是要運送北京,“解交部庫,以供京營兵餉及一切經費等項之用”的4。此外,屬戶部支配的稅餉對於地方財政及某些臨時急需的餉銀也提供不少的。如廣東省兵餉,在額征地丁銀中支放,“不敷之數,在於粵海關歲收盈餘銀內酌籌撥給”5。急需的河工費用及軍事行動的費用,更是經常以粵海關的稅餉支給。如嘉慶九年(804),撥給河南省河工用費一百萬兩,嘉慶十九年(84)又撥給河南省河工用費八十萬兩,嘉慶二十四年(89)撥給河北省河工用費七十五萬兩。用於軍事行動方麵的則為數更大,特別是乾隆末至道光初年,根據該時期中的二十個年度的關稅奏銷折統計,粵海關這二十個年度的稅收被撥用於軍需的銀兩竟達八百八十餘萬兩之多。這些軍需銀兩往往是用於鎮壓農民起義的。如乾隆末年,清廷為了鎮壓湘、川、黔地區的苗民起義,和嘉慶初年為了鎮壓川、楚、陝等地的白蓮教起義,都從粵海關抽調了不少稅餉。


    粵海關的稅收,無論對清廷的財政或是政治,都具有不可忽視的意義。


    清政府為了確保這一財源,而對稅收實行一係列的考核製度。首先實行的辦法是規定關口的最低征稅額。粵海關最初的定額是九萬一千七百一十四兩五錢,後經幾次遞減,康熙三十八年以後定為四萬兩二分,常作四萬兩。同時尚有銅斤水腳銀三千七百五十兩,其中扣除一百六十兩作粵海關的經費,乾隆八、九年之後,隻報解銅斤水腳銀三千五百六十四兩2。以上兩項稱為正額稅,是粵海關的最低稅額。康熙時,監督隻需繳足正額稅,其餘的歸自己處理,如有多繳,則屬私捐。但當時的情形是“不但無餘,並不敷正額”,“而當時風氣俱視缺額為份所當然”3。


    雍正初年,清廷為扭轉財政拮據局麵,厲行整飭關務,關稅實行盡收盡解,超正額部分稱為盈餘,也要解交,“於是各關以盈餘報者相屬”。從雍正初年到乾隆初年,對盈餘銀的報解是沒有定額的,由監督自行奏報。但戶部總想從關口榨取更多的油水,“各關報滿之時,如盈餘浮於上年,則部中不複置議,如減於上年之數,即行駁複”2。這實質是以上一年的盈餘為4軍機檔,錄付關稅,道光四年,英和等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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