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早晨,三個小分隊就出發行動了。
陳小牧懷中揣著手槍,雖然隻有兩發子彈了,但也算有了保障,他本身就也學過一些格鬥術,雖然比不上正規警校出身的陳小林,和從小就練過的許浮孟,但也不算差勁,這個小隊的安全沒有問題。
至於另外一個小隊,有著蔣新顏在,應該不會有危險,你可以想象,一個人的背後突然冒出火焰,對於這些還沒有異能常識的人來說,會是怎樣恐怖的事情?
至於許浮孟自己,就更不用擔心了,他背上自己的背包,放了一瓶水和兩盒餅幹,就踏上了今天的搜尋之路。
哪怕地殼變動的厲害,然後經過海水的衝擊,但他可以肯定,他還是在這個被戲稱為魔都的城市的,所以他相信,如果劍澤和小娟還或者,自己或許有機會找到。
當然,更重要的是,他需要多加探尋很多信息。
這種時候,或許已經有很多小型的避難所了吧。有一些人運氣好活了下來,隨著這二十日的慢慢匯集,說不準已經有些地方匯聚著成百上千人,像許浮孟等人這樣的小型隊伍也肯定不少。
許浮孟朝著四周看了看,偶爾還能看到地上的屍體,經過了二十日的橫屍街頭,屍體已經腐臭了,許浮孟也就不再像以往那樣,蹲下來發死人財,他的步子邁的很大,走起路來就跟普通人小跑一樣快,他的體力是正常人的數倍,所以這項搜尋工作,他也比其他人要快速許多。
他不需要任何助手,他敏銳的五感,周圍的風吹草動都能很快的感知到,而且憑借著他的速度,效率比起其他的三人小隊或許都要快上一倍。
便利店附近是沒有活人的,他們都已經確認過了,但附近的大街,那就不可而至了,如今的地球,到底上還有多少活人,那就不得而知了,但從現在的活人率來看,的確不高。曾經的華夏作為人口第一大國,已經人滿為患了,這種街道上空空如也的時候,還真的不常見。
哪怕是晚上十二點時候的街道,行人也會比現在多得多。現在地上除了屍體還是屍體。
看了看周圍的建築物,這裏曾經是魔都的富人區之一,和勝利便利店相隔兩條街道,但卻是天壤之別。這裏是個高檔別墅小區,曾經住在這裏的,不是領導就是富豪,或者就是富豪**的小三金絲雀。
猛然間,許浮孟停下了腳步。
他抬起頭來,與一個人的目光直接產生了對視。
那人看起來四十多歲的樣子,大腹便便,可惜此刻麵色泛黃,身上是黑色的西服,但已經破敗不堪了。許浮孟沒想到第一天出來還不到一個小時,居然就碰到了活人。
那人明顯驚愕住了,他實在難以想象,居然能夠碰到一個活人!
一陣踢踢踏踏的聲響,那人大聲叫喚了一聲,就下樓朝著許浮孟跑來。
他一把抓住許浮孟,眼淚居然開始流下,他顫抖著,問道:“你。。。。。你有沒有吃的!?”
這個胖子見許浮孟沒有回答,他往許浮孟的背包瞅了瞅,他看到了許浮孟背包袋子上放著的水瓶,在陽光底下,那晶瑩的液體倒映著光芒,比起鑽石還要耀眼!
他吞了吞唾沫,卻發現口幹舌燥,哪裏還有唾沫可以吞。
他能活到現在,還是因為湊巧在保險櫃裏放著兩瓶珍貴的葡萄酒。他在魔都也算是富甲一方,中年胖子叫陳方,是做塑料製品的,在業界裏很有名,被稱為塑料花之王,曾經他的財富是以億為單位計算的,他有自己的酒窖,可當他衝進酒窖想要喝水的時候,發現酒窖裏的酒瓶在早就被水流衝下了架子,冰封解凍後,一切自然可想而知,當然是瓶瓶落地,碎了一滴的玻璃渣。
此刻他真是氣啊,紅酒為什麽是玻璃瓶啊,如果是像飲料一樣的塑料瓶或者一罐一罐,怎麽可能會碎?
所幸他家裏廚房內的食物還算充足,這些都能食用,這幾天他都是吃著半生不熟的食物,然後喝著放在保險櫃內,一瓶就價值三百多萬的紅酒。
他還記得他雙手顫抖著打開保險櫃的情景。這個防水的櫃子裏麵,放著金條,房產證,少量的現金,和一些珍貴的古玩,以及這兩瓶酒。
三百萬的酒,哪怕是他平日裏,也是舍不得喝的,這兩瓶是他最後的珍藏,哪怕是平日裏開開宴會,也最多拿出十幾萬一瓶的紅酒。
可是,人到了渴的不行的時候,哪裏會顧忌這麽多?
陳方是個守財奴,一向摳門的要死,當他打開瓶塞,喝下這個一口就要數萬元的紅酒的時候,他的心在滴血!
以前還要慢慢的品酒,平窮出生,然後逆襲的他,一向喜歡附庸風雅,但這個時候,他嚐不出絲毫的滋味,隻覺得格外的甘甜,因為喝下去的不是紅酒,而是生命的延續!他感覺到了,死神正在慢慢離他而去!
不過很明顯,這個中年胖子沒有意識到末世的恐怖,這三天時間裏,他除了把最後一口的紅酒給喝了,再沒有進食任何東西了?此刻他肥厚的脂肪下麵,是空空如也的肚子,這不,現在又開始叫喚了。
“救我!有沒有吃的!我有錢,我有很多錢,我能跟你買!那一瓶水,我給你一萬塊!”陳方說的有些聲嘶力竭,喉嚨幹涸的他,聲音聽起來有點嘶啞。
以往為了健康,哪怕再怎麽減肥,那一身脂肪都下不去,現在才這麽幾天,他都不知道自己瘦了多少,反正是比原先瘦了一大圈了,錦衣玉食的他,突然受到這樣的刺激,有些難以接受。
“一萬?”許浮孟嗤笑了一聲,他覺得眼前這個曾經高高在上的富豪胖子有些可笑。
“你。。。。你嫌少麽?那五萬!我隻要一瓶水,我有很多錢,我給你五萬!你如果賣的話,我現在就去取!”陳方已經有些急不可耐了。
許浮孟沒有絲毫的動作,他微微用力,推開了陳方抓著他的肥手,他認得這個陳方,塑料花大王嘛,媒體還爆出過他養的金絲雀的照片。而且有一段時間他的產業的質量問題還喧嘩了一陣子,後來也不知道為啥,案件不了了之了。
在許浮孟心中,這類人,是屬於為富不仁的類型。
陳方愣住了,他顫抖著身體,他取下了左手上的百達翡麗手表,金色的手表,裏麵鑲嵌著閃亮的鑽石,在陽光下,那幾十道切麵,顯得更外的閃眼,鑽石恒久遠,一顆永流傳,曾經,沒有人能抵禦鑽石的**和魅力。
“我拿這個。。。我拿這個跟你換!”陳方有些急眼了。如果不是衡量了一下差距,他都要硬搶了。
“你覺得現在來說,鑽石和路邊普通的石頭,有什麽差別?”許浮孟問道。
“這可是鑽石!你知道這塊表多少錢嗎?”陳方以為這個男人不識貨,聲音有些大了起來。
許浮孟微微一笑,他慢慢靠近陳方,道:“既然這麽值錢,你覺得我是不是該殺了你,你這麽有錢,殺了你,這些不就都是我的了?”
“你。。。。你別過來,我有保鏢,我會報警的!”陳方剛說完,突然醒悟,這是末世啊!
他突然不想要水了,他覺得眼前的這個男子,就是一個惡魔!他的笑容,在他看來是如此的恐怖!
許浮孟吐了口氣,轉身就走,看著那一襲漸行漸遠的風衣,陳方不是笨蛋,笨蛋不可能賺到錢,他發現許浮孟隻是嚇唬他,連忙爬起來,追了上去,這是一個人求生的欲望!
“求求你,我。。。我隻要一口水!隻要一口!”陳方就差給許浮孟跪下了。
許浮孟心中悵然,曾經高高在上的富豪,如今隻是為了一口水,低聲下氣的苦求別人,這就是末世,哪怕你過去再如何輝煌,那也是過去了。
這些曾經隻能在電視裏麵看到的人,如今就這麽活生生的站在自己麵前,衝著自己搖尾乞憐,這讓許浮孟的心境有了一絲變化,陳方實際上挺慘的,他的財富很多,但明顯還算不上頂級,所以沒有資格拿到諾亞方舟的船票,擁有過億資產的人,在全球來說,也並不算少,而諾亞方舟上,不可能隻看你的財富和地位。
他要的是人類的延續,他上麵有畫家,有工程師,甚至有農民,有各種各樣的人,他的挑選標準是,各行各業的頂層人士!當然,大富大貴之人,自然都能上去。
“張開嘴巴。”許浮孟開口道。
陳方長大嘴巴,眼睛眼巴巴的看著許浮孟,許浮孟打開瓶蓋,他眼睛都直了。
水流順著瓶子流下,流入了他的嘴巴裏,剛剛感覺到了一股清涼,一切就已經停止了。
等他反應過來的時候,已經看不到許浮孟的身影。
“既然你說隻求一口,那便給你一口。”
許浮孟的善心並不多,他不是救世主,將來他會遇到更多求助的人,他不可能幫助每一個人,特別是對於他這個“大胃王”來說,資源更加珍貴,他知道,接下來,陳方會死,但他沒有絲毫的憐憫。
強大的人,自然會想方設法的活下去,而怯懦的人,才會像一條狗一樣,對別人搖尾乞憐!
末世後,流傳這這麽一句話,用來評估一個人的層次。
“真正的高貴,不是評估你財富的多少,不是看你是否權傾天下,真正的高貴,在於人的精神和靈魂!隻有這樣的人,才配驕傲!”
在末世,隻有內心強大的人,才能弱肉強食,適者生存!自然法則就是如此的殘酷,而陳方,已經被大自然給淘汰了!···································(ps:第二更早點上傳好了,本書的第一個書友裙已經在書評區置頂了,裙號:三,一,8,一,9,6,3,二,1我就是裙主,歡迎大家加入探討情節跟聊天打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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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另外一個小隊,有著蔣新顏在,應該不會有危險,你可以想象,一個人的背後突然冒出火焰,對於這些還沒有異能常識的人來說,會是怎樣恐怖的事情?
至於許浮孟自己,就更不用擔心了,他背上自己的背包,放了一瓶水和兩盒餅幹,就踏上了今天的搜尋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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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更重要的是,他需要多加探尋很多信息。
這種時候,或許已經有很多小型的避難所了吧。有一些人運氣好活了下來,隨著這二十日的慢慢匯集,說不準已經有些地方匯聚著成百上千人,像許浮孟等人這樣的小型隊伍也肯定不少。
許浮孟朝著四周看了看,偶爾還能看到地上的屍體,經過了二十日的橫屍街頭,屍體已經腐臭了,許浮孟也就不再像以往那樣,蹲下來發死人財,他的步子邁的很大,走起路來就跟普通人小跑一樣快,他的體力是正常人的數倍,所以這項搜尋工作,他也比其他人要快速許多。
他不需要任何助手,他敏銳的五感,周圍的風吹草動都能很快的感知到,而且憑借著他的速度,效率比起其他的三人小隊或許都要快上一倍。
便利店附近是沒有活人的,他們都已經確認過了,但附近的大街,那就不可而至了,如今的地球,到底上還有多少活人,那就不得而知了,但從現在的活人率來看,的確不高。曾經的華夏作為人口第一大國,已經人滿為患了,這種街道上空空如也的時候,還真的不常見。
哪怕是晚上十二點時候的街道,行人也會比現在多得多。現在地上除了屍體還是屍體。
看了看周圍的建築物,這裏曾經是魔都的富人區之一,和勝利便利店相隔兩條街道,但卻是天壤之別。這裏是個高檔別墅小區,曾經住在這裏的,不是領導就是富豪,或者就是富豪**的小三金絲雀。
猛然間,許浮孟停下了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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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看起來四十多歲的樣子,大腹便便,可惜此刻麵色泛黃,身上是黑色的西服,但已經破敗不堪了。許浮孟沒想到第一天出來還不到一個小時,居然就碰到了活人。
那人明顯驚愕住了,他實在難以想象,居然能夠碰到一個活人!
一陣踢踢踏踏的聲響,那人大聲叫喚了一聲,就下樓朝著許浮孟跑來。
他一把抓住許浮孟,眼淚居然開始流下,他顫抖著,問道:“你。。。。。你有沒有吃的!?”
這個胖子見許浮孟沒有回答,他往許浮孟的背包瞅了瞅,他看到了許浮孟背包袋子上放著的水瓶,在陽光底下,那晶瑩的液體倒映著光芒,比起鑽石還要耀眼!
他吞了吞唾沫,卻發現口幹舌燥,哪裏還有唾沫可以吞。
他能活到現在,還是因為湊巧在保險櫃裏放著兩瓶珍貴的葡萄酒。他在魔都也算是富甲一方,中年胖子叫陳方,是做塑料製品的,在業界裏很有名,被稱為塑料花之王,曾經他的財富是以億為單位計算的,他有自己的酒窖,可當他衝進酒窖想要喝水的時候,發現酒窖裏的酒瓶在早就被水流衝下了架子,冰封解凍後,一切自然可想而知,當然是瓶瓶落地,碎了一滴的玻璃渣。
此刻他真是氣啊,紅酒為什麽是玻璃瓶啊,如果是像飲料一樣的塑料瓶或者一罐一罐,怎麽可能會碎?
所幸他家裏廚房內的食物還算充足,這些都能食用,這幾天他都是吃著半生不熟的食物,然後喝著放在保險櫃內,一瓶就價值三百多萬的紅酒。
他還記得他雙手顫抖著打開保險櫃的情景。這個防水的櫃子裏麵,放著金條,房產證,少量的現金,和一些珍貴的古玩,以及這兩瓶酒。
三百萬的酒,哪怕是他平日裏,也是舍不得喝的,這兩瓶是他最後的珍藏,哪怕是平日裏開開宴會,也最多拿出十幾萬一瓶的紅酒。
可是,人到了渴的不行的時候,哪裏會顧忌這麽多?
陳方是個守財奴,一向摳門的要死,當他打開瓶塞,喝下這個一口就要數萬元的紅酒的時候,他的心在滴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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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很明顯,這個中年胖子沒有意識到末世的恐怖,這三天時間裏,他除了把最後一口的紅酒給喝了,再沒有進食任何東西了?此刻他肥厚的脂肪下麵,是空空如也的肚子,這不,現在又開始叫喚了。
“救我!有沒有吃的!我有錢,我有很多錢,我能跟你買!那一瓶水,我給你一萬塊!”陳方說的有些聲嘶力竭,喉嚨幹涸的他,聲音聽起來有點嘶啞。
以往為了健康,哪怕再怎麽減肥,那一身脂肪都下不去,現在才這麽幾天,他都不知道自己瘦了多少,反正是比原先瘦了一大圈了,錦衣玉食的他,突然受到這樣的刺激,有些難以接受。
“一萬?”許浮孟嗤笑了一聲,他覺得眼前這個曾經高高在上的富豪胖子有些可笑。
“你。。。。你嫌少麽?那五萬!我隻要一瓶水,我有很多錢,我給你五萬!你如果賣的話,我現在就去取!”陳方已經有些急不可耐了。
許浮孟沒有絲毫的動作,他微微用力,推開了陳方抓著他的肥手,他認得這個陳方,塑料花大王嘛,媒體還爆出過他養的金絲雀的照片。而且有一段時間他的產業的質量問題還喧嘩了一陣子,後來也不知道為啥,案件不了了之了。
在許浮孟心中,這類人,是屬於為富不仁的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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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這個。。。我拿這個跟你換!”陳方有些急眼了。如果不是衡量了一下差距,他都要硬搶了。
“你覺得現在來說,鑽石和路邊普通的石頭,有什麽差別?”許浮孟問道。
“這可是鑽石!你知道這塊表多少錢嗎?”陳方以為這個男人不識貨,聲音有些大了起來。
許浮孟微微一笑,他慢慢靠近陳方,道:“既然這麽值錢,你覺得我是不是該殺了你,你這麽有錢,殺了你,這些不就都是我的了?”
“你。。。。你別過來,我有保鏢,我會報警的!”陳方剛說完,突然醒悟,這是末世啊!
他突然不想要水了,他覺得眼前的這個男子,就是一個惡魔!他的笑容,在他看來是如此的恐怖!
許浮孟吐了口氣,轉身就走,看著那一襲漸行漸遠的風衣,陳方不是笨蛋,笨蛋不可能賺到錢,他發現許浮孟隻是嚇唬他,連忙爬起來,追了上去,這是一個人求生的欲望!
“求求你,我。。。我隻要一口水!隻要一口!”陳方就差給許浮孟跪下了。
許浮孟心中悵然,曾經高高在上的富豪,如今隻是為了一口水,低聲下氣的苦求別人,這就是末世,哪怕你過去再如何輝煌,那也是過去了。
這些曾經隻能在電視裏麵看到的人,如今就這麽活生生的站在自己麵前,衝著自己搖尾乞憐,這讓許浮孟的心境有了一絲變化,陳方實際上挺慘的,他的財富很多,但明顯還算不上頂級,所以沒有資格拿到諾亞方舟的船票,擁有過億資產的人,在全球來說,也並不算少,而諾亞方舟上,不可能隻看你的財富和地位。
他要的是人類的延續,他上麵有畫家,有工程師,甚至有農民,有各種各樣的人,他的挑選標準是,各行各業的頂層人士!當然,大富大貴之人,自然都能上去。
“張開嘴巴。”許浮孟開口道。
陳方長大嘴巴,眼睛眼巴巴的看著許浮孟,許浮孟打開瓶蓋,他眼睛都直了。
水流順著瓶子流下,流入了他的嘴巴裏,剛剛感覺到了一股清涼,一切就已經停止了。
等他反應過來的時候,已經看不到許浮孟的身影。
“既然你說隻求一口,那便給你一口。”
許浮孟的善心並不多,他不是救世主,將來他會遇到更多求助的人,他不可能幫助每一個人,特別是對於他這個“大胃王”來說,資源更加珍貴,他知道,接下來,陳方會死,但他沒有絲毫的憐憫。
強大的人,自然會想方設法的活下去,而怯懦的人,才會像一條狗一樣,對別人搖尾乞憐!
末世後,流傳這這麽一句話,用來評估一個人的層次。
“真正的高貴,不是評估你財富的多少,不是看你是否權傾天下,真正的高貴,在於人的精神和靈魂!隻有這樣的人,才配驕傲!”
在末世,隻有內心強大的人,才能弱肉強食,適者生存!自然法則就是如此的殘酷,而陳方,已經被大自然給淘汰了!···································(ps:第二更早點上傳好了,本書的第一個書友裙已經在書評區置頂了,裙號:三,一,8,一,9,6,3,二,1我就是裙主,歡迎大家加入探討情節跟聊天打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