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莫傷離長生劫(上篇 )
緋雪傾城(原名:妖魅傾城) 作者:月如刀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很久以前,我有另一個名字,叫夜雪。
那時我還是西方長風王族的儲君,雖然這個可笑的爵位跟那些無聊的族人一樣,絲毫提不起我半點興趣,怎奈尊貴的父王陛下此生隻得這一個兒子,於我,於他,都是沒得選擇的事。
長風族與異界其他族群的不同之處在於,我們生而不老。父輩曾是創世神的部下,在遠古時代平定四方妖邪巨惡的戰爭中立下不世之功,所以闔族老少才得到神的眷顧,擁有永生之軀,除非遭遇橫禍,形神俱滅,否則永遠也不用經受死亡的痛苦。
神是鍾愛我們的,但後來的事實證明,至少對於我這樣的人來說,這禮物著實太重了些。
早在漫長得讓人絕望的孩提時代,我的心就已經成熟得幾近腐爛。長風族人丁並不興旺,又或者說,是極其不興旺,千秋萬載,也未見得能有一個新麵孔呱呱墜地,繁衍生息是為了彌補衰老死亡造成的空缺,如果不老不死,新的生命又有什麽意義呢?
我作為一個生來便沒什麽意義的儲君,每日對著周遭千年不變的族人,久了,看見他們的麵孔,就想嘔吐。
於是成年後我開始四處遊蕩,經常是孤身來去,不帶任何侍從。人間妖界形色各異的芸芸萬物,多少給我帶來些活著的興趣,但那樣的興趣到底能保持多久,我也不知道。
某個秋日,我到南方去,原本隻想呼吸一下海邊微鹹而濕潤的空氣,卻在路經初月部族領地的時候,受到了部族首領的邀請。[]
後世流傳,長風族的儲君被初月無憂的一支舞迷住,從此背離自己的族人,追隨於她左右。
並非以訛傳訛,但也不盡其然。
那場盛宴上吸引了我的,除去翩若驚鴻的舞蹈,還有她的眼睛、她的容顏、她的長發、她的身體、她的微笑、她的氣息,其實不需舞蹈,這女子的生命本來就是最嬌豔也最鮮活的存在,而這種嬌豔和鮮活,是長風族中那些壽比南山的優雅淑女們從來都不具備的。
第一眼看見她,我的心開始隱隱作痛,找不到原因,隻是覺得,不想再到其他的地方去。
我曾經想給自己對她的迷戀找個注解,卻又發現,所謂迷戀這回事,原本就不需要任何注解。
一朵花若能教我心痛,我便會原地駐守,直到她枯萎,一泓水若能教我心痛,我便會掬起飲下,讓她融進我的血脈。
現在,教我心痛的是人間一個有血有肉的女子,除了愛上她,迷戀她,我再沒有任何選擇。
此後數年我便在初月部族的領地上盤桓,每日裏看著她的笑靨,聽著她的歌聲,日子過得如流水一般。
人類是奇怪的東西,他們身體羸弱卻又極其好鬥,初月部族與其他人類的不同之處在於,他們生來具有更強的力量,因此,也就懷著更多的野心。
我知道她的野心,但也隻將那當成孩子般的爭強好勝,況且弱肉強食本就是這世界亙古不變的法則,初月部族想要生存,戰爭在所難免。
我幫助她抵禦外敵,殺伐侵掠,贏得每一場她所向往的勝利,初月族人視我為神,而我想看見的,隻是她每晚蜷縮在我懷中,安心熟睡的樣子。
人類的生命艱辛而短暫,所以我更想讓她活得快樂,就像個習慣了寵溺孩子的父親,毫不猶豫地滿足她所有的要求,給她一切想要的東西。
……早知道這最終毀了她,也許在最初的時候,我就該將她帶離那充滿欲望的萬丈紅塵。
“夜雪,我是不是老了?”那天清晨,她看著江水中自己的倒影,問我。
“衰老”這個詞於我,原本扯不上半點關係,即便是作為人類的她,也還遠不到稱得上老的年紀,然而她眼中的寂寞和委屈是我從未見過的,越來越黯淡的語聲,在不經意間便攪亂了我的心。
“我是人,是人就總會老。”
“我最喜歡夜雪,但幾十年後,我變成腰背佝僂,齒搖發疏的模樣,夜雪還會喜歡我麽?”
“我不想短短的幾十年後,就從這世上消失不見……”
“夜雪,我不想再也看不到你……”
……
有些錯誤如同命運,注定扭轉不了也擺脫不掉,我無法忽視她的恐懼和憂傷,更重要的是,我無法想象區區數十年之後,她就將在我的生命裏永遠消失。
當我擁她入懷,在心裏做出那個決定,一切便已經萬劫不複。
噬魂之術說得簡單些,就是以妖魅的元神為滋養,讓一些原本弱小或者平庸的生命變得更強悍,更長久,洪荒年代我的父輩曾藉此馴養熊羆虎豹之類的猛獸,讓它們擁有妖魅的異能,成為征戰四方的力量。由於這樣的方法太過殘酷和危險,長風王族將其作為不傳之秘,自天下平定後,就再未曾用過。
觸犯了這條禁忌,就等於背叛長風王族,但要實現她的願望,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辦法。
不久之後初月族人的眼中開始閃爍起妖異的冰綠色光芒,那是噬魂之術在他們身上留下的最初的痕跡,她如願以償地得到了更強的力量和長久不衰的容顏,但欲望自此便像撕開江堤的洪水,在這個人類部族的血脈裏泛濫成災。
“聽說雪狐王族占據的北方,冬天可以看見很美很美的雪,我把那裏搶過來,送給你做領地吧……”有一天,站在山頂看風景的時候,她對我說。
我忽然覺得,有些事情必將,或者已經,超出我的掌控。
初月大軍逼近雪狐族領地的過程輕易得讓人難以置信,但當緋紅色的大雪紛揚而下,來自妖族的懲罰才剛剛開始。雪住後,致命的瘟疫在初月部族的營地裏蔓延肆虐,琰,那個統治著極北之地,擁有無上尊崇與威嚴的雪狐族君主,便用這樣一種無聲無息又撼人心魄的方式,冷酷地迎擊了來犯之敵。
站在一天一地的殷紅裏,如同置身血流漂杵的地獄,我忽然覺得茫然,深深的倦意縈繞心頭,甚至第一次開始反省自己對她的縱容。
但我最終沒有硬下心腸阻止這一切,也沒有離開,初月部族此時已成為整個妖界的敵人,退卻便意味著死無葬身之地。更何況,我終究還是見不得她無力伏在我肩頭的樣子,
她的眼淚是我永生永世也無法掙脫的枷鎖,曾經如此,現在如此,將來也如此。
當那個叫做雲歌的男子站在我的麵前,我幾乎已經忍不住要冷笑,這世上有些人注定無法裝扮成別人的樣子,因為他們與生俱來的光芒,不是一襲長衫,一片輕紗,或者一個巫醫的名號就能遮掩住的。
“離開這裏,回到你們來的地方去。”雲歌如是說。
尊貴的雪狐王琰陛下,在重創了他的敵人之後,又試圖做著最後的拯救。
我至今並不憎恨他,盡管他將我此生唯一愛過的女子推入牢獄,盡管在此後漫長的歲月中,雪狐王族成為我魂牽夢縈的最重要的對手,但憑心而論,我仍然折服於他的氣度和坦蕩。
能親手拯救敵人生命的人,不應該被憎恨。
作者有話要說:承蒙諸位捧場,入群的人越來越多了,天緋暖人間群眼看著就要滿座,所以又新開了個天緋暖人間的貳分舵,69010864,敲門磚:不想當廚子的裁縫不是好司機,在此多謝滋迦潤濟,也歡迎有興趣的寶貝兒加入
那時我還是西方長風王族的儲君,雖然這個可笑的爵位跟那些無聊的族人一樣,絲毫提不起我半點興趣,怎奈尊貴的父王陛下此生隻得這一個兒子,於我,於他,都是沒得選擇的事。
長風族與異界其他族群的不同之處在於,我們生而不老。父輩曾是創世神的部下,在遠古時代平定四方妖邪巨惡的戰爭中立下不世之功,所以闔族老少才得到神的眷顧,擁有永生之軀,除非遭遇橫禍,形神俱滅,否則永遠也不用經受死亡的痛苦。
神是鍾愛我們的,但後來的事實證明,至少對於我這樣的人來說,這禮物著實太重了些。
早在漫長得讓人絕望的孩提時代,我的心就已經成熟得幾近腐爛。長風族人丁並不興旺,又或者說,是極其不興旺,千秋萬載,也未見得能有一個新麵孔呱呱墜地,繁衍生息是為了彌補衰老死亡造成的空缺,如果不老不死,新的生命又有什麽意義呢?
我作為一個生來便沒什麽意義的儲君,每日對著周遭千年不變的族人,久了,看見他們的麵孔,就想嘔吐。
於是成年後我開始四處遊蕩,經常是孤身來去,不帶任何侍從。人間妖界形色各異的芸芸萬物,多少給我帶來些活著的興趣,但那樣的興趣到底能保持多久,我也不知道。
某個秋日,我到南方去,原本隻想呼吸一下海邊微鹹而濕潤的空氣,卻在路經初月部族領地的時候,受到了部族首領的邀請。[]
後世流傳,長風族的儲君被初月無憂的一支舞迷住,從此背離自己的族人,追隨於她左右。
並非以訛傳訛,但也不盡其然。
那場盛宴上吸引了我的,除去翩若驚鴻的舞蹈,還有她的眼睛、她的容顏、她的長發、她的身體、她的微笑、她的氣息,其實不需舞蹈,這女子的生命本來就是最嬌豔也最鮮活的存在,而這種嬌豔和鮮活,是長風族中那些壽比南山的優雅淑女們從來都不具備的。
第一眼看見她,我的心開始隱隱作痛,找不到原因,隻是覺得,不想再到其他的地方去。
我曾經想給自己對她的迷戀找個注解,卻又發現,所謂迷戀這回事,原本就不需要任何注解。
一朵花若能教我心痛,我便會原地駐守,直到她枯萎,一泓水若能教我心痛,我便會掬起飲下,讓她融進我的血脈。
現在,教我心痛的是人間一個有血有肉的女子,除了愛上她,迷戀她,我再沒有任何選擇。
此後數年我便在初月部族的領地上盤桓,每日裏看著她的笑靨,聽著她的歌聲,日子過得如流水一般。
人類是奇怪的東西,他們身體羸弱卻又極其好鬥,初月部族與其他人類的不同之處在於,他們生來具有更強的力量,因此,也就懷著更多的野心。
我知道她的野心,但也隻將那當成孩子般的爭強好勝,況且弱肉強食本就是這世界亙古不變的法則,初月部族想要生存,戰爭在所難免。
我幫助她抵禦外敵,殺伐侵掠,贏得每一場她所向往的勝利,初月族人視我為神,而我想看見的,隻是她每晚蜷縮在我懷中,安心熟睡的樣子。
人類的生命艱辛而短暫,所以我更想讓她活得快樂,就像個習慣了寵溺孩子的父親,毫不猶豫地滿足她所有的要求,給她一切想要的東西。
……早知道這最終毀了她,也許在最初的時候,我就該將她帶離那充滿欲望的萬丈紅塵。
“夜雪,我是不是老了?”那天清晨,她看著江水中自己的倒影,問我。
“衰老”這個詞於我,原本扯不上半點關係,即便是作為人類的她,也還遠不到稱得上老的年紀,然而她眼中的寂寞和委屈是我從未見過的,越來越黯淡的語聲,在不經意間便攪亂了我的心。
“我是人,是人就總會老。”
“我最喜歡夜雪,但幾十年後,我變成腰背佝僂,齒搖發疏的模樣,夜雪還會喜歡我麽?”
“我不想短短的幾十年後,就從這世上消失不見……”
“夜雪,我不想再也看不到你……”
……
有些錯誤如同命運,注定扭轉不了也擺脫不掉,我無法忽視她的恐懼和憂傷,更重要的是,我無法想象區區數十年之後,她就將在我的生命裏永遠消失。
當我擁她入懷,在心裏做出那個決定,一切便已經萬劫不複。
噬魂之術說得簡單些,就是以妖魅的元神為滋養,讓一些原本弱小或者平庸的生命變得更強悍,更長久,洪荒年代我的父輩曾藉此馴養熊羆虎豹之類的猛獸,讓它們擁有妖魅的異能,成為征戰四方的力量。由於這樣的方法太過殘酷和危險,長風王族將其作為不傳之秘,自天下平定後,就再未曾用過。
觸犯了這條禁忌,就等於背叛長風王族,但要實現她的願望,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辦法。
不久之後初月族人的眼中開始閃爍起妖異的冰綠色光芒,那是噬魂之術在他們身上留下的最初的痕跡,她如願以償地得到了更強的力量和長久不衰的容顏,但欲望自此便像撕開江堤的洪水,在這個人類部族的血脈裏泛濫成災。
“聽說雪狐王族占據的北方,冬天可以看見很美很美的雪,我把那裏搶過來,送給你做領地吧……”有一天,站在山頂看風景的時候,她對我說。
我忽然覺得,有些事情必將,或者已經,超出我的掌控。
初月大軍逼近雪狐族領地的過程輕易得讓人難以置信,但當緋紅色的大雪紛揚而下,來自妖族的懲罰才剛剛開始。雪住後,致命的瘟疫在初月部族的營地裏蔓延肆虐,琰,那個統治著極北之地,擁有無上尊崇與威嚴的雪狐族君主,便用這樣一種無聲無息又撼人心魄的方式,冷酷地迎擊了來犯之敵。
站在一天一地的殷紅裏,如同置身血流漂杵的地獄,我忽然覺得茫然,深深的倦意縈繞心頭,甚至第一次開始反省自己對她的縱容。
但我最終沒有硬下心腸阻止這一切,也沒有離開,初月部族此時已成為整個妖界的敵人,退卻便意味著死無葬身之地。更何況,我終究還是見不得她無力伏在我肩頭的樣子,
她的眼淚是我永生永世也無法掙脫的枷鎖,曾經如此,現在如此,將來也如此。
當那個叫做雲歌的男子站在我的麵前,我幾乎已經忍不住要冷笑,這世上有些人注定無法裝扮成別人的樣子,因為他們與生俱來的光芒,不是一襲長衫,一片輕紗,或者一個巫醫的名號就能遮掩住的。
“離開這裏,回到你們來的地方去。”雲歌如是說。
尊貴的雪狐王琰陛下,在重創了他的敵人之後,又試圖做著最後的拯救。
我至今並不憎恨他,盡管他將我此生唯一愛過的女子推入牢獄,盡管在此後漫長的歲月中,雪狐王族成為我魂牽夢縈的最重要的對手,但憑心而論,我仍然折服於他的氣度和坦蕩。
能親手拯救敵人生命的人,不應該被憎恨。
作者有話要說:承蒙諸位捧場,入群的人越來越多了,天緋暖人間群眼看著就要滿座,所以又新開了個天緋暖人間的貳分舵,69010864,敲門磚:不想當廚子的裁縫不是好司機,在此多謝滋迦潤濟,也歡迎有興趣的寶貝兒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