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迪停下腳步,狠狠的瞪著連銘墨“別跟著我!”
要按照平時,聽到這種話連銘墨肯定是先把對方爆打一頓然後掉頭就走,可是看著林迪滿是傷的小臉又生不起氣來“不跟著你我跟誰?可是你把我帶來的,你要負責把我弄回去!”
林迪隻能瞪眼,隻能瞪眼,粗話又說不出,打也打不過,他除了瞪眼還能做什麽?
連銘墨皺著眉頭,用手扇風“別瞪了,知道你眼睛大,大爺都快熱死了!”
林迪氣結,他剛才那麽狠的打自已,竟然連半分歉意都沒有?!“你怎麽做人的?”
連銘墨眼睛一眯“什麽意思?”
林迪深深的吐了幾口氣,按下心裏想咆哮的話,轉過身繼續走“沒什麽!”
連銘墨挑眉,難道這臭小子還妄想他道歉?切,沒把他打死算不錯的了,竟然敢用錢甩在他帥的劈裏啪啦的臉上?!真是異想天開...
林迪知道連銘墨一直在他身後跟著他,所以為了報複,他故意往人多的地方擠,拚命的繞彎,同一個地方轉了兩三次,然後又換另一個地方繞兩三次。(.無彈窗廣告)沒辦法,小地方,沒那麽大的地方讓你瞎繞。
林迪看著前方的餛飩小攤,咽了咽口水,摸著空空的肚子,想了想,走了過去。
連銘墨皺眉,這臭小子又要幹什麽?
因為不熟悉這個地方,連銘墨完全的不知道他在同一個地方繞了多久,他隻能感受著中午越來越毒辣的太陽,擔心著他小麥色的皮膚會不會被曬成泥鰍黑...
連銘墨皺著眉頭跟著走了進去,這地方雖然是髒了點,臭了點,但是起碼能躲太陽。經過剛才走了那麽久,他覺得如果把他一個人扔在撒哈拉沙漠的話,他絕對能活著走出去...
連銘墨坐在一張長椅上,看著住餛飩冒著水蒸氣的大鍋,頓時感覺覺得肚餓“喂,多買一份。[.超多好看小說]”
林迪張嘴“老板,要一碗,在這裏吃!”
連銘墨鳳眼一眯,自食其力,自力更生,於是學著林迪“老板,要一碗,這裏吃。”
“好咧!”老板大叔熱絡的招呼“你們先坐!”
林迪選擇了一張離連銘墨最遠的桌子坐下,看也不看他一眼。
連銘墨冷哼,這臭小子被他打了脾氣就倔了哈?以為他稀罕了!鄉巴佬,死得早...
不一會,老板笑嘻嘻的把熱騰騰的餛飩就端了過來。
連銘墨看著老板油膩的臉頓時一整惡心,再看著大碗裏飄蕩的餛飩,尼瑪的腳皮...
看著這樣,再餓的連銘墨,胃口一下就沒有了。
餛飩一上來,林迪便大口的開吃,依舊的味道,很好吃。
連銘墨看著林迪一臉享受有點疑惑,腳皮就這麽好吃?...連銘墨又瞟了眼大碗裏的碎碎的蔥花,十幾個飄蕩的餛飩。看著看著,似乎有了點食欲,嚐試性的舀了個,聞了聞,才慢慢的放進嘴裏,一咬,額,味道不錯。
林迪看著連銘墨一臉興奮的吃著餛飩有點詫異,沒想到他也會吃。
吃完了一碗之後,連銘墨還嫌不夠的又吃了一碗,不吝嗇的大大誇獎了老板一番,惹得老板笑的合不攏嘴。
連大少爺一高興,吃完以後直接甩了一張百元大鈔到老板手裏,豪邁的拍胸脯“不用找了!”
結果,老板笑的更加合不攏嘴了。
林迪不屑的‘切’了聲,掏出口袋的零錢摸出兩塊五毛遞給老板,敗家子!
林迪拍拍口袋,走出餛飩店,這時已經差不多已經是差不多是下午3點多了,太陽收斂了很多,並沒有像中午那樣火辣得讓人想流汗。
“涼快的地方在哪?”連銘墨和林迪並排的走著。
“你自已不知道找啊?”林迪的語氣有點衝。
連銘墨攔住林迪,板起張臉“呀嗬,吃了一碗腳皮,你的脾氣更加有個性了?”
林迪儒了儒嘴,沒再說話,有點害怕連銘墨凶起來的樣子。
連銘墨一副長輩的樣子拍拍林迪的頭“知道錯就好,知道錯了就好!”
林迪甩開連銘墨的大手“別碰我的頭!”他最討厭別人摸他的頭了,這樣怎麽可以再長高?
連銘墨眯眼,不讓他摸他偏摸!於是連銘墨雙手並用,蹂躪著林迪軟軟的頭發,在手裏變換著各種發型。
“你個混蛋!”躲也躲不開,打也打不過,林迪隻能幹蹬腳。
作者有話說
原諒這篇文總是會出現‘葉康,於展風’這五個字...
我混亂了...有的話,記得提醒,我好改,有錯別字也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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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迪隻能瞪眼,隻能瞪眼,粗話又說不出,打也打不過,他除了瞪眼還能做什麽?
連銘墨皺著眉頭,用手扇風“別瞪了,知道你眼睛大,大爺都快熱死了!”
林迪氣結,他剛才那麽狠的打自已,竟然連半分歉意都沒有?!“你怎麽做人的?”
連銘墨眼睛一眯“什麽意思?”
林迪深深的吐了幾口氣,按下心裏想咆哮的話,轉過身繼續走“沒什麽!”
連銘墨挑眉,難道這臭小子還妄想他道歉?切,沒把他打死算不錯的了,竟然敢用錢甩在他帥的劈裏啪啦的臉上?!真是異想天開...
林迪知道連銘墨一直在他身後跟著他,所以為了報複,他故意往人多的地方擠,拚命的繞彎,同一個地方轉了兩三次,然後又換另一個地方繞兩三次。(.無彈窗廣告)沒辦法,小地方,沒那麽大的地方讓你瞎繞。
林迪看著前方的餛飩小攤,咽了咽口水,摸著空空的肚子,想了想,走了過去。
連銘墨皺眉,這臭小子又要幹什麽?
因為不熟悉這個地方,連銘墨完全的不知道他在同一個地方繞了多久,他隻能感受著中午越來越毒辣的太陽,擔心著他小麥色的皮膚會不會被曬成泥鰍黑...
連銘墨皺著眉頭跟著走了進去,這地方雖然是髒了點,臭了點,但是起碼能躲太陽。經過剛才走了那麽久,他覺得如果把他一個人扔在撒哈拉沙漠的話,他絕對能活著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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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迪張嘴“老板,要一碗,在這裏吃!”
連銘墨鳳眼一眯,自食其力,自力更生,於是學著林迪“老板,要一碗,這裏吃。”
“好咧!”老板大叔熱絡的招呼“你們先坐!”
林迪選擇了一張離連銘墨最遠的桌子坐下,看也不看他一眼。
連銘墨冷哼,這臭小子被他打了脾氣就倔了哈?以為他稀罕了!鄉巴佬,死得早...
不一會,老板笑嘻嘻的把熱騰騰的餛飩就端了過來。
連銘墨看著老板油膩的臉頓時一整惡心,再看著大碗裏飄蕩的餛飩,尼瑪的腳皮...
看著這樣,再餓的連銘墨,胃口一下就沒有了。
餛飩一上來,林迪便大口的開吃,依舊的味道,很好吃。
連銘墨看著林迪一臉享受有點疑惑,腳皮就這麽好吃?...連銘墨又瞟了眼大碗裏的碎碎的蔥花,十幾個飄蕩的餛飩。看著看著,似乎有了點食欲,嚐試性的舀了個,聞了聞,才慢慢的放進嘴裏,一咬,額,味道不錯。
林迪看著連銘墨一臉興奮的吃著餛飩有點詫異,沒想到他也會吃。
吃完了一碗之後,連銘墨還嫌不夠的又吃了一碗,不吝嗇的大大誇獎了老板一番,惹得老板笑的合不攏嘴。
連大少爺一高興,吃完以後直接甩了一張百元大鈔到老板手裏,豪邁的拍胸脯“不用找了!”
結果,老板笑的更加合不攏嘴了。
林迪不屑的‘切’了聲,掏出口袋的零錢摸出兩塊五毛遞給老板,敗家子!
林迪拍拍口袋,走出餛飩店,這時已經差不多已經是差不多是下午3點多了,太陽收斂了很多,並沒有像中午那樣火辣得讓人想流汗。
“涼快的地方在哪?”連銘墨和林迪並排的走著。
“你自已不知道找啊?”林迪的語氣有點衝。
連銘墨攔住林迪,板起張臉“呀嗬,吃了一碗腳皮,你的脾氣更加有個性了?”
林迪儒了儒嘴,沒再說話,有點害怕連銘墨凶起來的樣子。
連銘墨一副長輩的樣子拍拍林迪的頭“知道錯就好,知道錯了就好!”
林迪甩開連銘墨的大手“別碰我的頭!”他最討厭別人摸他的頭了,這樣怎麽可以再長高?
連銘墨眯眼,不讓他摸他偏摸!於是連銘墨雙手並用,蹂躪著林迪軟軟的頭發,在手裏變換著各種發型。
“你個混蛋!”躲也躲不開,打也打不過,林迪隻能幹蹬腳。
作者有話說
原諒這篇文總是會出現‘葉康,於展風’這五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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