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哥,什麽事?”


    林北摘下耳機,起身走出門。


    “我不清楚應不應該這時候告訴你。”PDD罕見地猶豫了下。


    “別吊胃口啊嫖哥。”林北很好奇。


    “你也知道,YM是我個人辦的,現在還沒拉到讚助和廣告。”PDD很是不甘地歎口氣:“打進LPL咱們也沒錢維持,隻能賣名額……說實話我壓根沒想到隨便拉個隊伍就有機會打進去,真進了連工資都發不起。”


    LSPL待遇很低。


    能正式上場的新人或者沒潛力的老混子,月工資普遍是五千。


    完全上不去場,隻能當陪練的替補,給個三四千就算不錯。


    除了團隊大腿和特別有潛力的天才,基本不存在例外。


    而LPL的底線是一萬起步。


    死規定,不想拿都不行。


    稍微有點實力就是三五萬一個月。


    排在前列的選手,十萬八萬、二三十萬,甚至更高都有。


    以娜美來說,打LSPL可以簽短合同拿保底,帶著隊伍打進LPL,不翻五到十倍絕對留不住。


    畢竟其他俱樂部除了工資之外,還會額外出一筆轉過去就有的簽字費。


    雙方關係再好也抵消不了七位數的現金。


    “這……”林北一時不知道說什麽好。


    “當然,你不用在意,以你的表現進LPL沒難度。”PDD說到正題:“現在的情況是這樣,EDG戰隊教練阿布聯係我,想要把你租過去。”


    “租?”林北有點奇怪。


    “沒完全確定,隻是個意向,你願意的話基本能成。”PDD解釋:“之前EDG說Koro1消極訓練,買了AmazingJ。”


    “整個夏季賽Koro1都沒上場,後麵更沒指望。”


    “阿布的打算是,隻要EDG拿到S5名額,就把你租過去當替補,等到了轉會期再正式簽約。”


    “那就是說咱們不能贏EPA?”林北想到一個關鍵問題。


    進入世界總決賽的俱樂部可以租人,但隻能租借次級聯賽以及退役的選手,不存在拿到名額馬上從賽區內補強的騷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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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M進入LPL,阿布的打算好像不成立。


    “沒有沒有。”PDD連連擺手:“不是這樣,打EPA肯定要盡全力贏,這個不影響。”


    “咱們晉級了,也要到S6才算LPL隊伍,就像高考完了拿到錄取通知書也不是大學生一樣,雖然帶點擦鞭球的嫌疑,但規定裏沒禁就可以做。”


    “我猶豫的是什麽呢。”


    “EDG一直以來,對上單位置都不是很看重。”


    “他租你有兩個意思。”


    “第一個意思是覺得你有潛力,值得培養。”


    “第二個意思……是哪怕自己不用,也不便宜其他俱樂部,壓住一個潛在的對手。”


    林北在小組賽階段的表現雖然不錯,但處於LSPL級別之內。


    季後賽到現在,提升非常明顯,就算不擅長船長和諾手,戰鬥力打了個折扣,也發揮出了LPL中上遊的水準。


    至於英雄池問題,並不那麽關鍵。


    船長和諾手確實強,而且強的有些不講道理。


    但以設計師的一貫行為,這兩個點過了S5必然削弱,而且還會大削,不砍到上不了場絕對不算完。


    此消彼長。


    其他人綜合實力下降,林北就有提升。


    稍微磨練一段時間,有機會成為LPL第一梯隊的上單。


    機會還不小。


    足以引起頂級俱樂部的重視。


    “嫖哥你再說說,我不太明白這些東西。”林北想詳細了解一下。


    “EDG簽租借合同,就是租到春季賽結束,不可能再短。”PDD調侃:“人家不會白帶你混個S賽。”


    “然後在條件對等的情況下有優先續約權。”


    “其他俱樂部聯係你的條件都得和EDG說,EDG不願意出一樣的價格才可以轉走。”


    “好像還行。”林北認真想了半分鍾左右,覺得沒太大問題。


    “除了放養上單之外,哪方麵都不錯。”PDD詳細解釋:“廠長有股份,中下韓援雙C也都是大腿,別說你,扣肉剛拿完MSI冠軍都沒有話語權。”


    “表現不好,或者和其他人有衝突,被壓死不是不可能。”


    “去或者不去,你得考慮清楚。”


    “那等下周打完決賽再說吧。”林北暫時擱置這個問題。


    “行,你好好做準備,下周和金貢掰掰手腕。”PDD忽然想起來:“合同我等會發給你,可以讓之前那個朋友幫忙參詳一下,找律師看不違規,但千萬不能泄露出去,也別和其他人說。”


    “明白。”林北點頭。


    回到座位,看著幾個正在訓練的隊友,心情忽然有點複雜。


    娜美顯然知道PDD運營不起LPL級的隊伍,加入的目地就是以YM為跳板,展現出足夠的水準,以便於轉到比較強的LPL戰隊。


    現在肯定沒有問題。


    對於Ning、Ming、何皓來說,就不是那麽公平了。


    雖然三人的表現中規中矩,甚至有些時候帶著‘混’的嫌疑,但畢竟也打進了LPL超級聯賽。


    結果沒辦法跟著隊伍晉級,又不一定有其他俱樂部要。


    辛辛苦苦三個多月,除了一點獎金之外,什麽都拿不到。


    相對來說很虧。


    要是現在就知道這個消息,恐怕連認真比賽的心思都不會有。


    不過,也沒辦法。


    以後有機會,能拉一把就拉一把。


    目前隻能顧自己。


    整理了一下語言,把EDG給出的條件和合同一起發給孫月月幫忙參詳。


    沒多久,收到了回複。


    看著調整過後,用紅字標出的幾個細節,林北眼前一亮。


    專業人士就是不一樣。


    前麵並沒有做太大變動,隻是在待遇方麵增加了些要求。


    比如單人宿舍這種一般考慮不到的東西。


    至於其他方麵……合同雖然有‘霸王條款’的意思,但屬於愛簽不簽,不存在什麽商榷餘地。


    畢竟有一個S賽替補資格放在這裏。


    別說新人,成名選手如果有機會,都會打破頭來爭。


    為此放棄一些權益沒問題。


    關鍵在於,最後新增了一條‘轉會窗口開始前一周,發送書麵通知可以無條件召回選手’的附加條件。


    這裏挖了個坑。


    EDG看到,第一想法肯定是PDD要根據表現待價而沽,多賺一筆。


    實際上,主動權在林北手裏。


    沒有這一條,如果相處不愉快,想從EDG脫身不太可能。


    有了這一條,可以讓PDD幫忙,轉去其他俱樂部。


    EDG絕對想不到一個新人有財力買通PDD,基本不會在意。


    簽下了,林北就能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自己的去留。


    雖然要付代價,但總比沒有退路要好。


    更何況,隻要實力沒有下降,用不了多久就賺的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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