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節因愛成恨


    我把照片複製到電腦裏,保存好,想讓她承認錯誤,然後改正錯誤,不再和那個男人來往,晚點,她才滿臉春色地回到家裏,我看見她一臉紅潤的模樣,覺得非常惡心,便冷冷地盯著她,她看我的神情不對,趕緊把歡娛的表情收斂起來,裝著關心我的樣子,問我怎麽了?是不是哪兒不舒服?我大叫著說我從裏到外全身沒一個地方舒服。(.好看的小說)她問:“什麽人得罪你了。”


    “你得罪我了。”我黑著臉說。


    “我怎麽得罪你了?”


    “你說,你一整個下午和晚上去哪裏了?”


    “打麻將啊,贏了2。”


    “我看是那個建設局的羅副局長在床上給你的吧。”


    “你?你,你竟然跟蹤我?”


    “你敢做我不敢跟蹤嗎?”


    “你無恥!”


    “這世上沒有比做婊子更無恥的。”


    “好好好,我無恥,既然你那麽高尚,我這麽無恥,我們分道揚鑣吧。”


    “什麽意思?”


    “我們離婚,我跟你這種無能的男人過夠了。”


    我一聽說要離婚,一種巨大的恐懼和痛苦向我襲來,就像海嘯瞬間把我淹沒,我感到絕望,我從來沒想到過要離婚,我舍不得離婚,因為我老婆太漂亮了,我太愛她,她是我的精神鴉片,沒有她,我的世界會因此崩潰……說實話,像我這樣窮困落魄的攝影師,如果離婚了,這一輩子甭想再娶到她那麽漂亮的女人,當她說出要離婚還不到10秒鍾,我突然做出了一個匪夷所思的舉動:一下子跪在地上,緊緊抱著她的雙腳,淚流滿麵地求她不要離婚,隻要不離婚我什麽都能容忍她。(.好看的小說)


    “你容忍我繼續和他來往?”她輕蔑地問。


    我含淚地點點頭,就像一個做錯事的孩子,在家長麵前表示今後一定痛改前非一樣。事後,我自己也不相信會是這種結果:我寧願與他人一起分享自己的老婆,也不願意她離開我……我是一個窩囊廢啊。


    我被戴綠帽子的事件,以我向老婆的妥協而告終,我把電腦和相機裏的照片永久刪除了,那個雇傭我的女人也不再打電話給我,從此我更加努力工作,更加拚命掙錢,我發誓要掙大錢,讓老婆過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然而,一切都不能遂我所願,馬明花對我一天比一天冷淡,一天比一天更看不起我,常常用汙辱我人格的話來罵我,有時還當著朋友和同事的麵嘲笑我,而這一切我都忍受下來。


    但是,我的忍耐換來的還是她那句無情的話:離婚!為了達到離婚的目的,她竟然大搖大擺地帶羅安來我家裏玩,而我此時隻能躲避出去,為了不離婚,我不得不忍辱負重……


    後來,她竟然向法院起訴離婚,接到法院離婚起訴通知那天,我就像掉了魂似地不知如何是好,整整想了一天一夜,最後決然我作出一個決定:既然我得不到她,羅安也別想得到她,我要殺死她!讓羅安後悔一輩子……對,我要殺死她,她不是說我不是男人嗎?這次我要做一個真正的男人!


    但是,過後我又有點後悔,第一,我真的舍不得殺死她;第二,我怕被警方發現要償命,說到底,我怕死。就這樣,我天天生活在巨大的痛苦和迷茫之中。


    那天我到濱河市參加一個攝影頒獎會,晚上和老同學盧小華吃飯時,我把一肚子的苦水倒向他,他說這種女人就是該死。他說會幫我殺掉馬明花,為了回報他,我也要幫他殺掉王春月,我當時膽向酒邊生,說如果他幫我殺死馬明花,我一定會幫他殺死王春月。


    盧小華叫我不要害怕什麽,說這種殺人方法很高明,警方就是懷疑我們頭上來,也找不出我們的殺人動機,另外我們還有不在殺人現場的證據,沒有證據誰都拿我們沒辦法。


    盧小華說幹就幹,馬上租車向長江奔去,當晚11點就殺死了馬明花,這是他回到濱河之後向我通報的,一個年輕美麗的女人就這樣從世上消失了,我有些惋惜,但我的痛苦被解脫了,輕鬆大於惋惜。後來的事你們都知道了。


    唉,沒想到我們認為是天衣無縫的殺人方法,竟然這麽輕而易舉的被你們偵破,我……我非常佩服你們的智慧……


    “盧小華為什麽要你殺王春月?”江一明問。


    “盧小華說王春月有一個男朋友在濱河娛樂城當保安,他們經常用盧小華給她的錢在外麵開房偷情,這事被盧小華知道了,盧小華是一個很有脾氣的人,容不得自己包養的女人吃裏扒外,他要和王春月分道揚鑣,呂娟娟不願意離開盧小華這棵搖錢樹,她是一個有心計的女人,早就把盧小華平時在她枕邊說受賄多少、何人、何地、何時都記錄在一個本子上,有的贓物是經過王春月手轉送給盧小華的。


    王春月拿出這個本子的複印件給他看,叫盧小華給她一百萬的分手費,要不她就把本子送到紀委去,讓他下輩子在監獄裏過。盧小華哪裏受得了這種窩囊氣?他對這種薄情寡義的風塵女子恨得咬牙切齒,發誓一定要殺死她,拿回那個要他命的本子,但是盧小華表麵上不動聲色,依然對呂娟娟甜言蜜語百般溫柔,為了消除她的防備之心,還給了她30萬元,王春月以為盧小華怕她的那個本子,所以回心轉意了。


    但是,盧小華在王春月的電話裏安裝了竊口斤器,從王春月和她男朋友的通話中,得知那個致命的本子藏在她衛生間的天花板上,盧小華乘王春月外出,把那個本子偷了回來,但是,盧小華怕王春月以後還會用她知道的證據向紀委告發,為了永絕後患,叫我殺了王春月……”


    江一明把審訊肖青的筆錄傳真給濱河市刑警隊,打電話給汪文明,叫他趕快去抓捕盧小華,三小時後,汪文明來電,說他們已經把準備逃出境外的盧小華拘捕了。


    至此,這兩樁殺人案就有了一個完美的結局。


    但是江一明有一個問題沒弄清楚:那個叫肖青拍攝羅安出軌證據的神秘女人是誰?


    按肖青的說法,那個女人應該是羅安的老婆張芳,但是張芳並不漂亮,江一明和吳江到羅安家去找張芳,此時她已孤身一人,因為馬明花的死,牽扯出了羅安,前不久羅安被紀委“雙規”,通過調查,羅安竟然為了馬明花受賄184萬,等著被判刑,張芳已經和羅安離婚了。


    江一明問張芳是不是給肖青5元,叫他拍攝羅安出軌的照片?張芳一口咬定她絕對沒有叫肖青幹這種事,她早就知道羅安和馬明花有一腿,但她並不想揭穿他們,因為她當時不想和羅安離婚,拍到證據有什麽意義?


    江一明百思不解:那個人會是誰呢?難道是痛恨**的無名英雄?或者是羅安的仕途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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