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節蹊蹺的偶然
於是他驅車前往江南分局,敲開包局長的門,包局長對他的到來顯得過分熱情,但骨子裏卻並不是他表麵的那樣,這點江一明當然非常清楚,沒辦法,自己來長江還不到半年,而且他又不喜歡搞官場的那一套,所以對包局長外熱內冷的態度並不在意,打過一陣哈哈之後,包局長問:“江隊,無事不登三寶殿,說吧,什麽事?我會盡最大努力滿足你”
“那我就開門見山了。你是當年孫蘭香案的主辦人,有些情況我需要進一步地了解……”
“怎麽?那樁案難道有什麽問題嗎?”江一明還沒把話說完,包局長就搶過話題發問了。
“當然沒問題,我想問的是:為什麽為孫蘭香作證都是婦女?當時案發現場的目擊者有15個是男人,可案卷裏怎麽沒一個男人的筆錄?”
“不會啊,當時有8個男人為孫蘭香出庭作證。”
“可是檔案沒有這8個男人的筆錄。”
“怎麽可能?我當時和刑警隊的小謝負責調查此案,其中有5個男人主動到公安局作證人,其他3人是我和小謝找上門去叫他們作證的,不信你可以到檢察院和法院查,兩院都有這8個男人的筆錄複印件。”
“那就怪了,這8個男人的筆錄怎麽會丟失了呢?”
“哦,我想起來了,我剛剛要從江北分局調往江南分局那年,對,也就是3年前的秋天,我記得很清楚,一天夜裏,江北分局的檔案室被小偷光顧了,小偷撬鎖進入檔案室,小偷把整個檔案室都翻得一塌糊塗滿地狼藉,但是經過吳芳查看,說檔案室裏沒丟失任何東西,所以她就沒報警,這件事她隻和我一個人說,我對她說:既然如此,就不要再上報了,你去買兩把鎖重新安裝好就行了。當然那時我有為我們分局遮羞的意思,要不讓外界知曉我們公安局被盜,豈不是要被多事的媒體炒得紛紛揚揚?又要被貽笑大方一陣子?”很顯然,包副局長不想在他調走之前出現任何意外,這就是官場的小遊戲規則,江一明也揣測出包副局長的心思,他並不想對他當時處理此事的態度說三道四,因為那畢竟是過去的事,也不應該歸他管。
“包局,你還記不記得其中一兩個證人的名字?”
“大多數忘了,但是有一個叫肖青的證人我還記得,因為他不肯為孫蘭香作證,所以我們去他家找了他三次,才做通他的思想工作,答應出庭作證。”
“肖青?是不是一個攝影師?”
“好像是吧。”
“他是不是住在泉源小區?”
“是啊,你怎麽知道得這麽清楚?”
“他現在是我們的殺人嫌疑犯。”
“哦?他看上去很斯文又有教養,怎麽會殺人呢?”包局長覺得不可思議。
告別包局長,江一明又回到江北分局找到吳芳,他問吳芳那8個男人的筆錄哪去了,吳芳愣了一下說:“什麽8個男人的筆錄?”
“就是孫蘭香案卷裏那8個男人的筆錄。”江一明看見吳芳的眼睛躲閃一下,馬上判斷出吳芳明知故問,目的是想掩蓋丟失筆錄的真相,推卸責任。
“我真的不知道,結案之後,所有的資料都和案卷放在一起的,怎麽會獨獨少了那8個男人的筆錄?不可能啊……”
“可是包局說三年前的秋天,你們的檔案室被小偷偷盜竊過,會不會那天丟失了這8個男人的筆錄?”
“不可能,絕對不可能,因為檔案室的門被撬開之後,我用了兩天時間,把所有檔案都整理了一遍,沒有發現少了任何東西。”她死不承認。
“小偷撬開門鎖,但又不偷任何東西,他又何必冒險呢?”
“我也不知道,也許是某個吃豹子膽的罪犯向我們公安局示威吧?”
看來她已經和包局攻守同盟了,江一明不想再和她糾纏下去,也不想弄得她丟失了飯碗,就是想清理這種人也沒這時間和權力。江一明把車開出江北分局,他邊開車邊苦苦思索:為什麽唯獨丟失那8個男人的筆錄呢?假如是被小偷盜走了,小偷有什麽用?如果是被內部人盜走了,而偽造成被小偷偷走的樣子呢?如果是內部人所為,他的動機又是什麽?肖青怎麽會和犯之死聯係在一起?難道是巧合?種種問題像迷霧一樣籠罩著他……
江一明想把張財寶他們的案卷調出來,他主要是看失竊的那8個男人的筆錄,結果他費了一個上午的時間,又打了十幾通電話,最後才拿到他們筆錄的複印件,這已經算很快了。他認真閱讀了筆錄,並把有疑點的細節記錄下來,有一點讓他覺得不可思議:原來這8個人之中有4個分別是王複朝、盧小華、呂山儒和洛軍!為什麽會這樣呢?怎麽會這麽巧?他們4人都卷入殺人案中?而且都被專案組一一偵破?難道是巧合?這種巧合的幾率太低了,如果說這一切都是偶然和巧合的話,那麽一定有它的必然性,否則根本就無法解釋,但還有一點又讓他不明白:豆腐渣工程案中,沒有一個的名字在這8個人當中。
他們的作案方法都非常高明,把現場處理得毫無痕跡,幾乎差一點逃過警方的法眼(何洋就已經逃過了),而那個至今尚未抓捕歸案的陳剛,他的殺人方法和他們一樣高明!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他們會不會同出一個高人的門下?根據了解:盧小華隻想在仕途上飛黃騰達,整天隻懂得在酒場飯局上阿諛奉承,他怎麽會把心思放在巧妙的殺人研究上?江一明讀過上千條謀殺案例,和近百部偵探小說,極少見過糖釘殺人、聚光鏡殺人、螞蟻殺人、青黴素殺人、眼鏡蛇殺人、音樂殺人等等這種匪夷所思的遙控殺人手法!想來想去,江一明隱隱約約覺得盧小華可能還有很多隱情沒有向他們吐露,他決定重審盧小華。
於是他驅車前往江南分局,敲開包局長的門,包局長對他的到來顯得過分熱情,但骨子裏卻並不是他表麵的那樣,這點江一明當然非常清楚,沒辦法,自己來長江還不到半年,而且他又不喜歡搞官場的那一套,所以對包局長外熱內冷的態度並不在意,打過一陣哈哈之後,包局長問:“江隊,無事不登三寶殿,說吧,什麽事?我會盡最大努力滿足你”
“那我就開門見山了。你是當年孫蘭香案的主辦人,有些情況我需要進一步地了解……”
“怎麽?那樁案難道有什麽問題嗎?”江一明還沒把話說完,包局長就搶過話題發問了。
“當然沒問題,我想問的是:為什麽為孫蘭香作證都是婦女?當時案發現場的目擊者有15個是男人,可案卷裏怎麽沒一個男人的筆錄?”
“不會啊,當時有8個男人為孫蘭香出庭作證。”
“可是檔案沒有這8個男人的筆錄。”
“怎麽可能?我當時和刑警隊的小謝負責調查此案,其中有5個男人主動到公安局作證人,其他3人是我和小謝找上門去叫他們作證的,不信你可以到檢察院和法院查,兩院都有這8個男人的筆錄複印件。”
“那就怪了,這8個男人的筆錄怎麽會丟失了呢?”
“哦,我想起來了,我剛剛要從江北分局調往江南分局那年,對,也就是3年前的秋天,我記得很清楚,一天夜裏,江北分局的檔案室被小偷光顧了,小偷撬鎖進入檔案室,小偷把整個檔案室都翻得一塌糊塗滿地狼藉,但是經過吳芳查看,說檔案室裏沒丟失任何東西,所以她就沒報警,這件事她隻和我一個人說,我對她說:既然如此,就不要再上報了,你去買兩把鎖重新安裝好就行了。當然那時我有為我們分局遮羞的意思,要不讓外界知曉我們公安局被盜,豈不是要被多事的媒體炒得紛紛揚揚?又要被貽笑大方一陣子?”很顯然,包副局長不想在他調走之前出現任何意外,這就是官場的小遊戲規則,江一明也揣測出包副局長的心思,他並不想對他當時處理此事的態度說三道四,因為那畢竟是過去的事,也不應該歸他管。
“包局,你還記不記得其中一兩個證人的名字?”
“大多數忘了,但是有一個叫肖青的證人我還記得,因為他不肯為孫蘭香作證,所以我們去他家找了他三次,才做通他的思想工作,答應出庭作證。”
“肖青?是不是一個攝影師?”
“好像是吧。”
“他是不是住在泉源小區?”
“是啊,你怎麽知道得這麽清楚?”
“他現在是我們的殺人嫌疑犯。”
“哦?他看上去很斯文又有教養,怎麽會殺人呢?”包局長覺得不可思議。
告別包局長,江一明又回到江北分局找到吳芳,他問吳芳那8個男人的筆錄哪去了,吳芳愣了一下說:“什麽8個男人的筆錄?”
“就是孫蘭香案卷裏那8個男人的筆錄。”江一明看見吳芳的眼睛躲閃一下,馬上判斷出吳芳明知故問,目的是想掩蓋丟失筆錄的真相,推卸責任。
“我真的不知道,結案之後,所有的資料都和案卷放在一起的,怎麽會獨獨少了那8個男人的筆錄?不可能啊……”
“可是包局說三年前的秋天,你們的檔案室被小偷偷盜竊過,會不會那天丟失了這8個男人的筆錄?”
“不可能,絕對不可能,因為檔案室的門被撬開之後,我用了兩天時間,把所有檔案都整理了一遍,沒有發現少了任何東西。”她死不承認。
“小偷撬開門鎖,但又不偷任何東西,他又何必冒險呢?”
“我也不知道,也許是某個吃豹子膽的罪犯向我們公安局示威吧?”
看來她已經和包局攻守同盟了,江一明不想再和她糾纏下去,也不想弄得她丟失了飯碗,就是想清理這種人也沒這時間和權力。江一明把車開出江北分局,他邊開車邊苦苦思索:為什麽唯獨丟失那8個男人的筆錄呢?假如是被小偷盜走了,小偷有什麽用?如果是被內部人盜走了,而偽造成被小偷偷走的樣子呢?如果是內部人所為,他的動機又是什麽?肖青怎麽會和犯之死聯係在一起?難道是巧合?種種問題像迷霧一樣籠罩著他……
江一明想把張財寶他們的案卷調出來,他主要是看失竊的那8個男人的筆錄,結果他費了一個上午的時間,又打了十幾通電話,最後才拿到他們筆錄的複印件,這已經算很快了。他認真閱讀了筆錄,並把有疑點的細節記錄下來,有一點讓他覺得不可思議:原來這8個人之中有4個分別是王複朝、盧小華、呂山儒和洛軍!為什麽會這樣呢?怎麽會這麽巧?他們4人都卷入殺人案中?而且都被專案組一一偵破?難道是巧合?這種巧合的幾率太低了,如果說這一切都是偶然和巧合的話,那麽一定有它的必然性,否則根本就無法解釋,但還有一點又讓他不明白:豆腐渣工程案中,沒有一個的名字在這8個人當中。
他們的作案方法都非常高明,把現場處理得毫無痕跡,幾乎差一點逃過警方的法眼(何洋就已經逃過了),而那個至今尚未抓捕歸案的陳剛,他的殺人方法和他們一樣高明!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他們會不會同出一個高人的門下?根據了解:盧小華隻想在仕途上飛黃騰達,整天隻懂得在酒場飯局上阿諛奉承,他怎麽會把心思放在巧妙的殺人研究上?江一明讀過上千條謀殺案例,和近百部偵探小說,極少見過糖釘殺人、聚光鏡殺人、螞蟻殺人、青黴素殺人、眼鏡蛇殺人、音樂殺人等等這種匪夷所思的遙控殺人手法!想來想去,江一明隱隱約約覺得盧小華可能還有很多隱情沒有向他們吐露,他決定重審盧小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