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到我的外套了麽?”


    “外?外套?”男人有些莫名其妙,好看的眉擰了起來,這模樣讓我想起嬴政初到二十一世紀時的樣子。


    “就是我披身上的那件。”


    男人停著的步繼續邁過,人亦坐到了我的身旁,我正想繼續自己的解釋,卻見他衣襟上已是一道大口,破碎的衣布中沾濕著血,趕緊道:“你受傷了?”


    “接著。”男人遞過手中的藥碗,手則斂了斂胸口的衣襟,似要藏起他受傷的事實。


    “看看自己的傷吧?拖長了不好。”


    “管好自己,我的事不需要你囉嗦。”男人並不領情,隻是這傷口應也不淺,或許這就是古代男人極端的大男子主義,過了兩千多年,這種思想依舊存在男人固有的思想中。隻是兩千年前,更是明顯。


    “嗯。”我接過碗,腥臭的味再次襲來,如此這般的中藥我還是第一次看到,忍不住,我問道:“這是什麽?”


    “狼肉熬的。”


    “啊?”我不由驚呼,手中的碗亦動了一下。這碗裏竟是狼肉熬的?也便是說他之前割下的東西是給我吃的?想到樹下那場充滿血腥的廝殺,我再次咋舌,逼著自己咽下胃中翻騰的惡心。


    “若嫌棄,可還與我。”男人亦毫不客氣地想要要回。


    “沒,隻是我沒有喝過。”他人好意我又怎能立刻卻之,雖我不知狼肉有何功效,但他特意從狼身上割下,想來應是一劑良藥。咬了咬唇,我屏著呼吸將藥吞下。棕色的液體帶著重重的腥鹹衝入咽喉,經不住濃烈的刺激,胃中的酸猛地破口吐出。


    “咳……咳……”


    “你怎麽了?”


    捂著胸口,我不停地咳起,斷續間輕聲道:“可……可能是沒……沒吃過飯……”腹中空空的我擋不住藥性的猛烈,竟將自己腸胃中的酸液一並吐了出,喉間更是難受。


    “我去拿些吃的,藥先擱著吧。”


    “對,對不起。”


    男人欲言又止,思了思,便起身想要出門。


    “請問我該如何稱呼你?”


    跨至門檻的步停在原處,可他卻沒有說出自己的名。抿了抿唇,我繼續道:“我叫方洛淩。”


    男人繼續自己的路,偉岸的背影讓我覺著有一絲淒淒的感覺。或許,我是多慮了,傷心的人總愛將別人想的與自己一般淒涼。


    他若一會兒回來,希望能求他為我尋回外套。默默地,我也籌劃自己的乞求計劃。嗤嗤一笑,我居然會為了一個小小的十字繡而做出利用人的事,心裏頭還真有些愧疚,隻是它與它曾經的主人更讓我牽掛。


    ***


    接下來的章節又要v啦,嘿嘿,這個男人究竟是誰?好眼力的讀者一定是猜出半分了。感謝網絡和手機讀者的支持。這些日子來,我收到網絡和手機很多熱心的留言,謝謝你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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