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飛會出現在這裏,確實是因為於墨噙著笑容看得津津有味的時候給他打的電話,到底是從小一起長大的,自記事起,土豪兄和沈琳一碰麵每次都是硝煙彌漫,大戰幾百回合才會罷休;但是,今天他是來幫忙搬家的,讓這兩個冤家路窄的人鬧個半天,他也為難。|經|典|小|說||百度:本名+
遂,他十分有良心地請來了收拾麻煩的重量級人物――沈飛。
當得知於墨就在現場的時候,土豪兄瞪圓了雙眼,對於發小如此不人道的圍觀行為表示了最深刻的鄙視;而沈琳則是突然間雙眼一亮,原本氣衝衝的小臉頃刻間就緩和了下來,取而代之是明媚的笑顏。
她第一時間跑到了於墨的身邊,明明看到童莎莎就站在他的邊上,卻還是當作沒看到一邊,硬塞到了兩個人的中間去,笑吟吟地攬著於墨的手臂。
“於墨哥,好久不見了!”
沈琳很興奮,小臉更是順勢靠在了於墨的肩頭上,一臉的幸福表情,全然不理身側的男男女女各種各樣的表情。
於墨的舍友表情最豐富也最**,幾張年輕的臉上紛紛寫著“豔福不淺”“坦白交代”“美女一枚”等等的字樣;反觀童莎莎的那群舍友,隻有一個表情――憤怒。
嘿,沒看人家女朋友就在邊上嗎?你這麽目中無人,明目張膽地挽別人女朋友的男朋友,隻是什麽意思?她們這些也算近水樓台先得月的人。能看到男神近距離的笑臉就心滿意足了,這個半路殺出來的女孩子是怎麽一回事?
妞們很生氣,後果很嚴重。如果不是童莎莎看到她們表情不對,趕緊小聲地解釋了一聲他們都是發小的關係時,隻怕這會兒都衝上去和沈琳打在一起。
待知道了一圈人的關係之後,妞們的表情也不見得好到哪裏去,待看到男神不給麵子就把手臂從小丫頭的懷中抽出來的時候,皆很欣慰地笑了。
男神就是男神,就連拒絕人家都顯得這麽帥氣無比!
這樣想著的時候。(.無彈窗廣告)妞們不免給童莎莎遞過去了眼色:瞧瞧男神多不為美色所動啊,你丫的得好好珍惜。
童莎莎是和她們混在一起的。多少也知道她們眼神中的警告,摸著鼻頭,裝作什麽都不知道;為了避開她們的眼神騷.擾,她幹脆扭過頭來。卻看到於墨似笑非笑地瞥了眼她的那群*舍友,又對著她笑得猶如偷了腥的貓。
得,想來於墨也看到了自己舍友那赤.裸.裸的暗示了,於是,她隻得默默地盯著自己的腳尖看……
到底是沈飛在場,沈琳和土豪兄也就不好吵起來了;看到於墨他們到了,更不用為到底誰讓誰發愁了。
按土豪兄的話說,他來新校區就是為了等於墨他們,知道他們搬家辛苦。為此等在這裏準備請他們好好去吃上一頓以表犒勞。
聽到這個消息,各位吃貨頗感欣慰,搬起東西越發有精神了。沒一會功夫,就把東西都放到了宿舍裏;考慮到已近中午,又有現成的包吃土豪在,大夥胡亂洗了把臉,就決定先找個高檔飯店宰土豪兄一頓。
土豪兄請客,自然是要帶頭走起。童莎莎、於墨以及兩個人的舍友自然也跟上;發小請客,沈飛自然沒有推脫不去的道理。而自己的親哥哥和情哥哥都去了,沈琳自然也沒有落下的理由。
於是,一眾人浩浩蕩蕩地走在校道上,俊男美女的組合分外引人注目,和諧得讓人幾乎都要眼紅了,當然,這是建立在撇開兩個從走在一起就開始不斷拌嘴的一男一女上。
這一男一女不是別人,正是那相互看著不順眼,不順眼到忍不住就想鬥嘴的土豪兄和沈琳。偏偏兩個人又走在最前麵,吵起嘴來更是惹眼。
“你不是討厭看到本少嗎?還跟來幹嘛?”
“誰愛跟著你了?本小姐就想和於墨哥吃飯,你管得著嗎?”
“我可先聲明了,我隻是請他們請飯,可沒有請不請自來的你。”
“哼,誰愛讓你請了?你請我我還不樂意呢!我自己付錢自己吃,礙不到你,你也別太自作多情了!”
“……”
對於兩個人一路拌嘴到目的地的行為,於墨似乎很習慣,牽著童莎莎的手,一路又是看好戲看到底;至於沈飛,則是裝作什麽都沒聽到什麽都沒看到,十分自然地和那幾位化身小粉絲的妞們遊刃有餘地聊著笑著,已經不再去插手兩個人之間的事情,也或者覺得他們已經無藥可救了,決定不理睬了。
在學校附近轉了一圈,似乎都沒找到合適的地方,最後還是在土豪兄的提議下,大夥驅車到土豪兄名下的世紀大酒店。土豪兄是如此打算的,先吃飯,再去唱歌喝酒放鬆放鬆。
土豪兄的提議得到了大部分群眾的舉雙手手腳的大力支持,有吃是不錯,再包上玩的,簡直就是好得不能再好了。
撇開土豪兄、於墨、童莎莎、沈飛和沈琳,其他的舍友都是第一次來到世紀大酒店,早就聽說次酒店是全市最豪華最奢侈,卻是第一次進到裏頭看到它的奢華程度,一下子就被亮瞎了眼;估摸著也是第一次在如此高級的地方用餐,就連吃東西都斯文了很多,等吃得有一小會的時間,隻有憋不住一整桌美食的呼喚,吃貨本質盡現,已經不記得了之前在心裏告誡自己在帥哥麵前要注意形象的初衷。
美食眾多,精致口味又好,足足吃了一個小時,直到大家都隻能扶著肚子攤在椅子上的時候,土豪兄才讓人把桌子上的東西收拾了下去。
又坐在原地上聊了會天。那廂,酒店經理進來說了聲唱歌的包廂已經收拾好了,他們這才轉移了陣地。
當然。吃得肚子圓滾滾的還是那些舍友,土豪兄、沈琳沈飛以及於墨童莎莎都不是第一次吃過這裏的東西,相對來說,隻能算飽,不能算撐。
吃得撐的程度和吃得飽的差點還是不小的,在這個時候直接體現在走路之上;等扶著牆壁走路的舍友們慢騰騰地跟在服務員的身後到了超級豪華的包廂裏,先到的土豪兄已經點了歌。開啟了今天的第一首領唱。
不得不說,土豪兄看著花裏花哨。歌聲卻是十分順耳,至少童莎莎聽著感覺心裏很舒服;沈琳畢竟是個小姑娘,這會兒也許是受氣氛感染,已經忘了之前和土豪兄火藥一般的吵架。帶著淺淺的笑容看著懸掛在牆壁上的大屏幕打著節拍,儼然已經陶醉在了他的歌聲裏頭。
一去完畢,沈琳還覺得意猶未盡,扯住就要從她身邊走過去的土豪兄就嚷:“唉,先別走,這首歌好聽,你再唱一遍給我聽。”
被人稱讚歌唱得好,土豪兄自然是開心的,可童莎莎他也是個騷.包的。一邊十分熟練地打開了易拉罐啤酒,一邊牛逼轟轟地道:“你說唱我就唱,我不是很沒麵子?”
沈琳一下子脾氣又上來了。“你個種.馬王,這麽小氣!”
土豪兄絲毫不理會她的話,拿起啤酒往嘴裏灌了大半瓶,這才咧著嘴笑,“讓我給你唱也可以,不過。你要先唱首歌給我聽……”
於是,麥克風一下子換到了沈琳的手中。當沈琳開唱的時候,童莎莎正好在吃著東西,一下子就被十分甜美的嗓音給吸引了;再看到那全身青春洋溢的嬌小姐時,她瞬間就在心裏感歎:果然人不可貌相,誰能想到如此嬌蠻的女孩子還能唱出猶如天籟一般的歌聲?
顯然,土豪兄對沈琳的表現很滿意,他除了不吝嗇對那歌聲的讚美之外,還說話算話,真的又給沈琳唱了首歌;因為唱歌場所是土豪兄家裏的,所以,在土豪兄的特意吩咐下,每個人手中都有一把麥克風。隻是,看到兩個剛剛還橫眉豎眼的冤家這會兒又十分歡快地玩到了一起,著實都不忍打破這麽美好的場麵。
遂,大家的ktv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內都是屬於兩個人你來我往的ktv。好在兩個人唱功都不錯,大夥也確實都吃多了喝多了,需要坐著休息一下,於是,聊天的聊天,喝酒的喝酒,玩色子的玩色子,氣氛也是十分融洽。
不知不覺之中,土豪兄和沈琳瘋狂地唱了近兩個小時才作罷,而聽了半天歌的大夥,老早就蠢蠢欲動了,紛紛就到點歌台點起了自己擅長的歌曲來;如此又是兩三個小時,會唱歌的不會唱歌的,走不走調的,搶不搶節拍的,在強大的伴音模式下全部都原形畢露,就連唱歌的人都受不了自己的魔音了,這才笑成了一團。
至於於墨和童莎莎,兩個人則是坐在了一起,原本是兩個人說著話兒,卻在下得台下的沈琳強製插入之下,隻能玩起了色子。
童莎莎並不擅長,本想推脫,卻在沈琳一味的堅持下硬著頭皮上了。到此,玩色子的陣容變成了於墨和童莎莎pk土豪兄和沈琳。
原本因為自己不擅長,童莎莎放不開,在看到於墨連喝了好幾杯酒之後,甚至不安地問他:“你還能喝嗎?”
她很焦慮,真的很焦慮,萬一把她的男神不勝酒力,喝醉了怎麽辦?
好在她的擔心是多餘的,於墨很能喝;當聽到這點的時候,童莎莎一下子就放開了心胸玩,偏偏又是運氣爆棚,一口氣就讓沈琳輸了十幾杯,她不免得意了。
可好運氣不是時時陪伴著自己,很快,她就用完了運氣,開始走下坡路;在於墨又喝了幾杯啤酒之後,她攔下了他喝酒的動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直接抓起酒瓶喝。
等於墨攔下她太過豪邁的動作時,她已經半瓶酒下肚,見童莎莎還很清醒,於墨也算是鬆了口氣。
可是,接下來就感覺不對勁了,童莎莎頭暈腦脹,甚至整個人都變得木訥了,想站起來的時候突然腳一軟,就跌在了於墨的懷裏。
具體大家都問她什麽她給忘記了,就記得她捧著於墨的臉笑,“我想去睡覺。”
於墨點頭應允,剛把她扶到門口的時候,她卻抓著門把,搖了搖沉重的頭,可憐兮兮地又說了句――
“我要你陪我睡。”(未完待續)</dd>
遂,他十分有良心地請來了收拾麻煩的重量級人物――沈飛。
當得知於墨就在現場的時候,土豪兄瞪圓了雙眼,對於發小如此不人道的圍觀行為表示了最深刻的鄙視;而沈琳則是突然間雙眼一亮,原本氣衝衝的小臉頃刻間就緩和了下來,取而代之是明媚的笑顏。
她第一時間跑到了於墨的身邊,明明看到童莎莎就站在他的邊上,卻還是當作沒看到一邊,硬塞到了兩個人的中間去,笑吟吟地攬著於墨的手臂。
“於墨哥,好久不見了!”
沈琳很興奮,小臉更是順勢靠在了於墨的肩頭上,一臉的幸福表情,全然不理身側的男男女女各種各樣的表情。
於墨的舍友表情最豐富也最**,幾張年輕的臉上紛紛寫著“豔福不淺”“坦白交代”“美女一枚”等等的字樣;反觀童莎莎的那群舍友,隻有一個表情――憤怒。
嘿,沒看人家女朋友就在邊上嗎?你這麽目中無人,明目張膽地挽別人女朋友的男朋友,隻是什麽意思?她們這些也算近水樓台先得月的人。能看到男神近距離的笑臉就心滿意足了,這個半路殺出來的女孩子是怎麽一回事?
妞們很生氣,後果很嚴重。如果不是童莎莎看到她們表情不對,趕緊小聲地解釋了一聲他們都是發小的關係時,隻怕這會兒都衝上去和沈琳打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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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神就是男神,就連拒絕人家都顯得這麽帥氣無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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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莎莎是和她們混在一起的。多少也知道她們眼神中的警告,摸著鼻頭,裝作什麽都不知道;為了避開她們的眼神騷.擾,她幹脆扭過頭來。卻看到於墨似笑非笑地瞥了眼她的那群*舍友,又對著她笑得猶如偷了腥的貓。
得,想來於墨也看到了自己舍友那赤.裸.裸的暗示了,於是,她隻得默默地盯著自己的腳尖看……
到底是沈飛在場,沈琳和土豪兄也就不好吵起來了;看到於墨他們到了,更不用為到底誰讓誰發愁了。
按土豪兄的話說,他來新校區就是為了等於墨他們,知道他們搬家辛苦。為此等在這裏準備請他們好好去吃上一頓以表犒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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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豪兄請客,自然是要帶頭走起。童莎莎、於墨以及兩個人的舍友自然也跟上;發小請客,沈飛自然沒有推脫不去的道理。而自己的親哥哥和情哥哥都去了,沈琳自然也沒有落下的理由。
於是,一眾人浩浩蕩蕩地走在校道上,俊男美女的組合分外引人注目,和諧得讓人幾乎都要眼紅了,當然,這是建立在撇開兩個從走在一起就開始不斷拌嘴的一男一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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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討厭看到本少嗎?還跟來幹嘛?”
“誰愛跟著你了?本小姐就想和於墨哥吃飯,你管得著嗎?”
“我可先聲明了,我隻是請他們請飯,可沒有請不請自來的你。”
“哼,誰愛讓你請了?你請我我還不樂意呢!我自己付錢自己吃,礙不到你,你也別太自作多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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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豪兄的提議得到了大部分群眾的舉雙手手腳的大力支持,有吃是不錯,再包上玩的,簡直就是好得不能再好了。
撇開土豪兄、於墨、童莎莎、沈飛和沈琳,其他的舍友都是第一次來到世紀大酒店,早就聽說次酒店是全市最豪華最奢侈,卻是第一次進到裏頭看到它的奢華程度,一下子就被亮瞎了眼;估摸著也是第一次在如此高級的地方用餐,就連吃東西都斯文了很多,等吃得有一小會的時間,隻有憋不住一整桌美食的呼喚,吃貨本質盡現,已經不記得了之前在心裏告誡自己在帥哥麵前要注意形象的初衷。
美食眾多,精致口味又好,足足吃了一個小時,直到大家都隻能扶著肚子攤在椅子上的時候,土豪兄才讓人把桌子上的東西收拾了下去。
又坐在原地上聊了會天。那廂,酒店經理進來說了聲唱歌的包廂已經收拾好了,他們這才轉移了陣地。
當然。吃得肚子圓滾滾的還是那些舍友,土豪兄、沈琳沈飛以及於墨童莎莎都不是第一次吃過這裏的東西,相對來說,隻能算飽,不能算撐。
吃得撐的程度和吃得飽的差點還是不小的,在這個時候直接體現在走路之上;等扶著牆壁走路的舍友們慢騰騰地跟在服務員的身後到了超級豪華的包廂裏,先到的土豪兄已經點了歌。開啟了今天的第一首領唱。
不得不說,土豪兄看著花裏花哨。歌聲卻是十分順耳,至少童莎莎聽著感覺心裏很舒服;沈琳畢竟是個小姑娘,這會兒也許是受氣氛感染,已經忘了之前和土豪兄火藥一般的吵架。帶著淺淺的笑容看著懸掛在牆壁上的大屏幕打著節拍,儼然已經陶醉在了他的歌聲裏頭。
一去完畢,沈琳還覺得意猶未盡,扯住就要從她身邊走過去的土豪兄就嚷:“唉,先別走,這首歌好聽,你再唱一遍給我聽。”
被人稱讚歌唱得好,土豪兄自然是開心的,可童莎莎他也是個騷.包的。一邊十分熟練地打開了易拉罐啤酒,一邊牛逼轟轟地道:“你說唱我就唱,我不是很沒麵子?”
沈琳一下子脾氣又上來了。“你個種.馬王,這麽小氣!”
土豪兄絲毫不理會她的話,拿起啤酒往嘴裏灌了大半瓶,這才咧著嘴笑,“讓我給你唱也可以,不過。你要先唱首歌給我聽……”
於是,麥克風一下子換到了沈琳的手中。當沈琳開唱的時候,童莎莎正好在吃著東西,一下子就被十分甜美的嗓音給吸引了;再看到那全身青春洋溢的嬌小姐時,她瞬間就在心裏感歎:果然人不可貌相,誰能想到如此嬌蠻的女孩子還能唱出猶如天籟一般的歌聲?
顯然,土豪兄對沈琳的表現很滿意,他除了不吝嗇對那歌聲的讚美之外,還說話算話,真的又給沈琳唱了首歌;因為唱歌場所是土豪兄家裏的,所以,在土豪兄的特意吩咐下,每個人手中都有一把麥克風。隻是,看到兩個剛剛還橫眉豎眼的冤家這會兒又十分歡快地玩到了一起,著實都不忍打破這麽美好的場麵。
遂,大家的ktv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內都是屬於兩個人你來我往的ktv。好在兩個人唱功都不錯,大夥也確實都吃多了喝多了,需要坐著休息一下,於是,聊天的聊天,喝酒的喝酒,玩色子的玩色子,氣氛也是十分融洽。
不知不覺之中,土豪兄和沈琳瘋狂地唱了近兩個小時才作罷,而聽了半天歌的大夥,老早就蠢蠢欲動了,紛紛就到點歌台點起了自己擅長的歌曲來;如此又是兩三個小時,會唱歌的不會唱歌的,走不走調的,搶不搶節拍的,在強大的伴音模式下全部都原形畢露,就連唱歌的人都受不了自己的魔音了,這才笑成了一團。
至於於墨和童莎莎,兩個人則是坐在了一起,原本是兩個人說著話兒,卻在下得台下的沈琳強製插入之下,隻能玩起了色子。
童莎莎並不擅長,本想推脫,卻在沈琳一味的堅持下硬著頭皮上了。到此,玩色子的陣容變成了於墨和童莎莎pk土豪兄和沈琳。
原本因為自己不擅長,童莎莎放不開,在看到於墨連喝了好幾杯酒之後,甚至不安地問他:“你還能喝嗎?”
她很焦慮,真的很焦慮,萬一把她的男神不勝酒力,喝醉了怎麽辦?
好在她的擔心是多餘的,於墨很能喝;當聽到這點的時候,童莎莎一下子就放開了心胸玩,偏偏又是運氣爆棚,一口氣就讓沈琳輸了十幾杯,她不免得意了。
可好運氣不是時時陪伴著自己,很快,她就用完了運氣,開始走下坡路;在於墨又喝了幾杯啤酒之後,她攔下了他喝酒的動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直接抓起酒瓶喝。
等於墨攔下她太過豪邁的動作時,她已經半瓶酒下肚,見童莎莎還很清醒,於墨也算是鬆了口氣。
可是,接下來就感覺不對勁了,童莎莎頭暈腦脹,甚至整個人都變得木訥了,想站起來的時候突然腳一軟,就跌在了於墨的懷裏。
具體大家都問她什麽她給忘記了,就記得她捧著於墨的臉笑,“我想去睡覺。”
於墨點頭應允,剛把她扶到門口的時候,她卻抓著門把,搖了搖沉重的頭,可憐兮兮地又說了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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