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玫的確是一個叫秦軒無法不動心的女子,外人看來她冷漠高傲,但是內心確是一個至情至性的女孩,兩人初識於王元寶丟失月明珠之事,一場意外的小衝突造就了兩人之間的曖昧緣分。


    李玫生在皇家,很多事情沒有了自己可以做主的能力,但是為了擺脫這種桎梏,寧願去終南山裏拜師學藝,師傅是個女道士,她也算是半個出家之人,雖然沒有舉行什麽儀式。


    “玫兒,那個王元寶的月明珠有消息了沒?”


    秦軒說道,李玫初次破.瓜,經不得再次韃伐,剛好想起初識她的時遇到的事情,順嘴問一問,也好轉移她的心中欲望,初嚐歡愛的女子,又是感受了那讓人欲死欲仙的滋味,難免食髓知味,欲罷不能。


    “嗯,那個王思微,就是王元寶的侄兒,他其實是這件事的主角,隻是找我在中間幫忙演戲,事成之後分我一半所得”


    “嗯?這是個什麽情況?”


    “笨夫君,這都猜不到?這個王思微設計偷竊了他叔叔王元寶的月明珠,就這麽簡單”


    李梅笑著說道,以前這事除了自己和王思微知道,沒有告訴任何人,現在這個壞蛋和自己有了這樣的關係,自然不能再瞞著他,何況這月明珠還是他的寶貝。


    “嗬嗬,這王元寶家裏出了內賊,怪不得這麽多人都查不到線索,這小子竟然做出這樣的事情,看樣子這王元寶以後的家產都難保了”


    “是啊,這家賊難防,不過我可不管這麽多,王思微既然找到我,上百萬貫的錢財,不拿白不拿”


    “玫兒,這事雖然看著簡單,但是一旦事發,你也脫不了關係,你們商定好怎麽做了嗎?”


    秦軒問道,這個王思微是不能小看,這家夥心思不少,而且做事很冷靜,比起王思懿來說,強的不是一點,這賊喊捉賊的的事情,無非就是覬覦他叔叔的家產,有了這次月明珠的事情,下次說不得還會有別的事情。


    玫兒參與一次,下次難道可以擺脫?而且王思微也一定知道玫兒的來頭,不然他不會就這麽貿然的去尋求一個地下黑勢力的頭目去幫忙,難道他不怕被黑吃黑?這說明他也是有恃無恐,手中也一定有可以倚仗的東西。


    “大致說了一下,目前這事暫時不便出手,要等到這事風聲沒那麽緊了,在由我找可靠的人扮演盜賊暗中出售月明珠,當然也是我們的地下贓物交易,我在將東西給王元寶,這樣王元寶許諾的錢自然就成了我的,在分一半給王思微即可,神不知鬼不覺的”


    “你想的太簡單了,首先這個盜賊就是個問題,何況官府插手這件事情,會對這麽一個盜賊無視?再說了這事在近兩年之內不可操作,等風波過去,可以叫這個月明珠在其他地方出現,或者是藏匿在什麽地方,有人無意發現了,你將這個消息給王元寶,這中間自然要付錢給你,可能還會牽扯到官府,這個撿到寶貝的人一定要安排好,你隻需將消息賣給王元寶就可,這樣可能比較穩妥一點,不過玫兒,我覺得你還是退出這個事情,叫王思微自己按照這個思路去做,不要和他攪在一起,免得後患無窮”


    “那這錢就不掙了?這可是百萬貫”


    “你缺錢花?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的,再說有我呢,你擔心什麽?”


    “那我就聽夫君的,直接回絕了他,叫他自己想辦法去”


    “嗯,這才乖,我是不想你卷入這些是非之中,而且你所管的那些生意,盡量不要牽扯到什麽人命之事,免得有後患”


    “知道了親愛的,這些生意是家裏的產業,我隻是暗中出頭處理一些日常事務,要是萬一有事,我就躲進這裏來,你養著我”


    “那是一定的,不過有什麽大事,一定要和我商量,不可貿然去做,免的給自己帶來危險”


    既然成了自己的女人,這事也不能袖手旁觀,目前的長安城的地下勢力還沒有發展到自己前世時的那種無惡不作的樣子,隻是將一些娼賭盜規劃統一管理,隻要用心經營,不做什麽出格的事情,問題不大。


    對於這樣的地下勢力,有時官府是沒法管理的,有白就有黑,這地下勢力估計李隆基也是知道的,如果沒有專人去管理,那麽可能會亂成一團,這也無形之中會給社會造成不必要的動蕩,這是朝廷不想看到的。


    既然這些娼賭盜不能禁絕,那麽不如規範管理,有了秩序,就可以減少官府的麻煩,這是一個雙贏的事情,李隆基也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也是不發生大事的情況下。


    “嗯,這些我知道,有了夫君,玫兒心裏就不孤單了,這樣躺在沙灘上真舒服,想想外麵的寒冷,真不想出去了”


    “那可不行,你要是丟了,外麵不得鬧翻天了,對了,咱們可得回去了,一會你的丫鬟萬一發現你不在了,那可麻煩”


    “不用擔心,她知道我到你那裏去,她是母親身邊的,從小就和我在一起的,這點不會有事”


    “那就好,我們吃點東西,還可以睡兩個時辰,明天要圍獵,保留點精力”


    翌日果然是個陽光明媚的晴好天氣,因為在野外,昨日不少皇子和官宦太子黨喝多了酒,大家折騰到巳時(早上九點)才陸續集合齊整。


    這是秦軒第一次參與圍獵,出發前李璵帶領大家舉行了一個小型的祭拜儀式,估計是祭拜山神,具體的說了一些很難理解的之乎者也,大概的意思就是感謝山神給人們提供了肉食,叫今天圍獵的人都能打到足夠的野物什麽什麽的。


    秦軒是榮王帶來的,所以也就分在了榮王這一組,每組除了皇子的親隨外,另外還配備了兩個龍武軍士兵跟隨保護,每組最多十個人,以獵取野物多者為勝。


    具體有什麽獎勵秦軒不知道,那是李隆基自己的家事,而且狩獵來的野物一部分也由宗正寺分派給參加冬至祭祀的官員,這個狩獵其實也是一種考校皇子們的的騎術和箭術的方法,不能荒廢了武技。


    聚集在一起看著好幾百人,黑壓壓的一片,等大家都進了獵場裏分散開以後,才知道這狩獵的隊伍其實很分散,這麽大一個獵場,幾百人就如同一個湖裏的幾滴水一般,大家各自朝著一個選定方向進發,進了林子裏就不管那麽多了,看誰的運氣和箭術好了。


    等到真的開始狩獵時,這林子裏一定很熱鬧,鹹宜是和駙馬一組,帶著一幫子家丁就挨著榮王邊上進入林子,李玫和他哥哥李珽則是離著秦軒這個隊伍很遠,朝著另一個方向進發了。


    “靜遠,今天就要看看你的表現了,你打箭靶很準,就是不知碰到活的大獵物結果如何?”


    榮王李琬想法不是沒道理,小獵物其實比大獵物好射殺的多,這些兔子、野雞之類的不怎麽機敏,完全沒有大型的鹿、麝、麂子等動物那麽警惕,這是一個考驗。


    李氏家族有鮮卑的血統,李琬他們都是要學習騎射的功夫,在獵殺大型動物的時候,一般還是靠著騎馬在林間圍捕追逐射殺獵物,好在這裏的樹林不是十分的稠密,隻要馬匹好,也完全可以跑起速度來。


    榮王帶著這些親隨不是來壯膽的,本來打獵人多了並不好,容易驚嚇到野物,但是如果碰到鹿這樣的大型野物,馬匹在林間是跑不過鹿的,這就需要親隨們繞行將獵物趕向李琬的方向,這樣方便李琬射殺。


    說起來是打獵,但是更像是給皇子們將獵物送到箭下射殺,不是碰到猛獸,親隨門是不會輕易動用弓箭射殺野物的,兩個龍武軍的士兵也是時刻不會離李琬太遠,一旦碰到猛獸,那就得時刻在李琬身邊,有危險時會第一時間衝上去。


    “殿下,今天主要靠你,這騎馬打獵我是第一次,具體怎麽樣,我也不知,隻能到時再看了”


    冬至前的這場雪下的不大,現在也隻是淺淺的沒過了馬蹄,但是雪地裏有一個好處,那就是動物可以留下明顯的足跡,方便獵人追擊。


    李琬帶來的人裏有一個是追蹤獵物的好手,看到蹄印就可以判斷出獵物過去了多久,這個時代還沒有大量的使用訓練的狗來追蹤獵物,一般獵人都靠著野物的足跡來判斷。


    “嗯,這大野物要進去很深才能碰到,這附近基本都是一些小東西,射殺起來比較容易一些”


    “殿下準備好了,前麵有雉”


    那個負責追蹤的親隨說道,秦軒放出神識感應了一下,果真在兩百米之外有一隻很漂亮雄性野雞,紅臉長尾,羽毛也很是鮮豔,正在積雪間悠閑的尋找食物。


    野雞不是很機敏的動物,一般人靠近二三十米才會快速奔跑著起飛,而且飛行的距離不是很遠,起飛的速度也很慢,更多的是在灌木叢裏快速的奔跑,比起野兔的奔跑速度來說更容易獵殺。(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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